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股权转让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投资于___________________,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元,每股账面价值_______元;评估价值_______元,评估后每股价值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标的转让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
四、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内,乙方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五、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年 月 日为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六、股权交割
乙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事项。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___页,附件___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
鉴于:
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xx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意向书如下:
一、xx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xx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xx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
万元(即
元/kw),其中包括受让方为受让转让方的股权而共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及项目公司的贷款。转让方在xx年xx月xx日前向受让方支付不少于
万元的转让款,在x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万转让款。即在xx年xx月xx日前支付转让款xx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xx%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xx%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xx%的股权,转让方保留xx%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转让方所保留的xx%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xx%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1、受让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项目由转让方之一(“总承包方”)作为交钥匙工程进行建设(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建成后,总承包方以交钥匙的方式,将项目(包括送出工程)交付给项目公司。各方同意,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变更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
元违约金。
四、增资、中小企业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中小企业融资。
关键词:股权转让 效力 股权变动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内涵及特征
所谓股权转让,论其本质,指的是股权买卖,亦即以股权为客体的买卖行为,通过这种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实现了股东地位的转换,具体而言,受让方取得股东地位,转让方丧失股东身份(部分转让的除外)。股权转让合同指的是公司股东与受让人之间基于自愿原则所达成的依法转让股东权益的协议。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其法律效果更会涉及到股东身份的变更和股东人数的增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都可以转让,但是鉴于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股权流通性强、股权转让程序相对规范等特征,实践中的股权转让纠纷多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场合,因此,本文所述之范围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虽然股权转让法律关系实质上属于买卖法律关系,但由于其转让标的的特殊性,从而使得股权转让合同呈现出以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出资行为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这就表明只有股东才能成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人,这一点迥异于一般民商事合同。
(2)客体的特定性。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针对的对象是股东权益,而不是一般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股权的特殊性在于该权利是由多种权利集合而成的权利综合体。关于股权的性质,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如物权说、债权说等等,但通说认为股权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利。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
与其他合同的订立程序一样,股权转让合同也需要经过邀约和承诺两个步骤,惟应注意的是,由于公司法对股东身份、股权转让的期限等做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这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军人等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因此,以上人员不能成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公司法还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此外,如若公司章程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还有其他限制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同样需要遵守。
为了维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果对外转让,转让人还负有对其他股东的告知义务,并应当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通过,转让人还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有限购买权,这些规定必将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以及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时间
股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是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还是自办理完批准、登记手续时生效?对此,我国公司法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前述,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合同之一种,并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调整。又因为就股权转让合同而言合同法与公司法属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当然适用一般法的规定。故笔者认为,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的问题,应依《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确立成立生效主义为原则,批准生效主义或者登记生效主义为例外的态度。
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原则,有利于促进股权的流转,降低股权转让的成本,据此,绝大多数股权转让合同的自成立之时起就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少数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须经过有关主体的批准才能发生效力。我国现行立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和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至于须经登记才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在现有立法中还未曾出现。我国担保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以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或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仅是针对股权质押担保合同的,并不涉及股权转让合同。【1】
四、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究竟能发生何种法律效果?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权转让之间的关系。“股权的实际转让意味着利益和风险的实际转移,如同买卖标的物风险转移一样,只不过股权转让的风险不是股权的毁损灭失,而是股权转让后股权价值的重大变化,实际转让前的风险和利益归转让人,此后的利益和风险归受让人。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明确股权实际转让界限具有重大的意义。”【2】
股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的发生是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时,还是自公司将买方载入股东名册之时,抑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时,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中都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意味着股权当然发生变动。按照民法理论,合同成立生效后,发生的是债法上的法律效果,换言之,合同的生效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引起合同债权之外的其他绝对权的变动,欲实现绝对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当事人须在合同生效之后,另行实施一个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者依法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关于股权性质上为何种权利,学界尚无定论,本文也无意对此进行探讨,但是,笔者认为,无论股权是否具有物权性质,【5】但是在股权变动上,却完全可以适用物权变动的规则,即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加上股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故我们应当明确,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会必然导致股权的变动,其法律意义在于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以实现股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我国《公司法》第74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从该法条来看,我国公司法似乎是承认了股权转让合同能产生股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为注销和签发股东证明书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等被视为是股权变动公示方式的行为均发生在“转让股权”之后,而不是将上述行为作为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故有学者认为“此处的‘股权转让’当指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转让股权后’当指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从逻辑关系上看,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在前,注销(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在后。”【3】笔者认为,作为一部商事基本法,其立法语言应有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自不待言,就“转让股权后”这一表达方式本身而言,对其作“转让合同生效后”的解释,似乎有点牵强。实有超越法律解释应有功能范围之嫌。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大陆法系民商法传统的国家,制定法的权威性也不容许司法者更勿论学者作如此越俎代疱之解释。所以,应通过立法的方式(至少也应是立法解释的方式)明确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
参考文献和注释:
[1]马长山,论股权的性质,求是学刊,1995年第4期。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简单的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 ]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
二、受让方[ ]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