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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美丽的大国家里住着一位并不漂亮的公主.但她有着世上最美.最善良的心.....而在另一个国家里也有着一位公主,她长得很美,为此她很骄傲,心地也很坏.直到有一天两位公主相遇了......
两位公主一起走在大街上,所有的人都议论美公主比丑公主漂亮.当美公主听见后便骄傲的抬起头来,对丑公主说:"你听见了吗?别人都说我比你漂亮,为此你不配和我走在一起,你应当走在我后面."丑公主一言不发的走在后面,直到快走到王宫时, 丑公主看见了一位可怜人,便上前问她怎么了,那人说她又渴又饿,走不动了!丑公主叫来人把她扶回王宫.而就在这时美公主走过来说:"这么个脏人,你还要帮助她,真是有病啊!要是我早走的远远的...."可谁知一向不爱说话的丑公主反问美公主:"如果我们不爱这些老百姓的话,那么他们也不会爱自己的国家,我们的国家还算强大吗?"话音一落,可怜人一下子变成了一位美丽的仙女对两位公主说:"我觉得丑公主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也因拥有美丽的外表."说罢就吧丑公主变成世上最美丽得人了!而美公主对仙女说她要一个白马王子,仙女却认为美公主心灵不美不配拥有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又把美公主变世上最丑的人便走了!
后来"丑"公主嫁给了一个王子在一起快乐的生活,他们一生都不忘帮助别人..而那个美公主却在流浪可她还是改不掉那骄傲的个性..
关键词:《巴黎圣母院》;美与丑
一、《巴黎圣母院》中的人物刻画
1.1纯洁女性之美
女主人公艾丝美拉达身上,作者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展示了作者心中的理想美,女主人公富有同情心和爱心,对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人都施以援手,她帮助诗人甘果瓦避免了绞刑,尽管她和诗人根本不认识,这体现了艾丝美拉达的善良美德。女主人公代表着作者心中对人性的完美理想,如果全人类都具备艾丝美拉达的品质,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作者将其塑造成一个完美的典型,是人类对纯洁人性的向往,张扬着一股追求理想的豪情壮志。
1.2宗教权贵的美与丑
巴黎圣母院的主教加德罗身上体现着美与丑的结合,加德罗具有正常人的自然性,他是一个学习优秀的学生,他学习刻苦,不苟言笑,和身边的人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他代表着社会上普遍被接受的人物形象,加德罗勤奋好学,知识渊博,在医学和自由学科领域都有着很好的成就,同时加德罗勇于承担家庭责任,当父亲去世之后,他主动承担了养家的重任,抚养弟弟长大成人,给予弟弟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他富有同情心,收养了相貌丑陋被视为魔鬼的加西莫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加德罗身上体现了宗教所宣扬的美好品德。但是在他身上却有着双面的韧性,在表面上他笃信宗教、清心寡欲,远离女性,厌恶物质生活享乐,但是这些都是他的掩饰,他有着一副肮脏的灵魂,也有着普通人内心潜藏的罪恶,他表面上远离女性,但是当遇到艾丝美拉达时,他依然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她,的压迫让他的内心魔鬼的一面充分暴露,他千方百计折磨艾丝美拉达,直到这个美丽女人死去。宗教的本意是导人向善,让人们正视内心的善良和罪恶,为人们寻求心理寄托,但是宗教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变成害人的工具,对原始人性的禁锢只会产生更大的罪恶。在加德罗身上也展现了人性的美德,但是这种美德稍纵即逝,就被原罪的丑恶所掩盖,丑与美的对立真实展示了当时社会的现状。
1.3外表丑和心灵美
敲钟人卡西莫多是美的代表,他外形的丑陋和心灵的美貌产生了强烈对比,真实展现了小人物内心的真挚美德。卡西莫多有着世人所厌恶的丑陋外形,以至于被周围的人视为魔鬼,他生活在社会的最低端,忍受着人们对他的歧视和漠视,在这样的环境下生长,他的本性没有被泯灭,当主教收留他之后,他对主教忠心耿耿,甚至达到了愚忠的程度,当遇到艾丝美拉达之后,加西莫多也深深爱上了这个美丽的女子,但是他在爱中混合着感激和尊敬的感情,是人性的无私、纯洁和高尚的爱情。在遇到艾丝美拉达之前,卡西莫多的存在是作为一个加洛德主教的附属,但是当艾丝美拉达给与他关怀之后,他才真正感受到温暖,其人性美丽逐渐显露,并且他发现了加罗德主教内心丑恶,这时候卡西莫多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爱慕的女神。卡西莫多外表丑陋和内心姣好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对美好人性的呼唤,外表的丑无法掩盖内心的纯洁高尚,只有保持善良纯真的内心才能得到世人的尊重和喜爱,在《巴黎圣母院》中美与丑的对比鲜明,作者就是利用这种感官上的差别来表现人性的善与恶,宣扬人性美的内在价值。
二、《巴黎圣母院》中的人道主义情怀
《巴黎圣母院》是一幅宏伟的浪漫主义画卷,作者通过对比的方法将理想赋予美与丑的定义,在带来人们社会现状认知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的情感震撼。在小说中,作者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人道主义关怀浓厚,作者同情包含善良的下层人民,抨击道貌岸然的上层人物,浓墨重彩描写人物身上的善良美,讽刺了宗教的伪善和残酷,从而控诉了社会对基层人民的不公。卡西莫多的人物形象鲜明,丑陋的外表下掩藏着善良的人性,当别人需要救助,当社会需要正义的时候,作为普通一员的卡西莫多就会挺身而出,捍卫人性的光辉和社会的正义。
作者除了刻画了主要人物的美与丑,还侧重于下层群体和上层人物之间的美丑对比,在乞丐王国里面,虽然人们的生活艰难,人物形象落魄不堪,但是下层人们的人性却没有消失,他们相互关爱、舍己为人,当艾丝美拉达遇到困难时,他们不畏和权贵,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牺牲精神,但是与之对比的上层人物却道貌岸然,虽然衣冠楚楚、优雅绅士,但是却骄奢逸、人心险恶,美与丑的对比意味深长。在小说中,加罗德主教则是上层群体的代表,他在教众面前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尊敬和敬仰,但是他却没有以宗教的规范来要求自己,当自己的人望突破了束缚之后,变成了杀人的魔鬼,外表美和内心丑给读者带来了深深的情感震撼。
三、结论
综上所述,《巴黎圣母院》是一部浪漫主义色彩的长篇小说,小说描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带给了人们深深的心灵震撼,让人们去深思社会带给普通人的悲剧,作者通过三个人物开展故事情节,赋予了三个人物美与丑的对照,让我们感受到人性所带有的美丑,对善良的下层人们给与了同情,对腐朽的社会黑暗进行了抨击。
参考文献: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美丽的大国家里住着一位并不漂亮的公主.但她有着世上最美.最善良的心.....而在另一个国家里也有着一位公主,她长得很美,为此她很骄傲,心地也很坏.直到有一天两位公主相遇了......
两位公主一起走在大街上,所有的人都议论美公主比丑公主漂亮.当美公主听见后便骄傲的抬起头来,对丑公主说:"你听见了吗?别人都说我比你漂亮,为此你不配和我走在一起,你应当走在我后面."丑公主一言不发的走在后面,直到快走到王宫时, 丑公主看见了一位可怜人,便上前问她怎么了,那人说她又渴又饿,走不动了!丑公主叫来人把她扶回王宫.而就在这时美公主走过来说:"这么个脏人,你还要帮助她,真是有病啊!要是我早走的远远的...."可谁知一向不爱说话的丑公主反问美公主:"如果我们不爱这些老百姓的话,那么他们也不会爱自己的国家,我们的国家还算强大吗?"话音一落,可怜人一下子变成了一位美丽的仙女对两位公主说:"我觉得丑公主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也因拥有美丽的外表."说罢就吧丑公主变成世上最美丽得人了!而美公主对仙女说她要一个白马王子,仙女却认为美公主心灵不美不配拥有世上一切美好的东西.又把美公主变世上最丑的人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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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价值;真善美;假恶丑;认识活动;改造活动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4-0003-05
说到真善美与假恶丑,这些通过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实际行为来展现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价值现象,似乎不同的个人、不同的群体、不同的民族都有着各自的标准和看法。在笔者看来,现有的关于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许多论述,存在着明显违背现实的缺陷:一是固守在传统哲学思维的理论框架中来讨论现实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问题;二是把认知活动环节中不同个人在不同层次关于真善美的判断在现象上的矛盾绝对化;三是把认知活动环节关于真善美的认识,与价值(改造性实践)活动环节中实际支配人们活动的关于真善美的价值观念混为一谈,进而使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人们把对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认识,当做实际支配人们价值(改造性)实践的实践观念,因而导致了价值认知与价值实践的断裂,助长了那种“说一套、做一套”的社会现象。面对如此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有必要对真善美与假恶丑及其相互间的关系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现实性探讨。
一、认识活动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
在传统哲学思维看来,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只是真与假或事实判断的认识,与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分属于不同的思维领域,即真假属于“事实”领域,而价值(善、美)则属于“应该”领域。这种情况如果仅局限在自然科学领域,又不与人的社会生活相联系,那么多少还有些根据。但是,人类认识自然事物并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和把握它,而是为了改变它。为此,就必须与人类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这样,认识自然事物的意义才能够展现出来。所以,对自然事物的完整认识,除了真与假的认识外,还必须对自然事物在与人的生活相联系的前提下进行有用无用的判断,有大用还是有小用的判断,以及何种事物及其属性最有用的选择判断(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即价值认识)。
而对社会事物的认识,情况就存在明显的不同。认识社会事物,就是认识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即社会实践及其结果,以及由这些活动及结果所呈现的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在对社会事物的认识过程中,作为认识对象的各种人的社会活动都具有价值属性。没有用或没有利的事情不会有人去做,这不论是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不同实践(认识性实践即科学实验,改造性实践即社会生产)活动中,还是在认识和改造社会的不同实践(认识性实践即社会调查,改造性实践即调整或变革社会关系)活动中,都能够得到充分证实。即便是通过人的行为所呈现的情感活动和思想精神活动,也无一例外地具有这样的属性和意义。
所以,对自然事物的认识,不仅是为了认识事物的真假,更重要的是认识自然事物与人的社会生活的关系,弄清自然事物及其属性对人的社会生活是有用有利的,还是无用无利甚至有害的,进而做出最佳的选择,也就是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在此基础上,为建构可操作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产品和生产程序的设计等),进而付诸实施以实现价值作好准备。对自然事物所做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判断,就是在这一认识过程中得以完成的。
首先是关于自然事物真假的判断即认识,这取决于对自然事物自身以及与它物相互关系的认识。对自然事物自身的认识越全面彻底,对它的真假判断就越准确,真与假的界限就越清晰、越确定。反之,认识越片面、越不彻底,真与假的界限也就越模糊。因为,对自然事物认识的不完全,就会为做出虚假的判断留下空间。即使是部分的真,从局部来看确实是真的,但从整体或系统的角度来看却是假的,因为部分不可能是整体。所以,对自然事物的认识必须尽可能全面彻底,才能使真假的界限清晰而确定。由此,伪科学才难以有立锥之地。自然事物间的相互关系,是实现对自然事物准确把握的重要一环。没有这种相互联系,就不可能对自然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只有在联系中,不同事物的不同属性才可能呈现出来,进而真与假的判断也才会更准确,界限才会更确定,科学骗子利用事物之间的某些类似性弄虚作假的诡计才不会得逞。也就是说,对自然事物的信息和联系性了解得越多,对自然事物的真假判断就越明确,相关的根据也就越充分。由于现实中对自然事物的认识所存在的全面性上的差异,对自然事物的真假判断,也明显地存在着层次上的差别。层次越低、越感性,就越呈现为真假难辨;而层次越高、越接近全面,真的因素就会越多,假的因素就会相应越少;如果达到了全面彻底的程度,那就意味着对自然事物的认识达到了真理性的高度。这样的认识将不会给假的因素留下任何余地,这已为科学实验的实践及其结果所充分地证实。简言之,只有对自然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达到真理性的高度,真与假的判断才是最可信最可靠的。
其次是对自然事物有用与无用的价值判断和在此基础上做出的价值选择。显然,有用有利则意味着善,无用无利则意味着无善和无恶,无用无利且有害则意味着恶。趋利避害,在有用的自然事物中选择最有用的,这些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只有与人的社会生活相联系才会是现实的。要对自然事物及其属性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其前提是要形成对自然事物的真理性认识。没有这样的前提,对自然事物及其属性的价值判断与选择的准确度和真实性就会大打折扣,进而还会直接影响到可操作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使相应的实践活动的成功率大打折扣。所以,对自然事物有什么样层次的真假判断,就会有什么样层次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紧随其后,也就有什么样层次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判断。对于具体的社会个人来讲,不论其从何种层次做出的真假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或真善美的判断,三者之间总是一种内在统一的关系,不存在相互间的矛盾和冲突。相反,不同层次的真善美的判断,才构成所谓真、善、美之间相互矛盾的根据。就是说,只有在真理层次的真善美,才会有真善美与假恶丑判断的可靠标准,而在其以下层次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判断界限,则是非常容易混淆和模糊不清的。
所以,对自然事物的完整认识必须是真假判断(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统一。这样的对自然事物的认识,才配称之为真理性的认识,也就是对自然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和贯穿着真理性因素的价值认识的内在统一。没有被认知的自然事物,不可能有相应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产生,更不会有相应的真善美判断的形成。没有真知作为前提的善与美的判断是不确定的和转瞬即逝的,甚至可以说是虚幻的。
对于社会事物的认识,由于各种人的社会活动都具有价值属性的特点,所以,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现象,就由人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结果直接地呈现出来。对社会事物的真假判断(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就来源于对人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结果的认识。与对自然事物的认识活动一样,对社会事物有着什么样层次的认识,就有什么样层次的真假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形成,同样,也就有什么样的关于社会事物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判断的发生。社会生活中的价值现象以及与其相应的真善美和假恶丑的判断,对于具体的社会个人来讲,不论在观念层面还是在行动层面,都是直接内在统一的。而不同的个人之所以有不同的真善美和假恶丑的判断,则是由各自所具有的不同层次的认识水平和知识结构所决定的。只有在真理性认识的高度,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及其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判断才是确定不移的。依据这样的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和真善美的判断,以理服人才有了可靠的基础,建构和谐社会也才有了精神与思想上的保证。只有在这样的层面上,假恶丑的判断和相应的价值行为才没有了形成和发生的空间,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才可能变成现实。
二、价值(改造性)活动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
认识自然和社会的目的,是为了把握自然与社会的运动变化规律及其相互关系,使自然的变化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自然尺度与人的需要尺度内在统一的前提下,更加有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并彻底摆脱自然本能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束缚,用智慧和精神的力量来协调与整合人类的社会生活及其未来的发展。而要实现这一高于认知目的的目标,就必须改变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不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方面,也就是改造自然与社会的价值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然而,人类社会迄今的发展历史,却呈现为在社会物质文明不断发展的同时,作为人类社会生存之母的原生自然却不断遭到极大伤害的图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许多被人们引为自豪的实践活动,却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危害。能够改变这一状况的唯一途径,就是在真理性认识的指导和规范下,也就是在尊重自然的普遍规律即生态规律的前提下,使人的需要的规律符合生态规律的要求。在人的需要规律与生态规律内在统一的前提下,建构科学合理的可操作的价值(实践)观念,也就是发明和使用符合真理性认识的全面性现代技术,科学地设计人工产品,科学地设计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科学地设计道德与法律等行为规范,科学地设计家庭生活与个人生活。只有这样,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变成现实。而这一切美好愿望的现实根据和标准,就是人们在对自然与社会的真理性认识中所做出的真善美的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任何人想做任何事,首先都有一个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问题,这是价值(改造性)实践活动实施前的必要前提。没有这样的前提,人想做事和满足需要的动机就难以形成,更不会有可操作实践观念的建构和实际行为的发生,这是任何大脑正常的人都知道的常识性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做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根据是什么。这个问题不解决,动机的发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实际社会生活的状况来看,人们常常只注意到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之后去做什么事这一表象,而往往忽略了做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前提,以及做出判断和选择后,建构科学合理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的极端重要性。这两个重要环节的丢失,一是导致了所谓真理与“价值”的矛盾和冲突(实为知性直观对真理与价值关系问题的错误理解);二是导致了把属于认识活动范畴的对客观事物及其属性的价值认识即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等同于实际支配改造性实践活动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把分属于两种不同性质范畴的价值问题混为一谈,进而造成了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节。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说一套,做一套”。这种现象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尤其是在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其特点:一是根据不充分地做出价值判断和选择,其根据常常不在客观现实而在自身的经验,具有典型的主观色彩;二是有意无意地省掉建构可操作的科学实践观念这一重要环节而盲目地模仿他人,其根据不在自身而在外界,缺少创新的智慧。这样的特点,造成了人们的生活经常遭致挫折和不必要代价的付出。所以,根据不充分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不科学不合理的价值(改造性)实践活动的发生。也就是说,虚假的真善美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必然导致假恶丑的价值实现。
因此,要最大限度实现个人、群体、社会的价值,就必须在人的认识活动环节尽可能地实现对客观事物(自然事物与社会事物)的全面彻底的认识,在这样的前提下,相应的真假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才可能准确到位,其中所蕴涵的真善美的关系才是最可信和可靠的。只有使人的认识上升到这种真理性的高度,由此而形成的真善美的标准才是最具普遍性的,没有给谬误以及相应的假恶丑留下任何地盘。在这样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可操作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产品的设计、人的行为方式的设计、人的社会生活的设计),才会真正具有现实的科学合理性,也才能够通过人的价值(改造性)实践活动及其结果实实在在地呈现出来,而其中蕴涵的真善美的实现则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人们,由于各自接受社会化教育的程度、生活经验和所处的利益群体不同,其知识结构和认识、判断、选择能力就存在着层次上的差异性,相应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的建构和付诸实施及其结果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现实生活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就是这种差异所呈现出的实际结果。所以,价值(改造性)实践活动环节或领域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实际呈现,是由认识活动环节或领域的不同层次的真善美的判断和选择所决定的。有什么层次的真善美的判断,就有什么层次的贯穿着这些真善美判断的可操作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的建构和相应的实践结果,即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呈现。也就是说,真善美意义上的正面价值和假恶丑意义上的负面价值,在认知与价值的相互关系中彼此是不矛盾的,有着内在统一的联系。否则,任何具体的个人、群体就不会产生想做事和实现价值并满足需要的动机,同时,也就不会有相应的价值实践活动的发生。但是,这种个人、群体自身纵向上认知与价值关系的不矛盾,并不等于社会生活中横向上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间不会发生认知与价值关系上的矛盾。正是这种不同层次真善美之间的矛盾,才呈现出真善美向假恶丑的转化。这是因为,在真理性认识层次以下的真善美的判断,都是不全面、不到位的,与此相应的可操作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和价值实践活动及其结果,就必然呈现出真善美与假恶丑难以确定和辨别的状况。你认为是真善美的东西,另一个人可能认为是假恶丑的;相反,你认为是假恶丑的东西,另一个人却可能认为是真善美的。其原因就在于各自的认知层次和所处的立场不同,相应的价值行为及结果也就不同。要实际地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就必须普遍地提升人们的认识、判断和选择能力,而使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接受系统的社会化教育,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选择。由此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相互沟通并做到以理服人,尽可能地避免社会发展中不必要代价的付出。其次,要彻底改变现有的人类社会自进入文明时期以来在自发状态下所形成的不合理不科学的经济政治利益关系。这不仅是先哲马克思的夙愿,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和不同层次真善美的内在统一,进而呈现和谐社会并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因为,正是这种不合理不科学的经济政治利益关系,长期维系并强化着不同层次真善美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与所谓的现代文明制度形成鲜明的二律背反。简言之,真理性认识上的真善美是实现不同层次真善美内在统一的标准和依据,进而,认识活动中的真善美的内在统一与价值(改造性)实践活动中真善美的内在统一的统一,以及不同认知层次真善美的内在统一与不同价值(改造性)实践层次及其结果的内在统一的统一,是实现最具有普遍性的真善美的最高境界。这已经不是一个未来的乌托邦,而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类愿意不愿意去做的问题。对于这种涉及到人类社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到了人类认真地加以面对和深入思考的时候了!
三、认识活动与价值活动中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相互关系
在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认识过程中,人们借助于科学实验来认识和把握具有差异性的不同自然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自然事物的不同学科门类,统称自然科学;人们借助于社会调查来认识和把握经过社会分工所呈现的不同活动及其结果,以及由这些活动及结果所承载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和交往关系,从而形成关于社会事物的不同学科门类,统称人文社会科学。两类科学在相互联系的前提下,各自的现实价值与意义才可能清晰地呈现出来。自然科学如果不与对社会的认识和把握相联系而只是局限在自身范围内,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是展现不出来的,进而,关于自然事物的真善美的判断也是不可能做出的。同样,人文社会科学如果离开了人类对自然事物的认识和把握,就不可能有人类对自然事物的改造即生产活动的发生,尤其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以科学理论和相应的科学技术为前提的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的出现,更不会有以此为基础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关系的展开。这样看来,割裂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相互联系,两类科学的产生和发展都将失去现实的根据,关于社会事物和人的行为及其结果的真善美的判断也就无从谈起。
由于人们对自然事物的认识与把握受制于各自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知识背景,因此,在认识和把握自然事物的水平和能力上存在层次性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同样,对真善美的判断和选择在层次上的差异也是必然的。但是,这样的差异并不必然导致不同层次真善美判断和选择之间矛盾冲突的发生。因为,这种差异及其相互作用既可能导致相互的矛盾冲突,也可以导致相互的和谐与通顺。只有后者,才是不同层次真善美和谐相处、互为前提、共同进步的理想状态。而这种状态的获得,是靠人们之间的真诚沟通和以理服人所达到的相互理解来实现的。要真正做到以理服人,不同的个人和社会群体首先要做的就是不断学习先进的理论和联系实际地深入思考,不断提高自身认识自然事物的判断和选择能力,这样,实现真诚的沟通和理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应该看到,不同个体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认识上的不同或矛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能力或找不到正确的途径和方法去解决彼此的矛盾和分歧。因为,如果认识上的矛盾和分歧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那么,随后的价值实践(生产)活动及其结果,就必然导致不同个人和社会群体之间实际利益的矛盾冲突的发生和发展,也就是具体真善美与假恶丑行为及结果的现实展现。这时,社会发展不必要代价的付出就将不可避免。所以,要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把对自然事物的真善美的认识与对社会事物和人们的行为方式的真善美的认识联系起来,实现现实意义上的相互匹配,并在这样的正确认识的指导和规范下,去建构可操作的科学改造自然和科学改造社会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并切实地付诸实施。只有这样,具体的不同层次真善美的行为及结果才会现实、和谐地展现出来。
改造自然事物与改造社会事物的实践观念建构水平的高低,直接取决于认识活动环节所具有的认识水平和能力的高低,也取决于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真善美判断和选择水平及能力的高低。有什么样层次的认识和对真善美的判断与选择,就会有什么样层次的可操作实践观念的建构和实施。因为,在认识活动环节所获得的不同层次的真善美的判断和选择,必须贯穿在可操作的实践观念的建构之中,否则,就不会有具体真善美或假恶丑行为的发生。而要弘扬真善美、摈弃假恶丑,同样也取决于对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不同层次真善美判断和选择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否。当然,就实际的状况而言,要实现具体价值行为上的和谐,还必须把改造不合理、不科学的经济政治利益关系,作为建构可操作的科学合理的价值(改造性)实践观念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要使科学地改造自然与科学地改造社会相互匹配。这样,不同实际价值行为及结果之间的矛盾冲突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得以避免,和谐社会的现实呈现才是可能的。
人类的现实社会活动的完整过程,是由认识活动环节(认识性思维即真善美的判断和选择与认识性实践即科学实验和社会调查的内在统一)与改造性(价值)实践活动环节(可操作的实践观念即贯穿着真善美因素的价值观念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实际活动及结果的内在统一)所构成。两者在本源意义上,认识活动在先,改造活动在后;而在运动过程中则是互为因果的辩证关系,这是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显著特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以及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现实呈现,就是最好的证明。
认识活动环节所获得的关于自然和社会事物真善美的判断和选择,只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结果,不会也不能给人们带来现实的利益和好处,它起着规范和指导建构可操作实践观念的作用。而改造活动环节所根据的对客观事物的真善美的判断和选择建构起来的可操作的实践观念,是可以而且必须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实际利益和好处的、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价值观念,是实际地支配人们改造性价值实践活动的主观决定客观的东西。其中的真善美通过改造性价值实践的结果实实在在地展现出来。不同层次的可操作实践观念支配下的改造性价值实践活动及结果,最终能否导致整体的和谐,同样取决于可操作的改造自然与改造社会的实践观念的相互匹配与否。如果匹配,那么,现实的人的行为及结果就可能以最具普遍性真善美的品格呈现出来,而社会和谐状态的出现就是顺理成章的,同时,假恶丑的东西也将在这样的环境下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因此,这样的和谐不仅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也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在这样的前提下,社会在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够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