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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语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蜗居语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蜗居语录范文第1篇

2、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在世间行走,难免会犯错,也难免会与别人产生摩擦。而很多时候,有些伤害只是他人无心之失,或者是另有苦衷。如果我们不问青红皂白就与对方进行殊死搏斗,未免太过鲁莽;如果我们追根溯源,不依不饶,也未免太过狭隘。

3、艺术家要下去,要实践。要头顶音乐,脚踩文学。二十一世纪的艺术家起码是个“杂家”。

4、面对痛苦,面对荣辱,谁又能做到真正的波澜不惊呢?

5、“成功是动词,不是名词!”常听别人说,“活动——想要活,就要动!”成功也是一样,“想要成功,就必须有所行动!”假如只把成功当名词,则我们很可能将它视为“束诸高阁的理想”;但假如我们把它视为动词——一个积极实践、剑及履及的行动,则成功自然会逐渐向我们靠近!

6、做人彻悟哲理,做事创造奇迹。

7、欣赏自己拥有人愉悦,珍惜身边幸福人快乐。

8、假如一个百万富翁没有朋友,那么他比有朋友的乞丐还要贫穷。

9、在生活中的许多场合,在出发之前,我们都要考虑如何回去。

蜗居语录范文第2篇

农村生活低调纯洁,天天都差不多重复着一个动作。村里换届选举,职位竞争本可以说是一件平常再不过平常的事情。而现如今却如此的“热闹”,派性划分村民关系尴尬局面、大动干戈、投票之日动用警力!从而暴露出很多问题∶

1.选举的不民主性。

在现如今交通便利、科技与网咯信息发达的社会,加之电脑在农村的大面积普及,让农村能够接触到很多的信息让对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农民的自身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对于参与民主选举的农村对民主内蕴的理解还不能够达到很深刻的认识。这样在选举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不良的表现,如村里派性的划分,家族与家族之间的歧视和家族对家族掌握政权的担忧,使选举与选举竞争推上了家族与家族之间的矛盾势力斗争上来,家族势力左右了村民,使投票选举时不能够坐到按自己本意,公平公正去进行。部分候选人用许诺封官、小恩小惠的办法拉票,在经济上给予别人支持,政治上给予别人好处。造成基层干部选举过程的不民主的漏洞。在错综复杂的农村关系中,在不正常的形势下,大部分村民素质不是很高随波逐流,常被一些心术不正的“厉害人”利用拉拢。想通过选民而登上政治的舞台!

2.政府安排的选举时间不当。

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在4至6月初结束,此段时间正是农忙春耕时节,农民比较繁忙虽然说在一定程度上不会造成缺席,但会造成农民因为繁忙而忽视不重视自己的选举权而潦草完事,在一个正此时,正是农村大量劳动力已经扎根与外地务工之际,农村剩余之人不过于孤、老无能力外出或者因为带小孩无法外出之人,在这部分人中有自己的思想和有自己的想法,有素质有文化之人所剩无几。忽视了外出这部分有思想的选举资源。造成选举的不理想化,与村干部队伍人员不够年轻化。促使部分在外在务工人员不怕万里赶回家参加投票选举!

3.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不健全与不透明性和派性!

从竞争的激烈与派性斗争之间的矛盾可以看出,谁登上政治的舞台对私人或者团体以后的经济方面都是一笔财富。正因为在财力与权利的诱导下,才会促使竞争不顾一切,舍本宁死而拼之。激起村民与村民、家族与家族之间的矛盾!倘若在农村建立一支监督小组并且人人有监督与举报的权力 。村里资金与村里工程款利用每次公布于众,透明的工作!就不会有如此大的竞争了!

4.有职权滥用和倾压别人的优势。

蜗居语录范文第3篇

2.学会自己收拾自己的烂摊子,这才是成长,也许很难但是还是要做,因为没人会没有理由的帮你,还不如靠自己。一月请对我好点!

3.你不快乐的原因是你没有好好爱自己,且常常因为别人而消耗着自己。一月请对我好点!

4.抬头挺胸,抛掉不愉快的一切。努力生活,为宝宝努力赚钱。什么都靠自己才是真理。一月请对我好点!

5.对自己好一点,因为没人会把你当全世界。一月请对我好点!

6.是啊,这个社会没有人会顾及你,把机会让给你,一切的都要靠自己去争取!嗯的,妙妙,做好自己,好好的去学会生存,努力的去争取!一月请对我好点!

7.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已经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着回忆;想要得到的,必须努力;但最重要的,是好好爱惜自己!一月请对我好点!

8.没有如果,没后悔药,只有把握现在。一月请对我好点!

9.懂得尊重别人,才能好好爱自己。好的素质是一种人文,也是一种修炼,心静内观,悠然自得,早安,新的一天不要留遗憾,去努力吧。一月请对我好点!

10.世界上所有的惊喜和好运,都是你累积的温柔和善良,做一个温柔纯良且内心强大的人,温暖自己,也照亮别人!一月请对我好点!

11.倘若这世界上的每一个女人都精于装扮,修心养性;把自己溶入知识的海洋、艺术的殿堂、生活的火炉;去加工、去锤炼、去提纯;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气质形象,那么这世界就没有一个不漂亮的女人。一月请对我好点!

12.哪怕生活不宠你,你也要善待自己,难过的时候,记住三句话:算了吧,没关系,都会过去。一月请对我好点!

13.世间路千万条,就看你怎么闯,生活的滋味千万种,就看你怎么尝,活着,适当的逼一下自己,人生才会有出路。一月请对我好点!

14.到了一定的年龄,该放的放下,别太执着,看淡一些,学会用顺其自然的心态,过好往后的人生。一月请对我好点!

15.永远记得一句话,凡事靠自己,别人的副驾驶再好,也比不过自己掌握方向盘。一月请对我好点!

16.生活中绝大多数烦恼,是期待落空造成的。我们只有对他人不再抱有太大的期待,一切都靠自己去努力去奋斗,就会开心很多。一月请对我好点!

17.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自己最可靠。一月请对我好点!

18.你给了我那么多温柔和热情,已经让我忘了怎么去独立。一月请对我好点!

19.任何事,任何人,都会成为过去,不要跟它过不去,无论多难,我们都要学会抽身而退。一月请对我好点!

20.我的生活不是言情小说,我也不是时刻有人守护的女主角,生活还是要靠自己。一月请对我好点!

21.当生活给你一百个理由哭泣时,你就拿出一千个理由笑给它看。最强悍的竞争力只有两个字:行动。只有当你足够努力,你才会足够幸运。这世界不会辜负每一份努力和坚持,爱生活爱自己。一月请对我好点!

22.女人一定要理性的明白,任何一个人离开你,都并非突然作的决定。人心是慢慢变冷,树叶是渐渐变黄的,渐行渐远是已经不爱了,或不合适了。一月请对我好点!

23.那些让你难过的事情,有一天你一定会笑着说出来。就让往事随风,你别回头也别再将就,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过得好一点。一月请对我好点!

24.做自己的铠甲,不要那么脆弱,成长起来,事情一件件的总会干完的。一月请对我好点!

25.不要为别人委屈自己,改变自己。你是唯一的你,珍贵的你,骄傲的你,美丽的你。一定要好好爱自己。一月请对我好点!

26.现实会告诉你,不努力就会被生活踩死。无需找什么借口,一无所有,就是拼的理由!一月请对我好点!

27.到了一定年龄,便要学会寡言,每一句话都要有用,有重量。喜怒不形于色,大事淡然,有自己的底线。一月请对我好点!

28比我好的还在努力,比我差的还没放弃;我有什么资格说我无能为力。一月请对我好点!

29.余生很贵,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愿你能穿运动鞋撸铁汗如雨下,也能穿高跟鞋潇洒貌美如花,不负青春,不负自己。一月请对我好点!

蜗居语录范文第4篇

    【关键词】行政复议;证据制度;问题分析;完善路径

    【正文】

    行政复议是一种立足于行政体系内部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既有行政性质,又有司法色彩。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自《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中间经2007年《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补强细化,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尽管行政复议在整体上仍被视为行政机制而存在,行政复议的准司法化已成国际趋势,在学界也取得较多共识。[1]行政复议的司法化要求吸纳司法制度的长处,对复议权形成公正、公开、有力的程序约束。证据制度是司法审查的精华所在,其在行政复议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我国现有的行政复议证据制度虽已初具规模,但无论从先天上还是从后天上看都存在不足,在整体和细节上都有所缺失。这些不足影响了行政复议制度的长期健康发展,亟需加以改革完善。从学界来看,还缺乏对行政复议证据制度深入的专题研究。[2]有鉴于此,本文将以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为对象,以其完善为旨趣展开探讨。

    一、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由《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实施条例》构建,所涉条文有:《行政复议法》第3条第2项,第11、22、23、24条,第28条第1款第1、3、4项,第36条;《实施条例》第15条第1款第6项,第21、33-37、43、46、47、63条。这些条文构建的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包括如下内容:第一,《行政复议法》第22条确立了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口头审查为例外的证据审查制度。第二,《行政复议法》第11条,第23条第1款,第28条第1款第4项,《实施条例》第21、 36条规定了举证制度(含举证责任分担、举证期限、举证主体等)。第三,《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了听证制度。第四,《行政复议法》第24条规定了证据效力制度,根据该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者人收集的证据不具有效力。第五,《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1项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证明标准。第六,《行政复议法》第3条第2项、第22条,《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了复议机关调取证据制度。第七,《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了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查阅权。第八,《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了鉴定制度。

    从上述条文不难看出,我国行政复议的证据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条文分散无序。证据制度所涉条文较为分散,分布于《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之中,散见于不相邻的多个条文之中,形式上缺乏系统性,不利于形成整体认知,也不便于适用。第二,体系残缺不全。行政复议的证据制度不单形式上缺乏系统性,就其逻辑结构来说,也存在颇多缺失,若将其与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相比即可一目了然,下文将重点讨论这一问题,此不赘述。第三,初始定位不准。由于《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是便民、快捷的效率主义,其初衷是“不宜、也不必搬用司法机关办案的程序,使行政复议‘司法’化”。[3]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该法对复议程序的设计与行政诉讼相比就显得颇为粗放,其中的证据制度也不例外。这种粗放型审查机制在保证快捷高效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牺牲了制度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实践中复议案件数量偏少、复议功能受阻的现状就反映了这一点。为了弥补《行政复议法》的先天不足,《实施条例》对证据制度做了个别补充,但仍未完成体系化改造。因此,全面梳理现行证据制度的问题,通过重新修改《行政复议法》加以一揽子解决,就日益显得必要。

    二、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现行的证据制度比较原则和粗疏,影响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亟需加以检讨。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举证责任规定不够全面

    在举证责任方面,《行政复议法》仅在第11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申请的要求,申请人只要讲清主要事实即可,无需承担初步证明责任。《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了申请人的初步证明责任。但整体来看仍有不足:第一,《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均明示了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的权利,但均未涉及其应负的举证责任。第二,《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关于被申请人逾期不举证视为无证据的规定是不完整的,忽略了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而不能如期举证的情况。第三,在申请人的初步证明责任问题上,《实施条例》第21条虽作了补充,但仍有不周之处,忽略了不作为案件中的除外情形—在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中,行政机关往往不向相对人提供书面答复,相对人难于获取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初步证据,复议机关在没有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又不予立案,致使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很难被立案—这在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中早已有成熟的规定可资借鉴。[4]

    (二)证据开示和质证有所缺失

    如果说举证责任更近似于实体问题的话,那么证据开示和质证就是较为彻底的程序问题。证据开示起源于英美,后被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纳,在我国一般称为证据交换,是指庭审前控辩双方相互获取案件的信息、展示证据的一种诉讼制度,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其作用一是使双方互相了解各自掌握的证据内容,以提高庭审的效率和裁判的准确性,防范证据突袭导致的司法低效。二是防止审判人员先入为主、未审先判。证据开示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主体、范围、对象、方式、效力等方面内容。质证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律人在审判过程中针对对方举出的证据进行的质疑和质问。”[5]质证制度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法院正确地认定证据,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有利于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我国行政诉讼设置了证据开示和质证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1)证据开示和质证适用的案件范围。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1条规定,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其次,《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这意味着所有的案件都应适用质证制度。(2)证据开示的效力。首先,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次,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除正当事由经法院批准可延期提供外,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原告或者第三人放弃举证权利。再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3条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交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除正当事由经法院批准可延期提供外,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3)质证的效力。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5条,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除外,也就是说,庭前证据开示和质证的效力是相同的。

    比较而言,我国的行政复议以便民、快捷、效率为立法原旨,实行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以开庭审查为例外(《行政复议法》第22条)的审查制度,没有设置类似于行政诉讼的证据开示制度,也没有设立质证制度,而是以重大、复杂案件的听证制度作为补充(《实施条例》第33条)。但是,现有规定的不足是较为明显的:第一,它没有普遍地建立证据开示和质证制度,证据的效力完全取决于复议机关的判断,未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制度的公正性不足。第二,已经建立的重大、复杂案件的听证制度也有局限性,一是适用范围极为有限,大部分行政复议案件不可能都是重大、复杂案件,也就不可能适用听证;二是模糊粗糙,《实施条例》第33条只是一个非常初步的规定,听证的程序、效力等均告阙如,使得听证容易流于形式。从实际情况看,当前许多地方确立了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积极效果。为巩固实践成果并为其提供法律依据,有必要对听证制度的具体适用情形及要求予以细化并规定在《行政复议法》中。

    (三)证据认定规则体系缺失

    证明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不断升华的认识和确认过程。证明过程是在行政复议活动中,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一定的证据规则审核证据进而认定特定案件事实的过程。此处所谓的“证据规则”,是一套综合的技术规则,如证据资格、证明效力认定、推定、认知等。对此,《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均未作出规定。证据认定规则体系的缺失也造成当前行政复议实践中的“无所适从”,办案人员在审核证据和认定事实时缺乏统一的客观标准。

    (四)证明标准可操作性不强且严苛

    “证明标准是指证明质和量的有机结合,即指证明对象的范围和证明所达到的程度的界定。”[6]它反映了证据所应当达到的说服力程度。行政复议的证明标准是一个质、量结合的双面结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1、 3项的规定,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必须“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关于“质”的规定性,另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不得“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是关于“量”的规定性。其中的问题主要是“质”的规定过于严苛:相关规定在内涵上接近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它意味着定案的证据必须经过逐一查证,真实可靠;证据之间、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排除;得出的结论是惟一的,排除其他可能性。这种证明标准要求极高,不仅缺乏可操作性,而且若严格实施,很可能对行政效率产生消极影响。

    三、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重构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揭示,我们可以得出行政复议证据制度亟需全面修改完善补充,亦即在一定意义上需要“重构”的结论。下面就重构的方向、原则和具体对策等问题展开讨论。

    (一)修改的方向和原则

蜗居语录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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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2所示,WorldCat与CALIS的编目工作共享与开放服务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书目共编共享。例如,WorldCat的用户可通过“成批载入”功能自动添加、修改和取消大量编目记录上的馆藏信息,或通过“CatExpress”进行简单的转录编目;CALIS也向用户提供编目套录、成批处理等功能。(2)编目辅助。WorldCat向用户提供在线编目规范以辅助其编目工作,并开放“WorldCat Collection Analysis”可对编目数据进行评价、比较和规划;CALIS主要通过业务培训、咨询、研讨会等形式帮助用户的编目工作。(3)远程访问。WorldCat与CALIS的用户都可通过Z39.50协议共享编目数据,但WorldCat的“Z39.50 编目”服务可以让用户直接从Web网页上检索和下载书目记录,而CALIS用户必须先安装控件才能使用。(4)馆际互借。WorldCat的用户可利用ILLiad单一的界面进行高效的馆际互借,也可通过ISO ILL进行国际标准的馆际互借,还可借助全新的互借平台“WorldShare馆际互借”,将电子、数字和打印材料的搜索和交付整合到同一个界面内;CALIS的用户需要先开通申请,才能通过“e得文献获取”实现馆际互借。(5)个性化服务。例如WorldCat的编目合作伙伴,WorldCat Local等,可根据各个成员馆或地区的特定要求提供服务;CALIS也向各成员馆提供各种定制服务。

由此可见,WorldCat与CALIS都较为注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建立[12],但CALIS在服务及产品的形式上比较单一,同时缺乏技术层面的支撑。

5 编目与服务整合共享比较

随着技术的进步及用户需求的提升,编目与服务的整合共享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OCLC的联机编目服务经过了几代的演变[13]:第一代编目服务即WorldCat,是用于存储文献信息资源编目的数据库,也是实现联机联合编目、资源共享和参考服务的基础;第二代编目服务CORC,是本地和网络电子资源创建书目元数据和寻路元数据的系统,实现了从传统文献信息资源向网络信息资源领域的扩展;第三代编目服务Connexion,整合了CORC的全部优点,并内嵌在WorldCat中,将编目和WorldCat整合在一起,是一个提供全面服务、强大灵活且简便易用的在线编目工具。2011年底,OCLC又推出WorldShare服务平台,将世界各地成员图书馆的内容、技术和专家能力结合起来,利用此平台,图书馆日常的采购、编目、流通、用户管理、资源共享和电子资源管理等后台业务工作都可以通过一个网络浏览器方便地进行处理,成员馆可充分共享硬件、服务和数据。

虽然CALIS的宗旨也是要把现代图书馆理念、先进的技术手段、高校丰富的文献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整合起来,但就目前而言,其提供的服务仍然较为单一分散,缺乏类似于WorldShare一样可以整合一切资源的平台或工具。WorldShare的推出与使用说明了编目与服务整合程度的提升对于用户而言无疑是有益的,因此这也是CALIS未来发展的方向。

6 经验与总结

经过上文四个方面的比较,可以发现CALIS目前存在的不足及应向WorldCat借鉴的经验,可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6.1 加强编目标准和规范的研究

CALIS必须加强编目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编目规范要有一定的灵活度,既要符合国际准则,又能适应本国实际,可引进、借鉴新的编目理论,以便于国内和国际数据的交换。除了制定统一的编目标准和规范以外,更要重视其执行过程,CALIS应积极督促各成员馆遵守统一规范,以提高数据的共享程度。为此,CALIS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实现编目标准和规范的网络化,在线版的标准操作性更强,更有利于成员馆遵守。第二,实现编目标准和规范的具体化和关联性,针对不同特征的信息资源以及成员馆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尽的编目准则,以增强其实际操作性。

6.2 加强基于编目数据的图书馆共享服务

OCLC的发展历程表明,基于WorldCat的共享服务不断向着多样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因而CALIS目前分散、低水平的共享服务已无法满足当今图书馆的发展要求。鉴于图书馆共享服务综合化和集成化的趋势,CALIS必须深化并整合自身的服务。首先要做好协调工作,CALIS应当对成员馆的各类资源进行整合,统一揭示;同时协调好成员馆及用户之间的关系,使各方受惠,才能扩大图书馆共享服务的范围和效益。其次要进行技术的革新,只有一流的技术水平才能紧跟时代的脉搏,WorldShare先进的服务正是基于其不断研发的新技术,CALIS想要实现“一站式”的图书馆共享服务,必须要有先进技术的支撑。

6.3 加强编目人员的知识分享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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