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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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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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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父母”(转载),英雄人物故事,我爱祖国小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在太阳猛地一跳,蹦出了海面,霎时间,那辽阔无垠的天空和大海,一下子就布满了耀眼的金光。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在了最早出现的启明星,在这深蓝色的天幕上闪烁起来了。它是那么大,那么亮,整个广漠的天幕上只有它一个在那里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像一盏悬挂在高空的明灯。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

雨点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一串地掉在雨水汇成的水洼上面。春雨纷纷,染绿了山;染绿了水,染绿了石板小路。星期天,我去排队买米。在我前面的是一个男青年,他算不上胖,但也够健壮的了。圆圆的脸庞上,两道细眉,一双大眼睛,配上稍小了点的鼻子,也还算匀称。就是嘴唇厚了点,像非洲人似的。,我的理想,幸福是什么,给校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狗趴在地上吐出鲜红的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大。萧长春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子,穿着一条蓝布便裤,腰间扎着一条很宽的牛皮带;上身光着,发达的肌肉,在肩膀和两臂棱棱地突起;肩头上被粗麻绳勒了几道红印子,更增可了他那强悍的气魄;没有留头发,发茬又粗又黑;圆脸盘上,宽宽的浓眉下边,闪动着一对精明、深沉的眼睛;特别在他说话的时候,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很引人注目——整个看法,他是个健壮、英俊庄稼人。

满天密密麻麻的小星星,落在镜子似的河面上,像珍珠玛瑙,闪闪发光。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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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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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点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一串地掉在雨水汇成的水洼上面。春雨纷纷,染绿了山,;染绿了水,染绿了石板小路。星期天,我去排队买米。在我前面的是一个男青年,他算不上胖,但也够健壮的了。圆圆的脸庞上,两道细眉,一双大眼睛,配上稍小了点的鼻子,也还算匀称。就是嘴唇厚了点,像非洲人似的。赠言,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范文第3篇

雪白的肌肤仿佛吹弹可破,一双大大的眸子仿佛是清澈见底的湖水,好似能洗涤所有的不洁,长而弯的睫毛更为她增添了几分神韵,透过微微张开的红唇能望到那一口排列整齐好似粒粒珍珠儿的玉牙。泻于腰间的如黑绸般的发际随风扬起,好像还能嗅到发梢的清香味。黑发与白衫交相辉映,整个人如落入凡间的仙女儿。那一刻,水中的游鱼为之沉匿,空中的飞雁为之倾倒,仿佛天地之间都在那一刻静止了。

但,那一份宁静终究被打破了。

在听说生养自己的祖国正危在旦夕之时,为了忍辱多年的越王,为了与越国的千万黎民,她毅然离开那如世外桃源般的世界,踏上了复国之路,只身入吴……

人面不知何处,桃花依旧笑春风。

仍是那一袭素衣如雪的面庞略显憔悴却掩不住倾国的美貌,曾经清澈如水的双眸此刻如一汪秋水,波澜不惊。眼神中多了几分坚忍,好像在表达复国的决心。

长廊静无音,唯有踏屐声。

她缓缓走向吴王的宫殿。吴王早已扔掉手中的奏本,却不想打翻了茶水,映湿了奏本,吴王却是全然不顾,快步向她走去。

冷月挂梅枝,伊人飘然至。

她静静地看着这一切,淡然一笑,朱唇轻启,轻唤道:“大王”,一颦一笑都仿佛让人溶化、沉醉。接下来便是夜夜欢歌,与君共醉。她为吴王跳着优美的舞蹈。轻盈的舞姿衬得她像是一只雪白的蝴蝶,在宫殿之中翩然纷飞。一转身,偷偷拭去眼角闪烁的泪花。不能哭,越王还在卧薪尝胆,你这算得了什么?她偷偷告诉自己。

夜夜欢歌醉,谁知伊人泪?

终于,越国的大军攻入了吴城,越军胜利的呼喊声仿佛在宣告着她使命的终结。

不知那一刻的她是正与范蠡泛舟西湖,准备归隐山林:还是静静地看着她鲜红的血液染上自己雪白的衣裳。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范文第4篇

这是藏族人民歌颂文成公主的一首民遥。在他们心中,文成公主的到来如同“狮子来了大森林,孔雀落在太平原,”如一幅安逸、美妙的图景!

文成公主身上背负着多么伟大的使命啊!为了这个生命,她付出了一切。

文成公主入吐藩,路途遥远,留下了许多的美丽传说。

松赞干布带着大队人马远到青海迎接大唐的文成公主。松赞干布以唐朝皇帝女婿的身份,拜见陪同送行的江夏王李道宗,表达谢意和问候。青海有一座日月山,唐朝时是唐玉吐鲁番的分界地。文成公主离开长安时,唐太宗特意为她铸造了两面黄金宝镜——日月镜。宝镜能找到中原的河山,让她思乡时使用。文臣公主经过这里,举目东望,草原空旷,杳无人烟;拿出宝镜东照,长安城繁华似锦,不觉催然泪下。可是,想到大唐,藩友动物皮毛,后来有一些吐蕃人传用了丝绸。文成公主和她的侍女帮助吐藩妇女改进纺织技术,使织物的染色和图案设计更加绚丽多彩。吐蕃人没有正式可靠的立法,文成公主便将唐朝的立法带到吐蕃,有利于农事的安排……这一切的一切都有文成公主传向吐蕃人民,她为了两地区的友好发展,想出了自己的一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范文第5篇

岳飞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父亲是在他出生不久后的一场暴雨中淹死的。岳飞和他的母亲坐在缸中逃了出来。他学习认真,进步很快,十几岁就成为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北宋末年,岳飞建立起岳家军,去攻打侵略军,收复国土。那一年,岳飞才20岁。

侵略者的狂暴与贪残令人怒不可遏!当中原大好河山践踏在金人的铁蹄下,岳飞就决定长驱北进,摧毁敌人老巢。岳飞很爱护士兵,士兵也很愿意和他打仗。岳飞说过,有伤的人可以不用去打仗,而伤员们却从不把上市放在心上,没有一个人掉队。金军猛将兀术曾派10万大军要和岳飞比个高低。这大军中有3000多名铁浮图和拐子马,被人称为常胜军。而岳飞身边只有5000的士兵。岳飞吩咐大家把军斧绑在长杆上,每个士兵都拿一把钩镰枪。士兵按岳飞的吩咐‘上砍敌头,下砍马腿’的方法,把敌人杀得血流成河,尸积如山。岳飞则挥动八十多斤的大锤,把兀术打得一下子跑开了。岳飞带领岳家军把金军打得像丧家的狗,金军的将士都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他们只要听到岳家军来了,就吓得掉头跑。

狡兔依然在,良犬先烹。秦桧等人强加给岳飞‘莫须有’的罪名,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臣子究竟是有罪,还是一片精忠报国之心?即使历尽万古千秋,当论功行赏时,也永远不会轮到往日奸臣的头上。人世间的黑暗,总有过去的时候,光明不久就会到来!岳飞虽然离开人间已几百年,但他那种大义凛然的爱国之情不会泯灭,他那高大的形象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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