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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活动”,这样,人类才能找到一条既能保证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又能维护社会生态环境良好循环的全新发展道路(即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一思想很快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接受和认同,成为人类建设文明社会的象征和共同追求的目标。必须认识到,环境是不可逆转的资源,对环境造成一分污染,就要付出十倍甚至几十倍的代价,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去恢复,我们现在要干的,正是要恢复被破坏和正在被破坏的环境,是在偿还环境的欠债。实践证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定要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必定要受到后来人的指责。因此,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正确把握好眼前利益与长期发展的关系,既要为今天的发展尽力,又要对明天的发展负责,决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综合整治
环境综合整治势在必行,县委、县政府对今后三年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做出了安排计划,制定了《2005—2006年环境污染治理规划》,本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防治结合、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逐步实现“一年内见效,二年内基本完成,三年内全部完成”的总目标。确保到2006年,县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言工业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完成上述目标关键要抓好今年的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铁合金、电石等矿热炉的烟气治理,今天县人民政府下了达2005年的限期治理任务,同时与各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各企业要抓紧落实,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
(一)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市形象
一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使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扩大集中供热面积,3年内全部取缔分散取暖锅炉,从今年开始供热管网内不再新增取暖锅炉;二是2005年12月底以前,对县城西出入口到大平公路公铁立交桥沿线的企业,全部实施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对效益低、污染重、有碍景观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迁;三是对县城区域内的餐饮、娱乐行业逐步规范,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加强对新规划的居住、商业、餐饮、娱乐区的管理,减少噪声扰民,创建一批安静居住小区,为群众创造一个居住、消费、休闲、学习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对一言工业园区的管理和污染治理工作力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要按照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布局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执行环境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坚决不允许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从2005年起工业园区不再新增污染源,用3年的时间,对一言工业园区排污企业全部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抓紧对铁合金、电石等矿热炉烟气治理,力争2005年底前全面完成一言工业园区的矿热炉烟气治理,2005年完成县城内锅炉、茶浴炉烟气治理,到2006年底前使县城区、一言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对焦化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回收荒煤气,进行综合利用。到2006年底前,力争完成宏翔焦化、阳光焦化、天源焦化、业成焦化、蓝白黑焦化荒煤气回收再利用项目。
造纸企业要逐步完善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在2006年建成废水碱回收设施,使造纸废水得到深度处理。
煤炭加工企业和煤化工企业,要加大治理投入。洗煤行业排放的煤矸石要集中处理综合利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碳素制品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煤粉尘,在2005年底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要综合利用化工行业排放的废渣,特别是污染比较严重的双氰胺废渣,减少废渣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对已安装环保设施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理、维修和更换设施,确保充分发挥效益,在2005年10月20日前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各企业单位要加强厂区绿化、美化、改变厂容厂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三年内使厂区绿化面积达到10以上。
(三)加强区域污染治理工作,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开展对“五排”、“三排”流域内的企业排污治理。2005—2005年完成共享化工、东盛亚麻等化工企业的废水及各乡镇、蔬菜脱水企业的废水治理;2006年前彻底完成“三排”流域的企业废水治理,确保“引三济唐”和“引五济惠”工程的用水安全。
加强标准化农业园区、蓄禽养殖园区和重点屠宰厂的建设,促进规模生产和规模养殖,逐步规范其环境管理工作。同时通过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秸杆及农家肥,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切实减轻农业污染,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实施黄河护岸林湿地保护项目、河东防风固沙工程、贺兰山东麓自然生态保护工程和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增加森林覆盖率。
三、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实现社会、经济、环保协调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今年县委、政府重新调整了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把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为成员,就是要让各部门的领导担起相应的环保责任。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实施《2005—2006年环境污染治理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对开展环保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的单位领导要追究行政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环保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把好建设项目关,对新建、扩建的项目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同时做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按照政府的决定强制关停取缔,同时做好县城建筑施工餐饮娱乐等社会噪声的控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可推诿扯皮延误工作。
(二)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为强化对各企业的监督管理,政府将与限期治理单位鉴定目标责任书,对年底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除按环保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将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一是年终单位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二是单位领导不得受奖;三是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荣誉。县环境保护局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验收限期治理项目,对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处以罚款,报县人民政府下达停产治理决定。各治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及时上报年度治理方案,经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政策,全面、足额征受排污费,积累污染治理资金。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把削减排污总量落实到每个污染源,在抓好污染源浓度控制的基础上,做好总量控制。逐步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市政府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对符合排放要求的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管理。实行环保第一审批权。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环保局通过环境保护预审,发展计划局、经贸局不得批准立项,土地局不得划批土地,工商局不得办理相关证照。未经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城建局、规划站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关。对已列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落后的工艺项目,一律不允许新建,彻底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做法,杜绝新的环境污染源产生。
(四)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发展经济和治理污染的同时,结合实际抓好改造传统产业结构,提升和优化产业水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县经贸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规定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产品进行调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淘汰关停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及未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水务部门停止供水。
人类为了生存所进行的资源及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所有开发和利用都应当从整个自然界,尤其是地球环境的生态系统,即所谓生物圈的平衡状况加以全面地和科学地考虑,然后再在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多样性的基础上,达到人和自然之间的协调。当前,不但要加强和扩大那些具有原始性状,即受人类影响较少的生态系统,通过人为的保护和再建、使其维持原始的自然面貌,保持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的平衡,而且要重视人类在认识化学物质毒性问题上所取得的宝贵经验。对于各种比学物质,从生产到废弃的整个过程,都要考虑一个防止污染环境的安全措施,更应当寻求无污染的生产方法,制取无毒性的化学产品,显然,这是给化学工作者提出的一个更高、更难的任务
我们一方面都在埋怨环境被污染,可是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污染环境呢!比如,我们一方面在大声疾呼抽烟有害健康,而另一方面又在大批量地生产和销售香烟。我们一方面大力提倡不乱丢垃圾,另一方面我们在吃棒冰时往往随便地将包装纸扔在地上。又比如,有些厂的老板把厂房装饰得美丽豪华,可是背地里却把污水、废水偷偷地源源不断地往河里排放……所以,尽管我们天天在宣传环境意识,可是污染环境,危害生物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矛盾现象呢?我认为,关键在于很多人没有重视环境保护。埋怨别人污染了环境,恰恰忘记了自己也在污染环境!所以在宣传保护环境时,还要加上“从我做起!”这后半句。使环保意识真正在我们每个人的头脑里扎下根,使我们的所作所为时刻都在考虑保护环境。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容,需要在实际的行业生产工作过程当中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识的宣传和推广,以此实现绿色油田建设的基本需求和目标。建设绿色的油田环境对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能够满足实际的社会进步需求,同时还能够为人们带来良好的生活品质。重视对油田的绿色的建设是天津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也是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重要表现。在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支持下,油田建设不断创造了经济的收益,还能够有效的保证油田地区的居民日常生活的健康需求[1]。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主题,只有维护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和谐发展,才能够满足社会的实际发展需求,并且能够为社会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我国社会文明发展和长足进步。
2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建设绿色油田的需求
由企业承担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要求企业在实际的生产工作中重视对绿色油田的建设需求,希望能够在实际的生产和工作过程当中保证正常的经济收益同时,还能够满足实际的生产效率和质量需求,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承担法律及道德层面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在生产和创造经济收益的过程的当中,不仅仅需要对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负责,还需要对参与投资的股东负责,同时也需要兼顾到公益事业的相关内容,需要重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充分响应和支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油田企业的未来行业发展和进步的主要努力方向,也是提升我国社会综合实力的根本[2]。企业能够认识到自身发展在社会进步过程中承担的重要角色和价值,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才能够达成提升社会经济收益总价值,完善生产工作体系的目标,进而为人们的生活质量提供良好的科学保障,促进行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关注我国社会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是实现我国社会长久稳定进步的关键。
3地方与企业联合建设绿色油田
建设绿色油田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实际需求,也是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目标,在实际的油田开采工作过程当中提出绿色油田建设的目标和计划,能够满足实际的地方环境保护和创造企业经济收益的共同目标。本次研究就针对企业与地方合作开展的绿色油田建设工作展开科学的研究和探讨,希望能够实现国家环境治理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地方与企业联合建设绿色油田的工作目标要求,企业能够与地方政府进行强力有效的合作,在实际的油田建设工作过程中提出相关的优化政策和建议。如何治理油田开采地区的环境问题,需要从地方实际的油田建设情况入手。本次研究针对天津地区的大港绿色油田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充分的结合地方与企业的油田建设意见进行环境保护。第一,应当重视对油田地区废物的回收和利用,保证实际的环境保护工作的二次生产需求,减少环境破坏;第二,重视对天津大港油田地区的生态工程建设,以退耕还林等方式进行油田地区的环境治理;第三,选择合理的地理位置进行油田开采,设置油田工作区域,合理化分配;第四,在油田区域扩充湖水占地面积,为区域进行水资源增容操作,构建与湖水相连接的蓄水区域;第五,在油田地区种植树木,营造绿化氛围区域,增加油田环境保护意识;第六,重视对油田区域建设的项目设计和创新,并在实际的设计和构建过程的当中进行项目的扩充建设;第七,强化油田地区的环境保护意识宣传,督促地方提升环境保护的意识,促进行业生产工作质量升级需求[3]。
4结论
综合上述研究内容进行切实有效的分析、探讨和总结能够发现,重视绿色油田建设是满足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关键,也是奠定我国社会发展良好趋势的重要政策方针。认识到生态环境良好发展重要性,才能够坚持构建可持续化发展的战略体系目标,进而在提升我国社会经济收益总值的基础上促进我国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提升需求。
作者:张丙喜 单位:天津大港油田土地公路管理部
参考文献:
[1]许莺歌.完善环境保护制度法规是建设绿色辽河油田的重要路径[J].企业导报,2013,15:145.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污染;法律的思考
工业革命以来,人口的迅猛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环境问题使人类的基本生存条件面临严峻挑战,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世界各国谋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同样出现了大量的环境问题,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目前我国较多采用的是直接管制措施,例如规定排污标准、征收排污费,这些措施将污染者置于被动接受管理的地位,不利于调动其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有效的刺激措施,能够通过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取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效应。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种。本文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收法律制度建设进行初步探讨。
一、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
(一)外部性理论
英国“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的外部性理论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提供了最主要的经济学依据〔1〕(P29)。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上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2〕(P569)。根据外部性理论,企业或个人在追求利润或利益最大化时,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使得其他微观经济主体(企业或个人)的福利减少,形成外部不经济;同时,在代际之间也存在外部效应,上代人对资源的过度浪费和污染,也会造成下代人福利的减少。按照庇古的分析,自然环境为生产者提供的服务,并未在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中反映出来,因而会造成生产企业花费的成本与社会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异,这种边际净私人产品和边际净社会产品的差额即私人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外部成本。这种以危害自然为表现形式的外部性成本发生在市场体系之外,因而不能在市场上自行消除,只有政府采取税收形式,才能把污染成本增加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假定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以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内在化〔2〕(P576),使其面对真实的成本和收益。如果没有内部化,一些行为的经济成本就不会被考虑,如果外部费用没有成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因素,就会引起严重的市场扭曲。〔3〕理论上把对单位污染所征的等于污染所造成的边际社会损失的税收称为庇古税。此后,学者西蒙斯进一步发展了外部性理论,提出“社会成本”概念,认为企业应当承担其所造成的外部社会成本。因而,降低资源的社会成本,需要把外部性转移至企业内部,提高私人生产成本,促使其节约使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一关于外部成本通过征税形式而使之内在化的设想,构成了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基本理论框架。
(二)“稀缺资源”论
与环境保护税有关的另一种经济学理论是“稀缺资源”论。按照经济学的理论,由于资源是稀缺的,才需要研究社会如何从各种可能的物品与劳务中进行选择,不同的物品如何生产和定价,谁最终消费社会所生产的物品。〔2〕(P15)法国人布拉马基等把价值的起源归结为稀缺性,这种价值观的典型观点是:凡世上过份多余,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获取的财物,无论它们怎样有用,谁也不愿意花代价来取得它们,因而,数量多较数量少的东西价值小〔4〕(P69)。因此,一项资源只有稀缺时才具有交换价值,当环境资源不具有稀缺性时是没有交换价值的。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较少时,土地、空气、水等环境要素的多元价值可以同时体现,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长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增强,环境资源多元价值之间发生矛盾及环境资源稀缺性的特征逐渐显露。一是由于环境要素的多元价值难以同时体现而导致某种环境功能资源产生稀缺性,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某环境要素如果要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就难以满足人们的生产需求;二是环境净化功能难以满足人类生产、生活排放污染物需要的问题特别突出,环境容量资源特别稀缺。但是长期以来,环境资源往往被认为是公有的、无价的,可以无偿占用,结果导致公地悲剧的出现,对稀缺资源索取费用有助于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2〕(P494)。环境保护税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环境资源补偿费,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能够贯彻“谁污染谁付费,谁利用谁补偿”的生态环境开发保护原则。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现实意义
目前,世界上采用环境保护税来改善生态环境的国家越来越多,环境保护税的使用在许多国家都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例如,瑞典的硫税(1991年开征)使石油燃料的硫含量降低至法定标准的50%,引进燃料税,每年CO2Z的排放量降低了19000吨。在挪威,1991年引进的CO2Z税使一些固定燃烧工厂的CO2Z降低了21%。在丹麦,对无危害废物收税已经使垃圾填埋成本翻倍,在1987~1993年间,家庭垃圾减少了16%,建筑垃圾减少64%,其他各方面的垃圾也均减少22%〔5〕。一般而言,环境税能取得如下几方面的积极效应。
(一)环境保护税能增加财政收入
环境保护税可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来源,改善国家的财政状况。通过环境保护税筹集的经费通常有两种使用方式,一是直接返还给纳税人,包括直接把税款退还纳税人治理污染或鼓励其投资于环境保护领域;二是由政府投入到相关领域,如部分来自固体废物税的税额返还到废物管理和处理领域。当环境税被用于除改善环境以外的其他目的时,就产生了众所周知的“双倍效益”。第一层效益是能改善环境,第二层效益是利用环境税去减少其他扭曲性税收,西方学者认为征收所得税会抑制人们工作、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造成税收的超额负担,因而所得税被认为是一种扭曲性税制。运用环境税税收收入可以降低所得税,或其他与劳动力有关的其他税种的税率,即环境税税收收入可以用来弥补减少的扭曲性税收收入,从而实现双赢效益。促进经济合理化发展。〔6〕关于第二层效益即减少经济事前扭曲的争论很大,但是,环境保护税能增加财政收入的观点获得了普遍认可。不少发达国家通过不断完善,已形成较规范的环境保护税收制度,并占有一定的财政地位。如荷兰,其环境税收收入占总税收入的14%,占GDP的3.2%。〔7〕
(二)环境保护税具有经济杠杆的功能
一方面,通过税收差异和优惠政策,环境保护税可以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如对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和资源回收利用的产品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免缴部分或全部税款的优惠措施,而对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可以加收环境保护税,这样的措施有利于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税能推动清洁工艺的创新,因为生产者有动机去发现可供选择的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在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情况下,生产者会比较保持现有污染水平所支付的税收与进行技术革新减少污染所能得到的收益。如果技术创新成本小于税收,那么污染就会减少,一直减少的污染控制成本等于税收时,达到污染减少的最优水平。假设所有污染者的行为都是理性的,污染控制的总成本将会最小化。例如瑞典对含有硫磺的柴油燃料征税,这促使人们开发了新的清洁燃料。
(三)环境保护税能促使消费者使用更少的污染产品
尽管环境保护税有的征税目标是消费者,有的是生产者,但是最终,所有税收引起的费用都会转嫁到使用有害环境的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身上。消费者购买污染产品将要多付费,承担额外的环境污染成本,而选择清洁产品则没有额外费用的产生,例如,消费者使用含铅汽油就需要比使用清洁燃料多付费。因此,环境税能刺激消费者增加绿色产品的消费,从而改变消费方式,最终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四)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能减少污染控制的成本
环境税减少了污染控制的成本,因为征收环境保护税不需要承担政府失察的成本。所有的行为决定都掌握在污染者手里——决定是继续污染并支付相关税收还是采用新的有利于环境的方式做生意,污染者可以通过比较两种选择的收益来加以决定。在这种机制下,减少污染措施所需成本过大的污染者会倾向于支付环境税,而那些减少污染所需成本很低的就会倾向于减少污染。因此,没有政府的监管也能得到一样的结果〔3〕。环境税收与基于企业协商和直接管制的政策措施相比,具有更大的透明性,较少受到“管制俘虏”的影响,因而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法律思考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消费税、所得税中都有一些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保护环境的政策意图。例如,我国的增值税税法中规定,对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泥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泥土,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政策;资源税法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原矿和盐等资源的开采或生产纳入征税范围;消费税法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小汽车和摩托车等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并对小汽车按照排放量的大小规定了高低不同的税率;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作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免征或减征所得税。上述税种和政府的其他措施相配合,在减少污染、改善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税种的设立并非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对环境保护只能起到补充性的作用,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国有必要在完善现行税制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开征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以污染环境的行为或产品为课税对象的专门性税种——环境保护税。
(一)构建环境保护税法的基本原则
构建环境保护税法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经济情况,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老企业的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另一方面快速的经济发展又加剧了环境的污染。因此,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仍然是核心问题,构建环境保护税法首先需要明确其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若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应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由于每个纳税人对环境的占用是不均衡的,因此在环境税制设计中应体现出“谁使用、谁付费”的基本原理。从而使污染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这样就能纠正市场失灵,实现公平。2、效率原则。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与排污种类、数量、浓度等环保专门知识紧密联系,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测量、对固定大排放源进行定期监测等,都需要大量的人、财、物的投入,因而要避免为求准确地反映环境损害成本而设计过于复杂的环境税,税务机关应与环保部门密切合作,提高征管效率。3、循序渐进原则。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建设任务仍是重中之重,因而开征环境保护税应遵循渐进原则,分类分期实施,以给污染企业留下足够的时间,便于其在不影响企业发展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削减污染技术,实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
(二)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
国际上通常把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以及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污染的产品作为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但目前我国尚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管经验,因而在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初期,征税范围不应过宽,应根据国家当前最重要的环境问题和环保目标,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征税对象入手。根据我国当前的环境状况,应首先将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纳入征税范围。因为这类行为对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而且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又有大量的外国经验可资借鉴。其次,待时机成熟时,可以将那些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的、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各种包装物纳入征税范围。
(三)环境保护税的课税依据
一般来说,环境保护税的课税依据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污染企业的产量作为税基;二是以生产要素或消费品所包含的污染物数量作为税基;三是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税基〔8〕。第一种税基的核算比较简单,但在这种制度下,企业只有减少产量才能减少税负,这既会妨碍防污技术的采用和生产工艺的改进,还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第二种税基只要生产要素和消费品中含有污染物就需纳税,而不管其最终是否造成了环境污染,这种做法既不合理又不公平。相较而言,第三种税基最为可取。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税基,污染企业在维持和增加产量的同时,只要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就能减轻税负。这既不会妨碍污染企业自由选择污染防治办法,又能促使其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增强了企业的能动性和自主性。
(四)环境保护税的税率
税率既要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又不能抑制社会生产。从理论上讲,厂商的理性选择是将污染削减到边际控制成本等于税率这一水平上。所以各个企业的污染控制程度不同,控制成本高的企业削减较少的污染量,而控制成本低的企业将大规模削减污染。环境保护税的一个难点是制定合理的税率,理想状态下,它应当等于污染削减的边际收益,这时效率最高〔9〕(P44)。此外,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人口密度以及对环境清洁度的要求不同,因而环境保护税率不能高度统一,应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差别税率。其次,环境保护税率最好采用动态税率,即根据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需资金不断调整具体环境保护税目的税率,动态税率的实行,是税负和污染相适应原则的最直接体现。最后,环境保护税率以采取定额税率,从量计征为宜,即按照污染物排放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定额税率,这能使税制简化、便利。
(五)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措施
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灵活运用多种税收优惠措施激励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第一,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治污领域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税收支出政策。国家应对防污治污的技术研发高度重视,除直接给予研究、开发治污新技术的企业预算拨款外,还可以利用税收支出手段,鼓励企业从事环保科研活动,从而增强治污支出的整体效益。第二,实行刺激企业投资防污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合格产品(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污染或能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工业企业购入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对企业为治理污染而进行的设备改造项目给予投资抵免等,这就能促使企业开发先进技术,加速设备的更新换代。第三,尽可能取消或调整不利于环保的税收政策。在适当时候应取消对农膜、农药特别是剧毒农药的优惠增值税待遇;严禁或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化学品或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产品进口,大幅提高上述产品的进口关税〔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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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Oil & Gas Fields
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规划总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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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5-3158
国内刊号:11-336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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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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