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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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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条例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第1篇

2013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主题是“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吸烟是当代世界第一大公共卫生问题,已构成对人类健康的重大威胁,控制和消除烟草危害已呈全球趋势。2009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于2010年3月起实施。

 

宣传贯彻《条例》实现“一降一升”

2012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健康促进委、市立法研究所共同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课题研究。评估研究报告显示,《条例》实施效果正逐步显现,全社会禁烟意识进一步增强,上海的吸烟率已从最初的37%降低到18%,劝阻率从19.1%至目前稳定于47%,实现“一降一升”。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公众赞成度达九成。建议《条例》进一步扩大依法控烟范围,推动上海室内公共场所逐步实现全面禁烟。

 

“划线分隔”难防被动吸烟

现行《条例》对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分类管理,一类是完全禁止吸烟场所,即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禁止吸烟,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图书馆、影剧院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等;一类是部分禁止吸烟场所,即室内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如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星级旅馆的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研究发现,由于《条例》未对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的比例进行相应规定,不少场所吸烟区的设置较为随意,多数吸烟区与非吸烟区之间缺乏物理分隔。一些楼宇使用中央空调,二手烟雾可以在整个大楼内散播,即使独立设置室内吸烟区,实际控烟效果也十分有限。2013年5月28日,市健康促进委组织召开的“上海室内全面无烟立法可行性研究”专题研讨会上,来自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现场测试表明,吸烟区和禁烟区在同一餐厅内的划分,并不能有效防止烟害。“100%无烟环境”才是消除室内烟害唯一有效的措施。

 

域内外禁烟立法提供有益借鉴

在国外,很多国家已通过法案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不丹于2004年通过全面禁烟法案,禁止在包括公园、夜总会、商店、露天市场等一切公共场所吸烟,甚至在公共厕所吸烟也属于违法行为。新加坡于2006年将禁烟区扩大到所有封闭的公共场所和大部分露天场合。比利时在2011年7月开始实施全面禁烟令,所有的酒吧、咖啡馆、医院、饭馆都禁止室内吸烟。酒吧和咖啡馆必须设立单独隔离的吸烟区,否则顾客只能去室外吸烟。

 

在我国,《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将市区内十二类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交通工具及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都列入防止“二手烟”的范围。旅馆、餐饮的室内场所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划定吸烟的楼层、包房,期满后全面禁止吸烟,并明确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吸烟室或吸烟区。因此,该法规被称为迄今为止国内最严厉的防烟立法。《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将禁止吸烟范围扩大为托幼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四类场所的室内外区域以及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十三类场所的室内区域。餐饮场所、歌(舞)厅、公共浴室可以设置吸烟室,并且规定吸烟室应当具备独立空间、独立有效的通风换气装置,设置明显标志。这些场所的吸烟室以外室内区域是禁止吸烟的。未设置吸烟室的餐饮场所、歌(舞)厅、公共浴室是禁止吸烟的。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餐厅;禁烟标识;PM25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9822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5542-02

任何允许吸烟的地方都会有二手烟草烟雾暴露问题。接触二手烟草烟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被众多的科学事实证明[1]。国内外的研究表明,人们在公共场所包括餐厅在内接触的二手烟草烟雾比家里接触的更多[2-3]。在公共场所通过立法禁烟可有效减少二手烟草烟雾暴露[4-5]。2012年某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餐厅也不再有过渡期,要求全面禁烟。为对条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我们于2012年5月和7月两次对该市部分餐馆进行了调查研究。

1资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根据国际通用的餐厅分类标准,在该市共选择了餐厅26家。

12方法

121抽样方法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选择该市人口密集餐馆聚集的两个区,按“大众点评网”上的人气排名,选择前26名的餐厅,包括20家中式正餐厅、2家中式快餐厅、2家西式正餐厅和2家西式快餐厅。

122调查方法采用自制调查表,以顾客用餐的方式在就餐高峰期对餐厅进行现场观察并填写调查表,调查的内容主要有餐厅面积、现场用餐人数和吸烟人数,并对室内外细颗粒物进行监测,通过检测细颗粒物PM25浓度来反映烟草烟雾浓度,检测仪器采用美国TSI公司生产的AM510型个人智能防爆粉尘检测仪。先在餐厅外测量至少5min作为基底值,进入监测区域后至少连续测量30min,同时记录外环境情况、监测区域的空间大小、座位数、通风情况、禁烟标识摆放情况,每15分钟收集1次就餐人数、吸烟人数等。

13统计学分析统计分析数据经过审核合格后,采用EpiData31软件双录入,用SPSS16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2结果

21餐厅PM25监测情况条例实施前:26家餐厅室内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室外,二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吸烟餐厅17家,室内平均浓度近为室外的4倍(z=3517,P=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吸烟餐厅室内浓度升高的主要因素是吸烟。无吸烟餐厅9家,室内平均浓度与室外接近(z=1784,P=0074),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说明不吸烟餐厅室内与室外PM25浓度无明显差异。

条例实施后:26家餐厅室内外平均浓度监测结果与条例实施前一致,见表1和表2。

条例实施前:中式正餐厅室内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室外,二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z=3921,P=0),吸烟比例高达75%,即说明餐厅室内浓度升高的主要因素是吸烟;中式快餐厅、西式正餐厅和西式快餐厅经检验P值均大于005,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说明这三类餐厅室内与室外PM25浓度无明显差异。

条例实施后:各类餐厅室内外平均浓度监测结果与条例实施前一致,吸烟比例增高达80%,见表3、表4。

22餐厅禁烟标识情况见表5。

禁烟标识条例实施后达到百分百,但有些餐厅数量还需要增多,让标识更明显,且条例实施后粘贴禁烟标识的餐厅所占比例显著高于条例实施前(p=00026),存在显著性差异。

3讨论

我国是世界上吸烟人数最多的国家,被动吸烟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早已得到公认,公共场所控烟势在必行,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立法。2012年某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正式实施,为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我们对该市部分餐厅在条例实施前后进行了观察和监测。本次所调查26家餐厅中,16家餐厅PM25的平均浓度均在100μg/m3以上,这可能是与该市室外环境细颗粒物浓度比较高和有些公路施工有关。现场观察期间,中式正餐厅内发现有人吸烟,条例实施后大部分餐厅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标志,但是仍设置与吸烟相关的器具,并且餐厅都没有张贴监督部门电话,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民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弱了民众对餐厅控烟行动的参与。

由于观察和PM25浓度测定都是在一个相对随机的时间点测定的,只要监测时间内有人吸烟监测值就会明显上升,所以数据结果可能存在偏倚。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且决定餐厅不再有过渡期,实行全面禁烟,但未对控烟工作未做出具体责罚。禁烟工作的主体应是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由经营者加强对顾客的劝导,可实际情况不尽如人意,经营者顾及自身经济利益而没有有力劝导顾客,对顾客吸烟视而不见,仅在墙上、厕所等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和吸烟警语宣传草草了事,并且禁烟标识上都没有举报电话,所以人民监督力度也很差。现在我们已经有法可依,以后工作的重点将放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面来。

参考文献

[1]崔小波,李强,牛丕业,等北京市部分公共场所吸烟与二手烟暴露情况研究[J]心肺血管病杂志,2009,28(1):50-52

[2]Michael BrauerAndrea MannetjeRestaurant smoking restrictions and environmental tobacco smoke exposure Am J Public Health,1998,18(12):25-29

[3]杨功焕,马杰民,刘娜。等中国人群2002年吸烟和被动吸烟的现状调查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5,26(2):77_83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第3篇

无烟日禁售烟草的新闻报道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根据《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含个体摊档)应当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

据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天上午9:30,广州市爱卫会将在越秀区北京路步行街广场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各区、县级市爱卫会同时在属地举办分会场活动,宣传《条例》内容和接受市民戒烟常识咨询、组织志愿者派发宣传单张、开展戒烟义诊和红外线免费检测、受理市民投诉。

而明天下午2:30-4:30,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市爱卫会组织市交委、工商局、卫生局等控烟执法部门,对各烟草销售点是否落实禁售活动进行检查。

无烟日禁售烟草违者罚款今年5月31日是第十九个世界无烟日,这一天鞍山的各个商场、超市、售烟摊点将禁售烟草。如有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这是记者昨日从鞍山市爱卫会了解到的。

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吞噬生命”。据介绍,我国每年消耗的烟草占世界总销售额的1/3以上,吸烟者高达3亿,还有约4亿人受到被动吸烟的危害。

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生介绍,吸烟对人体的危害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经较长时间才能显示出来,尼古丁又有成瘾作用,使吸烟者难以自持。吸烟可诱发多种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和消化道疾病等,是造成早亡、病残的最大病因之一。

按照鞍山市爱卫会规定,31日这一天,鞍山市的各商场、超市、烟摊等经营场所将禁止售烟一天。除此之外,市内各影剧院、网吧、音乐厅、图书馆、医院、学校、公共交通工具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要认真执行《鞍山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做好控烟工作。各售烟摊点如违反规定,在无烟日里卖香烟的,爱卫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处以1000-20xx元的罚款。

此外,爱卫会的有关人士还告诉记者,根据鞍山市的这条“禁烟令”,平时在各大公共场所也不允许吸烟,违规者将受到10元的罚款。

无烟日禁售烟草法规规定北京市人大会首次就一部地方性法规的专家建议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这部可能取代现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法规,在控烟思路上从行政管制变为公共治理。

昨日,北京市人大会官方网站将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作为一部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专家建议稿将“世界无烟日”引入并向烟草销售者确定了义务,规定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这天,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停止售烟一天,并赋予爱卫会对销售者是否遵守这一规定的监督职权。

出炉:意见稿历时一年

北京市人大会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引表示,这是北京市人大会去年启动法规预案研究后的第一个项目,此次征求意见的建议稿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为负责人的课题组提供的专家建议稿。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将由课题组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家建议稿作为将来起草工作的基础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做进一步调研论证。

在20xx年1月召开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应松年等1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控烟条例的法规案,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决定将该法规案交市人大会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法规预案研究。

区域:室内全面禁烟

专家建议稿对禁烟区域采取了针对室内和室外分别规定的方式。室内包括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只要是有顶部遮蔽且侧面有两面以上环绕的任何空间,包括电梯、走廊、地下通道、楼梯间等,都为室内。

室外则区分禁烟区域和限制吸烟区域。禁烟的包括医疗机构的室外区域,各类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等七类。

限制吸烟的包括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外限制吸烟区域,除经营者或管理者自行规定全面禁止吸烟的外,应划定吸烟区,吸烟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处罚:不听劝最少罚50

相比现行条例对违反法规的处罚,专家建议稿大幅提高了处罚。

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市和区县爱卫会或相关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现行法规规定的处罚为10元。

此外,对于经营管理者不履行劝阻吸烟义务的,则会面临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限制吸烟区域的经营管理者不划定吸烟区的,由市和区县爱卫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会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禁限烟区域

【室内禁止吸烟区域】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只要是有顶部遮蔽且侧面有两面以上环绕的任何空间,包括电梯、走廊、地下通道、楼梯间等。

【室外禁止吸烟区域】

1、医疗机构的室外区域;

2、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各类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3、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

4、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售票场所、等候区域;

5、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

6、健身场、体育场的室外比赛区和坐席区;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禁烟;公共;发展;烟草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均禁止吸烟,其中,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等将取消吸烟室,作为进出上海的重要交通枢纽,这项条例在人群中的反响如何呢?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除了落实劝阻吸烟人员或者组织劝阻吸烟的志愿者,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还要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向监管部门举报。

而在不少旅客看来,除了需要有力有效的监管机制,也要唤醒每个人的自觉意识与公德心。二手烟会危害健康,这确实也是常识。而对于火车站的吸烟室,排气扇也很难迅速排尽弥漫屋内的浓烟,从这个角度看,取消室内吸烟室规定合情合理。

1、烟草对于人身心健康的毒害

烟,首先是许多疾病的致病因素,是人类健康的大敌。据分析,煙草中含有大约1200种化合物,绝大多数对人有害!中国控烟工作不是很突出,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还不够。

(1)烟草的毒性成分

其中毒性最大的是烟碱,又叫尼古丁。一支香烟的尼古丁为6-8毫克,足以毒死一只老鼠;二十支香烟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头牛。使人致死的尼古丁剂量为50-75毫克,一个人每天吸二十至二十五支烟,就可以达到这个剂量。只是由于尼古丁是逐渐进入人体并逐渐解毒的,才不会至死。当然,人体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受到很大伤害。

(2)烟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己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烟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己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中国有3亿吸烟者,7.4亿人受到二手烟危害,每年有12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吸烟者不但损害自身的健康,他们吸烟时产生的二手烟,也会给不吸烟者造成危害,引起肺癌等恶性肿瘤、慢阻肺、心血管病、脑血管病等严重疾病,尤其可危害孕妇、婴儿和儿童的健康。

(3)二手烟的严重危害

远离二手烟,研究表明,二手烟对身体的危害比一手烟有过之而无不及。除肺癌,吸烟还易导致鼻咽癌、食道癌,以及肾癌和胃癌等,可谓”一支烟在手,周围人也遭殃”。对于吸烟者的家人来说,”二手烟”甚至”三手烟”都是他们健康的威胁。支修益说:”很多人来就诊,都说’我从来不吸烟,为什么会患肺癌?’,特别令人痛心,大多数人不知道,就算不吸烟,’二手烟’’三手烟’也会诱发肺癌。”

有数据显示,一些与吸烟者共同生活的人,患肺癌的几率比常人多出6倍。”丈夫吸烟,妻子患肺癌的危险会增加30%;儿童吸入’二手烟’,不但会影响发育,还容易诱发气管炎、肺炎,甚至肿瘤等一系列疾病。

2、取消吸烟室条例的现状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对全国已立法城市进行了评估,城市控烟法律规定室内场所全面禁烟会使执法工作更简单、更公平,投入成本更少,执法更容易,减少了执法难度;允许设置吸烟区或吸烟室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且不能有效避免烟草烟雾;随着法律的实施,公众对于全面无烟环境立法的支持率有了明显的提高,无烟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目前在已经立法的城市中,已有7个城市的法规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截止到目前,已有包括北京、深圳、哈尔滨、西宁等11个城市的机场取消了吸烟室,实现了全面无烟机场的目标。

(1)我对于价格杠杆对烟草消费的实质性影响评价

2009年、2015年,我国烟草两次大幅提高税收,卷烟价格随之上涨。然而价格杠杆似乎并未对烟草消费产生实质性影响。2001年到2016年,我国成为卷烟支付能力增速最快的国家。

无论是加税还是涨价,都是希望借助价格杠杆抑制消费,但价格杠杆要想成立,首先需求要对价格相对敏感,其次是缺乏可替代品,烟草质量有别价格高低不一,对于烟民而言,价格上涨,顶多是从高价烟转移到低价烟,吸烟的整体形势并没有实质变化。

(2)一刀切的禁令真的合适吗?

第一:不让设立吸烟室主要是尊重了一些所谓的控烟专家的意见。然而却没有考虑不设吸烟室带来的负面效应,即有人偷偷躲在自己办公室里抽,躲在厕所里抽等等,这些地方都属于监管盲区,在不可能有强力监管的情况下,其实合理设立吸烟室,才能避免以上情况的泛滥。

第二:吸烟所产生的二手烟的危害的严重性,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有效防止二手烟危害,比起让那些瘾君子“瘾君子”在夹缝中找机会抽烟,那些意想不到的意外造成的社会危害,其实找到一个合适的场所更安全可靠。

第三:现在雾霾问题,健康问题,就开始坚决的公共场所禁烟,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一刀切的禁烟方式是对一部分人的权利的一种侵权和剥夺。

第四:身边有抽烟的烟民,我们或许可以知道,染上烟瘾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同样的,戒掉烟瘾也绝非一时一块,给他们时间,在一些软性设施上引导或许更科学。

3、工业设计中产品设计对于问题的改进措施

降低烟草对于人体的危害是科学家的问题,我作为一个学设计的学生,我的设计构想是降低二手烟的危害,以一种舆论的方式把这些烟民曝光在公众的目光之下。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场所;控烟;立法;态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使非吸烟者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1]。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出台全国性控烟法律[2],但广州、上海、杭州、哈尔滨、天津等城市已先后完成了控烟立法,并颁布实施了相关控烟条例[3]。珠海市控烟立法工作也正在开展,为此,我们通过电话调查形式了解珠海市公众对控烟立法的态度,为我市控烟立法及相关控烟执法提供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被抽样地区的常住居民(居住期≥6个月,年龄超过18岁)。

1.2方法 采用现况调查,按珠海市的地理位置、人均GDP排名将7个行政功能区划分为东、中、西3个区域进行多阶段抽样,分别抽出香洲、斗门、金湾3个行政功能区,利用简单随机拨号抽样法,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于2013年7月24日~31日由3名受训调查员对居民进行电话调查。

1.3调查内容 了解珠海市目前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烟草广告、控烟效果等现状,公众如何对应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及相关建议;了解受访者对出台全市性控烟立法条例的态度,对条例执法主体及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处罚主体及罚金的看法及建议等。

1.4资料整理和分析 由受训人员使用Epidata3.1软件双录入调查数据。利用Excel2007及SPSS18.0软件进行分析。统计分析指标以率、构成比进行描述,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电话拔打和应答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随机抽取1631个电话号码进行拨打,其中成功调查555人,有效应答率为34.0%。本次调查对象共有555人,其中男性271人,女性284人(男:女=1:1.05)。可列出平均年龄或年龄构成情况。

2.2 珠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现状 70.3%(390/555)的调查对象最近1w看到有人在公共场吸烟,其中男性看到吸烟比率为74.17%(201/271)高于女性看到吸烟比率66.55%(189/284),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3.85,P

55.1%(306/555)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控烟执行最好的公共场所是医院,其后依次为商场(20.4%)、学校(14.1%)、公共交通工具(8.5%)、餐馆 (5.8%)、歌舞厅(5.6%)、酒店(3.4%)、文体场所(1.8%)、车站(1.6%)、工作场所(0.9%)、网吧 (0.2%)。

33.9%(188/555)的调查对象认为控烟执行最差的公共场所是餐馆,其后依次为歌舞厅(27.4%)、网吧(24.3%)、车站(21.1%)、酒店(6.3%)、商场(5.4%)、公共交通工具(3.4%)、医院(3.2%)、学校(1.8%)、工作场所(1.3%)、文体场所(0.7%)。

42.9%(238/555)的调查对象表示过去6个月没有接触过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信息。25.4%(141/555)的调查对象表示通过电视接触过,通过广告牌、互联网、海报、墙体小广告、报纸杂志、广播、商店、公共交通工具或站点、电影院接触的分别为15.9%、12.1%、7.2%、6.1%、4.9%、2.9%、1.6%、0.4%、0.2% 。

54.6%(303/555)的调查对象认为加大政府执法力度是目前控烟工作最需改进的环节;其后依次为烟草危害宣传、社会舆论监督、制定控烟政策,相应比例为30.3%、29.0%、15.3%。

2.3 对控烟立法支持及相关执法的态度 97.3%(540/555) 的调查对象支持珠海立法控烟,女性支持率为98.9%(281/284)高于男性支持率95.6%(259/27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78,P

49.0%(272/555)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建立专门机构作为执法主体,认为由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的为42.3%,选择其他的为8.7%。在支持立法者中以上3项分别为49.07%、42.59%、8.33%,在非支持立法者均为33.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1.86,P

54.8%(304/555)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罚款,认为及时劝阻即可的为48.1%,认为应该通报主管部门的为10.1%。

68.65%(381/555)的调查对象认为被执法处罚的主体应为吸烟者,认为是场所管理部门的为17.84%,认为是场所负责人的为13.51%。其中男性分别为63.5% 、19.9%、16.6%,女性分别为73.6%、15.8%、10.6%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7.11,P

46.13%(256/555)的调查对象认为对禁烟场所吸烟者应罚50元,认为应罚100元的为21.08%,认为应罚200元的为14.95%; 6.31%(35/555)的调查对象认为发生吸烟行为的禁烟场所经营主体应罚5000元,认为应罚10000元的为1.44%,认为应罚20000元或更多的为0.90%。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70.3%的调查对象最近1w看见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高于广东省2004年(30.7%)及2007年(35.5%)的被动吸烟率[4],提示我市近年公共场所吸烟情况严重,较多数人群处于二手烟暴露,且男性二手烟暴露率比女性高[4]。有79.5%的居民表示会/偶尔会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进行劝阻。说明市民已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二手烟的危害,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但仍需进一步鼓励市民主动劝阻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调查发现,餐馆、歌舞厅、网吧、车站等消费娱乐/人流量大场所控烟规定执行效果较差,而医院、学校、商场等场所控烟执行效果较好。提示我市以医院、学校为主要目标的无烟单位创建等规范性控烟工作的持续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民较广泛的认可。但餐馆舞厅网吧等消费娱乐场所,控烟工作依然薄弱,需予重视和加强。

调查显示,42.9%的居民过去6个月没有接触过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等烟草相关信息,说明我市无烟草广告城市成果得以保持。但仍有相当部分的居民通过电视节目、网络、广告牌等方式接触,说明新兴媒介对烟草相关信息的传播作用不容忽视。针对目前我市控烟工作环节,54.6%的居民认为最需改进的是加大政府执法力度。同时也应制定控烟政策,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本次调查表明97.3%的居民支持珠海控烟立法,高于2012广东省居民对省级控烟立法支持率(77.7%)[3],其中女性支持率高于男性,也与国内相关研究结果相似[5]。说明我市居民普遍支持珠海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相对而言,市民认为以医院、学校、歌舞厅、商场、餐馆、车站、公共交通工具、酒店为主的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而对工作场所、文体场所、网吧等场所关注程度则较低。

调查显示91.3%的居民支持成立专门执法机构/由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54.8%的居民赞成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进行罚款。其中女性对于处罚个人的意向高于男性,而在处罚场所管理者/经营者方面则低于男性。在罚金选择方面,46.13%的居民倾向对个人处以50元罚款,仅有6.31%的居民认为应对主体处以5000元或以下的罚款。说明多数居民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受罚主体的认识仍停留在吸烟者个人上,并未完全认识到场所管理者/经营者所应承担的控烟义务与职责。众多控烟立法经验证明经济处罚是做好控烟工作最有效的重要措施之一[3]。

综上所述,我市虽于1995年出台了《珠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条例》,2002年又制订了《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在其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但是,由于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力度弱等缺陷,公共场所控烟执行效果欠佳,相关场所吸烟情况仍然严重。国际经验表明,控烟立法是远离二手烟危害的关键措施。本次调查显示我市居民高度支持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尽早出台符合公约要求的相关控烟法律, 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同时加强对二手烟危害及控烟立法重要性的宣传教育[6],提高居民自我保护与守法意识,鼓励居民主动劝阻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形成全民控烟的良好氛围,以利于控烟政策的出台和执行。

参考文献:

[1] 苏黛丝,许宇翔,吴库生,等.汕头市部分人群对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态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华南预防医学,2013,39(2):22-27.

[2] 李云霞,姜垣,杨炎,等.中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规现状分析[J].环境与健康,2007,24(4):221-223.

[3] 辜洁妮,马文军,肖建鹏,等.广东省居民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控烟立法态度的电话调查[J].华南预防医学,2013,39(2):69-72.

[4] 卫生部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R].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