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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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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手续

休学手续范文第1篇

2013年8月12—14日,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出版科学系主任徐丽芳教授应邀出席在新加坡举行的“2013菲耶索莱馆藏开发研修会”(2013 Fiesole Collection Development Retreat),并于13日下午作了题为“中国学术出版概观及发展机遇”(Scholarly Publishing in China: Overview and Opportunities)的演讲,由国际知名的资深出版专家、原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兼职教授安东尼·沃特金森先生(Anthony Watkinson)主持。

菲耶索莱馆藏开发研修会自1999年首次在意大利菲耶索莱召开以来,已经连续举办15届。今年是第二次在欧洲以外的地点举行(2007年在香港召开),会议主题是“新的学术机遇:合作共赢”(Opportunities for New Scholarship: Working Collaboratively)。会议由新加坡世界科学出版公司(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意大利卡萨里尼里布瑞公司(Casalini Libri)和新加坡国立图书馆(National Library Board of Singapore)主办,由美国查尔斯顿公司(The Charleston Company)和逆流公司(Against the Grain)作为主赞助商,一些著名的跨国出版公司如ProQuest、SAGE出版、泰勒与弗朗西斯亚太公司(Taylor & Francis Asia Pacific)、威利(Wiley)等也都以不同方式赞助了此次会议。

菲耶索莱会议是全球少数将学术出版界、图书馆界和学术界人士聚集到一起交流研讨的会议。它不接受投稿,每年主动邀请上述领域重要或有影响的人士担任会议主持人和演讲嘉宾。在今年的研修会上,爱思唯尔曼德利公司(Mendeley Ltd. / Elsevier)的联合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维克特·汉宁(Victor Henning)博士作了题为“新型学术的机遇:研究论文免费共享”(Opportunities for New Scholarship: Letting people share research papers freely)的主旨发言。学术新秀、北卡罗来纳大学图书情报学院博士生詹森·普利姆(Jason Priem),也是“替代性计量学”(Altmetrics)这一术语的提出者作了题为“什么是替代性计量学”(What Is Altmetrics)的演讲。此外,知名学者美国田纳西大学信息科学学院卡洛儿·田娜普(Carol Tenopir )教授、现国际科技与医学(STM)出版商协会首席执行官迈克尔·马贝(Michael Mabe)先生、公共科学图书馆(PLoS)高级经理詹妮弗·林(Jennifer Lin)女士、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信息服务中心高级项目经理娜塔莎·西蒙斯(Natasha Simons)女士和自然出版集团亚太公司宫入信子(Nobuko Miyairi)女士等作了精彩的演讲。 (睦 盦)

休学手续范文第2篇

尊敬的XXX:

我是XXX系XXX班的XXX,因XXXXX(写上休学的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学习,需要休学XXXX时间(一般为一年)。

休学后,我会努力XXXX(如:保养身体,积极治疗),并且在有余力的前提下继续坚持学习。并在休学期间,加强自己的思想教育,使自己的思想始终与我校保持高度一致。

望领导及老师能够批准。

此致

敬礼

XXXXXXXX系XXXXXX班 XXXX

年月日

或者申请日期:年月日

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系级

学系 年级 (班)组

联络电话

联络

地址

休学原因 (请勾选右项)

生病

服兵役

拟重考

成绩不佳

适应不良

课业压力不胜负荷

移民

游学

感情因素

意外事故

工作

结婚或生产

家庭变故

未注册

休学逾期未复学

缺旷课超过期限

扣考学分过多

违反校规

志趣不合

其它原因

家庭经济因素

勒令休学

申请自第___学年第__学期至第___学年第__学期止,共计__学期

此致

导师(指导教授)

系(所)主任

学生:

学生家长: 签章

会签单位(导师及系主任签准后,方可办理.)

(1)系办公室

(2)图书馆

(3)系教官

(4)生辅组兵役

(5)生辅组就学贷款

(6)卫保组平安保险

(7)课注组

(8)代办人签名

【附注】一,办理休学手续以三天为限,依学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应於学期考试开始日前(即行事历内当学期上课终止日前)完成休学程序.

二,申请时必须检附家长亲笔签章之同意书(进修学制同学免附).

三,因故无法亲来办理休学手续者,可由代办人办理(须附委托书).

四,凡申请就学贷款於银行核拨日前休学者,须先至出纳组缴还学杂费收据影本交贷款承办人.

五,办妥上列会签1至6项手绩后,持此申请书,备齐家长同意书及学生证至教务处课注组换领休学证,否则无效.

尊敬的老师:

您好!

非常抱歉今天我写的休学申请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很遗憾的休学一年,待收拾好自己后重新开始学习生活,这美好的日子。

家里经济条件有点限制,所以我需要靠自己的能力,出去赚足自己的学费。今年父母双双下岗。我家还有一个姐姐在上大学。云云,自己编吧!!!!!

学校领导:

兹有班XXX因(原因rushen如:身体经济等)不能继续完成学业。特申请修学X年.请于批准

休学手续范文第3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本市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形成科学、完善的学业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及经区县政府登记同意开设的以接受本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为主的学校。

第三条(主要内容)

本市中小学学制、入学、转学、借读;考核与评价、升级、留级、跳级、免修;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奖励、处分和学籍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学制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

本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5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和五年级。初中学制为4年,即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

第五条(普通高中阶段)

本市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即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小学入学年龄)

本市儿童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为7周岁。

第七条(小学、初中入学办法)

本市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将小学、初中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告知书》及时送达学生家长。

学校不得通过任何书面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学校不得拒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八条(监护人责任)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送达的《入学告知书》的有关要求,按时送被监护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九条(免学和缓学)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报送所属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所辖学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第十条(入学与注册)

学校最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注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高中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学籍资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学籍号。

在籍学生每学期应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注册者,高中学生作旷课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应主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指导学生家长按有关帮困助学规定,申请属地政府给予的资助,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第十一条(班级学额)

本市高中年级班级学额不得超过48人,初中、小学年级班级学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实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级学额应在30人以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二条(适用对象)

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市;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第十三条(申请时限)

申请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因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第十四条(申请材料)

申请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原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高中学生还须附高中录取材料等。

第十五条(申请手续)

学生或监护人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中学生转学,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小学生转学,可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学校联系。转学申请经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再到原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责任)

接收学校不得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因班级学额原因无法接纳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本市学生转学,接收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五章借读

第十七条(适用对象)

借读生是指非本市户籍、但具备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即本市蓝印户口;持有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高中阶段适龄子女。

第十八条(受理部门)

借读申请人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借读申请,落实就读学校。

第十九条(申请时限)

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

第二十条(申请材料)

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及学生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有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或健康检查卡。

第二十一条(相关待遇)

借读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课外活动、帮困助学等方面,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本市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免收借读费。

本市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可根据当年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申请报考本市普通高中,其中境外引进人才子女,在语言适应期(3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已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的,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由学校对其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由学校报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接受其借读。

第二十二条(***地区居民、海外华侨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就读)

*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居民,*地区居民、海外华侨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在本市就读,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三条(考核评价要求)

学生应参加学校课程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考核,考核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册。

评价要体现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的导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考核评价内容)

根据《*市中小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考核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社会实践表现,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学习及担任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考核评价方法)

考核评价要关注、发现学生成长过程中变化、进步,重视对学生的日常评价,全面、准确、科学的评价学生。评价结果不张榜、不排名次。

学业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小学阶段学生不进行期中考试。期末除三、四、五年级语文、数学考试外,其他学科可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和学科要求进行形式灵活多样的考查。

中学阶段学生的期中学业考核,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需考试或考查的学科。期末评价具有阶段总结性评价功能,每个学科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科目按《课程标准》规定执行。

学期总评按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综合评定。

学年总评按两个学期考核评价综合评定。

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应准予补考。补考时间应事先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记录方式)

学业评价结果根据《课程标准》规定和《*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记录,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的记录方式要一致,便于学期、学年总评。

第七章升级留级

第二十七条(升级)

1、各科成绩学年总评全部及格。

2、小学生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及格外有1门学科不及格。

3、中学生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和其他学科中各有1门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留级)

1、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达5门及以上。

2、小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学科中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

3、中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中有1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不及格;或不及格学科达4门的。

4、高中学生自主拓展(选修)课程学习未达到规定学分;或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5、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第二十九条(随班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续留级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3年)仍不能升级的,可继续随班学习。

第八章跳级免修

第三十条(跳级)

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免修)

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导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可以单科免修。

第九章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二条(毕业)

1、小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包括补考后及格,下同);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含2门,下同);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高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学科有1门不及格;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4、实施学分制学校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5、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统一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并报市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备案和上网公示。

第三十三条(结业)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修业期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肄业)

高中学生学完三分之二以上课程中途退学或休学期满未复学的,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证书遗失)

学生证书遗失,可向原证书颁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经核实后可为其出具学历证明。

第十章休学复学

第三十六条(休学适用对象)

1、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的;

2、学生因出国探亲或自费留学等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习的。

第三十七条(休学申请)

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出国护照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休学证明。

第三十八条(休学时限)

因伤病休学的,小学、初中学生一般不超过16周岁,高中学生一般不超过3年。

因出国探亲等原因休学的,小学、初中学生保留学籍2年,高中学生保留学籍1年。

第三十九条(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批准,即可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经核准提前复学的,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业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四十条(休学延期手续)

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其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可继续休学。

第十一章退学

第四十一条(适用对象)

1、学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慢性疾病长期休学,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须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3、学生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年满16周岁,并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学习确有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5、经司法部门判刑或送劳动管教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第四十二条(退学手续)

学生及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自动退学)

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第十二章奖励处分

第四十四条(奖励对象和形式)

市、区县、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及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采取当众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章)、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四十五条(奖励程序)

凡授予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和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均需学生民主评议推选,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和社区张榜公示。

对学生的奖励,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四十六条(处分类别)

处分一般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高中学生在校期间被司法部门判刑、劳动管教,或在留校察看期间,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四十七条(处分程序)

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处分适当。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处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及家长见面。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或学校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第四十八条(教育帮助)

学校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帮助教育。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在1学期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1年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权限和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已撤销的处分不进入学生档案。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不予毕业。

解除劳教或刑满后需恢复学业的学生,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拒收。高中学生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学校可同意其试读一学期,试读期间表现好,未重犯错误,由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恢复其学籍。

第十三章学籍管理

第四十九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学籍管理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实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将学生各学段德、智、体诸方面的情况(包括入学注册、学科学习评价,拓展型探究型学习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社会工作表现,红领巾争章活动,奖惩记录,体质健康状况和学籍变更等)完整、正确的分类归档,并要落实信息安全措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查阅本人的学籍档案,保障学生对自己学籍信息的知情权。

第五十条(学生社保学籍卡)

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信息采集,指导学生按时申领社保学籍卡。

第五十一条(学生成长记录册)

《*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升学、转学的依据之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实施,具体记载工作由班主任牵头管理,每学期分若干次组织有关教师、班级同学对有关的栏目作出评价并记载,定期(一般四至五周)发给学生、家长交流,每学年结束,发还学生保管。

休学手续范文第4篇

以冯艾为队长的中国首支赴非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2名队员来到亚的斯亚贝巴,他们将在埃塞俄比亚服务半年。 其中,冯艾将和另一名志愿者王苓芳一起,帮助非洲最著名大学之一的亚的斯亚贝巴大学创建非洲首个中文系。

12名队员中除冯艾和王苓芳外,李良忠、李春治、黄新宇和穆昕玮(女)留在亚的斯亚贝巴从事体育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学中医的夏淑文、代金刚和学沼气利用的张伟、刘哲静(女)、赵军民、王顺利已深入距离首都200公里的乡镇开展服务。

中国驻埃大使馆有关人士表示,中国首批志愿者来到埃塞俄比亚,既是我国志愿者事业迈向国际的一个里程碑,也将为今后向非洲更多国家派驻志愿者积累经验。

中俄军演显示远东和平力量

从2005年8月18日开始,历时8天、参加人数近万人、先后在俄罗斯海参崴、中国黄海与渤海海域、山东半岛及黄海海域进行的中俄“和平使命-2005”联合军事演习于8月25日结束。维护和平是这次联合军演的主题,“友谊”、“协同”、“相互学习”、“共同反恐”,是这次军演出现频率高的词汇。作为两国首次联合军事演习,“和平使命-2005”标志着中俄战略的伙伴关系深入发展,中俄两国务实合作进一步拓展,中俄两军合作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大二学生一年赚500万

在其他人还在以“同学”相称的时候,20岁的夏乾良已经习惯被同事们称为“老板”了。这位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二年级学生和他的本科同学们在去年6月注册了暄氏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而现在公司的实有资本已达520万元。他们利用复旦大学现有的师资和同学力量,策划出版高考教辅书籍,抓住复旦大学这个“大客户”,做复旦大学各院系及行政部门的生意。

贫困县“人头马”宴客

中国扶贫基金会从北京派出志愿者寻访当地的贫困大学生,并入户调查形成报告以便基金会有针对性地进行资助。在清新县的寻访工作告一段落后,当地县教育局的领导为了表示感谢,决定一尽地主之谊。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到清新县寻访贫困大学生的北京志愿者面对招待他们的盛宴却难以下咽。吃的是鸡鸭鱼,喝的是人头马!这样丰盛的一桌宴席,客人却直嚷着吃不下,这让“好客”的主人颇有些尴尬,最后只能不欢而散。

苏州大学女大学生可休产假

休学手续范文第5篇

一、总则

(一)小学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基础教育,德育是这项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工作对我国现在和未来的社会风貌、民族精神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二)德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加强针对性;坚持正面教育;把提高道德意识和指导行为训练结合起来;把集体教育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保持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三)学校加强实施过程的管理。

1、结合本校、本年段、本班实际制订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将《纲要》的教育内容和要求进行分解,使之成为适合不同年段,各有侧重的系列,并可补充一些乡土教育内容。

2、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德育处,组织各年段实施德育工作并进行分类指导,确定专人负责,把重点放在端正教育思想,培训骨干,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总结交流经验等方面。

3、列入评估学校、班级、师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进、教师晋级、评职的重要条件之一。

4、结合德育工作的实施,积极开展德育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5、广辟德育渠道,协调好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二、任务

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卢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内容

主要是向学生进行以“五爱”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生活常识、浅显的政治常识以及同小学生有关的法律常识),着重教育学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着重培养学生初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四、过程:

(一)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而这四者对每个学生来说发展又是不平衡的,这就要抓薄弱环节,抓因材施教,兼顾其他方面,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全面成长。

(二)德育过程也是促进学生思想矛盾发展的过程。在德育过程中,对学生要注意长善救失,因势利导,重视和发挥学生自身在德育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五、方法:

(一)思想品德课和其他学科的教学活动、班会、校会和日常教育活动,少先队的组织活动以及科技、文娱、体育、公益劳动等课外、校外活动和家庭、社会教育,都是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

学校建立制度,统筹安排,切实保证上述活动的有效开展,防止互相冲击、争时间、抢阵地的现象发生。各科教学活动应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进行,不要挤占学生德育活动的时间和阵地。

(二)德育工作必须讲究方法,并注意在实践中加以改革和创新。

第二节 学习管理条例

一、学生计划管理

1、小学中、高年级学生要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制定简单的、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2、复习考试阶段尤其要妥善安排,做到考前不过份紧张,考后不马虎放松。

3、学期学习计划必须在开学的第二周制订好,并抄写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检查与督促,一份留给自己执行与自查。

二、课外复习管理

1、在认真复习当天功课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应根据老师教学进度的安排,提前一天或数天预习新课,遇有疑难问题,应先思考,并作出标记,然后带问题去听课,以提高听课效率。

2、当天的功课和作业,如有不懂的地方,应及时向老师或别人请教。

3、阅读有关的参考资料,或进行观察、调查、实验。

4、期末考试前,应根据课本、笔记本、作业本进行系统复习,使所学知识得到整理、巩固和灵活运用,尚未掌握的内容,要主动请老师辅导。

5、当天复习完功课和写完作业后,应清理好书包,为第二天上学做好准备。

三、课堂学习管理

1、学生进入教室,要求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准穿背心、内短裤、胸衣、拖鞋等。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入座,做好思想上、学习用具上的准备。

3、上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后,必须静、齐、快地起立向老师问好致敬,待老师还礼毕,才能坐下。

4、如迟到,须在教室门外立正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

5、保持正确的坐姿,用心听课,开动脑筋,积极参加老师组强的听、说、读、写等活动,不看非本节课的书籍,努力掌握教师的讲课内容。

6、多质疑、勤研讨,敢于提总题,勇于开拓思路,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时要起立,老师不叫议论时不议论,不打断别人的发言。

7、做好听课笔记,内容要点,典型例题,思考提示及疑难问题等,都要做简明的记录。

8、自习课必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得谈笑或大声讨论问题,更不允许进行文娱活动。

9、下一步课铃响,须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如有老师听课,须待听课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四、课内外作业管理

1、各科作业本,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作业本上乱涂画或写与作业无关的文字。

2、各科作业,必须在题前和第一行正中写明“第 课 或练习 。”方格本一字一格,一个标点符号一格(省略号、破折号应占两格)。横行簿标点符号也应占一定的位置。字迹必须端正、清楚、整齐,注意不用错别字,不用不规范的字。

3、作业书写靠边空出半厘米,做到节、款、项分明。分段时,空两格书写。每次作业之间,应留出一定的空隙,以便分清眉目,但在换页时可不留空行。

4、及时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不会做的要向别人请教,不抄袭作业,不请人作业,因病、事假而拖欠的作业要补做,抄袭和书写马虎的作业要重做。

5、作业量符合上级规定的标准。

6、及时订正作业中的差错,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五、考试管理

1、改革考试形式,实行考试考查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3、考前准备充分,按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4、进入试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条。

5、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写上班级、姓名等。

6、签卷字迹要清楚,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也可用蓝油或黑油圆珠笔书写。

7、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喧哗。

8、考试进行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后应远离试场,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 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试场,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9、端正考试态度,诚实、守纪,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扣分、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1、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2、考试后要认真进行自我分析,总结学习中的经验与不足,并修订好下阶段的学习计划。

第三节 学生管理办法

一、入学

(一)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半以上,户口在本学区的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和房证、接种卡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成绩通知单;如持有原校交纳杂费的收据,学校不再收取其杂费。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或乙型脑炎及明显痴呆、傻者,严重的癫痫病者,麻疯病者;三是高度近视(1200度)者,严重红斑狼疮病者等。

3、因家庭情况突然变化,出现严重的特殊的困难而需要负担家庭生活,无法坚持学习者。此一般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一方因故病残长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极低者;二是无依无靠者。

4、因家庭生活极端困难,劳动部门同意安排就业者。

(二)学生退学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学生要求退学时,提出书面报告,索取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的证明及县团单位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调查核实、校长签署意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退学证书。退学证书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才能有效。

五、升级、留级

(一)学校取消留级

(二)跳级从严掌握。少数学生成绩确实优秀而要求跳级,经过考试,达到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级。跳级一个学年的,由学校批准。

六、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从德智体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举行毕业考试,并根据学生各科综合评定的成绩和参加补后的成绩发给毕业证书。

七、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则》,必须遵守学校订立的《校规》,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及家长工作单位的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二)每个教学班要设立学生考勤簿,由教师或值勤学生逐日填写。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对出勤好的班级和学生,要给予表扬;对违犯考勤制度的,要进行批语教育。对经常旷课,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上课、自习、劳动(包括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集会、“两操”以及学校和各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批假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干部一律无权批假。

八、学习成绩考核和品评定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和品德评定及管理办法参照区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九、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对象。凡属本校在籍学生,符合条件者,均予以奖励。

2、奖励类别。校内奖励类别分为等级将和名次奖。等级将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名次奖一般分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必要时可迁当顺延)。上级及有关单位的奖励类别以奖励者规定为准。

按获将级别等级的高低、获奖名次的先后分别给予不同规格的物资鼓励。具体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二)处分

1、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

3、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家长。

4、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者,报请执法机关论处。

5、受处分的学生若能改过,即应及时取消处分。尤其对毕业班的学生,在其毕业前夕,应做出结论。

十、学生档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二)制订并保存历届学生升学成绩登记表。

(三)备有历年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肄业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学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插班生建立学籍卡。

(七)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八)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十)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