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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一)局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主任,法规审理科、内审管理科科长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保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一)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十项配套制度,健全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局《审计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首办负责制》、《审计结果公告办法》、《保密制度》等配套制度,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定工作计划。由局办公室制定信息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科处室,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组织测评。年内通过书面征求意见或在“审计”网等平台上广泛征求各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按时完成并及时上报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时限和内容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并上报2012年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五)积极参加和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向全局人员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组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各科室信息员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技能,提高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加强主动公开,注重公开实效
(一)及时编制更新《指南》和《目录》。认真对照《条例》对本局政务信息进行梳理,按规范编制完善《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网”和“审计”网上公开。
(二)明确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途径。一是“审计”网站;二是局主办的《审计信息》刊物;三是金审工程《审计管理系统》(署、省、市、县四级联网);四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开的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五是通过报刊杂志和公众媒体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其中审计网站和《审计信息》刊物,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4月底前,办公室和内审科协同搞好“审计”网站与我局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栏目的有效对接,确保在市政府网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加强局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尽可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及时更新丰富信息内容,尽可能增加公开的信息量;设立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栏目,实行“一站式”、“一厅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方便市民共享有关信息。
(四)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动公开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计要闻、审计信息、审计公告、内审信息、工作交流、审计知识、网络监督平台,及网上调查栏目等内容。
(五)重视抓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明确相关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的程序。通过网上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实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中,认真区分是否应当进行公开信息处理,对应当受理的公开信息申请及时受理,同时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建立登记台帐。
(六)搞好行政复议、及投诉的处理。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视情况由监察室或法规审理科及时、公正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对不积极受理、假公开、敷衍塞责的行为人要追究责任。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一)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年底进行自查,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报告,全面配合市政府组织的考核工作,力争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共分为七类,2010年度。即:(一)主要职能职责;(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顺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规范;(五)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六)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七)城管执法工作动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态。
局通过政府网站、文件、简报、政务公开栏、报纸、通告、市民热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诉等形式,2010年度。共计主动公开信息862条,主要为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信息。
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0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所作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一是继续认真进行《条例》学习和宣传。二是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落实。对政务公开的方案、公开内容、经费保证等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正常开展。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健全,局党组、行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有效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步骤实施。
(三)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一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了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依照“内容合法、顺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原则,绘制了行政职权流程图。二是公开形式科学方便,通过公开栏、网络、告知单等方式,公开办公楼层分布、干部职工姓名职务、办事地点、顺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设置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等,方便群众。
(四)加强公开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按要求做好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信息内容保证和支撑工作。做到静态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工作调研、指导、监督,围绕乡村管理工作目标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送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一)受人员编制和经费的限制。
(二)无专职人员从事现有局党政网的维护管理。无法达到正常维护。
(三)无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更新。
四、下一步打算
(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建立内部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等。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对现有局电子政务内网进行改建,增添和更新必要的设备设施,加强规范化建设;力争在2011年建设部门门户网站。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并安排了兼职办事工作人员,建立了工作责任制,从而在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党组书记、局长王宗吉同志多次在局有关会议上强调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和职能以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依法、高效、便民、廉洁”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同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相结合、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创建文明单位相相合。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了政务信息的报送。今年年初,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下发了《__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把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情况与承办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科学合理开展好政务公开建设提供了条件。
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前提条件。我局拟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七项制度,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为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畜牧业绩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着手,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准确及时
由于健全了各项制度,依照各项制度,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布信息内容的准确和符合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员尽职尽责,准确及时地将工作人员编制的《指南》《目录》、发展规划(工作年度总结和计划)、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和社会服务信息一一在__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平台上公布,截止到目前,共公布各类畜牧兽医政务信息181条,方便群众查阅。
(四)以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1、抓好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明显提高
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年初做到了工作有计划、工作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局各科室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政务公开协调联动机制。按照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部署,认真清理规范了行政执法职能和办事程序。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在办公区建立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定期公示各类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工作动态、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社会服务信息资料。做到及时公布和及时更新。同时,我局按照各职能科、室、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责任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平台进行了及时公示,通过网络的形式快捷、方便、有效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2.强化制度建设,实现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和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方面,我局围绕优化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软环境建设,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加强了对服务群众、服务养殖大户、行政审批方面的制度建设。我局先后出台和完善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审批》、《草原征占用审批事项申办指南》和岗位职责,同时还完善了《__市畜牧兽医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__市畜牧兽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__市畜牧兽医局服务承诺制》、《__市畜牧兽医局限时办结制》、《__市畜牧兽医局首问责任制》、《__市畜牧兽医局行政问责办法》和《__市畜牧兽医局工作规则(试行)》等,并将各项管理制度、办事程序进行公示,极大地方便了各服务对象来我局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提高了我局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对群众的和举报,及时研究解决,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畜牧兽医事业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我们还加强了对已有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和监督实
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先后修改和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学习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公文办理制度、报告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把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纳入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营造人人遵守制度,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自动化办公水平
为配合现代、快速工作的需要,前年就开通了电信光纤,大大提高了我局网络办公的速度。同时还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和已建成的全局计算机无纸化传输系统,全面加快了电子政务建设步伐。
二、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知晓面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版报、门户网站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六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们还把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动物疫病委托检验收费、兽药饲料委托检验收费等内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及时公布。
三、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培训
全局上下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都非常重视,特别是分管领导更是重视此项工作。年初响应省的号召,选派优秀专业人员参加省里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学习,随后又选派兼职业务人员先后两次参加市里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管理员技术》培训,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积极参加省、市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做到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及时跟上工作进度,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接待、登记、督办、反馈程序。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一包到底。对于所接待办理的每一件事,当时没有解决的,事后及时把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实行两次受理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办事群众首次上门办事时,让他们按照告知单上的内容备齐资料,在第二次上门时能够一次办结,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对于公开的办事项目明确办事时限,并严格按时限办结,逾期未办结的,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是推行服务承诺制。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我局的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取得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四是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我们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属各科室站所的执法、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以公开促工作,推动畜牧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畜牧兽医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良好形象,同时,也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服务意识得到强化,推进了畜牧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__年,肉类总产93万吨,比20__年(下同)增15%;奶类产量1.3万吨;禽蛋产量4万吨,增42%。肉猪出栏850万头,增13%;肉牛出栏36万头,增20%;肉羊出栏112.5万只,增25%;肉禽出栏1800万只,增20%。畜牧业产值100亿元,增14%;畜牧业收入76亿元,增14%;
(一)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变化
在加快畜牧兽医建设方面,我局始终立足于“服务群众”的理念,切实为广大群众、养殖户解决缺乏养殖技术和防控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等实际困难,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我市畜牧兽医的建设步伐;另一方面,我局坚持集中精力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扎实推进生猪产业“三百”工程建设,做大做强全市生猪产业。以实际行动为服务对象办急事、难事、实事,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二)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针对机关单位容易出现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松弛、作风散漫等问题,强化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使一些党纪、政纪触及不到的人和事得到纠正。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提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能办即办”的工作作风,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增强了工作责任意识和机关效率意识,机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不见了,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了。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局属各部门进行年终考核评比,在全局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畜牧兽医年度工作计划的全面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
(三)增强了服务意识,优化了发展环境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狠抓行业文明、机关服务和诚信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全局职工的服务意识,实现了由“行政管理”向“行政服务”的转变、“被动工作”向“主动服务”转变。本年度未出现政务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四)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我局把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建立计算机局域网、__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和信息员网络为基础,实现了畜牧兽医工作信息快速传递、处理,确保了政令畅通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创新不够。工作一直停留在上面怎么安排,我们就怎样部署的层面,创新意识不够。二是信息报道量还有待加大。三是在公开办事的程度以及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真正做到为民、利民、便民,为推进畜牧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七、二0__年的工作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我局政务信息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各科、室与事业单位要通力合作,使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在全局范围内安排专门时间,认认真真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__市政府信息公开施行办法(试行)》,切实掌握《条例》和《办法》的精神实质,做确保《条例》和《办法》的正确实施。
一、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办公室重点工作水平
以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前提,突破办公室工作中“按部就班”的传统思维,一丝不苟做好办公室的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参谋辅助力求抓住关键。积极按照全局的工作部署,紧扣全局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和把握不同阶段的工作动态和工作重点,前瞻思考,超前谋略,尽力发挥参谋辅助作用,为领导班子决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富有实效的意见建议。
2、办文办会力求精炼。认真执行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格把好行文关、会签关、政策法规关、文字关和格式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建立健全文秘工作责任机制,不断提升文秘人员写作能力。认真做好各项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力求达到会议目的,收到实际效果。
3、信息督查力求落到实处。按照政务信息上报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信息快速报送,切实发挥作用,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的报送信息。进一步落实督查制度,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的责任、检查、通报、反馈、考核、专报等机制,针对全局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结合实际开展重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抓好督办情况的反馈工作,务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公室后勤保障水平
致力于打造办公室热情、高效的服务形象,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全局中心,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工作标准,狠抓规范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1、加强财务管理,打好“金算盘”。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发挥理财职能,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到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在做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同时,重点做好预算、决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行车安全,把好“方向盘”。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 习《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规及车辆保养维护常识,落实安全行车考核机制,切实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科学调度、使用机关车辆,在保障重点用车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用车需求,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驾驶员劳逸结合。
第一条*市政府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以下简称交换系统),是运行在*市电子政务内网上,供*市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及其他经批准参加交换的单位进行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的计算机应用平台。为使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做到安全、保密、准确、及时,根据《印发*市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穗府办[*]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区和县级市政府及其他经批准参加交换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和各使用单位的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使用人员(以下简称使用人员)。
第二章交换内容
第三条在交换系统中交换的内容为使用单位的电子公文与信息等。
第四条下列文件、信息暂不在交换系统中进行交换:
(一)密级(秘密以上)文件;
(二)急件,特急件;
(三)私人信件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子文件和信息。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市府办公厅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使用单位的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工作。
第六条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负责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管理和维护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受理交换系统中单位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申请,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二)制定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的具体工作规范及制度;
(三)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各使用单位系统管理员和用户进行系统使用知识的培训等工作;
(五)组织和提供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的软件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六)负责交换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相互之间在电子公文与信息交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转交市府办公厅协调解决。
第四章使用单位
第八条凡需要使用交换系统的单位,应向市府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政务信息中心承办)。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单位成立的编办批文;企业及其他单位需经上级土管单位签署意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并取得其系统管理员帐号和密码。
第九条因以下情况而需要在交换系统中变更使用单位有关资料的,应向市府办公厅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在交换系统中应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由该单位来函确定新使用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及用户名单;
(二)使用单位被撤销的,在交换系统中应办理注销手续。即在交换系统中删除该单位名称,注销该单位电子印章和用户,并将交换系统中的相关文件按被撤销单位提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使用单位合并的,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如果沿用合并前其中一个使用单位的名称,则该名称作为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在交换系统中保留,被合并的使用单位按本条第二款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如果使用新的单位名称,则按本办法第八条办理注册手续,合并前在交换系统中所使用的相关单位名称按本条第二款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交换系统统一配置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保证提供交换工作所需的设备和工作环境。
第五章使用人员
第十一条交换系统使用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保密观念、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的在编干部。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的系统管理员是负责开设本单位用户帐号和维护交换系统配套工具的使用人员,由具有较高计算机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的在编干部担任。
第十三条交换系统中各使用单位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按规范开设用户帐号和设定初始密码,并根据使用人员的工作职责合理分配角色和权限,报市府办公厅备案。
第十四条交换系统中的所有使用人员要自觉遵守交换系统运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自己的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交换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
第十五条交换系统中的使用人员帐号应保证一人一号,密码由本人保管。用户取得帐号和初始密码后应立即修改密码,若忘记密码应向本单位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第十六条为使用系统的短信通知功能,用户应在本人帐号的个人资料上登记自己的手机号码,供接收交换系统的短信提醒之用。如手机换号应及时更换资料。
第十七条未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无关人员不得使用交换系统用户的帐号和密码登录交换系统。
第六章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电子印章包括盖章用的签名印章和用于打印的验证印章。签名印章作为电子印章的主体,盖章后的电子公文具有法律效力;验证印章是电子印章的重要组成部分,供打印时验证电子公文中签名印章的有效性。通过验证并按规定方式打印而成的纸制公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式样和标准,按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执行。
第二十条交换系统中各使用单位电子印章的制作、变更或销毁统一由市府办公厅负责,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使用单位需要制作、变更或销毁本单位电子印章的,由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送市府办公厅秘书处办理报批审核手续。经市府办公厅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变更或销毁需在电子印章服务器上安装加密器件,该加密器件由市府办公厅秘书处保密室负责管理。
第二十三条制作、变更或销毁电子印章时,市府办公厅秘书处保密室、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和公章所属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同时在场。
第二十四条各使用单位的签名印章应等同于实物印章管理,必须由负责保密工作的处室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签名印章的载体和密码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别保管。
第二十五条电子印章由于损坏、遗失等原因造成不能使用需要换领或补发时,用章单位须出具书面证明,并按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手续。若属损坏,则需要将旧电子印章交市府办公厅保密室销毁。因单位名称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而需要在交换系统中变更资料的,必须将旧电子印章交回市府办公厅保密室处理,并按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5号文件规定,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电子印章的管理使用办法。
第七章电子公文的发送
第二十七条在交换系统中交换的电子公文,其文种、格式、内容等的审核把关由发文单位负责。所交换的电子公文正文必须是不可更改的CEB格式。
第二十八条公文若带有不方便进行电子化处理的附件(如:书籍、图纸等),暂按纸质公文交换的方式进行交换。同时,将公文正文以电子公文形式进行交换。
第二十九条电子公文的发送由电子公文制作、电子公文盖章、电子公文发送三个必要环节组成,可由一个或多个工作人员负责。
第三十条各使用单位每日(节假日除外)下午3时前发送的电子公文视为当日交换公文。若有特殊情况,收文单位需要发文单位在上述时间以外发送当日电子公文,收文单位应事先通知发文单位,明确发送时间。
第三十一条在发送电子公文时,必须选择公文的主送、抄送单位,并设置允许接收单位打印的份数。
第三十二条在交换系统中完成发送电子公文操作的时间为电子公文的发送时间。
第八章电子公文的接收
第三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应按时接收电子公文。每日(节假日除外)下午3时以前接收的电子公文视为收文单位当日收文。
若有特殊情况,发文单位需要收文单位在上述时间以外接收当日电子公文,发文单位应事先通知接收单位,明确接收时间。
第三十四条接收电子公文时,必须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打印和脱密下载操作,否则应予以退回。
第三十五条电子公文打印必须由持有验证公章的交换人员进行,并按常规收文进行登记。
第三十六条脱密下载后的电子公文相当于纸质公文复印件,参照纸质公文的管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首次进行电子公文打印或脱密下载,及通过交换系统接口从交换系统中读取电子公文进入收文单位办公系统的时间为电子公文的接收时间。
第三十八条电子公文接收失败时(包括打印、脱密下载和通过系统接口直接读取),收文单位应及时向发文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请求重发或追加打印份数。
第九章信息交换
第三十九条交换系统中的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请求办理的事项、专题、向市府办公厅报送的政务信息、刊物等。
第四十条交换的信息内容遵循“谁交换,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内容准确、翔实、时效性强。
第四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应在每年二月底前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将上年的工作总结和本年的工作计划分别上载到交换系统中,在工作动态栏目中;每月十日前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将上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的工作安排分别上载到交换系统中,在工作动态栏目中。
第四十二条请求办理事项的请求方是交换系统中具有相关权限的用户。请求方在发送请求前,必须将要求对方办理的事项内容填写清楚。如有时限要求,应设定办理时限。办理方收到办理事项请求后,应在办理期限内及时办理,并作出相应的回复,若不能按时完成,应及时向请求方说明原因。
第四十三条专题报告主要是用于各使用单位向上级领导报送专题信息。专题信息的报送时间、内容和范围由报送单位自行确定。
第四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在交换系统中向市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的办法,参照《印发(*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穗府[*]2号)执行。联合报送的信息,主报单位发送前要注明联合报送单位的名称和作者。报送的信息如属于修改稿或约稿的,报送单位应在标题栏别注明。
第四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在交换系统中编辑和本单位所出版的刊物,逐步减少纸质刊物的出版发行。刊物的发行范围可通过交换系统中设置读者范围,由刊物出版发行单位自行设定。
第十章应急处理
第四十六条当交换系统出现故障,引起电子公文与信息无法在电子政务内网进行正常交换时,应及时通知市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承办)。由市府办公厅尽快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
第四十七条若24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造成交换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由市府办公厅提出解决办法,并以纸质书面的方式通知各使用单位,保障公文与信息交换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