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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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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范文第1篇

中国已加入WTO,由于中国特定国情人口多,耕地少,人均耕地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又加上城镇化进程滞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从而造成农户生产规模小,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玉米、小麦、大豆、棉花等大多数农产品国内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加入WTO之后,随着关税的大幅度降低,国际市场农产品将对我国农产品产生巨大的冲击。面对冲击是采取放弃大面的农产品生产,去大量采购国际市场价格便宜的国外农产品,还是继续坚持固守本国生产,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选择。考虑到粮食安全问题,把我们需求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依赖价格波动较大的国际农产品市场上,那将是十分危险的。因此,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在不利的条件下,保持我国农产品基本自给,同时加大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生产,争取更多的创汇,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农民收入增长趋势的分析与预测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中农民人均名义收入和商品零售物价指数的资料,计算农民人均实际收入和农民收入实际增长率(按1978年价格),同时利用1985~2000年资料计算农民收入预测值(剔出价格因素按1978)。

预测值由如下指数平滑公式计算得

附图

其中α称为平滑常数,值域在0和1之间,其大小决定了本次预测值对前期预测误差修正程度。Excel称(1-α)的值为“阻尼因子”;Y为t期的实际观察值;、分别为t期、t+1期的预测值。在公式中平滑常数是最近期实际值的权数,它的大小反映平滑常数对实际值的变化反映是否迅速,通常用均方误差MSE和平均绝对百分比误差MAPE来表示。在评价模型的预测精度时,常使用的是平均绝对百分比误差MAPE,一般认为,若MAPE小于10,则模型预测精度较高[1]。计算误差的公式为

附图

通过计算MSE=40.221数值较小,MAPE=3.625,预测结果表明该预测模型预测精度非常高。使用该模型对2001、2002年预测结果是农民人均实际收入(按1978年价格)分别为633.54、642.4元,农民收入增长进入相对平缓期。

农民收入实际增长率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和不同时期侧重点变化的恰当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开始,1978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极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又加上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等一系列利农政策的出台,使得农民收入再上新台阶,1978~1985年间总增长1.33倍。随着中国经济改革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民收入增长开始逐渐放缓,由于经济过热,中国经济转入治理整顿,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急剧下降,进城农民纷纷返乡,非农收入大幅度下降。剔除价格因素后,农民实际收入1988、1989年分别下降0.61%、6.3%。90年代初期,由于卖粮难问题的出现,农民收入增长低于产量增长。之后,敞开按保护价收购农民粮食的政策实施,极大的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在连年创高产的同时,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总之,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整体速度还是较快的,除了1988、1989两年农民收入实际增长有所下降,其它年份都保持正增长,20年间农民人均实际收入(即剔除价格因素,按1978年价格)净增加3.69倍,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一)因素的选择

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很多,本文选择的基本思想是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影响农民农业收入,作者选择了农作物播种面积、农用机械总量、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另一方面是影响农民非农收入,选择城市人口比重。农作物播种面积增加,无疑是增加农民农业收入总额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村人口总数一定的条件下,对提高农民人均收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用机械反映农民对农业生产固定资产的投资,在一定条件下会促进收入增加;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可以看作是提高劳动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城镇化发展,会带动第三产业相应的发展,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就业,使农民非农收入增加或者减少农村人口基数,使农民人均收入得到提高。当然,这些因素是否重要,还必须有待模型来回答。

(二)资料使用说明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各期,由于不能得到1979、1981、1982、1983、1984年资料上述各变量的全部数据,因此本模型包含1978~2000年除上述年份外的18年数据。

(三)模型选择

使用多元回归线性模型

附图

其中因变量Y代表农民人均纯收入按当年价格数据;A代表回归常数项;X[,1],X[,2],X[,3],X[,4]分别代表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农作物播种面积(千公顷)、城市人口比重、农用机械总量。通过相关分析得农业机械总动力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关系数数值较小,这表明在现行条件下,增加农业机械对农民收入影响不大,通过将农业机械总动力作为一个因变量进入回归方程,农业机械总动力回归系数的t通不过检验,因此将其剔除。

根据上述资料,采取最小二乘法得到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运行结果如下

附图

回归系数都显著不为零,通过t检验。从上述数值可以清楚地看出多元回归方程拟合优度也非常高,这表明变量选取很合适[2]。模型回归标准差不大,三因素P值都非常小,从改革开放以来多年历史资料看,通过定量计算结果表明: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决定因素。

三、提高农民收入的具体建议

上述历史数据定量分析结果表明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作物播种面积、城镇化进程曾经是决定农民收入主要决定因素,但是我们必须结合当前实际准确判断现在和将来农民增收的主要影响因素,才能保证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实践上的可行性。本人通过认真阅读WTO《农业协议》并结合上述趋势和因素分析结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逐渐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为农民增收架桥铺路[3]。WTO《农业协议》对直接价格支持、出口补贴等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称之为黄箱政策措施,这就说明一直在农民增收中起重要作用的农产品支持价格将行不通。而对诸如农业科研、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农业保险等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支持措施称之为绿箱政策措施。尽管我们财政紧张,但是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来对待农民增收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不仅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和社会稳定,而且也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通过国家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加大,调动地方财政和农民自身等各方面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改善农业投资环境,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增加农产品产量。尤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农民收入增加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势在必行。

(2)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对那些农业发展较快,农户经营规模较大,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家应通过政策引导,提供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等手段鼓励他们发展外向型农业,并且派专人去那些外向型农业较为发达的美国、加拿大等国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生产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农产品,在为国家创汇的同时,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对那些主要以生产粮食和棉花等国际上缺乏竞争力的农产品,并且单产较高的农户和地区,政府应从收入支持方面考虑,这也是WTO《农业协议》所允许的,一方面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能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我国拥有天然草原59亿亩,这将是农民收入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丰富资源,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建设资金不足、草原垦殖、管理不善、观念落后等原因,引起草原沙化退化严重,造成草地产出率低。通过财政支持和一系列优惠措施,吸引增加草原投资增量,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畜牧业[4]。畜牧业可以促进种植业,带动加工业,促进农业内部结构合理化和产业间的良性循环,发展畜牧业,不但能满足食物结构改善的需要,而且可以实现粮食转化增殖,增加农民收入。畜牧业特别是畜产品加工业,还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极有可能成为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一个优势产业。

(3)采取灵活的土地承包政策,实现不同程度的土地集中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我国农业机械的配备总量已经很大,平均每公顷机械总动力已经大大超过美国,机械利用率不高,单位农产品机械成本较高,这也是我国农民收入增长与农业机械相关性不是很强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外出打工队伍日益庞大,土地抛荒现象愈益严重,一方面土地数量不足,另一方面是土地荒芜或者不能充分发挥效益。有一些地方实行的“反租承包”我认为很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创新思路,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产品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发展方向,通过农业资源向经营能人集中,实现效益最大化。

(4)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今后,乡镇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很难超过80、90年代,大批乡镇企业工作的重心将是使企业素质升级和结构调整,吸纳劳动力的很难出现。但是,如果把乡镇企业的发展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则可以开拓一条宽阔的就业之路。小城镇建设是21世纪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战略,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潜力极其巨大的新经济增长点。加快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而且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之所以规模巨大,第二、三产业落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城镇数量少且规模小。城镇的扩张和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将是今后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为此,各级地方政府应把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应制定具体政策,吸引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适当集中,扩展其吸纳就业和扩展就业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内联外引、拍卖转让、股份制等办法,把城市中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产品原料加工工业适当向小城镇扩散。适当放宽农村人口迁入城镇居住的限制,鼓励农民自筹资金在城镇发展二、三产业,提高城镇化水平。

【参考文献】

1易丹辉.统计预测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102~122

2陈希孺,王松林.近代回归分析——原理方法与应用[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7.75~105

农民收入范文第2篇

1造成农民收入问题的原因

造成农民收入问题的原因涉及诸多方面,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1现有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从宏观上看,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城乡居民收入的显著差距,这是一个共性问题。现在,发达国家由于总体发展水平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而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尤其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如非洲一些贫困国家,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大。

1.2经济发展中农业所占的比例不均衡农业在全区的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例不均衡,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是其必然的体现。2013年,朔城区全区经济总收入281.3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仅为61.5亿元,只占全区经济总收入的22%。全区总人口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7万人,占全区人口的53%。粗略地计算,53%的人分享22%的财富。

1.3生产水平相对落后生产水平落后是造成农民收入较低的直接原因。现阶段,农村土地经营仍然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并存的经营模式。朔城区处在半山区的行政村有48个,占全区的16%,这些村庄由于受地理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民耕种基本上还停留在人畜结合种植水平上。全区只有大约14%的农户实现了播种机械化,70%左右的农户耕种实行半机械化操作。而在收割时,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农民害怕收割时浪费粮食,90%以上的农户实行的还是手工操作。家庭经营生产规模小、生产落后、劳动生产率低,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1.4农民素质较低这是影响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朔城区农民平均教育水平为8年。2013年,全区每个乡镇平均只有一所学校,如果按一村一所学校计算,现有的学校数只占到5%。照此发展下去,农民受教育水平只会越来越低。受教育水平低,影响他们了解、学习、采用和掌握新技术的能力,难以适应社会和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外出打工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掌握新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和外出打工这三方面的能力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长期以来,由于农民思想陈旧,观念、技术不更新,出现了产业结构单一不变,致使其收入增长呈现缓慢态势。

1.5农民的市场供求信息不灵农民难以掌握市场供求格局的变化,降低了其收入增加的可预见性。农民当年生产大都是根据上年的收入高低来决定的,没有统一的规划,再加上信息不灵、专业性不强,收入增长缓慢是其必然表现。多年来,朔城区农民已形成了粮食生产以玉米为主的模式,几乎家家户户种植玉米,这就导致了玉米生产过剩、供过于求,出现了农民卖粮难问题。好多农民的玉米到来年夏天还卖不出去,风吹日晒、老鼠糟蹋,损失不少,减少了收入。

1.6政策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农业扶持政策、土地征用政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农业扶持政策,但农业设施方面的投入较少。2014年,全区“一事一议”财政扶持基金为895万元,涉及96个村,项目包括街巷硬化、村容整治亮化和水利设施等,其中仅有10个村实施农业水利设施,占扶持村数的10%。在土地出让方面,给农民每0.067hm2地的补偿标准为32000~70000元,其中包括集体留用的20%公积金。而政府土地出让的价格往往几倍于此。土地转为非农业用地,不仅没有使农民生活得到改善,反而恶化。在劳动力转移方面,农民就业范围较小,农村劳动力不能大量转移,劳动生产率难以较快提高。2014年,受建筑业疲软及服务业的影响,全区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由2013年的3.13万人下降到2.2万人,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外出劳务收入。

2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建议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既需要农民的自身努力,又需要各级政府的帮助。

2.1加快城镇化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历史规律,也是必然之路,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外部条件。城市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农民,只有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劳动力,才能大幅度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加快城市发展,才能提供较多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机会,尤其是第三产业。城市化发展也会提高非农业用地的使用效率。

2.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加强农业生产力是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加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会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少农民生产经营性支出,从而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2.3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土地30年不变。从长远看,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书从30年变为长久性更好。这样,农村土地可以不经过政府而直接进入市场,完善了征占农民土地的补偿机制,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人行为,均需按所征占地的市场价格对农民补偿,使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另外,在土地转为盈利性非农业用途时,农民可以以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参与管理和分红。

2.4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教育是一项长远的发展计划,国家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只有农民素质提高了,才有接受新技术的能力,才能提高生产水平。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可促进农民到非农领域就业和增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到非农领域就业的机会和人数的增加,将直接促进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农民收入范文第3篇

一、调查标准时间

年末资料的调查时点为*年12月31日。

年度资料的调查时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年底具有*区农业户籍的家庭户,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按户籍所在地原则进行登记。既包括居住在行政村范围内的农业户籍家庭户,也包括居住在行政村以外的城镇地域的农业户籍家庭户(家庭户指自然户,以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界定的家庭户为准)。

具体对象:农业户籍家庭户中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人口)。

三、抽样方法和样本量

本次调查,将根据*年底具有*区农业户籍的家庭户,按照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20%的样本进行调查。各镇、龙柏街道、*工业区的调查样本由区统计局统一抽取并下发。

四、调查项目

(一)《*区农民收入情况调查表》

1、按户填报的项目:

户编号、本户户籍人口数、本户农业户籍人口数、家庭可支配总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2、按人填报的项目:

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居住地、户籍地、工作地、个人可支配收入、全年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二)《*区行政村各类补贴费用支出表》(村表)

具体填报内容:本村的基本情况、本村各类补贴费用支出情况、问卷调查等。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本次调查由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龙柏街道、*工业区具体协调和负责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二)工作机构和人员。此次抽样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龙柏街道、*工业区要根据各自的工作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切实做好调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原则上每个生产队配备1名调查员,每个村配备1—2名调查指导员。

(三)经费保障。开展调查所需的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六、实施步骤

本次抽样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延续部分,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前期各项准备(*年12月—*年1月)

1、制定抽样调查方案、设计调查报表。

2、梳理样本框。在对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以农业普查中的农业户籍家庭户为基础数据,剔除*年中全户转居的户数,形成此次抽样调查的样本框,按要求进行抽样。

3、印制调查表和调查方案,反馈抽中调查户的农业普查个人信息资料。

4、召开会议,动员布置抽样调查工作。

5、实施调查的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调查(*年2月—3月)

1、落实抽样调查人员。

2、进行区级业务培训。

3、做好上门登记、复核、编码等工作。

4、做好数据录入程序的培训与数据处理工作。

5、进行数据的核实与汇总上报。

农民收入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民收入;计量分析;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土地流转

“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促进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然而,近年来农民增收却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如:农民收入整体水平不高,增长速度缓慢。2009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5153.17元。从1990年至2009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11.19%,若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则平均增长率为5.93%;城乡收入差距大,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4.6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33:1(农村为1),而2001年这个比值仅为2.90:1;农民内部收入出现严重的失衡,2009年,高收入农户人家纯收入是低收入农户的7.95倍。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而且也将制约我国农村市场的扩大,削弱了农村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如何促进农民增收,学术界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张宁(2006)认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应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方面加大力度。杨灿明认为农业之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歧视,是因为城市阶层在政治上具有过大的影响力。农民虽然人数众多,但对于政策的影响力却很少,缺乏政治力量,由此便形成农民人数众多而政治影响力微弱这种所谓“数量悖论”(M.Olson,1985)。本文主要从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的角度,来分析农民投入的要素资源对农民纯收入影响。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

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来源不同分类,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具体包括: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从表一可以看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例最高,2009年为49.03%。其增长的快慢最大程度地决定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2009年为40%,仅少于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9.03%。并且呈现稳步快速增长的趋势,尤其是2005年至2009年,平均增速保持在15.26%,高于农民人均纯收入4.43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小,2009年,累计比例为10.96%。

可以看出,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动力。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以来,我国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较慢,平均增速为8.69%,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2.48个百分点。并且增长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抑制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而从较长的趋势来看,工资性收入对我国农民纯收入的贡献将越来越大。因此,分析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因素,增加其绝对数值,对于农民纯收入增长意义很大。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1990年-2009年)

二、农民要素投入对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弹性和贡献分析

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来源于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要素资源的投入,其中主要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力的投入。本文假设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提高,资本、劳动力的投入对农户收入的增加起正面作用。

表二显示,1990年以来,我国农民经营土地面积没有相应扩大,从总体上看,不断缩小。1990年每户经营土地面积为12.18亩,而2009年缩减至10.52亩。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提高与农民经营土地面积缩小的现象似乎与之前的假设相反。其次,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投入的资本要素来源于固定资产,本文以农民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看作是固定资产存量。从表二可以看出,1990年以来农民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有了很大的提高,平均增速为11.40%,明显快于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的速度。这表明我国农民家庭经营资本有机构成及资本密集程度不断提升。劳动力要素也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资源,劳动力要素主要包括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从1990年至2009年,我国农村每户整、半劳动力数量变化不明显。而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逐年上升。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反映农村劳动力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这个层面上看,我国农村劳动力质量不断提升。由此,也可以推断出在劳动力要素方面,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提高得益于农民素质的提升。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1990年-2009年)

为了进一步分析农民经营土地规模,资本的投入及劳动力状况对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影响的大小,本文采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建立如下模型:

Yi=eρtX1iαX2iβX3iε

1.因变量Yi为第i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X1i表示第i年每户经营土地面积,为耕地面积、山地面积和养殖水面面积之和。X2i为第i年农民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X3i表示第i年农民劳动力状况,用每户整、半劳动力数量和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之积表示。eρt表示科技进步因素。为了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选择1990年的价格指数为1,计算其他各年价格指数。并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进行处理,剔除价格因素影响。

2.α,β,ε分别表示每户经营土地面积,农民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及劳动力状况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弹性系数。

运用Eviews5.0,模型拟合结果如下:

R2=0.993618,调整过后的R2=0.991224,F统计值为306.4644,因此,统计上极显著。

这样,回归结果为:

Yi=e0.006534tX1i0.880588X2i0.229144X3i1.569943(*)

从回归式(*)的结果可以看出,1990年以来,劳动力状况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弹性最大,为1.569943,即劳动力每提高1%,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将提高1.569943%。其次为每户经营土地面积,影响弹性为0.880588。然而1990年以来,我国农村整、半劳动力耕地面积同家庭经营性收入呈现相反的变化趋势。因此,在土地要素方面,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如果农民经营土地面积扩大,我国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将提高的更多。农民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也有很大的影响,弹性系数为0.229144。

根据各要素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弹性和索洛增长速度方程,计算1990-2009年我国农民要素投入对家庭经营性收入的贡献。从表三的计算结果可知,1990-2009年间,对我国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贡献率最大的是农民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为2.61%。其次为为劳动力状况,为2.14%。农民经营土地面积不断缩减,贡献率为负值。同较大的弹性系数相比,农民要素资源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贡献偏小,因此提高农民要素资源的增长速度,对于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意义很大,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潜力也很大。

注:要素投入增长率为1990-2009年投入要素的平均增长率;

要素贡献率=要素产出弹性系数×要素投入增长率/农业经济增长率

三、工资性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按照我国农调总队的解释,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村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显然,农民工资性收入仅与农民劳动力的投入有关。农民劳动力表现在劳动力数量和质量上。表一显示,从1990年以来,我国农村每户整、半劳动力数量没有显著变化,为了分析农民工资性收入和劳动力数量的关系,计算二者相关系数如下:

由此可知,农民工资性收入同农民劳动力数量相关系数很小,为0.134。因此可以断定,劳动力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贡献不是取决于劳动力数量。

劳动力的质量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本文用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代替劳动力质量,来测算劳动力质量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影响程度。

定义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计算公式为:Hit=∑Lithi。其中,Lit表示第t年i学历层次就业人员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的比值,hi表示i学历的标准受教育年限。假定不同学历层次标准教育年限为:文盲半文盲为1年,小学程度为6年,初中程度为9年,高中(含中专)为1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为15年。根据中国农调总队调查的数据,计算结果如表二所示。从表二中可以看出,1990年来,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逐年提高。为了进一步测验农民平受教育年限对工资性收入的贡献大小,建立函数模型为:

Wi=AiEiζ

式中,Wi为第i年的工资性收入,Ai表示非教育因素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贡献,Ei表示第i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ζ为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对工资性收入的弹性。考虑到价格因素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影响,本文仍选择1990年的价格指数为1,计算其他各年价格指数,对农民工资性收入进行处理,剔除价格因素影响。模型拟合结果如下:

对应变量的系数 回归系数 对应t检验值 对应伴随概率

常数项Ai e-6.543600 -5.697084 0.0002

ζ 6.511234 10.95724 0.0000

R2=0.923113,调整过后的R2=0.915424,F统计量为120.0611。

模型拟合效果较好,回归方程为:

Wi=e-6.543600Ei6.511234(**)

回归式(**)表明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具有很大的影响,其相关系数为0.961,且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弹性为6.511234,即农民没提高1%的教育年限,工资性收入将提高6.51个百分点。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对于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将起很深的影响。

四、结论和建议

近年来,我国农业增长速度放缓,农民增收乏力,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瓶颈。促进农民增收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以上分析可知,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对农民纯收入起决定性作用。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因素包括农民经营土地规模、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拥有量及农民的劳动力状况,其影响弹性分别为0.88,0.23,1.57。因此,扩大农民土地经营规模,增加农民固定资产存量及提高农民素质对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农民工资性收入对农民纯收入的重要性越来越大。提高农民的受教育年限,增加农民培训,能有效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1.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农民土地经营规模

农民土地流转不仅能够扩大农民土地经营规模,而且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将农村土地使用权从边际效益低的农民手中转移到边际收益高的农民手中,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配置。在具体的流转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包括:一是各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本地区的土地流转形式;二是加强农村土地的法律制度建设,用法律来界定农民土地权利,确定土地流转标准和收益分配方式;三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农民成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并减少政府的干预。

2.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

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各乡镇统筹农村教育资源,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创办化、技术学校,对农民开展再教育。充分利用“阳光工程”、“星火计划”等平台,按照农民的实际需要,开展技能培训。同时为解决培训资金困难及农民培训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改革农民培训扶持、资助办法,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将农民培训纳入到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领域。

3.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随着农业机械、科技的广泛应用,我国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加快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首先应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引导工作,使其有序转移。其次,规范劳动力市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后,乡镇企业能有效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由于距离较短,能节省转移费用。政府应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

4.加大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

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与农民纯收入的关联性很高,对提高农民纯收入有显著效果。因此,首先增加农民固定资产存量。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为农民固定资产的增加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如:扩大对购置农机进行补贴的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农村金融对农民投资提供贷款等。其次,加大对农村固定资产的建设,并做好统筹规划工作。最后,加大科学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力度,提高农民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刘建进.我国农户要素资源对收入贡献的比较分析[A].农民增收问题的理论探索与实证分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9:70-88.

[2]杨红,董爱.新乡农村教育问题研究[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12):21-25.

[3]冯振东,霍丽,邵传林.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述评[J].西北大学学报,2010(2):23-29.

[4]李明秋,陆红生.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1(12):49-53.

农民收入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河南省;农民收入;增收对策

中图分类号 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2)09-0045-06

一、引 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而河南省是农业大省。由于它地处中原,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黄河贯穿其中,自古以来就非常适合农作物生长,一直以来,对农业贡献很大。[1]

近年来,河南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收入也因此增加,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河南与其它发达省份相比,农村相对于城市,农业相对于工业,差距在进一步加大。从整体的发展上来说,河南农民收入仍存在发展落后,增加缓慢,增幅滞缓,增收困难等问题。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它事关到2020年能否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国家安定团结与社会稳定。

二、目前河南农民收入基本情况

1. 近20年间河南农民收入的变动分析

(1)数量变化情况。纵观1991年~2010年20年间河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情况,农民收入在绝对量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1991年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539.29元,2010年增加到了5,523.73元,在绝对量上增加了4,983.71元,总量上是1991年的十倍之多,这2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2.08%。

从表1可以看出,1991年~2010年河南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均纯收入可以分为以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1992年以前。由于全国普遍推行、政府努力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逐步放宽农村政策,梳理农产品流通渠道,河南农民收入纯收入曾保持了一段时间的超长增长阶段,比如在1981年,增长率达到了34.1%,此后只有1995年的增长率超过了农民纯收入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农民纯收入从1992年的588.48元增长到了1,579.19元,增加了990.71元,年平均增长率28.15%。

第三阶段即1997年~2003年。农民纯收入增长率大体呈现下降趋势,农民纯收入从1997年的1,733.89增加到2003年的2,235.68元,增加了501.79元,特别是2003年,增长率仅有0.9%,比2002年只增加了19.94元。这一阶段的年平均增长率也仅有5.13%,远远低于上一阶段的水平。

第四阶段即2004年~2010年。除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宏观经济情况的影响,增长率下降到7.9%,未超过10%的增长率外,这一阶段其他年份的增长率都超过了12%,这当中,2007年的增长率最高,达到了18.1%,最低的是2009年的7.9%,但2010年又回升到了14.9%。

资料来源:根据2010年河南统计年鉴整理得出。

(2)结构变化情况。农民收入来源在改革前主要是集体分配收入为主,自从实行,便转变为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另外还包括农民从各种经济联合体得到的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工资性收入主要是在各类社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和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2]。

从表2可以看出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及主要收入来源和收入结构的变化概况。由于河南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促使农民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所占比重逐年增加。2010年全省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达到1,943.9元,比1990年增加1,865元,年均增长15.2%,其间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28.6%;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0年的10.2%提高到35.2%,20年间上升了25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25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日益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家庭经营性收入总量上虽然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所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从1990年的84.7%下降到2010年的68.1%,仍然是农民收入的基础和最主要来源。

家庭经营性收入这20年来对农民总收入的贡献率仍然是最高的,达到了66.2%,特别是第一产业,就占到了53.8%。在民营经济非农产业加快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收入总体上也保持了稳定增长,2010年人均总收入分别达241元和628元,其增加额对纯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3.3%和9.0%。受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土地流转和参加入股投资分红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以及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家电下乡”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实施,带动了农民财产及转移性收入的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从1990年的3元和36元增长到59元和322元。

2. 地区变化情况

由表3和表4数据可以得出关于2009年和2010年河南省各市农村居民家庭全年人均纯收入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