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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思路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推进国际化工城功能定位为目标,为建设人居环境优美的滨海新城做出新的业绩,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四个化:城市管理数字化,促使城市管理更精细;业务流程规范化,确保城市管理更高效;管理资源整合化,促进城市管理更便民;评价标准公开化,引导城市管理更主动,从而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的城市管理新体制。达到城市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解决,从而将问题解决在老百姓发现之前,老百姓求诉之前。最终达到城市管理领域的四大变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城市管理决策分析变定性为定量;城市职能部门工作变分散为系统;政府工作变“重过程”为“重结果”。
二、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20日—7月20日)
由区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工可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工作。
(二)中期建设阶段(7月20日—10月31日)
完成场地建设、部件调查、部件归属、网格划分、网络建设、硬件采购和应用软件开发等工作。
(三)后期调试阶段(10月31日—12月30日)
完成人员培训、市区联调,并开始试运行。
三、班子搭建
成立“区城市网格化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由区建设交通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建设交通委、规划局、房地局、信息委、科委、公安分局、街道等29家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区城市网格化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城市网格化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及方案策划人员组成,负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筹建工作(包括:机构设置、方案拟定、项目建设和系统调试以及沟通联络、后勤保障工作)。由相关委办局抽调1名联络员,配合区推进办公室协调网格化项目建设。抽调人员将由各委办局网格化系统的主要管理人员加入,并全过程参与建设,有利于系统建设中明确需求和系统建成后的顺利移交。
四、系统建设
(一)场地建设
依据市建设交通委有关“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两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机构及人员整合情况,在石化城区由区机管局负责调配约450~550平方米左右办公用房(监督受理大厅约120平方米、指挥处置室约60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值班室、视频会议室、接待室等合计约350平方米,)作为网格化建设用房,满足前期项目筹建,中期系统软硬件建设,后期办公场址。
(二)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构建
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是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区信息化的基础平台,是全区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构建工作包括:网格化区域的确定;万米网格的划分;区城市管理相关部件地理信息的测绘、收集、入库;GIS地图数据库的建立,GIS信息平台的建立。
1、网格化管理区域
区城市网格化按照“强化重点区域、增加管理内容、提高办事效率”的思路,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网格覆盖。按照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的要求对每个网格内的部件进行普查,赋予代码、对各种事件进行编号,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分类管理。
网格化区域拟定为:
(1)部件调查范围:新城(约34平方公里)、朱泾镇镇区(约7.5平方公里)、枫泾镇镇区(4.33平方公里),共计约46平方公里。
(2)管理实施范围: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状况逐步实施。当前实施范围为新城中心城区(北至红旗路,南至滨海路,西至西静路,东至亭卫南路)约5.9平方公里区域。
2、网格划分
(1)网格划分的原则
①属地原则:每个网格不跨越城市规划单元边界,不打破区、街镇、居委会、村的行政管理体系。
②地理布局:一个网格单位内的管辖区域只能是一个居委会或村,不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③方便管理:一万平方米作为一个基本单元,但可视划分边缘接口、地域内人口数量和“城市部件”数量等因素,就管理方便适当调整。
④无缝隙、全覆盖:特别注重区界、街界、居委与村委等交叉区域,界定清晰,责任分明。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元,将区所辖区域划分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城市管理监督员对所分管的万米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
(2)网格划分的相关责任: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区规划局、民政局协助,各镇、街道配合,进行单元网格的划分和审核。在此基础上,由区网格化推进办小组按管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网格。
(3)责任网格划分:按照市建设交通委规定,每10-16个单元网格划分为一个责任网格。结合区域实际,采取不均匀划分,按疏密相间原则划分责任网格,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量对于市容环境示范区域、中心商业区、主要景观带,确保10-16个单元网格作为一个责任网格,对于其它区域,拟采取20-30个单元网格作为一个责任网格。
3、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调查及信息入库
(1)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目录:按市建设交通委明确的全市统一编码,结合区城市管理现状,涵盖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环卫环保、园林绿化和其它设施等5大类84种部件、32种管理事件。
(2)部件的测绘
主要任务包括:①、按有效、有限的角度,参与确定“城市部件、事件”;②、核实复查现有的“城市部件”;③、补充遗漏的“城市部件”。
(3)核实补充“城市部件”任务的实施方法:采用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相结合进行抽查的核实方法。在网格划定的基础上,就城市“部件”进行分类,明确核实内容,落实核实单位,确保准确率在96%以上。
(4)明确部件、事件责任归属:依据四原则,即法律法规原则、市有关规定原则、职能就近原则和区领导意见原则,对部件和事件落实责任归属;同时明确应急处置部门的工作处置流程。
(5)数据输入:在市建设交通委的指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协助录入“城市部件”,为建立数据库提供技术参数。数据库由网格化管理监督受理中心的信息规划管理科负责日常维护更新。
(三)系统软硬件的建设
网格化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工作是网格建设的核心部分,是城市网格化系统功能实现的载体。系统软硬件建设的质量高低将决定区城市网格化建设的成败,因此在系统建设中要加强建设和管理力度,以高标准严要求有条不紊推进系统软硬件建设,通过规划、资金、管理和技术等手段为区城市公共事务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良好基础。
1、软件系统建设
软件系统建设主要包括:
(1)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处置协调工作子系统及其它终端系统的建设。
(2)大屏幕指挥系统的建设。
(3)综合分析评价子系统。
(4)基础数据及地理编码管理子系统。
(5)移动数据接口子系统。
(6)GIS综合子系统。
(7)业务相关系统接口。
(8)网格化功能拓展的其它子系统。
2、硬件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
(1)各种服务器及终端建设
主要包括:WEB服务器、GIS服务器、数据存储服务器、移动交换服务器、备份服务器、存储设备、磁带设备、监督中心工作站、指挥中心工作站、GIS信息维护工作站等的构建。
(2)网络设备的构建
主要包括:核心交换机、备份交换机、硬件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的构建。
(3)场地弱电部分建设
主要包括:场地装修、办公系统装修;综合布线系统、UPS系统、机房监控系统、会议声扩系统的建设等。
(4)大屏幕显示系统的构建
主要包括:大屏幕及相关附件、大屏幕控制PC、客户端软件、机柜、工程辅料等。
3、网络沟通
市、区两级平台间网络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建设,区内指挥平台与各处置单位间网络由区信息委牵头依托现有政务网络资源实现连接贯通。
4、资源整合
城市网格化项目将整合以下几方面资源:
(1)同区公安信息项目的资源整合。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将实现同区公安监控指挥中心的网络连接,通过软件硬件系统的有效切合实现两中心的信息互通,视频共享,通过派驻网格化监督受理席位至区公安监控指挥中心实现两中心的职能联动。
(2)同区公共交通信息监控平台项目的整合。区网格化信息系统将同市郊首个基于GPS定位技术的公共交通监控调度系统——区公共交通信息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3)同市区市容环卫配套信息化项目的整合。区城市网格化系统将实现同区市容环卫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加强网格化系统在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功能延展。
(4)同区信息委硬软件资源的整合。区城市网格化系统将实现区信息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源整合。共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系统运用软件,共享网络构架资源,并适时拓展设备机房、硬件设施的共享共用。
(四)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1、机构设置:依据市建设交通委有关“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两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依据监督、处置、评价“三分离”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部分工、流程分隔、职能独立”的原则,整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及人员组建“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由于市编委、市建设交通委对该单位机构规格尚未明确,结合我区现状,目前该单位暂不确定机构级别,人员编制暂定为8人,经费来源暂定为区财政全额拨款,待市编委明确意见后根据要求统一设置。
2、人员安排: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工作人员由管理人员、信息员、监督员3类人员组成。
(1)管理人员:根据当前现状暂定为8人,由区建设交通委从相应单位内部调剂。
(2)信息员:采取社会公开选聘形式招募非在编劳务人员12人,由区人才市场,市场化运作。
(3)监督员:通过整合现有部分市容协管、城管协管人员及社会公开招募部分非在编劳务人员两种形式组成,人数为30人,由区人才市场,市场化运作。
五、工作流程
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主要有网格监督员、市级监管平台、区级监督指挥平台(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区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专业处置部门四个层次构成。在划分好基本单元网格、地域责任网格,确定城市管理的部件与事件及其管理标准和处理流程后,操作流程如下:
(一)问题发现与报告
网格监督员根据其管理职责及地域责任网格主动对监管范围内的部件、事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利用手持移动终端通过无线传输设备将信息上报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并报市级平台)。
(二)信息流转告知
区监督中心给予受理接报,经确认立案后立即将信息流转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核实后责令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并报市级平台)。
(三)问题处理
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或专业处置部门接到处置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予以妥善处置并做好备案登记。一时无法处理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应向区指挥中心给予说明,有指挥中心沟通协调。
(四)处置反馈
处置完毕后相关管理责任单位及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区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经确认后立即将信息流转至区监督中心(并报市级平台)
(五)跟踪确认
接到处置完成信息后,区监督中心将处置信息通知监督员,由监督员赶往现场核实验证,将确认信息反馈区监督中心。
(六)结案
区监督中心对已妥善处理的案件予以结案(并报市级平台)
六、经费测算
区城市网格化项目建设费用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为1000万元。
七、制度保障
(一)建立项目台帐管理制度
1、编制项目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网格化项目总体建设要求,按照建设内容、工作流程、阶段任务编制项目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建设任务,拟定时间节点,明确涉及单位,从而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2、制定项目建设月报表
根据工作计划、建设流程及时间安排,按月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体工作量完成百分比、节点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资金运作情况,以表式汇总统计、量化指标、反映上报。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按照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分别制定相应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