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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就业亮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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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就业亮点工作计划

街道就业亮点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联络组工作

街道党委将政协联络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倾注更多的精力支持政协联络组工作。联络组对照关于印发《2015年度镇街道政协联络组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认真制定年初工作计划,经街道党委审定后,认真落实;完善委员考核制度,提升委员履职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组织委员撰写提案2件,社情民意信息5件,外宣报道12件,完成《政协报》订阅任务,协助完成《人文历史资料》收集工作。

二、强化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1、加强理论学习和形势教育。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全年将举办2-3次学习讲座。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研读原著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和区政协全委会精神,增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思想和政策水平。采取发放学习材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时事政治、科技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为更好地覆行政协职能打下基础。

2、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联络组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三、围绕中心,认真履行协商议政职能

1、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委员们的基础作用,联络组将围绕全街道中心工作和民生工程建设,组织委员重点对红色旅游、七化建卫生队棚户区改造、建设街自主改造、胜利街9号楼排危、社区阵地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居民养老保险、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等方面开展视察,将组织2次专题调研活动。

2、认真开展政治协商,将围绕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全体委员通过开展调查、视察、座谈等活动,将围绕长江经济带、长江湿地新城、旧城改造等项目开展调研,就完善基础设施、塑造城市形象等提出建议。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联动机制,开展街道协商、社区(村)协商、企事业单位协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党委和办事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计划年内活动不少于3次。

3、全面强化民主监督。关注就业保障、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民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提高监督效果。年内继续开展以优化服务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活动。

四、发挥联络组优势,促进全面发展

1、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提供招商信息。广泛开展联谊活动,积极牵线搭桥,帮助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为街道招商引资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面广和信息渠道畅通快捷的优势,围绕全街道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查、视察、提案、座谈、走访等形式,积极、准确地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设重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切实为人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要心系群众,真正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积极反映群众呼声,引导和鼓励委员开展扶危济困、捐资助教等社会公益活动,年内至少进行一次为困难户、孤老户捐款活动,关注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

4、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将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收集整理撰写成社情民意信息,并对街道联络组的特色亮点、工作经验及委员的先进事迹等,向市政协、《人民政协报》、《政协报》等投稿,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将不折不扣完成区政协下达街道的目标任务。

五、加强联络组自身建设,推进工作与时俱进

1、强化委员队伍建设。将组织委员认真学习政协《章程》,遵守《委员守则》等规章和制度,增强委员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继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书写一份调查报告或提案、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提供一条招商信息、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激发委员做好联络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加强联络组制度建设。结合新形势和联络组工作特点,积极推进联络组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活动制度、委员管理制度、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和反馈制度等。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街道就业亮点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团省委组织的这次市州共青团工作考核检查,主要目的是看望广大基层团干部,发现和学习基层团组织创造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的工作思路,促进全省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

昨天和今天,对灵台县和崆峒区12个点进行了现场查看,了解了基层团组织工作情况,刚才听取了同志的工作汇报,总体感到市委、市政府对共青团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全面落实了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出台了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为市共青团工作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市共青团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作风务实,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尤其是青少年思想引领、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希望工程、企业团建、创先争优等工作扎实有效、载体丰富、亮点频出,创造了许多值得学习和推广的成功经验,团省委对市的共青团是工作满意的,也是充分肯定的。

一是团市委工作谋划科学。团市委按照团省委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提出的“163”年度工作计划,紧贴党政中心工作,符合市情实际,六项重点工作涵盖面广,落实措施扎实到位,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在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方面做出了优异的成绩,特别是近五年来先后选树全国道德模范张晓、爱心助学典型于成学老师,通过《中国青年报》及《人民日报》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导向。

二是团属重点工作扎实有效。首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加强。牢牢抓住庆祝建党90周年这一契机,广泛开展了“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开办的青春大讲堂,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和有益探索。其次,服务发展大局工作成效显著。围绕本区域支柱产业,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大力开展青农技能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帮助当地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为农村团建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围绕青年创业致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达到了48个,数量多、质量好,制度建设细化精确,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争取建校助学资金602.2万元,援建希望小学4所,资助贫困学生2033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开展了“和谐五星”创建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和党政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相结合,带动整个村求创新、求致富,促和谐、促发展,对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文明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人心。联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千名政法干部结对帮教问题青少年”活动,帮助一大批问题青少年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这在全省尚属首次,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创造了经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基层团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团市委对基层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部署到位,要求明确,制度设计合理,积极争取党政支持,联合组织部门开展基层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任命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兼任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将农村青年创业带头人、致富能人以及大学生村官、机关单位、社会组织的人员选进团组织,配强了书记班子,扩大了组织覆盖,团的工作活力得到了加强,积极性得到了调动。以“和谐五星”为主题的“五星团支部”、“五星团员”、“五星少年”等评选活动,是基层团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特色载体,既符合农村特点又突出全民参与,是基层团组织创新工作中的一个亮点。华能发电公司团组织工作基础扎实,活动丰富,对团员青年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东运集团、新世纪集团公司等非公企业的领导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团组织能够积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创新创效、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设计开展大量工作,为党政领导分忧,为企业发展出力献策,切实体现出了共青团组织在服务团员青年方面的组织优越性。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共青团市委要认真领会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围绕青少年成长发展的迫切需求、围绕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把工作谋划好、安排好,全力推进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牢牢把握共青团组织育人的根本宗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

要围绕履行共青团四项职能找准工作定位。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要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的要求,以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工作目标,扎实做好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通过抓好组织、带好队伍,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把青年人聚拢在团组织的周围,以共青团鲜明的组织性、政治性、思想性团结引领青年人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奋斗。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感恩教育、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他们对党、对祖国的朴素感情,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要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世界观,培养良好的道德追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奉公守法、诚实做人。

二、牢牢把握党政中心工作的根本要求,组织团员青年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党委的中心工作就是共青团努力的方向,广大团员青年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党政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找准自身优势与党政大局、现实需要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和着力点,使团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相融合、目标相一致、部署相呼应,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式发展。各县区、各部门团组织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各自实际选择一批特色亮点工作,做大做强,做出成绩,形成具有特色的共青团品牌工作。

三、牢牢把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根本需求,着力措办惠青实事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各级团干部要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首先心里要真有青年群众。要牢记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对共青团工作的根本要求,怀抱崇高理想,充满奋斗激情,心系广大群众,从青少年成长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青少年成长成才、创业致富等方面开展工作,帮助广大青年群众解决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而增强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组织面向学生和青年职工的励志教育、自信心培养、公益服务等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得到锻炼和成长。组织青年企业家和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青少年代表到农民工群体、高校、企业中举办巡回报告会、座谈会,以个人艰苦奋斗的创业史激励广大青年树立自信心,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四、牢牢把握基层组织建设这一工作主线,全面夯实共青团工作基础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生命线,团十六大以来,基层团组织建设始终是全团工作重点,着力加强乡镇(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驻外团组织的建立工作,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们应该看到,按照传统的行政格局设置的团组织格局已无法全面覆盖团员青年,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青年群众的就业方式、联络方式以及思维方式的变化,各级团组织要大胆创新建团方式,继续全力抓好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团建、驻外团组织建设等几项重点工作,真正把组织建立在青年人聚集的地方,切实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新发展。

街道就业亮点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总书记对**提出的“314”总体部署为导向,以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突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以下简称发展纲要)实施的重难点指标,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妇女素质,加强儿童教育,努力开创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继续加大女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力度。各街镇乡(办事处)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继续抓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特别是女领导干部工作,努力为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在配备干部时要继续坚持男女干部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女干部;干部职数缺额时,优先考虑女干部;调整、组建新班子时,优先配备女干部;进一步加强女后备干部的队伍建设,加大正职、经济主战场女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后备女干部不低于后备干部比例的20%;要加大基层女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村委会中女性干部比例。

预防和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和回访力度,加大三级网络联动,开展婚前保健宣传教育、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力争做到人人都在监测中,确保出生缺陷全覆盖监测。有效提高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条件,在妇女儿童中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势头,减轻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危害。

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工作。借助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平台,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妇幼卫生工作,切实增强农村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妇幼保健条件;继续开展妇科病普查、筛查工作,争取两年开展一次对退休、困难老年妇女妇科病的免费普查;有效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继续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加大贫困救助力度和救助范围,确保年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7%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0/100000以内;切实做好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将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纳入本地妇幼保健管理系统,争取年内农村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85%,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3%,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1%以内,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到93%以上,切实保障全县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努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问题。各街镇乡要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今年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内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统筹、有关单位联动、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办寄宿制学校、加强学校管理、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教育培训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等各种方式,切实解决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和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和人身安全。

进一步解决女性就业问题。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探索就业途径,提供就业渠道,帮助更多的妇女充分就业。县妇联要加强就业工作的协调管理,将相关成员单位就业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底妇儿工委工作目标考核。以家政服务为重点,依托县三级职业介绍服务平台,引导和帮助妇女实现就业;立足家庭创业,有针对性地寻求适合妇女创业的项目;继续搞好妇女再就业培训工作,立足观念引导,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在旧城改造和征地拆迁中,要组织街道、职介中心和用人单位为搬迁改造户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岗位,帮助被征地拆迁妇女实现就业。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完善三级维权网络,切实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的作用,及时有效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和服务,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拓展就业领域,增加就业机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项任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开展医疗、住房、教育、司法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一系列专项救助,完善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措施,加强县人力资源市场及其周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研究制订防拐打拐行动计划,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

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加大对环境的治理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一池三改”工程(即修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确保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继续实施饮用水工程,解决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缓解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

(二)进一步推进发展纲要的实施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07年度发展纲要的监测统计工作。在收集、审核有关监测统计数据及材料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2007年度新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力争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县妇女儿童发展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全面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顺利开展**年中期评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认真开展发展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县妇儿工委要认真研究、印发监测评估工作方案,部署县级成员单位启动中期评估工作。各街镇乡、各部门结合本部门2007年的监测评估情况,及早做好准备,在发掘本部门妇女儿童工作亮点的同时,要特别关注自身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指标(即到“十一五”期末还有可能实现不了的指标),要以县级检查评估为契机加以推动解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工作机制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体推进。县妇儿工委要加强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将两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召开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会,定期督查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各妇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对发展纲要指标进行具体梳理,把实施发展纲要责任指标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开展一至两件有特色的工作。

(二)加大调研,制定干预措施

目前,发展纲要实施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监测评估结果,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开展对发展纲要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部分重点、难点指标的专项调研工作,提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策略措施,进一步促进这些指标的突破。

(三)加大投入,拓展资金来源

为确保发展纲要未达标指标的如期实现,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纲要实施的资金投入,要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特别是要加大对实施发展纲要中重点、难点指标的资金投入,在资金的调度、项目的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妇女儿童的发展和权益保障;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倡导社会支持,整合社会各方面资金,保障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通过新闻舆论、大众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足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0年)》及涉及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举办“五五”普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利用“三八”维权周、“妇女维权岗”、“平安家庭”创建等,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的力度,结合两纲中期评估后续工作的开展,积极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努力优化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环境,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

(五)加强监测评估,保证妇女儿童工作质量

把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纳入常规统计,形成制度。开展培训,提高成员单位业务人员的性别统计意识,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研究监测评估数据和报告,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评定、研讨,形成有效的维护机制。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两纲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快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步伐。对在中期评估中已提前达到纲要(规划)终期目标的静态性指标进行修改和调整;对已达终期目标的动态性指标采取巩固措施,防止反弹。按时完成**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并及时更新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实现进度表,根据进度表的数据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两纲终期目标的完成。

街道就业亮点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目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布局,突出地方特色,以建设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A级乡村旅游点和星级农家旅馆为重点,加快构建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旅游产业发展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为我省绿色崛起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引导扶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和各类经济实体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发挥社会资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

(二)科学规划、持续发展。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规范经营、持续利用的要求,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推动乡村旅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原生态和原生文化资源,突出以乡村地域及与农事和农家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特色风貌,突出以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景观与森林生态文化结合的特色功能,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整合资源、融合发展。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发展理念,充分整合农村、农业、林业、旅游、文化等资源,实现差异对接、优势互补、合理组合,构建功能完善、形式多样的产业布局,推动乡村旅游及其他旅游业态融合发展。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益。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机制,不断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完善投融资体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和旅游经营者的积极性,推动乡村旅游扩大规模,提升层次,提高效益。

三、发展目标

用五年时间,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一批示范景区,培育一批精品目的地,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培养一批高素质从业人员,开发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绿色旅游商品,丰富和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全面提升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到2015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1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806亿元,带动直接就业48万人,间接就业240万人。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健全和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加快编制《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组织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并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农业、林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要强化规划执行力度,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开发保护。要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的保护,保持特色风貌以及当地居民良好的社会风尚,做到“一村一品”,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乡村旅游景区(点)内的污水、烟尘、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切实做到旅游开发和环境资源保护均衡、持续发展。

(三)改善基础设施。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林业和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整体布局,着力改善乡村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状况;大力整治村容镇貌,推进旅游村镇、街道的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指导乡村旅游景区(点)房屋外观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改善旅游区(点)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条件;加快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努力提高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性与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

(四)创新旅游产品。要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突出乡村特点,发挥森林养生和生态文化功能,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满足消费者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健身和养生等多样化需求。

(五)强化宣传推广。加强乡村旅游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媒介,开设乡村旅游专版和专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实现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支持和鼓励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定期建立信息制度,引导理性经营、理性消费,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六)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省乡村旅游点质量划分与评定》标准,完善《省旅游强县标准》和《省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制订《省农家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省乡村旅游服务规范》等系列标准,对乡村旅游区点、食宿娱乐、游客中心、购物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规范指导,提升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水平。

(七)发展旅游商品。积极支持和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农民和林区职工依托当地的特色资源,兴办旅游产业,设计和开发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服饰、手工艺品、特色食品、绿色食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家一艺”、“一林一色”。推动农林副产品加工和旅游商品生产的分工,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提升产业化水平。

(八)强化行业管理。鼓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原料采购、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市场营销、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发展和管理协调长效机制。

(九)加强示范引导。积极创建一批旅游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A级乡村旅游点、示范旅馆、示范餐馆、示范购物场所以及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示范企业,对验收达标的实行统一管理。鼓励乡村旅游景区(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鼓励乡村旅游发展较快的县和村镇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鼓励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对创建成功的优先安排项目发展资金。

(十)强化人才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力争建设一支精于管理、善于经营的乡村旅游管理队伍,一支具有国际战略眼光、深谙当地实际的乡村旅游营销队伍,一支素质较高、服务优良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旅游师资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地要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将导游员、接待服务人员的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并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结合起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项目补助标准给予技能培训经费补助,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项目投入。各地要将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充分利用规划、扶贫、环保、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持政策。发改、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乡村公路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等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倾斜。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实行收费优惠。对新开办的乡村旅游项目,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免收办证费用。对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星级农家旅馆免收标牌费,用电实行比商业用电低0.1元/千瓦时的价格,用气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价格。

(三)实施用地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鼓励开展乡村旅游规模经营。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用地应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后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重点乡村旅游地区经营用农村房屋产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涉及乡村旅游产业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街道就业亮点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

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

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09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全区积极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工作队伍,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矫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以及主要由社区干部、“三老人员”以及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社区志愿者达到600余人。积极开展培训教育,聘请了部分高等院校的教授、学者等来我区授课,今年共组织各种培训6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协调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象,因人施矫,并组织开展了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评估。三是矫正管控方式进一步创新。在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促进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在江宁监狱教育基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增强了矫正对象的在刑和改造意识。在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有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与南京工程学院社会系社工专业合作,充分利用区内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帮

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04—2009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

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

传、大调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发挥普法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二、以“大调解”为主体,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落实“大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整体联动,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注重大调解机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探索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定位监控体系,确保矫正质量。四是继续强化帮教安置工作,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安置组织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网络化”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建立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做到苗头发现及时、管控措施到位、防范打击有力。三、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加大法律保障力度,营造全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要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执业评价公示、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和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中介。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以服务为准则,拓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四、以法律援助为抓手,加大服务社会民生力度,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积极探索律师以多种方式进入法律援助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其主力军作用;要积极探索在社区、农村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要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网络化、规范化、社会化模式。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军人军属、经济困难公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建立联系员制度,深入到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工地、小区等,开展法律咨询、散发法律资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咨询服务、非诉讼调解和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以司法所示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强司法所建设的“江宁经验”。在汤山、湖熟司法所开展示范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示范化司法所标准,全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要本着积极稳步、量力而行的原则,高标准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规范化司法所,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要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定期考评、社会监督等制度。要加强司法所人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方法、措施,提高司法所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继续推行分片管理制度,把各种资源、各种职能整合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加强和活跃基层业务工作,实现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健全、人员力量更强、队伍素质更高、内部管理更规范、办公条件更优的目标。六、以党和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其他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争先进位有机结合,增强学习成效。二是认真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围绕争做诚信机关、争做诚信中介、争做诚信个人,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探索诚信评估体系、开展诚信活动等形式,在全系统积极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并力争活动有内容、有创新、有成效。三是认真加强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完善岗位培训,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司法所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形成规范有序、良性运转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