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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明确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议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我应该如何教好书,如何管理好学校培养好国家的下代人,如何使自己始终保持健康的心态,以较好的精神面貌去面对教师、面对自己的学生,这些都是我常思考的问题。通过开展学习“中国梦,我的梦”的活动,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首先“中国梦”是实实在在的,不是空洞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其次,我们每个人都要将自己的梦想与“中国梦”紧密相连,实现了“中国梦”,我们个人的梦才有实现的机会,而“中国梦”正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的组合。
初建于1996年的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是人造毛皮服装面料的专业生产商,建厂初期生产规模不足100万米,2003年与上海海欣集团公司合资经营后,生产规模扩大至350万米。作为国内仿毛皮领域的领军企业,海欣丽宁的仿毛皮产品因服用性能优良、品质稳定、易护理等优点,备受国内外市场的青睐,在欧美市场一度成为很多国际一线品牌的供应商。相较于欧美等成熟市场,国内市场对人造毛皮产品的消费需求并无明显的规律可循,而对于致力于扩大内需的海欣丽宁而言,唯有建立产品开发快速反应体系,才能应对多元化的市场需求。
目前,海欣丽宁建立了一支稳定、高效的产品开发人员队伍,为新产品开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缩短开发周期,海欣丽宁实施新产品开发经理负责制。所谓经理负责制,就是新产品开发从立项起即任命全面负责此次产品开发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根据公司制订的产品开发规划,确定具体实施计划,包括具体产品的设计方案、安排试样工作、对样品作出评价和改进、制订新产品营销方案等。其目的在于提高产品开发从研发到营销的效率,确保新产品具备一定的市场效益,从而实现新产品开发始终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据介绍,通过实行新产品开发经理负责制,大幅缩短了新产品投产周期,以往新产品从开发成功到投产,一般为12个月,甚至可达18个月,如今周期最短的不到30天,一般均可在180天内实现投产。
正是有了这种快速高效的产品开发机制,海欣丽宁才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其开发的高仿真类人造毛皮产品因出色的仿真性和新颖性甚至得到了国际顶级纺织品展会法国PV展展会组织方的认可。2012年,经过重重审核,海欣丽宁正式成为进入该展会的6家中国企业之一。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逐渐引领市场发展,海欣丽宁于2012年主导创建了“人造皮草绿色创意联盟”通过联合上游的化纤原料生产企业以及下游的服装设计机构,海欣丽宁走出了产业链协同创新的重要一步,也彰显了行业引领者力促行业做大做强的决心。该联盟于2012年分别在北京和上海推出了两场以“关于你的爱”命名的人造毛皮服装秀,在业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产品开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需要随着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设备进步而不断提于卜。在多年的市场洗礼中,公司高层日益体会到:只有坚持不断创新,确保产品始终处于时尚前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海欣丽宁坚持迎合市场和引领市场“两条腿”走路,在不断推陈出新迎合市场需求的同时,通过对国际流行趋势的解读和把握,大胆尝试将流行趋势融入新产品开发中,进一步奠定了其市场领头羊的地位。比如,应用新原料和新工艺开发的一系列超薄型产品,打破了传统仿毛皮产品只适用于秋冬装的季节性局限,大大拓宽了仿毛皮产品的应用领域,成为行业的创新典范。
江苏迎阳:只求专而精
位于中国非织造布设备名镇——常熟支塘镇的江苏迎阳无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阳”)以专业生产高端非织造布装备而闻名,其业务涉及非织造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涵盖了纤维开松、成网、加固、成品、包装等所有干法非织造加工设备和纺丝成网技术设备。
坚持原始创新
坚持原始创新一直是迎阳的产品开发准则。面对行业内较为普遍的模仿抄袭现象,江苏迎阳无纺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立元坚持做个“明白人”。他表示,一味测绘模仿的结果是成功率低,耗费时间长,成本投入大。即使成功了,由于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也已经错过了投入市场的先机。机械装备服务于生产,设备的结构、功能、技术性能及工艺适用性均来源于工艺技术,只有切实符合工艺技术要求的设备才能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
设备开发是一个复杂的集成创新过程。在每一款新设备背后,都饱含着迎阳大量的市场调研和理论研究,并通过大量的工艺技术试验以保证技术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一流的产品需要一流的员工,而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就是迎阳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法宝之一。每年,迎阳都会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为企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据介绍,在公司380多名员工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接近150人。此外,由于非织造布行业属新兴产业,在国内起步较晚,为了紧跟国际新技术发展趋势,迎阳不惜花费重金从英国、德国等地聘请非织造装备领域的专家,组成了公司强大的“技术顾问团”。
近年来,公司坚持原始创新的发展理念也为其带来了丰硕的回报。据介绍,近几年迎阳每年均有3~5个新产品投放市场,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中,2009年成功研发的高速针刺机在2011年销售收入达3800万元,实现利税849万元,增加就业36人;2010年研发成功的节能型干燥机被评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2011年其销售收入达1360万元,实现利税296万元,增加就业12人。此外,产品的节能增效成果显著,为用户节约了大量的能源和人力成本。
稳定可靠是基本
一切以数据说话。对于设备制造商来说,精准和稳定可靠的品质是根本。在范立元的字典中,没有“差不多”,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装备品质不稳定、不可靠,下游产品的品质就无法得到保障,创新更无从谈起。为了保证设备加工的精准稳定,迎阳引进了国内外先进的零部件加工设备及测试装备,坚持重要部件特别是核心部件自行加工,周周开质量大会,正是这种严谨务实的态度,帮助迎阳在下游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迈出了转型升级的关键一步。
通常,基础材料不佳、机械加工手段和装配制造工艺落后等被认为是国内非织造产品品质不如国外产品的主要原因。范立元表示,其实主要原因还在于我们是否真正掌握了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不同工艺技术对设备的特殊要求。
做全套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卖出设备”并不是设备供应商的终极目标,而是价值再造的起点。越来越多的设备企业开始考虑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甚至是下游产品开发方案,帮助其实现产品创新、提升产品价值。对于迎阳来说,亦是如此。
根据非织造布产品的多样性特点,迎阳推出了系列新产品。例如,其最新研发的厚重型非织造布生产成套装备,能够生产克重8000g/m2、厚度100mm以上的硬质纤维垫类产品,广泛用于沙发、座椅、床垫等的内填充物,特别适用于高速列车、飞机、酒店等中高档及特殊需求场合。
现阶段,我国非织造装备领域的高端市场几乎为国外企业所垄断,迎阳迫切希望打破这种局面,为不同领域的客户推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致力于成为非织造领域先进的全套解决方案供应商。
常州润源:让创新成为一种习惯
从2004年开发第一台经编机,到成为国内经编机械制造领域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常州市润源经编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源”)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润源,正演绎着经编机械领域的传奇。
完善的管理体系为产品开发保驾护航
润源深谙必须以优秀的品质、专业的设计和创新的产品为核心,才能不断赢得国内外客户的信任,提升国际竞争能力。自建厂以来,润源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新机型不断问市,不仅填补了多项国内空白,且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立足于可持续发展,润源在“十二五”初期制定的《常州市润源经编机械有限公司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接下来五年润源将向着“五年国内第一,十年全球第一”的总体目标努力前进,公司将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扩展装备种类;加速企业职能部门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重视人才培养和品牌建设,打造一流品牌企业。
为了使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完善有序地进行,润源不断加强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目前,研发中心正在建立动态模拟分析室、结构运动设计室、材料应用研究室、外观设计室等部门,使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研发中心还建立各项制造、工装设计,专用检测制造部门,建立研发零件加工部门和产品转移部门,使新产品研发后能够进行完善的检测,并顺利移交至生产中心。今后研发中心据称还将建立各领域的应用研究团队,并建立完善的培训室、档案室,逐步探索出一套科学的研发管理模式。
为保证产品开发战略得到充分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润源建立了细致明晰的产品开发实施流程。目前公司已全面引入IPD集成产品开发管理体系,从公司下达立项评估指令后,新产品的开发将进入概念、计划、开发、客户验证、中试、等六大阶段,整个过程有技术可行性分析、市场调研、项目总体方案设计,调试、工艺优化等25个步骤,有效提高了产品开发质量和产品开发成功率。
全员参与,全面创新
夯实人才队伍是润源践行科技兴企和自主创新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公司历来注重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并让科技人员参与到产学研合作中来;成立培训学院,让科技人员得到全方位的培训;同时给予科技人员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的机会,以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其科技创新积极性。公司鼓励全员参加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并建立了专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一系列的创新激励措施促使润源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硕果累累。据介绍,润源相继攻克了针芯床和槽针床输出轴的同步运动、针床加工等一系列技术难关,历时1年多自主成功研发了RY-1型缝编机,打破了该机型长期被国外公司高价垄断的局面;2007—2008年,成功研发了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产业用纺织品高端纺织机械——RCD-1型多轴向经编机;2009年,成功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RCS型双轴向经编机;2010年,研发了主要用于生产弹性织物的电子横移高速拉舍尔经编机;2011年,研发了贾卡成圈型电子提花经编机。至今,润源已累计申请各类专利180余项,已获授权各类专利103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并承担5项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行业领头羊。
除了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润源在营销上也打破固有思路,不断推陈出新,如借鉴汽车销售的模式,在长乐、金峰、山东、海宁等经编集聚地设立4S店,为客户提品销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开创了纺机行业营销服务的新模式。
产学研,国际合作多管齐下
本着“打造经编航母,引领行业发展”的发展目标,公司聘请了江南大学、东华大学等高等院校的知名专家直接参与公司的产品研发工作。据介绍,目前润源正在建造一个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研究、产品开发、产品试制、产品转移技术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研发中心。该中心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产学研结合机制,与相关院校建立各种长期合作的产学研基地,并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面提升公司的创新研发层次。
除了在国内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志在全球的润源在国际合作模式上也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索。目前公司已经通过赠送朝鲜平壤轻工业大学RS拉舍尔经编机成功与该大学和东华大学共建了研究中心(在朝鲜),另外与以色列的DFT公司合作,提升公司计算机算法和软件控制方面的实力,今后还计划在日本建设研发中心,吸收国外先进的研发和管理经验,向具有国际化气质的行业领导者不断迈进。
际华三五四二:夯本务实,引领市场
隶属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三五四二”)是国家大型纺、织、服装、家纺联合企业,其业务覆盖棉纱、面料、家纺制品、服装的生产和销售。作为行业龙头企业,际华三五四二在管理创新、研发、人才培育、社会责任建设等诸方面树立了典范。
夯实内力,创新制胜
近年来,际华三五四二在转型升级的道路上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如增加科研投入、进行设备技术的升级改造、大胆采用新型纤维进行新产品开发、革新纺纱和织造工艺等,为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有益借鉴。2008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公司的技术中心又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00年至今,际华三五四二先后投资5亿多元,分步实施了高档家用纺织品技改工程、高档功能性面料技改工程等一系列技改项目,更新设备近3000台(套),引进了瑞士Rieter(立达)的紧密纺设备、德国Oerlikon Schlaforst(欧瑞康赐来福)的自动络筒机、日本津田驹的喷气织机、瑞典Eton(依腾)的自动吊挂缝纫生产线等成套设备,进口设备比例占总投资的85%以上。
际华三五四二一贯视产品品质为企业的生命线,对产品质量实行规范化管理,不仅拥有比较完整的监控和检测设施,同时还设有计算机控制中心、喷气织机TCCS在线双向监控系统、中心试验室、纺部试验室、织部试验室和纱线研究室、面料研究室、家纺产品研究室等,使产品指标保持稳定,在国内外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际华三五四二历来注重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设,并与国内外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用合作关系,成果颇丰。目前,公司已拥有发明、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专利177项,参与制定行业标准11项。其中,2011年“基于嵌入纺汉麻、木棉等天然纤维高档家纺制品研发”与“纺织ERP应用与开发”两个项目通过省级成果鉴定,技术水平均达到国内领先;自主研发生产的“木棉纤维紧密纺混纺纱及生产技术”与“特种涤纶与棉混纺吸湿排汗衬衣面料及生产技术”分获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并被列入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天丝、天竹等功能性高档家纺面料项目”列入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公司特种纱线研究室在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上进行了大胆尝试,为纺织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科研、人才、品牌——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
为加速新产品开发力度,际华三五四二在建立具有高层次、高水平和高效率的纺织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尝试和探索。目前,际华三五四二公司新产品研发技术中心由科技规划部、质量检测研究部、技术开发部、产品研发部和际华纺织印染研究院等组成。通过细致优化的分工,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帮助企业占领市场和科技“两个制高点”。
在人才培养方面,际华三五四二坚持“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方针,通过选派技术骨干到高校进修学习、承担重要课题、加强实际锻炼等途径,培养了一批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双优、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文/毕云禹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云南省临沧监狱邀请了临沧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单位协会常务副会长杨明义同志,为监狱部分警察职工作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实现“中国梦”》的专题教育讲座。讲座由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兼公司总经理赵学主持。
杨明义在讲座中全面阐述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丰富内涵及开展专题教育的目的意义,论证了“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深刻内涵,解读了实现中国梦必须走的途径是“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他的讲授内容丰富,材料充实,旁征博引,言简意赅,实例鲜活,寓意深刻,较好地结合临沧市情和监狱工作实际,教育引导我们工作中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做一名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
最后赵学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认真深刻领会讲授内容,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围绕监狱中心工作,讲政治、守规矩,严明纪律,严格履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深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全力抓好队伍建设、罪犯教育改造、安全稳定工作,脚踏实地,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建功立业,不断谱写中国梦云南新篇章。
【关键词】《红楼梦》;封建社会;女性人格
由于《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基本没有经历明显的性格变化,所以我们很难通过其中的某个人物来探讨封建社会女性人格的形成历程。然而,如果从中选取几个典型形象来作为封建社会女性在相应人生阶段的代表,就不难推知这一历程。
由于封建社会女性的活动领域一般局限于家庭,所以封建社会对女性的约束很大程度上是由封建家族制度产生的。同时,因为贵族女性所承受的家庭约束远甚于平民女性,所以对贵族女性生存状态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了解封建家庭对女性人格产生的影响。因此,本文选取了林黛玉、薛宝钗、王夫人和贾母这四个贵族女性作为典型形象,用以探讨封建社会女性人格的形成历程。
一
林黛玉是女性本真人性的代表。与大多数封建社会女性的恪守礼法不同,林黛玉具有鲜明的个人思想与情感,对她而言自由与尊严的价值远高于生命本身。身世和性格是造成黛玉坚持个性的主要原因。首先,寄居生活造成的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封建礼教没能深入她的思想。其次,性格的叛逆使她不愿受制于封建礼教。而她对个性的坚持突出体现在她的多愁善感和孤高自傲的性格上。
林黛玉的多愁善感多是因情而发,她对“人欲”的高扬正体现了她对“天理”的蔑视。林黛玉素来不劝宝玉近什么仕途经济,也不稀罕“什么臭男人拿过的东西”,但对“词艳曲”却十分痴迷。“牡丹亭艳曲警芳心”一回就记述了她对《牡丹亭》的“心痛神痴”。她之所以感慨于“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都这般付与断井残垣”的戏文,正是因为她与杜丽娘一样都渴望有美好的爱情来点亮生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是她对青春白白流逝的惋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有谁”是她对爱情无望的无奈。而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身世是造成林黛玉强烈渴望爱情的主要原因。虽然,贾母视她为“心肝肉儿”,但敏感的性格和细腻的情感仍使她感到孤苦无依,“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正是她对爱的强烈呼唤。
林黛玉孤高的性格更加体现了她对个性的坚持。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体现出寄居生活已成为了她巨大的精神负累。但她并没有像宝钗、探春那样为得到贾府上下的普遍认可而抛弃个人的性格与情感,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她明知自己的多愁伤感已受到许多人非议却仍坚持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她虽无力改变自身的现实处境,但她坚持做一个精神的斗士,正如她所说“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二
在经过封建礼教教化之前,宝钗也应是黛玉式的人物,也应有本真的性格和个人情感的真实流露,在《红楼梦》里我们仍然可以看见她曾经的影子。第二十七回里写有宝钗看见一双蝴蝶,“意欲扑了来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向草地下来扑”,这才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子应有的活泼自然。
但封建家庭教育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磨灭了宝钗的本真的个性。出身名门的宝钗自幼就接受了严格的家庭教育。她“读书识字”,用封建正统思想来规范自身;她“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具备了贤妻良母的基本素质。严格的家庭教育使封建道德深植于宝钗的思想之中,这集中体现在宝钗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林黛玉痴迷于“词艳曲”,而薛宝钗却把红玉对贾芸的爱恋看成是“奸狗盗”。 年轻人本应强烈渴望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根深蒂固的封建道德竟能使一个花季少女把它视为下流不堪之物,这充分体现了封建道德对人性的极大压制。相反,对于“待选入宫”宝钗却没有丝毫反对,这种蔑视女性人格的制度却被她理所当然地认可了。一个人如果在最具有叛逆性格的年龄,尚且放弃“人欲”,因循礼教,那么,在此之后,他又怎能不“存天理,灭人欲”?所以,宝钗对爱情的否定是她服从封建礼教的突出体现。
同时,自身欲“上青云”的追求是宝钗性格变化的又一重要因素。不同于林黛玉的傲世独立,薛宝钗渴望其社会价值的实现,因此,她极力赢得封建社会的普遍认可。她装作猜不出元妃的灯谜,她专门点贾母喜欢的戏,她拒绝证实王夫人否定的药方。而且,更令人震惊的是第三十二回金钏投井死了,宝钗用“失了脚掉下去的”来宽慰王夫人,一个仅十几岁的女子竟可以这样地漠视生命,对金钏用生命扞卫的尊严视而不见。可见,封建社会的道德体系和价值标准不仅造成了宝钗思想感情的丧失,更侵蚀着她善良的人性。
三
婚后的宝钗不仅将继续克己守礼,还将丧失善良的人性,王夫人正是如此。
作为贤妻,王夫人把贾母和贾政的意志奉为天理,从不显露个人的思想感情。第四十六回里贾母因贾赦要讨鸳鸯做小老婆把王夫人也一齐怪上了,“王夫人忙站起,不敢还一言”。贾母无理的斥责难免使王夫人内心感到委屈,但是在三从四德的妇德体系下,她不能对婆婆的意志表现出一丝的不满。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王夫人虽爱子心切,说话仍没乱了礼法。“宝玉虽然该打,老爷也要自重。况且炎天暑日的,老太太身上也不大好,打死宝玉事小,倘或老太太一时不自在了,岂不事大!”“老爷虽然应当管教儿子,却也要看夫妻份上。”王夫人首先肯定了丈夫的做法,继而才用老太太和夫妻情分来劝他。情急之下王夫人仍能克制爱子之情,可见贤妻之德已深入其骨髓。此外,王夫人对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完全服从,进一步完善了她作为“贤妻”的必备品质。尽管众人都厌恶鄙夷赵姨娘,但王夫人只在第二十五回中因贾环烫伤了宝玉才骂了她一回,此外从未对她表现过不满。而且,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还因少了赵姨娘的月钱而盘问了王熙凤。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是对女性情感和人格的莫大践踏,而王夫人竟可在这一制度下做得无可指摘,可见其为恪守妇德已经完全放弃了个人感情。
作为良母,王夫人千方百计给宝玉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但这不仅出于母爱,还掺杂了王夫人恪守妇德和追求利益的成分。一方面教育好家族未来的继承人是对整个家族应尽的重要责任;更重要的是,母以子贵,宝玉如能顺利地继承家业,王夫人就有望成为封建家庭的最高统治者。而如果由贾环继承家业,那么王夫人的家族地位将一落千丈。
封建社会的贤妻良母应该具备良好的理家能力,同时还要“宽柔以待下人”,以维护“祖宗颜面”。但事实上,这两点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封建家族内部等级秩序的存在决定了统治者必然要压迫被统治者,又何谈“宽柔以待下人”?但王夫人通过让王熙凤来理家达到了治家与“宽柔”兼顾的目的。第七十四回中王夫人对王熙凤说“我天天坐在井里,拿你当个细心的人,所以我才偷个空”,可见王夫人让王熙凤理家,主要是为了省心。当然,王熙凤与她的亲戚关系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而最重要的是,这样做可以避免王夫人亲自去做伤人害人的事,有利于维护她的“宽柔”形象。绣春囊一事不仅使王夫人的理家能力受到了邢夫人的质疑,也威胁到了贾府的“脸面”。为了巩固自身权威,挽回贾府“脸面”,王夫人决定抄检大观园。但此事执行者是王熙凤,这样,表面看来心狠手辣的刽子手就成了王熙凤,而不是吃斋念佛、心慈手软的王夫人。当然,王夫人仍掌握着治家的实权。“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一回中,王夫人向王熙凤查问了月钱的发放情况并吩咐了给林黛玉做衣服的事。可见,飞扬跋扈的王熙凤不过是个人,而“像木头似的”王夫人才是真正的决策者。由此,王夫人便在实权在握的情况下树立起了自己“怜贫恤老”“斋僧布施”的良好道德形象。 但是,出于母爱和对自身前途的考虑,王夫人对宝玉的事总是亲自处理,从而使她的伪善得以显露出来。
王夫人一直担心宝玉与女子们的亲密关系有碍宝玉的成才,这从黛玉初到贾府王夫人对她“你以后不要睬他”的交代中就可见一斑。第三十回中,宝玉两次三番和金钏说话,王夫人都不予理睬,一旦金钏回答宝玉王夫人便即刻给她定了“下作小妇,好好的爷们,都让你带坏了”的罪名,“宽仁慈厚”的王夫人全不管“跟了太太十来年”的情分,在明知金钏被撵出去无脸见人只有死路一条的情况下,“亦不肯收留”。金钏的死无疑有碍王夫人“宽仁慈厚”的形象,也破坏了贾府“宽柔以待下人”的传统。因此,王夫人给自己开脱说,只是“一时生气”撵的金钏,本是想“气她两天,还叫她上来”的,不料金钏“气性大”竟投井死了。而当正在为金钏“垂泪”的王夫人见宝钗来了,开口问的却是宝玉,当得知宝玉并未对金钏的死做出什么反映,王夫人才又说起此事。她说金钏“忽然”投井死了是“一桩奇事”。待宝钗讲了一番“据我看来”的说法,王夫人还是“我心不安”,最终用银子和衣服了却了“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的金钏的死。如果王夫人只是“一时生气”害死的金钏,那么把“恹恹弱息”的晴雯“现从炕上拉了下来”由人架着撵了出去,已经把她的自私歹毒暴露无遗。
四
如果贾宝玉能够顺利地成为贾府的继承人,王夫人就能成为像贾母那样的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家长。作为贾府的当权者,贾母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封建家族利益,为此她的迫害对象已扩展到了骨肉至亲。
首先,贾母的伪善比王夫人更高一筹。第二十九回中,贾母像一位高高在上的济世者以广济苍生的姿态通过对小道士菩萨一般的怜悯彰显了皇亲国戚应有的懿德。这一点薛宝钗和王夫人都难以做到,因为她们的目光仅在一己之私,而贾母则是站在统治者的高度,把整个贾府的形象当作自身形象来维护。但仅从贾母连最心爱的丫鬟鸳鸯死了娘都借故不准回家守孝就可见其剥削阶级的本质。第五十四“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中贾母对袭人守孝的前后不同态度更加突出地显示了她的伪善。贾母听说袭人因守孝没陪宝玉出来,便说“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她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待得知袭人主要是留下尽奴隶的职责,贾母便不予追究,还关心起袭人母亲的死来。可见,只要不威胁其统治利益贾母就会摆出一副“惜老怜贫”的慈善面孔,而一旦统治秩序受到威胁她就会毫不犹豫地给予镇压。
其次,为了家族利益,她可以舍弃亲情。作为封建家族的当权者,贾母深感对家族兴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她十分“溺爱”家族继承人贾宝玉。但这种“溺爱”也是有底线的。第五十六回中贾母曾对甄家人说“像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她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得怎样,也是该打死的”。贾母虽意在以此显示诗礼之家严明的家风,但这也说明当亲情与家族利益发生冲突时,贾母会舍弃前者。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之后所说的“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的话则昭示了他志向不改的决心,由此可见其被贾母抛弃的必然性。贾母对年轻一代婚姻的态度也体现了她对亲情的漠视。在第五十回中贾母严厉地谴责了佳人才子的书。她说那些见了男人就想起终身大事的小姐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并以自家姊妹们不听这些书,不懂这些话为傲。可见,贾母虽百般宠爱她们,但一旦她们坏了“世宦读书家的道理”,也必将被无情地抛弃。由此可知贾母在宝黛的爱情悲剧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所以,为了维护家族利益,贾母甚至可以抛舍最心爱的宝玉和黛玉,这可谓是她漠视亲情的突出体现。
五
综上所述,封建社会女性的人格变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林黛玉到薛宝钗是封建社会女性在思想上建立起完善的封建道德体系,从而丧失了自我价值判断和个性特征的过程;从薛宝钗到王夫人是女性人性恶化,由受害者转变为迫害者的过程;从王夫人到贾母是女性上升为封建家族统治者,为维护家族利益而漠视亲情的过程。
女性第一阶段的人格变化的主要体现在本真人性的丧失上,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封建道德教育。封建道德教育否定“人欲”,尤其否定。为了宣扬封建婚姻制度的合理性,封建礼教要求青年男女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实现婚姻关系,这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爱情。因此,宝钗对爱情的唾弃体现了她对对礼教的绝对服从从而造成了她本性的丧失。
女性第二阶段的人格变化主要体现在人性的恶化上,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封建社会对女性提出的贤妻良母的行为准则。因为,对于封建社会的“贤妻良母”,恪守道德是基础,而治家有方才是关键。如上文所述,这不仅关系到家族秩序,还关系到家族形象。而治理一个等级秩序严格的封建家族将必然造成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从而造成了女性家庭管理者人性的恶化。
女性第三阶段的人格变化主要体现在对亲情的漠视上,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封建男权制度。封建男权制度决定了男性家族继承人对于封建家族的重要性。
如果他们无意发展家族事业,必将遭到严酷的镇压。同时,男权制度还决定了女性的附属地位,她们没有恋爱的自由更完全选择婚姻。封建家族统治者对于她们违背这一规范的任何行为都将给予坚决的镇压。对于青年一代的镇压造成了女性家族统治者对于亲情的漠视。
可见,是封建制度及其道德规范造成了女性人格的恶化和人性的扭曲,大观园里这些纯洁美好的女子也终将变得如王夫人般伪善,如贾母般冷酷。林黛玉的红颜薄命固然可悲,但她至少得以“质本洁来还洁去”。而宝钗却只能以冰雪聪明之质、天香国色之资身陷“渠沟”,尚不自知。所以,千红万艳的真正可哭可悲之处并不在于她们的香消玉殒,而在于其水质灵魂的陨落。而身陷“渠沟”之后,她们又将难以避免地从被害者转变成迫害者。封建社会压迫和残害女性的工具竟是女性自身,这才是中国封建社会女性的最可悲之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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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而完善的产品认证制度离不开完善的监督机制保护。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 认证) 作为中国的合格评定制度,是基于中国产业结构尚不发达,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需要提高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因而采取有效的市场监管措施保证投放中国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对保护消费者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而欧盟CE 指令是欧盟针对欧洲分散的特殊状况,为了形成统一市场,统一市场准入与监管而制定的合格评定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为了保证投放市场的产品完全符合CE 指令的基本要求,市场监督已成为欧盟法律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旨在解读和讨论中国强制性认证制度与欧盟CE指令市场监管行为及二者异同,在欧盟CE 指令进行市场监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对如何规范和完善我国的CCC 认证制度的市场监管进行了一些思考。
2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与
欧盟CE 指令简介
2.1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为基础建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正式给予法制化。其目的旨在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
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的产品范围为涉及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产品,目前中国CCC 认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低压电器设备、家电、消防及安防设备、建材产品、玩具、农机产品等。
实施CCC 制度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及检查机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负责指定,指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机构也都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律实体。截止目前指定的认证机构共15 家,指定实验室167 家,指定的实施机构(认证机构、实验室)均为中国国营企业或国有事业单位(也有极少数机构在得到指定之后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或民营企业),指定的机构在CNCA 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2.2 欧盟CE 指令
CE 是英语Conformity With European的简称,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安全合格标志,CE标志不是质量认证标志,它仅代表加贴标志的产品完成了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 因而CE 标志制度是欧盟的产品准入制度。相比中国CCC 强制性认证制度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欧盟的CE 标志制度则是由条约、指令、成员国为保障指令得以实施的法律措施等组成的强制市场准入制度。
欧盟CE 指令适用的产品领域包括低压设备、简单压力容器、玩具、建筑产品、机械、无线电及电信终端设备、船用设备、医疗器械、燃气器具、载人索道设备等,目前已发展至30 多个类别。针对绝大部分的消费品以及工业品,欧盟都要求实行CE 指令体系。指令规定的产品绝大多数必须加贴CE 标志,只有当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指令的规定并且依据所有相关指令进行合格评定后,产品才能投放市场或交付使用。
CE 指令的指定机构与中国CCC 认证制度基本一致,两者均为通过各自认可体系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合格评定活动。CE 指令的第三方机构既包括了认证机构也包括了测试机构,而中国的CCC 指定机构通常明确区分了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CE 指令虽然不是认证制度,但欧洲理事会决议93/465/EEC《关于合格评定各阶段程序及加贴和使用旨在用于技术协调指令的CE 合格标志的规则》为新方法指令中的合格评定制订了指南和详细程序,通过引入模块化的合格评定方法对不同危险程度的产品进行区别对待。
3 CCC 认证与欧盟CE 指令市场监管差异性研究
由于整体监管框架的不同,欧盟CE 指令在市场监管方面与我国存在很大的不同,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二者的异同进行阐述:
3.1 实施监管的主体及作用:
3.1.1CCC 实施监管主体及作用
自中国于2002 年5 月1 日全面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以来,国家认监委以完善工作、解决问题、加强监管、提高认证有效性为主要目的,陆续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法规体系,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公布,明确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监管的地位。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认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均对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以及检查人员等提出了明确的管理与技术、法律责任的要求,由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主要包括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对重大认证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和业务指导;实施停业整顿、撤销指定或者撤销批准文件等处罚。
国家认监委不参与CCC 认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依法负责组织协调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查处/工作,负责CCC认证行政执法工作。
3.1.2 欧盟实施监管主体及作用
欧盟实施市场监管的主要依据文件为安全保护条款程序。欧盟委员会利用这类条款分析和判断限制贴有CE 标志产品自由流通的国家的法规措施是否合理。针对产品的安全问题,欧盟制定了《产品责任指令》(85/374/EEC)和《一般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在协调标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受欧盟委员会委托制订的欧洲标准)的情况下,这些为在欧盟范围内评估与产品相关的风险提供了共同基础。
为了保证市场监督运作的公正性,市场监督工作必须由各成员国政府主管当局负责,如质量监督部门、海关、安全监督部门等。市场监督机构应当保证其独立、公正、无偏见,必要时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或者根据国家立法保护个人资料。并建立适当的程序,包括:跟进投诉报告有关产品所带来的风险问题;监测事故及引起健康危害的产品;核实是否已采取纠正措施;跟进有关的科学和技术知识并落实安全问题。各成员国市场监管机关其市场监督的能力只限于每个成员国司法辖区内,成员国应告知委员会,他们的市场监督机构和各自的职权范围,委员会将信息传递到其他成员国。
但由于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家层面上采纳法律、标准的方式和管理体制的差异,故市场监督的组织架构不尽相同,而且其监督机关使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和实际做法均不尽相同。为使市场监管工作更加有效地运作,这就特别要求在国家监督机构之间要建立适当的沟通和市场监督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以确保欧盟内的保护水平相同。国家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通常是以工作组的方式进行的。因市场监督涉及所有新方法指令中所适用的条款,工作组根据新方法指令成立。
3.2 对市场机构的监管
3.2.1CCC 对市场机构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维护认证认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国家认监委构建了比较完善的CCC 认证监管体系,保证CCC 认证制度长期稳定地贯彻。监管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列入CCC 认证目录的产品企业进行监管,二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由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指定机构及工厂检查员进行的监管。
国家认监委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指定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13 家认证机构承担CCC 认证的具体业务,并向社会公布这些认证机构的信息和能力范围。自2004 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国家认监委每年都会从多个方面组织部署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所有指定认证机构和部分领域的指定实验室实施专项监督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用行政告诫限期整改暂停或者撤销指定业务范围等各种手段,严格规范指定机构行为。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可及时发现和纠正认证实施机构和企业存在的问题,规范指定机构和认证人员的认证、检测行为,打击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而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则在国家认监委的指导下,完成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其对认证机构违法行为的认定,应当得到国家认监委的确认。
由此可见,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于认证机构的监管,其实质是以政府为主导,地方监管部门为辅助的市场监管体系,在此监管体系下,各指定认证机构纷纷制定、完善管理文件,建立了获证企业分类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可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产品信息接口处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并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3.2.2 欧盟对市场机构的监管
而在欧盟各成员国市场监管的整个过程中,为避免利益冲突,指定机构不得参与其中。虽然指定机构和市场监督主管当局在成员国中是受上级同一主管当局管理,但二者所承担的责任是完全不同的,并要明确划分合格评定与市场监管的区别,市场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产品投放市场后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而指定机构负责产品在投放欧盟市场之前是否符合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两者虽然职责不同,但互为补充。
各成员国可能有不同的机构负责评估不同产品的安全性,而一些国家还有跨部门的产品安全监督体系,可能有两个或者三个机关负责监管一个产品的安全。产品的检测通常会使用权力机关大量的经费,而这导致一些成员国不进行产品检测,而是主要依靠其他成员国的通告。其他成员国有资源在特定时间仅关注有限数量的产品(如比利时)。同样,一些机关在风险评估方面经验丰富,并且有能力制订和应用比较复杂的方法。
为使市场监督工作更加有效地运作,欧盟还采用了大量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诸如为消费者建立信息快速交换系统、为医疗设备建立警戒系统、为收集伤害数据建立的数据收集和信息交换系统。在以上的基础上,欧盟市场机构监管保证了监管机构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使市场监管机构起到了市场医生的作用,并保护最终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保证商品在内部市场的自由流通并消除不公平竞争。
3.3 对产品的监管
3.3.1CCC 对产品的监管
为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对CCC 认证目录里的产品采取的市场监管方式主要是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采取各项措施完善并创新目录内产品证后监督工作。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未经CCC 认证的产品、假冒CCC 认证标志的产品、受到消费者投诉的产品。国家认监委每年都会组织地方两局在流通、生产和进口领域内开展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抽查工作,同时根据社会反映、抽查结果等信息不定期地开展针对某类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而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在国家认监委的指导下,需完成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一是积极地参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设并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理顺和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其他质量监管制度、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把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与促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结合起来,把生产许可证管理与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分开,采用一次合格评定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其他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的矛盾,减轻企业负担。二是调查摸底,为搞清当地需要取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和企业的基本情况,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建立了相关档案,掌握和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的进展情况,并邀请国家指定机构与当地企业直接见面,如此以来,应该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都能充分了解有关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为企业充分地提供公开的信息和政策咨询。三是按照法定职责,对所辖地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产品实施监督并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CCC 认证行政处罚工作,负责CCC 认证行政执法工作。
依据自2009 年9 月1 日施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 号令),在市场监管活动中发现不合格品可加以证书暂停,撤销并辅以对相关制造商予以经济处罚的措施,视情节不同处罚金额而不同,对照原2001 年颁布的《管理规定》,通常认为新《管理规定》比原规定内容更加具体、监管更加有力、处罚更加严厉、责任更加明确。而国家认监委可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指定。值得注意的是,未获得CCC 认证的产品不一定就是不合格产品或者伪劣产品,因此在执法过程巾,要注意对产品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尺度。
3.3.2 欧盟对产品的监管
在欧盟,对于产品的市场监督活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由各成员国的主管当局监督通过采取检查措施监督投放到市场的产品,检查其是否符合所适用的新方法指令中的相关条款要求;二是采取必要的一致性措施。当国家主管当局发现产品不符合适用指令条款的规定时, 必须采取适宜的行动,其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视产品的不合格程度而不同。如产品没有正确加贴CE 标志(如尺寸或设计),属于轻度不合格;若产品不符合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或是没有采用合格评定程序,从而可以推测产品可能会危及人们的健康和安全,这种问题则被视为严重不合格,主管当局必须采取措施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 并限制或禁止这类严重不合格产品投放市场及投入使用, 最终保证这类产品从市场撤出。采用禁止或限制产品投放市场的措施是暂时的,旨在允许监督机构对产品可能产生的危险或其他重大不合格项获取足够的证据。对不合格品所采取的措施还包括警告或法律诉讼(甚至包括对指定机构和相关人员)。
根据《产品责任指令》(85/374/EEC)和《一般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在出现不合格品时,产品制造商作为产品的安全责任方,一旦面对在用户和消费者因使用某种产品遭受伤害,向制造商提出的指控时,作为被告的制造商将负有举证责任:即制造商须自己设法证明对用户和消费者的此种伤害并非由其产品所造成,否则制造商将承担由产品责任法所确定的,包含对人员/ 财产/牲畜等的伤害。由于按产品责任法判定的赔偿往往数额十分巨大,因此对产品制造商/ 供应商具有较强的镇慑作用,促使其必须提供优质和安全的产品,并在最大程度上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既可以采用技术性措施防止伤害,也可以通过标注警示作用的语句提醒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