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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在经过验收入库以后就要支付货款,款项支付作为物资采购的后续工作,也是最容易产生会计风险的环节。企业支付物资款项一定要根据相关付款制度开展严格的审核、校对,确保无误方可进行付款操作。但因为部分企业本身就没有制定完整的款项支付程序,加之付款监督与控制机制不完善,所以极有可能发生因款项错付或漏付引发的会计风险。
二、防范企业物资采购会计风险的有效途径
1.提高物资采购预算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企业在开展物资采购预算的设计与编制时,首先要认真收集内部不同部门在未来某段时间内相对准确的物资需求数量及物资需求种类,确保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物资采购预算,防止占用资金而对资金使用效率造成影响。企业编制物资采购预算时,还要组织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针对预算进行会审,确保初步编制的物资预算能够与基本需求相符,随后再仔细核对、修订,确保无误以后交由企业财会人员审核后再交由管理层审批后形成最终预算。
2.提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
首先,要想提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就必须确保物资采购合同详细列明物资名称、物资数量、物资质量、物资价格、物资到货期限、物资支付方式、物资运输途径及最终违约责任等,只有全面细化合同的具体规定,才能有效避免遗漏而做到对因合同而产生的风险进行防范;其次,企业必须派遣专人来管理物资采购合同,只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才能确保物资采购合同的保存、分类、归结、信息整理及到期支付等工作可以有条不紊地开展,为企业防范会计风险提供基础保障;最后,企业对于尚未正式签约的采购合同,要尽可能详细地调查合作企业以确保物资合同的安全性,防范遭遇合同诈骗。
3.认真做好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
企业在物资验收入库工作时如果发现一些物资与采购合同中的明文规定有所差距,则一定要采取措施阻止质量、批号或价格有问题的物资入库,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和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方案;同时要认真核对合同物资的交付情况,确保实际验收入库的物资与合同规定相符,并及时做好验收入库记录,确保日后发生疑问时有案可查;另外,对于无法入库的不合格物资同样进行详细记录,为日后与合同方协调解决提供现实依据。
4.确保采购结算无误,加强会计风险控制
关于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界定,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描述和解释。国外学者杰弗里•胡克认为,企业偿付债务能力的减弱以及企业融资经营能力的下降都是因为受到企业并购过程当中产生财务风险的影响,企业为了并购而进行融资的负债数额和被并购企业的债务数额状况等是衡量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程度所需要考虑的因素。国内学者也定义了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定义,杜攀认为,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企业自然会有一定的资金需求,正是这个需求所引发的融资风险和资本结构风险是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的组成部分。黄进勇认为,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由于企业负债融资,导致企业的财务状况是不确定的。此外,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也会因为选择何种形式的融资方法而受到一定的影响。屠巧平在研究企业借款筹集资金的并购过程中分析其产生的风险正是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张应杰认为,在并购活动中企业的融通资本和资本构成可能会发生变化,而由此引起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困境正是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关红宇与王庆彤认为,企业的并购财务风险是企业在通过借款资金获取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股权的时候,由此产生企业的负债率增加和资本结构的失衡进而出现现金支付的困境。可见,对于企业的并购行为,既可以看作是一种投资活动,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融资活动,二者协同影响企业并购后的财务状态。企业在筹资融资的过程中因为偿付债权的风险或是股东收益的不确定性,致使并购中的财务决策失误,正是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最终来源。
2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分析
企业的并购活动既是一项管理活动,也是一个繁杂的工程。因为在进行企业重组并购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许多具体的流程工作,比如目标企业的选择、对企业价值的评估、筹措资金和并购整合等环节,上述各环节中都可能产生风险,而这些风险又会一直存在于企业并购的过程当中。所以,在企业并购活动的过程当中,应该仔细剖析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而才能更加有效的防范财务风险。本文对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分析有如下方面:
2.1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在企业并购过程当中,因为企业之间的信息可能不够公开透明,导致无法准确的获取对方信息,无法做到确切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而可能导致并购方的估价风险,风险的程度取决于并购企业所收集到信息的正确性,而信息的质量好坏又由以下因素所决定:目标企业是否是上市公司;被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透明;企业的并购活动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目标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未来预测等。
2.2融资风险
为了保证企业并购的顺利进行,企业需要筹集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在企业筹资、融资的过程中可能会借助内部或外部的资金渠道进行筹集资金,在这个融资的过程中由于采用多种融资方式就会引起融资结构的风险。一旦融资结构出现失衡必然会导致后续的财务风险发生,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为了保证并购活动的成功,必须在较短的时期内筹措到充足的资金并且让企业的资金结构保持平衡。3.3流动性风险企业在并购的活动中必然会占用到企业的流动资产,比如现金之类的资产流出企业,所以企业资产的流动比率也会随之降低。流动比率是关于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之间比率,是用来权衡企业短时间内偿还债务能力的一种指标。如果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使用大批量的自有现金作为支付方式势必会引起自身资产流动性的降低;如果采用举借外债进行并购,而目标企业的负债率又很高,再加之并购方自身的长期负债比率过高,导致的结果必然会减弱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增加企业的流动性风险。3.4财务整合风险企业并购活动结束后,并购方为了取得企业的协同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必然会对被并购企业进行各个环节的整合,以使得融为一体。财务部门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并购后进行整合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财务方面能否得到有效整合对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并购双方的整合期间可能由于不同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设置的矛盾,导致并购业务的损失;在企业并购中,并购企业如果发生财务错误或对财务行为进行不当监控都会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
3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的相关对策
3.1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在并购的过程中存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无法互相了解的情况,这也是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产生风险的根本原因。所以,在并购前应当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企业状况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评估,继而才能有效的合理预测目标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并在此基础上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合理估价。此外,为了应对目标企业为掩蔽危机而故意人为的信息不对称,并购方应采用市场调查分析的方法或是聘请专业人员对被并购方的战略、人力资源和财务进行全面的详尽审查,从而合理的确定和选择评估参数。
3.2并购融资风险的防范,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可以有多种融资的方式途径,在方式的选择上一定要注意对融资风险的控制和防范,遵从融资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并购企业在确定选择目标企业进行并购活动前,一定要合理的预算并购资金的需求量,制定筹集资金的计划,然后确定采用何种筹资方式,最后合理安排资金的支付方式。因为不同的支付方式对财务风险或融资风险的作用也各不一样,每一种资金支付的方式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只不过这种风险是眼前可见的还是未来潜在的。所以,并购企业可以把自身的流动性资源和股权结构的情况与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结合起来,将股票支付和现金支付等方式设计为不同的组合,并对支付形式的组合进行优化完善,分散和消除支付形式存在的现在或潜在的风险,降低并购融资成本。这种综合形式的并购出资,可以根据各种融资工具的结构、期限和价格避免单一方式的缺点,防止并购方原有股东的股权稀释,从而达到并购后效益最大化。因此,在并购融资风险的防范方面,一定要合理的安排资金支付方式,提高企业的并购效益。
3.3创建流动性资产组合,降低流动性风险
在企业并购过程当中,无论是采用单一的支付方式还是混合的支付方式,其中必定会有大批的现金支出,库存现金属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而流动资产的减少必然会降低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因此对企业营运资金的加强管理则显的非常重要。为了减少并购的风险,企业应该对流动性资产进行有效的组合,合理衡量评估企业的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比例,从而做到并购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也对企业资产流动性的下降程度有一定的控制。
3.4财务整合风险的防范,优化财务协同效应
对于通过并购形成的新企业,由于企业间之前环境、人员和制度的不同,会导致财务工作上的脱节困境,只有通过有效的财务整合适应新的环境变化,使并购双方的财务整合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防范,使得并购战略得以实现和并购的实际效果得以准确反映。在财务整合的具体方面,其基本内容主要有:财务目标的整合,将企业的目标定位在企业价值最大化并购后,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财务组织机构和职能的整合,实现一体化管理;会计人员的整合,使两边员工增强协作以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财务制度的整合,通过统一的制度规范员工的工作,使企业向着制度目标合理的发展。此外,在企业并购后,也应对企业文化和财务信息等进行有效整合,使员工在共同的企业文化环境下共享财务信息,最终实现并购企业双方获得财务协同效应以及双赢发展。
4结论
目前,并购作为企业间的一项产权交易日益活跃于资本市场。1990年,全球企业并购金额还只有4000亿美元,而到2000年,就上升到3.5万亿美元,并购浪潮可谓风起云涌。国内企业间的并购亦是如火如荼。并购作为资本运营方式日益为企业所推崇。本文是对企业并购的含义、并购财务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的探讨。
一、并购的含义
企业并购(M&A),即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企业合并(Merger)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称为吸收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称为新设合并。收购(Acquisition)是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方式收购其他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合并与收购两者密不可分,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界定了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合并以导致一方或双方丧失法人资格为特征。收购以用产权交易行为的方式(现金或股权收购)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力为特征。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统称为“购并”或“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企业并购的直接目的是并购方为了获取被并购企业一定数量的产权和主要控制权,或全部产权和完全控制权。企业并购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企业资本运营的重用方式,是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二、并购对公司财务框架的影响及其带来的财务风险
(一)资本结构偏离风险
企业并购的融资决策对企业的资金规模和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并购所需大量资金的融资渠道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和股票以及认股权证等。由于并购的动机不同以及目标企业收购前资本结构的不同,使得企业并购所需的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自有资本和债务资金的投入比例存在差异。企业并购所借入的大量债务和新发行的债券、股票往往造成企业资本结构失衡,形成资本结构偏离,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资本成本最低和企业价值最大的暂时背离是以巨大的财务风险为代价的。债务资金的规模庞大和新发行债券、股票的沉重压力使并购方不得不考虑融资决策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杠杆效应
债务的存在是财务杠杆发生作用的根本原因,也是产生财务杠杆效益的源泉。同时,正因为财务杠杆效益存在,使得债务的存在合理。随着债务增加,杠杆效益亦是水涨船高,高财务风险的背后是投资高回报的预期。研究表明,企业并购导致杠杆率增加,特别是在杠杆收购案例中。杠杆收购指并购企业通过举债获得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并用目标企业的流量偿还负债的并购方式。杠杆收购旨在通过举债解决收购中的资金问题,并期望在并购后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并购企业的自有资金只占所需资金的10%,投资银行的贷款占资金总额的50%~70%,向投资者发行垃圾债券占收购金额的20%~40%.所谓的垃圾债券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发行的利息很高,但评级很低,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债券。高息垃圾债券的发行及大量投资银行的贷款使企业资本财务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高风险。并购企业必须合理安排资本结构,使并购中产生的财务杠杆利益抵消财务风险增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股利和债息政策的影响及偿债风险
三、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一项完整的并购活动通常包括目标企业选择、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并购的可行性分析、并购资金的筹措、出价方式的确定以及并购后的整合,上述各环节中都可能产生风险。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在确定目标企业后,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以持续经营的观点合理地估算目标企业的价值并作为成交的底价,这是并购成功的基础。
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和时间的预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这就产生了并购公司的估价风险,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用信息的质量,而信息的质量又取决于下列因素: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并购企业是善意收购还是恶意收购;准备并购的时间;目标企业审计距离并购时间的长短等。也就是说,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风险根本上取决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大小。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水分较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赢利能力的判断难于做到非常准确,在定价中可能接受高于目标企业价值的收购价格,导致并购企业支付更多的资金或更多的股权进行交易。并购企业可能由此造成资产负债率过高以及目标企业不能带来预期赢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并购后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出现支付困难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并购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采用现金收购的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就越高,企业越能迅速、顺利地获取收购资金。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自有资金投入不多,企业必然采用举债的方式,通常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使得并购后的企业负债比率和长期负债都有大幅上升,资本的安全性降低。若并购方的融资能力较差,现金流量安排不当,则流动比率也会大幅下降,影响其短期偿债能力,给并购方带来资产流动性风险。
(三)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
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如果企业进行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待适当改造后重新出售,这就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短期资金才能达到目的。这时可以选择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企业若届时安排不当,就会陷入财务危机。如果买方是为了长期持有目标公司,就要根据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资金需用,来确定收购资金的具体筹集方式。并购企
业应针对目标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的营运资金,使投资回收期与借款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比如用短期融资来维持目标公司正常营运的流动性资金需用,用长期负债和股东权益来筹集购买该企业所需要的其他资金投入,在并购企业不会出现融资危机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资本成本,力求资本结构的合理性。
四、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在并购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控制风险的影响因素,降低财务风险。如何规避和减少财务风险,可以采取下列具体措施:
(一)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采用恰当的收购估价模型,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以降低目标企业的估价风险
由于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是产生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并购企业应尽量避免恶意收购,在并购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详尽的审查和评价。并购方可以聘请投资银行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全面策划,审定目标企业并且对目标企业的产业环境、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对目标企业的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做出合理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的估价较接近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
另外,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企业价值的估价方法有贴现现金流量法、账面价值法、市盈率法、同业市值比较法、市场价格法和清算价值法,并购公司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公司是否继续存在以及掌握的资料信息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目标公司的合理评估方法,合理评估企业价值。
(二)从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上合理安排,降低融资风险
并购企业在确定了并购资金需要量以后,就应着手筹措资金。资金的筹措方式及数量大小与并购方采用的支付方式相关,而并购支付方式又是由并购企业的融资能力所决定的。并购的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股票支付和混合支付三种,其中现金支付方式资金筹措压力最大。
并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能获得的流动性资源、每股收益摊薄、股价的不确定性、股权结构的变动、目标企业的税收筹措情况,对并购支付方式进行结构设计,将支付方式安排成现金、债务与股权方式的各种组合,以满足收购双方的需要来取长补短。比如公开收购中两层出价模式,第一层出价时,向股东允诺以现金支付,第二层出价则标明以等价的混合证券为支付方式。采用这种支付方式,一方面是出于交易规模大、买方支付现金能力有限的考虑,维护较合理的资本结构,减轻收购后的巨大还贷压力;另一方面是诱使目标企业股东尽快承诺出售,从而使并购方在第一层出价时,就达到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的目的。
(三)创建流动性资产组合,加强营运资金管理,降低流动性风险
由于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资产负债结构性的风险,必须通过调整资产负债匹配,加强营运资金的管理来降低。但若降低流动性风险,则流动性降低,同时其收益也会随之降低,为解决这一矛盾,建立流动资产组合是途径之一,使流动性与收益性同时兼顾,满足并购企业流动性资金需要的同时也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在财务杠杆收益增加的同时,降低财务风险
杠杆收购的特征决定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目标企业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杠杆效应下,高风险、高收益的资本结构能否真正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取决于此。高额债务的存在需要稳定的未来自由现金流量来偿付,而增强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必须:(1)选择好理想的目标公司,才能保证有稳定的现金流量。(2)审慎评估目标企业价值。(3)在整合目标企业过程中,创造最优资本结构,增加企业价值。只有未来存在稳定的自由现金流量,才能保证杠杆收购的成功,避免出现不能按时偿债而带来的技术性破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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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进等。兼并与收购。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陈共荣等。论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3
论文关键词:分散采购;集中采购;风险;防范措施
论文摘 要: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之一,其范围是除本级政府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200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明确表示:“要在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的同时,做好分散采购工作”。针对政府分散采购工作的潜在风险,提出进一步完善分散采购管理、防范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采购风险是指在采购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情况的出现,使采购的实施结果与预期的目标相偏离的程度和可能性。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它的性质决定其必然存在公平性、竞争性、廉洁、道德、诚信、采购质量以及制度执行与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风险,如何正确认识与有效防范政府采购中分散采购领域存在的风险,是政府采购提升整体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必然选择。
1 分散采购的潜在风险
分散采购风险涉及的领域应该说贯穿分散采购的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稍有不慎,有可能制造风险,而一旦处理不规范将会进一步扩大风险的范围与等级,形成难以收拾的局面。目前逐渐显露出来的分散采购存在的风险表现在:
(1)采购价格与价值异化,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而造成的潜在风险,采购机构也难以逃采购质量控制不力之罪,政府采购的形象将会蒙受损失是小事,但政府采购事业由此遭受的损失将是巨大的,对这种有损政府采购基石的风险,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2)采购公平性缺乏而导致的竞争风险,政府采购领域必须要保证供应商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而目前并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存在投诉的隐患。如信息不对称、招标信息公布不及时、发标书时间短、开标时间不符合要求、对供应商资质的歧视性要求、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等,都会导致供应商的不公平竞争。
(3)廉洁公道方面的道德风险以及人员素质风险。政府采购事业发展至今,行业内的职业道德建设并没有形成体系,大家基本上是依仗自己的觉悟与经验抵制着各方面的侵蚀,带有个体性质,可以说政府采购职业道德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难免对各种腐败行为的控制力度不够,存在职业道德问题,职业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1)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是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基本要求。在《采购法》的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由此可见,“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一样,都是政府采购的一种重要操作形式,只不过它们之间的实施主体不同而已,因此,对“分散”采购的具体操作也必须要严格按照《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同样要受到《采购法》的监督与管理,而不能将其看成是一种“自由”或“无序”式的采购;另外,在《采购法》的第八条还规定了实施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明确规定,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任何采购项目,均应实施政府采购,根据该项法律规定,凡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任何采购项目, 即“分散”采购项目就都应实施政府采购,都同样要受到《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而不能游离于《采购法》的管理与约束。
(2)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是实现政府采购宗旨的基本要求。《政府采购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就是为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等,而“分散采购”不仅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而且,从采购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大多数地区的集中采购资金仅占其财政支出的3%10%之间,而大量的财政支出行为都是通过“分散采购”的形式实现的,虽然这些分散采购支出,存在着项目多、单项采购金额小、采购范围广等许多难以管理的特点,但,如果放松对其管理与监督,就不但达不到“全面”监管财政资金支出行为的目的,而且,还很容易会滋生出种种舞弊行为甚至于腐败问题,这就违背了政府采购的目的和宗旨,因此,加强对“分散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不仅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份,更是实现政府采购宗旨的基本要求,而一旦忽略了对“分散采购”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就会使政府采购工作出现了管理上盲区、监督上的真空。 "
3 加强分散采购监督管理的措施建议
针对“分散”采购活动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问题,必须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规范和约束,减少分散采购风险,以使分散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廉洁高效。
(1)采购价格与价值相统一,能够有效的防止意想不到的采购风险,但作为一种机制建设,相关部门要出台操作方面的实施意见,进行明确规定。制定针对具体采购实务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定标原则,尤为关键。
(2)采取制度和法律规范控制采购风险。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是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第一步,也是有效控制后期履约风险的强有力的手段。设立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设置的目的就是便于投标过程秩序的控制,防止供应商投标过程的撤标、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等采购风险。项目验收是政府采购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关口,来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验收制度化建设是确保验收质量,减少采购质量风险的必然选择。
(3)规范采购程序,信息公开,程序公开。这是保持政府采购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能够保障政府采购公平合理,避免人为腐败行为的发生,使政府采购更加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开透明要求做到政府采购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公开、招标信息及中标或成交结果要公开、开标活动要公开、投诉处理结果或司法裁减决定等都要公开,使政府采购活动在完全透明的状态下运作,全面、广泛地接受监督。公正原则是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处于平等地位而确立的。公正原则要求政府采购要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得有歧视条件和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干预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尤其是在评标活动中,要严格按照统一的评标标准评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存在任何主观倾向。
(4)建立对采购人员监管制度,制定采购人员道德规范。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教育,使分散采购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防腐拒变的意识,从源头上根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提高分散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由于集中采购人员要尽快地熟悉业务知识,明确工作内容及操作要点,避免因业务不熟,职责不清而造成管理不力的局面。
4 结论
无论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两种执行模式,两者互有优势,可相互补充。但同作为一种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机构都必须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并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2]高地.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风险与防范[J].黑龙江金融.2006,(10).
[3]岳永生.集中采购在发展中规范[J]. 新疆金融.2004,(04).
论文关键词:内部控制,代建制模式,政府工程管理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经营风险也随之逐步加大,因此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成了企业目标实现的关键,内部控制就是企业控制和防范风险的一道防火墙。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并且迅速发展壮大,同时政府工程项目暴露出许多弊端:像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管理经验积累不足、管理成本相对较高、政府控制能力相对较弱等,这就很容易造成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投资、超标准、超工期等现象,也容易给各方提供牟利的空间。因此越来越多的政府工程管理企业开始意识到内部控制对优化企业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和防范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内部控制现状
经过十几年的研究与探索,我国政府开始逐步采取“代建制”模式管理学论文,实现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适度分离,从而有效控制使用单位无限制的扩大项目建设规模,提高政府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力度,从而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目前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内部控制是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其它控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缺乏强制性措施
我国“代建制”政府工程管理企业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一个新出现的且十分重要的角色,得到了政府及建筑业的关注,许多企业也抓住这一契机,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代建制还属于新型项目管理模式,我国相应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只能参照建筑施工企业。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只有上市公司在发生融资行为时,才被强制性披露其内部控制方面的信息,只要不进行融资,则可以不披露或少披露。这样,就难以达到内部控制报告应有的效果,尤其是在强调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义务和责任、在向投资者或其他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等方面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应当强制性要求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①论文提纲格式。
①李连华.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链接与互动.会计研究,2005,(2):65-68.
(二)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完善
一个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有内部审计来监督执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修改并最终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企业设
立内部审计部门,完善其内部控制组织设置,关键是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划分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受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以保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但是目前很多政府工程管理企业对于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对于审计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积极整改,或者虽然上报整改方案,但是没有真正执行,等到再审计检查时类似的问题还依然存在,而且审计人员也没有处罚权管理学论文,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罚,这样影响了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和执行效果。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政府工程管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是没有制定,而是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用来应付上级检查.装订成册或张贴在墙上,但执行中却很随意。像有的企业不相容职务混岗,合同的签订、执行、付款手续办理等全部由一人完成;对项目工程款结算的随意性较大,有的结算原始单据没有现场工程师或技术员的签字或签字手续不齐全;有的项目在没有签订供料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就开始开工生产;有的项目工程合同的内容发生了变更没有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这些环节出现的缺陷都反映出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内部控制的薄弱、监管力度不够。
二、强化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目前,不少地方正在建立各自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如陕西、吉林等省份。各界人士面对代建法律法规严重缺乏的问题,一致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力量,重点加强立法调研,尽快研究制订统一、全面、完善的代建制法规规章。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将会颁发国家级的代建制管理办法、代建制合同示范文本、代建单位的资质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将会对代建制市场的开放、监管主体、代建制单位的设立条件和资质审查、代建制的适用范围和实施程序、代建制管理项目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代建制项目的业绩评价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代建制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②。随着我国代建制管理办法、代建制合同示范文本、代建单位的资质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建立,代建制政府项目工程管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将逐步完善。
(二)构建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必须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制定和完善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1)注重风险控制,加强职能管理
①加强会计核算和资金统一管理
集中会计核算和统一资金管理,加强企业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
②刘笑峰 《代建制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对策》 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21.
建立有效的内部结算支付制度,对各施工项目部的资金由企业对资金
统一进行结算,按预算下拨,实行统一调度管理,强化企业的资金调控力度,以便实现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有效使用,形成规模效应。
②加强大型设备和材料采购管理
企业建立统一的材料采购与管理、租赁使用和更新改造制度,统一调配,加强管理,避免重复购买,提高完好率和使用率管理学论文,加快更新改造资金的回笼;统一大宗材料采购,加强公司内部的统筹安排,降低经营成本③
③加强市场经营和招标投标管理
从符合企业总体利益的角度来统一调配资源,优化选择,因此企业必须强化市场经营和招投标管理职能,统一经营决策,集中人力物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④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应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技术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内部有序流动,对暂时无岗人员按待岗制度处理,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其他人员可由施工项目部按工程需要临时聘用;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配合项目经营责任制的实施,真正做到绩效挂钩,吸引员工到一线项目部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稳定员工队伍。
(2)建立良好的监督检查机制
企业应建立对施工项目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
③凌家明.内部控制理论的演进轨迹分析.经济与管理,2005,19(J):24—26.
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④。
①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施工项目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③业务流程的遵循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跨越流程办理施工项目相关业务的现象论文提纲格式。
④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相关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个人。
⑤各类款项的支付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款、材料款、设备等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3)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对内部控制定期进行独立、有效和全面的评审,并将结果向管理层直接报告,这是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控制风险的一道防火线。在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内审部门应该参与评审和制度制定的全过程,这样有利于内审人员全面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构成体系,发现关键控制点,准确理解各项内控目的、控制环境、控制方法、控制程序等。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包括内审工作任务、权限、人员分工、人员岗位、审计程序、审计档案管理
等管理学论文,制定相应的评审办法,制定审计标准,例如审计实施程序的标准、
④朱翠兰.论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企业技术开发,2006,(J):55-57.
审计报告的标准等。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通过完善的内审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内控系统的全面有效审计再监督,及时纠正控制的缺陷将显得十分必要。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会,隆重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就像盛夏里的一场及时雨,指引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方向,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代建制模式下的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属于新时期的新型企业,应该参照《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摆正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关系,严格管理,强化控制,对各项管理工作要形成多层次多视角全方位的风险控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才能有实力应对日益复杂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连华.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链接与互动.会计研究,2005,(2):65-68.
[2]刘笑峰.代建制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对策.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21.
[3]凌家明.内部控制理论的演进轨迹分析.经济与管理,2005,19(J):24—26.
[4]朱翠兰.论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企业技术开发,2006,(J):55-57.
[5]陈关中.内审监督——企业风险防范的第三道防线.财务与会计,2006.12(J):52-53.
[6]刘玉廷.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解读.会计研究,2010.5(J):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