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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摩托车维修技术是机电专业的一门专业技能课,是从机械、电工基础课学习过渡到专业技能课的结果,是学生走向社会的桥梁,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实际操作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都与普通文化课有根本的不同。摩托车维修技术是一门实用技术课,要求能独立操作维修是教学的目的。但同时也要求学生必须清楚与之相关的基础理论,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1摩托车维修技术教学存在的问题
1.1科目存在局限性
摩托车维修技术教学中,科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硬件设施不完善。硬件包括仪器设备和师资力量等,动辄几十万的实验设备让许多院校捉襟见肘,硬件方面的投入不足直接导致了教师在课程授课当中的一种真空状态;第二,课程内容更新速度缓慢。也就是说,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先进技术不经意间已经应用到了几代车型上面,而摩托车维修技术课本的内容仍然停留在陈旧的知识上面,没有与时代的步伐相适应,而且部分课堂用设备仪器早已淘汰不用了。
1.2教学重点不突出
教学重点不突出,主要表现为避重就轻、突出不够。深层原因可能有:(1)面面俱到,不敢取舍,结果重点失去了应有的重视;(2)方法误用(例如不该自学的叫自学、不该讨论的叫讨论、不用提问的提问了等),时间浪费,导致没有时间突出重点;(3)内容太多,或重点太多,或难点太多,没有时间得以突出或没有精力去突出;(4)教法简单――教学方式不充分,深入分析不到位,知识分解不到位,想突出但不知道怎样才能突破重围。
1.3对学生情况不甚了解
在摩托车维修技术课程教学的过程中,部分教师会存在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不甚了解的问题,使其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中难以找到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任教。
2提高摩托车维修技术的教学方法
2.1改变陈旧的教学模式
改变陈旧的教学模式,创新课程教学方法,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一种好的教学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虽然它实用有效,但各院校未必可以全面展开,因为各个学校的软硬件设施不同,难免有硬件设施不全的现象,所以一定要深挖各自条件,充分发挥软硬件的作用,例如课堂教学除了采用多媒体、动画视听等方式外,还可以采用一些虚拟软件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训练,然后总结提高,即遵循理论教学、虚拟实践教学、实践强化、总结提高的方式,在这种方法中,专业教师对知识的导入,应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后采用重点突出的原则讲解课堂知识。
2.2加强讲解重点与难点
首先要在教学过程中突出教学的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分清主次,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时要灵活调动教学内容,可以围绕中心问题合理变动顺序,力求从系统发展过程中突出中心环节,做到既有中心,又有向心力;(2)围绕重点作必要的补充,以求课堂讲授内容具体、深入、明确,使重点更加突出、丰满;(3)在教学时间的安排上予以切实保证,使重点部分得以讲清讲透。
其次,要对教学的难点进行突破,使学生学习中的难点化难为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运用直观的方法加强学生的感知,如多媒体辅助法;(2)创设情境,联系实际,引导学生的思维由具体到抽象,由特殊到一般;(3)补充材料,化解难点法。对于一些结论性难点,化解的方法是需要引用一些典型的事实材料,并以材料为依据进行分析,从而化解难点。
2.3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
现阶段任何教学活动的展开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因此教师教育理念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学生掌握知识的速度和未来的发展空间。要对教师的教育理念进行转变,就要对传统的教育方式进行创新,应灵活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任务驱动式”、“交互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并对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进行高度的重视,同时要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独立思考的能力
2.4教学中坚持因材施教
在教学中,会发现有的学生动手能力比较强,但缺乏持续性,而且在参差不齐的接受能力面前只宜采用因材施教的方法。教师课堂授课应针对最重要的基础知识和最有吸引力的内容进行讲解,而后将次重点知识放到其他环节,针对不同的学生,教师可以布置不同的课外练习任务,达到因材施教。对于教材内容,教师也要有选择性地传授,因为有些教学内容已经过时了,教师可以补充新的教学内容到学生的学习任务中来。
3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摩托车维修技术教学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小进步,但在现代化、精细化教学方面仍存在诸多漏洞,这就需要我们不断从这些问题入手,积极探索,从而为课程改进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 郭振江.高职汽车维修技术课程教学改革思考[J].理论探索,2014(06):245.
买受人:
一、 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摩托车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摩托清单及付款方式
1、摩托清单及价格
2、付款方式
全部摩托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中标总金额的余额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乙方。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
三、保修条款: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
2、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3、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
4、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的摩托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国家三包要求的加以指出乃至追究服务责任。
3、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4、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5、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理协助要求。
五、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有关摩托车购销合同阅读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表达摩托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范xx江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所属的轻便女式摩托车一辆出售给乙方,摩托车车牌号为06284,售价 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出售后,该辆摩托车产权归属乙方,因该辆摩托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行为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方共同商定,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论文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立法 分类分道 监管
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技术要求是,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之一,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以至于深圳等地政府甚至动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并因此引起民众的高度关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监管,保障行人安全,已是十分必要的。
一、电动自行车的优缺点分析
(一)电动自行车的优点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相比,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都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充电方便。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经济、环保、速度快,节省体力和时间,而有利于民众精力充沛和结余时间投入生产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工薪阶层等收入不是很高的人群来说,电动自行车就是最好的交通工具。有些行业,如送牛奶的、送快递的、快餐业,甚至把电动自行车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许多行业和普通民众来说,电动自行车是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和生活必备品。
从国家层面看,电动自行车出行成为公共交通的补充,有效缓解了机动车交通拥堵的压力,构成国家交通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没有电动自行车,大家都去买汽车,则马路就更是停车场了,或者是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更加拥挤不堪。就保护环境来看,电动自行车无疑是最环保的交通工具之一,电动自行车出行是绿色出行,电动自行车消费和充电无疑也是促进消费,促进了电动自行车生产和经销行业的发展,促进了电力和电网经营行业的发展。因而电动自行车行业要大力发展,要鼓励市民和民众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会给民众带来巨大的不便,尤其是对穷人来说,禁止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无异于禁止穷人上路,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做法不可取。
(二)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问题和原因
电动自行车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是安全问题,安全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
1.电动自行车缺乏法律规范,缺乏科学的标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立法滞后,现有的电动自行车的规定级次很低,连行政规章都很少,更不用说是行政法规和法律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存在冲突,尤其是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上存在矛盾之处,以至于电动自行车是列入自行车还是归类为电动摩托车都存在模糊之处,给某些厂家生产超标电动自行车留下了空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亟需修订。电动自行车的归类模糊,也给民众带来了担忧,电动自行车如列入机动车管理,则民众骑电动自行车岂不是要考驾照和交保险了?无证驾驶、酒驾岂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2.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和经销者生产和销售超标或者超速的电动自行车,有些使用者私自或者叫维修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是现在有些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根本不生产时速2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有些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时速达到或者超过50公里,以至于一些电动自行车速度堪比摩托车和小汽车,以此来满足一部分行业和人群对高速电动车的需求。
3.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电动自行车专用道。许多城市电动自行车车道和人行道混用,电动自行车和人力自行车混道,甚至有些城市,尤其是小城镇,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行人就一条道通行。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提升,小轿车等机动车的数量急剧增长,占用了更多的车道和空间,挤压了电动自行车的车道和空间。公共基础实施的建设跟不上民众交通工具发展的速度,给民众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和风险。
4.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关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规则存在诸多缺陷,没有专门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规则,现有关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规则都比较分散,交通规则不健全。小轿车、摩托车、大卡车等交通工具的使用者常常违反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也常无视现有的交通规则,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载等比比皆是。交警等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违法缺乏刑事制裁措施。小轿车等机动车司机常横冲直撞或者酒后驾车,电动自行车更是举步维艰,电动车骑行者不得不左顾右盼,小心翼翼,行人更是步步惊心。
二、电动自行车的法律监管对策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相关立法,使电动自行车监管有法可依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摩托车的定义是,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普通摩托车是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还规定,轻便摩托车是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两轮轻便摩托车是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轻便摩托车。《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还对电动摩托车标准实施的过渡期提出了要求。从这些规定看,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2009年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电动两轮摩托车以时速、质量、电动车输出功率为标准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两种,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管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不仅模糊而且明显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因此要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便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相统一。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仅仅是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技术性规范,不是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规范。加强电动自行车相关立法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立法,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分类监管。制定和颁行专门的《电动自行车法》、《电动自行车交通规则》,明确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车道规划和建设规范。明确规定,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依然是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普通民众骑电动自行车无需考驾照、交保险、年检,出行并不受影响。但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违反交通规则也要严格执法,违者必罚,不让骑行者有侥幸心理,督促骑行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鉴于现行机动车监管法律比较健全,监管经验比较丰富,有利于交警部门对电动摩托车进行监管,所以将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列入机动车管理。要及时制定和颁行《电动摩托车法》、《电动摩托车交通规则》、《电动摩托车驾照考试和年检规则》、《电动摩托车保险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电动摩托车的登记上牌、年检、驾照考试和驾照年检、保险缴纳和赔付方法等内容,强令驾驶人驾照考试、交纳保险、年检等,惩处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保障行人、自行车骑行者的安全,减少电动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修订刑法,让酒驾、毒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机动车一样入罪,让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使用、出行和监管有法可依,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法制化管理。
(二)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经销者和维修店的监管
将电动两轮车列入机动车,如果禁止电动摩托车上路,可能会对生产高速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为电动摩托车)的行业带来灭顶之灾。政府要积极调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生产转型升级,或者生产合规电动自行车,或者转型为电动摩托车生产者,或者转行生产其他产品。将电动两轮车列入机动车,如果禁止电动摩托车上路,会严重影响快递业、邮政业、快餐业、牛奶业甚至一些超市,造成这些行业经营困难或者出现倒闭潮,则不仅会影响相关行业和民众的日常生活,造成大量工人失业,要对这些工厂或者工人的去留作出规划和安置。立法部门和政府部门需要好好考虑,想出周全的对策。
要对电动车生产商、经销商、维修店加强监管,禁止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超出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出厂和销售,禁止维修店和电动自行车拥有者不符合技术标准和超出技术标准改装电动自行车,禁止违规电动自行车上路,一经发现违规者,对生产者、经销者、改装者、使用者进行严肃处理,没收电动自行车,进行罚款,重者吊销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合理配置路权,加大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的建设,分道而行,分类监管
合理配置路权,加大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专用道的建设。鉴于小轿车、客车等机动车的急剧增长,给城市道路建设、道路通行、交通监管、环境保护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并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地方政府开始对机动车开始限牌和限行。我国应该改变鼓励购买机动车政策为适度控制机动车数量、鼓励购买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政策。在城市规划和道路规划时,增加电动自行车道和电动摩托车道,避免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在自行车道上行驶还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尴尬,实行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行人都有各自的专行道路,实行分道并行,改变现在的诸车和行人同道混行的囧境。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执法力度
1、电喷多了很多传感器,所以价格上要比化油器贵很多,所以消费者要承担这个成本投入,从这点来说,电喷并不好。另外电喷在摩托车上一直不是太成熟,稳定性没有化油器摩托车理想,而且出了问题后维修维护太麻烦,费用贵,也是一直以来推广不太理想的根本原因。但是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四排放标准,下来所有市场上出售的摩托车,必须要装电喷系统,化油器已经被淘汰了,所以不管喜不喜欢电喷,以后都只能接受它。
2、光从技术发展的角度而言,在控制精度相对比较高的场合,机械的很多东西都在逐步被电子产品取代,电喷可以理解成一种相对精密的电子化油器,不管电喷还是化油器,它们的主要功能都是用来混合一定比例的燃油和空气,电喷系统会比化油器混合出来的比例更加精准,从这点而言,电喷当然会比化油器好,因为它能精确控制好空气和燃油的混合比例。
3、电喷摩托车与化油器摩托车的区别,主要在于供油系统的不同,简单点说化油器供油系统是被动工作的,而电喷供油系统是主动工作的。这就是为什么电喷供油系统比传统化油器省油的主要原因。随着摩托车国4排放标准的到来电喷供油系统将取代化油器供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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