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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共接收市、区两级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其中:区人大10件、区政协6件、市人大3件、市政协1件、区政府督办区人大代表会议发言建议1件)。经我们认真办理,现已办结完毕。现对其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局历来都十分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在接收到区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就及时召开了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逐个分析,提出办理初步意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规定了办理时限。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中,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亲自办理的格局。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得到了及时办理,提高了办理质量。
二、具体办理情况
(一)今年我局共收到区政府批转办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经过我们认真办理,均在区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经区府办在法定时限内回复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获得了满意的反馈意见。
(二)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应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其中:协办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6件,在办理这些建议和提案的过程中,我们首先采取由各单位、各部门提出初步办理意见,经局办公室初步校审后,报送局分管领导审阅修改、局班子召开会议审定,然后再报送局主要领导审签。在此基础上,我们再由相关方面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出面,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办理答复意见进行沟通,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们办理情况的意见。在获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们办理意见基本认可或基本满意后,我们再形成正式文件,按规定格式和印发份数,将复函印发至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今年我局所办理的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都是在7月15日法定时间之前办结。通过我局对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14件主办件复函所收回的回执意见的统计,13件为“满意”、1件“基本满意”,“满意率”为100%。协办的2件人大代表建议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按规定分别送交主办单位、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和区府办。
(三)积极办好区政府督办事项。我们根据市府办督[20xx]17号的《督办通知》,积极办理了区人大代表在三届六次会议上发言建议的相关事项,分问题落实相关方面负责人员,一方面认真落实和解决人大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对所提出的问题的办理情况作出书面报告,经局办公室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区政府进行了书面报告。
至此,当年所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及区政府交办的督办事项全部办理完结。
三、做好议案所涉问题的落实工作
办好和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所提的问题,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内容。在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中,我们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督导下,先后会同相关方面逐一落实和解决了王友彬代表关于桂花村断头路建设问题、颜运喜代表关于天元白江村德茂路安电子监控红绿灯问题、廖金凤等委员关于黄许宏山村居民出行难问题、市人大代表王道生关于涌泉村村民乘车难问题等。对在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的复函件中所承诺的事项,我们总是采取积极态度和有力措施,努力做工作,争取在承诺的期限内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中要求办好的事项,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赢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1、依照《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法》和《州政协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办理建议、提案工作。
2、州质监局法制科负责管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3、法制科根据州质监局工作职责范围接收、交办建议、提案。对于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与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电话:8222303)联系调整。
4、接到建议、提案后,法制科负责登记、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确定。
5、建议、提案的分配,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依据局“三定”方案职责,确定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建议、提案内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根据建议、提案中心问题或第一问题内容,确定建议、提案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
6、各科室接办建议、提案后,应认真研究、办理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于由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要积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汇总后,拟出答复意见。对于由有关单位会同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则仅就与我局职责有关的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必须与建议、提案的要求相符合,实事求是,表述清楚,文字简练。建议、提案承办科室拟出的答复意见由科室负责人签字,送法制科审核。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承办科室重新办理;符合要求的,报主管局领导审签。
7、州质监局单独办理的和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答复文件由承办科室寄送签名代表和委员人手一份,并分别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州政府办公室各五份。有关单位会同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局的答复意见送主办单位,并报送州政府办公室五份,不寄代表和委员。
对于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州政府办公室的答复件,均按州人大和州政协的要求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标明“A”、“B”、“C”、“D”字样。
A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研究解决的;D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8、州人大代表或州政协委员在建议、提案答复后,反馈进一步建议和要求的,由办公室转相关科室继续办理。
9、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拟出办案总结,经主管局领导审定,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10、法制科负责督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1、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的好的科室和人员,给予表扬;对办理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
12、已办结的建议、提案以及总结均应于当年年底立卷归档,下年年初移交档案室统一保存。
立卷归档工作按照文书档案归档原则办理。
13、本程序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一、2011年度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1件,其中州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5件;主办13件,协办8件;市级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6件(州提议149号、市建议49号、市建议59号、市提案5号、市提案7号、市提案73号)。在办复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办理结果:A类5件,B类4件,C类4件。
二、承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局长杨敏任组长、督办领导任副组长、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明确职责,措施有力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度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要求,我局于5月11日召开了市工信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及时成立了办复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将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办理,并作出书面通知,规定了办理时间,明确了具体承办人。要求主办件在6月30日前拿出初步意见;对协办件的答复意见要求要在6月10日以前将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二是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收集、协调、沟通、催办、核稿、联系、初步面商、会议安排、资料准备、痕迹材料的规范管理和定期的书面汇报等环节。三是承办科室负责人现场解答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补充后,文稿由局长审阅;局长根据面商反馈意见组织承办科室认真讨论修改答复意见。真正做到把事情办好,把事情办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三)双向交流,达成共识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与各界代表委员直接见面座谈,让代表和委员充分了解我局工作职责,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特别是对目前受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取得了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双向面对面交流,一方面可以查找我局工作中的不足,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机关形象、提高办事效益、强化服务质量。
(四)定期汇报,共同解决
为做好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局采取具体承办人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领导与督办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共同进行讨论研究的工作方法,对各类建议、提案及时共商作出决策,并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核;一是看文稿答复是否层次清楚、语气、格式是否达到要求;二是文稿答复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工作实际;三是文稿答复是否紧扣主题,中心明确、重点突出。
XXX人民政府:根据XXX人民政府督察办的要求,XXX环境保护局针对200*年度县十一届人大六次和XXX人民政协六界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两...
XXX人民政府:
根据XXX人民政府督察办的要求,XXX环境保护局针对2006年度县十一届人大六次和XXX人民政协六界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中涉及环境保护的有关建议和提案交办工作已全部办理结束。两会期间,代表共提出环保相关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议案、提案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和噪声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在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下,涉及环保的全部建议、议案已答复两会代表和委员。现汇报总结如下: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小康XX的重要体现。
环保局在接到XXX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针对每个建议、议案做了客观分析,并迅速组织相关科室、中队进行了部署、安排和分解,分清个案与共案,旧案与新案,主办案件与会办案件,做好分门别类。对明确为我局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XXX人民政府06年工作重点,结合环保局“一三五”工程和06年十件实事,按照职能分工逐件落实。分管局长统一部署安排,法规科督办,相关科室中队分工负责,具体承办。承办工作做到:1、负责组织对“案件”的内外调查处理。2、对涉及污染问题及单位的整改与处置的意见拟定。3、督促和检查污染源单位,落实整改措施。4、对办结案形成书面反馈,跟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的反馈。最后由法规科统一负责办结材料的上报及建档资料的整理。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环保局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统一,凡是有条件应该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条件不具备,解决起来确有难度的,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去解决;对是一时无法解决的,也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并始终把人大代表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做得好与否的衡量标准,及时落实办理责任,定人员、定时限,把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上。在建议、议案办理中,要求必须实地找代表委员当面沟通,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先具体处理,再当面沟通,最后答复。针对每一个案件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对确属需要解决,但因客观条以及技术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并于建议代表真诚沟通,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详细的解释说明,与代表达成共识,赢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整个建议、议案办理中解决率达100%,“当面沟通”率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总结这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圆满完成,环保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保证措施,以确保议案、提案的圆满答复:
一、团结的、强有力的领导是完成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的保证。局长办公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和分解。
二、采取得力措施是承办建议、议案的基本前提。在办理过程中,确定专门科室督办。每宗建议、提案具体落实到人。专案专办,限期办理。对承办工作不力的追究责任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三、积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当面沟通,现场察看,详细了解具体情况,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
四、对重点建议、提案有专门分管局长亲自与代表委员面谈,加强了工作力度,增强了与代表委员沟通效果;
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解决率和满意率,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跟踪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区***会议和区政协***会议以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括党派、团体)提出的书面意见和提案。
二、复查期限
10月13日至11月21日。
三、复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复查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切实把复查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件书面意见、提案落实到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具体承办人。
2、要对承办的书面意见和提案逐件进行复查。各承办单位要把“议案转书面意见”、集体提案、反映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代表、委员多次提出的书面意见和提案作为复点。
(1)对办理结果列入“已经解决”的,要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2)对办理结果列入“已采纳”的,要抓好跟踪督查,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落实进展情况;
(3)对办理结果列入“正在解决”和“正在研究”的,要切实予以落实,因客观原因改变计划的,要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
(4)对办理结果列入“留作参考”和“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进一步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沟通,增进共识。
3、复查答复以函告为主。各承办单位复查后要认真填写复查情况函告单(见附件1),及时将复查后的结果函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复查情况函告单在送交代表、委员的同时寄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提案委(各二份,函告单需经代表、委员签字)。代表、委员对复查结果有意见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