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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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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污染防治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污染防治; 综合治理;

中图分类号:{X8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进一步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今后的具体任务与目标

到2014年,大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显著降低;辖区内道路保洁质量显著提高;运输车辆扬尘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热电、商砼、煤炭经营等企业的煤场、灰场配套建设扬尘防治设施;各类施工工地的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扬尘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实现“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的奋斗目标。

(一)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1、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由村建办、城管队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拆迁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施工单位要在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生活密集区以及车站、广场等区域的施工工地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各施工单位必须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否则村建办不得办理安全报监手续。

3、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拆迁单位、旧村改造所在责任区、村委,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并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拆迁工程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抑制扬尘扩散。拆迁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迁工程完成后30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覆盖、洒水等防止扬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他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二)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1、道路清扫保洁。创业集团、城管队、交管所等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大辖区内及县道、镇道和城乡连接道路的机扫频次。主干道路机扫率要达到90%以上,并加大主干道冲洗频次。

2、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建成围挡、出入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须采取湿法作业,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杜绝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3、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4、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交通建设项目中,要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在运输路线起点和终点,建设车辆冲洗系统,保障车体及轮胎的清洁,杜绝车辆带土、带泥上路行驶。

(三)企业扬尘污染防治

1、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评价文件应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

3、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运率和去除率,加强对已建成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的稳定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4、2013年底前,热电、商砼、煤炭经营企业完成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工作。

(四)“土小”企业取缔和秸秆及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对“土小”企业的反弹行为重点打击,对违法排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秸秆焚烧污染防治。各责任区、村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烧监管,强化宣传教育,防止后期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3、垃圾焚烧污染防治。各责任区、村、各单位和城管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点的管理,严格禁止焚烧垃圾,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等有机垃圾作燃料的现象发生。

二、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单位按任务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防治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7月1日开始,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方案要求,组织自查验收,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防治机制。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

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措施、严格考核。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实施工作落实评分制度,由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将评分情况进行公布。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组织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倡导各单位、村庄等开展清除垃圾、清扫街道、植树等活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和公众参与意识,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三)组织领导。成立邹平县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防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实施方案中要明确举报电话)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责任分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县督查室负责牵头组织扬尘污染综合防治的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对因不作为或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处理。

3、招商办负责煤炭经营店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及达不到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加强对囤煤场所粉尘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所有煤堆必须设置喷淋、围挡和覆盖,煤堆周围建设防风扬尘网,严禁露天堆放;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照(证)经销场(点)。

4、村建办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抓好建筑、拆迁施工、市政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措施应符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11)的要求。加大社区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建筑工地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建筑扬尘污染。

5、交管所负责运输车辆易扬撒、脱落工作。设立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载、超限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运输车辆的查处;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的生态恢复。要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车辆营运、机动车维修等重要监管内容,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运输渣土车辆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脱落、扬撒等。凡渣土运输车辆同时存在以下情况,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一是货物装载超出了车辆箱板;二是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加盖篷布等。

6、城管队负责对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情况、出入口硬化情况、冲洗设备落实及使用情况、车辆带土上路情况、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采取湿法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负责对渣土清运车辆的沿途抛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同时,要不断强化镇驻地道路及垃圾的清理力度。

7、交警队负责在主要交通道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行为的查处。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

8、公路站和林业站负责公路的维修、铺路、绿化等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真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期间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切实保障周边居民及行人身体健康。

9、环保所负责牵头抓好秸秆禁烧,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事件;负责监督企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及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控制措施。认真组织无尘化清洁企业创建活动。重点检查热电、商砼企业煤场、灰场防风抑尘网建设情况。负责每月对全镇的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10、工商所协同县质检部门负责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力争油品质量达到国IV标准。

道路污染防治措施范文第2篇

1、桥梁施工废气泥浆对环境的污染

桥梁施工的泥浆,其主要成分是水以及膨润土的混合物,掺杂一定量的增粘剂以及加重剂等化学药品,泥浆在排放之后会产生分层的现象,膨润土会发生沉淀,对于植物的呼吸作用起到了一定的限制,有很多的企业在施工时因为没有对泥浆进行相应的处理就排放到农田当中,影响农田的植作物生长。同时有的废弃泥浆含有重金属离子,破坏土壤的结构,导致土壤富营养化。

2、桥梁施工对水资源的污染

道路桥梁的施工对大多数工程附近的水源都会受到工程或大或小的污染,其中泥浆的污染尤为严重,由于泥浆当中会存在一定量的油类或其它的有机物,一些矿物油的排放不仅在一定的程度上使鱼类的繁殖受到影响还缩短了鱼类存活的周期,严重威胁着水体中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在钻孔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因其中含有大量的无机盐,影响水质。

3、桥梁施工对大气污染

桥梁施工中大气污染也不容忽视,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不但制约周边的植物的生长,还威胁着工人及周围居民的身体,粉尘长期吸入肺内轻则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重者会危及人的生命。

4、桥梁施工中的生活垃圾

在施工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生活垃圾,并且缺乏对垃圾的合理处理,导致施工现场垃圾堆积现象严重,影响施工及周边环境。

二、道路桥梁施工的环保措施

1、加强企业员工环保环保意识

相关部门要加强道路桥梁施工环保宣传的力度,通过展宣和教育培训的方式加强全员环保意识,在施工前期让员工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真正的意义,唤起员工自觉参与环保工作当中。在员工培训上要重点强调环保施工的要求和施工方法,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保证实施效果。

2、对施工企业的环保监管

道路桥梁施工中,往往以毁林占地为前提,在施工过程中对大气和水土资源造成污染等,需要相关部门予以监管。环保局负起自身责任,严格监管道路桥梁施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下令整改施工单位。严重者可使用法律手段强行监管,保障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施工设备和技术创新

道路桥梁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如粉尘、噪音、废水、废渣等。可以通过不断创新施工设备和施工技术予以缓解,创新施工技术和机械设备,不但能提高工程质量,还能一定程度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1)控制施工的时间。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白天进行施工,晚上探讨施工问题或休息。高噪声施工尽量避开上课和午休时间;不能夜间开山放炮;将产生强噪声产品尽量在车间内完成。(2)施工的地点远离居民区。噪音较大的施工场所,要远离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以及居民区200米以上。若满足不了要求,也必须对强噪声源进行消声和隔声。(3)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发出的噪夏本好宁波市交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15176声。

5、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防止材料散漏污染。材料仓库周围设置导水沟,防止雨水浸湿物料,致使物料随水流流失。沥青、油类材料、化学物品等易产生污染的材料在存放过程中,也应放远离水源。(2)各种混凝土、水泥等拌和场、砂石场应远离饮用水源设置,并在场地周围设置隔离栅和沉淀池,隔离砂石,并将污水集中到沉淀池,集中进行沉淀处理。(3)在做防渗和加固处理时,对化学材料选择上,以毒性小、污染少为主要原则,严禁将化学制剂浆液流入饮用水源。

6、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水泥和石灰等粉尘比较大,可采取洒水降尘和材料装袋奖尘的方式,进行存放和运输,减少空气中的扬尘;在散装材料运输中,一定要对材料的进行遮盖,减少材料散落,减少运输中粉尘污染。(2)各种拌和场都应设在下风向,并远离工作和生活区,拌和场的一线施工人员必须配带口罩,并实行轮班工作,组织定期体检。(3)沥青烟气对人的身体有害,因此应避开生活区,同时要保证沥青拌和设备的密封,防止泄漏污染环境。(4)对粉尘较大的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相应除尘和净化设备,减少施工人员粉尘的吸入,减少大气污染。

7、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道路桥梁施工尽量避免水土流失,在施工建设很正宗应以防为主,边施工边防治,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最大程度减少水土流失。(1)严控土石方施工范围,尽可能利用土石方,尽量减少对施工范围外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取土也要做到一边取、边平整绿化,并及时还耕。(2)较大的填挖方工程要避开雨季施工,避免水土流失,在雨水汇集处施工时或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段设置沉淀池,当雨水流经时减慢流速使泥沙下沉,防止水土流失。(3)弃土渣排水和挡土堆放,对水源污染和赌堵塞,因此在存放弃土弃渣时,合理选择弃土场,要尽量不阻塞河流、不压埋植、不破坏农耕等景观。同时也要避免山体滑坡和地基下陷。(4)开辟道路施工时要保持边坡稳定,尽量避免泥沙入下游河道,注重保持公路沿线水土保持能力。在开辟施工道路时可能会破坏耕地、林地等植被,因此,应事先规划好施工路线。要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前提,如有现成路线,尽可能使用已有道路。如无现成道路,施工中应严控边界的施工,并绕开生态敏感区。(5)对施工边界的土质边坡,应采取临时防护,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生态防护办法,可通过施工过程中及时复绿的办法进行防护,在气候条件比较差的地方,采取防土壤侵蚀办法,避免土壤的自然侵蚀。施工前记录施工之前的初始地貌,可有详细文字、图片和影像记录作为日后恢复依据;施工中边施工便复绿;施工结束后,去除硬化地面,回填熟土恢复临时占用土地的初始使用功能。(6)集中存放土料,不能随意设置小料场,这样不但对植被产生破坏,导致滑坡;还影响环境美观。

8、使用新型环保的材料

在道路桥梁的施工中,采用一些环保型施工材料,也可较少对环境的影响。环保材料一方面能满足正常施工需求,一方面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因此选用绿色施工材料的同时也要保证施工的质量安全。道路桥梁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相关施工管理人员要充分重视,并从自身做起,强化环保意识,交流环保实践工作,造福社会。

三、总结

道路污染防治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湟源县;地表水环境;现状;污染来源

湟源县位于我国黄土高原最西端日月山下,是青海省东部农业区最西边的一个县,由于其处于湟水流域上游地带,致使流域表面受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工业污染、交通污染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为当地地表水环境带来很大的威胁,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大防治力度,制定完善的防治措施才能得以解决,本文也会对当地水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来源进行详细的阐述,为当地政府解决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1 湟源县的主要水系情况及污染情况

湟水河是黄河上游的一条较大支流,是湟源县的主要过境河流,县境内河长41.5公里,流域面积1509平方公里,湟水河湟源境内一级支流有药水河、申中河、拉拉河等7条,二级支流有白水河、寺滩河等6条,分布范围较广,流域面积较宽。随着近年来湟源县工业及农业的大力发展,地表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尤其是湟水河流域的污染,其具体污染调查情况(调查范围为河道两岸100米之内)。

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所示,可见湟源县所有河流的源头段的水质较好,都属于地表水Ⅱ类水质,但出境段的水质都属于地表水Ⅲ类水质,并呈现逐步恶化的趋势,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才能保证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体以上。

2 湟源县地表水环境污染来源

2.1 湟源县地表水污染源比重表

2.2 生活污染源主要来自村庄、农家院(餐饮)、学校等污染源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的加剧,导致生活污染源对水体影响越来越严重,生活污染源占44%,主要来自河道两岸村庄、农业院餐饮等污染因素,村民综合素质有限,在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直排生活污水、河道内清洗衣物、拖布;河道两岸季节性农家院越来越多,生活污水、垃圾、人畜粪便直接或间接进入河流。

2.3 工业污染源主要来自水泥厂、铁合金厂、污水处理厂、水电站、制砖厂、煤炭销售场、预制板厂、汽车修理厂、采沙场、陈醋厂等污染

自改革开放以来,县城内各企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由于其分布不均匀,致使中小型企业分布在乡镇河道两岸,规模以上企业都集中在工业园区,规上企业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进入城市管网,最终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业污染源占40%污染来源主要集中水电站、制砖厂、煤炭销售场、预制板厂、汽车修理厂、采沙场、洗沙厂等中小微企业,生活、生产污水,生活、生产垃圾等对地表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严重,尤其湟水河湟源段沿岸分布11家水电站,严重影响水体淤泥的自然沉降、水体生物正常活动、水体的自净能力。

2.4 农业污染源主要来自蔬菜集中种植地、苗圃、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肉类的消费需求也是越来越多,加剧了农村养殖业的发展。目前湟源县养殖户每年不断的增长。为了节约成本,取得更大的利益,养殖户会把一些废弃物直接排放到河水中,使其形成富营养化的河流,加剧地表水环境的污染。蔬菜种植地、苗圃等数量不断增长,农户对农药和化肥不科学的使用对水体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2.5 交通污染源主要来自国省道、青藏铁路、乡村硬化路等污染源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交通越来越便利,车辆越来越多,交通运输越来越复杂。主要影响有路基开挖、施工,水土流失,所有道路车辆行驶中洒落的煤、生活垃圾、柴油、机油等垃圾最终经过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污染地表水环境。

结束语

上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湟源县潜在的水污染问题的重视度,因为其环境污染因素较多,有隐蔽性、随意性、广泛性等诸多污染特点,严重制约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和自净能力。如果不及早对其进行处理和解决,还会加剧地表水水质的退化,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带来一定的威胁。因此地方部门要积极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制定完整的防治规划,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将这一严重局面彻底的打压下去,为改善地表水环境作出应尽的贡献和力量。

参考文献

道路污染防治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 环境保护 控制措施

Abstract: in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environment is engineering personnel must be carefully considered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how to strengthen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t is to measure a construction unit management level and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personnel a standard. The author discusses many years of engineering practic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and proposes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of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trol measures.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也在不断地进行中,市政工程的建设更是日夜不停。市政工程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市政工程不同于一般类型的建筑工程,它大多在繁华的人口聚居区施工,与周围环境关系更为密切。如何才能在保证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的情况下不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周边环境,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1 市政工程中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施工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施工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污染及固体废弃物污染五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1.1施工噪声污染因素分析

噪音污染是市政施工期间主要的污染因子,是施工中居民反应最强烈和最常见的问题,也是施工中投诉率最高的问题。市政工程施工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居民、学校、生活、休息和教学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噪声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构件加工厂,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施工机械,例如打桩机、挖掘机、压路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产生的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多种设备同时工作,加剧了噪声的影响程度。由于市政施工往往存在线路长、场地狭小、露天施工、敞开性等特征,所以使得施工场地经常难以封闭,许多工程降噪技术措施难以运用。

1.2施工大气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大型机械工作、工程人员集中居住等问题,难免会对周围的大气造成污染。在施工中,很多施工机械需要柴油作为动力来源,柴油燃烧不充分产生的废气对大气造成污染;还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不可避免得逸散到空气中,也会对大气造成破坏。

1.3施工水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和由于施工场地的地面冲洗水、降雨所造成的地表径流和流失的浆料进入水体等所造成的。这些影响会使施工场所附近的水质受到一定的影响,水体中的悬浮物、石油类和 LMN 等污染物的浓度将会增加,特别是跨河流的市政桥梁的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更为明显。

1.4 施工中的生态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有时在风景区内施工,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料和弃料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并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市政建设包括道路、排水系统、配套综合管线等方面项目,由于其长期性、不确定性、分期规划等原因,往往会造成原有树木、绿地等的生态破坏。更有甚者,在施工过程中对城市公园、绿化场地进行大面积的填土、挖方,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1.5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因素分析

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要有工程弃碴、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如果这些垃圾随意堆放而不及时清运处理,不但影响市区美化环境还会产生扬尘和水环境污染。

2 提高环境意识,加强市政工程建设

2.1加强环保意识,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环境管理

针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在整个施工期时序上进行全过程控制的环境管理,全过程控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管理的主体由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监理构成,共同参与全过程监控,相互作用,各自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有各自的权限及职责。

2.2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市政项目的建筑施工对环境都是有影响的,所以在施工开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施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有一定轻度影响的施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项目应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中应对施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应得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 加强市政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措施

3.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离不开机械操作,噪声伴随着施工的开展而产生,噪声污染不但影响周围居民的学习、工作和正常生活,它对健康的威胁也是不可忽视的。根据法律法规,当地环境保护标准和体系文件要求,对于噪声污染可采取:搅拌机等噪声设备加设隔音棚;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白天限制值75Db夜间55dB,混凝土、搅拌机、震捣棒、电锯白天限制值70Db夜间55dB,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尽量不采用强噪声机械,夜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要轻拿轻放。

3.2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大气污染,临时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湿润,以减少道路扬尘,对产生尘埃运输车辆和石灰等挥发性材料堆场加以覆盖,减少对空气的污染;严禁焚烧有毒有害废料,生产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期处理;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允许使用;同时,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减小粉尘的影响时间;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实;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和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和运行状态良好,对开挖形成的地面和现场堆放的土方用绿网进行覆盖,从而降低施工现场的风蚀扬尘。

3.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中要妥善处理泥浆水、搅拌站废水等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河流中去;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和粪便等必须进行集中处理,否则不可直接排入水体;对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使用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因滴漏而污染水体。

3.4城市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中砍伐或拆移树木要报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按要求进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政府对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以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为原则,施工筹划选用减少施工占地的措施和方法;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3.5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施工中对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市政建设中,环境因素应该摆在一个显要的位置。在保证市政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积极做好环境防治措施,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舒服、美好,给市民一种美的享受。

参考文献:

[1] 王雪莹.浅谈建筑工程施工施工管理的全方位监管[J].建材与装饰.2008

[2] 郭治.试论环境意识[J].环境保护, 1991

[3] 叶文虎.环境管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 李永聪.浅淡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9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姓名: 凌俊 ;性别:男;出生年月:1980年 8 月; 籍贯:广西平果;

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市政工程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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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南宁市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作者:姓名: 周坚毅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0 年 9 月; 籍贯:广西横县 ;

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市政工程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道路污染防治措施范文第5篇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保障良好的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全市城市环境质量的突出因素。除天气干燥、风大、少雨等因素外,建设系统负责的工程建设和拆迁工地、环卫清扫保洁、固体废弃物运输等因素也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因此,各级各有部门要提高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控制市政道路工地、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运输,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硬化”。建设工程施工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土堆、料堆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进行遮盖;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建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硬化施工区域内和工地出口以内道路,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通畅的排水设施,泥浆沉淀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加强地面的管理,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进行临时绿化、硬化,或用水泥浆或其他材料覆盖,禁止黄土,控制扬尘污染。

城市建成区内工程建设混凝土浇注量在一百立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确因特殊原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生产,因抢险、抢修等)不能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的须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现场搅拌。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隔音措施,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应配置工程预算水泥使用量70%的散装水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二)加强拆迁、拆除施工扬尘治理。拆迁、拆除工地在动工前须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防尘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拆除作业。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采取洒水或者高压喷淋等措施降尘,人工拆除房屋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也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拆迁后不能立即进行工程建设的应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拆迁项目所在地场地应从拆迁开始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防止扬尘产生。

(三)加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城市建成区内市政道路工地应实施封闭式施工,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档,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及时予以清运,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进出行人通道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轮胎不得带泥沙驶出工地、进入中心城区,运输废弃物要进行覆盖、严禁抛洒。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减少重复开挖路面。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及时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当天不能完成清运的,应进行遮盖。加强城市人行道和街巷路的覆盖,对地面进行绿化铺装,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市容环境卫生等职能部门应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科学调整道路保洁时间和时段,及时清理路面尘土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加强城区道路洒水防尘,增加主次干道冲洗频率,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五)加强物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对各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以及填埋场的垃圾装卸、堆存、处置作业进行规范;加大对乱堆、乱扔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加强城乡结合地带的管理,开展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对抛洒泄露、野蛮装卸、随意倾倒、违章行车等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从严惩处,规范渣土清运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4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进行覆盖,避免产生扬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市区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公安交警、市容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市区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城管、建设、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扬尘、粉尘污染对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制定专项扬尘控制、垃圾处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市中心城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市城管、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落实,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协助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