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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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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计划

防治水计划范文第1篇

摘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向水污染宣战的行动纲领。文章解读了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改革创新的内容,深入削析了行动计划在推动政府、企业、公众各自权利与责任落实方面的转变。最后从管理体制机制、环境法治、公众参与和经济政策配套等方面提出了构建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的制度与政策创新重点,推动政府、企业和公众形成治污合力,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关键词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社会共治:水环境管理:环境治理

近日,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表明我国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环境民生的决心,也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的又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梦的重大举措。“水十条”为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我国水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九五”开始,政府就集中力量对“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十一五”以来,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现象日益凸显,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亟需深化改革创新,破解瓶颈、擅补短板,特别是需要强化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融合和各自角色发挥。

政府在环境保护中错位、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亟需明确政府的环境责任定位

一是受“环保靠政府”理念的影响,导致环境治理事宜政府大包大揽负担过重,政府承担了很多本该企业和社会承担的责任,依赖政府的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治理绩效不高、历史欠账较多;二是在现行财税体制和重GDP的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缺乏保护改善环境的内在动力,甚至主动牺牲环境求发展,为环境违法企业保驾护航;三是生态环境监管任务日趋繁重,基层部门监管能力严重滞后,管理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突出,管理效能总体低下。因此,政府要做实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将企业、公众等社会力量引入,激发其他治理主体参与,使政府真正起到统领、监管和监督作用。

污染治理成本未能有效内部化,作为治理主体的企业外部驱动力严重不足

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生产者和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也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制造者,应当承担起治理环境污染和恢复环境质量的责任。当前我国水价、排污费标准太低,不能反映资源稀缺性和环境成本,不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引导节水和保护水环境的作用。企业所缴纳的排污费严重低于治污成本,排污费政策尚不能真正达到刺激企业治理环境污染的目的。现行价格、财税、金融、外贸等经济政策不能充分反映环境保护的要求,在促进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面的调控激励作用不强。

社会公众是行动者、参与者和监督者,需要强化对自身权利和责任的认识,形成正确的环境权益观

随着公众的环境关注度、期待度、参与度的提升与忍耐度的降低,对邻近地区建设项目的决策、环境质量评价、政府问责等日益关注,公众维权意识与参与意识正在增强,公众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的意愿日益强烈。但是,一方面公众参与主要集中在末端参与,即在环境遭到污染和生态遭到破坏之后,公众受到了污染影响才会参与到环境保护之中。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被动参与多,主动参与少,参与渠道不畅,环境诉求成本高,导致公众诉求不能有效表达,矛盾不能有效化解。另一方面公众往往既是污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污染的制造者,公众对自身环境权利和责任没有明确的认识,往往强调权利的实现,但主动践行环保责任的意识弱。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公众环境利益,切实做好环境治理,有必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环境公平正义观和环境权益观,让公众真正作为主体参与到环境社会治理中。

“水十条”体现环境治理体系誓三个转变”

“水十条”充分把握了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环境管理转型的基本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将完善制度政策本身作为计划实施的重点任务,改革创新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依法施策与市场驱动并举,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多主体共治,通过建立长效机制释放水污染防治的“政策红利”。特别是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国家水污染防治思路的重大转变。

从“督企”向“督政”转变,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要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改善责任,改善环境质量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水十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要把“什么地方治成什么样”等阶段性进展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明确责任人,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公示达标进程。在后续手段上,提出了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取消荣誉称号、资金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推动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在部门责任落实方面,“水十条”在时就明确了每项措施的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环境保护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

从政府一元管理向“政府一企业一公众”多元主体社会共治模式转变

根据国外的治理经验,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多元力量的共同参与是水环境治理的有效途径。过去我们的规划、计划主要强调政府管理,“水十条”提出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在环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中,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形成一种有机的合作关系,政府成为环境保护的监管主体,由企业落实治污减排的法定主体责任,公众则具有环境保护监督和实践的双重身份,冲破了传统环境治理体系的束缚与水污染防治责任。环境社会共治是公众参与的升级版,不仅强调公众要参与到政府主导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更强调各主体自我管理和主动践行环保责任;不仅要求信息公开,而且还规定了信息公开的追责机制、监督机制;不仅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更让公众参与监督地方政府、重点排污单位等有法可依。因此,“水十条”的出台,让公众在参与水环境治理时,形式更加多元化,逐步实现从“末端参与”向“全过程参与”转变。

从传统的政府主导向政府监管与市场驱动并举转变

政府的制度安排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和保障,一方面应完善相关环保制度规则制定,积极转变政府在环境保护中角色,由环境治理的承载主体转向环境监管的承载主体;另一方面应努力建立和培育环境资源市场,推进环境资源纳入市场经济体制之中,运用市场力量解决水污染防治问题。因此,“水十条”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一是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建立健全一系列水环境保护相关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度、目标任务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重大制度,形成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二是按照创建、利用和规范市场的基本要求,从价格、财政、税费、投融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环境市场的有效形成和顺利运行,规范发展环保产业,推动经济绿色化。

构建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的重点与方向

改善水环境质量,关键在行动,重点在落实,突破在机制。“水十条”亮出了向水污染宣战的“利剑”,它是我国水环境保护的一座重要里程碑,也将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行动。为此,我国政府应进一步重点加强以下保障措施。

改革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一是以生态环保职能优化整合和事权合理划分为突破口,重构水环境监测监管体系。“水十条”提出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水污染防治职能,有序整合不同领域、部门、层次的监管力量,对所有水污染物、水污染源和水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按照国家考核、国家监测的原则,上收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将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运行、维护全部上收到中央本级,加大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生态等环境监测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实现水环境监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信息。“水十条”还明确提出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并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年底前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二是实施地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实施体现生态环保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创“九龙”合力、系统治理的新气象。对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抓行业管理和抓行业环保“一岗双责”,加快建立健全区域流域协作机制,加强水资源消费量控制与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协调联动。在“水十条”研究编制过程中,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很多好想法、好思想、好点子,有些落实到“水十条”文字中,有些已经落实到各自部门工作部署中,有些协同推进已经见到实效。地方也要借鉴国家经验,特别要注意把握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的系统思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行“一岗双责”,以任务的形式明确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强化行业管理的任务要求和联动增效。“水十条”还明确提出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交流进展、解决问题,真正实现联动协作。

加强环境法治,依法落实企事业单位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企事业单位节水减污、风险防范、达标排放、自主监测、信息公开等法律义务,加大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力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刑事责任追究,明确企事业单位的水环境修复责任,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二是“水十条”创新性地提出了排污企业“红黄牌”制度,秉承新《环保法》中对污染企业严格处罚的思路,将违法排污企业公之于众,通过“贴牌”,确保持久曝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强烈震慑,对违法排污企业“齐抓共管”。三是构建环境保护信用约束机制。开展企业环境自行监测,自觉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推行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颜色评价,形成直观有效的管控体系。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结合公布的“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加强与信贷、环保资金优先支持等相关的政策联动,推动企事业单位环保自律机制形成。

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让社会大众成为水污染防治的监督者和行动参与者

一是政府完善参与平台,构建环境信息沟通与协商平台,充分听取公众、NGO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告知社会公众治理河流名称、采取的措施、治理进展和责任部门(人)、达标进程,引导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让社会公众在参与“水十条”过程中加强对环境治理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二是以绿色消费革命推动消费端和需求侧的转变,强化公众责任,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公众参与环境质量改善进程,优化社会治理方式,比如参与水环境质量改善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清单的选择。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水十条”提出公布“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黑臭水体治理进展、饮水安全状况、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方面要求,要严格按照“水十条”的时间和频次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保障落实:国家每年分流域公布各省(区、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四是重点突破社会监督制度,健全举报制度,通过有序推进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公众对污染现象“随手拍”、“随手传”、“随手报”,加强对政府、企业的监督。五是提升环境舆情引导能力,合理引导公众环境预期。

加快制定和实施配套经济政策,促进水污染全成本内部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诸多国际经验也表明,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推动水污染防治进程。因此,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政策是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这主要包括进一步调整价格政策,完善水价、排污收费征收标准和范围,刺激节约用水和污染防治;创建环境资源市场,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以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为基础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大力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财税政策、绿色金融等激励政策,较多地采用政府采购环保服务制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治理等产业形态创新,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搞活环保市场。我国各地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水环境问题千差万别,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重大政策先行先试,早出台、早实施、早受益。北京市已经将排污费调整到原征收标准的14~15倍,实现污染成本内部化,并且收入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海南等地开展了“银政投”绿色信贷计划试点,目标总规模20亿元,目前已经前期投入10亿元。对下游为饮用水水源功能区、水质有改善需求且有污染纠纷的跨省界水体,可考虑开展跨省界补偿试点。

结论和展望

“水十条”自始至终体现改革创新的思想,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机制的建设,创新工作思路,重构了部门联动、落实企业责任、发挥公众监督等水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税收、价格、生态补偿等经济政策手段,推动第三方治理、环保产业等投融资机制改革,为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水十条”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基础。

防治水计划范文第2篇

1、剪取枝条,选择本身生长就较好的月季花,从上面剪下健壮的枝条,要求没有病虫害,上面具有饱满的芽,不能太老,枝条上最好具有几个节点。将枝条底下的叶片摘除,防止放到水中引起腐烂,底部用锋利的小刀削成斜面,能增大吸收面积。上端留下2~3片叶子,如果想减少水分的蒸发,可以将这些叶子剪掉一半,可以增加生根的机率。

2、准备容器,扦插的容器不需要太大,需要用大小跟植株能搭配起来的容器,颜色上没有太多的要求,但建议不要使用完全不透光的容器。

3、水质要求,水质可以用自来水,但不要接出来就用,因为里面还有很多消毒所用的氯气,对植株扦插生根没有好处,可以先接出来放在外面静置一段时间,之后再用来水培扦插。

4、进行水培,将枝条放到容器之中,然后加入准备好的水质,淹没过枝条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就可以。注意好后期的养护,每周更换一次水,大约养护20天左右就可以生根了。

(来源:文章屋网 )

防治水计划范文第3篇

省卫生计生委部分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素材编写提纲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职责和实践体会,提出以下部门意见:

1、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水质在线监测,健全水质安全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从水源到居民用水的全过程监管,着重落实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的责任,探索、引进第三方监测机制,合理整合各部门之间的监测资源来弥补监测能力的不足,科学设置水质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做到2016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做到2018年起,县级及以上城镇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

2、依法公开水质卫生信息

省卫计委根据定期开展的水质监测数据,对地区水质合格率考核排名后3位的市州每年予以公布,对水质存在重大卫生隐患的城市,责令限期整改落实,连续三年整改仍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重大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暂缓受理其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申请,并向社会公告。

3、方案建议

(1)、鉴于水源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兰州市连续两年水源水氨氮超标所引发的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就是典型),建议结合城市供水人口,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设立工作指标:100万人口以上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50万-10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10万-5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10万人口以下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基本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

防治水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稻二化螟;为害症状;形态特征;发生习性;防治方法;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S435.112+.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3-0194-01

吉林省水稻虫害主要有稻负泥虫、稻潜叶蝇、稻水象甲及水稻二化螟等,其中水稻二化螟(Chilo supperssalis Walker)属鳞翅目、螟蛾科(Pyralidae),又名钻心虫、蛀心虫、截虫等,分布各国各地[1]。近年来水稻二化螟发生日趋严重,水稻出现“白穗”,造成减产。二化螟成为农民田间防治的重点害虫。为了识别并了解北方水稻二化螟的发生规律、生活习性,更好地预防二化螟的为害,特将其发生与防治简要介绍如下。

1为害症状

二化螟以幼虫为害,为害症状随水稻生育期不同而异[2]。分蘖期,初龄幼虫先蛀害叶鞘,造成枯鞘(又称剥壳死),以后分散蛀食心叶,形成枯心苗。孕穗期,蛀食枯孕穗。抽穗期至扬花期,咬断穗颈,形成白穗。灌浆、乳熟期为害,造成虫伤株。早期出现的虫伤株,叶尖枯黄、穗变死色,叶鞘上有水渍状斑,叶片青枯。1~2龄幼虫群集在内,一般一处仅有2~3株,称为中心虫伤株;3龄以上幼虫转株为害,在灌浆至乳熟期蛀入的茎秆被蛀空,剩1层表皮,遇风吹折,造成倒伏,株色灰枯,谷粒半实,瘪粒很多,形成半枯穗(又称老来死)。如果这种被害株在穗期发生多,则谷粒轻、米质差,对水稻产量影响也大。

2形态特征

二化螟的一生要经过成虫、卵、幼虫和蛹4个虫期[3]。雄成虫体长10~12 mm,翅展20~25 mm。头、胸部背面淡褐色,复眼黑色或淡黑色,下唇须向前伸。前翅近长方形,黄褐色,翅面散布褐色小点,中室顶端有紫黑色斑点1个,其下方有斜行排列的同色斑点3个,外缘有小黑点7个。后翅白色,近外缘淡黄褐色,有趋光性。雌蛾体长12~15 mm,翅展25~31 mm。头、胸背面及前翅为黄褐色,翅面小褐点很少,无紫褐色斑点,外缘也有小黑点7个。后翅白色,有绢丝状反光,腹部肥大,纺锤形。卵扁平,椭圆形,长约1.2 mm,宽约0.7 mm。初产为乳白色,渐变乳黄色、黄褐色、灰褐色。卵块大多数呈椭圆形,由数粒至百余粒卵粒组成,排列呈鱼鳞状,上盖透明胶质。在水稻苗期和分蘖期,卵块产在稻叶正面叶尖处,孕穗、抽穗期产在叶鞘上。幼虫多数有6龄,也有5龄或7龄,少数有8龄。成长幼虫体长20~30 mm,2龄以上幼虫体背有5条褐色纵线,中间3条较明显。蚁螟孵化后,在水稻分蘖期和孕穗期,先群集在叶鞘内侧为害,2龄开始蛀食稻茎,3龄分散转株为害。蛹圆筒形,长约12 mm,初化蛹时蛹体白色,后变棕色,前期背面尚有5条棕色纵纹,以后变为红褐色,纵纹渐消失。蛹的发育分6级,在稻茎处化蛹,也有少数在叶鞘内侧化蛹。越冬幼虫化蛹的地方有稻草、稻根的茎秆处。

3发生习性

二化螟在北方稻区一般一年发生1代。以老熟幼虫在稻茬、稻草的茎、根内越冬。越冬幼虫于第2年春季气温达11 ℃时开始化蛹,15~16 ℃羽化成虫。由于越冬幼虫场所的温度不同,化蛹和羽化成虫的时期也不相同,一般先是稻根里的,以后稻草中的,前后相差10~15 d。因此,常形成2个发蛾高峰,造成成虫的发生期拉长。成虫盛发期在7月中、下旬,产卵于叶鞘处。雌成虫羽化后1~2 d经产卵,羽化后3~5 d为产卵盛期,卵期6 d左右。1头雌成虫一生产卵2~3块,每块有卵70~80粒,卵期10~12 d。成虫喜在稀植、茎粗、叶宽大、色浓绿的稻田里和这类水稻品种上产卵。在盛发期,一般处在分蘖期或孕穗期的水稻产卵多,蚁螟容易侵入成活,以后转株为害也多。初孵化幼虫沿叶下行至水面上的茎节处蛀茎、初群集,后分散,被害稻苗成枯心苗。蚁螟孵化后,先在叶鞘内侧蛀食为害,2~3 d后,在叶鞘外面显出水渍状黄斑,再经7~10 d,出现成片火黄色,有时叶尖发黄,叶身也变赤枯,这时通称“枯鞘期”。2龄后部分幼虫钻入稻茎,3龄后幼虫开始转移扩散,蛀入茎秆。如在孕穗期蛀茎,形成枯穗;抽穗后蛀茎,如未伤害穗茎节,则称“虫伤株”;穗茎节被蛀,则成“白穗”。二化螟成虫白天及有风天静伏稻丛中,遇惊作短距离飞行;夜间活动,趋光性强,雌蛾喜在嫩绿茂密稻田产卵,本田内分蘖至圆秆期产卵多。

4影响因素

水稻品种、插秧期、生长发育及管理情况、耕作不同,二化螟为害的轻重有很大差异。一般,集中稻田较分散稻田重;山区较平原重。种子纯度差、管理不及时、生长发育不整齐的受害也严重。二化螟的天敌很多,螟卵、幼虫、蛹都有多种寄生蜂寄生。此外,幼虫、蛹还有多种寄生菌和线虫寄生。捕食性天敌如蜘蛛、青蛙、野鸭等,对抑制二化螟都有一定作用。

5防治方法

5.1测报调查

调查二化螟为害情况,确定防治田块和施药时期。在二化螟盛发期后5 d左右或初见枯鞘时开始调查,每3 d查1次。每块稻田调查数量:查枯鞘的采用单行直线取样,调查200丛,将平均发生枯鞘20~30根/百丛的田块定为全田施药对象田,施药时期一般可推迟至枯心苗开始零星发生时。9~10 d再查1次,对新枯鞘又达到上述指标的田块再施药1次。查虫伤株时,应调查10~20 m2,稻田每10 m2内平均有1个集中被害株(群)的稻田,应定为全田施药的对象田,并立即施药;7 d后再查1次。如果新的集中被害株数量又达到上述指标,水稻仍处于乳熟期时,应再施1次药。

根据吉林省东丰、梅河口市区域稻田多年调查情况,水稻二化螟的防治适期应于7月中下旬,最好应施2次药。第1次应于7月10―15日施药,第2次应于7月20―25日施药。

5.2药剂防治

二化螟可掌握幼虫孵化高峰或发蛾高峰后6~8 d;或水稻叶鞘刚出现白色小条斑,或幼虫3龄以前立即施药,隔5 d后再施药1次,以傍晚喷施为好。目前农民防治二化螟仍然大量使用3.6%杀虫双或20%辛硫磷・三唑磷颗粒剂或泡腾剂等田间撒施,或用18%杀虫双撒滴剂瓶甩,既省工省力,又降低成本。90%杀虫单也在大面积使用。但这些农药长期使用,使二化螟的抗药性也迅速上升,防效逐年下降,选用低毒、低残留的复配药剂更为理想,农药厂家也开始研制并推出市场。据报导目前防效较好的复配剂可选用15%阿维・唑磷微乳剂和15%阿维菌素・毒死蜱水乳剂有效用量270 g/hm2,或40%氯虫苯甲酰胺・噻虫嗪水散粒剂120 g/hm2和150 g/hm2,或20%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150 mL/hm2,或10%氯虫双酰胺・阿维菌素悬浮剂600 mL/hm2等,建议大力推广应用[4-5]。

6参考文献

[1] 浙江农业大学.农业昆虫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78.

[2] 施忆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250.

[3] 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苏农学院,江苏省农药研究所.植物保护手册第一分册:水稻病虫害[M].北京:农业出版社,1975:118-119.

防治水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凝结水泵;配置方案;布置优化设计;综合分析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凝结水泵作为发电厂的主要动力设备之一, 其配置直接影响机组整体运行的经济性和安全性。凝结水泵的台数和容量选择,取决于机组容量、设备质量、机组在电网中的作用、设备投资等诸多因素。另外,近年来高压变频技术在凝结水泵上运用越来越多, 提高了水泵流量适应性,且使水泵在非设计流量时的运行效率也比较高[1]。

本文针对百万千瓦级机组常见的凝结水泵配置方案,从技术可靠性、运行经济性两方面进行比较, 提出百万千瓦级机组凝结水泵的优化配置方案。并以最优配置方案为基础,进行多级立式凝结水泵、电机以及进出口管线的优化布置设计。

1.多级立式凝结水泵常用配置方案与分析

目前国内百万千瓦级机组采用的凝结水泵一般采用多级立式、双吸离心泵。凝结水泵筒体采用钢制圆形或方形筒体,用混凝土浇筑于凝结水泵坑内,泵芯与筒体通过法兰连接,O型圈密封。蜗形泵壳、短管、导管及出水导管之间采用法兰、止口连接方式,上轴顶部与电动机轴之间采用带法兰的套筒式联轴器连接。

根据国内外已建成的百万千瓦级机组,凝结水泵的配置状况可以归纳为两大类,每类均可配置1-2台变频器,见表1。

表1 国内外已建成的百万千瓦级机组常见凝结水泵泵配置类型

在目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凝结水泵的可靠性已经很高,但还是存在故障的可能性,2x 55%这种配置方案没有备用,一旦发生故障,会直接影响机组的可用率和经济性。故凝结水泵仅按2 x 110%和3 x 55%两种方案进行配置,这两种方案均设有备用,当其中1台发生故障,启用备用就能完全能满足整个机组需要,不会影响机组的可用率,符合《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和国内外机组凝结水泵配置和运行的经验。

1.1方案技术性对比

每台机组设2台110%流量的凝结水泵时, 通过主管路上的调节阀或变频器调节来调节流量。此配置系统简单,节约厂房布置空间,运行维护方便,但低负荷工况下凝结水量接近泵的最小设计流量时,系统产生振动,能耗增加显著。

每台机组设3台55%流量的凝结水泵时,低负荷工况下单台55%流量的凝结水泵运行,避免低负荷工况下凝结水量接近泵的最小设计流量而带来的系统振动及能耗增加的问题。由于设备增加1台,对有限厂房空间内进行布置提出更高要求,但系统仍然比较简单,便于运行维护。

综上所述,从技术性角度考虑,每台机组配置3台55%流量的凝结水泵更具优势,且当机组常年负荷基本稳定,一般不采用变频器。

1.2 方案经济性对比

技术方案的经济性比较可采用有多种方法,常见的有属于静态分析法的抵偿年限法, 计算费用法等;又有属于动态分析法的现值法,最小年费用法等。相对于静态分析法,动态分析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对方案实施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资金款项, 如各年的投资, 运行维护费用等资金都考虑其时间价值, 因此用动态分析法来评价方案的经济性更合理。

最小年费用法采用下面公式,将技术方案的总投资,用折现率折算到基准年,然后平均分摊到经济运行期的各个年份,再和年运行费用相加之和。

其中:为年费用,万元;

为投资的现值,万元;

为折算的年运行费用(包括运行电费、维修费和管理费等),万元;

为折现率,%;

为为设备经济运行年限,年;

无论采用哪种方案,机组的年负荷基本不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主要考察当地电价、设备购置费用,取年费用最小的方案作为最优方案。根据国内外投产的百万千瓦机组运行经验,增加设备台数,虽然投资增加,但后续节省运行费用远大于设备购置费用和维护费用之和。故本文推荐百万千瓦级机组在常年负荷基本稳定情况下采用3x55%容量的凝结水泵配置方案。

2.多级立式凝结水泵布置设计优化方案

2.1 3x55%凝结水泵布置

凝结水抽取系统由凝汽器、凝结水抽取泵组,以及管道阀门系统组成。凝汽器冷凝由低压缸排出的乏气,冷凝器热阱收集凝结水,凝结水抽取泵将凝结水送至低压加热器,如图1。

凝结水泵的布置标高,应根据选定的水泵扬程,确保或校核凝结水泵有足够的汽蚀余量,即:

其中:为除氧器凝结水入口与凝汽器热井最低水位间的水柱静压差,m;

分别为凝汽器热井最低水位和凝结水泵标高,m;

为凝结水泵必须汽蚀余量,m;

为凝汽器热井最低水位处压头,m;

为介质最高温度对应的饱和压头,m;

为吸入管线损失压头,m。

凝结水泵一般采取室内布置,在凝汽器热阱出水测一字布置,凝结水泵及进出口管线三维布置如图2所示。该布置紧凑,入口管线短,节省工程造价,同时有利于出口管线对称性布置。3台凝结水泵一字布置便于运行和维护,在水泵上方可设置吊车用于检修,或预留吊装孔,通过厂房主行车吊装检修。

图1 凝结水抽取系统示意图 图2 凝结水泵及进出口管线三维布置图

2.2 电机基础及布置设计

电机基础起固定和支撑电机的作用,同时承受通过联轴器传递的部分泵体重量。常见凝结水泵的电机与泵本体通过钢制基座相连,见图3(B)。国内主要生产厂家有上海KSB、沈阳透平机械、长沙水泵厂等,国外主要生产厂家有英国Sulzer、德国KSB、美国Flowservere等。

近年发展起来的,凝结水泵的电机基础设计为混凝土结构,通过基础钢板和地脚螺栓连接固定,电机与泵通过绕性联轴器连接传动,如图3(A)所示。这样的设计能更有效的将电机重力传至混凝土结构,减少震动,有利于泵的稳定运行。同时,降低了设备成本,减少了检修维护成本。国内外采用该技术的机组有良好的运行数据,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本文推荐采用混凝土结构基础替代钢制筒体基础,技能降低建设成本,又能在运行维护中节约成本。

图3 凝结水泵电机混凝土基座与钢制筒体基座图

3.结语

本文总结了凝结水泵配置的基本方案,从技术性和经济性角度综合分析提出最优凝结水泵配置方案为3 x55%凝结水泵配置(可按需配置1-2台变频器)。在最优配置为基础上,本文对多级立式凝结水泵布置、进出口管线以及电机基础进行了优化设计。

参考文献:

[1]DL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S].

[2]徐红波.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凝结水泵的选型[J].中国电力教育,2009(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