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科技和金融相结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文件精神,制订如下若干意见。
一、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债权融资
1.建立成长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科技银行”试点。
市政府设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合作银行主要是科技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合作银行向推荐企业发放贷款形成逾期的,风险基金按照一定比例代偿,同时由合作银行依法对贷款企业进行追偿。
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支行要有专门的经营场所、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要创新金融产品,单列贷款计划,单设信贷审批权限和流程,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核算和风险控制,建立单独的考核激励机制。
由市财政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成长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实施意见》;由市银监局和人民银行牵头制订并实施《市科技支行建设发展管理办法》。
2.促进金融产品创新。鼓励支持银行特别是科技支行积极开展期权贷款、订单贷款、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通过政、银、担、投、税等部门联动,风险共担,拓展新型贷款业务。进行科技保险试点,设立科技保险补贴专项资金,对保险费进行适当补贴。进行科技借款试点,促进科技经费的滚动使用。
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实施《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意见》和《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委托借款管理暂行办法》。
3.积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向科技型企业放贷。推动银行、国有担保机构或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合作。
4.鼓励支持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担保贷款。不断壮大高新区和武进区的国有担保公司。发挥新兴产业科技担保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强对合作担保公司的考核。
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实施《市新兴产业科技担保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5.鼓励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对为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服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引导暂行办法》。
二、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6.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支持国家高新区进行“拨改投”试点。发挥天使基金和创投引导基金的作用。进一步扩大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加大对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鼓励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科教城。
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并实施《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实施《市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市科教城管委会牵头制订并实施《市关于支持科教城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意见》。
7.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积极落实企业上市的各项扶持政策,集成各类科技、产业、税收、土地等政策,对拟上市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进更多科技型企业上市。
由市金融办牵头实施《市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三、构筑科技金融的机制和平台
8.财政资金引导科技金融发展。由金融办、财政局和科技局负责,每年对科技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财政支持科技金融各项政策措施进行评估、考核,确立财政资金的投入、评估和退出机制。
9.建立科技金融的服务和展示平台。分别在高新区和武进区(科教城)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积累经验。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平台。
10.引进和培养科技金融领军人才。在“龙城英才计划”中增加金融领军人才专项。依托龙头科技金融企业引进科技金融人才。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金融办和财政局牵头制订实施《市关于实施金融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意见》。
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农业科技园区功能体现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大大拉近了科研与市场之间的距离,科技人员可以亲自到生产第一线了解高新技术及市场需求方面的信息,从而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由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过程。具体体现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基本功能上:一是试验效应。通过在园区内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进行试验示范,摸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运行模式,找出成果转化的限制因素,从而总结出适合当地条件的行之有效的高新技术转化运行机制。二是示范推广效应。农业新成果、新技术一旦获得成功,农民看到了效益,就会争相采用,从而起到了不推自广的作用。三是培训教育效应。通过示范、参观博览、现场培训造就一批具有一定科学水平、了解市场信息的高素质新型农民,从而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在农业中的应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提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的构想
1、搞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搞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提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既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注重超前性、示范性和先导性,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贪大求洋,不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农业高新技术的成熟度及今后的发展趋势,从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农业产业化结构升级和调整的高度出发,制定不同地区农业科技园的发展规划。作为科技园区的主要内容,予以重点突破,避免雷同重复建设。一是在园区摆放上,要选择一些农业科技力量雄厚,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好,有独创性技术新成果的地区,作为农业科技园的选项区,发挥区域优势,完善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发展格局。二是研究的方向应体现超前性和示范推广性,在技术水平和生产适用的两个方面为21世纪农业发展提供成熟的模式。
2、明确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提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主要目的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带动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更好地指导农村和农业工作。因此,在建园方向上,要按照“农科教、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科技园模式。在指导思想上,要以高科技成果转化为先导,以“高效益”作为农业科技园的发展前提,以示范、创新和技术辐射为纽带,牢固树立农业科技园为实现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持续发展、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村建设持续发展服务的思想。要注重农业科技园建设与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与开拓市场结合,与壮大龙头企业结合,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结合,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农民对农业高新技术的多样化需求。要本着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来选择合适的项目。
3、选择高效的农业项目。以市场为导向选择高效的农业项目,提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从科技园区达到高效稳定发展的角度看,在选择项目上必须面向市场,选择高效的农业科技示范项目。一是选市场潜力大,技术成熟,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二是选经过专家论证,且经过中试进入产业化推广的项目。除此之外,首先还要考虑投资的项目所生产出的产品是否有市场需求和消费。其次,要考虑该项目是否适合当地的气候和生态条件,第三要考虑产品开发前景,必须对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市场预测分析,以减少项目失败的风险。
《办法》明确在思明区纳税的以下企业方申请研发资金资助: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从事通信技术服务和集成电路设计经营,且取得相关许可证或双软证书的企业,经厦门市动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为“厦门市动漫企业”;经区政府认定的“总部型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以及省“6·18”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经批准的科技型单位等。
其研发资金资助方式分为奖励扶持、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
获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办法》规定的奖励扶持方式,主要以支持企业设立且经认定批准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100万元。企业获得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和省“6·18”专项资金资助,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资金的等额奖励。
对于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型服务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办法》还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由专利所有人提出申请,一次性奖励5000元。
《办法》还鼓励两岸人才交流,对企业引进台湾博士开展博士后研究、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一年累计在企业工作六个月(含)以上且业绩考核合格,每人每年可获得3万元奖励。
鼓励大学生入驻科技园创业
《办法》的无偿资助政策鼓励软件、云计算、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新兴产业发展,对企业借助外力,联合高校院所攻克关键技术瓶颈,经专家评估获得立项后,按照评估的难度系数(0.1-1.0)予以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该项资助全区年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办法》鼓励区属部门和街道新建或改、扩建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建园区使用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资助100万元;新建园区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资助50万元;改、扩建园区按其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
《办法》还支持“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每年给予1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大学生入园创业且纳税登记在思明区,办公场所在20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补助三年。
科技创新贷款最高贴息500万元
《办法》规定,思明区纳税单位按照《思明区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及其转化,可获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关键词:农业科技园区;平衡计分卡;效益评价
引言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逐步由传统粗放型向现代集约型方向过渡,作为现代集约型农业示范窗口的农业科技园区应运而生,并呈快速发展的势头。农业科技园区实质上是一个以现代科技为依托,立足于本地资源开发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需求,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化生产和经营体系配置要素和科学管理,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建立起的科技先导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广东的深圳通过在宝安区建立大面积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区,带动了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现已形成了种、养、加一体化的综合生产体系,成为面向港澳和东南亚国家的创汇农业生产基地。山东省利用农业科技园区的组培室或组培中心进行甘薯、马铃薯脱毒组培快繁,向广大农民提供优良种苗,大幅度提高了单产。
但是,也有很多的园区在赔钱,还有就是在使用效益上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在对新安县等13个农业示范园区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表明:发现项目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项目缺乏整体规划,前期固定资产投入大而后续配套设施跟不上,一些在建项目由于缺少资金而无法完成。如新安县金土地农业科技示范园2000年开工建设,建成的3个花卉温室大棚,由于锅炉供热不足保证不了冬季的生产,33个简易大棚基本处于半闲置状态,该园区累计亏损129万元。二是部分示范园区规模小。如临颍县超过2000亩的园区只有一个,最小的园区仅占地100亩,按品种种植面积计算,最大的园区平均每个品种种植面积不过200亩,小的园区平均每个品种只有10亩,未形成规模优势。三是个别园区经营差,甚至倒闭,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如上蔡县东珠科技示范园成立于1995年,主营温棚蔬菜种植,至2002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1033万元,该公司于2002年倒闭,所建蔬菜温棚现全部废弃,造成银行贷款难以收回和财政资金的浪费。”
在这样一种状况下,加强对农业科技园区宏观管理和监督,引导其健康发展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这就需要对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效益审计,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指导和管理依据,从而引导我国农业科技园区科学、健康发展。通过用平衡计分卡对农业科技园区进行效益评价,引导园区做好战略规划,加强管理,使其科技兴农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对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转变农村的经济增长方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农业科技园区效益评价程序
在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审计评价中,平衡计分卡是作为一种审计工具和手段而被运用于审计操作过程中的。审计人员在开展绩效审计时,首先确定的是审计总体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对于项目来讲,可能是人大立法的目标,也可能是可行性研究确定的目标,或项目章程宗旨规定的目标,还可能是专家建议的目标。政府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的主要目标是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展示现代农业科技1,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农业科技园区绩效审计的平衡计分卡应先从客户人手,其次再设计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及其财务类指标,当然财务类指标包括成本和效益类指标。然后将审计总体目标分解为平衡计分卡的各个层面的分目标,并按照KPI设计原则设计具体指标。这些具体指标可以是定量指标,也可以是定性指标目标值(可以参考标杆),在此基础上计算、统计指标值,对指标值结合目标值进行分析比较,衡量其是否有利于园区目标的实现,最终形成审计意见。
二、确定农业科技园区的战略愿景
农业科技园区有不同的模式,有以山东省寿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代表的“设施农业+企业化”运行模式,有以河南省许昌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代表的“农业技术推广创新”运行模式,有以武汉南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代表的“农业科技企业孵化”运行模式和以四川省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代表的“特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运行模式等。由于这些园区的运行模式不同,可能短期战略愿景也会有所不同。
农业科技园区是新时期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小康的战略举措,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是适应农业科技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所以我们把农业科技园区的战略愿景定位为:增加周边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当然园区的模式不同,不同的园区,其指标体系可能会差别很大。本文以“特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为例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三、指标体系的设计
(一)指标设计时的考虑
在设计中存在到底是把客户指标放在最前面,还是把财务指标放在最前面的问题,也就是农业科技园区的经济职能重要,还是公共方面的职能是最重要的问题。农业科技园区作为一个组织,这些年被频频曝光的主要原因都是其经济效益不好,可见,其经济层面的指标是非常重要的。农业科技园区作为一项政府投资建设,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因此对农业科技园区要求有经济效益是合理的,是必需的。只有农业科技园区的经济效益好,才能对周边农村、农民产生带动作用,增加农民就业,农民才会满意。因此顾客层面的目标应该是第一位的。
再则,本文的研究范围是政府投资的园区。应该站在政府的立场对其进行评价,所以要把园区服务质量放在首位;而园区成本效益,园区内部管理过程,园区学习和成长共同推动园区服务质量,驱动其提高服务质量。
(二)具体指标体系
依据平衡记分卡的四个层面来构建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说明如下:
1、园区服务质量指标
主要是用来反映组织如何满足客户的需要,是从顾客角度计量管理者业绩,是非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顾客包括企业,农户,周边农民。顾客层面的指标可以是,社会贡献率,园区道路及交通状况,园区内企业数量,园区内大企业数量,新入园企业数量,来园区参观、学习人数(主要针对示范性园区),园区聘请专家数等。
社会贡献率=(园区上缴利税额+园区工资总额+园区企业净利润)/园区平均资产总额×100%。社会贡献率既可以反映园区企业的上缴利税情况等,又可以反映园区对周边农民增加收入,增加就业的情况。而园区内企业数量可以从侧面反映园区管理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因为如果园区基础设施比较好,配套比较全,入园企业就会比较多。如果园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不好的话,企业也可能会选择用脚投票,离开园区;或者用手投票,选择在一些配套设施比较好的园区来投资,所以园区内企业数量可以作为反映顾客(企业)对园区满意度的一个指标。而园区内大企业数量则可以作为它的修正指标。示范性园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是科技示范功能,所以来园区参观、学习的人数可以反映示范方面的作用如何。
2、园区成本效益指标
借鉴基隆港务局的做法,本层面针对股东的期望来确定战略目标。采用从上到下的方式,从财务层面策略开始着手,可以平衡各方冲突力量,达成最终股东价值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的股东可分为政府、科研部门、企业、农户、周边农民等。所以,财务层面的指标可以是,销售利润率,园区劳动生产率,园区土地生产率,园区投入产出比,辐射区农民增收情况。其中销售利润率可以从侧面反映园区的产品的附加值。园区的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园区投入产出比都是用来评价园区效率方面的指标。辐射区农民增收情况则是反映农业科技园区对周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
销售利润率=园区企业净利润/园区企业销售额
园区劳动生产率=(园区工业增加值+园区农业产值)/平均工人数
园区土地生产率=(园区工业增加值+园区农业产值)/平均面积
园区投入产出比=园区新增利润总额/园区新增资产总额
辐射区农民增收率=(辐射区农民年收入-建设园区前农民年收入)/建设园区前农民收入
3、园区内部管理过程指标
良好的内部管理过程是保证农业科技园区发挥高绩效的基础。过程是指取得投入、生产(创造)产出或实现成果的方式。对于投入而言,好的过程意味着严格地遵循获得和使用投入方面的规则。
由于蒋和平在《农业科技园建设和管理的误区》中提出农业科技园区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园区建设完成之后政府没有及时的退出,对园区的干涉过多,导致政企不分,没有完成政府行为向企业行为的转化。各地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都规定园区要实施企业化运营,因此我们选择园区是否实施企业化运营作为管理过程指标的一个方面。具体包括:园区是否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置相关机构,园区管理人员是否实行公开招聘,园区是否有健全的人员激励机制。
园区指南规定园区需要有网络接入(INTERNET)等设备。信息化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管理,所以选者园区信息化程度作为管理过程指标的一个方面。具体可以是:园区管理人员计算机覆盖率,园区管委会是否使用管理园内企业的软件,园区是否有园区企业交流平台。
另外我们选择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员工素质作为间接指标。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素质越高的话,可能更能提供高效的服务。
4、园区学习和发展指标
这个方面主要用于评价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能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学技术掌握在人才手中,所以我们在评价学习以及成长方面必须有人才方面的指标。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环境方面的指标也是必不可少的。而技术推广规模和面积,园区科技进步贡献率,园区绿色产品比率以及园区信息化普及率都与园区的将来悉悉相关,关乎园区未来的发展。
园区学习和发展层面的具体指标包括关于人才方面的指标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指标以及其他指标。关于人才方面的指标包括园区内大学毕业人数比率,园区技术培训情况,园区内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数量,农业技术人员比重。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指标包括废弃物排放,土壤重金属元素含量及农药残留,灌溉水质量,地下水质量,园区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数量。其他指标包括,技术推广规模或面积,园区科技进步贡献率,园区绿色产品比率,园区信息化普及率。
四、利用平衡计分卡进行评价的优劣分析
(一)利用平衡计分卡进行评价之利
1、增加评价的价值。前人的研究都是侧重于对结果的评价。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农业科技园区评价指标体系中有一个维度是园区内部管理过程指标,这样将审计过程前移,能够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因管理过程的不科学或者是决策的不科学而导致的损失,从而增加了评价的价值。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珠字[*]8号),认真做好设立和发展*市大学科技园有关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的政策条件和现实基础,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要在遵循“整合资源、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避风险、效益优先”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整合和高效利用大学园区和*高新区的现有创新资源,充分利用好国家、省和市适用于唐家湾地区各类政策的叠加优势,先建分散园区,后建核心园区。在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发挥园区建设主体和园内研发机构、企业的作用,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不断提高综合效益。要在园区规划、管理协调和政策配套等方面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要保护大学科技园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下给予积极鼓励和扶持,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园区建设风险。
二、功能和产业定位
*大学科技园是以*大学园区、数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一批共性技术平台为依托,将大学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资源优势相结合,通过包括风险投资在内的多元投资渠道,在政府政策引导和支持下,以“园中园”方式在唐家湾地区的*高新区范围内建立的,以技术创新和企业孵化为主要功能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大学科技园是科技创新的平台、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基地、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和培育的场所及高新技术产业催化辐射的源头。
*大学科技园的产业选择,要综合考虑我市的产业发展基础、各大学的优势学科和研究方向,优先发展对我市产业能形成有效对接、补充、提升和引导的高新技术产业。今后的产业发展应相对集中在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与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等领域,以及配套完备、个性化和高水平的科技服务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大学科技园的功能和产业定位,尽快制定大学科技园发展规划,并在规划中明确提出产业指导目录。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第一阶段,通过两到三年的建设和发展,利用唐家湾地区的现有资源,努力把*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创业环境宽松、服务支撑体系完备、创新气息浓郁、区域特色鲜明的分散式园区(这一阶段可特称为*市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基地),吸引大学特别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研究机构入园。第二阶段,经过两到三年的发展,在各园区建设主体取得共识的前提下,集中优势资源,逐步把大学科技园发展成为在*高新区范围内拥有固定区域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完备的“核心区”。第三阶段,在“核心区”辐射带动下,再经过三到五年的发展,使整个唐家湾地区成为能够提供全系列孵化环境和全程创业创新服务,园区单位产出和人均绿色GDP最高,聚集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最多,创新活力最强,创业活动最活跃,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核心区+产学研基地”的“多校一园”形式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
(二)具体目标。经过七到十年的发展,*大学科技园能够吸引大批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以不同形式入园,发展一批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一批以学科带头人为骨干的研发团队,争取以整体园区的形式和“多校一园”的模式跻身于国家大学科技园行列。
四、建设模式
按照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首先整合大学园区及科技创新海岸区域范围内的现有资源,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大学园区各高校和清华科技园、新经济资源开发港、南方软件园、民营科技园、广东*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孵化基地的办公场所、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设施与服务等资源,建设“*市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基地”(以下简称产学研基地)。当现有资源和条件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或各主体高校形成高度共识及一致要求时,再根据有关政策,在*高新区范围内已规划预留的固定区域,以园中园的形式建设官、产、学、研、资、介有效结合,集高校师生和科技人员创业、项目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企业孵化与成长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学科技园“核心区”,将大学科技园由“产学研基地”提升为“核心区+产学研基地”的“多校一园”形式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使其成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一新的引擎。
在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以项目为核心,根据项目的成熟度和产业类型,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尚处于中试和孵化阶段的科技项目和创业企业,优先安排到五大孵化基地(南方软件园、清华科技园、哈工大新经济资源港、民营科技园和广东*高科技成果产业示范基地),享受孵化器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和可以大规模投产的项目,特别是大学产业部门(或大学控股)准备设立的技术成熟且拥有投资能力和用地要求的项目,优先安排到大学科技园“核心区”和“产学研基地”范围内。相关高校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在*建立分园,也属*大学科技园的组成部分,都可享受*高新区、大学园区和大学科技园的多重政策优惠。
政府通过成立由市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大学科技园建设领导小组”,对*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运作进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和资金扶持,并推动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五、建设主体与管理运行模式
*大学科技园建设主体是入园各高校。在大学科技园处于“产学研基地”阶段时,各高校入园实体可在市大学科技园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框架下,在*高新区内租赁、建设研发与生产场所,开展科研、生产及科技服务等活动,实行市场运作,自主管理。新建用地的选址和布局要考虑与未来“核心区”建设相衔接,鼓励各高校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核心区”设立分园或建设产学研基地。当大学科技园发展到集中式“核心区”阶段时,各主体高校可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联合成立或确定管理运行机构,对“核心区”实施统一管理。在选择和确定投资主体时,可以考虑入园高校自行投资或根据市场规则采用其他融资渠道和投资方式。
六、完善政策环境
(一)完善总体政策环境。*大学科技园处于*高新区、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和民营科技园等各类功能区的聚集、交汇地带,由此形成的多重优惠政策叠加效应,为入园企业、项目、人才提供了在各类并存的优惠政策中优中择优的可能。在现有政策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策环境。
(二)完善孵化器发展的配套政策。企业和项目孵化是*大学科技园的核心功能之一,也是该园区第一阶段建设和扶持的重点。以南方软件园、清华科技园、哈工大新经济资源港、民营科技园和广东*高科技成果产业示范基地等为骨干的孵化基地是大学科技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为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的孵化功能,要针对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填补我市在企业孵化器发展方面的政策空白。政策的相关内容要涉及到孵化器认定标准(根据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认定程序、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优惠扶持措施等。
(三)健全核心区的政策及服务环境。“核心区”建设是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关键步骤,是高校转化科研成果并使其产业化的重要平台。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公共服务环境配套:
1.用地优惠。根据《关于国内重点高等院校到我市兴办高等教育的优惠政策》(珠府[*]6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国家土地政策以及*高新区用地管理有关规定,对已获批准的全国各国家大学科技园、各高校研究机构和各高校独资或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地价优惠,优先安排用地。
2.财税优惠。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积极争取国家有关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研究制定必要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核心区”或企业孵化器内凡经认定的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等)及重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以不同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市财政从科技研发经费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设立主要针对扶持大学科技园科技项目的“产学研专项资金”,并与广东省用于支持产学研项目发展的专项资金联动,重点支持有各高校和研究机构参与、以产学研一体化为特色、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支持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并逐步探索以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和产品研发的新模式。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地方引导项目也要向“核心区”内的企业倾斜。
3.投融资优惠。在*科技园“核心区”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引入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资本和模式,并开拓其他投融资渠道,为园区内科技型企业的创业和成长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