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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 金融控股公司式的混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 浅析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前提条件的完善与发展
4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
5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分析
6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及其对策研究
7 金融控股公司式的混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8 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的限制性因素及应付措施
9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
10 人民币国际化的潜在危险分析
11 人民币升值后提高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举措
12 人民币国际化的现实障碍与对策分析
13 人民币贬值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14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分析
15 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16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风险防范
17 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支行发展研究
18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创新
19 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小额贷款发展
20 人民币国际化对中国商业银行影响的研究
21 浅析外汇期货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22 从日元国际化看人民币国际化
23 欧洲负利率及其经济影响
25 ××省农村支付环境现状及政策建议
26 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探究
27 美联储量化宽松对石油价格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
28 ××省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现状
29 民营银行的发展及问题分析
30 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问题分析
31 中国外汇储备问题研究与对策
32 地方债务风险与银行信贷的关系
33 ××省小额贷款公司问题的研究
34 信用卡风险防范问题的研究
35 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调研
36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及对策分析
37 ××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的发展障碍及对策
38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39 我国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40 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
41 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难点及对策探究
42 p2p网贷的风险探析及防控对策
43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与对策
44 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控制研究
45 我国外汇储备的成本与收益及管理建议
46 股指期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47 基于P2P网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
48 当前我国P2P网贷内部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49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物风险探究
50 中信银行对公信贷贷后风险管理研究
51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52 ××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53 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54 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55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分析
56 ××省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研究
57 中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策略研究
58 P2P平台与小微企业融资合作可持续性的探讨
59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研究
60 我国商业银行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路径分析
61 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风险及对策分析
关键词:消费信贷;信贷风险;征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2-0166-02
1 我国消费信贷的特点
1.1 人们对消费信贷的认识不断改变,但有待深化
消费信贷产生以前及产生初期,很多人认为中国人节俭的传统会使其不习惯于借贷消费方式,可是,随着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扩展及宣传力度的加大,人们对它的关注却日益增加,有调查表明,在深圳有90%的人表示现在或将来需要消费信贷。显然,“寅吃卯粮”这种消费观念和行为在目前已经变成一种正常需要,甚至成为一种时尚。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居民对消费信贷的知识却少得可怜,调查表明,即使在文化层次和个人素养较高的深圳,对消费信贷有所了解的也只占被访者的20.8%。
1.2 消费信贷的品种不断增加,但尚未达到多样化水平
消费信贷在我国产生之时,贷款用途基本上是只限于住房消费的,形式也只有抵押贷款一种(信用卡的正规化始于1999年3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实施),而且还受到诸多限制。近几年来,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汽车、教育、耐用消费品等多种消费信贷品种,还有个别银行推出“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这种不硬性规定贷款用途的品种来迎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而且各商业银行在贷款最高限额、贷款利率及还款期限等方面也做出相应的调整。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开展的较早却并不完善,其他像针对汽车、教育等开展的消费信贷业务仅处于起步状态,还有一些消费热点根本就没有信贷业务涉足。从形式上来看,抵押贷款之外,信用卡透支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从以前几乎没有信贷功能的借记卡发展成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信用卡的信贷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足,使用机制尚未建立,以致信用卡目前仍处于萌芽状态,其消费信贷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2 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尽管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意义重大,并且市场前景广阔,但是依然存在风险。防范、控制风险同开拓市场一样,对于消费信贷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信用风险
消费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这是消费信贷的基本风险,也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重点。据调查,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因客户的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千个亿。银行从事贷款或投资活动时,都应对借款人未来的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但是目前,由于我国没有完善的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因此无法对借款人财产收入和纳税状况等信息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估,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从而使一些道德水平不高的人有机可乘,导致各种恶意欺诈银行骗取资金或不按期还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2.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我国银行自有资本金的比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低于国际惯例要求的水平。如果考虑银行的大量损失类贷款尚未冲销处理的话,我国银行资本金普遍严重不足,再加上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结构也不合理,资本补充缺乏持续性,加大了流动性风险。
2.3 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的产品价格,产品更新等变动原因导致抵押物贬值,固定利率情况下利率上升导致利率倒挂,使银行暴露于市场风险之下,住房、汽车等抵押物都有可能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使借款人对消费信贷的心理预期越来越差,一方面,在进入WTO后,关税大幅下调,汽车整体价格下降,一旦还贷发生困难,处置抵押物时无法足额还贷。另一方面,在宏观政策调控下,房价越趋理性,住房价值缩水难以弥补按揭的本金损失。
3 应对消费信贷风险的若干措施
消费信贷发达的国家,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但我国商业银行刚刚进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上又有很多缺陷,应对风险能力脆弱,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引进外国风险管理机制,而应该设计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体系。具体措施为:
3.1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1)建立权威的征信机构。
这些机构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其出具的资信评级结果在各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的时候应该付费,以保证征信机构的正常运转。该机构可进行实时跟踪,一旦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资信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信用等级。
(2)个人信用实名制度。
尽快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以此掌握还款人收入的真实情况和贷后还款能力,同时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连网查询。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信息资料都存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信用信息情况十可通过信息编码查询。在美国,个人信用资料是以个人的社会福利号为统一标识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个人身份证来充当个人信用制度的统一标识是最为合理和可行的,考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合法公民的唯一标识码,而且公安部已经决定将身份证制成IC卡,加强了唯一性和防伪性。再加上我国实行了储蓄存款实名制,税务部门,公安部门都可通过个人身份证查询到有关的信息,以供信息汇总之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库。
3.2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机构
在建立社会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各个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个人信用评级方案,以此作为放贷与否的基本标准,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一般通过对借款人的品格、资本与能力、环境、抵押品四个方面评估潜在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对消费者贷款的信用分析通常采用信用积分制度。根据这种方法,商业银行先选择某些体现借款人信用风险的特征因素,如收入水平、居住情况、就业情况、年龄等,然后为每一特征因素配上相应的分数,最后根据借款人的特征累计其分数值,作出相应的贷款决策。目前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外,还应该考虑个人的道德信用状况。
3.3 建立银行内部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机制
银行可以开发出具有以下功能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监管系统:(1)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通过输入客户身份证号码,一次性查询出借款人的消费信贷信用资料;(2)动态查询担保合作方可用担保额度和保证金帐户变动信息;(3)自动更新银行行业协会定期反映的个人信贷黑名单,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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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本风险控制调研分析
一、亚当·斯密认为,资本现象的产生,反映出人类从狩猎、游牧和农业社会中,自然地过渡到商业社会的过程。在商业社会中,通过彼此依存、专业分工和贸易交流,人类可以大规模提高生产力。资本是一种“魔力”,它可以提高生产力,创造剩余价值。亚当·斯密给予的启示是,资本不是积累下的财产,而是蕴藏在财产中的一种潜能,它能够衍生新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根本属性是一种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资本的这种特有属性,促使温州民间资本极其活跃。保守估计,温州民间资本至少有6000亿之多,投向可分为两类,一类投进了实体经济,从实业到实业,比如从制鞋、制革、打火机、电器等,已在全国投资3万家工业企业,总额达3000亿元,并建立了300多个专业市场,目前通过因势利导,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背景下,这部分资金正投向新产业、新项目;另一类则进入了流动性很强的领域,不少温州商人虽然做制造业,但并不满意制造业5%-8%的毛利率,普遍希望可以获取更多更快的财富效应,集资款转化为“投机资金”,到处炒煤、炒房、炒股等,这部分资本流动性比较高,需要引导和规范,因为它的盲目性强,运作中很容易造成风险。
二、温州民间资本的投资路径与风险分析
(一)温州民间资本的房地产投资与风险分析
1998-2001年,温州的民间资本大量投入当地房地产,促使当地房地产价格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从2000年开始,温州人开始在上海、杭州、北京、苏州、厦门、武汉等地置业,这就有了“温州购房团”。据不完全统计,温州市区及乐清、永嘉等县约有8万多人在全国购置房产,其中至少90%以上是炒楼,业界广泛认同的是,温州有10万人在炒楼,动用的民间资金高达1000亿元。商铺、公寓、别墅是温州人炒房的首选。
方兴未艾的房地产业正好给温州的闲资提供了一个出路,表面看起来的确如此,但深究起来,却是误入歧途。炒楼毕竟是短期的获利行为,一旦政策波动,或炒楼资金链断裂,其风险可想而之。姑且不论大量游资涌入房地产市场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单以温州经济发展利益衡量,如此本该在产业推进中发挥作用的资金大量流失,对温州经济发展后劲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如果10万温州人拿着1000个亿“炒楼”,那么这1000亿中已经参与到炒楼的部分,不过是支撑整个炒作市场的一个资本系数。而这无疑意味着,温州购房团正在撬起一个可怕的产业黑洞。此过程中银行实际在承担着大部分风险,不及时控制,最终将演变为一个巨大的金融黑洞。因为房地产市场模式,只要负担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钱,就可以拥有一座完整的房产。那么这1000亿游资,将托起一个规模达4000-5000亿的房地产市场,加上跟进的炒作资本,如此庞大的资金流和更庞大的房产市值,不啻是一个可怕的产业黑洞。
“炒房资金、民间借贷、实业投资”共同组成的温州资本正鏖战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温州“炒房团”所掌握的资金并非自有资金,还有外来参股的资金,资金模式是“金字塔”式的结构,有的甚至是从银行贷款或借高利贷而来的,一旦被套牢,这些家庭就会倾家荡产,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而高利贷本身也会带来风险,第一个是法律上的风险,因为民间金融目前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个是利率比较高,本身就有风险。
(二)温州民间资本的煤炭投资与风险分析
前些年,随着煤炭投资的不断升温,山西省也出台了许多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煤炭小企业的政策。温州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向山西,进入煤矿。据统计,2005-2006年两年间,在山西估计有500多座温州人投资的小煤矿,总投资在500亿元以上。温州资本一度掌控了山西60%的小煤矿,年产煤炭8,0整理00万吨,占山西省煤炭总产量的1/5、全国的1/20。2009年,随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权价处置办法》,温州人在山西投资的500多亿元投资全部要进入被国有大型煤矿兼并或收购的行列。投资煤矿最大的风险就来自政府频繁的政策变化,其次是煤矿生产中的风险,如矿难等,这些风险是不能预料的。
温州富裕的民间资金形成了一个独有的融资模式,一项投资的背后总会牵连到很多家庭。温州资本深陷山西煤矿,直接连累温州民间资本,连累一批温州投资人。温州人在山西投资的小煤矿的关闭造成大量的民间债务和无数家庭的破产,很容易引发因民间融资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山西省此次整顿小煤矿“国进民退”的过程中,政府和国有企业更大的希望是,民营小煤矿能作价入股国有企业,这样既能保持民营投资的原有意向,同时也将减轻国有企业和当地政府的经济负担。但是,温州投资者没有一个人愿意被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兼并,民营小煤矿作价入股与国有企业合作,无疑等于破产。而由于中间费用比较大,增加了国有企业运行的成本。在鲜明的成本差距中,温州投资者心里都清楚将自己的煤矿作价入股大型国有企业的后果了。
(三)温州民间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及风险分析
创投实际上是建立在别人企业基础上的经营模式,这种投资方式更有选择性。在实体经济遇冷的情况下,温州资本又出现从房地产、煤炭、原油、棉花、股市中大幅回撤的迹象。人力资源成本升高、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以及内需走软,导致温商的实业投资越来越难。因此,温州民资寻求新的投资方向势必将转为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合一的领域。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上半年温州民间资本进入到PE领域的规模大致有1500亿元,除了外地的创投机构到温州募资外,温州本地也成立了近200家创投机构。但随着后来爆发的金融危机,温州民间资本进入PE行业的步伐明显放缓,募资规模也出现显著下降。外地创投纷纷到温州募资的同时,温州本地的创投也在开始行动,并逐渐走向联合,以形成相对雄厚的资金团体,进行一些集中的股权投资。实业领域几乎已经无利可图,做实业的环境也越来越困难。温州民间资金正在抱团进入创投领域,已经有1500亿温州民间资金涌入了创投领域,成立投资基金数量达到300个。在经历了对房地产、矿产、棉花、股市、能源的投资之后,大量温州民间资金开始转向VC(创业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领域。这是当前国际金融风暴下“温州热钱”的最新动向。VC、PE风险会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竞争加剧致估值升高。参与PE/VC的人越来越多,各路资本的流入,对项目的估值确实整体在提高。二是进入门槛低,成功门槛高。中国的创业是进入门槛低,成功门槛高。而在美国,看一个行业其他人做得差不多了,就不做了。不管是创业还是投资,大家想的事情就是复制,看谁的钱多,比谁的融资能力强,以谁能上市为标准,很容易导致行业泡沫。三是风投不怕输钱怕输名声。目前一些风投企业出现诚信问题。
三、民间资本的开发路径与风险控制分析
(一)加快民间资本的对内市场开放
中国的金融市场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垄断的市场。应当放开和规范民间信贷。开放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市场准入的开放,第二个是在价格保护方面的开放,第三个是对于金融管制的开放。在进一步放开管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小型信贷机构,同时尽快放开民间信贷。对于目前相继开展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控制过严,应尽早放开过于僵硬的行政控制。现行制度对于设立小型信贷机构、对资金互助社的要求普遍偏高。应制定更加符合现实、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的准入制度,并根据小型信贷机构的不同性质或规模,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据预测,目前温州民间资本总量大约在6000亿,一旦这些资本被激活,势必对温州民间资本有效配制以及引导温州经济健康发
展起到巨大的作用。
(二)为民间资本开放垄断性行业
金融危机下,民间资本投资迎来新的发展良机,迎来了“走出去”的大好时机。长期以来,大量民间资本却并未进入实体经济的投资领域,而是大量集中在房地产、资源类商品、股票上,传统行业的竞争日渐白热化,效益回报已显疲态,投资空间有限;而有发展前景、高回报的产业垄断门槛高筑,民间资本很难分得一杯羹。金融危机肆虐下,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巨大民间资本的力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各种实体经济投资领域,这对于解决投资资金不足、振兴温州地方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保证温州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也将会有很大的帮助。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改革及其战略性调整的不断深入,为温州民间投资大展身手提供了巨大的舞台。同时,政策和法律环境的不断改善,也激发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为改善各地区基础设施的巨额国债投资,间接拉动了民间投资。
(三)加快设立创投引导基金,规范与引导温州民间资本流动
随着山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国务院“新国十条”等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的出台,大量民间资金回流到温州。如何将民间分散的可投资资金有效转化成推动温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资本金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即将运作之际,建议抓紧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对接和引导力度,使得巨额的民间资本为促进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四)政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规避投资风险
规范设置投资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对各类投资主体的市场准入实行同等标准,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支持民间资本以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TOT(转让—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及其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要逐步提高政府采购民营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整理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设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项目用地、财政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民间资本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加快传统特色行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逐步扩大财政资金扶持民间投资的各类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等项目。
一、供应链金融主要风险类别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利率风险等。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
(一)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当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国家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或限制某个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政策限制一个产业发展,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最后的零售商都会受到影响,或生产规模缩小、或价格被迫上限。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开展了供应链融资业务,那么相关信贷业务都会被波及。
(二)操作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以对资金流、物流的控制为基础的,这其中贷后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业务。
(三)市场风险
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作为贷款收回的最后防线的授信支持性资产多为动产,且根据供应链所属行业不同,动产种类也很多。这些动产的价格随市场供需的变化而波动,一旦贷款的收回需要将这些资产变现,而价格处在低谷,就给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了市场风险。这种以动产为保障的信贷模式的市场风险在整体业务风险中所占比例也较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商业银行具有内在的脆弱性,这是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宏观经济政策与泡沫经济、金融放松管制与自由化、内部管理与道德风险、经营环境与非经济因素等是商业银行风险的现实起因。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有一些不同的特质,构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首先,受信企业具有产业链相关性。供应链金融的授信对象是在一条供应链上的企业,以大客户为核心,而以它的上下游为扩展。这条供应链上的一系列企业在产业经济学意义上被定义为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给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发放贷款是具有连带的信用风险的,这是因为供应链上任何一家企业的问题将通过供应链传导给整个链上的企业。且银行现阶段发展的供应链受信对象多集中在几个大型的产业链上,如汽车业、医疗器械类、电力类等。当这些大型产业链上的任意一个重要结点发生使银行撤出资金的风险问题时,不仅银行在链上其他企业的授信业务会受到影响,甚至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也会受到波及。
其次,供应链上主要受信企业规模较小。在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偏向于选择大型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作为授信对象。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往往不是一条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而是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分销商等相对小的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买方或卖方的劣势地位,流动负债在其报表中所占份额很大。银行给这些中小企业放贷,面临着授信对象规模小、信用评级历史短或有空缺的情况,相较规模大的企业而言风险较大。
最后,银行授信以交易为基础决定其风险与传统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企业间的实质易来发放贷款的,这就决定了交易的可控性、真实性成为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传统业务中,银行会将目光放在企业的评级、财务状况上,不会对企业的每笔交易都做调查。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授信因交易而存在,如果企业造假交易信息而银行又没有及时发现,就会产生巨大的信用风险。在控制企业的交易过程中,银行也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说授信以交易为基础给银行信贷带来了与传统信贷不同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流程与传统业务一样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控制,但是侧重点不同。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对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进行判断和分类。这部分做法和传统信贷业务基本一致,但识别风险时,要注意与传统业务风险种类的区别。
风险度量则是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分析与评估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传统信贷业务有开展多年积累的数据基础,各银行都有完备的数据库,量化分析时有比较成熟的模型。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个比较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数据积累少,且客户群中小企业较多,所以目前并不具备量化模型评估的条件。这就要求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度量时注意数据的积累,逐步推进风险量化与模型构建。
风险控制指银行采取相应措施将分析结果中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通常意义上,银行对于风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抑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等。在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风险转移和保险还很不普遍,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主要通过操作控制来完成,因此风险控制在此业务风险管理中是很重要的步骤。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建议
(一)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也是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础载体。因为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具有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时,要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独立出来,可以使风险管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更有效率。不要用传统的财务指标来约束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要引入新的企业背景与交易实质共同作为评判因素的风险管理系统。
(二)审慎选择拟授信的供应链群
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的前提,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银行应事先选择允许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行业和产品,将贷前的市场准入为控制供应链信用风险作为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为贷后管理是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中重要的一步,所以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比传统业务要高,这就要求银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后跟踪与对质押物的管理。质押物管理环节多由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负责,银行要加强与这些企业的联系,注意对其资格的审查,并且随时进行抽查。
(四)逐步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
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信用评级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逐步积累。当今银行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是数量化、模型化,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新的信贷业务,风险评估模型更是不可或缺,而构建完善模型的基础就是具有代表性数据的收集。所以银行要注意投入物力人力开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模型,使此业务今后的风险管理成本减少、更有效率。
(五)组建专业的供应链融资操作队伍
【摘要】 次贷危机使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国家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导致这次危机的罪魁祸首。文章希望通过对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案例的分析,揭示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弊端及其可能导致资产证券化相关各方财务风险的原因,进而提出防范方案,以使资产证券化体系趋于完善。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财务风险; 信用评级
次贷危机使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国家甚至对其有效性产生了强烈怀疑,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导致这次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诚然,资产证券化存在着它内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团背景资料
2000年3月,中集集团与荷兰银行在深圳签署了总金额为8 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协议。此次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在3年内,凡中集集团发生的应收账款,都可以出售给由荷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购买公司,由该公司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总发行金额不超过8 000万美元。在此期间,荷兰银行将发行票据所得资金支付给中集集团,中集集团的债务人则将应付款项交给约定的信托人,由该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职责。而商业票据的投资者可以获得高出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团首先要把上亿美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设计安排,结合荷兰银行提出的标准,挑选优良的应收账款组合成一个资金池,然后交给信用评级公司评级。中集集团向所有客户说明ABCP融资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应付款项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别目的公司)账户。中集集团仍然履行所有针对客户的义务和责任。SPV再将全部应收账款出售给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国际票据市场上享有良好声誉的资产购买公司)。由TAPCO公司在商业票据(CP)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CP。
6.TAPCO从CP市场上获得资金并付给SPV,SPV又将资金付至中集集团设于经国家外管局批准的专用账户。
项目完成后,中集集团只需花两周时间,就可获得本应138天才能收回的现金。作为服务方的荷兰银行可收取200多万美元的费用。
二、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相关方财务风险分析
(一)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主要交易环节分析
1.设立特设信托机构环节
特设信托机构是专门为完成资产证券化交易而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它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名义主体。在本案例中,荷兰银行就是为了完成中集集团本次资产证券化的特殊信托机构。该信托机构必须和中集集团(证券化资产销售方)没有关联关系,这是为了使证券化资产和中集集团的其他资产达到风险隔离的目的。该信托机构购买资产证券化权益受益人销售给它的资产组合,并负责对该资产组合进行管理,以确保到期本金及利息按时支付。然而中集集团仍然承担着对客户的支付责任,因此它与信托机构仍然有利益上的关联,没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这是导致证券化相关方财务风险的原因之一。
金融资产出售环节
金融资产的出售必须是“真实销售”,以保证买方在特殊情况下拥有强制性处置资产的权利。通过“真实销售”以实现“风险隔离”,即特设机构对委托管理资产的权益将不会因发起人的破产而丧失。中集集团某子公司将未来几年向客户的未来运输收入以协议形式出售给特设信托机构,中集集团对该资产不再拥有所有权。但是中集集团仍然需要对客户承担责任,当资产池中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时中集集团负有法律上的补足责任。因此该证券化资产没有实现真实出售,相关风险没有实现转移。信用增级环节
信用增级也称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设机构为了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者本息而采用的各种有效手段,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成功的关键所在。信用增级不但保证投资者免受资产质量风险损失,还可以大大降低证券化结构风险,是提升资产证券投资级别的重要手段,也是资产证券能够交易成功、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保证。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团采用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即当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时中集集团负有补足清偿的责任。这就增加了中集集团未来的财务风险,使中集集团未来的现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破产隔离环节
偿付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本金与利息的来源必须与原始权益人隔离开来,以避免发起人遇到麻烦或者破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无论发起人发生什么问题,都不会殃及特别载体;其次,要保证应收账款从发起人转移到特别载体的过程中不受到干预。
在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这个案例中没有做到特殊载体的破产隔离。因为,中集集团在出售证券化资产后仍然承担着对客户的清偿责任,与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实现转移。中集集团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该资产池中现金流量势必受到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违背资产证券化原则导致的相关财务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终极目的就是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从而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然而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既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也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
1.违背真实销售原则的财务风险分析
中集集团的资产证券化违背真实销售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资产相关的管理权没有转移。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团虽然以协议的形式把资产出售给了特设信托机构,转移了对资产的所有权,但是其作为该资产证券化的服务商仍然负责对该证券化资产进行管理。根据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中集集团仍然对该证券化资产承担着责任,没有实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
另一方面是与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完全转移。中集集团子公司资产证券化的信用增级方式是中集集团为特设信托机构提供超额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当特设信托机构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时,中集集团承担着补充清偿的责任。由此看来,中集集团某子公司虽然通过一纸文书的形式实现了真实销售,但是与其所售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完全转移到购买方。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子公司没有实现真实销售。违背风险隔离原则导致的相关财务风险
一方面违背真实销售原则就意味着证券化资产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完全转移,中集集团仍然承担着该证券化的资产未来运营失败的风险,证券化资产也没有完全摆脱中集集团自身的风险,如破产风险的影响。中集集团整体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度的高低,中集集团本身的运营风险也会传递到该证券化资产。因此,作为发起方的中集集团没有和证券化资产实现风险隔离。
另一方面,该资产证券化采用的信用增级方式是中集集团为特殊信托结构发行资产支持债券提供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在证券化资产运营失败,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下,中集集团存在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财务风险。即证券化资产的风险和中集集团本身的风险没有实现完全的风险隔离。
三、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
(一)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方案概述
正如历史上所有的经济危机的救市方案一样,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世界各国政府都担当着主要角色。在这个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图1所示)中,由政府出面成立一个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基金。各个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及其后来证券投资者都要根据自己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基金,交由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当在某个资产证券化案例中,由于某些原因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证券到期的本息时由该基金管理部门进行补足,因此可以防止资产证券化的失败,进而避免其导致相关财务风险。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运行
1.风险防范基金管理者必须是政府部门。因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现如利率下降、物价下跌及自然灾害等严重系统风险时有能力担当起救市的角色,市场经济其他参与者自身都处于市场风险之中,很难承担救市重任。例如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一些财大气粗的跨国企业诸如着名的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及其美国三大汽车巨头等都没能躲过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的系统风险。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及时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国的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巨头很难逃脱破产的命运。风险防范基金提取比例必须多样化。在要求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基金时必须对其资产池中的证券化资产进行信用评估,根据其信用度确定计提标准。信用度越高计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计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滥用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中圈钱的行为,保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市场参与各方的公平。风险防范必须坚持按收益计提的原则。按资产证券化各参与者所获收益计提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体现了金融的公平原则。即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价来防范可能由该资产证券化导致的财务风险。因为各参与者的收益越多,那么该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就越大。因为投资收益是销售该证券的收入与投资该证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着该证券的转手价格较高,那么当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该证券到期本息时该证券持有者就会承受较大的投资失败的财务风险。因此,各参与者从该资产证券化中获取的收益越大,其计提的用以防范其后投资失败的风险防范基金就应该越多。
(三)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综合评价
首先,该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侧重于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估。因为,初次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是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池中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级来确定计提比例的。因此,证券化资产一般都会经过严格的信用评级,其信用度较高,其资产证券化失败的可能性较小,进而减少了各资产证券化参与者因资产证券化失败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其次,该风险防范方案能有效应对因资产证券化而引起的金融泡沫的膨胀。该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是根据各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取的收益的一定比例计提的,该资产支持证券在市场上的交易次数越多,产生的泡沫越大,而相应计提的风险防范基金也会越多。同时,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也会降低投资者转手交易该资产支持证券的积极性,进而有效抑制了金融泡沫的产生,降低了资产证券化参与者因过度膨胀的金融泡沫破灭造成资产证券化失败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最后,在该风险防范方案下,政府能积聚数额巨大的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当出现利率下跌,物价下降以及自然灾害等系统风险引起的资产证券化失败而造成的市场震荡时,政府有足够的实力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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