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低压电气;供配电;分析
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城市化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对供电安全、供电质量的要求、电气设备的要求、供电质量的要求也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对变配电设备的检查修理要求也日益严格和规范。因此,不断加强如何实现并满足这些要求,是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学习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检查修理工作的效率和可靠性,提高服务质量才是解决之道,才能为设备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并适应新时期对我们的各项要求。
在我们的生活中,尤其在商务办公区、化工厂区等场所会经常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更有甚者会导致通讯、交通、能源等损失,为防止和避免这种损失,必须加强对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必须有预防措施,结合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各种演练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
大量研究结果和实践表明:多变且复杂的使用环境会直接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此,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也显著影响了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的有效性。现阶段,包括粉尘污染、湿度过大以及腐蚀问题的产生均有可能导致其影响环境范围内低压电气设备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异常物体进入电气设备运行系统当中也有可能导致设备运行出现非正常动作。因此,低压电器设备安全防护的关键是如何将异常物体因素与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这些环境因素相隔离。
在当前技术条件支持下,可以借助于对密封结构、防护罩以及过滤网的综合应用实现对低压电气设备外壳的有效防护,使外界环境各类因素能够与电气设备之前形成有效的隔离,从而达到安全防护的关键目的。与此同时,基于以上有关低压电气设备安全防护基本原理的分析,现阶段所涉及到的具体防护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首先是有关人为性因素的控制,即相关工作人员在实践工作过程当中应当严禁与电气设备外壳待危险标志的部件发生直接接触,与此同时,还应当通过有效落实日常性监督管理工作,以达到阻止外界异常物体进入电气设备内部的目的;其次是控制有关客观性因素,即应当那个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当中出现以直淋、滴落、直浸、直溅以及直潜形式出现的液体进入问题,以保障相关电气设备的可以正常使用。
2 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有关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过程当中,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确保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均能够实现良好且稳定的应用性能:
2.1 在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敷设区域的下部位置,应当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也不得在该区域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项目生活设施或是作业棚的临时性搭设处理。与此同时,应当安排专人以巡查的方式,确保高低压线路敷设周边区域内不存在任何杂物或是构建的堆放问题。
2.2 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杜绝将脚手架搭设在相邻架空线路位置,确保电压等级在10kV单位以上的架空线路边缘相对于施工现场各种垂吊物边缘位置的有效距离保持在2m单位及以上;再次,在有关低压线路的设置过程当中,需要确保线路敷设位置在地表以下,或是对其进行架空处理(架空处理下应当确保电缆线路金属外皮能够在进户端位置实现可靠性接地)。
2.3 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基于对施工作业人员实践操作安全性因素的考量,应当确保架空线路边线位置相对于架具结构的边缘位置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在现行施工规范及标准当中,应当针对这一安全距离进行详细的规定。在当前技术条件支持下,多以邻近架空线路的电压等级差异性实现对安全距离的有效划分。一般情况下,在邻近架空线路电压等级低于1kV单位的情况下,架空线路边线位置应当保持与架具结构边缘位置4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而在邻近架空线路电压等级在1kV单位以上且10kV单位以下的情况下,架空线路边线位置应当保持与架具结构边缘位置6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结合低压电器供配电应用实际情况,针对这一安全距离进行合理调整同样是安全防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2.4 若受到客观因素限制影响,无法在施工现场满足以上各类型安全距离的设定,就要求预先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进行必要的防护处理(可采取增设警示标志或是增设防护栏的方式),在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有条不紊的展开施工作业。
3 保障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
如果将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应用视作一个整体系统,这一整体中最为基础与根本的环节之一则是安全管理。从大量的实践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只有先确保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管理的安全性,才能够确保真正实现以上各类型设备在整个运行系统中相关功能。在这一过程当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面向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终端应用客户进行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与普及,配合相应设备定期性维修检修工作的开展,提高客户方面对于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与使用的认知水平。与此同时,管理方面还应当安排专人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针对处于运行状态下的各类型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进行系统且全面的检查,在这一阶段发展各种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问题,最大限度的确保用电设备运行的正常性与稳定性。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无论是对于何种类型的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而言,均应当在既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相应的预防性试验,结合预防性试验所反应的设备运行状态,针对现阶段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优化,借助于此种方式确保接地网以及接地电阻正常使用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在此基础之上,对于自备电源的客户来说,需要重点关注对用电防护措施的有效宣传与落实,定期展开相关机电保护设备的优化升级与维护,确保其所执行的检验工作能够与现阶段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相适应。
4 结束语
在生活与工作中,供配电系统是否可靠和安全,将直接关系人身生命安全,因此,任何事故都会将导致难以估计的后果,因此,供配电系统尤其是常用低压电器供配的安全性是及其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张冰,许立国.浅析供配电设计中电力监控系统的作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7).
[2] 程晓荣.宽带电力线通信信道特性及网管技术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06.
[3] 吴正平.超高层建筑配电系统设计介绍[J].建筑电气,2011,(09).
[4] 徐晓丽.建筑护结构热分析及人工冷源智能控制系统研究[D].天津大学,2007.
今年县结合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出台了严格的工作措施,全县陆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活动,全方位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把工程施工作业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降到最低,一是开展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设计方案安全可靠性论证制度和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深基坑的沉降、位移和周边建筑物等进行监测。确保深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强化日常检查,二是开展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对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对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登记注册管理,三是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再用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测工作,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全面禁止使用和强制淘汰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构建科学规范、高效严谨的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置的推广使用,四是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规范高处悬挂作业备案登记、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大对假冒劣质产品的查处力度,新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有效;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建筑工程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施工安全。
从近几年我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研究结果看,施工现场发生事故主要是由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车辆伤害,火灾,中毒和窒息以及爆炸等方面因素引起的。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发生频率。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因其施工工序繁多,且作业交叉,现场流动性强,如果仅仅依靠管理人员来维护现场安全是远远不够的,应该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始培养,然后再从施工现场的布置以及零件的摆放问题上着手,一点一滴为安全防护做好准备。以下是几点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他们平时没有经过正规的安全防护培训,因此在施工中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并且违规操作。在日常所见的施工工地上,我们可以看见有些工地的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好安全帽,在高空作业中也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系好安全带,在操作中也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规定来进行,一味地依照自身经验和感觉来进行施工操作。他们这种缺乏安全意识的做法是对他们自身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们家人的不负责任,往往很多家庭的悲剧由此发生。
2.项目部没有做好安全防护
项目部没有专门拨款给施工人员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在安全预防、保险、警示等方面做得不够全面。同时还有机械装置的配备上也不够安全。施工组织为了节省经费,并没给施工人员购买足够数量的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面罩等保护工具设备,甚至有些工具还是循环利用;另外一些大型常用的机械设备没有定期维修养护,出现故障也没有及时处理,诸多方面的疏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3.施工现场存在隐患
施工现场对于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摆放问题没有提前安排好,导致施工现场秩序混乱,从而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其次,作业现场中临边洞口没有做好防护,预留孔洞、电梯井洞、楼梯口都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通道口没有搭建防护棚。另外,地下室照明光线不足,施工重地没有标志安全指示牌等等细小方面的隐患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的措施
1.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太多,可能在不经意间就发生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施工人员对于自身保护的意识,具备能够自保的能力。施工单位应该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防护讲座,对施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严格按照施工规定来进行操作,并且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工具,避免因为人为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这一项工作政府应该配合施工单位强制执行,定时进行检查测试,对于不合格者要实施重罚。
2.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养护
近几年,建筑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机械和设备出现故障而导致施工人员坠落或者被砸伤的情况,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定期对大型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在施工运作前要仔细检查机械的零件是否有所松动,建筑设备类似脚手架是否扎稳扎牢,一旦在这项工作上出现疏忽就会出现很大的安全隐患。2008年10月10日,张家店某工地由于起重机的悬臂断裂而导致相邻幼儿园的5名幼儿死亡,其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原因就是未按规定对起重机进行日常维护,缺失对关键部件的检查。希望通过加强对安全技术的管理,能够避免这些惨剧的发生。
3.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护
首先,施工单位应该利用围墙或者立网将施工场地与外界隔绝,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避免周围的居民以及行人受到干扰。其次,再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三分离,做到生活和工作两不误。施工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雨水通道、线路架设、起重机位置选择,以及大型机械回旋半径的规划等都要做好安全预防,同时在预留孔洞、电梯口、楼梯口和通道口要采取人防措施和安全隔离。另外,30m以上的外脚手架和安全挑架要设置全封闭的立网或者防坠落的平网。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设备也要齐全,同时还要设置标准的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在意外发生时能够让施工人员紧急撤离。
4.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与我们施工作业息息相关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的摆放问题是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的一大挑战,所以要安排机械设备所处的位置,同时还要考虑机械设备回旋半径的安全防护,避免出现机械撞击施工人员的情况。而施工材料的堆放问题也要进行周密的规划,放置在较为安全的地方,如果堆放不合理可能会发生坍塌事故,严重者还会危害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现场管理混乱,狭小的作业空间都会导致人与机械设备的触碰,从而出现安全事故。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工分块地进行管理,高度整治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到人与机械、施工环境的和谐相处,确保生产安全。
三、结束语
【关键词】安全管理 不足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各种精、尖、钻建筑拔地而起。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先后出台,极大地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筑工地的事故发生率、人员受伤率都有了明显下降。但是,依然有些工地不按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投入安全资金、不按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据国家安监总局调度统计: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造成75572人死亡。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伤害事故经常发生呢,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来避免这些事故发生呢?
二、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缺陷和应对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资金投入不足、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培训教育力度不够、未按要求为一线工人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等,都是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的主要缺陷。另外,安全管理力度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也间接导致现场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加大现场安全管理难度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但许多施工工地并未按照此要求进行配备,或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使得安全管理过程不能顾及到所有安全隐患,对这些安全隐患也不可能做到时时控制,这样安全管理工作往往是说得多,而做得少,甚至有些要求仅仅停留在会议上,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极易引起事故的发生。还有些施工工地存在大量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做本职工作的同时,兼顾安全工作,但当安全与他们本职工作发生矛盾时,他们往往忽视安全工作,甚至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针对安全管理人中配备不足的现象,首先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他们是否常驻工地进行安全管理,其次施工单位要按规定配备安全员,不要认为增加安全员会加大成本,而认识到安全投入是最大的成本节约,同时质监站、安监局等政府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于安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予以行政处理。
2、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致使现场安全防护和其他安全投入不够
财政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提安全费用。但在资金投入过程中,有些工地并未能按比例进行投入,致使本应用于安全方面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主要表现为没有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防护用品配备不足、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消除等。
因此,建筑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除了把安全费用单独支付外,还应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把这笔钱投入到施工现场中,并审查安全费用是否切实可靠地使用,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挪作他用或克扣行为,不仅及时没收克扣的款项,还要进行追加处罚。同时政府行政部门也要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通过各级监督加强管控,使安全费用得到有效利用。
3、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为现场安全隐患埋下祸根
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从没有经过系统的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对现场的安全隐患一无所知,不能辨别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甚至有些人未经过三级教育就匆匆上岗,无法完全达到安全施工要求。如有些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部分人员不戴安全帽,当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行为进行教育时,他们不以为然,反而拿自己施工几十年未出事故做借口继续违章。
因此,建筑工地要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通过安全宣传,提高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源消除安全隐患。要让施工人员清楚安全工作不仅仅是管理人员的事情,而是真真切切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是真正保护自己生命、财产的一项工作。
4、安全培训教育力度不够,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能提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许多建筑工地均建立了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但我们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现这些制度多流于形式,不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有些工地的安全培训教育仅停留在纸上,并未教育到班组和作业人中手中,只是为了应付上级安全检查,并没有真正起到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的目的。
那么,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应真正履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职责,对进场施工及转岗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并在日常安全巡查、检查中对工人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再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人员和行为可予以处罚。
5、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不能切实保护一线工人
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都是工人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最后一道安全保护,如果安全防护用品不合格,就起不到这层保护作用。例如,安全帽不合格,高处坠落物体时会打破安全帽伤害到工人头部,安全带不合格断裂就会导致人员坠落。
因此,建筑工地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品时,不能有投机行为,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标准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由多人进行验收,由专人进行保管,作业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用品失效或损坏时,要及时进行更换。
三、结束语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人,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一线工人,任何一个人忽视安全工作,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施工生产全过程,是做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前提。参与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一线施工人员,要组织一个严密的安全组织机构,有效投入安全费用,层层监督、层层落实,一定能有效预防控制现场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工地人员、设备安全。
安全管理工作是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全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新峰,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之我见,建筑安全,2015年01期.
《北京晨报》供稿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日前,教育部提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严肃追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还要求,全国中小学幼儿园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地质隐患必要时可临时停课;开学或放假前要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等。
建设单位未交安全费不发开工证
《京华时报》供稿
今后因工地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有望大大减少。昨天,建设部下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该规定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合同须约定安全防护费总额和预付比例,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设部下发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未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的,将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南方6省区受灾人口近2150万经济损失约174亿元
据民政部公布的消息,截至6月27日16时统计,南方6省(区)共有2147.4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164人,失踪68人,紧急转移安置187.3万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7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