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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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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办法

督查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市区年度城建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为市区年度城建项目提供服务、保障等建设环境的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分两类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对市区年度城建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具体考核:

1工程进度(35分)。完成年度工程进度要求和计划投资目标得满分,没有达到年度工程进度要求的分别按比例扣分。项目建设工期以计划工期为考核依据。由于客观原因及不可抗拒因素调整建设工期,需报经市政府确认并以此为考核依据。

2工程质量(35分)。项目工程质量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质量鉴定结果为考核依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得20分,否则相应扣分;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市级优良以上标准得15分,达不到以上标准的相应扣分。

3工程管理(20分)。项目班子落实、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施工管理与项目资金管理措施扎实得满分,否则相应扣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情况,凡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含参与投资)

的,由市财政部门出具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其他项目依据审查机构的决算审查意见。

4安全文明生产(10分)。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由相关的管理部门出具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意见书。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并实现安全生产的得10分。否则相应扣分。凡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参评资格。

在百分制考核基础上,实行加分制,项目实施主体以实际完成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5000万元加1分;投融资平台以实际完成筹资额10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000万元加1分。

(二)对为市区年度城建项目提供服务、保障等建设环境的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具体考核:

1服务质量(40分)。按时优质完成项目立项、规划、征地等各类审批手续的得满分。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延误的,有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因服务质量不高,造成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的相应扣分。

2相关保障(30分)。妥善协调、处理工程建设前期及施工中的矛盾,按时优质完成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管线施工及迁移等任务,为城建项目营造良好的施工建设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的得满分,否则相应扣分。

3协同配合(30分)。服从、服务大局,坚持分工负责,注重协调配合,主动服务于城建项目,积极化解建设过程中问题和矛盾的得满分,否则相应扣分。

三、表彰项目

(一)立功单位5个。表彰承担市区年度城市建设任务和为市区城建项目提供服务、保障有突出贡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二)先进集体15个。表彰承担市区年度城市建设任务和为市区城建项目提供服务、保障的先进单位。

(三)建设功臣10名。表彰在市区城市建设中成绩突出的、亭湖、市开发区、城南指挥部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先进个人30名。表彰在市区城市建设中成绩显著的、亭湖、市开发区、城南指挥部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督查和考核管理

(一)建立项目责任制。按照市区年度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分解,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二)实行督查管理制度。市政府成立市重点城建项目办公室,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城建工程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具体监督监理、设计、招投标、施工参与各方的规范运作,监督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廉政情况。对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效能监察。

督查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一、督查考核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考核牵头机构:

组长:农业线负责人

副组长:各线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主任、财政所副所长、纪委副书记、村建办主任、农业办主任

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农业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原则

各村委年度考核总分为1000分,分为财税线(注册联商)100分;企业线50分,其中安全生产30分,环保工作20分;农业生产线300分,其中大农业150分,新村规划100分,麻绿笋生产工作50分;党政后勤线120分;政法安全社会事业线430分,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50分,计划生育150分,民政40分,文化广电30分,劳动保障20分,农医所20分,新农保20分。

三、考核内容及得分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入目标管理内容的各项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分别由各线线长牵头制定,中心工作由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村委出席镇主办(主持)业务培训及会议,每缺席1人/次扣所在村委年终总分3分,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所在村委年终总分1分。

四、考核办法

1、目标管理的考核实行平时与年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2、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实行“一票否决”,两项只要有一项否决,取消村委评先评优资格,且否决项的得分不能高于该项分的50%。

3、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科级表彰的村委,分别追加村委年终总分500分、200分、20分、5分、1分,追加分就高不就低,同一项不重复计分、计奖。

4、村委年终取得总分800分(含800分)以上为达标村委,800分以下为不达标村委,连续两年低于800分(不含800分)的村委,终止该村委书记、主任职务,当年考核部分低于600分(不含600分)终止该村委书记主任职务。年度考核为不达标村委,取消该年度奖金、福利,只拿基本工资。

五、村委干部工资计发

督查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决策部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具体牵头实施项目负总责,具体负责制定各项工程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督查县区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管理、养护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持续发挥惠民功效。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筹资方案和实施办法,安排、拨付、管理民生工程资金,承担全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为各成员单位搞好协调服务,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监察、审计部门负责进行民生工程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统计部门负责开展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宣传部门负责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先进事迹等宣传工作。

二、完善市直单位民生工程联络员制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牵头实施的每项民生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由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实施两项以上民生工程的单位确定一名牵头负责人。联络员承担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定期汇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横向协调推进机制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协调制度,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推进实施民生工程。

(一)政策宣传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深入推进民生宣传“八进入”活动。市民生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性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推动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使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民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分类指导制度。市民生办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健全资金筹措、管理、拨付、使用制度,督促县区资金配套到位、拨付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下移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要加强对县区的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县区、项目之间推进不平衡问题,确保协调推进。

(三)工程类项目调度制度。各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及早下达建设计划,及早开工项目建设,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推行工程类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政府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县级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十制”管理。完善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四)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公示制度。各发放或补助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推广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五个一”试点,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搞准,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要环节,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政策落实,严格审批和公示程序,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防止虚报冒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使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地享受到惠民政策。

督查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统揽,按照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基础设施全面跟进、富民产业聚集发展、公共服务均等享受、社会管理民主便捷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开发,全面加快“乡村整合”步伐,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完成志丹县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8个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总体规划、建设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二)完成保娃沟门等8个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年度建设任务(详见附表),形成新型农村社区雏形,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化积累经验。

(三)坚持农工商并举的理念和“兴果、强牧、扩菜、精粮”的思路,狠抓社区产业园区建设,夯实社区居民产业基础,保障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建立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基础设施管护等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

(五)制定出台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考核办法,将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单项考核、单项奖惩。

三、时限要求

2011年6月底前,完成全县社区布点规划、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社区产业规划编制任务;8月底前,制定出台《志丹县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考核办法》;10月底前,完成社区民宅改造和公共设施配套年度建设任务,实现水、电、路、信、气、房和优美环境“七到农家”目标;11月底前,完成社区建设年度验收、考核、评比工作,迎接市级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志丹县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办公室,其中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新农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尽快成立相应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扎实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

(二)密切工作配合。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协作,通力配合,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县新农办负责做好社区建设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审核把关和工作考核,县老区办负责移民搬迁相关工作,各乡镇和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本职,主动服从和服务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确保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督查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每个村按上年度本村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向乡镇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每个乡镇向县缴纳粮食生产任务保证金5000元,在递交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一并缴纳。

二、管理办法

1.对乡镇。按照年度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县对乡镇考核细则中的规定,对各乡镇的粮食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乡镇,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乡镇,返回全额保证金;对70-85分的乡镇,按测算比例扣除保证金。对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乡镇,扣除40%保证金。另外,对年内受到县里督查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和受到省市通报批评1次以上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对返回乡镇的保证金用作奖励乡镇粮食生产有功人员。

2.对村级。对村级的管理,以乡镇为主,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加强监管。在具体的操作上,做到三点。一是严明考核细则。各乡镇要参照县对乡镇的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对村级的考核细则。对双季稻扩面、非农用地与常年抛荒综合整治、种粮大户扶植、种粮补贴据实发放、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粮食生产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量化记分。其中,双季稻扩面的分值要占到50分以上。各乡镇对村的考核细则在3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备案。二是强化督查管理。严格实行乡镇干部包村负责制,切实加强对村级粮食生产的领导、督办与服务。各乡镇要成立3-5人的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小组,建立村级粮食生产管理台帐,年内开展4次以上生产情况督查,在年终再进行全面综合考评。每次督查与考评结果均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再会同相关部门抽查,对督查与考评结果不实的,责令乡镇及时改正。三是规范奖惩措施。以乡镇为单位,兑现奖惩。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村,扣除全额保证金;对85分以上的村视为合格村,如数返回保证金;对70-85分的村按测算比例扣减保证金。所扣减的保证金直接冲减村干部的工资,在分摊上,村支书和村主任各承担不少于30%(支书、主任为同一人的,承担不少于40%)。同时,对先进村进行奖励,具体的奖励名额与金额由各乡镇自行确定。对全县双季稻生产重点示范片内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在90%以下的村,扣除40%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