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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
引 言
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据,城市规划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建设与管理水平,而且关系到城市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做好城市规划,从而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的依据。然而目前我国在城市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与人员加强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从而有效促进城市的长远发展。
一、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现状
1、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各级管理部门对城市的规划建设的管理力度有待提高。目前,各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员鱼龙混杂,在有些城市中甚至出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者身兼数职,这样如何能够将城市规划建设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又如何保证城市规划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城市规划的随意性
城市的规划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广义上讲,城市规划的概念极其的广泛,包括: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社区街道的布置,城市绿化景观的位置、面积,市政基础设施。但是,现阶段在我国的城市建设中城市规划常常由于种种原因被改变,随意性很强。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地方领导的更换可能使得原来领导的规划方案流产。其次,某些地方政府为当地的发展寻求财力支持选择出让土地,土地的出让势必会对城市的原本规划造成影响。第三,城市规划管理者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者,这些人利用职务之便暗中诱导城市规划进行调整,从而为自己谋求私利。上诉问题的存在使得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的规划工作随意性极强。
3、规划缺乏前瞻性
拥挤的交通如今已成为困扰城市居民的主要问题之一,究其原因固然和中国快速发展的汽车制造业息息相关,但缺乏超前意识的城市规划建设亦难辞其咎。由于城市的建设缺乏前瞻性,使得中国很多城市的道路数量和道路宽度已不能满足需求。在中国的大部分城市中你都有机会看到不宽的街道上充斥着数量庞大的汽车这样一幅画面。行路难没有出现在陡峭巍峨的山路上却常见于大城市中人口密集的老城区中。如此拥挤的交通环境将会给城市居民的出行造成不便,降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大量的拆迁现象也都是由于城市的规划缺乏前瞻性导致。
4、缺乏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每一座城市发展到现在都是时间的沉淀和历史的积累的结果。因此,每座城市都有其相应的文化底蕴和这种文化下所孕育出的大量名胜古迹。但是,目前的很多城市在建设中竟然忽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使得大量历史遗迹遭到毁灭性破坏,让人感到惋惜。
5、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城市的生态环境的好坏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是衡量城市规划建设是否人性化的标准。现阶段,国内很多城市的规划建设虽然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但是也给这些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小的冲击。国内针对这种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早已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比如说: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但是企业对此不够重视,相关的责任部门对此监督也不到位使得这些法律变成一纸空文,落实不到实处。
二、完善我国城市规划与城市建筑管理的对策
1、健全和完善规划法规体系
当前,要切实做好城市规划与管理,就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将城市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中。要确保法律手段的有效发挥,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就应该依照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完善的规划法规体系,使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城市规划方案的有效实施。在法律手段应用过程中,应注重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建设。
2、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
要确保城市规划管理的合理与科学,就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严格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从而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避免、随意干预的情况发生。为此,管理部门应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采取各种手段确保程序的严格执行,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同时,还应该加强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保证城市规划与管理的有序进行。
3、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的监督
城市发展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要保证城市规划的长远发展,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此,应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实现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监督,强化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同时,还应该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实际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4、重视城市生态环境规划
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规划建筑中的重要内容,要做好科学规划,就应该以城市建设规划的基本要求为基础,以城市的自然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依据,以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为目的来进行。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特色与优势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行为,加大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力度,从而形成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合力。此外,还应该充分利用教育、法制、宣传等手段,向民众普及环保知识,使人们正确认识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并能够投身于改善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的行列中去。
5、加强城市建设的区域协调
由于目前我国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协调性比较差,这就造成我国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发展较快,而落后偏远地区城市发展较差,这影响了我国城市的整体发展。因此,我国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根据不同区域城市的发展状况,制定不同的城市发展规划,从而有效协调不同区域的城市发展水平,进而提高我国城市的总体发展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大力改善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也变得迫在眉睫。当前,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管理法制、管理体制、监督与管理方式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遵循有关的城市规划原则,处理好城市规划管理与法律法规、监督体制各方面的关系,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决策,从而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国庆.浅析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J].黑龙江科学,2014,03(08):57-58.
[2]尉雪.浅谈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25(06):34-35.
关键词:生态性城市;建设规划;绿化;简析
1 生态性城市建设概述
生态城市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来的,这一崭新的城市概念和发展模式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全球的广泛关注和响应。标志着人类社会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开始。“生态城市”概念以反对环境污染、追求优美的自然环境为起点,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其概念与内涵也在不断扩展。生态文明城市不仅涉及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如空气、水体、土地、绿化、森林、动植物、能源和其他矿产资源等,也涉及城市的人工环境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文化系统。它是一个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系统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社会-经济-文化-自然"的复合系统。从城市经济系统来看,既要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更要保证经济增长的质量,即要有合理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产布局,使城市的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协调发展。生态城市要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这不仅指足够的粮食和良好的营养,也包括住房、供水、卫生、能源消费等在内的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城市规模要同城市地域空间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供给条件相适应。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摒弃了人类自我中心思想,按照尊重自然、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要求赋予文化以生态建设的含义。一切文化活动包括指导我们进行生态环境创造的一切思想、方法、组织、规划等意识和行为都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生态文明城市具有和谐性,不仅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回归自然、贴近自然,自然融于城市,更重要的是在人与人关系上。现在人类活动促进了经济增长,却没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同步发展,生态城市是营造满足人类自身进化需求的环境,充满人情味,文化气息浓郁,拥有强有力的互帮互助的群体,富有生机与活力,生态文明城市不是一个用自然绿色点缀而僵死的人居环境,而是关心人、陶冶人的"爱的器官",文化是生态城市最重要的功能,文化个性和文化魅力是生态城市的灵魂。
2 生态性城市建设中的规划与绿化简析
2.1生态性城市规划简析
城市生态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生命支持系统的活力,包括区域生态基础设施(光、热、水、气候、土壤、生物等)的承载力、生态服务功能的强弱、物质代谢链的闭合与滞竭程度,以及景观生态的时、空、量等的整合性。 生态性城市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资源利用。在城市的市区需开发各种节水技术节约用水;雨、污水分流,建设储蓄雨水的设施,路面采用不含锌的材料,下水道口采取隔油措施等。并通过湿地等进行自然净化。郊区中需保护农田灌溉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禽畜牧场污染,在饮用水源地退耕还林;集中居民用地以更有效地建设、利用水处理设施。(2)能源规划。城市建设中需节约能源,建筑物充分利用阳光,开发密封性能好的材料,使用节能电器等;开发永续能源和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制气。能源利用的最终方式是电和氢,气使污染达到最小。(3)合理的交通规划和发展。发展电车和氢气车,使用电力或清洁燃料;市中心和居民区限制燃油汽车通行;保留特种车辆的紧急通道。通过集中城市化、提高货运费用、发展耐用物品来减少交通需求;提高交通用地的利用效率;发展船运和铁路运输等。(4)绿地系统。打破城郊界限,扩大城市生态系统的范围,努力增加绿化量,提高城市绿地率、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调控好公共绿地均匀度,充分考虑绿地系统规划对城市生态环境和绿地游憩的影响;通过合理布局绿地以减少汽车尾气、烟尘等环境污染;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为生物栖境和迁移通道预留空间。(5)人居环境。城市的表现形式是社区的格局、形态,人作为复合生态系统的主体,其日常活动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好坏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生态城市规划中强调社区建设,创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6)生态建筑。开发各种节水、节能生态建筑技术,建筑设计中开发利用太阳能,采用自然通风,使用无污染材料,增加居住环境的健康性和舒适性;减少建筑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广泛利用屋顶、墙面、广场等立体植被,增加城市氧气产生量;区内广场、道路采用生态化的“绿色道路”,如用带孔隙的地砖铺地,孔隙内种植绿草,增加地面透水性,降低地表径流。强调历史文化的延续,突出多样性的人文景观。(7)生态产业规划。生态产业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具有高效的经济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网络型、进化型产业。它通过2个或2 个以上的生产体系之间的系统耦合,使物质、能量能多级利用、高效产出,资源、环境能系统开发、持续利用。生态产业注重改变生产工艺,合理选择生产模式。循环生产模式能使生产过程中向环境排放的物质减少到最低程度,实现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
2.2 生态性城市绿化简析
生态性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科学化主要标志,在绿化规划和建设中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依法建立绿化经济体系。 由于城市绿化经济的三重性,要保证其健康发展,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的新阶段,增加“依法治绿”的迫切性,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园林经济体系。如文物法、规划法、绿化条例、风景管理条例、第三产业政策等,以及地方园林保护条例、绿化条例、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以确保园林绿化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2)城市绿化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城市绿化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旅游资源,对社会资本充满了吸引力。在城市园林工程建设上政府可建立园林建设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开放银行信贷政策,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措施,加速城市园林景区的开发建设。政府财政可与银行联手建立城市园林建设的绿色通道和园林建设单位的信用档案,加强对园林专项资金投放使用的监管和宏观调控。政府的财政性投入可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而游乐项目及部分景区建设可引入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或利用外资进行投资建设。(3)绿化经济建设的特色化。城市园林建设要走特色化道路,有特色才会有生命力;有特色,才能确保城市园林的长效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园林必须积极投入竞争之列,各园林单位要做大做强,应对城市园林的新发展与新挑战。
结语: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居住和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化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城市建设中需要注重生态性城市规划和绿化,保证人们能够安居乐业。
参考文献
[1] 胡连海. 浅谈城市园林绿化经济管理趋势[J]. 当代生态农业, 2009
[2] 王茁. 风景园林与城市经济[J]. 中国西部科技, 2010
关键词:城市电网;城市建设;环境;规划
城市电网规划是城市建设规划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电网的规划建设必须跟城市的发展在同一起跑线或略加超前。为避免城市电网规划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在城市电网的规划方面,需要做到如下两点:一要借鉴和汲取其他经济比较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精心组织在岗工作人员培训,二要结合我国不同城市的实际状况,创造性地开展我国的城市电网规划。这就需要工作人员采取先进的技术才能在城市规划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城市电网规划工作具有长远性和科学性。
一、现阶段我国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状况
1.城市建设中带来的电力专项规划工作无法满足现阶段城市电网建设的需求
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电网规划往往会同时,这是现在我国城市的常规做法,这些规划中涉及到城市形态、用地、结构等相关内容原则性的规划安排。相对于城市建设规划,电网的规划专业性更强。从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电力专项规划无法全部包含城市电网规划的内容,由此造成的规划预测与实际工作相差较大,这些都会给城市电网规划和建设产生障碍,导致今后电网的改造没有指导性。
2.用电需求增长,而城市电网规划建设用地却逐渐变少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用电需求不断增加。我国部分城市电力负荷年增长的速度甚至超过了20%。以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国家在产业结构方面进行调整,向着集约型经济的道路发展,我国城市的电力需求增长也决不会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用电的需求已经成为我国电力负荷速度增长的重要组成因素。以上种种可以得知,在未来的20年内,我国用电需求将依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国家土地资源,近几年,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强化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为了长远性的利用土地资源,在进行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必须先对城市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因此,如果在城市建设之前没有做好城市电网规划工作,等城市的规划建设初具规模,然后再对城市电网建设进行规划,那将会举步维艰,非常困难,而且效果不显着。所以在城市化之前必须先做好城市电网规划工作。
3.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环境
城市建设规划与城市电网建设没有有效结合,导致城市电网建设工作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非常突出。首先,在城市电网建设中,架空线路频繁穿越于市区高空,尤其屡现居民楼前架空线,如此有碍居民生活,更具潜在的高压电力风险。其次,电网时刻在运行,而运行时必然带有电力电磁辐射,即使比其他那些高频辐射危害小,但它毕竟时刻都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再次,变电站工作运行过程会产生比较大的噪音,有些变电站建设在居民楼小区附近,不但产生辐射,噪音也对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最后,城市上空架空线、居民楼周围高压线路和电力设备的存在,给居民带来生活中的畏惧感。因此,城市电网建设与城市环境息息相关,在城市电网规划建设中必须考虑到其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二、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的融合
1.将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进行才是根本
不论城市电网规划,还是城市建设规划,都需要站在一个全新的高度,从全局出发,从长远利益出发,这就需要将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进行。因此在对城市建设规划方案进行审核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的审核电力部门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而规划递交的城市电网规划方案,二者的同时审核和,从法律角度而言,是进一步保护城市电网规划方案,保证这一方案的切实可行和实施,进一步促进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同步和和谐,唯有如此才能更好的协调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促进二者之间的融合,在城市有限的资源和空间中,创造更加便利完善的基础设施,促进城市市容市貌的美化。
2.在城市电网规划实施中,尽可能的争取地方
政府的支持
城市电网得到有效规划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会碰到一些具体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因此就需要尽可能的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保证城市电网建设的有效实施。在具体的城市电网建设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召开会议讨论,签署双方都承诺的有效协议等形式解决具体的问题。良好的电力保障给一个城市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保障城市电力的安全也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责任,地方政府应该从全局出发,以对全体人民负责的态度,高瞻远瞩,针对城市电网规划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相关指导工作,与电力企业携手共进,共同解决具体规划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此外,城市供电企业也需要和城市地方政府部门,开展积极的政企战略合作,及时沟通,保证城市电力的有效畅通,为广大人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进一步为实现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3.转变观念,统筹兼顾,使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相融合
在城市的建设规划中,城市电网规划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果城市电网规划跟不上节奏,脱节或者滞后,都会极大的影响整个城市建设的实际效果。如果一个城市的建设规划已经规划完成,而城市的电网规划却没同步,这就需要及时的加强城市建设规划有关部门和供电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城市电网规划的顺利开展。此外,城市电网在规划的过程中,还需要与其他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沟通,共同协调好电网规划建设中的一些具体的施工问题,如电缆通道的建设、电缆的铺设方位等。因此不同的行业之间就需要对具体的操作项目进行一个明确的备案,确保不同的市政设施项目之间相互合作进行,尽可能减少相关的挖掘工作给环境带来的损伤,保护城市环境,节约资源。
4.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城市电网规划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城市电网规划对城市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我们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将城市电网规划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因此在进行城市建设规划的同时,就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电网规划。以前我国一些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市电网规划由于没有做到及时的沟通协调,导致城市一些协调现象出现。一些高压线路随处可见,一些环城高速公路紧挨居民楼,火车轨道从城市的繁华地带穿越而过,这些不协调现象不仅给城市带来极大的噪声污染、空气污染,而且高压线的电磁辐射也会对城市环境带来很大的不良影响,一定程度上还威胁到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因此在城市电网的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环境问题,变电站的规划布局尽可能靠近公路或者铁路,还可以采用建设室内变电站,电网布局也尽可能考虑使用电缆线路。
【关键词】城市建设 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规划
一、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无疑是存在矛盾的。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可以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城市建设需要的是建筑空间的拓展,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的则是现存建筑空间和建筑形式的保留。两者是对立的两级,水火难以相容,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又必须找到和谐相容的方法。政府可以根据根据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以及文物保护法规的规定,出台相应的城市规划,合理协调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实际运行中,既重城市建设,也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给两者以合理的运行空间。关键是出台的城市规划要有具体的史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甚至要在总体城市规划中,建立保护专章或建立独立的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否则的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就成为一句空话,城市规划的内容重点就落到了城市建设上。如青岛市近年来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建设速度发展很快,但城市中的关历史文化遗产也同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这与青岛市具体而详细的城市规划有关。1994年青岛被认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01年关近代建筑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市政府及时出台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青岛关近代建筑保护规划》等城市规划和关保护条例,这些规划,协调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使城市在快速发展建设的同时,关也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二、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
让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社会前进的进程中处于静止的状态并不能起到最佳的保护作用。城市中历史文化遗产需要维护、修缮,只有这样它才能更长久的留存下去。历史上,西安城墙、太原晋祠都是进行了常态化的维护、修缮,才成为今天的样子。通过保护性的开发,让历史文化遗产发挥一定的实用价值,可以获取维护、修缮资金,在发挥使用价值的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会不断地受到人们的重视,这样也会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在今天,“城市文化遗产作为城市特色的重要内容,在城市特色塑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城市愿意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以此作为打造城市特色的筹码”。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已经成为提升综合形象、增加历史文化意蕴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对历史文化遗产实现保护性开发的途径就是把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有效地纳入城市规划中。如《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小西门、天心阁、潮宗街、开福寺规划为“历史风貌保护区”,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保护区内以保护古建筑为主体,适度引入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与岳麓山形成呼应,整合开发成“山、水、洲、城”特色突出的古城风貌特别保护区。在青岛,因为有完善、合理的规划,关的旅游功能越来越突出,而在关一带进行建设则有着严格的限制,就连街具建设都纳入关的整体建设保护规划当中。
三、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城市规划说的通俗点就是帮助城市算未来的账,算的好这笔账就会多一些、早一些地变现,而算的不好,变现的数目就会少一些、变现的时间就会迟一些,甚至还会赔本倒贴。合理、可行的城市规划总是把历史文化遗产做为宝贵的资源,注重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并举。好的城市规划是通过历史文化遗产提炼城市的人文历史精神,推进城市的文化建设,创造宜居、宜投资的内环境,进而还能释放出城市的旅游价值、创造绿色无污染的经济收益。
通过良好的城市规划完全可以实现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和谐统一。在这方面斯德哥尔摩是做得非常成功的城市,它既是一座现代化程度极高的城市,也是历史文化非常浓厚的城市。它的基本做法是:一些新开工建设尽量走上郊区,打造卫星城,历史文化遗产一般不动。斯德哥尔摩也开发历史文化遗产,但原则是保留传统建筑外墙、拆除内部设施重建,既发挥了实用价值,又保留下了历史风貌。如今,斯德哥尔摩既有发达的现代工业体系,又因其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城市以文化论输赢,城市规划决定着城市的价值。在这里,我们也确实需要重新评估政府的职责,政府应“着重从综合决策与实际运行两个方面构建有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问题很多,城市规划虽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有了良好的城市规划就给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一个合理、有序、正确地进行的依据。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实际作用的发挥,必须以完善的立法保障、严格有效的执法为基础。通过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有效配合,城市规划可以发挥最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
中图分类号:S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2-0033-01
1、引 言
在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的倡导下,世界上许多城市都开展了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研究。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态环境建设的探索。1999年海南率先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2001年吉林和黑龙江又获得批准建设生态省,陕西、福建、山东、四川也先后提出建设生态省。许多城市如上海市、长沙市、宜春市、扬州市、威海市、深圳市等都先后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
2、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去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决策和管理方法,挖掘市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建设一类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产业。
3、生态城市的规划主要内容
生态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1984年,联合国在其“人与生物圈”(MBA)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5项原则:(1)生态保护战略;(2)生态基础设施;(3)居民的生活标准;(4)文化历史的保护;(5)将自然融入城市。概括地说,生态城市规划要引进天人合一的系统观,道法天然的自然观,巧夺天工的经济观和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实现城市建设的系统化、自然化和人性化。同时,在规划和实施建设中要充分利用自然生态基础。
3.1 城市生命支持系统
城市生态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生命支持系统的活力。包括区域生态基础设施(光、热、水、气候、土壤、生物等)的承载力、生态服务功能的强弱、物质代谢链的闭合与滞竭程度,以及景观生态的时、空、量等的整合性。
3.1.1 水资源利用
加大科研力度开发各种节水技术、节水设备;雨、污水分流,建设储蓄雨水的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下水道口采取隔油措施等;保护农田灌溉水;控制农业水源污染,禽畜牧场污染,在饮用水源地退耕还林。
3.1.2 资源开发与利用系统
提高资源合理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及再生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在城市区域内建立高效和谐的物流、能源供应网,实现物流的“闭路再循环”,重新确定“废物”的价值,减少污染产生。实行低水平的能源消耗,优化能源结构与效用。
3.1.3 交通系统
发展清洁能源为燃料的绿色交通系统;车辆发出的噪声被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减少车辆在市中心及居住区通过;保留特种车辆的紧急通道;提高交通用地的利用效率;发展船运和铁路运输等。
3.1.4 绿地系统
重点建设大型生态绿地、环城绿地、大型交通绿地以及居住区绿地上,强调城市绿地的连通性、城郊绿地的结合性、景观与生态的共融性;在生态绿地的建设上维护和建立城市绿色廊道,保护野生生物栖息环境;保护乡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3.2 人居环境
城市的表现形式是社区的格局、形态,人作为复合生态系统的主体,其日常活动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好坏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生态城市规划中强调社区建设,创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3.2.1 生态建筑
开发各种节水、节能生态建筑技术,建筑设计中开发利用太阳能,采用自然通风,使用无污染材料,增加居住环境的健康性和舒适性;减少建筑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广泛利用屋顶、墙面、广场等立体植被,增加城市氧气产生量;区内广场、道路采用生态化的“绿色道路”,如用带孔隙的地砖铺地,孔隙内种植绿草,增加地面透水性,降低地表径流。
3.2.2 生态景观
强调历史文化的延续,突出多样性的人文景观。充分发掘利用当地的自然、文化潜力(生物的和非生物的因素),以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建设健康和多样化的人类生活环境。
3.3 生态产业
生态产业规划通过生态产业将区域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和社会经济规划融为一体,促进城乡结合、工农结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结合,为企业提供具体产品和工艺的生态评价、生态设计、生态工程与生态管理的方法。
4、生态城市的建设
4.1 转变思想。提高环保和生态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发展推行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失衡战略,从而使城市在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于片面追求发展所带来的代价,如环境恶化、资源枯竭、人口膨胀等。生态问题大大削弱了我国城市发展的动力,甚至威胁到城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4.2 加快理论研究,制定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现在可持续发展到处都在讲。但是,如果没有能够指导可持续发展实践的经济理论和具体的评价指标,又如何知道决策和实践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呢?因此,必须针对我国国情建立一套适用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指标体系。
4.3 建立生态城市环境保护新机制
环境质量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和条件。环境保护是城市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平衡维持的重要而直接的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
4.4 重视城市间、区域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