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精神疾病预防知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范文第1篇

中图分类号:R473.6/R6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5)10-0031-02

Preventive value of the nursing intervention on the complication of the tube insertion in the patients with minimally invasive percutaneous nephroscopic in the treatment of renal calculi

CHU Weilin

(Hubei Province Zhongshan Hospital, Wuhan Hubei 430033,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preventive value of the nursing intervention on the complication related to the tube insertion after the minimally invasive percutaneous nephrolithotomy (MPCNL) in the treatment of renal calculi. Methods: One hundred and sixteen cases with MPCNL in the treatment of renal calculi were selected from Oct. 2010 to Oct. 2013 and divided into an observation group and a control group with 58 cases each. The control group was given with drainage tube routine nursing and the observation group with the preventive nursing intervention on the complication about the tube insertion. Results: The proportion of the postoperative hospitalization (7~10 d) was obviously higher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than in the control one, however the proportion (13~15 d) was significantly lower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than in the control one. The incidence of the complication about the tube insertion was 1.72%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and 10.34% in the control one (P

KEY WORDS renal calculi; nursing intervention; MPCNL; complication of the tube insertion

微创经皮肾镜钬激光碎石术后多放置引流管,引流管是人为建立的体内外通道,如护理不当,外界细菌可进入体内[1],而采取有效的护理,可以降低并发症的发生。我院对经皮肾镜钬激光碎石术患者进行引流管相关并发症护理,效果满意。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收集2010年10月-2013年10月我院收治的经皮肾镜钬激光碎石术患者116例,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8例。观察组男性26例,女性32例,年龄29~65岁,平均(45.27±2.57)岁,左肾结石16例,右肾结石14例,双侧结石19例,输尿管上段结石9例。对照组男性25例,女性33例,年龄27~65岁,平均(45.86±2.47)岁,左肾结石15例,右肾结石16例,双侧结石17例,输尿管上段结石10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方法

对照组术后给予引流管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引流管预见性护理干预:①肾造瘘管的护理。肾造瘘管的作用是观察手术区的出血情况和压迫止血,也是二期取石通道[2]。因此要妥善固定,防止脱出、受压和扭曲,保持引流通畅。搬动患者时注意动作轻柔,防止挤压肾脏造成出血;同时要加强引流管的保护,患者搬动时要有专人维护,防止引流管牵拉甚至拔出。患者返回病房后,注意妥善固定引流管,保证通畅。注意将引流袋保持在低位水平,以免造成引流不畅。观察并记录引流液的色、质、量。定时挤压引流管,以保持引流管通畅。如果造瘘管发生堵塞,可用生理盐水冲洗引流管,冲洗时动作要轻柔,以免损伤肾脏,引起出血。一旦发生出血,应夹闭肾造瘘管止血[3]。术后3 d复查腹部平片,如无残余结石,可拔管。②导尿管护理。术后常规留置导尿管,护理人员应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留置导尿管的意义、注意事项等,以免患者对留置的导尿管不适应出现烦躁等不良情绪,影响术后恢复。若患者出现不适症状,应给予镇静药物。注意保持导尿管通畅,定时护理尿道口,防止泌尿系感染。术后1~3 d可拔除导尿管。③双J管护理。双J管是手术中放置在肾脏、输尿管、膀胱的一根内引流管,患者在改变或下床活动后有时会引起出血,一旦发生血尿,应给予止血药并卧床。由于该引流管一般在术后1个月拔除[4],所以患者出院时应告知其注意事项、护理方法和拔管时间,患者要定时排尿,不要剧烈运动,防止双J管移位或滑脱[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

结果

观察组术后住院7~10 d者的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住院13~15 d的比例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观察组中,发生引流管并发症1例,发生率为1.72%,为气囊漏气引起脱管。对照组中,发生引流管并发症6例,发生率为10.34%,其中出血1例,感染2例,气囊漏气、患者改变、管道固定不牢引起脱管各1例。对照组并发症发生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93,P

讨论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服务网络。加强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以及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人员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执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根据人力资源和工作任务,划定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完善考核制度,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健康危害因素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施。

三、工作任务

在全县实施国家统一确定的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要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到年全县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20%。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基础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按照卫生部《健康教育规范》要求,采取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公众健康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

(三)预防接种

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对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成份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

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进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90%以上。

(五)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管理率达到70%以上;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访视率达到90%以上;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1-3岁每年至少2次。开展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指导。

(六)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到年底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七)老年人保健

开展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40%以上。

(八)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健康管理试点,力争高血压和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30%。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试点,力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成员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有关人员组成。

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项目的实施。

(二)成立项目技术专家指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以及其他医疗卫生单的相关专家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为县级项目技术指导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培训与考核,并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并承担辖区信息管理工作。

五、项目管理

(一)县卫生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行政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组织县级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绩效考核等。

(二)县卫生根据全县卫生规划,确定实施项目的定点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覆盖不到的区域可的由县卫生局指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县发改、卫生、财政、编制等部门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提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建议,明确并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县卫生局会同发改、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保证经费开支,明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并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二)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加快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三)加强宣传,督查落实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宣传健康知识,动态报道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和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民生工程,每年都要组织督查和考核评估,逐步使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强化管理,考核绩效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方案,以重点人群和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及主要传染病、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县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管的通知》(桂卫办〔〕22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和群众受益。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分配等方面的作用,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坚持中西医并重,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考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七、经费保障

(一)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9号),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年和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

(二)县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明确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南财社〔〕13号)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精神卫生法草案精神疾病权益保护立法

我国于1985年由卫生部组织起草精神卫生法,2009年6月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历经25年,至今仍未出台。精神健康是人们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卫生工作是社会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公民的精神健康。我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在各方职责分担方面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这是导致草案不能出台的原因之一。因此,立法首先要明确规定政府应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提供资金等物资保障,推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其次要明确规定政府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发展、财政、人事、公安、司法、教育、科技等职能部门在精神卫生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统筹解决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就业、收养和福利待遇等问题;第三要明确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残疾人联合会等群众团体、学校、精神疾病患者所在单位、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在精神疾病的监测、预防、治疗、康复、精神健康宣传教育、咨询等方面的责任;第四要明确规定家庭对患精神疾病的成员在监护、扶养、治疗、康复等方面的责任。

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问题

综观我国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障,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及其他有关法规中都有所体现,涉及的权利主要有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知情同意权、通信、受探视权、隐私权等。但是,这些权利在一些法律条文及草案中规定得比较笼统、粗糙,存在权利保护种类不够、对未成年及女精神疾病患者这些特殊人群缺乏针对性的保护、权利欠细化、对医生的强制治疗权缺乏必要监控等问题。@精神疾病患者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法律支持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为了更全面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精神卫生立法中必须明确精神疾病患者和精神障碍者的以下合法权益: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精神疾病患者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和遗弃,不得对精神疾病患者加以非法捆绑、拘禁,更不能采取殴打、侮辱、限制饮食等虐待措施。

疾病治疗权。当精神疾病患者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知力,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有伤害自身的危险且不能实现自愿接受治疗时,其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使该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强制其住院治疗或出院。

知情同意权。除强制住院治疗外,精神疾病患者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治疗,有权了解相关疾病情况和诊断结论、治疗方法等,也有权了解参与教学、科研、新药、新治疗方法试用的目的、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签署同意书。

隐私权。精神疾病患者的个人隐私一般包括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案、预后判断、个人史、家族史、书信、日记、肖像或视听资料等。精神卫生工作者有义务遵守专业行为准则,对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加以保密。无论是为精神疾病患者诊断和治疗的精神科医师还是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的心理咨询师,均应当为精神疾病患者保守秘密。未经精神疾病患者或其监护人的同意,不得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播放与精神疾病患者有关的视听资料。

学习、劳动就业和福利待遇权。精神疾病患者在接受教育、就业等方面不应受到歧视,有关单位不得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对精神疾病患者予以开除、辞退、取消学籍,或者拒绝其入学、应试、雇佣或给予其他不公平待遇;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病愈后,所在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或者恢复学籍。精神疾病患者不因其所患有的精神疾病而失去享有福利待遇的权利。

女精神疾病患者的性不可侵犯权。女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缺乏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两性关系的社会意义及后果缺乏认识,很容易导致被罪犯侵犯。因此,女精神疾病患者的性不可侵犯权更需要法律的保护,在立法时要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对侵害人予以从重处罚,切实维护女精神病患者的权益。

精神疾病患者强制医疗及费用承担问题

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医疗问题。目前,我国对有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由公安机关送往精神病院强制住院治疗。但是,对无犯罪或者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他们不愿意住院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其采取强制住院,尚无法律规定。正因为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严格程序,就导致了一方面,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将正常人送往精神病院,侵犯正常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的监护人出于经济条件等原因,不愿将精神病患者送医治疗,导致精神病患者杀人、伤人事件累累发生。如何平衡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医疗与人身自由,是草案未明确的内容之一。

精神疾病患者强制医疗问题,涉及患者、亲属、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权益,要全面兼顾,避免任何一方权益受到侵害。笔者认为,在精神卫生立法中应规定,强制医疗医学建议,必须经具备法定资格并且有一定经验的精神科执业医师经过规定程序评价作出,或者借鉴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先进做法,设立由法官、律师、病人的人、权威精神卫生专家组成的精神卫生法庭共同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总之,精神卫生立法中必须制定出强制住院治疗的条件、程序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很好地完善我国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也能保护非自愿住院患者的权益。

精神疾病治疗费用承担问题。据统计,目前精神疾病的医疗费用在我国所有疾病医疗费用总负担中排名第一,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4。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病情特殊,加之受医疗技术和医疗水平所限,80%需终身康复治疗,每年至少需要数万元的治疗费用。由于治疗费用高昂,加之大多患者没有经济来源,大多数家庭已一贫如洗,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笔者认为,就目前我国国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实际情况,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救助精神疾病患者的费用支付体系,以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对需要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由地方政府从医疗救助资金和社会筹集基金中解决医药费,由个人承担生活费。要通过立法,使政府、社会、家庭真正承担起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职能。

精神疾病患者社会支持缺失问题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范文第4篇

在社会各界努力倡导精神卫生的今天,我们走在繁华的都市里,在尽情地享受五彩斑斓的物质生活的时候,是否忽略了物质生活背后的精神世界?我们的精神卫生吗?

飘扬的绿丝带――中国精神卫生标识,将是我们精神卫生永远的方向。

大学生,精神卫生的一个剖面

“我是一个大三的男生,一个很不自信的男生。一个苦恼残留在我心里二十几年了,希望在咨询师和专家的指导下走出阴影。我从小就很害羞,一两岁时,我见到陌生人就大哭,然后羞涩地向妈妈的怀抱里躲去。上了学以后,同学们在学校都玩得欢天喜地,而我却不敢走到同学之中,我见到陌生一点儿的人就脸红,特别是见到女孩子后,我的脸更是红得厉害。初中、高中、大学时,我仍然腼腆、胆怯。我不敢与陌生人、较优秀的学生和女孩交往。上课不敢发言,路上不敢和别人打招呼,甚至有时候一见到女孩就害怕。为此,我错过了很多表现自己的机会:我的笛子吹得好,而不敢上台表演,即使表演了也是红着脸面向观众。学校、班上竞选时我心有余而力不足。遇见自己心仪的女孩子而不敢追求,看见了不是红着脸打个招呼就是避而远之……”

这是一个大三男生的倾诉,在这样的阴影下,他怎么会成长为一个于人、于社会、于国家都有用的人才?

今年10月10日是第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的主题是:“变化世界中的精神卫生:文化和多元性的冲击。”今年,我国“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提倡心理咨询 促进精神健康”。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历来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大学生自杀事件,往往引起社会舆论喧哗,而高校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一直在为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默默地努力着。

2007年5月23日某报报道:“近几年,自杀的大学生逐渐增多,媒体报道的资料显示,2002年,大学生自杀案是27起,2004年是68起,2005年是116起,2006年是130起。大学生自杀事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各高校积极探索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与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努力构建科学、多元、立体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服务体系。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清华大学构建了“三支队伍紧密结合,三个层次开展工作”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即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学生工作队伍、学生干部队伍等三支队伍紧密结合,从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面向部分学生的心理咨询和面向个别学生的危机预防与干预三个层面开展工作。这也是目前大多数高校普遍采用的做法。

精神卫生,才是真的卫生

精神疾病的发生与生存压力的不断增加有密切的联系。我们的社会给公众提供了太多的攫取物质的方式,但是却较少提供科学对待生活的智慧,精神卫生呵护的社会性缺失,对社会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若干年前,虽然我们的收入不高,但是我们对于生活的要求也不那么高,因此生活的压力不大;现在,我们的收入虽然提高了,但是我们对于生活的要求也提高了,生活压力增大了。不可否认的是,相当的人对生活的理解更物质化了,也更片面化了。对生活的追求陷入了迷茫的态势,把生活变成了“争取生活”,把简单生活变成了复杂生活,于是,生活负担产生了,压力开始加重。

我们总是喜欢和习惯于发问社会,而很少从自我的角度来反省,很少检讨我们的金钱观、物质观、精神观、消费观、生活观等观念是否变得有些世俗和市侩,是否变得有些势利和急功近利,是否变得浮躁有余而淡泊不足,是否变得对公德和伦理有些漠然……可以说,正是因为我们太忙而忽视了对生活实质精神的理性思考,导致我们患上了焦虑等精神疾病。

当我们为了房子更大而拼命工作的时候,是否想到了这样其实不值得;当我们为了车子更豪华漂亮而选择漂泊的时候,是否想到了这并不是真正的生活;当我们为了更多的票子而透支生命的时候,我们是否想到了“年轻用生命换票子,老了用票子换生命”这样的哲理忠告;当父母们为了子女生活得更好而拼老命的时候,是否想到了天下的父母其实本该追求自己的快乐生活的……因此,更多情况下仅仅是人为的因素让我们自己套上了生活压力的枷锁。

生活的真谛其实原本就是简单生活,大山里的农民虽然没有很多的钱,但是他们因为欲望少完全可以生活得自得其乐,在他们看来,生活简单而恬淡就足够了;城里的一些人尽管有很多的钱,但是仍然感觉生活负担重,就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太贪婪。生活就像碗里盛着的汤,也可以是白开水,也可以是珍珠翡翠白玉汤。想喝珍珠翡翠白玉汤的人多了,感觉生活负担重的人自然就多了。

人说“酒色财气四堵墙,许多傻子里面藏。若能跳出墙圈外,不是神仙寿也长。”为了卸掉我们的生活负担,就让我们简单生活,对物质的追求少一点,对精神的追求多一点,多给自己找乐子,少给自己找茬子,“责任感”不要泛滥,伪责任感只能羁绊自己的幸福生活。

精神卫生才是卫生的最高境界。

心的和谐,让生活充满阳光

2000年,我国开始大规模开展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在随后的几年中,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据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的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十分关心群众的心理健康。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精神卫生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精神卫生服务规模逐步扩大,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06年底,我国共有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124个,精神科病床14.6万张,精神科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共计1.9万名,精神卫生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但资源的分布还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同时,多数地区还存在着基层精神卫生防治网络缺乏、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不高,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没有得到全面开展等问题。2005年,部分地区调查显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为30%~4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只有15%~30%。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大力推动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行动。2001年,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2002年,颁布了精神卫生工作2002~2010年规划;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保障落实;2006年,国务院建立了由19个部委和单位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精神卫生工作的多部门协调和合作。今年5月,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明确了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研究讨论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纲要》,各部门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2007年3月14日,卫生部《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5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30件部门规章列入立法计划。5件法律为《精神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法》、《中医药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初级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已经提上日程。

10月5日,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2007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并提出活动的具体方案。

10月9日,卫生部组织有关部门在社区、医院、学校、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围绕“飘扬的绿丝带――中国精神卫生标识” 的设计活动,组织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心理健康知识大讲堂、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展览和现场咨询,展出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展板或挂图,举行科普讲座或家属座谈会,放映录像片,发放《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手册和《托起一样的天空》农民工心理健康科普读本及其他宣传资料。提出的口号是:“携手:绿色丝带映阳光,携手追求心健康;伸手:社区人人伸双手,和谐温暖处处有;握手:医患握手共同行,坚持科学胜疾病;牵手:大手小手手牵手,快乐成长无忧愁;拉手:城乡拉手心沟通,共享阳光和天空。”

精神卫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

做快乐坚强的人――迎接挑战

促进心理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加州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研究人员研究发现,快乐的人勇于挑战自己,这有助于培养坚强的个性。

其实,把快乐和坚强联系在一起,从心理学上是很容易找到解释的。首先,积极心态有助于解决困难,因为快乐的人面对困难时显得更从容。由于他们具备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豁达的态度,就决定了他们更愿意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外界的人和事,并且遇到任何事情都能从积极、正面的角度去看待,所以总能在困难中看到希望。而那些消极的人,总是看到事情不好的一面,结果越看越觉得失望,自身蕴含的应对挫折的能力也就逐渐丧失了。从中可以看出,快乐不仅仅是一种情感体验,它还能从积极的角度引导人们坚强地面对困境。

其次,快乐的人信心更强。多数情况下,他们总是善于发现自己或别人的优点和长处。相比之下,缺点在他们眼中经常显得微不足道。于是,当遭遇不幸时,快乐的人更容易看到自身的闪光点,同时也信任自己的朋友、同事、亲人,相信他们肯定会竭尽全力帮助自己。对自己的信心和对别人的信任,会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力量更加强大,足以应对各种困难。

精神疾病预防知识范文第5篇

一、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继续贯彻落实《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规范化考核评估机制。

2.进一步加快疾控中心建设进度,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今年底全部完成建设项目。

3.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控机构基本信息系统的管理,做好信息分析、评估工作。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县级以上疾病控制管理、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管理等疾控人员的培训。继续举办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为各市培养现场流行病学骨干。

5.加强*年度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促进我省疾病防控综合能力的提高。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6.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和实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0年)》。成立省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争取到*年底,对全省50%的县级以上主管领导干部培训一次。落实“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争取年底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5%。完善监测检测体系,继续加强高危人群筛查,4月底前完成公安系统监管场所艾滋病筛查工作。加强示范区督导,总结推广综合防治工作经验,加大力度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安全套使用和针具市场营销等干预措施,*年美沙酮治疗门诊数量扩大到10个以上。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做好免费抗病毒药品的管理,加强艾滋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7.继续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做好非典、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流感疫情监测,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各项工作。完善与农业等部门传染病防治信息的通报、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管理,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8.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大归口管治力度,加强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和追踪工作,加强乡镇中心卫生院查痰点的建设和查痰质量控制工作,逐步开展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免费治疗工作,开展耐药结核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8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90%以上。

9.加大狂犬病预防控制力度,遏制狂犬病疫情上升势头。加强重点地区督导和疾控专业人员犬伤后伤口处理知识培训,编制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加强对农村地区宣传,普及防治知识。

10.加强鼠防机构建设,完善鼠疫防治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抓好原鼠疫疫源地的灭蚤工作,降低鼠疫宿主动物和媒介的密度和数量,加强南方九省鼠疫联防工作。

继续抓好霍乱、流脑和登革热疫情的监测和疫情处理工作,防制疫情暴发和流行。

三、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11.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快进度,*年底前全省完成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规范门诊建设。加强冷链设备的更新、补充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开展专项督导。抓好儿童卡介苗、脊灰糖丸、麻疹苗、百白破苗、乙肝苗和乙脑苗等“六苗”基础免疫,保持“六苗”接种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乙肝监测系统,加大乙肝防治宣传力度,开展*年以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乙肝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在重点地区开展消灭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或查漏补种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有效控制麻疹。开展人群免疫水平、疫苗效价、免疫效果和AFP监测。继续加强流脑疫情监测等预防控制工作。

四、抓好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12.制定落实《*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10年)》配套文件,加强重点地区肝吸虫病防治工作,加快肝吸虫病防治进程。开展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项督导,推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13.做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颁布后的宣贯工作,加强疫区流动人口血吸虫病监测,继续开展原流行区交叉查螺工作,做好粤沪闽桂浙五省区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巩固消灭血吸虫病防治成果。

14.以实施全球基金疟疾控制项目的实施为契机,推动全省疟疾防治工作开展;做好疟疾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和正规治疗工作;加强基层镜检站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报病意识和防治能力。抓好全省消除丝虫病总结评估和世界卫生组织消灭丝虫病认证准备工作。

五、稳步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

15.加强监测和重点市县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继续推进全省基本消除麻风病进程,做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加强性病监测,推行性病规范化门诊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