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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防双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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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防双重机制

安全预防双重机制范文第1篇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情况。

中外合作产业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指导思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处,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力量,集中调度,统筹推进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23家规模以上企业、15家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明确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责任。

(二)“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情况。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继续完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细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分工,明确包靠领导、包靠处室、具体包靠人,对辖区内每个企业、每个项目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为强化“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中外合作产业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园区项目包靠制度相结合,建立严格的安全工作追责机制,由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管处牵头,各子网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园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专项检查行动。

(三)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宣传情况。

组织辖区企业召开4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分析园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聘请市级安全专家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1次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中外合作产业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媒体宣传,向区级媒体积极投稿并发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四篇。积极组织辖区内潍柴重机、华创机器人等企业参加滨海区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通过邮件、微信、座谈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四)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18年上半年,按照区管委会和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五严”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要求,我中心通过购买安全服务方式,出动检查人员386人次,聘请安全专家124人次,检查企业58家。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10家,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企业13家,涉及天然气安全的企业9家。2018年上半年度共查出安全隐患389项,下达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55份。

(五)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中外合作产业园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运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滨海区“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滨海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督促其他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上半年辖区内鑫通塑业、渤海水产开发中心等企业已完成标准化评审工作,长富物流、利能机械、华世本全等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已进入评审工作,针对标准化建设仍未达标企业,制定帮扶措施,列出达标时间表。积极跟进相关企业,推动辖区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标运行。

制定标准化提档升级培植计划,培植潍柴重机等三级标准化企业升级二级,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相应标准化评审申请工作。及时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提档升级培植计划表》

(六)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情况。

督促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红旗机电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全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的标杆引领作用,帮助和指导潍柴重机、北海热力、华创机器人、云强零部件等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的企业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在中外合作产业园树立一批标杆,引领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同时,鼓励一般企业发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排查安全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分级,逐一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滨海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中外合作产业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聘请安全专家对海王五化、裕源二化、中燃百江等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天然气锅炉、氯气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现场排查,通过下发隐患检查记录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中外合作产业园上半年集中精力,深化危险化学品包括涉油企业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八)全面开展租赁厂房和闲置厂房安全排查治理。

中外合作产业园领导高度重视,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废旧厂房、出租厂房、闲置厂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证照不全、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统筹了解辖区内闲置厂房数量、分布、经营等情况,建立台账。开展排查行动以来中外合作产业园清除外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项目3个,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手续5家,确保园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

根据中外合作产业园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提升年”要求,加强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并运行,树立园区标准化建设典型企业,发挥提档升级企业榜样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全面推开。

(二)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培育潍柴重机、红旗机电“双重预防体系”达标对标活动示范点,组织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到现场观摩学习,根据省安监局《山东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标准(试行)》要求,督促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企业完成创建并达标运行。

安全预防双重机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围拔管期;乌拉地尔;心血管反应;临床观察

[中图分类号] R614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4-4721(2011)06(a)-084-01

全麻围拔管期容易出现血压高、心率加快反应[1-2],尤其容易对重症患者及冠心病患者造成氧供需失衡状态,从而造成心脑血管意外的发生。血压升高易使手术创面出血渗血的危险性增加[3-4]。因此全身麻醉围拔管期应重视如何预防或减轻气管插管的心血管反应。本研究旨在观察乌拉地尔对全麻患者围拔管期心血管反应的预防作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9年选择30例胸腹部择期手术的患者,男性12例,女性18例,年龄22~63岁。肺癌根治术5例,食管癌3例,胃癌8例,直肠癌11例,宫颈癌3例。随机分两组,A组:静脉注射乌拉地尔,B组:静脉注射0.9%氯化钠溶液,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体重、术前病情、手术方式及用药无明显差异。30例患者均采用全麻,均用咪达唑仑0.05 mg/kg,芬太尼2 μg/kg,依托咪酯0.3 mg/kg,罗库溴铵0.6 mg/kg静脉注射快速诱导后气管插管,连接麻醉机行控制呼吸,通过间断静注芬太尼、罗库溴铵,吸入七氟醚维持麻醉适宜深度,术毕缝皮后停用麻药。

1.2 拔管指征

患者自主呼吸恢复,潮气量400 ml以上,吞咽反射恢复,抬头试验时间5 s以上,唤之睁眼,吸空气血氧饱和度在96%以上。当患者符合拔管指征时,A组静注乌拉地尔0.04 mg/kg,B组静注等量0.9%氯化钠溶液。用药3 min后吸痰,5 min后拔除气管导管,记录用药前、吸痰时、拔管时、拔管后5 min的SBP、HR。

1.3 统计学分析

所有数据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x±s),采用SPSS软件进行方差分析,组间比较用t检验处理。

2 结果

A组患者围拔管期SBP较为平稳,而HR明显加快,与B组同期相比A组患者在用药后各期SBP均有下降,HR变化不大。B组患者在围拔管期SBP、HR均较明显增高,以拔管时最为明显。见表1。

3 讨论

全麻后围拔管期主要不良反应就是可引起血压增高,心率增快,可能与疼痛、吸痰、拔管时刺激气道等因素有关。对它的防治不能通过采用加深麻醉或应用麻醉性药物,以免引起苏醒延迟和增加呼吸管理困难而导致不能拔管。

乌拉地尔是具有中枢作用和外周作用双重机制的抗高血压药。其降压机制是在外周主要阻断突触后α1受体,使血管扩张,同时交感神经末梢α2受体也有中度阻滞作用,阻断儿茶酚胺的收缩血管作用,在中枢激活5-羟色胺IA受体,抑制延髓心血管中枢的交感反馈调节而起降压作用[5-6],对心率影响小[7-8]。乌拉地尔降压较为缓和,通过调节血管运动中枢活性,增加交感张力的反馈作用,不致造成血压过低而保持在合适的降压水平上。在患者符合拔管指征时给予适量的乌拉地尔能有效的降低血压从而降低心血管意外发生的概率,大大地提高围拔管期患者生命体征的安全性。

因此,气管拔管前静脉注射乌拉地尔能有效的减轻围拔管期的心血管反应,且使用安全、方便、可靠,起到预防作用,降低心血管意外发生的概率,是冠心病、高血压患者较理想的预防用药。

[参考文献]

[1]马颖.乌拉地尔用于预防全麻拔管期血压升高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09,6(11):64.

[2]高宇.乌拉地尔注射液治疗顽固性心力衰竭30例[J].中国医药导报,2008,5(10):156.

[3]刘力生,龚兰生,孔华宇.临床高血压医学[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146.

[4]傅润乔,于亚洲.乌拉地尔预防气管插管时心血管反应的观察[J].中华麻醉学杂志,1996,16(4):156-157.

[5]樊文福.老年病人全麻术后围拔管期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07,4(17):107-108.

[6]周兴.全麻拔管期应用乌拉地尔复合芬太尼临床观察[J].中国现代医生,2009,47(27):188-189.

[7]杨家军,綦宝玉,杜惠霞.艾司洛尔预防全麻气管拔管期心血管反应的临床观察[J].中国现代医生,2009,47(2):126-127.

[8]华文良,朱涛,陆曙.BiPAP呼吸机联合乌拉地尔治疗急性左心衰的疗效观察[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28):40-41.

安全预防双重机制范文第3篇

从儿童心理来说,太小就让孩子锻炼入水,只会增加他对水的惧怕,更易导致他成人后对水的心理障碍。

据统计,目前美国有500万至1000万名幼儿及学龄前孩子已接受过某种形式的水上课程训练,但据课程的组织者称,这些游泳课程只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早日开始与水打交道而已,并不教授特别的技能。

“食育”需重视

上海市妇联提供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学龄前孩子中“未老先衰”现象日趋明显,儿童糖尿病患病率为2.3%,血脂异常率为2.2%,高血压患病率竟高达7%。许多“头脑高度发达”的孩子却手无缚鸡之力,甚至体弱多病、经常到医院看病。5年间,上海儿童超重和肥胖率上升迅速。

据悉,在韩国和日本,“食育”作为全民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已作为一门基本课程在中小学中广泛开展。为此,有关人士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像重视安全、法制教育一样,重视对孩子的饮食行为教育,把“食育”课程作为儿童素质教育的必要内容之一,纳入学校的年度教学计划中。家长也要对孩子的饮食合理性多多给予关注,并不是让孩子吃越多越好。

儿童止咳新福音

上海强生制药儿童产品又有了新成员艾舒!它是一款适合儿童的祛痰止咳药,具有双重机制――既有排痰之功,又有止咳之效,轻松使宝宝呼吸畅快。艾舒独特的香蕉口味,让宝宝“乖乖”服药,是妈妈可信赖的好帮手。

宝贝健康食品当红榜

孩子爱吃的东西有很多,哪些才是适合他们的健康食品呢?国外专家给出了特别的参考意见,一起来看看吧!

1 芒果

香甜、的芒果,孩子们很喜欢,它能提供很多营养成分,如:维生素C、维生素B6等,是合成红细胞所必需的。明黄色的果肉里还蕴含大量的胡萝卜素,可以保护视力和心脏。

2 黑巧克力

虽然大多数的孩子都偏好牛奶巧克力,但口感较苦、味道也较浓烈的黑巧克力却对孩子的健康更为有益。它所拥有的黄酮素(Flavonoid)能保护心脏,还能抗癌。适量食用黑巧克力,对孩子的健康有益。

3 南瓜籽

去壳的南瓜籽可以供给孩子优质脂肪酸、能够增强免疫力的锌以及有益造血的铁。

在超市和健康食物专卖店里都能够买到南瓜籽。

4 花椰菜

花椰菜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A和C、植物纤维以及叶酸(Folate),还能提供人体所需的铁和钙。

白花菜、绿花菜,营养都不错,事先焯一下谁再炒,配上沙拉酱、咖喱或番茄酱,花椰菜的味道孩子还是很喜欢的。

5 荞麦

如果想要增加孩子的植物纤维摄入量,您可以在食谱中加入荞麦。

荞麦带有一种特殊的浓郁香味,可以用作薄饼、华夫饼的原料。荞麦还富含蛋白质、钙和铁,能帮助孩子强健身体呢?

6 蓝莓

蓝莓的粗纤维对孩子十分有益,可以帮助他们远离便秘、腹泻,保护泌尿系统不受细菌感染;再者,蓝莓可以抗氧化、增强记忆力、保护视力,对大人的健康也有帮助哦。

7 酸奶

安全预防双重机制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个必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漏单位,巡查排查到边到沿、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治理措施到事到位,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职责分工

1、行业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建筑施工、村民建房、电力、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涉尘、水利、林业等各领域,分别制定检查计划,确保大检查行动有效开展。

2、企事业职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自查自改、风险预控等工作台账,要强化员工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全体员工扎实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动,把大检查活动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安全标准。要认真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有效证照,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是否定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等。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二)1、各有关部门、专业工作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具体检查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领域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2、企业认真自查自纠。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

(二)打击整治、执法监察阶段

1、集中治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行业内检查活动,按照工作要求全部深入到各单位,组织对所属领域内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指导督促各单位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指出各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整改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

1、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逐一复查。

2、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检查分工及检查内容

各专业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镇重点危险路段(农村道路)的检查督导,监管道路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应对暴风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农用车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物流等;落实沿主干道学校路通安全工作。

2、消防监管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综合监管,重点检查加油站、企业、商场、物流仓储、敬老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及文化活动场所、网吧等九小场所。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制订落实情况以及消防设备、应急设备配备和年检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内、外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是否畅通,设备设施用电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规定组织消防演练,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3、建筑工程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镇房屋建筑、城镇基建工程、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落实情况,检查施工手续是否完善、工程现场是否有安全隐患等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手续擅自开工以及肢解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或挂靠承包等行为查处情况;检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基坑、管沟开挖支护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管线的损坏和扰动情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4、矿产资源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监管无证非法采砂采石采土、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治理,监管河砂开采、出让运输等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石场等进行检查,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5、校园安全工作小组。重点检查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教学设备设施安全、防滑冰溺水、冬季取暖、校园危险物品收缴管理等安全教育及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特别是对校车做到全面、系统登记,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档案,确保车型车况等安全达标;检查学校食品经营主体的资格,对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的主体限期整改。督促经营者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销售管理等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进行落实。6、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监管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设施、防冻、防泄漏、防爆炸和防中毒事故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管物流仓储、加油站及配送罐车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的安全管理、“打非”方案的落实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烟花爆竹销售店是否实行专人专柜销售,存量是否超标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检查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和安全运行等情况。涉氨企业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运行等情况。

7、特种设备及油气长输管线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监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以及石油天然气等。重点监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等情况,严查非法制造、无资质安装、擅自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液氨制冷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各类气体充装单位资质、设备安全性能及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出现无证充装、在用气瓶超期未检等问题。

8、工业企业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监管全镇所有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用电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以及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涉氨涉爆、粉尘作业、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检查安全措施方案制订、岗位风险辨识、安全作业规程制订和执行、安全防护设备配备运行等情况;特别是严查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违规动煤气、动火,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专用起重设备进行高温熔化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等违规行为。

安全预防双重机制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创建纲要(—2020年)》,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全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低下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对煤矿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滥采乱挖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对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四超”(超员、超载、超速、超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对水路运输重点打击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无名称无标识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消防要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和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多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相关部门配合。

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尾矿库、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水库、桥梁、电网、铁路等重大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地质灾害区、矿山采空区等重大隐患部位,要实施重点治理,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隐患现场查处和治理责任,严格落实隐患追究制度,强化重大隐患领导包案、分级督办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五落实”。

由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消防支队、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坚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强力推进瓦斯区域治理。2012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2015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矿瓦斯区域综合防治示范工程。推进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2015年年底前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技术基础的矿山,分别在地下采空区非胶充填、露天矿坑回填和胶结充填采矿等方面进行区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2015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教育局、总工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4.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2015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总工会配合。

15.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2015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试生产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

19.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对现有不符合产业安全规划、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监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改造或在2012年年底前实施转产、搬迁、关闭。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0.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2015年年底前煤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省级以上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牵头落实,市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2012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2015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2012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煤炭局、银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5.煤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全面强化煤矿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管监察,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0.8以内,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稳定到0.5以内。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产煤县(市、区)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7.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31.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2.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2015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33.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2015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由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分别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4.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委员会、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队、气象局配合。

35.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2012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规划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37.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形成市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市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吸收矿山、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人才,为高危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和国家、省的四级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2015年年底前建成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质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创建保障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乡(镇、办事处)不低于10万元,市级创建保障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由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银监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