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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生产经营加工食品是广大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也是近年来上海市人民代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重点问题。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在《条例》中增加了关于“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治理”相关条款。采取“疏堵结合、分类施策、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的方式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备案纳管等方式做好“放管服”等各项工作,既满
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又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 加强商业规划和配套建设
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区域商业规划,加强住宅区、商务区、工业区等的餐饮服务配套建设,引导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改善经营条件,提高管理水平。
2. 实施分类管理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备案。
3. 实施联合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备案信息通报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房屋管理、消防安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管。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未办理临时备案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区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 万元的,并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 倍以上10 倍以下罚款。
4. 明确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退出机制”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环境保护、房屋管理、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章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将信息告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注销临时备案。
加强网络食品经营新业态的管理
总结《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的情况,落实上海市人大代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意见建议,并回应社会各方关切,《条例》对网络食品经营做出了以下规范:
1. 建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制度
(1)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管理部门批准后30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2)在外省市注册登记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自在上海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将其在上海市实际运营机构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管理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备案手续。
2. 细化网络食品经营者许可和信息公示制度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按规定在自建交易网站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完整、真实、清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 日内更新。
3. 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第三方平台的实名登记入网审查违法行为报告三项管理责任,在此基础上,《条例》增设了制定准入标准、开展抽样检验、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公示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等四项要求。
4. 强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事后监管责任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5. 增加网络食品配送管理的卫生规范要求
从事网络交易食品配送的网络食品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物流配送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贮存、运输食品以及餐具、饮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的要求,并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从事网络订餐配送的,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和方式,也是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十多年来形成的重要经验。
1. 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调整
《条例》明确,上海市卫生计生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要求,负责组织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2. 增加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责
上海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国家和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同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报国务院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并实施。
3. 强化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应用
为巩固我处除四害达标成果,有效控制和预防虫媒传染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处除四害复查迎检工作安排,就进一步做好夏秋季除四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夏秋季除四害工作,是预防虫媒传染病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村、各单位要结合目前全市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全国灭鼠、灭蝇、灭蟑和控蚊先进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强化措施,把搞好夏秋季除四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治理环境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害防病活动,确保夏秋季除四害工作全面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狠抓环境治理,彻底清除蚊、蝇、鼠、蟑孳生地
环境脏、乱、差是蚊蝇孳生的根源。各村、各单位要把环境整治作为夏秋季除四害工作重点,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开展卫生集中整治日活动(每个星期五下午),全面抓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污物、污水和不必要的积水,从源头上预防蚊蝇鼠蟑孳生,切实控制四害密度。各村要加大对村(居)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户厕改造力度,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彻底消除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同时,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配齐四害防制设施,如纱窗(门)、灭蝇灯(笼)、防鼠网、挡鼠板、灭鼠毒饵屋等等。
三、健全消杀制度,深入开展夏秋季蚊蝇等四害消杀活动
随着夏季的来临,气温逐渐升高,苍蝇、蚊子等病媒生物也进入了活动繁殖的高峰期。为有效控制和降低蚊蝇等四害密度,切断病媒生物传播疾病途径,各村、各单位要在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和完善病媒生物消杀制度。按照蚊蝇消杀规律和消杀频次,每年5—10月份为集中消杀时间,消杀频次为每月1-2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除害灭病为己任,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全国爱卫会颁布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标准》为依据,以改造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为重点,以科学防治为手段,全面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把四害密度指标始终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
二、工作目标
(一)灭鼠工作:通过开展春、秋两季的群众性灭鼠活动,使鼠密度降低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大力开展综合防治,消灭鼠类孳生环境,进一步完善防、灭鼠设施。
(二)灭蟑螂工作:继续加大灭蟑螂工作的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要突出重点,对特殊行业加强监督检查,对灭蟑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按有关法规强制性开展综合防治达标,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居委会灭蟑螂达标率为95%以上。
(三)灭蝇工作:大力推动我区环境改造及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大对蝇类孳生场所的治理力度,消除蝇类孳生环境,强化综合性防治手段,始终把我区主要蝇种的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开展灭蝇活动达标率为95%以上。
(四)灭蚊工作:加强对蚊虫孳生场所的综合治理,对大、中、小型水体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积极开展综合防治,消除蚊虫孳生场所,消杀越冬成蚊,进一步降低蚊虫密度,始终把蚊虫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开展灭蚊活动达标率为95%以上。
三、防治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m2标准房间布入20cm×20cm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2、不同类型外环境随机检查累计XX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
(四)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
四、时间和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新的目标规划和今年创卫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各项除四害专项活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扎实实的把除四害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2—5月份、7—11月份,重点抓好巩固灭鼠成果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冬两季的群众性大规模灭鼠活动。
2、4—8月份,做好灭蟑螂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好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进一步降低蟑螂密度,防止侵害面扩大。
3、5—10月份,做好灭蚊工作,对蚊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抓好大中小型水体及各类存水容器的综合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4、3—10月份,结合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夏季卫生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搞好环境治理,消除蝇类孳生地,做好垃圾、粪便的处理,对重点孳生场所采取长远治本措施、全面进行防治。
五、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更新观念。今年是我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把除四害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宣传、动员、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除四害活动中来,健全领导网络,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除四害活动在我区深入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今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部署,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依法治理、加强监督,确保全年除四害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治本清源、综合防治。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必须抓住治理环境这个重点,消除四害孳生条件,把环境综合治理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始终,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科学的根据四害的生态特点进行综合防治,探索新路子、新方法,科学、合理、有效地提高防治效率。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继续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目标,发动群众、专群结合、综合治理,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消除四害孳生地,清理和整治白色污染,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治理脏乱差状况,提高卫生、环境质量和净化、美化水平,提高全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通过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全区各行各业卫生得到较为彻底的治理,真正达到卫生标准,并保持其长效运行,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人们的消费和经济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爱国卫生月活动在省、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爱卫会组织协调、检查评比,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结合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三、活动重点
今年的活动重点要在巩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向农村转移,集中整理居民生活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特别要将省政府纳入重点建设的小城镇和铁路、公路沿线列为工作重点,清除垃圾、消除四害、美化环境。
(一)清洁环境卫生
1、动员全区各行各业社会力量,组织全民积极行动起来,彻底清除各重点部位的越冬垃圾、残土和积雪,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粪便清掏和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消除楼道内垃圾污物、杂物和堆放物以及张贴物、痰
,清洗门窗和楼梯扶手。
2、整顿市(镇、村)容市(镇、村)貌。自己;整理各类市(镇、村),加强街路、广场、公厕的卫生清扫和保洁,搞好公厕、民厕的维修、清掏、清运,强化门前三包管理,规范街路两侧的广告牌匾,清理随意张贴的广告。
3、清理主次干道两侧、花池中的超高土。
4、整治亚泰大街两侧的基建残土,清理清运两侧开发小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5、清理居民楼道卫生,清理居民楼道内便民服务栏以外的非法广告,继续设立规范的便民服务栏;做好小区地面硬化和路面维修,利用春季植树大好时机,搞好小区绿化工作。
6、加强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彻底取缔街头散在商贩违章经营。
(二)开展除四害工作版权所有
1、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结合贯彻市爱卫会下发[2004]3号文件关于《长春市2004年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群众性春季除四害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工作,加大投药力度,扩大投药覆盖面,把投药工作落到实处,降低鼠密度。
2、认真做好饭店、浴池、宾馆、医院、招待所等重点行业和居民社区的消杀蟑螂工作,进一步控制侵害面扩散。
3、扎实做好越冬蚊蝇的消杀工作,降低蚊蝇密度,消除蚊蝇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三)强化健康教育、卫生宣传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重点整顿食品经营单位、中小型餐饮的卫生状况和卫生秩序以及食品点等“马路食品”。
2、继续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社区都要设立两处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3、认真实施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好控烟宣传工作,制定控烟制度,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4、认真开展“全国万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活动要紧密结合改水改厕、创建文明卫生乡镇和文明卫生村(屯)活动,落实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四、方法步骤
爱国卫生月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
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根据区爱卫会的要求,制定方案,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活动,广泛动员、层层部署、任务到人。各部门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统筹安排社会义务治脏活动的时间、地点和任务。
(二)实施阶段
1、在全市“爱国卫生宣传日”中宣传活动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驻街单位在胜利公园至站前广场段的人民大街两侧。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拉开爱国卫生月的序幕。
2、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活动内容抓好落实,并按市里统一部署安排好爱国卫生月的三个活动日,发动全社会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治脏活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
3、在全市开展的灭蟑活动日期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区进行灭蟑活动。各街、乡(镇)及卫生监督部门要针对重点,制定出具体灭蟑方案,统一布药,统一消杀。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标之内。
(三)检查验收评比阶段
区爱卫会将在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所开展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自检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并迎接省、市对所开展的活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并计入全年总成绩
。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各单位、家庭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掀起爱国卫生月活动的。
(二)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全区的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注重实效,抓落实,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卫生、文明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服务功能,改善人民工作、生活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清除危害人类的不健康因素,切断疾病传播源,提高社会公众健康意识,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基于这一认识,我局先后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动员,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作为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继续做好我局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导,在认真学习、充分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成立了"爱卫领导小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除四害"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真正把我局的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此同时,我局对多年来的卫生工作进行了认真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阶段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计划,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并将行之有效的卫生管理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行规范,从而使我局创卫工作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方向进一步明确。
二、制定措施,完善制度,保障创卫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市、县爱卫会、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计划、环境卫生制度、健康教育实施计划、创绿化工作计划、控烟实施办法、卫生管理及奖惩办法、公共场所卫生公约等制度、办法、实施方案等。从软件上要求,硬件上实施,在执行各项制度的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规范对违规人员实行教育与处罚。此外,我局认真按照通知和要求,定期开展投药、灭蝇、药饵、喷药等工作。
三、认真落实制度措施,加强卫生长效管理
一是每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爱国卫生运动文件精神和健康教育知识;二是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采取简报、标语、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三是认真落实卫生责任制,对垃圾及时清除,做到随倒随清,防止苍蝇、蚊虫的滋生,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度;四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实现以月促年目标,使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吸烟与健康的教育;六是巩固创建成果,按照制度作好每周卫生大扫除工作,保持和提高整体卫生健康水平;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检查评比,对卫生差的股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八是及时联系医疗、防疫部门,对全体工作人员注射疫苗、打预防针;九是大力倡导干部职工加强健身。
四、继续扎实做好除"四害"工作
实行"三包四定"责任制,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发药,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确保局机关除"四害"整体效果。在夏季加强灭鼠、灭蝇、灭蟑、灭蚊工作,保证食堂、公厕、公共场所无"四害"出现,具体措施:办公楼每周喷洒药剂一次,消灭蚊蝇,力争杜绝蚊、蝇出现。按规定的时间,机关统一定期投药(药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分发至各股室),每月投药一次,做到办公区内无老鼠;对除"四害"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四害"效果差的办公区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