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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年3月26日至**年4月28日,受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县国土房管局、各街镇乡会同市地质勘查设计院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县辖区内的地质环境状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现场勘查和工程分析判断,现初步确认全县存在危岩、滑坡、煤矸石泥石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41个(其中:危岩占105个,滑坡占32个,煤矸石泥石流4个),灾害体总规模为115.1913万立方米,威胁村民1031户,人口4915人,房屋4827间,潜在的经济损失约17417万元。
(二)自然地理条件
**县位于重庆市西部,地处川中丘陵与川东平等岭谷的过度地带,介于东径105°28′—106°02′,北纬29°23′—29°52′之间,辖区总面积1392平方公里,境域略呈倒置的“三角形”。全县除西部与四川省内江市、安岳县相邻外,其余各方均为重庆市境,东与铜梁接壤,北与潼南相连,南与永川、荣昌及双桥区毗邻。
1、地形地貌
**县位于川中丘陵区与川东平行岭谷区的过渡地带,全境南北长54.0平方公里,东西宽52.0平方公里。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南边缘翘起,中部及东北部为广谷地带,低而宽缓。境内平均海拨350—450米,最高处是巴岳山南段的云台寺山峰,海拨934.7米,最低处在雍溪镇淮远河水面,海拨267.5米,相对高差667.2米,境内有低山、丘陵、平坝、溪谷四种地貌类型,成“六丘三山一分坝”之势,低山面积443.9平方公里,占全县31.9%,丘陵面积809.01平方公里,占全县58.2%,平坝和溪谷面积137.3平方公里,占全县9.9%。
境内受特有的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和外营力的共同作用,形成现有地貌特征。在境内东南边缘为条形低山地貌,东起铜梁土桥镇,西南止县境邮亭镇,境内长45公里,宽约6公里,海拨高程450—750米,相对高差200—420米,背斜两端均为单斜山岭;在西北的铁山镇、高升镇以及高坪乡、宝顶镇等部分地区为碑状侵蚀中—高丘地貌,山顶绝对高程500—600米,相对高差200—250米,一般为桌状,坪状和长梁状;在中部和东北部等广大地区为中浅丘地貌,海拨高程300—450米,相对高差20—200米,呈猪背脊式、方山式和单面册式丘陵;在各乡镇均有平坝分布,主要分布在龙水镇,万古镇等地区,海拨高程290—390米,相对高差小于20米,由溪河冲积平坝和蚀堆积平坝均成一体的溪河两岩形成一、二级阶地。
2、气象水文
全县气候属亚热带温暖湿润季风气候,具有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热水同季,季风气候显著的特点。春季暖和而空气活动频繁,夏季炎热而多伏旱、洪涝,秋季温暖而霜雪少。全县年平均气温为17.3℃,历年极端高气温为41.9℃(**年8月15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3.4℃(1975年12月16日),无严重冻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10毫米,最多年达1468毫米(1965年),最少年为676.9毫米(1978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每年4—9月份,占全县的80%;全县年均蒸发量为1146.2mm,蒸发量的季节分配不均,夏季最多,达481.6mm,占全年的42%,冬季最少,仅107.5mm,占全年9.4%;年平均相相对温度为82.8%,平均日照量1415.2小时。
境内岗岭起伏,溪河纵横,为沱江与涪江水系。共有大小溪河293条,总径流长985.8公里,主要河流有濑溪河、窟窿河和淮远河三条主干河流,溪河具有源头大,滩多水浅的特点。全县年均水资源总量达63182×104立方米,占总量7.5%。大气降水季节性明显,水资源颁布较均,基本能供给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用水的需要。
二、全县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区段划分,**县为中—低易发区。全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进行二级划分,其中低易发区总面积为920.41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6.2%;中易发区总面积为469.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3.8%。
(一)降雨预测
**年降雨量存在分布不均的特点,据我县汛期降雨趋势分析预测,9月至10月降雨量相对集中,极易发生地质灾害。
(二)重点区域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地质灾害一般多发于沿山一带、广大山区和公路沿线,其中主要以深切割的中陡坡地带较为严重;其次是沿公路、铁路及城镇区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比较突出。结合我县**年降雨预测情况及各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程度,预计我县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险情。要防范大规模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的主要区域是玉龙镇老街东侧斜坡地段,玉龙镇老街两侧斜坡地段,玉龙老镇燕子岩、狮子岩危岩带;**县北部、西部、西北部、东部的古龙地区。要防范滑坡和危岩崩塌的重点街镇乡主要是棠香、龙岗、玉龙、宝顶、宝兴、石马、金山、拾万、国梁、珠溪、铁山、季家、高升、中敖、高坪、古龙等16个街镇乡,面积约为469.8平方公里。要防范高陡斜、边坡崩塌破坏失稳的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是大邮、大铜、大荣、城宝、大安(**—中敖段)公路及成渝铁路**段等沿线地区。要防范矿区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重要矿区是天青石矿区、跃进煤矿等。要防范滑坡、危岩的自然人文景观主要是北山的石刻区、谭家湾、停车场和南山石刻区。同时要防范上游水库、化龙水库、古龙乡白石村通天河水库渗漏问题,加强对各重点预测区域以外的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区诱发地质灾害的监测,对此在防治工作中必须予以重视。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每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而根据今年降雨形势分析,9至10月将极可能形成较大的集中降雨,因此,该时期是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时因无雨期地质灾害和不合理施工活动所诱发地质灾害日益增多,日常和工程建设活动影响的地质灾害防范也必须高度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情况,结合县域内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分布状况和城镇规划,我县**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主要为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区、重要交通干线、国家级自然人文景观和重点矿山等4个区域。
1、重要城镇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一是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工作,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二是对于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体,应注意建立和改善灾害体及周围地表的排水系统,保护坡体植被,及时封闭地表裂缝,加强监测,尽快进行勘察治理。三是对已作过治前勘查或进行过局部治理的地质灾害体,应在原有防治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变形监测和后续工作,进行积极治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对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检查制度。五是国土、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全力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和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
2、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我县境内溪河纵横,公路、铁路密布,各级交通干线均受到不同程度地质灾害的威胁,灾害点大多数稳定性较差,汛期变形较重。因此,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的防治要在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道路旁地质灾害体设置缓冲带,对存在滑坡险情的地段要采取以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危岩崩塌要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治理方式。同时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并定期检查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
3、矿区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对矿区地质灾害要加强监测预警,对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要采取排水、充填裂缝等应急处理措施,对尾矿和废渣堆放点要加强监测,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滑坡或泥石流灾害,同时对各矿区加强管理,规范各类诱发地质灾害的不合理工程行为。
4、自然人文景观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我县自然人文景观多成点状分布,部分景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其中以北山石刻区滑坡,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北山石刻区停车场旁危岩、南山石刻区危岩较为突出。对自然人文景观点的地质灾害防治首先要落实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报措施,其次是在不破坏自然人文景观的前提下,考虑工程治理措施,争取市级项目对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带进行工程治理。
(二)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中排查及汛后核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同时编制和落实好点上的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作好监测预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上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街镇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三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各责任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四是有关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
2、建立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制定防灾预案
为加强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和各街镇乡要成立以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为主导,以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为技术依托,建立包括县、街镇乡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对发现的险情和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镇乡负责开展辖区应急抢险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容易发生险情的地质灾害要迅速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贸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物资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交通部门要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信息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排除各类地质灾害险情,先期要对40个不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近期防治规划(2007—2011年)、对65个基本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远期防治规划(2011年—2015年),同时将36个严重隐患点纳入首期治理规划项目加快实施治理,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带地质灾害整治任务。各街镇乡要会同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全县和各自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现状、气象部门提供的短期降雨预测结果及县防灾预案有关精神,编制本街镇乡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
3、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各街镇乡要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基础,加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在城镇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建成以专业监测为主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以群测群防监测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辖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及时向受威胁群众传递预警信息,确保受灾群众人生安全。
四、地质灾害处理与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理
各街镇乡和县国土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地质灾害发生后,所在地街镇乡和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镇位于盆地中西部,主要以浅丘地貌为主,属盆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降水较为充沛,地质条件复杂多变。根据地质环境状况和历年来所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经地质专家调查确定我镇地质灾害可分为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以及地震、水土流失等类型。现发现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其中小型13处,中型4处,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二、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重要性
在一些生产活动中取石、砍树频繁,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每年汛期镇境内都要发生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毁坏公路、桥梁、渠系等交通和水利设施,威胁部分农田和村庄,不同程度的危害着农业正常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制定防治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强化全民意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重要举措,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规
镇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保民生的重要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组织单位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各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项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严禁在危险区域内采矿、伐木、取土石、堆放废渣弃物、抽取地下水等工程活动。乡镇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用地,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尽最大努力杜绝和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切实落实预防措施
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科学预测,确定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弱易发区、不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害区及主要地质灾害点,详细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认真填写“一表两卡”,逐点落实监测、报警、搬迁、疏散、应急抢险等防御措施,层层签订防治工作责任书,将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是有效防御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措施。对所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5.12”特大地质灾害崩塌、滑坡等新老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对其发展趋势做到心中有数,尽最大努力将我镇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建立和完善镇、村、社区(居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变被动救灾为主动救灾。大力加强对地质灾害防预知识、地质灾害防预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治理效果,将“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等落到实处。
复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各相关单位:
《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复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日
复兴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简介
复兴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张家湾崩塌、转石奇观崩塌、风溪老村组崩塌。一般隐患点的有长江村上焦岩、凯旋村水坝,凉江村大营盘,较小的隐患是各村突发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积的垮塌,诱发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降雨,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2020年,较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未发生,较小的突发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发生。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和张家湾片区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边和其他重点工程修建地区等地质环境脆弱及人类活动频繁的部分地区。其中,今年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点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和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20年冬季以来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的情况,一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危岩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隐蔽性地灾和高切坡建房作为2021年度我镇重点监测区域。同时按程序完成转石奇观崩塌、风溪二期等地灾项目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受地灾威胁避险移民的搬迁工作,力争应搬尽搬。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我镇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危害性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为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殊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及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督促各相关部门展开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资源所职责
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巡查监督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情况,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编制起草。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交管站职责
(1)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临灾预警信号,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现场,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安置房规划起草,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协助、配合自然资源所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编制公路沿线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群防群测;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必要时采取关闭危险路段的措施;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职责
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组织开展发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督促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以及临灾预警信号;负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4.学校职责
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区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编制中、小学校等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检查在学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条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负责管理学校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林业站职责
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的建立,督促监测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落实受灾害群众重建家圆所需的木材计划报批。
6.财政所职责
负责调拨、筹措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工程治理等的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7.社事办职责
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的灾民救济和安置,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8.派出所职责
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灾区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9.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了解医疗灾害造成的受伤群众,使受伤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灾区传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职责
负责在镇辖区内宣传《地质灾害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群测群防、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本区域内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开展组织地灾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大对列入市级地灾隐患台帐的风溪村和凯旋村的检查、排查,并定期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方及时上报,对隐患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凯旋村配合今年实施的转石奇观片区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群测群防和防灾意识,降低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别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上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责任包保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早布置、早行动,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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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应对汛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路面塌陷等危害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汛期公路保通及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中心主任)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级工程师)
(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中心副主任)
成员:(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农路中心主任)
(工程管理站站长)
(质监站负责人)
(运管所副所长)
(运管驾培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工程站,联系电话:,汛期值班电话:
(二)工作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领导小组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指示、命令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监控领导小组做好抢险期间电话通知和传达工作,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资金保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和宣传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对接、协调上级安全部门工作。
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工作职责:会同路政大队,牵头负责公路汛期巡查和地质灾害路段现场勘查,负责抢险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险情并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负责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做好抢险物资及设备储备、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局工程管理站还需负责承担交通重大工程和在建工程汛期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抢险物资及设备储备、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于领导小组办公室。
路政大队工作职责:负责管辖道路汛期巡查,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负责维护、疏导地质灾害路段及桥梁交通秩序,负责对接、协调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通道畅通。
运管所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期间客货车辆调遣,承担受灾群众转移和抢险物资运输任务;根据地质灾害路段险情调整客运线路、班次,确保群众乘车安全。
地方海事处:负责所辖码头、航道汛期巡查,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码头、航道的次生洪涝灾害防治工作。
局财务室:负责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资金保障。
(三)领导小组工作纪律
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防汛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每天汛期记录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安排及联系电话与《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防汛值班表》相同。防汛期间,分管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方案。
(一)四级应急响应(即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小型地质灾害,即:道路发生小型滑坡、坍塌,涵洞、沟渠堵塞及路面、管网不均匀沉降等对道路交通产生一定影响的地质灾害。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立即启动四级应急预案,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养护段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组织抢险队伍进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在第一时间恢复受灾路段的正常交通。并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交通疏通方案。
(二)三级应急响应(即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中型地质灾害,即:道路局部路基不均匀沉降、垮塌,桥梁、隧道、沟渠及涵洞发生局部破坏、堵塞,严重影响正常交通运行,现场抢通时间在5—10小时内。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总工办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养护段等责任单位负责根据险情和灾情提出应急对策,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赶到灾害发生地段实施抢险作业,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并迅速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交通疏通方案;运管所负责抢险车辆调度,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路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路政大队负责维护、疏导地质灾害路段及桥梁交通秩序,保证抢险通道畅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电话通知等工作。
(三)二级应急响应(即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大型地质灾害,即:道路较大范围内路基垮塌及山体滑坡、垮塌堵塞交通,部分桥梁、隧道、沟渠毁坏、堵塞,需调动重型机械设备进行抢通作业且预计抢通时间超过24小时。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必须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灾害发生地段指挥现场抢险。工程管理站、农路中心、养护段等责任单位根据险情和灾情提出应急对策,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前往灾害发生地段实施抢险作业,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迅速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交通疏通方案;路政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路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地质灾害信息;负责维护、疏导地质灾害路段及桥梁交通秩序,负责对接、协调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通道畅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电话通知、信息报送、媒体报道等工作。
(四)一级应急响应(即特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特大地质灾害,即:重点交通干道、桥梁、隧道严重破坏,道路交通堵塞、阻断,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并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抢通工作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机械,短时间内无法抢通保通。
发生特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预案,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灾害发生地段,根据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的指示和命令,积极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设备物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年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较集中,部分地区有洪涝灾害出现;梅汛期结束后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出现;台汛期(8-9月)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频率偏高,强度增强,受台风影响,降雨量及降雨强度将大于去年。
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连续,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连续3天以上降雨时,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公路边坡滑坡以及矿山宕面、废弃矿山崩塌、塌陷地质灾害。8-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引发滑坡、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二、我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处,按类型分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类,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泥石流20处,塌陷3处,按规模分小型、中型两类,其中小型71处,中型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布情况为:*镇9处、岭洋乡2处、黄坛口乡4处、廿里镇1处、后溪镇1处、*镇5处、全旺镇1处、*乡15处、*乡14处、周家乡2处、*镇12处、杜泽镇3处、灰坪乡2处、峡川镇2处。
全区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乡、*乡、*镇、*镇、*镇等乡镇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的对象是:建设工程强度较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特别是新建简易公路沿线、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闭坑矿山的采空区、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20*年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2处,即*乡竹埂底村杨梅岗滑坡隐患、*镇界头村叶树根屋后滑坡隐患。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镇东仓村乔麦舒泥石流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隐患、*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廿里镇黄泥村墩头山体滑坡、*镇里村胡家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监测、应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同时,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编制辖区内的市、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方案,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明白墙。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要发放到村、到户。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补充抗御台风防范地质灾害及暴雪低温气候条件下防范地质灾害的工作内容,要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价,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区国土局要编制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会同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器材及物资储备、重点保障对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我区第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暴雨气象信息;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塘水库、重要交通线路、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调查队伍做好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对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花大力气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门的山洪防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不断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有关乡镇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书”。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搬迁避让
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及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标准完成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当地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山脱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及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七)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须按要求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乡镇(街道)和区国土局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对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使农民建房能选址在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民宅基地,由区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逐户调查和评估,分户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会同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预案编制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灾情,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建房用地;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部门的防灾方案,检查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水利部门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灾措施。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教育部门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必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区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区农业、林业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滑坡体上不能垦山造林。要督促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改为旱地。
(七)区旅游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区财政部门
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六、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责任重大。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落实四项机制。一是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巡查制度。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台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在台汛期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确保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三是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上报区府办、应急办、防汛办、国土局。四是措施落实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落实包括值班、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防灾措施。每个地质灾害点要做到“七个一”:一块明白墙、一张明白卡、一套避灾预案、一支应急抢险小分队、一组值班人员、一个应急避险统一信号、一组值班报灾电话(包括区、乡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