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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评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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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评审建议

财政评审建议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财政局负责制定统一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事前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本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对所属单位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规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积极推进,稳步提升。进一步规范事前绩效评价范围,强化衔接配合,努力做到应评尽评;大力推进以部门为主体组织的事中、事后绩效评价,2012年纳入评价的项目数量要符合规定比例,以后年度要逐步扩大评价范围;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项目评价,应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等进行事中、事后评价,稳步推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四)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评价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评价指标要科学,基础数据要准确,评价方法要合理,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二、深化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的申报。绩效目标是指财政资金安排的支出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单位申报下一年度预算时,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将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绩效目标。从编制2012年预算起,部门申报财政资金安排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一次性业务费或发展经费项目预算,原则上都要填报绩效目标。报送的支出绩效目标应该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间内可达到的,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绩效目标是申报部门预算的前置条件以及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或安排预算。

2.绩效目标的审核。区财政局依据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是否体现节俭原则等。绩效目标不完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须由报送单位进行调整、修改;审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3.绩效目标的批复。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年初预算或追加项目一并批复,作为部门执行或绩效评价的依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支出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时对照比较。

(二)规范事前绩效评价

1.进一步规范评审范围。凡财政资金安排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一次性业务费或发展经费项目,除从特定发展专项安排及区委区政府已明确拨补对象和金额等按规定可不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的项目外,原则上都必须纳入事前绩效审核。待定经费落实到具体项目以及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的项目,如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应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审。事前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纳入项目库及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或未按规定实行事前绩效评审的项目,不予纳入预算安排。

2.积极配合区财政做好评审工作。事前绩效评价由区财政局委托区财政审核中心组织开展评审,各部门和项目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各预算部门在编制预算建议计划之前,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将事前绩效审核申报材料送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在区财政审核中心开展项目评审过程中,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及时提供材料,主动介绍情况,积极配合现场查验。对区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的事前绩效审核报告,区财政局将根据财力可能及相关情况进一步审定,对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和涉及面较广的绩效项目,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

(三)完善事中和事后评价

1.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作为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绩效评价。2012年各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绩效评价项目的比例应分别不低于当年需纳入考评项目总数的30%,并在今后年度逐步提高评价比例。

2.明确评价内容。项目事中绩效评价的对象是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跨年实施的一次性业务费或发展经费项目,主要是对项目绩效目标分年度完成情况、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阶段性评价。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的对象是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已完工的支出项目,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3.做好评审组织工作。每年一季度,各部门要对上一年度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进行筛选,选取当年拟实施绩效评价的事中和事后项目,制定本年度的绩效评价计划,原则上当年10月底前要完成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力量开展绩效评审,重大、重点项目可借助专家或社会中介的力量。绩效评价结束后,要出具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在报告出具15日内报区财政局备案。绩效报告应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分析、绩效结果等内容。

区财政局对主管部门报送备案的绩效报告质量进行复核,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评审。

(四)加强重点项目评价

区财政局将选择部分市委市政府关心、社会普遍关注或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或重点项目进行事中或事后评价,同时不断拓展评审领域,在做好单个项目评审基础上,选择部分领域的专项资金乃至某一部门或单位的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评价。每年一季度,区财政局将确定当年事中和事后重点评价项目,下达重点项目评价计划通知。项目主管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收集相关资料,组织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材料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委托区财政审核中心组织开展重点评价,将评价报告及时反馈给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

(五)强化结果应用

1.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绩效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区财政局将把事前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把事中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拨付项目进度款的重要依据,把事后绩效评价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较好的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绩效工作较差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相关项目拨款、调减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2.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区财政局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有关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绩效评审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部分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健全机制。各部门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要抽调财务人员和其他业务骨干,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具体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精心组织评审,并配合区财政局做好绩效评价有关工作。区财政局将加大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和评价体系。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财政评审建议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县公民、县外公民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均可就本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所提意见和建议(以下统称人民建议)应以书面为主,也可通过来访、电话或网络等形式,但应注明建议人的姓名和通信地址。

县人民政府对有价值的人民建议给予奖励。

第三条人民建议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设立人民建议奖,其奖金由县财政直接划拔。

人民建议奖分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者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发给奖金。

特等奖:所提建议对本县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或产生了重要作用的,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5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800元人民币。

鼓励奖:经常提出建议,并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奖金300元人民币或纪念品。

第五条人民建议奖每年颁发一次,由县人民建议奖评审小组组织评审。评审小组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办、县目标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集办)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六条奖励评审程序:

(一)每年3月,由县征集办商县人事局提出上年度奖励建议名单,填写《人民建议奖励申报表》,并根据奖励建议名单,确定参加评审的单位和人员;

(二)提请评审小组审核奖励建议名单;

(三)奖励建议名单评审完毕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四)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并采用适当方式颁奖。提请评审的建议,须附具原始件、有关部门对建议作出的论证结论及其它应附的材料。

同一内容的建议,以收文时间为序,提请评审最早提出的建议。

同一内容、互相补充的多个建议,作为共同建议提请评审。

第七条人民建议奖励为专项奖,不涉及获奖者的人事、工资等其它待遇。

第八条本办法由大足县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财政评审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政评审 机制创新 工作效率

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是评审工作的重要内容。评审工作效率决定了评审工作进度的快慢,直接体现了评审工作水平的高低,从一定程序上也代表了评审部门的形象。因此,对如何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的问题,值得关注和探讨。

一、影响评审工作效率主要原因

尽管评审工作效率总体上呈现出逐步提高的趋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财政评审工作目前尚处于逐步发展、逐步完善阶段,一些新问题新难点也不断涌现,降低了工作效率。财政评审效率不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评审前准备不充分。做好评审前准备是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评审前准备主要包括:评审计划、人员安排、搜集有关法规文件等。 在工作中,存在着计划内容不详细、步骤或人员分工不当、收集文件不到位等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审计工作效率。

(二)评审资料的不完整。资料的齐全和完整是评审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有些建设单位往往疏于评审资料的管理,报送资料出现很多问题,给评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被动,也大大降低了评审效率。一是资料内容不全。仅提供图纸和预算书等,没有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业技术参数等,而且补充资料往往不够及时。二是图纸深度不够。发现图纸达不到设计深度,退回建设方补充,这样造成评审时间长。三是手续不完备。没有相应单位印章、相关内容填写不完整、图纸没有进行审图等,造成手续不完善,从而也影响了评审资料的运转。

(三)建设单位配合不够。有些建设单位由于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了解不够,造成工作配合协调难度大,影响了效率。一是对建设项目不重视。二是仅考虑局部利益。三是问题回复不及时。人为造成评审时间延长,严重影响了评审过程中的沟通效率,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评审工作进度。

(四)评审标准衡量不统一。到目前为止,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技术经济指标体系一直没有建立,对预算评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造成一定影响,经常面临各种质疑和争议,由于争议,需要解决标准问题,需要时间达成统一意见,影响了工作效率。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评审人员日常工作繁忙,忽视对新规范、新动态的学习,造成知识更新慢,对一些复杂项目更是提不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智囊和参谋发挥的不好。

(六)评审信息化建设滞后。评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目前评审工作信息化水平偏低,整个评审工作流程及评审资料的运转没有通过办公网络运转,还主要是依靠纸上留痕,不利于掌握评审工程进展情况,还存在评审工作透明度、评审管理效能低下的问题。

(七)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尽管我国已经有了预算管理、基本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些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细化, 比如,涉及评审微观范畴内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运转流程等,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这就造成了评审业务范围的不确定性,评审项目选择的随意性等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成为影响项目评审效率的因素。

二、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的建议措施

面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针对财政投资评审的特性,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对如何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评审预案,严密安排评审前准备工作。做好评审预案是提控制评审质量和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因此,在评审前要做好三点:一是制定评审预案。要做到科学、合理,从实际出发,全面考虑,不能带有随意性。二是按排评审前准备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全面落实,不疏漏每一环节。三是做好评审前沟通。加强与建设单位联系, 注重加强各评审节点工作和时间有效衔接,保证评审进度。

(二)严格资料报送,规范评审资料报送工作。对报送的评审资料要严格审查,确保完整性。所有报送的评审资料,一次性告知,避免因为因不了解资料报送内容,而影响评审工作的进展。需要对外部单位解释的有关办法、政策等,应由同一窗口对外,保证政策办法解释的统一性,以确保评审资料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为评审工作高效、快速运作奠定基础。

(三)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评审遇到的问题。沟通协调是效率的保证、效率是沟通协调的结果。沟通协调畅通,有效解决预算评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评审结论出现偏差,可以形成合力,促进工作和谐高效运转。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减少不必要的争议。评审标准化是提高评审工作的有力保障,也是实现财政评审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内容。标准化建设重点:一是管理标准化。对评审人员考核、审价机构等进行严格规范要求,并且对评审档案、评审文件等也要明确标准。二是指标标准化。依据项目类别、规模、标准等内容,建立财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提高评审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五)坚持超前规划,建立财政评审信息化平台。通过评审信息化的建设,可大大提高评审各阶段的工作效率。探索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库、工程造价指标库、项目支出指标库等基础信息库,为评审信息的高效传递和及时反馈提供技术平台,实现评审手续从纸上留痕向电子留痕转变。

财政评审建议范文第4篇

为规范**县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394号)、《**省省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建设项目的范围、标准

政府建设项目是指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

**县政府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购建、大型修缮两类。城建、交通部门50万元以上,其他部门3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及基础设施构建、大型修缮必须纳入项目库管理。

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购建是指房屋建筑物购建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项目。房屋建筑物购建包括购买或自行建筑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及图书馆、体育场馆、科技馆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设施(含土地整理开发)、公路(乡村道路)、桥梁、水坝、车站、排污、给水、排水、供气、供热、园林苗圃、绿化及公共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大型修缮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支出项目。包括:资本化的各类设备维修、房屋建筑物维修、管道维修、公共基础设施维修、文物建筑维修(保护)、革命纪念建筑维修等。新晨

财政性建设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安排的和政府性融资取得的,用于市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维修的资金。具体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用财政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资金;

(四)政府性融资取得的建设资金;

(五)政府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从上级部门取得的各种专项建设资金;

(六)政府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以集资、捐赠、赞助等方式取得的建设资金。

二、项目库管理

政府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是经过严格论证后符合要求的项目。

项目库的设置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建库,分层管理。县财政局制定统一规范项目申报表和项目建议书格式,纳入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各部门按规定填制和上报项目数据。

项目库设立两个层次: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由部门管理,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提出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统一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择优排序,列入部门项目库。

财政项目库由县财政局管理。预算部门根据要求,将部门项目库中的项目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预算部门申报的项目报县政府审批确定后,纳入财政项目库。

三、预算单位项目的申报

预算单位于每年的10月底前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和发展计划、县级预算资金投资的方向和范围、县级财力的可能等因素,收集项目所涉及资源、部门经济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市场情况等有关资料,初步确定项目的内容、投资构成、规模和资金来源,综合研究后向财政局提出次年本部门的政府建设项目申请,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建立部门项目库。对不可预见及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可随时申报,随时入库。

项目申报表是预算部门向财政局报送预算项目的申请文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名称、类型、性质、承担单位、申请理由、项目基本情况和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以及项目总预算额、分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资金来源等。新晨

四、项目的筛选、审批、论证

财政局对预算单位报来的建设项目及概算进行汇总整理,编制预算单位建设项目汇总表,于每年的11底前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三年大变样重点工作等进行筛选,优选最急需最可行的确定为重点建设、维修项目,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重点项目确定后,县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局、建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和交通局等相关部门会商同意后,由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的建设项目报批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各项前期审批手续(交通部门可暂按原体制建库,抄送财政备案),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附件二),及时报县财政部门。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论证和规划相关材料汇集文本,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立项依据、项目概况、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筹措、投资规划、分年度预算、部门评审情况等。项目建议书需附相应的城建、国土、发改、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准材料。

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编报的项目建议书建立财政项目库,并按照政府批准的项目顺序排列,列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为拟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没有入库的项目不能列入部门预算,仍保留在部门项目库做为储备。

五、入库项目的预算安排

列入部门预算建设支出项目均从财政项目库中择优顺序选取,财政部门结合财力按部门预算编报程序统一编报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报县政府审批。

经批准列入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再由建设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经批准列入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须按有关规定,报建设局委托审查机构审查。

经批准列入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预、决(结)算必须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做为项目招投标和资金拨付的依据。

六、项目库的考核

为确保建库质量,保证项目信息的完整、准确、合规,一是要考核预算部门对建库的认识。是否存在认识不足,应付了事,滥报项目个数,漫报项目金额,难于保证项目信息准确和有效利用的;二是要考核具体操作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按要求格式和时间申报,导致入库项目信息不全,报送更新不及时。是否存在评审、论证不规范。是否存在将几个小项目打捆成一个大项目,各分项目之间数据不准确,细化困难的。新晨

考核结果做为项目预算安排的依据,区分问题的大小及对建库的影响程度缓列或不列入次年部门预算。同时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规定挂钩。

附件:1、项目申报表;

财政评审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PPP先进经验;工作建议

一、PPP先进经验

当前我国的投资渠道非常有限,PPP模式在国内应用前景非常好,会成为地方政府接下来几十年的主要融资途径。因此,总结PPP研究的先进经验具有现实积极的意义。

1.遵循国家政策,因地制宜开展创新。在目前国家PPP政策制度正在逐步完善的阶段,解放思想,按照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PPP工作开展要有利有据,对于国家政策已经明确的事项,认真研究,为已经开展的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对于国家政策尚未明确的事项,先行先试,为将要开展的工作积累经验。一方面为PPP模式推广营造敢于实践的氛围,一方面也为贯彻落实国家PPP政策搭建宽松的环境和舞台。

2.继承原有体制机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明确对原有模式较为成熟的项目如高速公路、市政公共设施等,PPP投融资方案按原渠道审查审批。对涉及资源配置的土地整治开发、轨道交通、地方铁路等项目,PPP投融资方案由项目发起人细化提出,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发改委会同财政、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议后执行。区县土地整治开发等项目PPP投融资方案由区县政府参照前述原则审查审批,试点工作期间由发改委牵头审查,报市政府同意后审批。政府在不打破原有审批体制的基础上,按照存量、新建项目两条腿走路的原则,通过建立主管部门初审+职能部门会审制度,整合行政资源,提高审批效率。

3.做到精细筛选,集中签约项目。政府在开展PPP工作时,注重项目筛选,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在项目储备上做的工作比较深入,对项目筛选比较严格,只有具备相应收益权的项目才能入库,对项目前期基本建设程序如可研等相关论证审批基本完成,时已对项目边界条件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了以前招商引资先定项目,边谈边改的现实存在的问题,而是让社会资本一开始就看到完整的项目规划和权益约定。

4.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大批骨干。政府明确提出推进PPP融资模式改革的5个边界条件。边界条件的确定,让政府各部门、各地区加深对PPP模式的理解,并对PPP模式的推广有广泛的共识。

5.注重风险把控,扎实推动项目。为避免社会资本暴利,设置补助下限及利润分配上限,通过加强前期边界条件设计工作,做实项目。发改委、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储备阶段即对项目边界条件进行了设计划分出了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承担风险和享受收益,防止暴利,对资源配置、开发增值类项目,合理约定投资人的收益上下限。

二、工作建议

PPP工作建议坚持“三个导向”,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成果导向,进一步深化PPP试点各项工作,实现政府职能转型、投融资结构转型,完成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和投入方式改革创新。

1.完善改革体系,充实政策资源。一是制定充实配套政策,先进的PPP政策的I+X体系是保证PPP项目推进的强大的政策性资源。对PPP推进中涉及的边界条件、重点推进领域和适用范围等借鉴“厘清五个边界条件、做好五个防范、加强四个管理”的操作要点,进一步充实明确具体政策内容,以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制定完善国资使用与作价入股、土地对价等PPP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分行业实施细则,解决PPP推进工程中的难点。

2.强化项目管理,推进项目落地。一是突出重点项目。国家分批示范项目,进行试点性推进,对成功经验进行复制。建议: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示范项目、市领导主抓项目和各单位重点推进项目为主攻方向,进行重点开发推进,形成总体上和各行业领域可推广、可复制的PPP项目成功经验。二是加强项目储备,以公共资源需求平衡为出发点,制定发展中长期战略。建议:开展分行业的PPP项目规划,加强项目储备,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改委加快急需实施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力度,为适时推出新一批PPP开发项目做好充分的准备。三是化解政府债务,将PPP项目开发与化解政府债务进行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