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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本地区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文件;依法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和组织对全市发展规划、经济开发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对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和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组织本地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发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理工作;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指导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编制并全市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定期环境质量状况;指导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推动污染源监控自动化。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城市综合定量考核等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负责环保局系统的人事管理,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再教育。
(十一)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环境保护局是区政府工作机构之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会议组织、环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从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归口指导和管理全市排污费收支计划及财务报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监督。
承担市环委会交办的任务,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计划科
编拟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编拟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编拟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办国家、省、常州市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的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拟全市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
编拟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推行清洁生产,参与协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和集中整治。
组织编拟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和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工作;编制和审核环境统计报表;编制全市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负责环境信息的管理与。
(三)管理科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建设项目管理行政措施;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和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三同时”审批、验收工作。
组织制订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并督促实施机动车尾气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参与组织创建省级卫生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和管理;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
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探讨重大环境问题;组织拟定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环境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
协调环境新闻报道,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环保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表彰名单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五)环境监理科
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第12周年。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紧紧围绕“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高峰时间宣传。我局主动联系市安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办下达了《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知》,与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专门制作了职业病防治宣传公益广告、展板和宣传画报,在市电视台和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大屏幕进行滚动播出,并集中两天时间分别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进出站口进行现场咨询,分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二是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扎实开展送法下企业活动。4月29日,市卫生监督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和市职防院来到郧县神河集团,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每次宣传活动,我局都邀请市内各新闻媒体参加,电视台、晚报社、日报社及各县有关主流媒体共播发新闻及专访报道8期次,各部门还在网站上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范围和影响,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健康权益,极大的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全市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
结合2014年省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一是在5月19日至22日举办了全市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卫生监督局(所)的40余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省卫生监督局放射防护处房晓光主任等省市有关专家、首席卫生监督员授课,本次培训是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各县市区提出要求加强卫生监督培训建议的基础上举办的。二是10月13日至16日,再次举办了全市职业健康检查与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来自11个县市区的职业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颁发了学分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三是认真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4月24日,我局与市安监局联合举办了全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培训班,来自60余家企业的7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3日,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与开发区安监局在白浪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急救知识培训班,我局受开发区邀请,派专人讲授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8月份,又为东风公司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开展防护知识培训讲座2次,培训人员近200人。通过培训与交流,大大提高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和卫生监督水平,为今后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
为加快我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提高放射安全防护水平,确保放射诊疗安全,我局于2月28日召开城区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市城区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规范化管理工作,各放射单位的分管领导、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放射科长近60人参加会议。3月至6月,分别对城区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37家(次),均制作了《放射诊疗卫生监督管理现场检查表》,责令9家放射工作单位限期整改。6月下旬,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终期评估验收检查的通知》,组织两个检查组按照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标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督导检查,客观公正地对各县市区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10月16日至20日,省卫生计生委检查组,对我市5个县市64个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终期评估验收检查,平均分数达到94分,得到了省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按照《省卫生计生委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诊断机构和放射诊疗机构的重点监督检查,共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8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放射诊疗单位34家,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放射诊疗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二是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加强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机构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还对存在问题较重的竹溪疾控中心责令竹溪县卫生监督局进行了处罚。三是按照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省管发证单位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和汉江集团医院计5家省管发证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汇报至省卫生监督局。四是对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违法事实进行了处罚,案件执行到位。
五、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及体检机构资质评审工作
对郧县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向氏骨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5个放射诊疗单位开展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活动。督促城区张中勇诊所、李金梅诊所、车颖慧诊所、张鹏诊所、刘辉武诊所和毛治军诊所等7家口腔诊所开展了牙科X射线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设备性能检测,极大地规范了个体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工作,在全省都起到了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了丹江口市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评审工作。对汉江集团医院积极联系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指导,以确保其申报国家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工作顺利达标。
六、《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与年度校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诊疗单位的许可管理,于9月份下发《市卫生监督局关于2014年城区放射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校验的通知》,对校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启用自行设计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表》,极大地规范了许可校验工作。全年共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事项10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件19件。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省检查组:
我市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卫生厅和省监督所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了《职业病防治法》、《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为重点,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共辖7县1区、146个乡镇,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54.97万人,有市、县卫生监督所8个,现有卫生监督人员189人,市所现有职工56人,内设7科1室。职业卫生由监督二科承担,有专兼职卫生监督员3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厂矿企业39户,有从业人员1351人,接触有害有毒因素的作业人员308人。其中:接触制药有害因素的16人,接触其他有害有毒物质292人。
全市共有放射工作单位170户,射线装置203台(CT-X射线诊断装置12台、普通X射线装置200台、医用加速器1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326人,其中,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62户,有射线装置85台(CT-X射线诊断装置12台、普通X射线装置72台、医用加速器1台),放射工作人员173人。放射卫生由监督三科。
二、具体做法
1、领导重视,齐抓共管。一是加强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每年召开有关职业放射卫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职业放射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制定下发了职业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市所主要领导亲自深入一线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亲自参与工作,确保了工作任务的落实,促使了职业放射卫生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了部门间协作配合。市卫生局与安检局是职业卫生工作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都要召开1—2次的联席会议,对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关系、协同作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摸清底子,健全档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摸底登记,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二是督促企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劳动者建立健全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健全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四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督促企业单位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健全了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了职责明确、措施落实的卫生管理。五是建立健全了职业病防治法责任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实行了目标管理,推动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卫生法制观念。一是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二是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5期,参加人员198人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卫生意识,树立了防护意识。三是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强化宣传,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一是采取了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厂矿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二是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上街设立咨询点,开展大众化的宣传教育,共上街设立宣传咨询点2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人数达3000多人。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5、加大力度,依法查处。一是根据市卫生局《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庆市卫监[2007]4号)的安排,制定下发了《全市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及《关于开展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二是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化工、制药、建材、轻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基本情况、机构的人员设置、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危害的268名作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体检率为82.5%,配备了职业病危害卫生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三是职业病防治列为年度工作重点管理内容,加强管理,减少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事故,最大限度地消灭了监督空白区域和盲点。四是在监督管理中实行“五”字管理办法。即职业病检查诊断要求一个“早”字,报告要求一个“快”字,监测要求一个“准”字,防护设施要求一个“实”字,监督执法要求一个“严”字。坚持定期监督检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五是加大了卫生行政执法力度,落实了严管措施,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处理,撰写了检查笔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意见书,对个别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公开暴光,限期落实整改措施,保护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六是对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了监督管理,督促建立了工作方案和质控措施,规范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职业病诊断报告。
6、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07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对170户放射工作单位的持证制度建设、放射防护设备及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辐射警示标志设立、事故应急准备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集中时间对42户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42台X射线诊断装置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和放射防护监测,并配合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全市12台CT-X射线诊断装置进行了性能监测,共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234名。通过检查,设置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的38户;制定有应急预案的35户‘配备有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的42户,配备有受检者防护用品的33户;具备资格条件拟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42户。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企业领导法律意识淡薄,未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责任制。
2、部分企业对职工健康监护工作重视不够,对新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上岗前和离岗工人不能够组织健康检查。
3、多数企业未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人员。
4、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工作场所没设规范的警示辐射标志,无工作指示灯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5、辖区内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健康检查带来了不便。
四、今后工作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守法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明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职业病防治知识,积极落实职业病危害专项防治经费,改善劳动条件,增强危害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健康监护,健全卫生档案。进一步督促企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全面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突出预防,保障重点,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单位主要领导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单位的消防工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总务科对单位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单位每个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五、充分利用板报、专栏等工具做好消防教育工作。要针对行业的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
六、科主任是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责任人。要根据本部门所涉及的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并制定相关的内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抓好落实,防患与未然。
八、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凡配备的消防器材、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所有消防器具和设施不得用于非防火事宜。
九、任何人不得埋压、圈占和堵塞消防水源,占用防火间距,要确保站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在单位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禁止堆放杂物。
十、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不了解易燃易爆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能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
十一、凡下班工余时间或节假日,各科室人员都要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火源,非工作电源是否关闭。
十二、加强消防设备管理,建立健全消防设备台帐,按时更换药剂,定期检查设备,定期检查、考核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领导反馈。
十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制度,存在问题的部门应严格按时如期进行整改,否则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十四、对违反《消防法》和本单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或交有关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法定责任人_¬¬_¬¬_¬¬___¬¬¬¬¬¬_¬¬_¬¬__¬¬¬¬
分管领导_¬¬_¬¬_¬¬___¬¬¬¬¬¬_¬¬_¬¬__¬¬¬¬
科室责任人_¬¬_¬¬_¬¬___¬¬¬¬¬¬_¬¬_¬¬__¬¬¬¬
年月日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站《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单位主要领导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消防管理工作,总务科负责与消防管理部门联系,监督、检查、指导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各科室主任对所管辖区域范围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第一责任人。消防工作要纳入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中,要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三、每个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总务科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四、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岗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库房重地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五、为保障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规定配电房、库房等重要场所为无烟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得擅自在实验室内及消防通道上,用可燃材料隔离、装饰房间,不得堆放杂物。消防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使用的地方,并要经常进行检查。要及时发现和堵塞火灾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六、各职工都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凡下班工余时间或节假日前,都要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火源、非工作需要的电源是否关闭。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消防规定,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加装和拆卸电源及电器设备。对下达的隐患通知书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科室应积极组织尽快消除隐患,预防火灾事故。任何科室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科室负责人和职工的考评、考核、晋级、晋职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防火工作认真负责的,在年终考核时应予充分肯定,对特别突出的,可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取消当年评优秀先进资格。对于造成火灾损失的,视情节追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一年。按照“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思路,我市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绿色GDP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1、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分年度总量减排计划,明确了各年度目标任务、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各减排项目责任人。二是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一厂、二厂经初步改造,污水处理量从*年的27万吨/日增加到37万吨/日。章丘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商河中水站、东泺河中水站已开始试运行,高新区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三是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清理力度。对辖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所有新建项目和涉及钢铁、水泥、电力、焦炭、造纸、烧碱等6个行业的88家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逐一清查、核实,检查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99个。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所有项目及国家、省重点监管的企业进行拉网检查,并及时对违法项目进行处理。四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继续把清洁生产标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健全环保准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预计*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9.25万吨,同比下降2.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53万吨,同比下降4.2%,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2、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建立了空气质量月通报制度。针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深入细致清查源头,加大整治和监督力度。对市内河道综合整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供热等采取重点督办或不定期调度等方式,协调解决一批关系民生的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消除创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市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全年空气良好率可达到85.2%。地下水水质良好,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大明湖、小清河、徒骇河水质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
3、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新进展。利用生态系列创建平台,积极开展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作。济阳、商河完成了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建成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组织2个村申报国家级文明生态村。开展了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组织申报了2个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开展了山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上报历城区红叶谷生态文化旅游区。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夏季秸秆禁烧执法监察工作。
4、环境安全工作初显成效。一是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段沿线化工、造纸、酿造等重点行业排污情况进行复核,部署加强汛期污染防治,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全面排查电磁辐射污染源并进行申报登记,每季度对19家市管涉源使用单位的169枚在用放射源和66枚闲置废放射源进行安全大检查。三是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督促拓宽铬渣处置利用途径,铬渣湿法还原项目和济钢第4条烧结处置线分别投入试运行。开展感光材料废物申报登记,完成全市402家单位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从加大水环境整治、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综合整治、健全水环境整治法制体系、完善水环境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水土保持工作进展顺利。大力实施“生态水保”工程,加强地下水涵养。按照“南控”战略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南部山区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扎实推进泉域补给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年重点进行了历城老泉、长清龙泉官庄、市中区石匣、章丘九顶山、平阴锦水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
2、水资源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实行了取水许可制度,对全市取水单位全面实施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新上项目严格实施水资源、水保论证,不具条件的项目不得立项。加大泉域地下水的保护力度,对二环路内具备条件的单位实施了自备井封闭,可减少地下水开采8000万立方米,折合每日减少地下水开采21.9万立方米。不断完善水环境建设的信息化管理,新建了18个自动遥测点、120多个人工观测点,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地下水位监测网络,提高了泉域地下水的即时监测和动态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了数据采集信息化。按照省里的部署,初步完成了全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工作,为我市地表水开发、利用、保护提供了基础性技术决策依据。启动了地下水资源综合评价工作,对全市地下水资源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系统的调查评价,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技术支持。
3、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在城市节水工作中,通过节水宣传进社区,促进了全民的节水意识。在工业节水工作中,积极提供节水技术、信息咨询,推广使用先进节水工艺和设施,完成了电力、化工、造纸、纺织四个行业用水定额编制,建立健全了节水控制指标体系,万元GDP耗水量减少到64.56立方米,节水降耗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三)土地矿山管理进一步深化
1、土地开发整理取得新的成效。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实施市、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占补平衡、补划备案、动态监管、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措施,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全市543万亩耕地、482万亩基本农田得到了严格保护。加大对基本农田的综合整治力度,规划建设了3.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今年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62个,总规模60000亩,新增耕地31700亩,超额完成省里下达我市新增耕地计划27000亩任务的17.4%。
2、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强。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全力抓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在土地指标安排使用上,按照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要求和统筹谋划、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工程和投资效益高、技术水平高的项目用地。在土地供应上,实行“五优先、三禁止、一严格”管理,把好产业政策、规划计划、节约集约、补偿安置、占补平衡“五个关口”,确保建设项目依法科学合理用地。今年省里下达我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2.1万亩,扣除*年亿元项目使用指标2330亩,实际可用指标18670亩,其中已上报国务院批准了6000亩,其余用地已集中报省政府审批。*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36250亩,其中划拨供地10160亩,出让供地26090亩,积极保障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3、土地利用效益进一步显化。加强市场运作,建立健全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地价管理、监控和定期更新制度,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了土地交易行为,积极引导各行各业依法用地、集约用地。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公平竞争,阳光操作,进一步提升了土地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4、破损山体治理取得了突出进展。加强矿业整顿,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刹风治乱、整合治散、探索治本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大力开展破损山体治理工作,对城区及主要交通沿线重点区域的58座破损山体,逐一制定了治理方案,已开工整治52座。坚持全面布防、重点监控,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保障了全市汛期地质安全。
5、土地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加强执法监察,深入开展了第七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土地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数量明显减少,科学用地、依法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日益深入。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一岗双责”和“两个联动”,*年全市共受理国土资源事项294件,处结282件,处结率达到96%,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防震减灾能力不断提升
认真贯彻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年防震减灾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三大体系,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高。
1、地震监测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启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历城地震台选址、评估、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基本完成,济阳地震台已完成基建工作,长清地震台确定了建设地址。加强地震监测台站维护、管理工作,安装了商河地震台深井摆设备,改装了杜庙井、明水井、郭店井等地震数据采集器,完成了珍珠泉井监测设备迁移,更换了鲁09井数据传输模式,同时对台网中心VPN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实现了与省地震局36个台站的数据共享。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完成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备案工作。定期开展震情会商,密切监视震情,按时收集、整理监测数据,分析研究地震趋势,震情会商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地震科学研究,完成《*市主要隐伏断裂研究》、《地震波分形特征及其在地震模式识别和地震预测中的研究与应用》、《*市地震监测技术服务平台研究与应用》等多项研究成果。
2、震灾预防措施进一步强化。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纳入我市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重要设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把关,同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的防震抗震能力。继续推进地震安全农居试点工程建设,组织各县(市)区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与小城镇建设、旧村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历城区车川村作为省级试点已基本完成了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章丘市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60个村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纳入到建设规划中,确定了“十个示范村”和“百个建设村”为重点,对不符合抗震保安标准的农居进行了新建、修缮;平阴县确定东阿镇苏桥等四村庄黄河滩区整体搬迁工程作为民居防震保安示范区。
3、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不断提高。按照省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区划分,组织召开首次鲁西地区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区会议,加快整合鲁西各市地震应急资源,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区域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启动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完成了泉城广场和泉城公园、槐荫广场3处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工程。认真做好应急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信息和基础数据。组织开展了全市地震系统应急模拟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
4、防震减灾宣传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开展,选取*炼油厂作为示范企业、槐荫区青年公园社区作为示范社区,进行重点宣传。继续推广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活动,我市又有9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15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利用三下乡、科技宣传周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五)基础测绘取得新进展
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建设“数字*”,提高城市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积极开展建设*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该系统共建设基准点7个,数据中心子系统1个,数据通信子系统1套。为满足规划放验线、竣工测量和其他城市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高程测量控制系统,在已有二、三等水准网点间布设四等水准线路,在西部新城、腊山新区、党家片区布设四等水准线路300公里。为尽快实现中心城1:500地形图全覆盖和满足东部地区规划、建设的需要,填补*市东部地区1:500地形图空白,在孙村、新火车东站地区,采用野外地形图数据采集成图法测绘1:500比例尺地形图77平方公里。完成对孙村、济钢、汉峪测区系1:2000地形图300平方公里修测工作。
二、*年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安排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工作还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一是受地形地貌的影响,我市的环境容量较小。经济发展与人口增加,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加大。二是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短时间内不会改变,高消耗、高排放的问题仍较严重。三是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小,环境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四是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较低水平。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良好以上天数属于低水平达标。五是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不高。
*年,我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承办十一届全运会为契机,紧紧围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这一目标,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土地保护三大国策,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重点领域,抓好污染防治、节能降耗和土地集约利用,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迈出新的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指标安排: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9.03万吨之内,同比下降2.38%;COD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5.33万吨之内,同比下降3.62%。
环境质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低于60dB(A);水环境质量,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地表水其它水体分别达到或接近相应的环境功能标准,市区无劣五类水体;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狼猫山水库、垛庄水库、黄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耕地542.6万亩、基本农田482.1万亩。
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指标:万元生产总值水耗61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
三、*年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重点
(一)环境保护
1、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为确保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的完成,要认真实施产业结构减排、工程治理减排、监督管理减排“三大减排体系”方案。一是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调整现有产业结构,淘汰关停一批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设备,改造提升落后工艺,实现结构减排。二是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面源治理,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中水)站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接纳能力;深入开展点源治理,加快推进一批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治理、循环水改造、废水处理及回用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等火电厂(热电厂)和*钢铁集团总公司等企业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建设。三是加强减排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自动监测网络,不断提升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环境监控能力。严格执行我省新颁布执行的主要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从严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和各类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8%以上。
2、持续推进创模工作深入开展。*年度,我市将继续实施“六大工程”中污染治理“四大工程”。一是继续实施以节水保泉、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建设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提高水源涵养补给功能,加快东湖引黄水库的建设,提高城市供水调节能力。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监控,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加大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全面做好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证工作。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区污水配套管网及新建小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积极开展以小清河为重点的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市区河道和大明湖综合整治工作。二是继续实施以清洁能源行动、全面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保护工程”。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完成年度重点大气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做好年度烟控区和市内五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与复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大对车用油品的环境管理,从源头控制尾气污染。三是实施以控制扰民噪声源和创建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依法强化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继续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对超标固定噪声源实施限期治理。四是实施以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初步建立全市固体废物信息交换协作体系,筹建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和危险废物交换中心。实现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力争全市一级以上医院、门诊部和部分小诊所参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将重点种类危险废物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对重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实验室类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处置。
3、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施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工程”。加强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济阳、商河县全面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章丘市国家级生态监察试点工作。组织环境优美乡镇达标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协调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监督,严禁在主要交通干线和机场周围焚烧秸秆。做好“两区一园”创建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环境管理。
4、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问题。组织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市环境安全隐患;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污染源纳入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尤其要加强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的环境监管,全面开展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安全检查,加强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
(二)水资源保护
1、继续抓好“生态水保”工程。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按照每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历城西南峪、八里峪,章丘黒峪、圣水圈,长清浪山、刘峪,市中涝坡等8条小流域治理工程。同时,大力实施南部山区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点抓好兴隆水库、浆水泉水库的除险加固,进一步提高南部山区水源涵养能力。
2、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积极抓好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要求,在前期我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编制*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为我市水资源合理开发、科学保护和优化配置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3、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一是积极推进“灌区提升”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支持,抓好邢家渡灌区、胡家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抓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示范和带动效应,推动我市高标准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确保节水灌溉面积增加10万亩。二是大力实施“水源保障”工程。大力推进东联供水一期工程建设。积极抓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工程维修改造和商河县清源湖平原水库建设。
(三)土地和矿山
1、强化土地调控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严格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把用地审批的“五个关口”,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征地统一补偿、农民集中安置、土地集约利用、区域持续发展的补偿安置综合机制,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高标准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好县、乡级规划修编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开展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改革调整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加大对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的供应量。
2、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问责制。大力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用途管制、监督检查和占用审批等制度,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政策,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力度,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3、深化土地市场建设。继续深化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全面引导各行各业依法规范合理用地。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实施国家核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围绕重点片区综合改造,加大城区土地前期熟化、收购储备、策划运作、市场配置的工作力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置力度,切实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缓解土地资源供求矛盾。
4、建立矿政管理新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面完成矿业秩序整顿规范的各项任务。对矿业权按照风险程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推进矿业权招拍挂出让,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的整合,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利用水平。认真开展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年底前完成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的多元化机制。积极开展城区及主要交通沿线58座破损山体治理工作,确保*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程任务。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落实好汛期巡查和灾情报告制度,确保全市地质安全。
(四)地震
1、不断完善地震监测工作体系。根据我市地震台网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地震台(站)建设,年内要完成历城综合地震台基建任务,完成济阳地震台监测用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工作,启动长清地震台建设。建立起基于信息技术、现代网络与通讯技术的地震灾害预警平台,提高对监测数据的处理速度和分析能力。加强前兆监测台站管理,完成部分台站和观测点的数字化改造,实现前兆监测站点的监测技术的全面提升。健全震情跟踪会商体系,落实短临跟踪措施,努力提高震情分析处理能力。不断完善市、县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加强地震科学研究,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2、进一步强化震灾预防措施。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从源头上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把好关;进一步强化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加大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力度,重大项目检查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安全评价率。积极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开展,建立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体系,在每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建设1处示范点,带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开展。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建设中推广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研究成果;加强县(市)区地震小区划工作。
3、认真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尽快完成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汇编;加强应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启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在泉城广场、泉城公园、槐荫广场3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大型居住小区,在各县(市)区及高新区都建设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加快地震应急救援队及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建设,实现平战结合、整体联动、社会参与、有效对接、合力应对危机的地震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每个县市(区)及高新区都要建立一支地震应急救援队及一支地震应急志愿者队。积极做好十一届全运会地震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地震安保方案,将全运会地震安保列入会议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