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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基层事业单位的基建档案,存在职责不明、保存不妥的现象,造成了不良后果和损失,因此,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基建档案管理,要在组织领导、建章立制、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做到领导重视、相关人员通力协作、及时收集、按时归档、严格交接,推动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基建档案是指在基建管理和基建工程项目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它既是建设过程的真实反映和记录,又是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单位维权的凭证和依据。基建档案具有内容的单一性、载体的多样性、形式的特殊性等特点,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基建档案的内容、形式、载体等属性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以基建工程项目为中心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具有全面化、精确化、系统化的成套性和现实性、专业性要求,而一个完整的基建工程项目要经过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要经过主管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好多部门,给收集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就此对基建档案管理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加强领导,建立档案组织
抓好基建档案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基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认识,从监与管两方面入手,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应给以多方面的支持和提供可靠的保障,用规范化、标准化来要求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起"内外"有别而又相互统一的档案管理网络。"内"就是要协调内部各职能部门增强档案意识,注重收集与及时移交,防止档案材料的散失;"外"就是要抓住每一个环节的档案收集,积极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负责人及档案人员通力协作,以保证归档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建立档案管理组织,不仅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要明确有关人员与部门的职责,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将基建档案工作作为硬任务列入工程条款,将基建档案工作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规定下来,鼓励和支持档案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收集档案资料,作为档案人员应有针对性地列出所需收集的资料名目,自建设项目开始,就积极介入。
2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编制分类方案和规则
制度要健全,执行要坚决。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与标准,对已经收集的文字、图纸、图片、声像等资料,应根据基建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在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分类整理,设置相应的归档类目,如它所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施工档案和以竣工图为核心的工程竣工档案等。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应主要明确本单位基建档案的范围,归档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基建档案的移交与整理、保存与借阅的要求。这样就可以在组织基建档案的过程中给相关人员提供标准,增加基建档案资料整理的可操作性。
资料要齐全,内容要完整。要达到此目标要求,应该重视抓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坚持工程项目建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与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同步,坚持档案部门与基建部门相结合,编制分类方案,正确区分和把握依据性文件、基础性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验收及文件、基建财务文件、监理文件等的分类工作,齐抓共管,进一步做好基建竣工归档工作。
管理要及时,立卷要规范。为确保基建工程档案齐全、完整、系统,就要把基建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计划、检查、总结、验收各个环节的工作相联系,同步进行,做到工程进度到哪个阶段,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跟踪到哪个阶段。立卷做到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像清晰,同时根据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对基建文件材料的内容、价值、数量和载体形式进行系统整理,按工程项目组卷,使档案资料做到文件齐全、分类准确、体系鲜明、方便管理,方便利用,保持其整体功能。并将立卷好的档案按规定移交有关档案管理部门,严格交接手续,认真核查案卷质量并确保档案的完整。
3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
一个单位基建档案管理的好坏,不仅与本单位的档案规章制度健全与否、主管档案的领导的思想观念、档案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更与档案资料的组织者对档案资料的重视程度有着极大的关系。基建档案作为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服务于今天,有利于未来,为历史查找、产权查证、经济纠纷以及科学研究提供素材,针对某些领导和技术人员档案意识薄弱、档案管理人员与负责基建人员工作不协调、缺乏基建方面专职人才、施工企业一般比较重视工程质量和进度等现状,一是要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加强对基建管理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项目设计及建设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将基建档案工作作为硬任务列入工程条款,将基建档案工作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规定下来,引起参建单位的足够重视,自项目建设开始,应该组织其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办法,强化岗前培训,要求做到统一的要求、标准与格式,严把档案质量关,要求做到技监与基建档案同步进行、工程建设与档案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同步进行,系统掌握项目开工前、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竣工后档案工作的不同点与侧重点,既瞻前顾后,又紧抓过程;二是要组织本单位档案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在各部门间形成档案共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做到主动出击、提前拟定计划,实行跟踪收集、动态收集、严把质量,同时要求档案人员,要根据工程进度,紧密与参建单位的经理、施工人员等联系,争取配合,做到边施工、边检查、边记录、边收集资料。
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标准
综合监管示范区是指在综合监管责任区的基础上,通过集聚工商职能、集成监管要素、集约资源配置,达到“职能综合化、人员责任化、计划科学化、过程精确化、痕迹档案化、考核数字化”监管目标的示范性监管区域。
鼓励基层工商分局运用信息化、标准化等现代化手段积极开展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创新监管手段。
(一)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市场主体的证照管理工作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证照管理规范》实施规范化管理。其中重点行业营业执照持照率100%,亮照率100%;其它行业持照率95%以上,亮照率90%以上;未持照、亮照的处置率100%。无照经营处置按照《工商系统无照经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到处置率100%,处置留痕率100%。
(二)综合监管示范区内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处置率100%,达到诉转案标准的处置移交率100%。上级部门监测发现并通报的不合格商品下架率、处置率100%。
(三)综合监管示范区内的重点行业市场主体每年不少于一次实地巡查,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按照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巡查率达100%,其它行业的市场主体的检查比例不低于30%;法律法规、《经济户口管理办法》要求或二版软件中提示需实地检查的市场主体巡查率达100%。
(四)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建立食品经营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建立率100%;经营者培训教育100%;乳制品经营户、连锁配送企业、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总经销(总)、大型商场(超市)实施电子溯源管理率100%,食品经营者以留存可追溯进货票据等形式进行进货查验率100%。
(五)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商标印制企业“六项制度”建立率100%,商标印制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率100%;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推行商标管理规范,商标管理制度建立率100%。
(六)综合监管示范区内户外广告登记规范,未登记户外广告处置率100%;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户外广告内容合法率100%;经登记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号规范标注率100%。
(七)综合监管示范区内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主体索票索证率100%,建立进销货台帐率100%,国家禁用农资商品率0。
(八)综合监管示范区内巡查监管发现案源的处置移送率100%。
(九)其它工作标准:
1、示范区内根据市场主体的实际变化于5个工作日内及时认领退还,市场主体的认领准确率100%,巡查监管后的市场主体重热点行业标注准确率100%。
2、示范区内各类信息采集完整,录入及时率100%、准确率100%。
3、示范区内监督管理痕迹档案保存率100%。
4、示范区内责任人与经营者、消费者联系渠道畅通,“监管服务联系牌”公示到位率100%。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在社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设立监管联系点(站),在显著位置制作公示栏、提示栏、留言栏;鼓励与公安、城管、税务等部门联合成立综合管理办公室,对示范区实施综合管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监管任务。
二、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职责
直属分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职责:
(一)在工商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框架下分别制定本单位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整合部署上级下达以及本级安排的各种突击性的专项检查任务;
(三)指导、督查和考核本单位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提供示范区创建的相关设施和装备保障;
(五)组织对综合监管责任区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工商局提交综合监管示范区验收申请;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工商分局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年度工作计划;
(二)确定、划分综合监管责任区,明确人员和岗位职责;
(三)组织开展综合监管工作;
(四)开展本单位创建督查,落实奖惩措施,确保综合监管各项目标的完成;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查监管人员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职责: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责任区域内开展综合监管工作;
(二)对照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规范和标准主动开展创建工作;
(三)做好各类信息的采集、归类、报送、录入和保存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档案;
(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监管内容
综合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九大类:主体资格类、信用监管类、经营自律类、商品质量类、12315申投诉受理调解、行政调解类、交易竞争类、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类、服务发展、行政指导类、协调配合类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工作。
(一)市场主体资格监管
1、检查市场主体是否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或验照,是否亮照经营;是否设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非公司制企业为1年)。
2、检查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字号名称是否规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一致;经营地址是否与登记一致(涉及一照多址、社区一照、市场一照的地址审查另行规定);注册资本的核实由各分局结合年检验照工作统一开展,日常巡查中对未接到注册资本不实投诉、举报或交办的市场主体可以不单独核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核实经营项目是否超出核准登记范围。
3、根据上级监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内外资企业分期出资的监管工作。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能范围和省局重点行业检查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流通领域食品销售、商标印制、广告经营、农资、市场、直销等重点行业的检查。重要检查内容必要时可在检查表简述栏中补充说明。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1、按照《企业登记管理警示制度》的要求对市场主体实施警示管理:对检查中发现需要限期改正的、已停止经营的或查无下落的企业,应将检查结果录入经济户口管理信息系统,生成警示;警示事由已改正或消除的,检查人员根据权限应当及时解除或提请相关部门解除警示;对相关警示企业履行实地检查职责;根据实际需要对被警示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2、按照《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示范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3、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认定活动。
(三)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指导有关经营户建立健全商品溯源机制。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工商部门制定的产品监测计划和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
(五)受理处置12315申投诉。
受理调解《工商系统行政调解暂行办法》中委托范围内的消费争议、合同争议、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争议等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的争议。
(六)对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和上级委托授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及时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当场查处,需要内部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专业执法机构并做好配合协同工作。
对发现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上报。
对上述两种情况,巡查人员要依法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并做好定期回查工作,不得以移交或上报的形式推诿、转移监管责任。
(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商标、广告、合同管理工作。
(八)运用主体准入、商标广告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动产抵押、商标权、股权质押等工商职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行政指导十个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综合运用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知法、守法,防范创业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提高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九)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系工作机制,相互配合做好综合监管工作。
四、综合监管工作流程和形式
综合监管示范区监管的流程:
(一)健全经济户口。根据登记信息的变化及时认领和退还综合监管责任区内的市场主体。
(二)制定检查计划。按照经济户口分类监管要求、年度综合监管计划、专项整治要求并结合本阶段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检查计划。重点明确检查对象、内容、要求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置等相关检查要素。
(三)实施监督检查。综合监管的检查方式分为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商品检验、监测检查。
(四)录入监管信息。责任区监管人员对巡查监管结果和巡查中采集到的市场主体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经济户口管理信息系统。
(五)归档监管痕迹。对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文书档案、音像资料等痕迹材料进行整理,按照规范进行归档保存。
(六)总结监管成果。对监督管理过程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的成果。
综合监管示范区监管的形式:
(一)日常巡查。指有计划分批次按序时的对示范区内市场主体进行巡查,动态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日常巡查主要适用于:主体资格类、经营自律类、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类、服务发展、行政指导类。巡查方式主要为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为主。检查时应携带与日常巡查相关的资料、法律文书,必要的录像与勘察工具。
(二)定向监管。指以研判舆情分析、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规律、专项整治的内容、时间和区域等要素特征为基础而作出的对特定市场主体进行的预先检查。定向监管主要适用于:商品质量类、经营自律类、交易竞争类、12315申投诉受理调解、行政调解类。巡查方式主要以实地检查、商品检验和监测检查为主。检查时应选准检查对象,明确检点,制订检查计划,录入相关信息,制订处置预案,健全监管制度。
关键词:基层单位;基建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29(C)-0217-01
基建档案是指在基建管理和基建工程项目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它既是建设过程的真实反映和记录,又是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单位维权的凭证和依据。基建档案具有内容的单一性、载体的多样性、形式的特殊性等特点,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基建档案的内容、形式、载体等属性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以基建工程项目为中心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具有全面化、精确化、系统化的成套性和现实性、专业性要求,而一个完整的基建工程项目要经过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要经过主管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好多部门,给收集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就此对基建档案管理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领导,建立档案组织
抓好基建档案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基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认识,从监与管两方面入手,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应给以多方面的支持和提供可靠的保障,用规范化、标准化来要求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起“内外”有别而又相互统一的档案管理网络。“内”就是要协调内部各职能部门增强档案意识,注重收集与及时移交,防止档案材料的散失;“外”就是要抓住每一个环节的档案收集,积极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负责人及档案人员通力协作,以保证归档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二、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编制分类方案和规则
制度要健全,执行要坚决。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的有关规定与标准,对已经收集的文字、图纸、图片、声像等资料,应根据基建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在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分类整理,设置相应的归档类目,如它所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施工档案和以竣工图为核心的工程竣工档案等。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应主要明确本单位基建档案的范围,归档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基建档案的移交与整理、保存与借阅的要求。这样就可以在组织基建档案的过程中给相关人员提供标准,增加基建档案资料整理的可操作性。
管理要及时,立卷要规范。为确保基建工程档案齐全、完整、系统,就要把基建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计划、检查、总结、验收各个环节的工作相联系,同步进行,做到工程进度到哪个阶段,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跟踪到哪个阶段。立卷做到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像清晰,同时根据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对基建文件材料的内容、价值、数量和载体形式进行系统整理,按工程项目组卷,使档案资料做到文件齐全、分类准确、体系鲜明、方便管理,方便利用,保持其整体功能。并将立卷好的档案按规定移交有关档案管理部门,严格交接手续,认真核查案卷质量并确保档案的完整。
三、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
一个单位基建档案管理的好坏,不仅与本单位的档案规章制度健全与否、主管档案的领导的思想观念、档案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更与档案资料的组织者对档案资料的重视程度有着极大的关系。基建档案作为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服务于今天,有利于未来,为历史查找、产权查证、经济纠纷以及科学研究提供素材,针对某些领导和技术人员档案意识薄弱、档案管理人员与负责基建人员工作不协调、缺乏基建方面专职人才、施工企业一般比较重视工程质量和进度等现状,一是要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加强对基建管理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项目设计及建设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将基建档案工作作为硬任务列入工程条款,将基建档案工作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规定下来,引起参建单位的足够重视,自项目建设开始,应该组织其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办法,强化岗前培训,要求做到统一的要求、标准与格式,严把档案质量关,要求做到技监与基建档案同步进行、工程建设与档案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同步进行,系统掌握项目开工前、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竣工后档案工作的不同点与侧重点,既瞻前顾后,又紧抓过程;二是要组织本单位档案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国家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在各部门间形成档案共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做到主动出击、提前拟定计划,实行跟踪收集、动态收集、严把质量,同时要求档案人员,要根据工程进度,紧密与参建单位的经理、施工人员等联系,争取配合,做到边施工、边检查、边记录、边收集资料。
四、把依法治档工作落到实处
药检档案即药品检验、鉴定档案,是药检机构在药品检验实践、科研、培训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反映了药检机构的检验实力和检验水平的佐证,属于科技档案范围,既具有科技档案相同的属性,又与其他档案一样,具有“自然形成”、“历史记录”、“使用价值”的属性,还具有材料分散性、时效性强等自己的特性。其内容主要包括药检管理和药检业务两部分。药检管理部分档案材料主要有:上级工作指示、通知、决定,药检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教学管理有关通知、决定、检验事故、差错、纠分处理等,这些材料是带有文书材料性质的档案;药检业务部分档案材料主要有:检验(测)报告、药品标准、中药材质量标准、产品批文、原始数据资料等,这些材料是由于药检工作与其他科技工作的区别导致的既不同于文书档案又有异于科技档案的独特个性的档案。药检档案是指导药检、促进药检、发展药检事业、保障和服务民生,为药监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的宝贵财富。
一、当前药检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 领导档案管理意识及重视不够。广西于2003年对药检机构进行体制改革,撤销除自治区药检所外的其他原按地(市)、县行政区划设置的91个各级药检所,重新设置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南宁、桂林、玉林、柳州、梧州、北海、百色、河池等8个相当于副处级的区域药检所至今,虽基本设置有档案库房,却只有桂林、玉林两个药检所实现了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大集中统一保管并通过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评审验收(其中。桂林药检所综合档案室于2004年取得了档案室合格证,玉林药检所综合档案室于2005年达标定级)。
2 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较差,保管条件落后。大部分药检所因建所时间短,检验及办公场地小、场所少,故未设档案室或档案专人、专库,档案放在办公室的柜子里,有的还是木柜;没有落实防火、防盗、防潮等“八防”安全措施,没有空调、除湿机等设备。有个别原在已获得“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自治区级”的市级药检所基础上组建的区域药检所,在近年档案管理工作普查及现场复查时就因档案库房条件简陋、专用档案存放空间未保证等硬件问题而未能得以更名换证。
3 档案管理格局不明晰。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不明确。药检所档案管理一般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由于历史沿革等原因和药检所行业管理要求,档案室一般只管理文书档案,而药品检验(测)报告书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图书档案等分属各个业务科室管理,在一个单位内形成多部门管理档案格局。
4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督促考核未认真落实。在药检所管理中,一般均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及其继承和发展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制定了适用于各所较为健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管理册》等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手册和各科室、各类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而涉及档案管理特别是像药检档案的制度、职责较少,没有相关的制度和检查考核措施。虽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药检所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要求各单位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并规范化、认真抓好档案管理工作,但药检所却未真正认真实施,没有把完整的档案资料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5 对药检机构档案内容界定不清,管理范围不明。随着科技的飞速进步,社会的发展,档案系统的内涵和外延也随之发生变化。药检档案的范围也已由以往的文书档案、药品检验(测)报告档案、人事档案等发展到今天的科研档案、电子文件、各种检验(测)设备及其使用时产生的图文、数据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缩微胶片档案和数字化档案等等新型档案。由于未对纳入档案管理的内容赋予明确要求,各药检所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因地制宜”管理,使许多应该纳入管理的档案没有纳入管理。
6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在学历层次、理论水平、专业素质等方面参差不齐,与时展要求悬殊是目前我国档案专业人员队伍的普遍现象,很多档案部门是随便可以往里塞人的地方,是安排老弱病残的地方。在药检系统中还有表现为专职少、兼职多,专项管理经验不足,管理观念不强;在人才培养中,重视药检技术人员素质及动手能力的提高和继续教育,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和继续教育没有纳入培训计划和要求,许多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停留在传统经验上,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跟不上时展,缺乏创新和活力。
7 档案管理水平不高。现代化管理手段应用较差。随着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在药检所管理中的广泛运用,药检所管理手段在不断进步。而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管理档案的少,信息量小,基本还停留在手工收集、手中操作、手工检索上,缺乏利用现代化技术设备的手段,不利于档案的收集、编研、修史编志、开发和利用,不利于发挥药检档案更大的、应有的技术支撑作用。
8 未将档案管理与药检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在药检所近、远期规划中,一般对检验(测)设备、人员结构、技术水平、质量目标、检验项目及能力等都会作比较详尽的规划,而对档案管理、档案设备投入等考虑较少或完全未纳入规划中,造成药检档案管理水平不能与药检业务同步发展。药检档案管理水平的滞后,必将影响药检业务技术的发展,影响药检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影响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能力认可。
9 监管关系的变化,使药检档案受到较高重视。一方面药品检验报告是判定一个药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法律文书,若该被检药品被判不符合规定,监管相对人轻者被课以小额罚款,重者被处几万、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巨额罚款,甚至是取消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是药品批准文号的严厉处罚,超出了一般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机构的承受能力,使监管相对人存在戒心;另一方面随着我国
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众购买被称作特殊商品的药品比日用品还方便,致使常规意义的消费者观念被引用至治疗活动中,由于药品费用居高不下,当药品治疗效果不理想时,就怪罪药品质量、怪罪药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要求赔偿。这其中,具有仲裁性和公正性的药品检验报告就成为了双方裁决质量争议的焦点。而药检报告质量尚有一定缺陷,使提高药检报告书写质量及其可溯源性,完善药检报告管理成为了药检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
10 药检档案开发利用少。主要是由于档案的内向性、封闭性,加上决策者及档案管理员本身缺少对档案价值的认识,档案室在单位中又处于弱势地位,馆藏建设被作为档案室的后台工作、传统工作,主要精力放在前台,重保管、轻利用,编研成果不多,档案利用实例不汇编、不发表,使其应有的文化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很少直接影响大众的生活品质。
综上所述,药检所档案管理已面临深刻的变化,出现的问题既是我国现代体制出现的一种转折,也是科技不断发展的必然。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和我国新一轮大部委制、“大卫生”形势下卫生、药监机构改革的到来,药检所须正视现实,调整管理思路以改进档案管理方法,重视药检档案管理工作以应对新形势要求。
二、做好当前药检所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对策
1 依法治档是搞好药检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和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贯彻活动,实施《药品检验档案管理规范》,增强药检所干部职工的档案法制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意识,依法编制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使药检档案从形成、收集到整理、编目、归档、保管、借阅、保密、利用等各个环节都得到保障,做到依法治档。
2 领导高度重视是搞好药检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一个单位档案工作的好坏,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尤其是药检档案管理工作面对新形势下存在的难度增大问题,领导重视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改变档案工作的从属地位,需强化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将来着想”的态度,提高对加强档案资源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综合档案室建设特别是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档案保护、人员培训等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并根据财政经费经常性增加情况适时予以递增,任何情况下不占用综合档案室设施、设备,不改变档案室及其库房用途。此外,各级领导还应明确: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原则只是加强档案工作的第一步,而确保档案收集齐全完整、丰富室(馆)藏,进而提高档案对药检、药监事业发展服务的效能,才是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
3 建立健全药检档案管理网络是搞好药检档案工作的前提。应进一步加强药检档案管理网络建设,重视平时材料的积累和归档,可在全区食药监管系统各药监局及其所辖各行政、业务科室、稽查大队和各药检所明确专、兼职档案人员,使每个单位从横向(药检——药监)到纵向(档案室——各业务、检验室,稽查队)组成一个档案管理的整体网络,并将管理工作纳入单位、科室、个人的目标责任中,形成横的方面覆盖包容、纵的方面前后连贯的信息内容结构模式,确保无论是在药监局、还是药检所的各行政、业务检验科室还是稽查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能从组织上保证档案、文字、图片、声像等材料不疏漏、不散失。
4 加强制度建设是搞好药检档案管理工作的保证。第一,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鉴定制度、利用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确保档案业务规范执行;完善档案工作程序,理顺单位、科室和档案室之间的关系,逐步将档案管理由多头分散管理过渡为大集中统一综合管理,使档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方面都有规范化的要求,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不脱节。
第二,坚持档案检查验收制度。做到档案工作与档案归档要求同步管理。因为药检档案是药检所科学技术和药品检验工作的历史,它不仅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科技活动的现状,说明整个科技工作历史的进程。还为当前的业务工作和科研工作服务,为今后的工作服务,是珍贵的科技资源和科技储备。
第三。将档案工作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样作为药检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业务工作一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不但与各科室、各岗位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做到奖罚分明,还要在评优、晋升、进修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以促进档案工作人员和专兼职文档人员主动收集、整理、归档,从而确保药检档案文书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四,设立药检科研档案保证金制度。在年度奖励基金(或劳务费)和药检科研项目中明确一定比例(或数额)的档案保证金,保证业务和科研档案及时形成并在完成后按时向所综合档案室移交,确保档案完整、系统、准确和相互配套。
5 提高档案人员素质是搞好药检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针对药检系统档案人员绝大部分是半路出家、从事档案工作时间和素质参差不齐,且基础管理薄弱、人员变动性大、档案业务生疏等现状,着重在提升档案室的软实力、档案工作的生命力、档案事业的保障力、档案队伍的战斗力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和提高档案人员素质。
第一,以人为本,加强药检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重视智力引进工作,可采取引进档案专业人才或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录所学专业为档案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或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办法,吸收一些基本素质好、愿意从事档案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充实到药检档案工作队伍中来,壮大药检档案人才队伍。二是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有重点、有方向地培养造就药检档案事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如对单位内部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档案事业的同志进行专业培养和深造,促使他们施展才华,促进人才脱颖而出。
第二,注重教育,努力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一是要改变旧传统。树立新观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指导档案工作;二是要改变以往的封闭管理,由重视管理转变为重视利用;三是要改变传统的静态管理,由坐等、送交转变为主动收集。
第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一要组织档案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要办好岗位培训、信息技术培训、相关标准规范和药检档案基础业务知识培训,加强经济、历史、文化、法律等档案传统方面管理知识和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缩微技术和数码复印新技术应用等现代管理、现代科技实践技能和新技术的学习,吸取和总结新经验,优化知识结构,以达到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机结合;三要与时俱进加强档案上岗和岗位继续教育,建设新档案管理模式,使全系统档案工作人员适应档案工作特别是新形势下药检档案工作发展需要;四要多走出去参加培训或开展学术讲座,学习一些院校或发达地区先进的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促进管理科学化,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关键词]地质资料档案管理信息化标准化
地质工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地勘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与基础数据也就是档案是密不可分。地质档案数据是在地质勘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它既是野外勘测过程的真实反映和记录、地勘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单位维权的凭证和依据。基础的地质数据文件具有内容的单一性、载体的多样性、形式的特殊性等特点,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地勘单位数据文件的内容、形式、载体等属性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以地质找矿项目为中心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具有全面化、精确化、系统化的成套性和现实性、专业性要求,而一个完整的地质项目要经过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要经过主管局等上级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因此收集整理符合标准的数据文件本身就有很多工作要做,那么如何做好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地质找矿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本文就结合着地勘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收集数据
抓好基础数据文件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认识,从监与管两方面入手,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应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提供资源保障,用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来要求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起“内外”有别而又相互统一的档案管理体系。“内”就是要协调内部各职能部门增强档案意识,注重收集与及时移交,防止档案材料的散失;“外”就是要抓住每一个环节的档案收集,积极与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等单位负责人及档案人员通力协作,以保证归档案卷数据的完整、准确、系统。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不仅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要明确有关人员与部门的职责,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将数据文件工作作为硬任务列入地勘项目指标条款,在单位规章制度体系中将地勘单位档案工作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规定下来,鼓励和支持档案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收集档案资料,作为档案人员应有针对性地列出所需收集的资料名目,自始至终参与到项目管理中去,保质保量地获取第一手资料。另外,还要与外购、有关单位进行交换、复制索取以及标准化的网络收集等。形成完整有效的地质数据文件。
2建立制度,编制方案,完善规则
长期以来,地勘工作执行和延续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缺少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意识和对原始数据质量问题的关注意识。只有调动全员的积极性,以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做指导,按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一切工作有章可循,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原始地质数据的完整性和质量问题。制度要健全,执行要坚决。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与标准,对已经收集的文字、图纸、图片、声像等资料,应根据数据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在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分类整理,设置相应的归档类目,按原始地质立卷归档规则如:范围、规范性引用档、术语与定义、归档范围与分类、编号与编目、立卷归档要求等,还包括地质项目的设计档案、设施工档案和竣工档案等。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数据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应主要明确本单位数据文件的范围,归档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数据文件的移交与整理、保存与借阅的要求等。
数据要齐全,内容要完整。要达到此目标要求,应该重视抓好资料的收集工作,坚持地质项目建档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与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同步,坚持档案部门与基层单位相结合,编制分类方案,正确区分和把握依据档、设计档、项目管理档、施工竣工验收及档等的分类工作,齐抓共管,进一步做好基础档案归档工作。
管理要及时,立卷要规范。为确保数据文件齐全、完整、系统,就要把数据文件工作与项目计划、检查、总结、验收各个环节的工作相联系,同步进行,立卷做到格式统一、字迹工整、图像清晰,同时根据内容、价值、数量和载体形式进行系统整理,按项目组卷,使档案数据做到文件齐全、分类准确、体系鲜明、方便管理,方便利用,保持其整体功能。并将立卷好的档案按规定移交有关档案管理部门,严格交接手续,认真核查案卷质量并确保档案的完整。
3加强培训依法制档
目前,地勘单位的数据文件管理工作远不能跟上飞速发展的地勘形势的要求。一个单位数据文件管理的好坏,不仅与本单位的档案规章制度健全与否、主管档案的领导的思想观念、档案管理人员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更与档案数据的组织者对档案数据的重视程度有着极大的关系。数据文件作为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服务于今天,有利于未来,为历史查找、产权查证、经济纠纷以及科学研究提供素材,针对某些领导和技术人员档案意识薄弱、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差的现状,一是要结合地勘单位的特点,加强对数据文件管理人员的培训,应该组织其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文规定,一个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但目前地勘单位的数据文件管理缺乏有力的档案执法机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档案未形成时,就有档案资料散落在工程技术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或是一些领导者个人手中的现象,根据现存在情况,应档案法宣传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认真制订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不同媒体进行宣传,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功能,特别是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既要做好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又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做到点面结合、跟踪督办。结合正在实施的保密协议签定工作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局面,推动档案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办法,强化岗前培训。从目前看,许多档案部门缺乏现代高科技人才,其中档案、信息处理复合型人才就更加奇缺,大部分档案人员现代技术水准偏低,甚至有现代文盲现象。尽管引进了现代化设备,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就难以实现档案信息化了。因此,信息化建设人才需要深厚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熟悉档案工作的规律,从而创新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因此必须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把档案提升一个新台阶。
4档案信息电子化 纸质档案数字化
资料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不同,信息化管理模式也不同。面对信息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地勘单位与其它企业一样面临市场化和国际化竞争的挑战。为提高地勘单位的整体素质,推动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利用好信息化这个武器,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信息化建设之路。所谓档案信息电子化,就是以馆藏档案数据纸质或机读形式的为主要物质对象,用微机对档案进行收集、筛选、加工,使之转化为微机软件形式的二次文件信息电子文文件数据供利用的过程。把地质资料数据文件归档电子化,充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把纸质档案数字化,建立全文数据库,以便于存储查找和利用,既是地质工作现实要求,也是档案管理必然取向。因此地勘单位必须快速更新观念,迅速实现档案工作网络化,为地质找矿工作服务,推动其它各项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地质数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