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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全局各个岗位的根本职责是为基层和服务对象服务。全体人员应该牢记党的宗旨,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必须恪尽职守,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的,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应追究过错责任。
第三条实行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要做到事实清楚、客观准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行政管理工作负以下领导责任:
(一)宣传教育责任。教育工作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局的有关决定、决议、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
(二)决策、实施责任。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政风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督促工作人员勤奋敬业、恪尽职守、严于律已、廉洁奉公。
(四)检查督促责任。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和工作作风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五)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同时要抓好本科室(单位)的廉政建设,大胆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
第五条全局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负以下责任:
(一)努力工作责任。要忠于职守,熟悉、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质量责任。高标准对待和做好每项工作,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办事效率责任。相互间配合密切,遇事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四)严守纪律责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六条各科室、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领导责任:
(一)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各种荣誉的;
(四)不按规定或程序办事,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五)所在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对分管范围内工作效能低下,长时间没有改进,管理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经常出现差错的;
(七)对本单位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并对应当追究责任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的;
(八)其它应受到责任追究的。
第七条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三)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四)工作作风不正,违反纪律的;
(五)服务态度差,群众反响强烈的;
(六)超越或,造成工作失误的;
(七)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工作、完成任务,或延误时限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八)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九)违反保密规定,对不宜扩散和透露的内容,向别人通风报信、传播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其它失职、渎职应受到责任追究的。
第八条责任追究的方式: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减发或停发津补贴、调整岗位、免去职务、行政处分、辞退。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管理,结合市纪委、农工办、监察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泰委农办[2012]1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标准
1、组织领导到位。成立虹桥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由纪检监察、农经、财政、审计、民政、国土、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班子,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保障措施到位。农经服务中心确定2名工作人员专司负责管理、指导监督、服务等业务工作。明确职责,确保三资网络监管系统正常运转。
3、建章立制到位。建立全面、简便、实用的三资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主要包括: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4、三资清核到位。对所有村(居)三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资产、资源、资金依法明晰产权,并按权属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各类资产台账。
5、监督管理到位。对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正常开展民主理财活动,规范村级集体财务“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工作流程,按照“五规范”的要求,定期开展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全面准确录入三资信息,网络监管系统正常运转并有效发挥作用。
6、责任追究到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强化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处置农村集体三资,要做到决策民主、操作规范、监督到位、公开彻底、保值增值。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4月20日前)对照泰委农办[2012]12号实施意见,调查摸底,制定全镇创建工作计划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学校一直以全体师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只有师生的身体和心理得到健康愉悦的发展学校的教学质量方可进一步提高。新年里,为再次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山县教育局出台了年学校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目标。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三、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业务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两手抓”,把综合治理、案件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签订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并纳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对各处室年度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把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与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年度考核、评选奖惩,责任人的政绩考核、晋级晋职、经济利益挂钩。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案件的部门和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责任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把综合治理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各部门要按照“制度立行、从严治行”的要求,根据部门业务工作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业务操作风险,修订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有效解决业务创新产生的制度缺失问题。进一步健全部门内部自我约束、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效控制的机制,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道程序都置于严格的规范之下,为有效监督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提供制度保证,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切实抓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要充分发挥综治、纪检、人事、内审等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