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高危妊娠;管理;母婴安全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09)02(a)-053-02

高危妊娠无论对孕产妇本人还是胎婴儿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率也相应增加。特别是重度高危妊娠会对母儿的生命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加强高危妊娠的专案管理,是保证安全妊娠、确保母婴安全、降低胎婴儿死亡率和病残率的重要环节。金江镇卫生院妇保组扎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的基础上,把重症高危妊娠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行全方位管理(妇保组由妇产科医生组成,职称有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三级)。经过我们的努力,成功的挽救了4例濒临死亡的重危孕产妇的生命。重点监护管理2例重症高危妊娠至安全分娩。追踪管理28例重症高危妊娠。没有发生因重症高危妊娠导致孕产妇死亡的现象。

1具体做法

1.1领导重视,大力支持

各级领导对本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网络。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是扎实做好农村高危孕妇管理工作的有利条件。

我镇妇保组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下,从副县长、县妇联、卫生局长、保健院院长到卫生院长,都十分重视妇幼保健网络的建设。对妇幼保健工作特别是高危妊娠的管理都给以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首先在财力上、人力上给以大力支持,健全了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在县保健院妇女保健科的管理指导下,我镇增加了村委会与村级妇幼卫生协管员数名。由政府出资每人每月适当补助,落实并增加了妇幼保健经费。解决了人力不够,经费困难的问题。年终卫生局及县保健院根据考核结果给以表彰和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此外,各级领导还定期听年工作情况汇报与重点病例管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对于那些重点、难点且贫困的孕妇病例,院长及妇保人员一起入户做思想工作,宣传保健知识。动员住院并减免孕检费与住院费。对山区少数高危特困孕妇,由领导倡议职工捐款,给以全免住院医药费。使患者与家属深受感动。特别是2005年始,云南省降消项目拨专项救助贫困孕产妇资金。给我们乡镇级妇幼保健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结合新农村合作医疗减免政策,使我们高危孕妇的管理工作能更好的顺利开展,并提高了高危妊娠的管理质量。2007年香格里拉县卫生局为了提高全县住院分娩率和高危孕妇管理率,在使用降消项目资金和农村合作医疗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文件,规定顺产住院费500元,剖宫产住院费1 200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山区贫困孕产妇及高危孕妇的孕检费及住院费困难的后顾之忧。使高危孕妇能自觉进行孕检与住院分娩。

1.2制度落实,措施得力

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和《云南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监督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高危妊娠中重度高危的管理。根据降消项目责任目标,在卫生院又成立了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把可能造成母儿危险的重症高危孕妇作为重中之重的管理对象。对其进行重点及时的管理追踪。

为了降消项目能在高危孕产妇管理上得到规范、顺利、有效的实施执行。我们院妇保组在不断强化落实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工作指责及分片包干行政村孕产妇的管理。明确了乡村级工作范围与指责、任务与指标。使管理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2000~2008年以来,镇医院妇保组还加强了村级保健医生工作情况的质量控制,每季度进村入户进行工作质量检查。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极大地加强了乡村两级妇保人员的责任心。有力地保证了管理质量。使高危孕产妇的管理追踪得到实实在在的进行,为确保母婴安全夯实了基础。

1.3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保健意识

我院妇保组根据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组织人员到各自然村开展“孕妇学校”,讲解孕产知识,动员住院分娩。并利用宣传栏、VCD片、小册子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把保健知识传授给群众,使孕产妇认识到系统管理的重要性。自愿并能按期接受产前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高危妊娠,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把针对性的保健知识送到孕产妇家中,提高她们自身和家属的保健意识和能力。对重症高危妊娠者加强管理,从而保证其安全妊娠和分娩。

2结果

2000年1月~2008年9月30日,金江镇妇保组共追踪管理重症高危妊娠28例。我们通过入户追踪管理,一对一的宣传教育,督促产前检查、服药或入院治疗。管理的28例重症高危孕妇全部安全分娩。在金江镇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9年来金江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保持在100%,没有发生孕产妇死亡,围生儿死亡率呈下降趋势。

3体会

3.1领导重视、保健人员认真扎实工作是基础

通过这9年来对重症高危孕产妇的成功追踪管理,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管理措施的得力、制度落实、保健医生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保健与临床的有机结合,是扎实做好农村高危孕产妇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更是降低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关键。

3.2关注重点个体和群体

我们的经验是在扎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基础上,集中优势的人力、物力资源,用于具有高危因素的个体和群体。给以她们更多的关注、更多更好地服务,从而保证其安全妊娠与分娩,最终达到母婴安全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吴萍.产科出血致孕产妇死亡68例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08,5(22):60-61.

[2]俞洁茹. 孕产妇健康教育效果评析[J].中国医药导报,2006,3(31):137.

[3]尹红,莫建娇,唐年娥,等.永州市农村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探讨[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6,5(1):94.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1目标要求

1.1总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供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要为流动人口提供户籍人口同等的优质服务),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及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建立和完善急救通道的通畅,提高应急和转诊能力;到2016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达5/10 万以下,严防可避免死亡病例的发生。

1.2支持性目标:到2016年,各项指标应达到①早孕建册率:≥95%;②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95%;③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100%;④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⑤产后访视率:≥95%;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⑦产科、儿科"三基"考核合格率:≥95%。

2目标人群

①从妊娠开始至分娩后42d内的孕产妇(包括流动孕产妇);②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及妇幼保健人员。

3方案内容

3.1加强人员培训①二级医院妇产科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母婴保健法》等相关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法律法规;孕产期保健管理规范、孕产妇高危因素筛查与管理;妊娠并发症诊断和处理、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新生儿窒息复苏、产科危急重症的处理及转诊等。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孕产期保健管理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③乡村医生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孕产妇系统保健与管理、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及婴幼儿营养指导等。

3.2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 ①建立锡山区孕期保健工作小组。2014年我区建立孕期保健工作小组,由各中心妇产科主任、各医院产科门诊医生、各单位妇保医生组成。妇保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以确保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完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强化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孕期保健规范服务意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②加强指导与质控。自2014年1月1日起,无锡市区范围产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废止单机打印方式,所有新发《出生医学证明》将根据无锡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罡正系统)相关记录实施网络打印,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出入库和查询实行网络化管理。为此我们由专人负责,严把《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关,对要求以临时通道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的产妇逐一随访,全面掌握常住流动孕产妇的漏管;另外,通过加强计免信息系统中儿童母亲的孕期产检情况随访,回顾性质控辖区孕产妇的漏管,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杜绝计划外妊娠妇女的死亡。③大力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根据无锡市卫生局、财政局要求,2013年8月锡山区重新修订《无锡市锡山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即分娩前具有本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产妇,享有每人500元的分娩补助。我们不断完善住院分娩与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强化住院分娩管理,确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3.3加强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①高危妊娠的初筛:各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要详细讯问病史、仔细体格检查、完善常规实验室器械检查等,进行妊娠高危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根据高危评分标准及高危妊娠管理程序,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健康指导。②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严格按照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高危孕妇要登记建册、专案管理,并在围产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都应做好高危孕产妇门诊复查治疗及病情随访工作,对不配合治疗尤其是需要住院治疗但遭拒绝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汇报产科主任及医院分管领导,必要时应汇报区妇保所,决不能有"患者签字就可以推卸责任"的侥幸心理。③高危妊娠的复评:高危孕妇每次产检时如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评分。在妊娠28w、34w、37w、入院前、后和临产各期均应常规复评一次,如病情缓解可返回,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定期随访。

3.4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全面保障母婴安全①规范产科建设,严格依法服务。?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对照《江苏省爱婴医院(卫生院)评估标准》、《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和《江苏省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技术服务评价标准》,开展产科质量评价工作。?有效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3〕15号),确保母婴安全。?确保母婴保健技术人员依法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杜绝非专业技术人员和无资格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②实行业务院长长效监管制。业务院长负责督促产科主任建立健全产科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产科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防止意外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③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一方面科主任应加强对产科医务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有计划地安排科内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另一方面科主任自己要积极参加产科学术会议,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和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④实行全产程负责制。对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应全产程监护,同时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确保每位住院产妇得到有效管理;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如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⑤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明确危重孕产妇救治组织汇报流程,建立以锡山人民医院为基地的救治分中心,组建应急救治专家库,着力提高区内的应急救治能力。?各接产医院要完善院内救治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急救水平,做到危重孕产妇应急抢救组织反应迅速、预案启动及时、人员训练有素。?实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评审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和解决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⑥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剖宫产率。按照《锡山区剖宫产手术管理规范》、《锡山区剖宫产手术人员资格准入和评估授权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剖宫产手术管理,继续实行剖宫产率定期通报制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区产科质量控制专家组的作用,全面加大剖宫产病历定期评析的力度,努力降低剖宫产率。

3.5加强产后访视的执行力度,确保访视质量各产科医院要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并上传分娩信息至锡山区妇幼卫生保健QQ群共享,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接收下载分娩信息以便规范开展产后访视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产后康复情况适当增加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次数,确保高危孕产妇从产后7d内至产后42d的安全;妇保所应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妇保医师的培训,固定专人,充分掌握访视的内容、方法,提高产后访视的质量。

3.6健康教育积极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妇女及流动孕产妇卫生保健知识缺乏以及受旧的风俗习惯影响等问题,在各医疗保健机构举办"孕妇学校"、"家庭学校",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册,免费发放服务对象,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坚持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规范助产技术服务,保障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坚持低点起步,逐步提高,收支平衡,惠及群众。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国家“降消”项目,完善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住院分娩补助对象

有**县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助产机构分娩的孕产妇。

三、资金来源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由中央、省级财政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三部分组成。“降消”项目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对贫困高危重症孕产妇给予救助。

四、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服务内容及限价标准

1、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定点助产机构根据产时需要,实施服务项目,保障住院分娩质量与安全。

2、限价标准。县、乡医疗保健机构实行住院分娩平产、剖宫产限额付费包干制。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单胎正常产限价850元,阴道手术助产限价950元,剖宫产限价2500元,双胎增加150元。乡镇卫生院正常产限价600元,阴道手术助产限价650,剖宫产限价2000元,双胎增加150元。

3、定点机构分娩和控制剖宫产率。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为开展住院分娩补助的定点助产机构。定点助产机构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为住院产妇提供诊疗护理服务,保证产妇在住院期间享受到温馨、安全、质优的人性化服务。

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省高危孕产妇转诊管理规范(暂行)》落实高危追访和转诊管理制度。凡具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要及时转诊到中心卫生院或县级医院住院分娩,一般卫生院一律不准截留高危孕产妇,中心卫生院只能接受高危评分10分以下的孕产妇,其他县级医院可接受高危评分20分以下的孕产妇,凡高危评分在20分以上的孕产妇都要转送到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或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控制剖宫产率。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剖宫产率控制在35%以下,其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30%以下,乡镇卫生院控制在25%以下。对剖宫产率超出规定要求的医疗保健机构,超出部分剖宫产费用不予补偿,由助产机构自行承担,县卫生局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县级产科严重并发症及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的比例小于10%。禁止助产机构扣减或变相扣减服务内容,不得因为基本服务包中服务次数的增减调整收费,禁止将规定免费服务内容变为产妇自费项目,禁止将正常产划为异常产,超出限价基本服务项目范围的,须履行告知义务,供孕产妇自愿选择。

(二)补助标准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补助标准: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例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300元(阴道手术助产补助350元)。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者,每例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后,其余部分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住院补助。

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例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550元(阴道手术助产补助650元)。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者,每例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后,其余部分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住院补助。

双胎增加的150元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县、乡医疗机构按照《**省高危孕产妇转诊管理规范(暂行)》的有关规定接诊的贫困严重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患者,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按住院标准补助外,由“降消”项目贫困救助基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救助。

2、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贫困严重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患者由“降消”项目贫困救助基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救助。

3、在县外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凭有效医药费用发票,参照县、乡医疗保健机构标准补助。

五、实施办法

(一)设立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站,具体负责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信息收集与相关资金汇总管理,设立专账,定期核算各定点助产机构分娩补助资金。

(二)凭有效证件享受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合作医疗证原件(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本证件除外)、准生证原件等,自主选择省内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

(三)实行住院分娩补助预付制度。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由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按上年度出生活产数分配到各县市区。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每季度按各助产机构上季度农村产妇住院分娩数量向县财政部门申请预拨经费。

(四)实行“一站式”费用结算。

1、产妇出院结算:属基本服务项目之内的平产分娩,产妇住院不交基本服务项目的费用;属剖宫产术或产科并发症的,定点助产机构一次算清,本人只交自付部分,如合作医疗报销医疗费用的75%,则剖宫产手术产妇在住院时自付:2000-(2000-起付线100-补助300)×75%-300=500元。助产机构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凭证”(见附件2),由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个人保留第一联,其余三联加盖单位公章留作报账用(第二联由助产机构保存,第三联为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报账凭证,第四联为县合管办报账凭证)。

在县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先由本人垫付相关费用,分娩后6个月内凭有关凭证(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准生证等)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办理报销手续。未达到本地补助标准的,据实给予补助;超过标准的,按规定标准补助。

2、各定点助产机构每月下旬将农村孕产妇在本机构住院分娩名单和相应的费用清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凭证第三及第四联、孕产妇户口簿(或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准生证等证件复印件报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审批,结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费用。

3、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汇总相关报账资料后,定期向县合管办报送合作医疗补助部分资料。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和县合管办分别按规定向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补偿相应住院分娩费用。

六、管理与监督

(一)县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具体实施,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切实加强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管理,认真审核相关报帐资料,及时拨付住院分娩补助资金,不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加大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本地区经济、文化、医疗卫生状况的重要指标,需要全社会参与。因此,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对控制孕产妇死亡率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自我保健意识十分重要。几年来,我们主动开发领导层,争取各部门的配合,取得共识与支持,并采取了街头散发传单、张贴板报、电视、广播传送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各级领导及妇幼保健人员提高了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重大意义的认识,也增强了广大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做到妇女保健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强化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职责

自2002年开始,对全区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每年进行1次妇保健知识理论及临床操作考试,并进行民主评议,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明确了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每年年初区卫生局及区保健站负责人对乡镇,乡镇对各村,分别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做到负责落实,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每年定期检查考核4次,实行考核结果与经费挂勾,根据工作质量逐级进行奖惩。

加强业务培训

乡妇幼保健医生每年至少接受2次市、区级培训斑学习,并分批安排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进修。村级妇幼保健员坚持月例会,由乡镇卫生院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业务培训。

取缔家庭接生,实行住院分娩

我区为市周边地区,产妇住院分娩条件便利,因此,自2000年起,我区全面取缔了家庭接生,并严格了对出生记录的使用和管理。对擅自继续从事家庭接生的接生员,给予罚款、并没收接生非法所得。此举进一步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的可能性。

实行对高危孕妇筛查和管理制度

全区9个乡镇、72个行政村普及孕产妇系统管理,在孕产妇管理工作中始终把高危妊娠的筛查和管理做为主要的任务来抓。对筛选出的高危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专卡、专人管理。5年来,全区共筛出高危孕产妇308人,全部进行专案管理。高危超过10分的转送至区保健站,由区保健站专人监护,并严格要求到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高危评分达20分者,上报市保健院,并转运至市级医院住院分娩。

与计生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围产期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

摸清辖区新婚对象和怀孕妇女底数,提高建卡率,乡、村保健人员充分利用计划生育部门为育龄妇女“康检”的机会,到现场筛查新婚准孕对象和已孕妇女的情况,同时建立《孕产妇保健册》,按时带册到保健机构接受体检。

建立“绿色通道”

建立了高危孕产妇监护小组,一旦出现危重孕产妇,监护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与市孕产妇“120”急诊专线取得联系,并亲自陪同孕产妇转诊至市级以上医院救护。

高危孕产妇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指标

(一)重点效果指标

户籍孕产妇零死亡;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二)主要服务指标

孕产妇建卡率>98%,早孕建卡率>98%,系统管理率>98%,产前母血清筛查率>89%;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无孕产妇死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7%,体弱儿管理率100%;新生儿死亡率<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7%;婚前保健率>95%,孕期艾滋病、梅毒检测率>98%,叶酸服用率>95%;完成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任务指标。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中的主导作用,落实预防措施,完善预防策略,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将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常规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常规化的工作机制,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的检测、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干预、随访等内容的服务融入到婚前检查、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等服务范围,严格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性传染性疾病经母婴传播。2013年要求孕产妇HIV、梅毒检测率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咨询率达98%。对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开展防治项目资金补助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2、开展实施新一轮的乳腺癌检查项目。进一步落实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组织管理,信息报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防病治病意识,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形成;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女乳腺癌的检查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在2010-2012年第一轮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在石柱、西溪、前仓、花街、龙山等乡镇开展新一轮的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

3、切实提高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质量。切实加强对叶酸发放、采购、随访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提高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切实提高叶酸服用率、依从率和知晓率。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叶酸服用率达到9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5%,全面完成上级增补叶酸项目任务目标。

4、有效强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任务包干和信息通报等日常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社区责任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的积极性,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家庭情况,确定孕产妇补助对象及人数,动员孕产妇到定点医院分娩,努力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全年实现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孕产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全面完成上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任务目标,提高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当年结报率。加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完善补助人员的公示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管理。

(二)切实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1、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强化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工作,增强公民自我保健意识,婚前保健率达到95%。强化婚前保健的质量控制,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工作质量,使婚前保健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做好检查结果的告知、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强化优生优育知识和行为。

2、加强产前筛查、诊断及干预。积极探索产前筛查工作的有效运转模式,强化产前筛查的技术服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产前筛查机构和助产机构的职责及相互协作的工作关系。根据《省产前筛查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孕期18-三体、21-三体和神经管畸形的筛查,设妇产科门诊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履行产前筛查目的意义的告知义务。产前母血清筛查率达89%以上,并对筛查对象进行追踪随访,随访率达100%。

3、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切实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进一步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拓展遗传性疾病筛查范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100%,血片合格率达100%、可疑病人召回率达100%,并对患儿进行追踪随访。新生儿听力年度筛查率达98%以上,并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做好转诊和随访工作。

(三)有效实施降消项目。

进一步做好控制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通过完善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准入和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加强产科质量和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管理,强化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服务技术和服务意识,保障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孕产妇零死亡,降低婴幼儿死亡率。继续实施《市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相关控制措施的落实,针对性开展新生儿破伤风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打击“两非”违法活动,严格把握临床诊断标准,规范开展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效完成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

(四)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和强化妇幼保健工作联动机制。全市建立市妇幼保健院、各直属相关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参与的工作协作机制,明确职责与分工,确保妇幼保健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直属相关医疗单位发挥医院技术优势,加强医院与基层单位的协调合作,重点做好危重孕产妇抢救和婴幼儿死亡的救治工作,为全市保健工作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注重社区专业队伍建设,做好孕产妇、儿童保健基础工作,重点做好鉴别筛选高危人群、转诊、和跟踪随访工作,促进妇幼卫生均等化服务。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的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者。强化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母婴保健证件的管理水平;完善出生证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上传数据,提高出生当年的发证率。

3、强化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和0-6岁以下儿童的系统管理,应用新的保健册,培训相关人员,健全保健信息的登记与管理。根据国家妇女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产后(新生儿)访视、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体弱儿童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儿童心理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妇幼卫生绩效综合评估工作,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巩固两个规范化门诊创建成果、争创“示范”门诊。以巩固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创建成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改善妇幼卫生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完成舟山镇卫生院的示范化门诊创建工作。

4.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和产科建设。妇幼保健院必须充分发挥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作用,有效落实高危妊娠报告、转诊、会诊、随访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组织,进行定期跟踪随访,更好地了解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定期召开全市围产保健工作例会,组织产科、儿科等相关专业人员对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病例进行专题评审讨论,以提高产科、儿科人员的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进一步强化产科质量建设和规范管理,认真对照市产科质量评估标准加强产科质控,全面提高产科应急救治水平,以确保母婴生命安全。作为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市人民医院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完善产科急救中心的标准设置,承担起危急重孕产妇的急救任务。全市定期组织产科质量检查,切实提高产科质量管理水平。各接产单位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能力的培训,加强产儿科的合作,提高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经验与教训,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不断完善相关的医疗制度,制定评价标准,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医务人员对剖宫产病历及待产病历进行分析讨论,对剖宫产指征进行评估,并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总结出科学的治疗方案。进一步改变产科服务模式,实行人性化、个性化、科学化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孕妇选择顺产,提高自然分娩率,继续控制降低剖宫产率,2013年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

5.创新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机制。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多部门协同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居住地管理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的宣教和摸底工作,逐渐实现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引导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力争流动人口孕产妇零死亡。

6、强化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管理。明确妇幼执业资质,依法确保持证上岗从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完善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和岗位变动审批制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保持妇幼保健人员的相对稳定,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经考核如确实不能胜任的,按相关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

积极开展妇、儿保的适宜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根据不同季节疾病的流行特点或疾病谱的情况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年内举办妇、儿保医师培训班各4期,定期召开例会,布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增加基层妇幼人员之间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