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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
Abstract: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safety control standard’s implementation, strengthened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control work, through the display leading role, the whole staff participation, key to dangerous source control, strengthens internally the examining equipment and manages, with the standard instruction work, the standard enterprise and the staff behavior, the general staffs in the job location management, the standardized construction, aspects and so on standardized operation formed the mechanism of self-restraint gradually, enterprise's management system obtained the good revolution.
Key words: safety control;occupational health security;dangerous source
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事业飞速发展,各类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大量采用,施工队伍迅速增加,各种所有制,不同等级的施工队伍大批进入建筑市场,造成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不断突出,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无能为力,人们在寻求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法,系统化管理是现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显著特征。系统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从企业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事故预防的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安全状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是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核心,采用系统、结构化的管理模式,为组织提供了一种科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南,保障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本公司于2000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来,规范化管理了各项工作,使各部门职责明确,部门之间接口关系顺畅,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增强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员工综合素质大大提高,增强自身竞争力,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如何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贯标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
1 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者是确定企业的统一宗旨和方向,并使运作方向与组织的宗旨相统一,一个企业没有宗旨和方向,难以发展,不可能做强做大。领导作用是通过增强员工的意识,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在整个企业内促进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从体系运行过程来看,在管理层(特别是机关管理层包括分公司管理层)作用发挥上容易出现偏差,他们错误认为目前企业的安全管理的事情就是安全管理部门、贯标部门的事情,不积极参与贯标培训,对贯标的各阶段工作被动应付,未按照《管理手册》要求发挥其职能职责,不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工作,等到内审和外审时,才忙着突击工作应付贯标,从而导致体系在该部门执行力差。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自2000年以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修订了3次,董事长(总经理)为了把标准与企业的实际相结合,于2005年成立贯标工作组,亲自组织贯标工作,修订文件,重新确立了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清楚地阐明了职业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并充分发挥各级管理层的作用,带动广大员工,学习体系文件,执行体系标准与规范,狠抓培训、印发学习资料,结合内审,组织各部门深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让广大员工熟悉制度、《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按照制度、手册、程序办事。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使体系较好地运行。
2 注重全员参与
各级人员是企业之本,只有他们充分参与,才能使企业管理有好的成效。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全员、全层次、施工全过程的一件大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人员是企业之本,企业要想得到良好的安全管理,必须有全体员工的参与,在现代企业中,安全管理是一个牵扯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全体员工的系统工程,需要每个岗位员工的参与,只有他们的充分参与,才能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真正把安全落到实处,只有全体员工的的积极参与并履行其职业健康安全义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才能保证贯标工作的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对象相当复杂,受建筑施工过程中人、机、料、法、环5个方面因素的制约,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是动态的,是关系到安全管理成败的主观决定性因素,因此,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中应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加强对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使全员理解、全员参与、全员支持,将日常安全工作与体系相结合,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意识,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方能持续改进,成为永恒的动力。
3 全面、彻底地辨识危害性
建立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实现事故预防,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危险源是整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所有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加以识别。特别是根据工程对象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周期性和临时性的活动;②企业非正常(紧急情况下)的活动;③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④作业场所内所有的材料、设施、设备。在危害辨识中应考虑整个经营过程和性质,对生产和服务区域可能产生危害的作业活动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识别与企业相关的所有危险源,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对其中风险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阶段或部位的活动,还应进行安全论证,评价和论证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以此为基础,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项目经理部对其进行控制。企业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企业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采取有效手段,从源头抓起,使所有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从根本上增加施工作业的安全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4 做好内审员的配备和管理
一个企业的内审员通常是贯彻标准的第一批人员,除了肩负内部审核任务外,还是企业管理体系建设的骨干。不仅对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检查、判定,还需要对企业的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起到参谋、纽带、内外接口和带头作用。内审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教育。内审员至少应获得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2)工作经历。内审员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没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与实践,没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历,难以对体系的运行有充分的了解,难以胜任独立的审核工作。
(3)审核员培训。审核是一门技术,不经过一定的培训,难以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充分的理解,也难以系统掌握审核的知识和审核工作。
(4)审核经历。在具有一定经验的内审员带领下从事过审核工作。审核的实践帮助内审员将学习到的审核技能应用到审核的实践中,掌握审核的实际技能,积累审核的经验。企业内审员全部由企业部门负责人担任,都是参加体系标准和审核过培训的人员,他们不但熟悉自己的业务知识,而且还掌握标准,能很好地将标准和业务知识相结合,这样,他们既可以收集员工对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发现体系运行中的不适宜,通过审核报告向领导反应,又可以把领导层的决策和意图向员工传达、解释和贯彻,起到一种沟通和联络的作用。部门负责人作为内审员,他们对体系的要求有更深的了解,更懂得应该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样体系在运行过程中能及时改进,保证持续有效性。
5 加强运行控制,防止“两张皮”的现象
关键词:高校 安全 体系
校园是一个特殊场合,它的安全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国家的未来,因此校园安全一直为全社会所关注。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学生层次的多样化,新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危害也越来越隐蔽。这就使得高等院校的校园安全管理压力剧增,构建高校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当前高校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领域意识形态的滞后
目前学校投资越来越广,办学经费相当紧张。鉴于此,许多高校对“平安校园”的建设存在着文件多、口号响、重视少、投资少、侥幸心态居多。实际上,在安保问题上不是不重视,而是无法将其置于重要的日程中加以考虑。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高校与社会互动强度越来越高,以高校为中心的市场规模也越来越庞大,但是全员育人、全员安保的理念却越来越弱,许多高校只是安保部门在唱“独角戏”,师生未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安全主体意识淡薄,安全观念滞后,对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对安全工作存在侥幸心理。
1.2 校园安全管理机制、防控体系不健全
由于学校办学经费紧张,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严重不到位,在硬件方面与日益升级的安全威胁严重不匹配;在机制方面,校园园区范围成倍扩大,使得原先规范的组织机构变得不健全,安全工作牵涉的部门越来越多,单纯依靠安全工作队伍已不适应越来越专业的管理,如学生宿舍管理不仅需要物业知识,也需要法律知识,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各类的交叉知识需要越来越多。随着校园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校园及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加上对外交流增多导致校园的流动人口、私人车辆急剧膨胀,治安形势、交通安全日趋严峻,高校安全管理机制跟不上形势发展。此外,有新校区的高校基本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失地农民因就业或拆迁农民因补偿问题而与学校产生的纠纷,高校周边已成为校园犯罪和社会安全问题的衍生地。高校内部体制改革以及招生规模扩大,硬件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学校与教师的利益产生冲突。
1.3 校园安保队伍职能和发展的瓶颈
由于生源的日益复杂性和广泛性,学生结构由单一统招生向多层次学生发展:既有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大学生,也有大量的在职研究生,有的还有自考生等等;既有国内生、国际生、港澳台生,还有日渐增多具有不同的少数民族学生。而现在户籍管理全部由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负责且与学校安保部门不联网,学校掌握学生的情况困难,一旦出现安保紧急情况,学校常常无法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许多问题无法做到消灭在萌芽状态。高校科研项目增多,高新技术发展迅速,需要重点监控的软硬件对象越来越多,而高校安保部门由于还是延续旧有的体制,人员素质偏低、经费缺乏、现代化安保设备投入较少和更新滞后,在人员、经费、治安设备等方面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校园安全保卫功能。安保工作职能的改变与执法资格欠缺的矛盾。安保工作职能由过去主要管理内部转向负责校园内外小社会管理:既要管理学校所属的教学科研单位,又要管理实行企业化运营的经济实体和商业网点及民营企业,可对校园周边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治安问题又没有执法权,因此,要确保整个校园的安全,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1
2.构建高校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的对策
2.1 加强培训
加强学校主要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通过集中培训、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习、自学等多种形式, 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有关职能部门在组织培训时, 要在培训的内容中突出有关学校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内容。组织全体教职工, 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 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2.2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现在的学生独生子女比较多, 遇事易以“我”为中心, 缺乏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部分学生因学习压力、就业、家庭、早恋等因素的影响, 心理压力过重, 继而产生心理疾病, 逃学、酗酒、打架斗殴、破坏学校公物等事情时有发生; 有的学生对于同学之间的摩擦或矛盾, 往往采用过激的行为或暴力手段来解决。很多学生缺少排除心理压力、不安情绪和应对安全隐患的应急能力。面对这些情况, 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 积极开展安全教育, 普及安全知识, 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提高防范能力。根据学生不同特点, 在各种教学和日常活动中适时的进行安全教育, 收集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学生。
2.3 加强高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设
高校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制定一整套详细的安全管理办法、安全考核指标、具体操作规程和评价体系,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校园危机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完备。高校要及时督促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小组的工作和管理情况,经常性地选派安全管理人员走出去进行有关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需要各方合力,对承担安保工作的主力学校保卫部门,学校应十分重视其建设,在人员、资金、装备上给予支持。要着力强化队伍的教育工作,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调动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保卫人员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稳定意识,使其成为“平安校园”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其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2
总之,当前我国经济与社会正处在快速、健康的发展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影响稳定的因素愈来愈多、愈来愈复杂,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领域是来自于校园。所以,要把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要坚持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30-0036-01
1 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①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一般为达到要求的生产标准都会采用强制性原则,但是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就采用企业自愿准则。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一定的安全生产要求和规范制定出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生产中的安全操作规则,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排除,并实时管理和控制危险源,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杜绝具有危险系数的生产行为及活动,让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符合安全生产规则,让整个企业的生产活动都处于一个良性循环之中,并根据生产的需要不断改进生产方式及设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建设。
国家安监总局先后了有关企业生产的安全标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也已经经过人们的反复论证进行PDCA循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计划、行动、监察、改进”的活动,促进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巩固。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系统的实现了能够有效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等,有效挽回了企业的部经济损失。当然企业是否选择这样的标准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意愿。
②安全生产标准化中采用的是管理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又选择的是管理方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际上就是一个对不同的工作项目的规范,在这个标准中又包含着两个级别的要素,也就是A级和B级,在这一标准中直接对企业中的各个工作部门、生产岗位、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等都做出了系统的要求和规范,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项标准规范的实现并不是一个简单、短期的工作,而是一项系统、全面、长期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随意以及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规范,利用制度去规范安全安全,真正将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则是一套完整的企业管理的方法和程序,从这样一种方法中描述出来的是一种规范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的思想,是以系统化的健康安全管理思想为主,也就是建立出的一套安全机制来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能够将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出现机率降低到最小,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管理组成了企业三大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能够和组织活动以及企业管理的都是能够并存,显然这样的安全管理体系是科学有效的。
③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中存在对起点的严格要求,但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于起点的要求并没有太大的要求,安全标准化是对工矿以及享福危险的单位进行分级别的考核方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对于任何行业或者单位的要求,能够适用于所有的行业,能够有效促进职业健康的安全度,但是对于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的评价准则却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
2 如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都注重预防,以预防为主,并且持续改进和实行动态管理,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创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尽早的发现潜在的危险,以及所要发生的危险,并且对危险做出正确的估量,指定应对策略,这样就使的对危险的处理系统化、规范化,彻底的改变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遇到危险可防御、可控制。通过这些,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就能提升一个档次。在这样的安全系统下,企业的各种设施与装备的安全也就得以保障了。对于职工作业时的违章所导致的危险,要做到及时的控制并尽快处理。这样就使的企业不会有更大的损失。所以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须的。一家企业要想从传统的管理转型为现代的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是一定要的。通过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通过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的科学方法和动态管理使得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避开或者说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危险,使企业更好,很快的发展为现在企业。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投入,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质量达标。
②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目前来说,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生产法律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能够对基本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能够将生产经营中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进行维护,保证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进行,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维持有一定的意义。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价,从最简单的管理要素到设备设施要求以及对现场条件的管理,都要求管理、操作、现场的标准化为基本准则,为不同的岗位、工种进行安全生产的规则制度的建设,能够形成一个有秩序的安全管理系统。
③建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安全生产它相当于体系运行中的一个说明指导书,这样就可以分辨危险源、运行控制、绩效改进提供方法和手段,同时它的产生使体系的具体化更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也对体系的有效运行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3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整合
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不能简单的重合,而是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整合,首先就是整合要素,两模式的要素基本上都与企业的总体的管理系统有关,并且整合两种模式的过程中必须要围绕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要素展开工作,也就是说,两种模式的整合要以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要素为基本基础,目的就是要总体上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要求。其次需要整合的就是文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发展需求,根据企业自身的组织规模大小以及文件化的熟练程度来选择进行整合时所需要的方法。但是在整合文件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将所有的要素包含进来,对于文件的数量也许有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要能够满足安全体系认证和验收的基本需求。在对两种文件进行整合时要满足以下三个原则:①时效性。在整合的过程中必须要将企业中的各个部门协调起来进行整合,不能降低标准,不能缩减程序,不能删减内容。②通融性。两种模式之间要有基本的通融性,能够相互利用,相互补充。③可操作性,整合的结果必须要能够致力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并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投入,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质量达标。
4 结 语
企业中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投入,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质量达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能够对如何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出分析,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一定的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 GB/T 28001-2011idt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S].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近年来呈现出快速发展之势。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但是,我们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谈谈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管理策略。
2.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施工安全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然而今年全国各地安全事故频发,不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3.1建筑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目前,我省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3.2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制度落实起来也很松散
我们感到,安全责任意识确实存在从上到下逐级减弱的趋势。安全责任制各级都有,但到工地班组、操作工人就相当模糊,安全生产关键在一线,一线模糊了,责任制就流于形式。
3.3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设施、设备等配备不到位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等因素,项目经理在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管理方面做的不到位,造成施工现场混乱无序,增大了安全隐患的发生概率。
3.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
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策略
4.1完善建筑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4.1.1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诚信制度”
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4.1.2加强监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齐全的执法监督员。一要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对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的施工企业,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二要时刻牢记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三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确保安全工作横到边,竖到底,上下贯通,左右连接,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2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4.2.1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一要加强对管理层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企业定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做到对安全生产能管、会管、管得好; 二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4.2.2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建筑施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承建项目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是项目安全施工所需理论依据、资料保证和“三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的制定、报审、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落实; 项目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对项目经理负责并应该赋予其经济处罚权力,长驻工地检查指导安全事务。
4.3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3.1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
4.3.2抓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
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安装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
4.3.3抓好防高空坠落
严格检查楼梯口、通道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物料提升机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1.2m高防护栏杆和0.18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片。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
4.3.4高支模安装必须符合规范并保证现场搭设与方案相符
高支模安装后,必须组织经有关建设各方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绑扎中堆料不能过于集中。
4.3.5深基坑工程
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是否经检测合格,入岩强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基坑开挖深度超过4米的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审查资质单位审查,并有应急措施后方可施工。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实施动态监测。同时,基坑临边负荷要符合设计要求、坑边、坑底应有组织排水、护壁止水要达到设计要求。
4.3.6强化临时用电和消防方面管理
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 设置照明、动力用电;为确保防火安全,检查是否按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努力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4切实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素质建设
在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难以明确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能否做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队伍自身素质的高低。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贡献绵薄之力,这是目前建设监理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很强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业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预控作用。
5.结语
在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一直都伴随着施工过程而言,尤其是重大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隐患更为突出,如何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安全隐患的产生,杜绝安全事故,需要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策略来施行。必须以人为本,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才能抑制安全隐患的产生,才能真正执行“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
参考文献
[1]陈红艳.谈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探讨与分析[J].山西建筑,2007,33(9):214-215.
[2]郑辉松,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2008,(4):21-22.
一、对现行监管体制的评价应当符合历史唯物观
从历史唯物观出发,只有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历史考察才能得出公允的结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按照监管权力主体为标准,可大致分为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化管理为主(1949-1982)、以卫生行政部门单一管理为主(1982-2004)和多部门分段专业化管理为主(2004-今)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的监管体制建设都与当时的宏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监管主体也经历了从多元到一元再到多元的辩证否定之路。如今的多元化监管是在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环境下,行政管理部门间基于专业分工优势和监管规模经济等因素形成的,与建国初期的多元监管不可同日而语。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三个阶段的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当上个世纪50年代卫生部门介入食品卫生工作后,数十年管理工作积累的各种资源,使得该部门不断自我强化,进而成为无可争议的食品卫生或食品安全的核心监管部门。尽管借鉴美国FDA经验,曾经赋予食药监局组织协调职能,但随后很快暴露出其资格、能力和经验上的力不从心,短短几年后的正式法律制度不得不将协调职能交还给卫生行政部门,数十年前的选择依然对后续的监管体制产生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力。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变迁遵循着改革成本最小化的路径。迄今为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施的改革,除了一方面要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外,另一方面还尽可能地选择改革成本最小的方案。这种选择的优点是减小了旧体制中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但改革者往往忽视新体制高昂的运行成本。从当前体制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来看,旧体制变革和新体制运行合计的社会总成本未必最低。
因此,我们应从建国后数十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迁的过程来思考未来的体制改革。对那些认为只要采取单一部门监管模式就可以消除当前体制弊端的观点,曾经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一元化监管体制被多部门分段监管主导取代的历史事实足以表明,单一部门监管模式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作为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部分,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模式应当顺应宏观经济体制转变的节奏,与食品工业科技的发展俱进,兼顾旧体制变革和新体制运行的总成本与收益。
二、食品环节的人为划分是产生弊端的根源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每个环节是人为划分建构的,而现实中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流动链条是市场自然演进形成的,自然演进的规律与建构主义的认识不尽相符,加之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因争夺权力或规避责任而出现的矛盾,使得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弊端突出,表现为横向和纵向的权力协调与配置失衡,并由此衍生出几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1.与食品有关的某个环节难以确定时,可能出现监管真空。
当按照食品产出的不同环节分配监管责任时,如果现实中某个环节无法和制度设定的环节形成明确的对应关系,很容易出现监管真空的局面,典型例子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负责收购鲜奶的奶站。类似的情况又如沈阳发生的“毒豆芽”事件,以至于《人民日报》以“四个大盖帽,管不了一棵豆芽菜”为题给予了辛辣的讽刺。[1]
2.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的行为由同一主体实施时,可能出现监管真空或监管重叠。
现实中存在大量由同一主体实施两个甚至更多环节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如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同时销售自制或非自制食品。这在小摊贩、小作坊尤其常见,给消费者提供了诸多方便。不同环节在同一主体上的重叠给现行分环节监管的实施带来了难题。由于现行体制把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分配给了不同的监管者,因此当多个环节的行为出现在同一主体身上时,必然造成监管权的横向重叠。这种权力重叠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一是看到困难和风险相互推诿,造成监管真空;二是看到利益和政绩相互争抢,造成监管重叠。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产生监管低效甚至无效的后果。
3.监管权力配置与环节特征不吻合,导致监管难以到位。
现行监管体制采取的是各监管部门对本环节问题全面负责,承担几乎全部监管职责的模式,这种体制并不一定适合食品安全监管每项具体事务的特点。一般而言,流通环节比生产环节更适合发现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两个环节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明显差异。譬如在理论上,流通环节行动一次几乎可以对某一市场上所有的食品开展检查,监管成本相对较低,假冒伪劣产品也很难隐蔽,从而克服生产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的“逻辑矛盾”。[2]所谓生产环节开展执法检查的“逻辑矛盾”是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通常只能对企业存放于成品仓库的产品才可以进行检查,但许多故意违法的企业不会老老实实地把违法产品放在成品仓库中等待执法者检查。如果违法者把不合格或不安全的食品放在成品库之外而被检查者发现时,可能以本来就要丢弃、尚未盖上合格标志等理由辩解,逃避监管处罚,造成生产环节的监管难以真正到位。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监管失效和监管体制显然是有一定关系的。
4.协调机构设置不合理,影响协调的权威、公平和有效。
协调组织对多部门监管体制十分重要。依据法律、国务院和中央编办的文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各地也随之成立了地方政府的对应机构。虽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属于有战略意义的高端协调,但在规则层面并没有明晰其与《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权之间的界限差异,以至于许多地方为了节约机构运行成本,干脆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处(科),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格局。这种格局不仅未能真正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职能,反而带来现实中对该部门综合协调的权威性和公平性的质疑。在处理和监管责任分配等可能导致行政问责的重大问题时,被协调部门如果坚持自己的意见,拒不接受协调,由于和其他被协调的行政部门平级,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做出有效的协调决定,损害了协调的权威性。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自身也是体制内的组成部分,而且还担负着对食药监部门的行政领导职责,在协调自己和其他部门或者食药监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矛盾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地位,容易招致对其协调公平性的质疑。
5.同一类型的食品在环节监管和品种监管之间界定不够清晰,导致双重甚至多重监管冲突。
在现行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中,人们往往注意的是各个环节之间的监管冲突。实际上这种冲突在环节监管和品种监管之间同样存在,尤其是某种食品的监管有较大的潜在收益时,监管部门都希望依据不同的规则和标准行使监管权,结果导致监管重叠。以酒类商品管理为例: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规定酒类安全管理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即由质监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生产许可、流通许可管理。法律本应优先于规章,然而实践中有些地方反而将商务主管部门的权力进一步扩张到生产环节,如《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要求在区县以上的商务管理部门内设酒类管理局(正处级),负责本区域的酒类商品的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备案登记和溯源管理。
三、围绕优化协调主题改革现行监管体制
1.取消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职能。
建议修改现行法律规定,明确取消卫生行政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把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职能完整、统一地归属到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设置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至少设置在同级政府办公厅(室)内,使其能够独立于其他监管部门,重塑协调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公信力,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环节之间、品种与环节之间发生监管冲突时,由食品安全委员会依据一定的原则或规则指定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职责。
2.确定监管权归属的实质性改变原则,让不同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划分可以借鉴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原则。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的实质性改变原则是指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的应当是对造成食品不安全或不合格的实质性改变行为所处环节负有法定监管责任的部门。例如,当工商部门在超市发现不安全或不合格的食品后,如果查明是生产企业的行为所致,那么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的应当是质监部门。[1]工商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监管权的质监部门,由该部门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理。
3.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跨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触角的延伸,食品市场不断向国内其他地区乃至其他国家延伸,一些食品的销售和消费早已不再局限于生产企业所在的城市,相应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呈现出跨区域的特性,进而要求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建立起协调跨地区监管的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