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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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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文明城市;公共参与;社会治理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和竞争力的名片,更是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名片。从城市发展的演化进程看,一个城市的发展程度除了自身的演化规律作用外,还取决于其他多方面的因素。政府是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城市发展模式的主要倡导者,和城市建设的实施者,除了政府以外,文明城市建设也离不开公众的参与。石河子市经过12年的努力,2015年2月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创建过程中,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特别注重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了城市文明的社会基础。

一、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公共参与决策

人民建议指的是人民群众向政府提出的主张和看法,是公民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向执政党和政府提出的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思想观点、思路、举措和办法。在石河子市文明城市创建中,除了政府十大实事项目之外,政府向公众展开关于“文明城市创建靠大家”人民建议专题征集,2014年,石河子市通过社区、政府官方网站等各大媒体共收集到居民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3876条建议,通过整理,归并筛选,每个社区共下发两期《创城福利清单》,投入4.72亿元,解决社区和市民最为关注的涵盖城市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等9方面问题580个。在充分尊重市民意见的基础上,人民建议征集的举措推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老军垦文明劝导队:公共参与管理

城市的文明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市容市貌,另一方面由市民素质来展现。市民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形象的代表,但市民素质是最不可控最难协调的。为了提升石河子市城市文明程度,近几年,石河子市在充分利用城市人口优势,展开了大胆探索和尝试。

石河子市是一座军垦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是三代军垦人的共同梦想。社区的“老军垦文明劝导队”就是一支以退休老军垦为主体,以社区为单位构成的志愿服务队,身为第一代军垦人,石河子市是伴随其共生长的城市,老军垦对城市情感浓厚,十分愿意投入到城市建设中。在社区的引导下,“老军垦文明劝导队”统一设置了上班、倒班时间,每日固定时数在社区内部及街巷巡逻,主义要针对社区内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维护,及民间纠纷的调解,治安巡逻等。老军垦文明劝导队活跃了社区邻里间潜藏的社会资本,并降低了组织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

三、公厕建设:公共参与式治理

石河子市S社区内拥有常住人口4494户,共计11455人,2014年,S社区新建了社区文化广场,深受市民好评,社区文化广场满足了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汇集了社区四面八方的人群,大部分市民深感社区文化广场附近公厕缺乏,使居民行动十分不便,本为休闲娱乐却被如厕所困扰。因此,在广场上活动的市民自发组织意见,向社区居委会建议在广场附近兴建一所公厕。此举得到社区的赞同,但公厕建设普遍存在“邻避效应”,周边居民从心理上不愿让公厕建在自家附近,造成公厕落地难。

为了公厕的顺利建设,在社区居委会的引导下,几位市民代表与社区共同商议公厕选址,及公厕的设计,对公厕的朝向,通风,视觉感受等意见不时做出调整。最终,文化广场附近的公厕最终落地,公厕建立的满意度达到92%。

四、石河子市居民公共参与的路径启示

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社会治理的一体两面。从理论上讲,在一个得到有效治理(善治)的社会,政府与社会应该各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和领域,彼此各守其分,分工协作。石河子市居民公共参与实践,有以下可借鉴之处:

第一,以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增强政府的公共回应性。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极大增强了政府回应公民需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能够切实解决公民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效果。当公民的诉求得到回应时,能够正向激励其参与公共事务,从而在公共治理中形成良性循环,改善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并有助于优化地方治理结构。

第二,以社区社会资本为枢纽,推进公众参与。奥尔森关于“小集团”的理论告诉我们,小团体更容易激发人们的参与活动,因为在“小集团”中,人们更容易看到自己的利益,更容易表达自己的利益,因而也更容易形成集体活动。社区是一个小团体,居民在社区的长期互动中会形成信任,团结,互惠,等社会资本,社区的人口结构也潜藏丰富的社会资本,因此,要珍视并充分挖掘社区社会资本,以此推动公众参与。

第三,以参与式治理推进公共参与。社区正在代替单位成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位。社区自治也是基层民主的重要方面。参与式治理的核心理念是改变传统的政府提供服务,居民被动接受的工作方式,关注居民需求,以满足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赋予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力,让居民自己决定关系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社区参与式治理是城市公共参与的重要层面,能够有效推动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高新才,滕海峰.城市政府视角下生态城市建设的思路与重点[J].城市规划.2011(2).

[2]胡苏安.关于人民建议价值定位的思考[J].决策咨询.1999(1).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2篇

为此,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全县纠正人员384人,其中宣告缓刑人员329人,保外就医4人,剥夺政治权利18人,假释30人,管制3人。分布在全县24个社区矫正机构(乡镇司法所)。经检察机关实地检察和走访,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脱管失控65人,脱管失控人数较大;二是职务犯罪脱管失控人数较大,占脱管失控人数的50%;三是由于乡镇司法所大多数是一人所,矫正队伍力量不足,因而大部分矫正人员只是建立了矫正档案,没有落实监管措施;四是由于矫正队伍力量不足,没有对矫正人员组织学习和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五是矫正人员外出打工的较多,由于异地委托矫正的法律程序不明确,造成矫正人员的矫正费用增大,同时也加大了矫正成本。六是社区矫正人员符合减刑条件而没有达到依法减刑的。七是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依法收监的而没有收监。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确有必要对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和改进检察统计报表的建议:

一、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纠正违法具体内容(月报表): 

(一)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行为的纠正

(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知罪犯权利义务的;

(2)人民法院收到有关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后,没有依法进行审查、裁定、决定的;

(3)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人民法院没有裁定减刑或者减刑裁定不当的;

(3)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对罪犯收监执行决定而没有作出决定的;

(4)监狱、看守所应当将罪犯收监执行而没有收监执行的;

(二)对司法行政机关行为的纠正

(1)司法行政机关没有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

(2)司法行政机关对违法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而没有依法建议处罚的;

(3)司法行政机关对依法应当减刑的监外执行罪犯,没有提请减刑或者提请减刑不当的;

(4)监外执行罪犯刑期或者考验期满,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司法行政机关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履行相关程序的;

(5)监外执行罪犯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

(6)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落实矫正、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的;

(7)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教育学习时间达不到八小时和参加社区服务时间达不到八小时的;

(8)其他依法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

以上行为应当列入监外执行监管活动情况月报表(纠正违法)

二、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建议和收监建议纠正违法内容(半年报表)

(1)监外执行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而没有提请减刑建议的; (2)监外执行罪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而提出减刑建议的;

(3)对依法提出减刑建议后,没有报送检察院监所部门审查的;

(4)对报送减刑建议材料,不齐全的;

(5)没有听取检察机关审查意见的。

(6)依法应当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和收监执行建议,而没有提出的;

(7)对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建议,没有报送检察机关监所部门审查的;报送材料不齐全的;

(8)没有将检察机关审查的检察意见载入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书的;

以上纠正行为应当落入监外执行检察情况半年表。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3篇

各位代表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党工委、办事处对各位在百忙之中参加我处20__年行政效能综合评价表示诚挚的感谢!

此次综合评价,是我处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求所作出的一项工作安排,我们的目的在于发挥各社会阶层代表参政议政和外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政社、政企互联、互补、互动的格局,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化评价和监督体系,促使我们工作作风的不断改善,服务能力不断的增强,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为搞好此次综合评价工作,我处作了认真、仔细的准备,并制作了多媒体文件,直观、详尽、真实地展示了我处在08年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社会事务,民生工程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尤其是今年街道职能调整后,我处围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两大职能取得的实效。通过这种形式,我们真诚的邀请辖区各阶层代表对我们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广泛听取你们意见,虚心接受你们的建议,认真查找我们的不足,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到清廉履职、规范履职、实效履职。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1引言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手段[1],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项重要工作[2]。市政道路由于受用地限制,通常距离敏感点较近,其完备的公众参与能化解公众在环境问题上的不同意见或冲突,消除其对政府机构执行计划的阻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需要。

2项目概况

当前旧路仅为双向2车道,水泥混凝土的路面目前存在破损,道路沿线建设相对丰富,设置了较多的无控制路口,整体交通安全保障较差。改造道路全长约596km,采用城市Ⅱ级主干路标准,沿途经碧岭等4个社区、1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国家级矿山公园、1条供水干管、2所学校,有部分厂房和民房拆迁。

3公众参与的方式与对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国家环保部)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要求,本项目进行了三个阶段的公众参与。

第一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信息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7日内进行了项目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建道路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公众意见的征求方式等。

第二阶段:报告书简本公示。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初稿完成后,环评单位进行了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d。

第三阶段:现场公告、问卷调查。

环评单位在工程影响范围内(主要是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进行公众调查,调查方式为张贴公告和问卷调查。

参与评价的公众人数越多,其有效性越高[3]。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把受影响区域内公众都作为调查对象进行调查,而是从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公众进行调查。因此评价单位根据各敏感点人口分布情况,按比例发放调查问卷至各敏感点。环评工作人员与公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告知公众拟建项目建设进度、环境影响程度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征求公众是否支持道路的建设。

4调查结果及分析

4.1个人调查

对公众意见的分析、整理,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多数受访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且对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有积极的意义,表明该项目有较高的社会经济认同度。

(2)根据统计数据,82.5%的人通过此次公众调查了解该项目的建设信息,35.7%的公众通过会议了解本项目的基本信息,表明与公众进行面对面交流是最有效的公调方式。

(3)施工期公众主要关心的问题是噪声污染、垃圾、废气、生态和土石方交通运输;运营期公众主要担心的环境问题是汽车噪声、汽车尾气、扬尘污染。部分群众对施工期的“三废”问题提出了环保建议。

(4)被调查公众中,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况下,有86.5%的人支持本项目,12.7%的人表示反对,0.8%的人表示无所谓。

(5)在该项目拆迁问题上,54%的人要求经济补偿,36.5%的人要求合理安置,另有4.8%的人反对拆迁,反对意见全部集中在六联社区的丰田村。经环评单位和设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核实,拟建道路在六联社区的丰田村路段并无拆迁。二次回访并召开座谈会告知项目详细信息和无拆迁后,居民持支持态度。

4.2团体调查

本次调查走访了与该道路项目较近的碧岭等4个社区、高级中学等2所学校和新区公共事业局文化体育科等相关单位,共发出 11份调查表。各单位代表认真听取了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并认真填写了调查表格,收回 11 份调查表,有效表格11份。

调查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单位全部支持该道路的建设;除六联社区工作站及其辖属的澳子头村和丰田村外,其余单位均同意该道路的选线、走向,认为该道路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有有利影响,均认为修建该道路对片区的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存在有利影响,多数单位认为本项目建设的不利影响较小。

5反对意见分析

5.1反对意见汇总

在参与调查的公众中,有部分对项目建设持反对意见,反对人数占总人数的12.7%。反对意见全部集中在六联社区的澳子头村和丰田村,反对的原因是“道路规划不合理”。

参与调查的11家团体或单位中,有2个团体对本项目道路选线表示反对,分别为六联社区工作站及澳子头村、丰田村居民委员会,并出具了书面意见:支持道路建设,但是反对规划,建议将拟建道路该社区所在路段红线宽度从规划的40m调整为60m。

5.2反对意见分析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公众调查工作过程中,收到的主要反对意见都集中在六联社区及其辖属的澳子头村和丰田村,反对理由是“道路规划不合理”。环评单位进行了多次电话及实地回访,并组织其社区领导和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介绍工程概况并问讯反对本项目的具体原因和相关建议,会后六联社区居委会代表辖区居民出具了书面意见并盖章,反对的理由主要是:该路段建有一所高级中学,每逢周一、周五接送学生的车辆较多,易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不利于交通顺畅和学生、居民的出行安全。

考虑到六联社区反对的理由主要是高级中学的交通问题,为此,环评单位再次走访了高级中学,征求学校关于道路改造的意见。二次回访调查得知,高级中学明确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和选线。高级中学对本项目建设和选线表示支持,说明高级中学对调整道路红线规划本身无此要求。经请示有关部门,本项目道路选线符合规划,因此评价认为六联社区提出的反对本项目选线理由不充分。

6公众意见处理

环评将公众反映的意见进行了统计和归纳,并将这些意见如实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公众的真实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予以接受和采纳,不合理的也做了相关说明。环评单位将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传真至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7结语

(1)在城市用地紧张的今天,市政道路的改扩建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拆迁问题。在被拆迁者眼里,拆迁是赖以生活的环境且往往是最大宗财产的转移[4]。处理好拆迁问题是改扩建道路类项目中环评公众参与能否获得被拆迁公众支持的关键。要做好此类公众参与工作,首先要做好建设项目信息的与收集,充分理解各种不同的意见并认真对待公众反馈的意见,帮助公众找到解决的方法或合适的诉求部门,降低公众对拆迁的忧虑和担心(表1)。

表1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及建设单位的反馈

编号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建设单位的意见反馈1施工期的三废排放和环境保护问题接受并采纳: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所提的各项环保措施;将施工期的三废治理和污染防治纳入招标合同;委托具备工程环境监理资质的工程环境监理单位进行环境监理;鼓励群众监督施工期的不文明行为2“李氏族冢”的保护问题接受并采纳: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设置文物保护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3反对规划:拟建改造道路应全线规划设计红线为60m暂不予采纳:六联社区所反映的调整道路红线的主要理由是考虑高级中学学生出行问题,经征集高级中学意见,高级中学对调整道路红线规划本身无此要求,说明六联社区提出调整红线理由不充分。经请示有关部门,暂时不予采纳

(2)市政道路的建设往往先有规划,再由道路建设部门立项申请建设。此时道路的走向、长度、规模等均已确定,环评介入较晚。而道路的整体规划由于处于框架阶段,其环评往往流于形式或未经公众参与,具体项目环评时出现公众意见与规划不符的情况,但此时规划已定,导致部分公众的诉求往往难以满足。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规划部门在制定专项规划时应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充分的公众参与,及早地让公众对有关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享有知情权与发言权。

对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5篇

一、关注民意 促进民生

我是有律师身份的人大代表,在27年执业生涯中,承办了许多民、商事案件,经常接触那些常见、多发的典型案例。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座谈会、专题会以及我设立的“代表信箱”中,常会有许多承载着民众呼声的信息,它们确实反映了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为民众呼吁,向政府建言,本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当然,群众反映有些琐碎的事情之间看起来并无关联,但是背后蕴含的执法不严、监管缺失等问题却是共性。作为代表个人,虽然我无权直接处理这些个案,但我不能只做个“邮递员”、“二传手”,我至少可以做好一个“咨询员”,近十年间,我累计接待2000多人次,通过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指导、引导民众理性反映诉求,合理解决纷争。我至少还能做一个“舆情分析员”,将相关信息做好整理、分类的工作,在理性分析后,针对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几年来,我先后提出《关于集贸市场合理布点的建议》、《关于排堵保畅、加强交通标识、设施维护的建议》、《关于统一适用动拆迁标准,防止双重标准引发矛盾的意见》、《关于做好“城中村”改造前的过渡期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化矛盾、控稳定、保平安、促和谐的补强性建议》等26份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人大、市政府的重视,有关部门也积极回应、择项采纳。

二、发挥专长 参与立法

市人大作为地方立法机关,承担着繁杂的地方性法规立、改、废的任务。我作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聘请参加的专家咨询组成员、市人大立法研究所研究人员,约50多次直接或间接地参加地方性法规的研讨工作。我认真学习立法技巧,努力提高参与立法的能力。但凡我接到法规草案稿后,都会仔细研读、寻找相关材料,撰写修改方案,并积极主动地发言。

例如: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递交“关于修订《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适度降低法援门槛,提高法援经费标准的具体意见被采纳,让更多的人能享受法律援助的阳光;我曾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中突显法院是司法执行的法定主体、执行工作的主角,应承担依法执行的主责的意见被采纳;建议在《上海市条例》修改中注意解决诉、访分流,诉、访分处的问题。

三、精心授课 普法知法

近八年来,我一直担任《市民与法》人大代表系列说法活动的主讲人,先后赴社区、街道主讲了“相邻关系纠纷”、“物业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法”等课程。为了讲好这些课,我比较注意:1、备课需察民情。例如,为了讲好“相邻关系纠纷”这一课,我走访了街道和居委会,采集了百姓身边鲜活的案例,记录了市民盼望解决或存在疑惑的问题,经过整理纳入备课的提纲和制作的PPT的图文之中,然后寻找可适用的具体法条,提出有指导性的解决途径和方式。2、授课要解民惑。例如,我在徐汇区主讲“社区常见的物业纠纷”时,注意收集新、老小区百姓纠结和关注的问题,厘清涉及行政管理、企业运作、业主自治的关系,涉及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诸多关系,居民们听了以后感到有启发。3、课后应思民忧。例如:我在普陀区为某街道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课程时,就注意收集当下群体性矛盾、非正常、集体上访、外来务工人员等方面的情况,阐述多元化调处纠纷机制的基本内容、原则以及综合治理法规的框架。内容有详有略,案例有大有小,取得了上下互动的课堂效果。

如今,常有街道邀请我在市人大计划安排之外为其授课,因为《市民与法》是传输法律的平台,普法知法是法律发挥效能的前提,我当然欣然接受,无偿、无怨。

四、秉直监督 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