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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在“中国制造”走向全球的时代背景下,发展服务贸易具有哪些重大意义?
周柳军:目前,服务业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为70%,主要发达经济体的服务业比重达到80%左右,服务出口占世界贸易出口的比重为20%。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全球价值链最新研究成果显示,全球价值链中服务贸易对外贸增值的贡献显著。由于大多数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各种服务,服务部门贡献了全球出口增值部分的近一半。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增加高素质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发展服务贸易,能够提升“中国制造”的技术和服务含量,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增强“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双轮驱动。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进一步提升中国对外开放水平,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方式。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经济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转变发展方式已经成为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发展服务贸易,能够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提升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提高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为高素质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推动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发展服务贸易可以引进新的商业模式、培养国际化的人才、加剧国内服务市场竞争,带动服务业水平的提高。同时,服务业对外开放将推动服务领域管理体制改革,从而促进服务业发展。此外,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发达国家的外部市场,在高端服务业中形成规模经济,加速高端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提升国际分工地位。虽然我国已经是货物贸易大国,但在全球分工中仍处于中低端,主要从事低附加值的环节。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有效提高我国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弥补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对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侵蚀。发展研发服务、专业服务等高附加值生产,有利于延伸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价值链条,提升国际分工地位。
《经济》:有人认为“我国是货物贸易大国,服务贸易小国”,您对此持何观点?
周柳军:2012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达38667.6亿美元,同比增长6.2%,居世界第二位,其中,货物出口总额20489.3亿美元,占全球货物出口总额的11.2%,居世界第一位。从统计数据看,中国已经是当之无愧的世界货物贸易大国。从服务贸易看,2012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为4706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12.3%,占世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5.6%,居世界第三位,其中,服务出口总额1905亿美元,占全球服务出口总额的4.4%,居世界第五位。中国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为10.8%,占比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从总量看,中国服务贸易额已经居全球第三位,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同时应该看到,中国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不足。
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2012年服务贸易逆差达897亿美元,旅游、运输服务、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领域均呈现较大逆差。传统服务中的运输和旅游在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达58.8%,比上一年增加2.2个百分点,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占比明显偏低。因此,中国离真正意义上的服务贸易大国和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经济》:在您看来,要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品质和国际竞争力,我们需要做哪些工作?
周柳军:商务部服贸司成立以来,围绕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管理机制、出台服务贸易政策措施、搭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做了大量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了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服务进出口总额由2006年的1917亿美元扩大到2012年的4706亿美元,年均增长16.1%,全球排名由第八位跃居至第三位。但是,由于长期存在“重制造、轻服务”的传统观念,对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重要性的战略认识仍显不足,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依然不足。
要切实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品质和国际竞争力,我们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确立中国服务贸易的战略地位,并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要切实提高对服务贸易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服务贸易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战略任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服务贸易、支持服务贸易的良好氛围。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使服务贸易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扩大就业、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将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的战略选择。要充分发挥服务业就业“容纳器”作用,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服务消费热点。通过扩大服务业来推进工业化,利用现代服务业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通过发展服务业,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三是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根据我国服务业自身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有序扩大服务领域开放,以此促进国内改革发展和经济转型。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加强与有关国家开展双向服务贸易交流与合作。四是完善服务贸易政策促进体系。要加快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服务贸易的发展,逐步完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财税金融支持体系、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协同推进体系,搭建公共平台、贸易促进和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
《经济》:企业在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周柳军: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迅速发展。2008-2012年,我国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由46.9亿美元增长至336.4亿美元,年均增幅超过60%,占全球市场份额由2008年的7.7%增长至2012年的27.7%,跃升为仅次于印度的全球第二大服务外包接包国。2013年1月-8月,我国离岸外包执行额255.2亿美元,同比增长36.4%。目前,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正处于产业升级和服务业快速成长的转型期,服务外包产业将继续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在发展服务外包过程中,企业需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增强创新能力,稳步提高附加值。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核心技术、集成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仍然欠缺,市场定价权不强,项目利润率不高。外包产业年人均营业收入一直徘徊在2万美元左右,印度为4万-5万美元,而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等美国企业则高达15万-20万美元。加大对创新技术的研发和投入应成为企业扩大利润空间,稳步提高附加值的战略重点。
重视中高端人才引进和培育,提升管理水平。我国有丰富经验的中高端人才积累不足,正成为产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企业应重视引进和培育能够管理大型技术团队(例如2000人以上)的专业人才,金融、医药研发、工程设计等行业领军人才以及熟悉国际商业规则和业务发展趋势的市场营销人才,全面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强境外营销渠道开拓,深入拓展国际市场。印度在全球70多个国家(地区)设立了560多个交付中心,仅在美国就有近2万人的营销及技术支援团队。而我国境外交付中心不到30家,现场技术团队不到2000人,尚未形成完善的营销及交付网络。企业应尽快建立全球营销及交付网络,追随客户,了解客户,为客户提供现场支援服务,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
加强知识产权和数据信息安全的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日益赢得国际赞誉,但信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方面法律体系仍未健全。企业应积极申请国际资质认证、完善内部信息安全制度、加强数据隐私保护,逐步打消发包企业的疑虑,争取签订金额大的长期合同,推动业务快速发展。
《经济》:《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将给两岸的服务贸易带来哪些新的发展机遇?
周柳军:2012年,大陆对台湾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58亿美元,货物贸易总额达1690亿美元,与货物贸易相比,两岸服务贸易空间巨大。今年6月21日,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在上海签署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及其附件。《协议》的签署,将给两岸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减少了双方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了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协议》的开放举措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下放审批权限及为市场准入提供便利等等,这些都为两岸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二是继续扩展了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协议》开放水平高、涵盖范围比较广,双方开放承诺条数有144条,涉及100多个服务行业,其中,大陆开放的80条,其承诺水平都在加入WTO承诺的水平之上。三是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大陆在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分销服务、环境服务、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旅游和旅游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对台开放范围,台湾也在诸多领域放宽对大陆服务贸易限制。《协议》的签署,是落实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里程碑,对推动两岸服务贸易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将给两岸服务贸易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经济》:服务贸易统计是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工作,在此方面,商务部服贸司做了哪些工作?
1.金融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衰退的阴霾下,国际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国际生产网络遭到冲击,贸易融资形势恶化,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强,这一切都实质性地削弱了世界贸易的增长。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愈加频繁贸易、投资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趋势日益显著。我国的GDP增长是靠外贸出口带动实现的。中国对它国或地区震荡的反应敏感,对外依赖程度的较高,目前的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当前世界已进入贸易争端的高发期,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的地方贸易保护政策也愈演愈烈:今年1-4月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发起"两反两保"调查(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38起,同比上升26.7%,中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
2.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等高级化知识经济贸易结构发展方兴未艾国际贸易结构的高级化与产业结构的升级互为依托,其变化趋势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伴随着各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知识经济贸易,全球知识服务型贸易发展迅猛。近20多年来,其规模已经从1980年的3600亿美元扩大到目前的2.1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的19%。在行业结构上,知识服务贸易日益向金融、保险、电信、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倾斜,传统的运输业、旅游业所占份额持续下降;在地区分布上,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所占份额继续扩大,东亚地区的增长尤其显著。二是高技术产品在制成品贸易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尤以信息通讯技术产品出口增长最快。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占全球的比重快速上升。
深入分析和把握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于我们科学决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把握好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知识经济贸易必然对国际贸易有着巨大的影响
当前知识经济迅猛发展和快速推进,全球将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更具有时代的特征。“知识经济”是一种新型且极具活力的经济形态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型经济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技术、专利、创意等软件产品成为重要的产品形式,知识消费成为社会的主导消费;高科技产业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支柱产业;创新是知识型经济的灵魂。
对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的影响。知识型经济贸易中,无形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它包括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知识是当前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直接资源,金融危机下需要走出一种新型的贸易发展路线来保增长因此,以知识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将不断发展,日趋专业化、规模化,进而跨越国界走向世界市场,最终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
知识型的经济贸易时代,国际贸易方式将从传统方式逐步向网络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兴的贸易方式转变,大大减少了一些沟通和交流的阻碍环节。网络贸易是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金融危机下,知识型经济贸易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进行。其交易的产品主要是数字化产品,如金融服务、网上娱乐、售票服务、音像书刊、软件设计、咨询服务和信息传递等;也有实物产品交易,它的交易磋商、签约、货款交付在网上进行,实物交付在具体地点进行。通过网络进行的知识型经济贸易迅速发展,给金融危机下的贸易带来了新的机遇。
二、如何通过知识经济型贸易来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
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知识型经济贸易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必须全面认识这种压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知识资本在外贸中的作用,争取在未来的国际贸易格局中占据主动地位,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1.知识型经济贸易是建立在我国工业经济的基础上,是工业经济发展的必然,当前应该从实际出发,提高整体份工业水平和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有步骤有站绿的发展知识型经济贸易,为我国的外贸发展奠定基础,走出当前经济低迷的局势。
2.通过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我国产品的知识含量与技术含量,才能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及其附加值,推进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技术产品,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外贸的经济效益。
3.通过网络贸易,开拓国际市场。在知识性经济贸易时代,网络贸易将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通过一下途径大力发展网络贸易:
加强对电子商务及网络贸易的宣传,提高人们对网络贸易重要性的认识,引导网络贸易的发展。
是加快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络的建设步伐,使我国对外贸易的信息技术与国际间的企业贸易接轨。
关键词:贸易互补性;贸易结合度指数;RCA指数
一、中国与新加坡贸易往来的现状
中国与新加坡自1990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开始,伴随着当时我国改革开放红利的不断释放,我国与新加坡的联系日益紧密,尤其表现在贸易方面,我国与新加坡的贸易数额不断增加,直到2014年中国成为了新加坡第一贸易伙伴国,在进出口方面都成为了第一。
根据表1,由图可以看出在2014年中国与新加坡贸易进出口额分变为5624770万美元、6522000万美元,在进口和出口方面分别占新加坡2014年进出口总额的12.12%、12.56%位于新加坡主要贸易伙伴国第一位,中国分别在进口和出口方面超越了新加坡传统的贸易伙伴大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可见中国对于新加坡的贸易重要性。
通过表2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国与新加坡的净出口贸易量自2008-2014年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唯一出现下滑的年份为2009年,原因是2009年世界经济危机影响了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中国和新加坡之间也不可避免的遭受了负面影响。但是纵观整体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和新加坡逐渐成为最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国之一,但是频繁的贸易往来必定预示着俩国商品的直接的比较优势在发生着改变,给未来俩国贸易添加了一丝不确定性,中国如何在以后的贸易中掌握先发优势,接下来我通过贸易结合度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模型来简要说明当前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贸易互补性。
二、中国与新加坡贸易互补性分析
贸易互补性是指贸易互补程度和贸易的紧密程度,用来衡量俩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是否频繁,在本文中我将采用贸易结合度指数(TI),来衡量两国在贸易方面的相互依存度。贸易结合度的计算公式如下:TCDab=(Xab/ Xa)/(Mb/ Mw)其中,TCDab表示a国对b国的贸易结合度,Xab表示a国对b国的出口额,Xa表示a国出口总额;Mb表示b国进口总额;MW表示世界进口总额。如果TCDab>1,表明a,b两国在贸易方面的联系紧密,如果TCDab
通过表3,可以看出中国与新加坡的贸易结合度从2008年-2013年,TCD指数均大于1,可见新加坡和中国俩个国家之间的贸易联系非常的紧密。有了TI指数作为铺垫,证明了中国与新加坡之间贸易紧密联系性,接着本文采用RCA(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并将新加坡和中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产品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来进一步阐明新加坡和中进出口贸易之间的比较优势。
通过表4可知:
第一,从初级产品来看,在“食物类、饮料/烟草类、矿物燃料类”这三大类中国和新加坡之间比较优势存在差异。在“食物类”和“烟草类”中国更加具有比较优势。在食物类RCA(中国)平均在05,反观RCA(新加坡)在02+左右,中国具有比较优势。在“矿物燃料类”新加坡具有绝对的比较优势。
第二,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按原料分类制成品、杂项制成品”中国具有绝对的比较优势。反观新加坡方面,在这俩大类上面,新加坡的竞争优势都比较低。中国方面的劳动力优势一直是一个很强势的资源禀赋,虽然截止到2016年中国劳动力优势逐年下降,但和新加坡相比还是有绝对的优势。
第三,在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化学制品及有关产品、机械设备”俩国也出现俩类分化,在化学制品及有关产品大类上面中国具有相对的比较优势。在机械设备上面中国和新加坡,平分秋色。但结合上面新加坡对中国的进出口产品上面,机械设备类还是重点净出口商品。
三、结论与相关建议
截止到2014年末,中国随着经济、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反应在对外贸易方面,就是结构不断的优化,从早期中国和新加坡的双方贸易中,中国占优势的还是在初级产品大类,到目前已经开始逐渐向资本密集型产品上转变,整体上是让人欣喜的,但是也要认识到。如在机械及运输设备类产品的双边贸易中,中国主要从新加坡进口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对新加坡出口加工后的最终产品。所以,两国之间的产业内分工属于垂直型的产业内分工,中国仍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低端环节。所以贸易强国战略,是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首要坚持策略。在之后的双方贸易中,加大力度对资本密集型产品的投入,利用先进的技术改造传统行业,正确在之后更对的产业中逐步上升到较高层次的国际分工中。(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凤娇.中国-新加坡贸易竞争性和互补性的实证分析[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2).
关键词:知识经济 国际贸易 影响对策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形态。随着知识经济特征的逐渐显现,全球国际贸易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从知识经济的内涵和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现代经济增长更多的取决于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的水平。为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我国必须加快创新外贸体制和对外贸易战略,强化技术创新力度,加速产业技术进步与产业机构升级,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快速的发展。
本文首先分析了知识经济的内涵和特点,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从六个方面应对知识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即加大科技投人,实行科技兴贸;加快适应网络贸易,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发展服务贸易,拓展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要素;营造环境,培育本土跨国企业;加快贸易法律建设,协调国际经贸关系;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以期对有关方面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知识经济的内涵及特点
(一)知识经济的自涵
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费里茨・马克卢普根据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发展和产业机构调整的背景,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1996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国际组织文件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这个新概念。如今,知识经济与国际贸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它们之间关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知识经济体现了一个国家科技进步的水平,决定了所在国的国际贸易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国际贸易对科技进步的促进与推动作用上。知识经济已对国际贸易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了界定;知识经济就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资源近乎耗竭、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时代,它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自然资源来取代已近耗竭的稀缺自然资源。
(二)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国际贸易的新特点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融合与发展,国际贸易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这种新特点与发展趋势无不与知识经济的特征有着内在的互动关系。作为全球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纵观我国2005年以来的贸易额不难看出,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一定全球影响力的贸易大国,是继美国、德国后的第三大贸易国。但是,要真正从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强国,还需要很大段路要走。产品附加值低、抵抗危机能力差、出口商品竞争力弱等问题无不显露出我国国际贸易缺乏竞争力的弊端。
贸易摩擦升级成为过去几年国际贸易出现的新特点。我国在过去几年里很好的履行了加入世贸的各项约定条款,按约定逐步开放各行业。但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贸易摩擦不但没有减低或减少,反而还有所增加或升级的态势。贸易结构单一化,主要出口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低,产品附加值低,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产品的技术门槛低,技术含量少,进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许多进口国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反倾销诉讼实际上是目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的最主要形式。同样,对于我国出口那些附加值高的电器类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无法从中获得预期的高收益,这又从一方面暴露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弱点。
知识产权的保护又成为知识时代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当然,这与我国实际国情息息相关。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真正意义上开始建立并实行是在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当前,国内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屡见报端。因此,我国必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强化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及学术研究,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除此之外。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将成为我国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事实上,科技创新的长足进步将会促进国家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与提升。
国际贸易应对知识经济的影响应采取的对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除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之外,也带来了无限的机遇。如何迎接挑战,抓住机遇,以促进国际贸易、国内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是当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我们必须立足本国实际,认清我国国际贸易在知识经济发展中呈现出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发展本国的国际贸易,进而推动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
(一)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科技兴贸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和技术为基础的经济活动,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与创新。同时,知识的生产与创新又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息息相关。在科技投入方面,我国目前的现状集中表现在科技投资严重不足,缺乏科技投八的长效机制,缺乏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政策导向力,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树立广大科技工作的创新意识,建立发掘、培养、保护高级人才的长效机制,促进产学研的结合,推动科研院校进入企业或实行企业合作经营。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成为决定竞争能力高低的根本性因素,也是我国外贸能否制胜的关键。我们必须牢牢树立起创新意识、积极创造条件培养高技术人才,加强校企合作框架下的“产、学、研”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培养和激发高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进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加快传统产业的更新换代,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加快适应网络贸易,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网络贸易必将成为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加强对电子商务及网络贸易的宣传,提高人们对网络贸易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是未来几年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同时也应加强对网络贸易的规划和管理,科学、合理、有序的引导网络贸易的转型。这需要各级政府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应加大投资,改善电信及网络设施等硬件环境,加速信息产业的建设力度,有序引导“产、学、研”向进出口企业的倾斜,促使基于网络贸易的信息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其次,应加快我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络的建设步伐及适应为网络时代的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加快我国对外贸易的信息技术与国际间的企业贸易接轨。最后,还应制定适合未来网络时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促使网络贸易科学、合理、有序的发展。
(三)发展服务贸易,拓展服务贸易的
人力资本要素
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于国家的未来繁荣具有战略性的地位,我们应认识到加快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决定着国民经济现代化能否实现全面、健康的发展,具有提高经济国际竞争力及维护国际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地位。另外,发展服务贸易的同时,也应注重拓展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这要求我们应从教育投入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两个方面入手。从本质上来说,决定国服务贸易优势的根本性因素在于该国的人力资本状况。现代服务业属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服务业不仅能够吸纳大量闲散的剩余劳动力,创造经济效益,而且能够促使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从以上可以明显看出,人力资本和服务业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我们只有抓住服务业国际化所提供的历史机遇,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创造必要的环境来推进人力基础设施的完善。
(四)营造环境,培育本土跨国企业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跨国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国际地位偏低。我们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企业的重组和优化,培育和组建一批中国式的跨国公司,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进而实现分享国际分工利益,带动和实现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主要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并且随着国际市场分工与协作趋势的加剧,国际竞争也主要在跨国公司之间展开。因而,一国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低,实际主要体现在该国跨国公司的竞争力的强弱上。通过营造环境,实施“走出去”的战略节能型跨国公司经营,组建中国式的跨国公司,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及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大环境。通过营造环境,鼓励和支持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实行跨国经营直至成立跨国公司,也可通过采取合资、兼并等多种形式开展资源开发、即时经济合作及贸易加工等跨国经营。
(五)加快贸易法律建设,协调国际经贸关系
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竞争将日益激烈,由此而来的纠纷与矛盾也将随之增多。近年来,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一些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和法规,但面对国际环境的日益复杂化,有些法律和法规也越来越凸显出落后、缺乏时效性、可操作性差甚至欠缺等弊端。加快外贸法律的建设速度,加大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的立法,强化现有贸易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应是当前当务之急。这些措施将会为我国对外贸易营造良好的环境,促使对外贸易健康稳定的发展。当然,在解决与纠纷过程中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关系的协调。如经济参与和推动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参与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进而促进国际经济协调机制的完善。
(六)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
科技是知识的内化。高素质人力资本是贸易发展的重要要素。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实际上是知识的竞争,而知识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以求得在国际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根据资料显示,知识的扩展速度和影响领域已明显影响到国际贸易的速度和成败。发展中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度及资金投入力度方面都不如发达国家,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如何在未来的发展中,加大教育力度,重视人才培养应该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深思熟虑的关键性问题。
结论
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形态。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呈现多元化趋势,交易对象趋于高技术化等新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带来的巨大挑战与无限机遇,我国必须调整对外贸易战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贸易法律建设与国际经贸关系协调力度,大力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推行网络贸易,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对外经济良性循环,进而推动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参考文献:
1.南天文知识经济与国际贸易[J]商业经济,2009(1)
2.粟珍知识经济与我国国际贸易对策[J]广西社会科学,2003(12)
3.崔士民知识经济与我国国际贸易发展新变化研究[J]理论探讨,2008(4)
分析服务贸易发展与财税政策运用的关系,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服务贸易特性的把握;二是对财税政策作用于服务贸易特点的分析;三是要考虑财税政策作用于服务贸易时特定国家的国情特点。
(一)服务贸易的特性
一是服务业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繁荣。各国经济服务化不断深化推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业在各国经济中比重不断提高,世界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重已发生重大变化,服务贸易已成为连接各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开放水平的重要纽带。
二是服务贸易具有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性。例如,服务的无形性决定了服务贸易形式的多样性,服务的生产与出口往往与服务的消费与进口同步,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要素的国际流动与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等等。
三是经济全球化对服务贸易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服务贸易已成为国际信息、技术、资本流动的重要渠道.世界贸易组织及服务贸易协定(wto/gats)的实施更对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趋势具有重大作用。服务贸易已全面涉及经济全球化四阶段(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与要素流动全球化),特别是涉及要素流动的国际服务贸易(如金融服务贸易)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对于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要求。
(二)财税政策对服务贸易发展的可能作用
一是对财税政策支持产业发展共性的把握。就共性而言,在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体系下,财税政策已经成为一国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包括对特定产业的支持。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产业发展时,要考虑利用产业群的嵌入性(要素集聚或流动的关联程度)特点,重点支持嵌入性强的产业,以提高产业群竞争力。这对发展服务业进而促进服务贸易也是适用的。
二是要对开放经济条件下财税政策的运用有所理解。例如,现代开放宏观理论指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要注重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在调控内外均衡中的协同效应.尤其是在各种资本流动与相对固定汇率制条件下,财税政策支持涉外领域与产业发展要比货币政策相对更加有效。再如,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有助于我们分析财税政策与服务贸易的关系。该理论主张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通过出口支持和保护国内市场等措施,对现有或潜在的战略性产业进行资助,谋取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收益。而服务的无形性、生产消费同步性、异质性和易损耗性决定了服务业具有比制造业更为突出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特点和规模经济效应,世界经济服务化的趋势也决定了现代服务业日益成为各国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因此,运用战略性关税、优惠税收、非关税壁垒等战略性贸易与财税政策有助于提升一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
三是如何在wto/gats规则框架中考虑财税政策对服务贸易的作用。wto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主要交流平台,其规则对于各国政策运用具有制衡作用。gats作为wto规范国际多边服务贸易往来的行为准则,基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互惠原则、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例外和保障原则以及透明度和通知原则六方面体现出有别于货物贸易的特殊安排。wto/gats的这些安排,一方面,对各国财税政策的运用有所限制,另一方面,还是留下了一定的政策空间和灵活维度。
(三)各国运用财税政策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时要考虑国情特点
近年来,各国普遍加强了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各种政策作用力度,针对服务贸易的特性制定了特殊的财税政策,全力支持本国服务业的发展,以努力提升本国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国情特点决定了政策的特点。我国服务业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需要一条独特之路。在我国还不完全具备全面参与国际多边服务贸易竞争的条件下,作为次优选择,可以重点运用财税政策来参与服务贸易区域自由化,在双边和区域层次开展服务贸易优惠安排。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与财税政策支持的现状
加入wto七年多来.我国国民经济与外经贸发展成绩显著,服务贸易也取得了喜人成就。但从运用财税政策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角度看,目前还存在着两点不足:
(一)、我国服务业发展与经济服务化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主要体现在两个结构失衡方面
一是货物贸易的巨额顺差与服务贸易长期逆差之间的不平衡。结构失衡表象的背后是实际经济的失衡:经济结构及其转换受制于资源与生产要素禀赋、科技水平和国民收入高低等众多因素,其中也包括政策作用这一重要变量。我国长期以来优先发展工业.相对忽视了服务业发展,促成了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发展失衡。因此.我们应加快发展服务贸易.鼓励服务贸易出口,以承接服务外包作为重要方式,有效缓解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境况。二是服务业与制造业在吸引外资方面的地位不平衡。中国主要依靠成本优势成为位列全球第二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从外国直接投资在我国的产业分布看,制造业是主导力量.服务业的比重较低.这一结构恰好与全球资本的产业流向形成“倒挂”。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目的出发,从提升国内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的角度考虑,这种不对称的地位亟待改善。我国应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服务产业,特别是现代生产业,扩大外资的技术外溢效应,这对于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在学习借鉴国外服务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要鼓励我国优势服务部门中的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促进服务贸易出口。
(二)现行财税政策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还远不够
现阶段我国税收制度和地方财政已对服务业给予了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财政支持,例如对于能源、交通、邮电、科教文卫、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其他第三产业给予了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众多税种的优惠政策:许多省市的地方财政对于现代生产业如金融、物流、信息技术、会展等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和资助。然而,追踪到服务的进出口贸易环节,现阶段我国财税政策在这方面基本处于缺位状态。这与针对货物进出口贸易较为系统的税收优惠规定形成显著对比,服务进出口贸易仅有少数税收优惠规定(如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取得的业务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并且享受税收优惠的服务标的是针对货物贸易的追加成分,实质仍体现为对货物贸易的支持和倾斜。此外,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将特定服务业视为产业集群来加以发展的视野,因此在相关财税政策对服务贸易的支持上,没有特别体现出鼓励产业集群发展的特点.远不及现行政策对一般产业群发展及其对应的货物贸易的支持。事实上,不仅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在信贷、土地、价格等其他政策支持方面也同样存在着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不对称问题,究其原因,可归结为两点:一是长期以来对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由于服务贸易涉及多种提供方式和多个门类的复杂性以及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规则的特殊性导致的。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可以认为,我国目前运用财税政策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力度还不够,这种支持程度与当前我国要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目标是不相适应的。从经济全球化的贸易、金融、投资和要素流动这四大自由化发展进程来看,目前我国主要只是直接参与了贸易自由化与投资自由化.我们应该利用服务贸易的发展来逐步参与金融自由化和要素流动自由化。通过探索渐进、对等、互利与分部门的服务贸易开放之路,大力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实现“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总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构建一个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三、构建有效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
(一)关注wto/gats原则体系与财税政策支持的相容性
要认真研究wto/gats原则体系与我国财税政策支持的相容性.尽量减少可能引致的贸易摩擦,特别要关注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相适应性。gats规定了一整套有关约束服务贸易的原则、规则与范围,其中最惠国待遇为普遍义务但允许例外,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属于具体承诺义务.由成员选择适用。经过多层肯定式的筛选和否定式的排除,gats实际适用的服务部门与服务提供方式异常复杂,协定适用上具有不同于货物贸易的复杂性与灵活性。我国在2001年加入wto议定书的附件9中详细列明了对于gats的具体承诺,覆盖范围涉及服务贸易12大门类155个项目中的10大门类82项,属于承诺数量较多的发展中成员。遵循与wto/gats原则体系特点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相适应的指导方向,~方面.我们应充分利用gats给予发展中成员的灵活性和政策空间,另一方面,应恰当地履行我国做出的具体承诺。所谓的“恰当”具体表现为:对不在承诺范畴的部门内给予财税政策保护和支持.而对于有市场准入承诺但没有相应国民待遇承诺的部门(或提供方式)仍可实施内外差别政策。
(二)财税支持政策要与国家产业与贸易政策相结合
产业是源.贸易是流。财税政策应坚持并加大对服务业倾斜的产业导向,同时重点地向高新科技产业和生产部门提供支持。要从培育服务的产业竞争力入手,努力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特别要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相联系,利用财税政策来支持服务产业走集群发展的道
路,提高服务产业中的嵌入性,提高生产要素相互依存的联系程度。国家应站在发展服务业集群的高度来认识财税政策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对服务产业集群的培育。
(三)与全面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的目标相衔接
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意味着将过去单纯侧重“出口贸易”与“引进外资”的理念转化为“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引进来”与“走出去”的适度结合。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正充分体现了这一转变方向:对服务贸易出口的积极引导与有效激励,特别是商业存在提供方式下的“走出去”,是弥合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结构性失衡的校正器;同时.对服务贸易进口(包括商业存在方式下的引进来)的有所选择和适度保护又能获取服务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与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目标相衔接,服务贸易财税支持政策在服务贸易进出口涉及的商品、人员、技术和资本流动上应注意差别待遇的搭配使用:对于出口涉及的要素流动尽可能给予普遍性的优惠和支持,而对与进口相关联的要素流动给予选择性优惠。
(四)就具体政策运作而言,当前财税政策在服务贸易领域的直接作用应在国民待遇方面
市场准入难以直接形成有效限制,但可通过国民待遇影响外国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价格竞争力,继而间接影响市场准入。据此,应研究我国在gats国民待遇方面的具体承诺,结合“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和“服务贸易部门”两条主线进行政策设计。
一是在“服务贸易提供方式”方面的财税政策设计。根据现有服务贸易统计,全球服务贸易流量在四种提供方式之间的分配比例分别是:跨境交付41%、境外消费19.8%、商业存在37.8%、自然人流动1.4%。据此,在财税促进政策设计上,在出口方面应结合不同提供方式的重要性权重和我国对应的比较优势.而在进口方面应注意与我国关于gats具体承诺中对四种提供方式的区别态度保持一致。具体而言,应积极引导我国服务企业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实现跨境交付方式下的服务贸易出口,对于承接服务外包获得的营业收入免征营业税,就所得来源地已缴的所得税予以抵免,发生的研发投入若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也可考虑免税j大力支持服务企业通过商业存在方式“走出去”开拓国际服务市场,前期市场调研阶段政府应发挥窗口指导、信息服务和公共培训职能,进入运营阶段后对于企业境外常设机构已纳境外所得税实行全额抵免,继而可以考虑引入无条件的税收饶让抵免:自然人流动方式下的服务贸易出口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劳务输出,对境外提供劳务获得的薪酬免征个人所得税.并对必需的语言培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境外消费方式下,外籍游客的境内购物涉及的增值税与消费税,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在出境时予以退税。进口开放方面我国对境外消费方式管制相对宽松,对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谨慎程度依序递进。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方式下的进口保护效果对政策运用技巧提出较高要求.为此,一方面应利用政府采购这一政策工具的便利与灵活性。另一方面应号召鼓励国内企业优先购置民族服务产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境外服务提供者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对自然人流动的高度限制主要是出于对社会管理难度的考虑,但对于我国服务贸易部门急需的外籍技术专家或专业人才应放宽管制,并可就其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二是在“服务贸易部门”方面的财税政策设计。这里重点要研究对不同服务贸易部门的财税促进政策.首先应以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为基础,其次应与我国在gats上的具体承诺相吻合:未出现在我国肯定式清单中的部门与项目,以及位于肯定式清单具体承诺表中但通过水平或具体承诺的未绑定(即不作承诺)处理而无须承担具体义务的部门与项目,可以自由裁定财政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除此之外,都应严格遵守我国在服务贸易上关于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没有限制的应实行内外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有限制的则应严格对应实施所列的限制措施(多为业务、时间和地域限制,而非价格方面影响),不能任意增加或修改。
进而,我们还可以将服务贸易的1 2大类部门,按照传统优势部门、现代新兴服务部门和特色优势部门三大类型进行不同的政策设计。
建筑、旅游和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是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骨干部门,我国对建筑和旅游行业关于国民待遇的承诺水平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财税政策运用的空间,因此,应主要在开拓国际市场的公共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的完善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强调服务企业要不断挖掘自身潜力.提高出口效益和附加值。现承诺对于运输部门给予了较高程度的保护.为此,财税政策可以考虑通过增加对国有大型运输企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提升企业的价格竞争力,适当调整有关的税收政策,加大运输设施折旧的速度与力度,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与财务状况.选择有利于设施更新换代的折旧法.与该行业的国际趋势保持一致。
通信、保险、金融、商务服务下的专业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发服务和其他商务服务以及环境服务等部门属于现代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应予以重点培育,激发增长潜力,加快发展速度,使之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新增长点。我国关于wto/gats作出了高于发展中国家水平的具体承诺和减让,集中反映在我国对环境、通信、保险、金融,专业服务等部门给予较高的开放程度.表明我国引入竞争与引进技术的决心。为此,财税政策应灵活设计,绕过国民待遇有关限制约束,有效地发挥促进作用:要加大财政对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和产业基地的资金投入,对服务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实行税收激励,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内的投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的进口自用设备与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