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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转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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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转口贸易

海外转口贸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出口贸易结构问题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去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量超过1400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23.2%。其中,出口7620亿美元,增长28.4%,实现贸易顺差110.1亿美元。目前,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继美、德之后的第三大贸易国。平稳而且快速增长的出口贸易,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主要特点

1.从出口商品结构上看,我国工业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但高技术产品的比重仍然偏低。改革开放后,工业制成品在我国出口中的比例逐步上升,技术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产品一直是拉动中国对外贸易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商品。2005年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总额达7,129.6亿美元,同比增长29.0%,占出口总额的93.6%,成为我国出口的主导产品。高技术产品出口额为2,182.5亿美元,同比增长31.8%,仅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的28.6%。据世贸组织(WTO)统计,早在2000年,世界前十大出口国和地区的产品平均高新科技含量已达4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在工业制成品中所占比重偏低。

2.从贸易方式上看,加工贸易仍然是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但出口效益不高。我国出口效益不高,这种低效益是由于我国出口大部分为加工贸易出口。近年来,加工贸易一直占我国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2005年加工贸易额为4,164.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4.7%。我国出口规模的扩大主要是靠大量低附加值的初级加工制成品的出口,出口商品中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产品的比重偏低,特别是机电产品出口额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3.从出口贸易国别结构来看,出口市场过于集中。2005年,我国前四位出口市场是美国、欧盟、中国香港地区和日本,其总和达到了出口总值的67.6%。其中,美国占21.4%,欧盟占18.9%,中国香港地区占16.3%,日本占11%。由于香港主要以转口贸易为主,其中又以转口到美国、欧盟和日本为主,因此,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集中在美国、欧盟和日本。

4.从出口主体类型来看,私营企业上升较快,外资企业仍占主体。2005年,我国私营企业的出口激增,同比增加62.1%,但只占出口总额14.7%;外资企业同比增加31.2%,占出口总额的58.3%。从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来看,外资企业占88%,部分行业的核心技术和产品被外资企业所垄断,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对外资企业的依赖程度相当高。

二、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问题

1.出口商品结构还是比较低级,没有摆脱依靠低成本竞争的老路。虽然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比例已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是高技术产品的比例仍然偏低。我国工业制成品主要依靠大量的资源投入和低廉的价格优势来扩大市场。这不但会导致能源浪费、环境破坏、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同时随着我国劳动力等成本的上升,低级的产品结构将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中国-2.加工贸易仍以初级形式为主,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偏低。加工的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产品的加工过程短,加工深度不高,产业关联性偏低,产品附加值偏低。这表明,我国承担的只是这种高技术产品增值链条中附加价值较低的加工组装环节,我国在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体系中还处于较低层次。

3.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贸易风险较大。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和日本三大地区。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将带来东道国贸易失衡、加大国内就业压力等问题,是引发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

4.外资企业的出口份额占主体,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我国民族企业的发展空间。外商直接投资带来了技术进步,但主要是一般技术进步,而不是先进技术进步。外资企业垄断核心技术,主导了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跨国企业到我国投资办厂,主要是利用我国的成本优势和巨大的市场,凭借着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挤占了我国民族企业的利润和生存空间。

三、优化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对策

1.充分发挥我国的劳动力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助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乏问题和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吸引跨国公司把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到我国,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企业配套,逐步从代加工向设计和自创品牌发展;引导加工企业根多采用国产料件,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对加工贸易的产业指导政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加工贸易。

3.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保护和巩固已有市场,积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我国与东南亚、非洲、南美、中亚等地的国家经济互补性较强,具有了技术、资源方面一定的比较优势,而我国现代化所需的能源、原材料等正式这些国家的优势所在。因此在这些国家实施有效的海外投资带动战略,既有利于扩大我国的出口市场,减低外贸风险,实现“边际产业”的国外转移,又有利于利用海外资源满足国内生产需要。

4.合理引进FDI,提高民族企业的技术水平。引导FDI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型、知识含量高和资本密集型领域转变。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使用的质量,并合理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外商投资在地区结构、行业结构和单位面积投资密度的优化。通过FDI的“溢出”效应,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带动民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财务司网站:/tongji.shtml

海外转口贸易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天津 低碳经济 新能源产业 服务产业 现状 影响

[中图分类号]F75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1-0118-01

一、低碳经济的含义

低碳经济,就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和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使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达到最小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它是人类社会面对全球变暖压力下提出的新的经济发展理念。

二、天津外贸发展的现状

天津作为重要港口,对外贸易的增长成为天津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区域发展的标志之一,不断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天津港逐渐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国际贸易集散地,通过国家战略安排和全面考虑,天津港将重点放在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等业务,以出口导向性为主,同时也配合进口贸易共同发展。同时,滨海新区作为京津冀、环渤海的经济龙头,正在掀起新一期的开发狂潮,各项经济指标全面提升,包括口岸进出口总值三年翻番、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引进外资成就突出、港口吞吐量不断跃上新台阶。这都要求提升滨海新区的发展速度,实现外贸出口总值较快增长,保持较强的外资吸引能力。

三、低碳经济对天津外贸发展的影响

(一)低碳经济对天津外贸发展的积极影响

1.促进跨越式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在低碳经济这一前提下,天津不仅要致力于改善民众生活、改进生活品质,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能源和资源短缺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只能选择跨越式发展,来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实现,不断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模式发展。

2.有助于天津推进技术创新、突破技术难题。未来低碳技术将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标志。天津企业在新一轮的竞争中,通过激励低碳经济实践,加上长期的研发、积累和沉淀,来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二)低碳经济对天津外贸发展的消极影响

天津市作为北方的老工业基地,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耗能产业是必由之路。然而在对外贸易发展的过程中也有种种因素制约着天津的发展。

1.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框架和规划体系不完善。目前,天津发展低碳经济工作仍然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缺乏低碳发展的战略规划。主要是依靠各部门和企业来实现节能减排指标,环境执法效果一般、而且环保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2.产业结构不合理,尤其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尽管近年来,天津在第三产业的比重逐渐上升,但是和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技术问题,目前天津低耗能产业比重相对其他产业来说较低,导致低耗能产业发展受到限制,而高耗能行业在经济发展中又占有重要位置,致使不利于扩大消费者需求和就业,最终影响到天津市低碳经济发展。

四、对外贸易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调整优化结构,推动外贸低碳化转型

在天津市低碳经济发展良好、贸易总量持续增长的趋势下,应以合理调整出口产业结构和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突破口,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逐步向资源环境要素高效配置和使用的低碳发展模式转型。如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实施绿色贸易增长战略。积极开拓海外新兴市场,将产品创造出更多的附加值,获得更高的利润。鼓励部分外贸企业实行走出去的策略,扩大国外市场占有率,投资境外工业区建设,加入到合作发展之中。逐渐对外转移产业链的制造环节。

(二)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促使外贸低碳化转型

加快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在天津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应该将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这一点考虑其中,能够制约一些企业随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排污量少的企业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来将排污使用权转售给其他排污量大的企业,促使企业形成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同时,对于企业有偿用水也应该制定相应的制度,实行水权交易制度改革。对于过度排放污水、垃圾的企业征收一定的罚款,从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

天津要想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就要不断创新、研发,利用有限的资源获得多倍的回报,落实到实际行动上。通过政府、企业,乃至个人的努力来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能源利用率的提高,使天津在这一领域的发展不断扩大,成为低碳经济下的“领头羊”。

【参考文献】

[1]李克国.低碳经济概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2]王国樑.低碳经济——中国用行动告诉哥本哈根[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0.

[3]雷鹏.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

海外转口贸易范文第3篇

“走出去”战略的理论基础来源于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是从发达国家的角度阐释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与条件,如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巴克利的内部化理论、弗农的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等。同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相比,我国现阶段对外直接投资的显著特征是国内产业不具有结构高级化的先决条件或优势,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是通过借助外部市场与国际生产要素进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进而实现产业升级。中国企业走出去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通过跨国直接投资参与国际分工,整合全球生产价值链,通过吸收国外生产要素,形成优势互补和共赢。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的FDI理论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尽管有一定借鉴意义,但不能够套用我国的实际。江苏是全国开放型经济大省,“走出去”走在全国前列,“十一五”时期江苏境外投资年均增长60.4%,高于全国36.9%年均增速。2011年江苏实际对外投资额总量列全国第三,江苏目前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产业发展面临环境、土地和能源的多重制约,迫切需要通过“走出去”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本文以江苏为例,根据江苏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比较优势和结构调整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企业“走出去”的重点产业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安排。

一、结构升级视角下“走出去”的产业选择基准

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的选择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现阶段我国“走出去”产业选择,既要遵循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规律,又必须从我国产业成长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这一思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应考虑以下五个基准:

边际产业基准。根据日本经济学家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论,一国应将本国已处于或即将处于劣势地位的产业转移至该产业正处于优势地位或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国家,这样双方都可以获取比较利益。边际产业扩张论对我国“走出去”产业选择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我国在纺织、食品、轻工等行业拥有过剩的加工能力和技术,这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国内市场上已经饱和,属于“边际产业”,把这些产业转移到国际分工中处于更低阶梯的国家,将有助于国内产业结构的提升。

产业相对优势基准。产业相对优势的构成因素是多方面的,既可能来自于企业内部,如企业的“垄断优势”和“内部化优势”等,也可能来自于企业外部,如行业优势、规模优势、组织优势等(裴长洪,2011)。有关理论研究表明,一国或地区的企业,可以依托企业外部优势实施“走出去”战略,因为外部优势可以构成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优势的重要外部来源。根据拉奥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发展中国家小规模技术和经过吸收及创新的引进技术都可以构成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相对优势。事实上,我国不少行业至少已经初步具备这种外部优势,这种优势是基于整个产业所有企业经济优势的互相联合,只要把企业的单个分散优势化解成为整个产业的整体优势,就能不断扩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空间,使企业获得在海外投资成功的优势。

产业结构高度化同质性基准。产业结构高度化同质性基准是指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应该以促进国内产业结构高度化为目标,促进国内产业的不断升级,提高技术含量。由于与发达国家建立在国内产业结构高度化率先实现基础上开展的对外直接投资不同,我国现阶段还不具备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先决条件或优势,因此,我国企业“走出去”不可能遵循与发达国家完全相同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发达国家企业“走出去”更多是以国内产业结构高度化为“因”,而我国企业“走出去”则更多应该考虑如何将国内产业结构高度化变为“果”。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显然应该与国内产业高度化趋势相一致,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推动国内产业高度化发展。

技术学习基准。坎特威尔和托伦惕诺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是从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态角度说明了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技术进步的原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国内有较强实力的产业对发达国家进行逆向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开办科技型企业以及收购或兼并当地科技型企业,获取最新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并不显著,研发中心规模小、层次低,并不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而是只进行试验开发研究,与本土的研究机构也极少有前后相关联。与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相比,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学习型对外投资是获得国外先进技术更为有效的途径。

资源获取基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成长,许多重要自然资源的短缺现象日趋严重,供求缺口不断扩大,尤其是石油、天然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资源,进口依存度迅速增大。为避免国内的资源枯竭和国外的受制于人,利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源优势,以重要资源开发为导向的对外投资是解决我国发展资源“瓶颈”的现实需要。

二、江苏企业“走出去”重点产业的选择

1.选择指标

投资潜力指数。发展潜力是决定产业对外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体现了产业对外投资向上发展的空间。潜力系数高的产业对外投资增长速度快于其他部门的增长速度,从而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这里用该产业对外投资增长率得到潜力系数。如果该系数大于1,表明该产业部门相较其他产业发展迅速,处于产业对外投资的攀升阶段。

区位熵指数。区位熵是反映不同区域各产业相对规模优势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业等);eij为j区域i产业的总产值或增加值;emj为j区域所有产业的总产值或增加值;Ein为整个区域i产业的总产值或增加值;Emn为整个区域总的总产值或增加值。当某一产业的区位熵大于1,则表明该产业专业化程度比较高,专业化率较高也就意味着该产业生产较为集中、具有相对规模优势、发展较快,在整个区域中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否则该产业的专业化率比较低。

出口显示性优势指数。它是衡量各个产业相对出口的表现,通过RCA指数判定哪些产业更具出口竞争力,从而揭示一国或地区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公式为:

其中,Xij表示j区i产业的出口值,表示j区域所有产业的总出口值;表示i产业全国的出口值,表示全国总出口值。一般而言,RCA 值接近1表示中性的相对比较利益,无所谓相对优势或劣势可言;RCA值大于1,表示该产业在江苏出口比重大于在全国出口比重,则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RCA值小于1,则表示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

2.选择结果

企业是否“走出去”最终取决于自身的投资意愿和决策,与政府的目标与意图无关,但不意味着政府无所作为,政府是产业发展最主要的引导者和推动者。我们认为,只要不是我国和东道国法律禁止出口和禁止投资的产业,不是违反国际条约和投资对象国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我们就应该鼓励所有产业的企业“走出去”,从全球一体化生产和一体化市场的角度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国际化经营来构建和融入国际生产网络,提升自身产业竞争力。从目前江苏产业的现实条件和现实需求出发,我们根据上述指标测算,遴选出以下20个具体行业作为江苏省企业“走出去”优先鼓励的对象:

资源获取型行业:采矿业是江苏省投资潜力较大的行业,近年来对外投资的增长速度一直快于全国和其他行业平均水平。江苏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但人均储量较少、矿床规模较小。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对国内现有45种矿产资源在2020年对经济建设保障程度论证结果的研究表明,石油、铀、铁、锰、铝、锡、铅等10种矿产资源属不能保障,铬、铜、锌、钴等9种矿产资源属资源短缺。目前,国内铁、铜、铝等重要矿产资源矿的对外依存度已高达55%、75%、45%。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指导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其中境外投资矿产资源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了《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将采矿业(共9条)列为鼓励类条目。2007年,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三)》,在目录所列的32个国家(地区)中,科威特、卡塔尔、阿曼、摩洛哥、利比亚等12个国家的石油、天然气、铁矿、铜矿、铬矿、铜镍矿、铅锌矿投资被重点提到。在矿产种类的选择上,应根据江苏产业结构特点,重点开发富铁矿石、铜、铝等大宗支持性稀缺矿产和金、锌、钴、铀等高盈利性矿产。

产能过剩行业:主要包括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黑色金融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这些行业区位熵指数和出口显示性优势指数都比较高,意味着不管是规模还是出口都是江苏省的传统优势产业。但这些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普遍出现了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积压、技术设备闲置等问题,这些行业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寻找新的市场,通过对外投资变商品输出为资本输出,在国外投资建厂。我们发现,这些行业依靠“走出去”解决过剩产能效果明显,区位熵指数和出口显示性优势指数都出现了逐年下降,通过建立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点有效地拓展国际市场。

技术学习型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这些行业是一般意义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也是江苏具有规模优势和组织优势的行业。在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外资积累以及本地配套企业参与等发展思路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江苏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和一定数量的特定产业集群。但总体而言,这些行业在国际分工中仍处于“微笑曲线”的中间位置,需要通过对外投资于发达国家的科研机构和营销网络,并购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公司,使得企业在技术、管理知识等方面能更直接、快捷地与发达国家进行交融、沟通和相互反馈;利用交叉转让、联合研究开发项目等形式,获取最新的高科技;再通过企业内部流动性要素流回国内,从而极大地提高国内技术研发能力和管理水平。计算结果表明,这些行业近年来区位熵指数和出口显示性优势指数都出现逐年上升,表明通过“走出去”有效地促进国内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产业升级效果明显。

此外,就制造业尤其是高端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关系而言,生产者服务业FDI具有明显追随下游制造业FDI的倾向,另外,当代世界经济中,服务业是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服务”转变,实现服务产业结构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是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方向。因此,无论是从制造业与服务业的互动关系来看,或者说更好地推动制造业走出去角度来看,还是从产业结构高度化同质性基准来看,诸如物流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都应成为江苏鼓励“走出去”的重要对象。对于实现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走出去的互动发展、开拓国际营销网络、提升我省现代服务业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鼓励和扶持重点产业“走出去”的对策选择

1.完善扶持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的政策体系

加快实施境外资源开发战略。在投资战略地区的选择上,应重点放在与我国政治友好、经济联系密切,目标矿产资源丰富、勘探开发潜力大,投资环境良好的国家或地区。当前,应重点推进在澳大利亚、俄罗斯、加拿大、纳米比亚、蒙古以及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逐步建立江苏在境外稳定的资源基地。在“走出去”的组织形式上,应不断提高“走出去”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尝试筹组境外矿产资源投资联合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化经营的原则,联合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需求企业和技术支持单位筹组成立境外矿产资源投资联合体,实施重点突破。鼓励具有资产经营能力、实业投资能力、勘探开发能力、工程承包能力的省内企业组建境外投资联合体,实施集成“走出去”。鼓励、支持实力较强的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联合国内大型资源型企业实施有利于资源行业健康发展的境外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内企业赴境外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国外能源矿产资源,减轻国内能源资源和环保压力。在境外投资矿产资源的方式上,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勘探与矿山开发、收购矿权、收购拥有矿权的境外上市公司、参股矿业公司等项目。

进一步完善扶持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的政策体系。一是在融资方面,加大对境外投资矿产资源的企业的信贷支持。由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的资金支持,专门提供给到境外勘探开发国内短缺性和大宗支柱性矿产的企业。根据境外矿产勘探开发的矿产资源种类和资源稀缺程度,在贷款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在财税方面,建立境外投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配套扶持政策。一方面对企业提供境外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费用补贴,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投资风险基金,通过财政支持整合行业资源推动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联合,提高境外开发竞争力。另一方面,借鉴日本的海外探矿备用金制度[将海外的与矿产销售收入有关的50%开采所得作为公积金使用(3年用完),无需纳税],对企业投资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资金,以及企业从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投资中获得的利润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建立对企业海外勘探开发发生费用的特别扣除制度、海外投资等的亏损准备金制度等。

2.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建设的服务配套体系

充分发挥工业门类齐全的优势,在东盟、非洲等国家的适当区位设立专属经济园区或工业园,建立冶金、机械、电子、家电、纺织、机械、设备等零配件组装、农副产品加工、来料加工、加工转口贸易等合作基地。发挥企业组团优势,整合资源和技术,发展面向东道国的外向型经济,形成产业对接走廊。建立过剩产能境外转移补偿基金,用于补足过剩产能转移东盟的企业风险补偿,或者用于激励金融机构扩大优惠贷款和贷款贴息的规模与范围,对境外资源开发性投资、可带动省内产业升级的资产性投资的企业给以特殊补贴或奖励。扩大税收支持力度。对鼓励性转移投资的行业、企业和项目给予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对作为实物投资的出境物资和通过境外投资带动的机器设备、中间产品的出口给予税收补贴;完善地方税收抵免制度和间接抵免的具体操作方法,建立加速折旧、延期纳税、设立亏损准备金等间接鼓励措施用于补偿过剩产能转移境外的企业。

大力宣传推广,营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发展氛围。通过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种平台和各种媒体多形式、多途径加大境外商城、贸易中心、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等的宣传和推广,重点推介境外商城、境外园区的区位、政策、环境和服务优势,加快招商进程。广泛发动,引导企业结合自身过去的出口市场范围和产品特性,密切关注境外商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的进展和开发企业的招商活动,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上门辅导。不断激发企业抱团出击海外市场的热情,营造集群式“走出去”的发展氛围。

建立双边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安全和优惠的投资环境。坚持互利共赢发展原则,与境外园区所在国当地政府建立双边经贸合作机制或者建立外交友好关系。针对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多集中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可通过在发展中国家举办开发区(园区)建设的援外培训班或在有经济条件的国家举办专题研讨会,解决观念问题,传播开发区(园区)建设的成功经验,致力于形成双方共同发展的愿景,争取东道国政府在土地使用、税收优惠、审批等多方面的支持,不断加大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使我省境外园区发展有一个更为稳定、安全和优惠的政治和经济环境。

3.完善高科技产业跨境并购服务体系

针对高科技产业在跨境并购中具有即时性的特点,尝试在对外投资专门管理机构下设立主管部门,统一审批项目,简化程序,方便高科技企业对外投资。成立专门针对高科技产业的海外并购领导协调小组,明确“走出去”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成立类似日本国家海外投资委员会的机构,对高技术产业内的具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统一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江苏省海外投资的法律规范和政策,总结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经验和问题等。针对高科技企业跨境并购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高风险性,建议政府在高科技企业跨境并购的信息服务体系方面,设立相关的海外投资信息服务机构。成立专门针对高科技行业的海外并购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建立权威的信息情报中心,完善信息情报网络,强化信息情报搜集工作,形成高效、灵敏的信息情报机制,为高科技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企业海外并购的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

加强对高科技企业海外投资的金融信贷支持,制定专门针对高科技企业的海外投资金融政策,鼓励各种金融机构参与其中,提供各种服务。一是设立专门针对高科技企业海外并购的“海外并购基金”,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基金可通过社会募集、政府相关部门出资等方式设立,委托专业投资机构管理,对“走出去”并购的高科技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使产融结合有一个稳定的支点。二是银行要加大对高科技企业跨国投资并购的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可以在银监会关于并购贷款风险指引的原则下,发放海外并购贷款,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加入到“走出去”的行列中。要为高科技企业跨境并购提供保险支持,如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扩大国家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覆盖面,促进对外投资企业加强与风险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的联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风险评估与保障体系,鼓励相关保险机构加大对海外并购的高技术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的力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帮助高技术企业防范和化解跨境并购风险。

加快建立和完善海外并购的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走出去做好智囊与参谋。目前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多依赖于收费高昂的国外中介服务机构,这大大增加了企业海外并购的成本。为此,在构建跨境并购服务体系中,要着重培育大型投资银行,扩大涉外律师队伍。对已具投资银行雏形的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重点扶持,鼓励证券商之间的并购,并从政策上鼓励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进而形成一批集团化的专业投资银行,这些投资银行应在扩大规模、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走出国门,有计划、有选择地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开展与企业跨境并购有关的业务,真正担负起为企业跨境并购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职责。应积极培育金融、法律、会计、咨询等市场中介组织,为企业的海外并购提供规范的中介服务;要在国内加速培育和建立熟悉国外相关法律、会计准则的律师、会计师及专业事务所,为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另一方面要吸引在国外获得法律学位的留学人员回国,组建专门服务机构,提高跨境并购法律服务的质量。积极引导中介组织参与到高科技产业跨境并购中来,努力打造法律咨询、信息情报咨询、会计服务、项目评估、人才培养、企业管理培训等“一条龙”中介服务支持体系,形成合力。

4.完善服务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政策支持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采取具体措施,为服务企业“走出去”和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对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出口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对中医药、中餐、汉语教育、文化、体育、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企业和专业人才“走出去”提供帮助,简化出入境手续,并纳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金融服务。同时,要鼓励贸易、咨询、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等企业积极为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