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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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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建议

工地安全建议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县安委会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安全隐患牵头进行排查治理,提出安全预警,并实施督办。

4、研究、部署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安全生产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2、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的高危企业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3、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镇长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行业负相关领导责任。

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

7、加强对农用车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8、负责向上级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四、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有关规定。监督、指导、协调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2、负责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3、负责对非煤矿山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和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上报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章生产的单位,依法查处并建议发证机关吊销有关证照。

5、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安全生产行政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厂(矿)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

7、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评估工作。

8、指导协调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职业卫生和作业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文件作为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

2、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县经济贸易局

1、负责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和县属工业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准入审批和销售管理,并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县财政局

1、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确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所需的经费。

2、将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县公安局

1、负责对全县消防工作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交警部门预防和处理道路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

4、负责依法对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实行监管。

5、负责对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六)县监察局

1、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2、依法参加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与职工签订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的劳动合同。

2、负责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3、负责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4、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履行对事故伤害者或职业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责任。

(八)县民政局

1、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九)县教育体育局

1、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做好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意外伤害事故预防、校内自然灾害预防及处置。

3、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4、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做好食堂、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5、负责教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城乡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2、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

(十一)县国土资源局

1、负责查处私挖乱采、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专项整治。

2、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废弃矿场、矿井的治理工作。

3、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道路运政机构把好道路运输行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等人员的从业资格关,搞好车站(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所管辖的公路(包括桥涵)和设施(包括道路、安全标志、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管理。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治理,对渡口、铁路道口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公路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公路、渡口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的违法行为。

4、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审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发证工作。

(十三)县农业局

1、负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农机登记、田间农机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农机安全检验工作。

2、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3、依法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

(十四)县林业局

1、负责全县山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2、指导、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辖区山林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3、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五)县水利局

1、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城乡供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并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

4、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十六)县卫生局

1、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及高压氧仓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医疗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十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2、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

(十八)县环境保护局

1、负责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的统一监管。

2、负责全县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3、负责对企业的环保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十九)县文化广电局

1、负责本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等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3、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十)县文物旅游局

1、负责全县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物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旅游设施、文物保护设施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2、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等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完善游览区的安全设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一)县供销社

1、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系统内危险化学品、农药和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本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做好消防安全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十二)县气象局

1、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镇、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

2、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加强对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资质管理,组织做好防雷装置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

3、加强升空气球、系留气球行政许可管理,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施放升空气球、系留气球。

4、负责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二十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负责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3、负责全县锅、容、管、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以及安全管理信息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十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依法进行审查,对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

2、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行为,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二十五)县电力局

1、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直管范围内的发电、供电、变电、配电以及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所属电力线路走廊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所属电网的运行安全。

3、配合县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有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必要的用电监控措施。

(二十六)县电信局

1、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通信运营及通信运营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二十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提出防范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和对策。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排查,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建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3、负责做好机动车辆牌证发放、驾驶员考核、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编制全县道路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十八)县公安消防大队

1、根据全县消防工作现状和消防安全形势,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和对策,并指导、监督有关责任单位落实。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秩序。

3、依法督促和指导全县有关单位排大火灾事故隐患,落实整治责任。对列入省级、市级、县级重点监控的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实施跟踪监督。

4、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积极参与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十九)县总工会

1、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群众监督。

2、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竞赛活动。

3、依法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联合执法

各工作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要互相通报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凡涉及多个监管职责部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由负主要监管职责的部门向县政府提出联合执法申请,经批准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联合执法。

六、奖励与惩处

(一)对在安全生产中能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实施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在安全生产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实施意见,未能完成目标任务或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应考核办法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七、其他

(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工地安全建议范文第2篇

2021年2月1号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地面建设工程安全专题会议,参加会议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强调地面各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特别是临近春节前后各单位都要认真自检工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人员安全意识是否松散,切实做好工地安全无死角、人员安全检查常态化。

1、具体内容如下:

张书记强调安全无小事,关系整个企业和家庭,在地面施工所有单位,必须做好安全防控,加强人员安全思想意识。要认真做到“四个到位”:

1、融入融合到位。地面各个施工单位,无论是本企业单位还是外聘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把企业的安全意识融入、融合到各个施工单位,不能走形式,要认真贯彻落实,逐级传达,与企业相辅相成。

2、排查防控到位。各个施工单位,无论是施工员还是管理者,都要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施工队伍人员业务质量。加强业务和安全管理,要从思想、从行为、从管理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管理、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的缺陷。

3、管理、管控到位。各个施工单位要严把关、严要求,从心里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专业技能,深入现场查漏补缺,做好各项安全监督、监控。

4、加强追责到位。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对管理不到位,管理松懈,监督、监管不严的,造成安全隐患。对负责人要追责,要经济与行政并存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与降职、撤职处分。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2、李书记在安全会议强调:

1、组织施工单位建立长效会议制度,时刻对现场安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无论工程量大小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缴纳安全抵押金。

3、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报备材料,施工人员要有劳务合同,体检证明,严格排查带病上岗,无证上岗等情况

4、各单位在施工前,要提供企业安全资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经常开安全会议,排查不安全状态。

5、工程项目办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深入现场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6、公司成立安全检查巡逻队,如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将严格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一般三违处罚:500元,一般隐患罚:2000元,较大隐患处罚:10000元,有轻伤者按最高处罚:50000元起

3、工程项目办就施工队留勤人员提出相关要求:

工地安全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机动车辆;监管;安全

引言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施工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的不断飙升,使得建筑机械逐渐替代劳动力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施工手段之一。

1施工场地内的机动车分类及特点

1.1施工机动车的分类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比较常用的场内机动车范围主要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混凝土机械、路面机械等五种。(1)挖掘机械分为单斗挖掘机和多斗挖掘机两类。(2)铲土运输机械主要有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平地机、翻斗车、叉车及平板车等。(3)压实机械主要有压路机、夯实机等。(4)混凝土机械主要有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等。(5)路面机械主要有摊铺机、撒布机、铣刨机等。

1.2机动车辆的特点分析

(1)作业环境条件恶劣施工现场大多是在露天作业,场内机动车容易受到风吹、日晒、雨淋、大气、烟灰、粉尘的影响和侵蚀,对车辆的正常使用产生很大的影响。(2)负荷均衡性差场内机动车特别是土方机械在施工作业时,一般都是在高低不平的施工现场进行负荷作业,容易导致部分零部件的磨损加快,导致其疲劳运行,产生机件变形形成不稳定的结构状态。(3)搬迁、装拆频繁场内机动车频繁流转于仓库和不同的施工现场之间,容易受到颠簸,影响设备的精度,磨损较快。在频繁地搬迁、装拆过程中,机动车上有些用橡胶或塑料等非金属材料制作的零件,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温度的浸染,会逐渐产生老化现象,使得强度大幅度下降,质地变脆或开裂,极易破损甚至失效。(4)管理维护状况差施工现场普遍比较重视大型机械的管理,但是对于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常常由于使用周期短、转场频繁的原因,简化甚至忽视了对其进行进场验收、日常保养与维护等手续,使得机械无法保持良好的性能,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2施工场地内机动车事故原因分析

2.1直接原因

导致场内机动车辆事故频发的影响因素众多,且每个因素都会对事故带来不同的程度的影响。一般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三个方面来分析。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因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导致的,还有是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共同导致的事故。场内机动车施工现场和其他机械设备一样,最主要的就是要由人来操作,因此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安全素质及职业素养是影响机动车安全使用的最主要的因素。通过事故分析,施工现场常见的一些在场内机动车使用上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无证上岗、缺乏安全意识及专业技能不足。

2.2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主要从管理方面来分析,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其在安全管理方面必然存在或多或少的缺位,包括对人员的管理,对机械的管理和对环境的管理三个方面。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国家的安全规定、行业的安全标准、作业的安全规程和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3对施工场地内机动车的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施工单位管理难到位

施工单位对场内车辆的安全监管比较难以到位,主要是因为管理部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使得对机动车辆和人员的管理相对松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施工单位因工期及降低成本的需要,常常使得场内机动车辆的养护不到位、作业超负荷等情况发生;(2)施工单位有时为了节省租赁费用,比较喜欢租赁个人产权的机动车辆,私自降低机动车辆和操作人员的进场验收要求;(3)场内机动车操作人员的相关证书较为稀缺,有时在“人休机不休”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较为普遍,而这类操作人员往往大多由文化程度不高、技术水平受限的农民工担任,而未经过系统培训的操作人员对于机动车的操作、认识水平十分匮乏,同时安全意识也不高,对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没有概念,发生重大安全隐患也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4)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的流动性极大,有时临时需要租赁机动车辆,往往在马路边随意拉一辆车过来就施工了,进场安全验收之类的手续基本上没有。

3.2培训机构私自降低要求

培训机构存在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面对着诸多问题困难,为了谋求发展,有些培训机构私自降低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存在一些形式主义:(1)在体检方面: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在进行报名培训前有一个关于是否能够学习驾驶机动车辆技能的相关体检查,该检查培训机构大多采用形式主义仅是走一个流程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的执行。(2)在培训与考核方面: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需要培训应知和应会两个阶段的培训和考核,因此操作人员能识字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我们还是经常能看到在建筑施工现场,有些场内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却并不识字,甚至个别人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能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参与建筑施工,这样的培训与考核质量实在是让人忧心。

3.3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

施工现场的建筑机械大多从机械租赁公司租借而来,仅有少量的机械是施工单位自己购买的。施工单位从机械租赁公司租赁机械设备,就会存在一个施工成本问题,这个成本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工程的经济利益,为使得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就会采取各种能够降低施工成本的方式、方法。此时,机械的违规使用、养护不到位等情况便频频发生,在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还存有一些明令淘汰车辆,这些车辆已达到报废的标准,但施工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仍选择忽视其安全性继续投入使用。租赁公司也存有数量较多的已达到报销标准的机动车辆,但考虑到购买成本及自身的经济利益,其亦会以降低租赁金额的方式出租此类车辆,使得此类车辆仍在市场流通。基于此,没有健全规范的场内机动货车辆退出机制,就无法对场内机动车辆的经营单位、施工使用单位进行有效地制约与监督管理。

3.4监管体制较弱

对于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的法规不健全,使得各个部门有空可钻,相互推诿,上至安全监管部门,下至操作使用者,其对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重视程度不够。在监管方式、方法以及人员、部门上的稀缺,使得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的体系难以形成较为完整结构。无论是从场内机动车辆本身的监管出发,还是从对使用操作者的角度出发,监管体制的漏洞存在明显。对场内机动车辆的监管涉及承包商、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若没有完善的监管体制,是无法谈及对场内机动车辆的监管的。目前,对场内机动车车辆的监管属于多头监管,但其监管大多停留于表面现象,甚至存有重复监管、遗漏监管等情况,监管秩序混乱,责职不清晰。

4施工场地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的建议

4.1明确监管责任主体

目前,由于施工场内机动车的安全监管主体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造成管理上比较尴尬的现状,处于一种“人人可管”可实际上“无人在管”的状态。场内机动车作为施工现场的一个重大危险源,目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容易造成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和财产经济损失。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依法对行政区域内受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作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由安全质量监督站对施工现场机动车辆进行安全监管责无旁贷。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明确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部门。只有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才能避免在监管上出现各部门互相推卸责任导致无人监管的现象。

4.2完善场内机动车辆监管的法律体系

完善施工场内机动车辆的法律规范使得场内机动车辆的监管形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制性,各部门、行业必须严格的依法行事。目前,施工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法制建设无法与其他方面的行政法律相比较,其还处于初级法制建设阶段,法律体系不健全,现行的相关法律对其的管理内容不匹配,这严重的影响了安全监管机构的执行力度、执法效力及效果,规章制度的狭隘与制定不齐全,致使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辆的监管在法律层面上职责界限模糊,相关的法律责任难以有效的落实。因此,目前制定出体系完善、内容配套、责任明确的法律规范是管理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辆的当务之急与根本手段。

4.3加强人员管理

(1)统一作业人员证书管理众所周知,场内机动车作为特种设备需要持证上岗。但是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没有将场内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纳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畴。目前市场上的场内机动车辆驾驶证的培训与颁发机构并未统一,证书五花八门。有的在用安监局系统发出的特种作业证,有的是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自行培训发证,还有的是机械检测机构培训发证,更有一些大型集团公司是自行进行培训发证。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培训教材不统一,考核不规范等,导致人员有证但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不能掌握,施工作业时容易引发各类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2)提高安全意识太多的机动车辆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而发生的,这种淡薄的安全意识与日常的管理联系紧密。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进行一遍又一遍的安全教育,宣传、讲解危险行为能够引发的事故类型及伤害程度,从而使得操作人员从行为乃至思想上认同其忽略的行为所存在的危险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可从进场前安全培训、加强场内监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加大危险操作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力保安全意识深入人心,避免或减少事故的产生。(3)增加维护保养技能建议在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培训时适当增加车辆的维护保养方面的知识内容,使得作业人员在拥有此项技能后,能更全面地了解机动车辆的性能特征,更专业地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早发现问题,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减少安全隐患,进而降低因机械性能导致的事故发生。

4.4加强场内机动车管理

作为场内机动车辆监管体系中重要的监督管理部分,管理监督将从完善施工企业日常管理及加强监管机构监管两个方面着手。在完善施工企业日常管理中分为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档案以及完善验收资料三个方向,而加强监管机构监督则细分为监管机构管理与检测机构监管两个手段,以完善场内机动车辆的监督管理体系。

5结语

工地安全建议范文第4篇

1、农村基本情况简述

__县位于__省北部,北临长江,南靠九岭山脉,东对鄱阳湖平原,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县内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北面河湖众多,是有名的江南“鱼米之乡”。灾区气候为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年降雨丰富,多集中在夏季。区内沉积石灰岩发育良好,历史上有火山,岩浆活动,第四纪以来有红壤层堆积。

__县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7′至116°15′,北纬29°21′至29°51′。全境东西长62千米,南北宽57千米,总面积87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占81.5%,有耕地16063公顷。__县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其中棉花、油料、水产品等生产具有一定优势。20__年县财政收入2.0088亿元,增长28.7%,农民人均年收入为3748元,增长15.3%。

__县现属__市市辖县,全县辖7个镇、5个乡、3个农林鱼场、1个经济开发区,104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15个,全县有79720户左右,总人口34.6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15万,农业人口为28.49万,县城沙河街人口4.8万人,人口密度为397人/平方千米,在__市是县(市)中列第一位。汉族人口占全县人口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有回、苗、壮、朝鲜、蒙古、侗、瑶、满、白、土家等十个,人口为368人。

2、农村民房简况

__县农村目前存在的民房建构类型有:土(石)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架结构等,其中土木结构占7%左右,砖木结构占25%左右,砖混结构占45%左右,多层砖混结构占8%左右,框架结构占15%左右,详情请见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现状调查表。

3、农村地震灾害简述和现有农居抗震能力评估。

__县位于西太平洋边缘活动带之长江中游断陷带与__—靖安断陷带的交汇处,沿新生代大陆三叉裂谷,上地幔强烈隆起,与之相应的大别山、九岭、障公山三个断块山区,上地幔呈凹陷状,重力负异常特别高,__县恰位于隆起与凹陷的梯度带上,地壳活动性大。

1990年以来最为典型的地/:请记住我站域名/震是20__年11月26日8时49分,发生在__县、瑞昌市交界处的__县新塘乡四华村(北纬29.7度,东经115.7度)的5.7级地震,这次地震震源浅,波及范围广,破坏性强,震区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场、区),尤其是新塘、新合、城门、港口四个乡镇农村灾情更为严重。全县因灾死亡5人,伤247人,受灾人口29.3万人,占总人口的83.7%,倒房1077户6122间,经建筑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评估一类危房14829户,核定一类危房11922户;学校受损131所,需重建卫生院7所7栋;需重建“三院”12所38栋,此外,还有供水、供电、通讯、桥梁、公路、水利、广电网络等公用设施也遭到严重破坏,全县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近20亿元。

__县农村建房90年以前以砖木结构为主,没有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抗震能力低;90年以后以砖混结构为主,也无抗震设计,抗震能力也不高;05年地震灾后重建以后以框架结构为主,农村建房一律采取抗震设计施工技术,基本具备抗御6度地震的能力。总的来说__县农村的抗震能力还有待于提高,不具备抗震能力的民房居多。一旦发生6级左右地震,民房的破坏性依然很大。

二、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__县截止到目前规划建设了46个灾民集中安置点,全面完成11922户民房、82所学校、7所农村乡镇卫生院和12所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同时结合地震灾后重建,实施了40个新农村整治建设试点自然村建设。

2、据调研表明我县农村居民普片反映农村住房和规划应该经济实用,要因地制宜,符合本地实际要求,符合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

3、现阶段我县农民建房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灾后重建中受灾农民有国家财政补助和地方相应的补助。

4、我县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农民甚至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高;二是农民反映建设施工队伍不足,施工技术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三是规划、设计有些滞后,地质调查不具体,对选址的作用不大;四是农村建材市场监管覆盖面小,建材质量无保障。

三、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

一是创新领导方式,领导干部包村包点,形成强大活力;二是深入农村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积极性;三是灾后重建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四是培训农村工匠,设计施工技术和方案,科学规划集体建设,充分节约土地资源。

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进政策措施和尚需国家、省级层面制定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建议。

__县经过11.26

地震以后,农民的抗震设防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调研,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对推进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提出几点建议。1、提高认识,把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成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伟大工程。搞好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变震后灾后的被动救灾为震前灾前的主动防御,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2、农村抗震安居工程要切实做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出台优惠政策,包括资金、土地利用、农村建材等等优惠政策。

3、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要达到“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要求,建议从上到下成立实施农村抗震安居工程的专门领导机构。

4、切实做好农村抗震安居工程技术服务管理。

一是要贯彻“夯实基础、上下圈梁构造柱”的抗震安居房质量要求,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 经得起地震的考验;二是要有计划地组织防震抗震技术培训,编制安居建设技术标准,提供适合不同地区、满足不同需要的农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逐步建立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居民建设信息技术网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网。

五、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运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__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目前阶段主要是灾后重建,按照“属地负责,县里协调,技术指导;灾民自建,队伍自选,费用自理;弱势群体,适当补助”的原则,灾后重建中的安居建设基本完成。

工地安全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地铁枢纽;深基坑施工;工程安全

中图分类号:U231文献标识码: A

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满足材料本身承载能力要求和正常使用功能要求。在地铁枢纽基坑开挖过程中,坑内土体被挖除,挡墙向坑内移动变形,墙后土体应力平衡被打破,土体产生变形和应力重分布。土体距基坑距离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变形,导致不同位置土体的竖向不均匀沉降。土体的不均匀沉降将打破己建构筑物原有的受力平衡体系,从而使建筑物产生附加应力及变形,严重时将导致建筑物的破坏。运营地铁枢纽周围进行任何的岩土工程活动,地铁结构将会产生相应的变形反应。

1地铁枢纽深基坑施工中影响工程安全的常见问题

基坑开挖施工围护结构产生变形的同时,周围地层也将产生移动。尤其在软土地区(如上海、天津、福州、广州等沿海地区),由于地层的软弱复杂,基坑施工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变形,严重影响紧靠深基坑周围的建筑物、地下管线、地铁隧道、交通干道和其他市政设施。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问题:

1)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裂缝,将削弱墙体截面,破坏墙体的整体性,降低构件的承载能力及抗震性能。由此引发的工程事故不断,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2)基坑开挖引起周围土层位移是一个动态过程,基坑开挖时,坑边土体原始受力平衡被打破,从而产生变形,接着又引起旁边的土体变形,这样依次传递下去。

3)地表沉降的问题,降低地下水位,引起地面沉降。基坑开挖时,坑内水位由于降水井的排水,水位下降,基坑外侧地下水由于坑壁渗水也在不断下降,土体会产生新的固结,从而引起地面下降。地下水渗透破坏,引起基坑坍塌。基坑外侧土体在水压力的作用下,会产生流土现象,从而引起基坑坍塌。基坑管涌导致土体开裂。由于基坑外侧水压力及土压力的存在,再加上基坑底下土质不好,极容易将底板顶裂,造成管涌现象。

4)挖土顺序与土层厚度的影响,挖土顺序不当会引起基坑局部变形,位移过大,导致基坑坍塌,如果某局部挖土过深,容易造成这一处支护结构应力较为集中.导致支护结构破坏.从而引起基坑坍塌。挖土层厚度选择不当,引起基坑坍塌。深基坑挖土应分层开挖,每层挖土厚度根据地质状况而定,不可一次挖土过深或者超过,以免造成被动土压力迅速减小而主动土压力迅速增大,使支护结构破坏,导致基坑坍塌。

5)支护结构稳定性的影响,支护结构自身的破坏导致边坡失稳、主要原因是支护桩的嵌入深度不足,桩径选用过小,钢筋笼配筋偏小,圈梁设计不合理,支撑布置不合理、支护结构发生变形、位移引起邻近建筑物破坏,由于挡上结构局部荷载较大,造成支护结构局部变形,位移过大,引起邻近建筑物过大变形或结构破坏。

6)地质条件的影响,砂层及流砂层一般是含水层,上层的粘聚力很低,对基坑壁产生的侧压力较大,同时在支护桩缝见极易发生涌砂、漏砂现象,从而引起基坑周围地面下沉。可塑性很强的流塑淤泥上层,虽含水性比砂层差,但粘聚力、内磨角都很小,也是引起基坑不安全因素之一。

2地铁枢纽深基坑施工中常遇问题的防治处理方法

前面我们已经将地铁枢纽基坑施工中的常见问题一一列举出来,现在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1)针对具体的工程地质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控制沉降,先应建立地而沉降观测点,在开挖前取得初始数据,并将所有的监测点清晰地标在总平而图上;在开挖时对测量结果进行整理,以获得开挖参数与沉降点关系,以便在施工中调整各项参数;地而沉降变化值较人时,加密观测时间间隔和人员现场值班是非常重要的:如发生沉降时,除加强基坑内支撑外,还应于沉降部位打设小导管并用压注水泥浆,加强地基承载力。

2)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一般塌方,要立即向项日经理及驻地监理汇报,采取应急措施,闲杂人员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抢险物资迅速到位,同现场监理进行原因分析,确定处理方案。当塌方段有渗水时,可采用塑料管对渗水进行引流处理,防比渗水软化塌方土体,引起连续塌方事故。当重大塌方发生后,立即向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等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勿将事态进一步扩大。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塌方处理全过程,抢险人员随时观察塌方情况,防止塌方伤人。立即组织向事故现场调配所备用的抢险机械设备、抢险物资及人员,以配合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当险情危及重大设备及人生安全时,人员、设备尽快撤离危险区。在事故发生时,所有人员、物资和车辆听凭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调遣指挥,尽可能的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沉降,有三种解决的办法,首先是经验方法,经验方法主要通过对大量工程实例的分析和统计,以便在建筑物的破坏程度(通常以裂缝宽度表示)与建筑物的一些易量测且能反映建筑物变形性态的量(如差异沉降和角变位等)之间建立对应关系,从而给出建筑物的容许总沉降和差异沉降。第二种方法为基于结构工程原理的方法。对选定的结构尺寸、材料特性、给出容许沉降关系、并与工程实例进行比较。第三种为在结构刚度矩阵中考虑地基模型,考虑两者共同工作。由于第三种方法计算复杂,理论上尚未完善,所以目前主要以前两种方法为主。

4)基坑土方开挖时,应结合现场地质状况及基坑特点,选择合理的开挖顺序和挖土厚度,对称开挖一定要从两边同时开挖,或由中心向两边、四周开挖,以使应力通过支撑相互抵消。开挖层厚度应分层剥离选择合理的剥离层厚度,使主动土压力分散释放。这样能预防支护结构因局部应力集中而造成的失稳,保证基坑的整体稳定性。

5)深基坑支护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有关人员应熟悉当地的地质资料、木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另外,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改变锚杆位置、长度、型号、数量等,对支护钢筋的结构、钢筋网间距、钢筋数量、加强筋范围、放坡系数等应及时检查。如设计方案变更时必须重新考虑进行专家论证。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应同步施工紧密配合,坚持分层分段开挖和分层分段支护的施工原则进行施工。土方开挖的顺序和具体开挖的方法必须与设计的工作情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减少开挖过程中土体的扰动范围,缩短基坑开挖卸荷后无支撑的暴露时间,对称开挖,均衡开挖,合理利用土体自身在开挖过程中控制位移的能力。很多工程实例证明,开挖顺序不同,支护结构的位移也不同,不合理的施工顺序会大大增加支护桩墙的位移,甚至出现险情。

3结语

造成地铁枢纽基坑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非常复杂,要深入分析其中的原因,必须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理论的方法,对基坑工程施工中的危险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对基坑安全问题进行积极的预测和评价,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上提出控制对策,最终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预警控制系统,才能进一步预防和降低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安和生.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研究.湖南大学 .2012(05)

[2] 李志高.地下综合体深基坑施工环境影响及保护研究.同济大学.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