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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货物贸易巨额顺差与服务贸易巨额逆差的现状
据海关统计,2007年全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高达2.37万亿美元,比上年净增4600多亿美元,全年实现贸易顺差3074亿美元。改革开放30年来,货物贸易规模增长超过100倍,我国货物贸易进口和出口世界排名分别位居第三位和第二位。与此同时,我国服务贸易的形势却不容乐观,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巨额逆差的情况,笔者仅列出2004-2007年我国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收支情况的比较。(表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服务贸易虽有缓慢发展,但总体来说长期逆差。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发展严重不对称,服务贸易在整个贸易中的比重偏低。以货物贸易的顺差来抵消服务贸易的逆差从而在整体上显示出顺差的情况,这是很危险的。一旦货物贸易也出现逆差,两个逆差并存,将会严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
2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的必要性
2.1发展服务贸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
(1)在现代经济中,商品利润增值的空间日益向
产业价值链两端的服务环节转移。我们传统上所说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是基于物质生产中加工对象的差异性。如果从商品的形成过程看,到可以得出一个横向产业的发展模式,那就是研发产业、制造产业和营销产业。商品价值实现的关键和利润增值空间日益向产业价值链两端的服务环节转移,世界市场的竞争手段也由传统的价格竞争日益转向以金融、技术、运输、通讯、信息等服务构成的非价格竞争。目前在国际分工比较发达的制造业中,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时间只占其全部循环过程的5%不到,而处在流通领域的时间95%以上。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增值部分不到产品价格40%,60%以上增值发生在服务领域。
(2)世界服务贸易从1980年到2007年间,出口额从365亿美元扩大到3260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出口的比重从1/7到近1/5。中国服务贸易在改革开放后有了很大的发展,从1982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43.4亿美元,到2007年2523亿美元,25年增长57.1%。
但是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之间的联动效应不明显。工业产品主要通过国外的营销渠道和网络渠道进入国际市场,并没有依托国内营销企业走向国际。货物贸易需要大量的国际运输服务也是通过进口获得,2004年国际运输逆差125亿美元,2005年134亿美元,就是一个例证。发展服务贸易是提高中国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
(3)发展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是实现就业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
各国经验表明,制造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和水平后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加速,其吸纳就业的能力开始下降,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行业。为此,今后若干年,我国要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发挥服务业连续保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优势。
2.2服务贸易可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的优化
30年来,我国坚持巩固和加强第一产业、提高和改造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了三次产业结构不断向优化升级的方向发展。三次产业中,1979-2007年第一产业年均增长4.6%,第二产业增长11.4%,第三产业增长10.8%。从构成看,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基本持平,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大幅上升。其中,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从1978年的28.2%下降到2007年的11.3%,下降了16.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由47.9%上升为48.6%,上升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所占比重由23.9上升为40.1%,上升16.2个百分点。现代经济的结构性特征越来越明显。
3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的策略
3.1国家政策应由以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产业倾斜
长期以来,我国在制定产业政策时,主要偏向制造行业,这不利于我国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经济结构调整。对此我国应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使之进一步向服务业倾斜。应确定以下方面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发展为生产服务的服务贸易。
伴随我国世界工厂地位的不断巩固,我国制造业和加工工业将趋向自动化、高科技化、高附加产值化,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用工量减少,对金融、信息、技术、流通的依赖度增加,优先发展为生产服务的服务业成为必然选择。生产业与制造业关系密切,加快发展生产业,则可以提升我国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产品质量,进而带动货物贸易的发展。不难看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紧密相关的联系。货物贸易的长期健康的发展必然也会带动服务贸易的增长,而服务贸易的发展又反过来可以促进货物贸易的增长。例如货物的运输、人才的流动、技术的转移。
甚至一张小小的光碟,虽然其表现的是货物贸易,但光碟里的内容才是真正的高附加值产品一无形商品——服务贸易。所以,现阶段我国可以重点发展那些能够提高货物贸易出口附加值的服务。包括如运输服务、商业分销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展和广告服务等。
3.2建立科学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解决当前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确定统一协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和归口管理部门。首先要明确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由商务部制定宏观规划与战略,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归口管理部门则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实施具体管理。同时,中央和地方应加强互动,各地方的服务贸易政策和规章应与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战略和整体规划保持统一,并与其他地方政策、规章相协调。政府和企业也应加紧联系。各服务贸易的政策规章最终是通过影响服务企业的竞争力来实现其目标的,所以中央和各地方政府一方面应加大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形成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的变化调整其政策和具体措施,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3.3制定并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金匮乏等方面的缺陷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业以及服务贸易的发展。因此,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经验,建议国家制定并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以韩国为例,政府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制订了许多发展中小企业的法规——《SME协会法1961》、《SME风险支持法1986》、《促进SME发展和产品购买法1994》、《SME行业区域保护和促进公司间合作法1995》、《SME结构性改革和稳定支持管理的特别法1995》、《促进风险业特殊措施法案1997》等。上述措施极大地促进了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资料来源:洪浴洙“中日韩中小企业合作战略:关注集群与网络”2003)我国货物贸易中的中小企业则是多不胜举,正是这些看似默默无闻的小企业却对我国每年的货物贸易巨额顺差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以货物贸易成功的经验来看,我国服务贸易也可以走这样的路线。
3.4积极谈判与协作:将货物贸易的优势与服务贸易相结合,优势互补
通过政府间的谈判和协作,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扫清障碍,努力使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的出口享受平等待遇。(1)通过WTO多边贸易谈判争取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我国服务贸易额已跻身全球前10强,对世界经济发展以及世界服务贸易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WTO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中,我国需要充分利用作为发展中大国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力,争取更为广阔的服务出口市场。(2)通过区域协议谈判争取广阔的服务出口空间。在双边或多边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谈判中,逐步将服务贸易领域纳入到区域协议谈判的范围,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也可以将我国货物贸易中的一些优势项目纳入与他国服务贸易谈判的博弈之中,达到双赢的结果。例如;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货物贸易出口比重较大,这并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我国可以在这方面稍作让步要求更有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承诺。短期来看,这一做法可能会给我国一些外贸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然而从长期来看这也许更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合理优化和升级。
3.5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货物贸易行业协会和服务贸易行业协会加强合作
关于货物贸易相关协会,我们可以拿美国为例:2003年美国在中国上海注册的有关货物贸易的相关协会有150多家,而中国本土的仅有31家。协会的细化和分布广度是相当惊人的,比如美国新奇士橙协会,加州杏仁协会,美国乳制品协会,美国马铃薯协会等等。协会在促进该产业在国外的深化发展,解决所在行业面临的问题以及参与谈判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无论是货物还是服务贸易行业协会的发展均滞后于发达国家。特别是其在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促进服务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应加快服务行业协会的建立步伐,提高协会为企业提供服务贸易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贸易国际争端中积极作用。具体建议是:一方面可以与货物贸易相关协会沟通,充分掌握与服务贸易紧密相关的货物贸易的信息,更好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另一方面货物贸易也可以通过协会之间的交流而了解到服务贸易的最新发展情况,两者有交叉的地方则可以互补不足,相互促进。
3.6建立有利于服务出口的投、融资环境
目前,我国服务业以及服务出口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投融资环境,这在某些方面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阻碍了服务出口的扩大。要促进服务的出口,必须建立有利的投融资环境。
(1)降低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
由于种种特殊原因,我国在服务业的众多项目上保持着较高的行政垄断,一次要尽快打破行政垄断,放开包括银行、邮电通信业在内的市场准入,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才加人,通过引进竞争促进服务业以及服务贸易的加快发展。
(2)设立服务业担保基金。
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支持,考虑到我国各级政府财政平衡的压力,完全依赖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困难较大,建议以中央政府为主要出资人,地方政府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出资,与获得担保基金的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贸易企业可以与其共同合作,为本地服务业发展提供多方融资担保支持。
3.7完善服务贸易出口法规
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滞后。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律师法》等法规。但与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我国海关针对货物贸易管理方面的法规约6大类,而针对服务贸易管理的法规仅有3大类。加强对服务贸易的法制法规建设和倾斜度以保证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同发展已刻不容缓。(见图1)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保障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____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信箱: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内资/外资):_______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________ 传真:________信箱:________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________-________,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若因甲方原因(如计算机故障)而造成无法使用系统,甲方又急需进行合同申报时,乙方可以每年免费5次为甲方提供录入平台和网络通道。
7、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XX年。
8、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9、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 ____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保障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800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信箱: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内资/外资):_______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传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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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因甲方原因(如计算机故障)而造成无法使用系统,甲方又急需进行合同申报时,乙方可以每年免费5次为甲方提供录入平台和网络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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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9、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壹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地址:地址:*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专家楼102室
电话:电话:*
关键词:EDI电子数据交换;应用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16-0008-01
一、EDI的产生背景
EDI即电子数据交换 (Electronic Date Interchange),是参加商业运作的双方或多方按照协议,对具有一定结构的标准商业信息,通过数据通信网络,在参与双方计算机之间所进行传输和自动处理的方式。
(一)经济背景。EDI的产生来自于对国际贸易简化的需求。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在贸易单证和文件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贸易成本也不断增加。大量纸质文件在通过手工处理和邮局传输时不仅费时费力,还很容易出现差错。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要快速适应市场变化就需要快速传递信息。传统国际贸易平均一笔生意需要30-40份纸面单证,成本高、传递慢、重复处理,差错多,导致贸易成本太高。因此,提高商业文件的处理速度和传递速度成为大多数企业的共同需要,正是这种需求刺激了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的飞速发展。
(二)技术背景。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的飞速发展是EDI产生的技术基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发展中将注意力集中到各种单证的传输和管理的自动化处理上来,20世纪70年代传真技术解决了文件传输的方便快捷问题,但手工管理纸质文件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20世纪80年代电子邮件系统,解决了文件传输和管理问题,但传输的信息仍是一种非结构化的信息,需要人工识别;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的掘起和推广,使得文件传输和管理更加方便。EDI标准的制订和普及使用,解决了电子单证的在形式上的传输,而且实现了在不同系统中对电子单证的理解和自动处理。
二、EDI在我国应用的现状
EDI的我国的应用与推广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1990年5月在深圳蛇口举行了第一届中文EDI标准研讨会,国家计委、科委等主管部门也将EDI列入“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1992年5月中国EDI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中国EDI发展战略与标准化”研讨会,拟定了《中国EDI发展战略与总体规划建议》(草案)。l993年起开始实施的“金关工程”即对外贸易信息系统工程,它是EDI技术在外贸领域应用的试点,网络和服务中心建设,都已取得重要成果。1995年1月,中国海关完成了EDI海关系统的全部开发工作,制定了EDI海关系统所需的15个EDIFACT标准报文子集,开通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EDI海关系统。1996年2月我国外经贸部成立了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同年12月18日,联合国贸易网络组织中国发展中心(CNTPDC)在北京成立,同年北京海关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在我国首次开通EDI通关电子划款业务。
三、EDI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方面的问题。1.关于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采用的是书面形式的合同有效证据,采用EDI方式进行交易时,贸易合同、保险单等有关票据都是以数据信息的方式在二者之间进行传递,并储存到计算机内,看到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合同文本。所以,在采用edi 方式进行交易过程中所要使用的法律形式与现在法律有一定差别,无法找到具体的法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有对书面形式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涉外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进一步明确:“订立合同未用书面形式的,经济合同无效。”根据这些规定,我国对外贸易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不仅是合同法具有书面形式的要求,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海商法、保险法、仲裁法、票据法等均有类似要求。电子数据与书面文件是否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是我国在EDI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法律问题。2.关于合同签订的问题。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签订要在当事人之间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充分协商。而在采用EDI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见面的前提下,在任何地方通过EDI系统签订立合同,当双方通过EDI系统收到贸易数据信息后,自动进行审核判断,合同的签订立过程是在计算机在网络环境下完成的,双当事人不存在以往的面对面协商的过程。对签订合同后有争议的问题应有适用的法律对发生的争议进行解决。
(二)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1.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EDI造成的冲击。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使用更加方便,费用更加低廉,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平台得到迅速发展,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商务活动越来越多,而且使用上也和EDI一样的方便,这种现象对EDI的发展造成了强大的冲击。2.EDI技术服务中心重复建设,功能未能充分利用。在EDI的推广过程中没有明确的要求与约束,很多行业与企业盲目建设EDI服务中心,造成EDI技术服务中心在同一地区的重复建设严重,不仅增加了费用还分散了EDI业务,使许多EDI中心拥有的用户量都很小,不能形成规模效益,浪费严重。
四、结束语
虽然EDI的发展仍然存在大量问题,但这并不能阻碍EDI向前发展。在使用EDI系统所做的工作只占用户纸张文字工作的10%,其余工作将会被逐步取代,人类期待已久的无纸办公将会真正到来。基于EDI的应用系统,将会为未来自动化事务处理辅平道路,人类将会进入一个全面自动化时代,不仅工业生产实现自动化,而且信息的处理和交换也将实现自动化。
一、投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招商引资,为投资商、企业提供与政府间的业务服务;
2、收集整理有关法规、市场供求、投资合作信息资料;
3、做好信息咨询和立项报批服务;
4、商务服务;
5、组织开展智力成果转让;
6、维护商会会员合法权益;
7、沟通联络工商、社团、协会并协助建立合作关系,协调各行业产品价格,调解经济纠纷。
8、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9、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
10、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11、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12、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13、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14、核查验厂;
15、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16、岗前培训。
二、岗位设置
主任
副主任
招商引资、岗前培训合同审批企业结汇商会财务、办公室
(一)招商服务组
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咨询、洽谈,跟踪服务引资项目;
2、协办来料加工企业立项手续;
3、协办合作、合资、独资企业立项手续;
4、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二)审批组
1、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2、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合同;
4、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5、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6、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7、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8、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三)验厂组
1、核查新成立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能力;
2、核查停产半年后重新申办新合同的企业经营情况;
3、核查申报新合同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核查加工产品超出原经营范围(即扩大经营或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的生产能力;
5、核查合同申报数量超过其在过去12个月所执行合同中最大核销数量20%以上的企业生产能力;
6、核查拖欠厂租或工人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7、核查其它须验厂的企业情况;
(四)综合组
1、文件资料收发、归档;
2、财务;
(五)培训组
1、随岗培训班(户籍人口)。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学徒、跟单文员)由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人员到岗,户籍无业人员随岗培训期间街道按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元的随岗培训补贴管理费;
2、岗前培训班(外来人员)。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车工、电脑文员)由成校招收学员统一培训后输出给企业。
(六)商会组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倡导爱国、敬业、守法、文明。
2、发展和增进同港、澳、台地区以至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人士的关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发展,协助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调政府与企业关系。
4、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交流经营管理经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5、组织会员参观考察、调查访问及各种联谊活动。
三、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始终与党的政策、方针保持一致。
(二)业务技能:熟悉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办事效率:保证审批工作、协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从政。
(四)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四、投资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认真遵守街道机关工作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无故脱岗。如有特殊情况的,应按照规定,逐级实行请假制度。
五、投资服务中心财务制度
1、严格遵守街道办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