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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认知状况;合同签订
文章编号:1003-6636(2013)01-0023-09;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在很长时间里,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处于无限供给的状态,这使得劳动力在与资本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力很多方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2004年开始,一些地区如珠江三角洲,率先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此后,这一现象逐渐蔓延到其他地区。[1][2][3][4]如果考虑到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可以作出判断,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正在逐渐消失。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正在从无限供给向有限剩余的状态过渡。
从劳动力市场的状况看,有两个方面值得予以特别关注。一方面,近年来中国形成了就业非正规化趋势。[5][6]与正规部门相比,在非正规部门中,用工不规范现象更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冲突也更多。另一方面,尽管近年来中国劳动力的工资有所上涨,但其幅度仍然大大低于劳动生产率的上涨,劳动者仅仅分享了劳动生产率提高成果中的一个小部分。[7][8]
随着城市中非正规就业数量的不断增多和劳动力市场上出现的新变化,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劳动力市场的规制不断增强,一批与劳动力、就业和工资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相继出台,包括2004年的《最低工资规定》、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通过立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工会在工资决定等集体谈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等变化,都发生在劳动力出现系统短缺这样一个转折时期。
总结一下进入新世纪以来颁布的关于中国劳动力市场的规定和法律不难看出,实际上,这些规定和法律,基本上可以看做是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进一步细化和修订。1994年的《劳动法》涵盖面较广,但是,对各个方面的规定都不甚详细。进入新世纪以来颁布的这些新的规定和法律,对劳动力市场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另外,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劳动力市场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现象和新问题。这些新的规定和法律,也主要用于解决这些新问题。在这些新的规定和法律中,《劳动合同法》是最重要、也是影响面最广的一部法律。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已经过去4年多的时间。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状况的研究,还较为有限。程延园等(2010)通过对全国近600家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的调查, 考察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合同期限、招聘、用人成本、解雇和经济补偿、用工灵活性等方面的变化情况。[9]研究指出,《劳动合同法》明显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延长了劳动合同期限,增加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数量。郑桥等(2009)研究发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劳动合同短期化得到有效遏制。[10]张车伟(2008)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利于调整中国目前被扭曲的收入分配格局,不会严重损害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会增加正规企业的劳动成本,也不会严重加剧失业。[11]李钢等(2009)发现,《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增加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工资上涨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结果,《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维护正常的用工秩序,《劳动合同法》实施也没有减少劳动力市场需求。[12]
本文将利用劳动力调查数据,对以下问题展开分析:劳动力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状况如何?是否了解和领会《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条款?哪些因素影响劳动力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状况?《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和执行状况如何?劳动力对《劳动合同法》执行状况评价如何?《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二、研究所使用的数据
本文主要使用三轮中国城市劳动力调查数据(简称CULS1、CULS2和CULS3)进行分析。这三轮调查分别于2001年、2005年和2009年进行。2001年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在上海、武汉、沈阳、福州和西安5个城市,进行了劳动力调查,2002年底又进行了补充调查(简称CULS1)。在每个城市,调查根据分阶段随机抽样原则,抽取了70个社区的700户城市家庭,填写了家庭情况问卷和所有16岁以上不在学的家庭成员问卷。在每个城市,调查同样按照分阶段随机抽样原则,还抽取了600个农村进城的打工者,填写了劳动力问卷。本调查中包含丰富的关于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特征、就业、工资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
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在上海、武汉、沈阳、福州和西安五个城市,以及另外的7个城市(无锡、宜昌、本溪、珠海、深圳、宝鸡、大庆),再次进行了劳动力调查(简称CULS2)。在上海、武汉、沈阳、福州和西安5个城市,调查根据分阶段随机抽样原则,各抽取了500户城市家庭和500户外来家庭。在其他7个城市,调查各抽取了400户外来家庭。问卷中不仅包括家庭信息,还包括家庭中所有个人的信息,内容与2001年调查非常类似。根据研究需要,我们将只使用2005年调查中上海、武汉、沈阳、福州和西安五个城市的数据,以便于与2001年进行比较。
2009年底至2010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在上海、武汉、沈阳、福州、西安和广州6个城市,再次进行了劳动力调查(简称CULS3)。在上海、武汉、沈阳、福州、西安和广州6个城市,调查根据分阶段随机抽样原则,各抽取了700户城市本地人口家庭和600户外来人口家庭。调查样本的具体抽取方法是,在每个城市,首先抽取社区。在每个抽中的社区,再分别随机抽取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家庭。每个被抽中的本地人口家庭和外来人口家庭,都填写家庭情况问卷和所有家庭成员问卷。根据研究需要,我们将只使用上海、武汉、沈阳、福州和西安5个城市的数据,以便于与2001年和2005年的数据进行比较。
CULS3调查中包含丰富的关于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特征、就业、工资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调查还询问了家庭中16—60岁的家庭成员(访谈时在家,户主和配偶优先)有关《劳动合同法》认知的情况和所在企业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状况,为本课题的分析提供了丰富的信息。
三、《劳动合同法》的认知状况
在CULS3中,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提出了一些问题(一共6题),给出了若干选项,请劳动力选出正确的选项。表1的前五行,给出了外来劳动力和城市本地劳动力对这些问题选出正确选项的比例。外来劳动力对6个问题给出正确选项的比例,与城市本地劳动力相差都不大。例如,对“您认为被雇用后,雇主是否应该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外来劳动力中,8948%的劳动力给出了正确选项,认为被雇用后雇主应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城市本地劳动力中,9534%的劳动力给出了正确选项。对“您认为从雇用算起,雇主多长时间内应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问题,外来劳动力中,4355%的劳动力给出了正确选项,认为是一个月;城市本地劳动力中,3845%的劳动力给出了正确选项。总体来看,两类劳动力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状况较为接近。
表1劳动力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状况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问题凸显,其中“失独”老人作为一批特殊的群体,不仅承受着丧子孤苦,更面临疾患、养老等一系列难题。能否妥善解决“失独”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目标。本文基于对上海地区开展的“失独”养老问卷调查,结合实例走访,由“失独”群体的生活、养老现状与困境入手,提出缓解“失独”养老难的方案,如专建针对“失独”群体的养老公寓,打造满足不同养老模式和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链等。
关键词 :失独;生活现状;养老
“失独”是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特殊现象。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家庭结构不断向小型化发展。最早出生的独生子女父母已经或即将步入老年,而由于特殊原因失去子女的这一部分“失独”家庭则面临着严峻的经济、精神、照料等养老问题。有数据估算,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 万户。这意味着在老龄化日益加剧的今天,解决“失独”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失独”群体是指独生子女因疾病、车祸、犯罪、工作、自杀、灾害等原因死亡,从而永久失去子女的父母、家庭;其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而且一般情况下,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他们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
大多“失独”家庭面临着相似又不尽相同的境况:除了生命不可承受之痛,养老、医疗、精神疾患、返贫等挑战接踵而至。极端的自我封闭性、强烈的心理认同需求,将他们与外界隔绝;因病致贫、孤独终老、亟待完善的社保体系,给灰暗的生活平添一抹暗淡……他们承受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负担,外界却很难向其施以援手。
调研分析
为深入了解“失独”这一特殊群体,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课题组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随机对上海市各区县、各年龄层居民开展问卷调查,采用问卷、采访等双向互动的调研方式,共计发放问卷210份,回收有效问卷198份,回收率达94.3%。此外,课题组利用媒体、社区街道资源,寻访到2户“失独”家庭,在征得调查对象同意后,进行多番上门访谈,获得宝贵资料。
1.问卷调查
问卷内容围绕公众对身边“失独”人群养老、生活现状的知晓度展开,由侧面了解该群体的养老情况。接受问卷的对象年龄分布较广,21~30 岁群体占40.91%,31~40 岁的中青年人群22.73%,中老年约占全体受访者的36.36%,主要集中于中青年,其他各年龄层亦有涉及。问卷内容囊括公众对“失独”人群的知晓程度,如发生变故后其言行转变、物质生活等;身边该群体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如与外界是否合群、心理稳定与否等;同时,问卷也详细调查了公民对完善“失独”养老难题的想法,受访者提出的建议涵盖政府决策机制、社区服务、心理干预等各领域,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问卷,日后会更关注“失独”群体的生活,尽己所能帮助他们。
2.典型案例
在课题组成员为期数月的实地调研中,联络到两户具有代表性的“失独”家庭:
其一是家住长宁区的邱根荣及妻子。夫妻均为残疾人,孩子出生不久即告夭折。丈夫生性乐观,喜交际,碍于行动不不便,并不常出门。早年为单位和区残联的宣传骨干、活跃分子。目前家庭物质条件基本无碍,两人身体健康。能定期按时收到各项残疾人津贴、失独家庭津贴等,街道及邻里关系融洽。居委时常探望,照顾有加。在谈及未来养老的问题时,邱根荣与妻子表示确有忧虑,希望政府日后可以搭建一个适合“失独”家庭的养老机构或组织,将他们聚集在一起,定期举办各类集体活动,网上聊天、文艺、体育、旅游等等,排遣老来无子的寂寞。如有适合的专门针对“失独”群体的养老院,有专员提供生活照料,夫妻俩均表示十分愿意入住。
另一位是年过七旬的“双失”老人——何惠凤。老人曾育有一女。30多岁时,老人的丈夫因病故去。女儿于2000年被查出罹患绝症,2年后医治无效,从此与老人天人永隔,只留下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外孙女。老人与女儿的积蓄因多年治病而所剩无几,更欠下不少债务。直至去年,何阿婆才将它们还清。老人说,“原本盼着女儿成家后,自己的生活可以轻松些。没承想一场重病带走了唯一的依靠,还欠下那么多债务。自己这一生坎坷,老来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身体也不好了,如果不是有外孙女,可能已经撑不下去了”。
何阿婆是大学退休教师,长年担任院系工会负责人,所以对国家政策颇为关注。她认为现行“失独”政策有诸多不完善,比如针对失独家庭的抚恤金太少,根本不足以维持日常开销;政府及单位组织缺少对“失独”退休员工的政策关怀与心灵抚慰,逢年过节只是礼节性地送些油、零食就算完成指标,对“失独”老人患病、住院鲜有优惠。因此,老人表示如果有可以专门为他们开设的养老院,她很愿意在那边养老,让自己的晚年有个依靠。
3.现状分析
调研期间,通过从问卷受访者处收集到的“失独”家庭信息,结合两例实地走访案例,课题组共收集到41份“失独”家庭资料,其中60岁以上人群18户,占总量的43.90%。根据实地调研的情况及问卷期间受访者对身边“失独”家庭的描述,本组成员发现当前“失独”家庭普遍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四点:
(1)心理疾患。针对“失独”父母遭遇变故前后心理健康状态的数据统计图,在发生变故前,48.72%的“失独”者表现为“开朗健谈”,20.51%的人“积极乐观”;但“失独”后的言行态度则发生逆转,51.28%的“失独”人员会产生转变,“表面与失独前一样,内心十分痛苦”。
大部分“失独”人群存在心理疾患,丧子之痛随时间渐长,并与孩子遭遇不幸的年龄成正比,促使许多“失独”者逐渐离群索居。访谈期间,个别被调查者曾提到身边“失独”的情况并非完全相似,呈现为阶段性、多样化:短期内,“失独”人员会因刚刚失去子女,表现出超乎常人的过激反应与精神症状,如哭泣、不语、不动、紧张或焦虑以及恐惧、烦恼、无所适从等,更甚者表现为激动、大喊大叫等;当他们度过这段时期后,部分会因“失独”而逃避社会、拒绝与人交往,甚至回避亲人朋友、选择出家。
问卷中课题组发现,当问及“‘失独’者是否会主动和身边人来往”时,选择“是”和“否”的人各为51.28%、48.72%,这反映出大部分“失独”者迫于生活与经济上的压力,仍会与外界保持一定的、被动的交往,然而心理上的隐疾不容小觑。“失独”群体在发生变故前后的性格反差,暴露出这部分群体在经历巨大变故后,自身无法及时调适心态,而身边又缺乏专业心理疏导人士的问题,致使身心陷入恶性循环。
(2)养老难。除了心理疾患,养老无疑是困扰“失独”者的另一大难题。当被问及“你认为失独者面临的最严峻养老问题是什么”时,34.34%的受访者选择“没有依靠,老无所养”;选择“感到寂寞,思念子女”为34.85%。
根据中国公立养老院的规定,养老院接收老人需要子女签字,但对“失独”者而言,这条已然很难实现;而所在社区或原工作单位,又都没有可以为“失独”父母提供证明的部门,相关环节的缺失使“失独”老人们忧心忡忡。
面对这样的现状,受访者们在接受“是否有必要为失独老人建立专门的养老院”一问时,答案呈现两极化:认为“有必要”的人占到47.98%,认为“没有必要”的人占到52.02%。认可者普遍考虑到“失独”老人无法住进普通养老院,且彼此之间有共同的创伤,建立专门的养老院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心理上的各类问题;反对者则认为“抱团取暖”对“失独”者也许会有帮助,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将重点投入在专业的心理援助,帮助“失独”家庭走出阴影。
在这一问题上,本小组的观点是不妨“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失独”养老公寓的试点,从中摸索经验,判断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有助于老人的心理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历时2~3年左右)为试行阶段,以低龄“失独”老人(60~69 周岁)为主要对象,根据公寓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调整;第二阶段(2~3年)为扩展完善阶段,这一期间公寓的管理、运作机制逐步完善,可依据市场供求,推出符合“多年龄段、需求多元化”的“失独”助老服务,同时扩大入住对象至60~75周岁的中低龄“失独”老人(对高龄失独老人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老人,仍建议送至专门的养老机构,由政府给予资金补助)。第三阶段为正式推广实施阶段。
(3)经济拮据,政府补助较少。“失独”家庭在失去子女后,物质匮乏是需要面对的难题之一。当询问受访者身边“失独”人群物质条件好坏时,课题组了解到有61.54%的“失独”家庭生活条件处于中等偏下状态,17.95%的家庭经济情况颇为糟糕。我国大部分省市城镇企业退休金水平较低是主要原因之一,普通老人退休后经济来源依靠子女;而“失独”家庭因缺少赡养者,多数经济拮据;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窄,子女的经济支持更是父母年老后唯一的收入来源,独生子女亡故将使父母“养儿防老”的愿望落空,晚年境况困顿。调研过程中,本小组得知,尽管“失独”家庭有来自政府的资金及物质补助,但这些补贴仅是杯水车薪,他们的生活境况依然不容乐观;尤其是年迈的“失独”老人,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尤为担忧。
(4)社会关注度受限。公众对“失独”问题的关注程度受限,主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渠道获取信息。在采访的调查对象中,有85.86%的调查对象对“失独”或多或少有一定听说;而14.14%的调查对象则表示对该群体完全陌生。这一数据反映出公众对“失独”群体的知晓度正伴随政府及相关机构对该群体的日益关注而提高,但深层的认知仍欠缺。
针对问卷对象获取“失独”信息的途径调查所知,部分受访对象是从别人口中了解到“失独”,但更多的则通过网络与报刊途径逐渐知晓这一群体;不过,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都表示很少有机会直接接触到“失独”人员,所以对该人群的生活及心理状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等都不甚了解。而当课题组成员向他们简单介绍“失独”人员的生活状况、政府扶助政策后,受访者均表示未来有兴趣从内心或行动上,更深入关怀“失独”群体。
根据上述问题描述,结合“失独”群体需求,本课题组认为妥善解决“失独”家庭享受普通养老机构照料、提高政府对“失独”群体的帮扶效率、创新“失独”养老服务、提供专业心理疏导等,是突破该人群养老困境的重中之重。
对策建议
根据2013年市妇联和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的联合调研报告显示,上海“失独”家庭总量为3.9万户,平均年龄五十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数量约为2.4万户,占60%;40~50岁的“失独”家庭总量约为8000 户,占20%。通过调查走访,综合前文对“失独”群体的现状及问题叙述,现提出下述三条建议:
1.建设专为“失独”老人服务的养老公寓或机构
普通的养老院有严格的入住规定,如必须有监护人签字;若无监护人,则需出具所在街道或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类似的“繁文缛节”将大量“失独”老人拒之门外。为满足失独群体的养老需求,可建设专门的“失独”养老公寓或养老院,弥补“失独”群体晚年生活无人照料的市场空白。
“失独”养老公寓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养老院。入住对象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生活完全自理或半自理的“失独”老人,既可独自入住也可两人以上集体入住。公寓采取社区联动模式,由政府出资建造、聘请专业的“失独”养老公寓工作人员,同时纳入社区力量,共同维持公寓的日常管理运作。公寓的收费标准将参考保障性住房等社会公共救助政策,以政府补贴为主、鼓励民间资本捐助,入住者承担部分费用为辅,以降低“失独”老人的经济负担。每幢公寓配备至少1名联络员,负责该幢公寓内所有老人们每日身体、生活状况的记录汇报;家政服务人员2至4名,每日清理公寓环境卫生,并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上门打扫清洁等服务。公寓内必须派驻至少2名社区医院医生,为老人们定期进行简单的检查和治疗,并与三甲医院形成医疗服务网络,一旦老人发生突发性疾病,保证及时送治。公寓聘请专门的营养师与厨师,根据老人们的营养所需,搭配不同的早、午、晚餐,保证老人们的饮食安全与健康膳食。与普通养老院相比,公寓并不严格限制老人们的出入,入住者可在向看护员报备的情况下自由安排每天的生活行程,只需于与看护员约定的时间前返回即可。社区与公寓达成扶助协议,定期组织各类志愿者为住在公寓里的“失独”老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特色志愿服务,如心理慰藉等,以多元的志愿服务形式,为老人们进行心灵疏导,帮助老人们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
2.开展“失独”家庭关怀行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
(1)政府主导与多部门联动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实行市、区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管理的运作模式。将“失独”家庭关怀行动纳入市、区重点工作;财政部可设立“失独家庭帮扶基金”,除确保每家每户领取到国家规定的扶助金外,各区县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管辖区内有特殊困难或特别困难“失独”家庭一定的帮扶基金,缓解经济负担;市、区人口计生、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联合对“失独”人员享受低保、五保待遇以及参加医保、社保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其惠民政策应享尽享。
(2)创新服务模式。按需开展特色各异的“失独”关怀服务,从经济、生活、精神等层面切实帮助“失独”家庭走出困境。如加强养老与医疗保障,在创新服务的内容上,可以成立“社区儿女”志愿服务队,从社区中招募志愿者与“失独”老人家庭形成结对帮扶“儿女”,提供“常回家看看”“陪老人过节贺寿”等亲情服务。同时,街道、社区居委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实施节日上门慰问服务,并给予每户失独家庭一定数量的节日慰问费。关注“失独”家庭的生活,在“失独”人员患重病濒临死亡时,组织人员探视、安慰,协助做好丧葬事宜;对当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进行慰问并发放抚恤金。
3.建立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开发手机APP 等等新型服务媒介
为有效调动社会资源,本小组建议搭建一个全新的、涵盖各项服务的综合性扶助网络平台。该平合政府、社区、医院、公益组织等各类机构,推出覆盖养老、医疗、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等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项目。针对有能力操作电脑的“失独”老人,可以帮助他们在网络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登记号,这样不仅能构建“失独”家庭数据库,也可时时关注他们的动态,方便彼此交流;通过网络渠道,“失独”群体可以在网上预约挂号、申请医生上门服务、订餐、找家政、政策办理及咨询等等。与此同时,开发手机APP应用软件、免费电话服务等,将计算机、手机、电话连成一体,帮助“失独”家庭第一时间获取关注的资讯;无论身在何处,只要登录网站或打开手机或拨打电话,足不出户,就能满足“失独”老人“衣食住行”各项需求。
4.提供专业心理疏导服务
大多数“失独”家庭在发生变故后会主动与外界隔绝,原因多种多样,如受不了他人异样的眼光或评价、内心敏感脆弱、抑郁成疾等等,因为缺乏专业人员疏导,使他们陷入心理泥沼。针对这一现象,本课题组认为无论政府或社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组织专业的心理医生进行干预。如在各区县成立一支“失独”心理关怀小队,定期到各社区街道为老人们举办心理讲座、开展心理诊疗,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让老人们能重新融入社会、解除对外界的屏障,自强自立,提高精神生活质量,安享晚年。
引文注释
① 引自:《农工北京市委建议失独家庭需要养老保障》.于丽爽.北京日报.2014.01.15
②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案例中出现人物名均为化名。
③“双失”老人:面临失独、丧偶双重打击的老年人。
参考文献
[1]王莲璀.城市失独家庭养老及长期照料问题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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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静娜,吕天驰.浅谈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J].社会研究,.2013年3月.
[4]丁志宏,祁静.如何关注“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思考[J].兰州学刊,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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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杜娜.失独群体社区养老现状研究与对策.科技资讯,2013(19).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241.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7-0039-02
农村富余劳动力指的就是劳动者的边际生产率等于零或边际生产率大于零但小于最低生存费用的那部分劳动力。据统计,在我国目前9亿的农村人口中,大约有5亿农村劳动力。根据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所需合理的劳动力在1.5亿左右。这就意味着约有3.5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除去乡镇企业转移的2.3亿,我国农村仍有1.2亿的绝对富余劳动力。为转移如此庞大的富余劳动力队伍,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成为摆在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首要问题。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一)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
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发展过程。根据刘易斯理论,在一国的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不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与此同时,在空间结构上则不断向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的地点聚集,这种伴随着工业化而产生的人口聚集效应是城市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在我国经济发展与结构转换过程中,城市化的进程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原因有二:一是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和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主的赶超型的发展战略。长期采用“工农价格剪刀差”等社会不平等机制,最大限度地抽取农业剩余,以农养工;另外,又人为地锁定农与非农的身份,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同步向城镇转移。这是城市化滞后于同期工业化水平的根本原因。二是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农村大量的隐蔽性富余劳动力实现了职业转变,但并没有真正的实现城乡人口的地域转化。最大限度地抽取农村剩余,以农养工,是政策的必然和历史的现实,也是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农村劳动力素质低
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低是制约富余劳动力转移数量特别是转移层次提高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的调查,2007年我国农村劳动力约为5亿人,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比重约为64%。在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仅有20%左右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结构分布是:文盲劳动力占1.5%,小学程度占16.5%,初中程度占61.7%,高中程度占13.6%,中专及以上程度占6.7%。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5%。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低下既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层次的提高。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领域会越来越窄。由于劳动成本上升,价格推动,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民工荒”,这些都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低造成的。
(三)现行的户籍、土地制度制约
目前的户籍制度还存在城乡分割现象,城乡居民在社会福利方面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户籍管理制度锁定了农与非农的身份,窒息了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被制度性地限制在狭小的生存空间和生存领域,导致了城乡之间、不同产业之间劳动力供需状况的很大差异,致使城乡之间、产业之间等劳动报酬收益的较大差距;城乡分割阻碍了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使农村人口负担过重的状况无法改变,二元结构得不到改善,间接阻碍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
土地是打上“烙印”的、严格限制农民流动的制度因素。现行的土地制度实行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主,按人口划分,土地规模狭小;土地所有权主体界限不明、缺位;土地频繁调整,承包土地产权价值降低;产权流转不畅,产权结构无法优化;农户产权保护不严格等。现行的土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形成土地流转机制,阻碍了要素的合理流动,限制了农民的自由流动。
(四)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弱化
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如异军突起,广开就业门路,对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相关政策调整影响,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另外,自身矛盾日益凸显,资源消费高,效益低,就业扩张能力低,难以适应资本、技术有机构成的提高;布局分散,集聚效应差,二、三产业结构失调限制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资源整合能力低;政企不分,不能真正成为承担责任的经济实体,权利实现不够,管理方式粗放等制约了乡镇企业的持续发展,再加上工业化与城镇化脱节、土地制度制约,使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五)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目前,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还未形成,成为实现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制约因素。首先,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分散,不易形成要素聚集效应,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其次,户籍制度以及与其相关的福利制度,使得在人口迁移成本增加的同时,还为政府制定歧视性政策提供了依据,体现在就业政策上就是劳动者就业机会的不平等。目标人群的差别等限制了生产要素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自由流动,使资源有效配置率降低。要素在城乡间的不平等流动,扩大了城乡差别,恶化了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建议
农村富余劳动力已成为我国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转移大量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人均GDP1 000~3 000美元,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是当前一项艰巨而又迫切的任务。
(一)协调发展农村城镇化、产业化和工业化
农村工业化是小城镇发展的动力,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城镇化又有利于农村工业化和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农村工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发展,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乡镇企业规模的扩大,新市场的开发,同时又带动了农业和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扩大了就业渠道,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巨大吸收器。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不仅推动了城镇化的进程,加快了农村工业化的发展,而且逐步使农村土地集约化,从而又推动了农村产业化的发展。城镇化在为农村工业化提供劳动力资源的同时还为农业的产业化提供了后方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还将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实现城乡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二)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水平
通过强化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采用立体开发人力资本的投资开发战略,逐步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科技水平。加强农民的科技、市场和法制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三)改革、创新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
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形成的城乡隔离体制,严重制约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土地制度势在必行。
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新型户籍制度,让农民能够不受限制和约束地参与城市大市场的竞争,在制度方面为农民和市民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均等的竞争机会。同时,还要加强劳动市场的组织建设,发展各种中介机构,便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在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加快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包、出租、入股等流转活动,以利于土地的集中使用和规模经营,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进程。
(四)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农村内部吸纳富余劳动力的空间
目前的乡镇企业技术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布局分散影响了产业聚集效应的发挥,造成第三产业严重滞后,吸纳富余劳动力能力有限,制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但是,2008年转移到城镇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37.8%,其中35%在大中城市,可见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成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现阶段,政府要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乡镇企业也要加快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力度,深挖自身潜力。乡镇企业应聚集在小城镇周围,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发挥群聚效应和辐射作用,使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共同发展。
(五)建立公平、竞争、开放、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这种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反映出整体劳动力市场在发育规范上的欠缺,不利于劳动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合理流动,影响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要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公平、合理、有序的转移,就必须培育城乡统一的能使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消除造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因素、政策限制;加快就业制度改革,规范劳动力就业服务市场,把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范畴,构筑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和平等发展;培育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调节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供求状况,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参考文献:
[1] 彭连清,周文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与特征[J].农村经济,2008,(7).
[2] 郭翔宇.城乡统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城乡统筹与县域经济发展[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3] 冯承强,等.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驱动力与相关政策研究[J].农村经济,2005,(10).
[4] 杨继武,孙章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J].理论学刊,2008,(7).
关键词:2型糖尿病;全科医学;生存质量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6-0063-01
糖尿病是老年人常患的一种疾病,随着机体各项功能的衰退以及年龄的增加,糖尿病患者伴发其他疾病的可能性也逐渐增加,同时高糖环境也给疾病的治疗造成困难。因此良好的血糖控制对老年糖尿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探讨社区老年糖尿病患者在使用全科医学保健模式治疗下对其生存质量的影响的研究。现报道如下。
1 研究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资料:全科医学治疗组于我院下辖社区医疗中心选取60岁及以上老年糖尿病[1]患者210例;其中男性110例,女性100例;患者年龄为60~82岁, 平均年龄(72.2±6.7)岁;体重40~79kg,平均体重(60.6±14.3)kg。专科医学组选取长期于我院门诊治疗糖尿病的老年患者216例;其中男性114例,女性102例;患者平均年龄60~84岁,平均年龄(73.1±7.2)岁;体重42~73kg,平均体重(59.8±13.6)kg。所选取的两组患者在性别比例、年龄及其他检查方面无显著性差异。
1.2 方法:对社区全科医学治疗组及门诊专科医学组均行基本检查包括:体重、血常规、血压、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等常规检查,明确糖尿病诊断[1]。药物治疗包括口服降糖药,主要为二甲双胍类、格列奈类;如患者服用降糖药效果不佳,则使用胰岛素注射治疗。
1.2.1 全科医学治疗组:进行社区诊疗,为每例患者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饮食和运动方案;进行糖尿病患者风险评估。开展糖尿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定期巡诊。
1.2.2 专科医学治疗组:依据糖尿病治疗原则嘱患者定期与专科门诊诊治。
1.2.3 结果评价: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生存质量测定量表》测评[2]~[3]。
1.3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2.0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数据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且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全科医学治疗组较之于专科医学治疗组在老年糖尿病患者生存质量方面的评估的得分,无论是在心里、生理还是社会因素方面,均有明显优势,差异均具有显著性(p值均<0.05)。详细结果见(表1)。
3 讨论
糖尿病是老年人常患的一种疾病,在我国的发病率也成逐年递增的趋势。通常情况下,由于对病情缺乏重视,通常导致病情延误、错失最佳的治疗时机或为其他疾病的治疗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良好的血糖控制对老年糖尿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全科医学保健模式对于糖尿病治疗的主要目的是对社区老年患者进行社区诊疗,为每位患者制订治疗方案,开展糖尿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降低可能妨碍老年糖尿病患者生存质量的不利因素,使患者的生存质量得到改善,同时也增加了政府主导的社会医疗服务效率。总之,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全科医学保健模式对提高老年糖尿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有着显著的效果。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全科医学医学理论逐步开始被大多数人接受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社区全科医学诊疗和公共健康管理是全科医学保健模式的两大主要内容。社区全科医学诊疗和公共健康管理通过对流行病学、公共卫生、行为医学等方面做出的判断,对病人进行积极主动地防控与治疗,对常见老年慢性疾病的及时治疗有着重要的意义。现行专科医学治疗条件下,由患者自行决定就医模式对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防控十分不利,有报道显示慢性病老年患者2周就诊率极低[4]。通过对糖尿病患者的全科医学保健模式治疗的探讨,我们也应将其推广至其他慢性疾病防控领域,做好慢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及时准确的掌握患者信息,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及治疗效率。
参考文献
[1]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糖尿病联盟(WHO/IDFD)糖尿病诊断标准].
[2] 彭炜.社区卫生服务实用教程[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627-655
关键词:高校工会;群众性;劳动竞赛;
中图分类号:U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2011年以来我们围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建功立业”这个主题,开展了以“比职业道德、比履职能力、比岗位成果、比团结协作、比服务效能”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教工先锋岗”和“工人先锋号”的“五比双创”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至今已有四年。期间,对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从理论到实践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成效显著。在实践中充分展示了工会组织在学校发展改革中的重要作为,使工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力和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五比双创”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成效显著
(一)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四年来,我校共评选出院级“教工先锋岗”近500名,校级“教工先锋岗”252名,其中5人被评选为“教工先锋岗标兵”,23人次被评为市教育系统“教工先锋岗”,9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覆盖了各基层科室班组,涉及了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为学赶先进树立了身边典型,对广大教职工学先进、争上游、创佳绩发挥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激发了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了教职工队伍建设。
(二)促进了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校工会在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始终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这个主题主线,紧密围绕学校事业发展中心任务,引导教职工树立了“学校腾飞,辉煌有我”的主人翁意识、“不懈追求,永不满足”的进取意识和“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大局意识。通过先进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支撑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各二级单位还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细化指标,特别是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创新活动。如理学院开展的“尚理杯”教学大赛活动、包印学院开展的“组建师生创新团队,培养卓越人才”活动、食品学院开展的“组建青年教师科技特派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百名教授下企业”活动等,助推了“教工先锋岗”和“工人先锋号”的创建,推动了学校各方面工作的积极进展,为加快学校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二、开展“五比双创”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的体会
回顾四年来开展“五比双创”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我们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党委重视和领导,行政的支持和配合是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的可靠保证。我校在实施“五比双创”竞赛活动的过程中,得到了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校党委将活动提升到学校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党委名义发文、部署和进行表彰,校行政则给予财力上的保证,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有关部门主动配合,为活动有序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内容多,涉及部门广,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劳动竞赛活动涉及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及各二级单位等部门的鼎力支持,缺少他们的配合,活动很难组织成功。
(三)各基层工会努力工作、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五比双创”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任务重,要求高。在目前大部分二级工会主席是兼职的情况下,广大工会干部不计名利,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工作,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不少工会还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深入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是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的基础。群众参与度高是“五比双创”竞赛活动的特点之一。活动中,我校校、院两级单位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提高认识、落实行动,号召广大教职工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形成了全员参与的格局。不论是比创过程还是申报、讲评、评选阶段,都较好体现了活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三、深入开展“五比双创”群众性劳动竞赛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活动的机制和制度。在活动中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机制和制度,争取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政策支持工会具体工作,各部门协同合作,全体教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发动群众,增强活动的广泛性与群众性。“五比双创”劳动竞赛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因此,活动必须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认识和参与的主动性、自觉性,把动员、发动、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五比双创”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争取做到全面覆盖,使广大教职工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抓好比创过程。评创结合,关键在创。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把比创贯彻到“五比双创”劳动竞赛活动的全过程。在评选阶段,形成了人人总结、人人讲评、好中选优,使评选成为一次认真总结自己,学习先进、明确努力方向,争当先进的过程。
(四)进一步严格评选程序。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严格评选程序,掌握评选条件,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使评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使我们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有更强群众基础和代表性,群众更加满意和认可。
(五)注重同重点工作的有机融合。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劳动竞赛活动同学校重点工作和有关政策相结合,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同党内创先争优相结合;二是同和谐校园建设相结合,同教职工队伍建设相结合;三是同人事聘用制改革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四是同学校重大评优推荐相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一起部署,一起问效。
(六)大力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对选树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进一步浓厚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先进更先进的舆论氛围,弘扬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