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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风险防范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范文第1篇

当前国内网络安全问题依然突出

人们使用网上银行最为关心的莫过于网络安全问题。目前,国内互联网风险形势严峻,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成为公众使用网上银行时心中最大的隐忧。根据国内互联网安全公司金山网络2012年2月20日的《2011~2012中国互联网安全研究报告》,2011年金山毒霸累计捕获新增病毒约1 230万个,全国平均每天在4%~8%的电脑上会发现病毒,金山毒霸保护用户免于病毒攻击的次数约每天500万次。虽然2011年新增病毒总数自2010年以来再次下滑,而针对网购的攻击则日益普遍,钓鱼网站取代病毒木马成为互联网第一大安全威胁,每月拦截网民访问次数比去年激增了100倍。金山毒霸云安全中心数据显示,2011年,金山毒霸网购保镖日平均保护2 000万次网购操作,日均覆盖500万网民。病毒产业追逐经济利益的趋势不会改变,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2012年,病毒制造者会通过各种手段给用户带来新的安全威胁。

网上银行业务的主要风险点

与传统的银行业务相比,网上银行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一是网络社会化,互联网是社会化网络;二是终端社会化,进行网上银行操作的计算机都不是银行的终端;三是客户自助操作,网上银行业务是由客户操作,而非银行柜员进行操作。这些开放性的特征,形成了网上银行业务特有的风险。

网上银行的风险点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用户端、信息传输过程、银行端和商户端。用户端的风险主要由于用户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或被欺诈而引起个人信息泄露或导致交易风险,例如,用户不注意计算机使用环境、未能有效防范各种类型的木马病毒,登录假网站或钓鱼网站,泄漏自己的账户信息、身份证信息、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未使用或丢失U盾或动态密码卡等等,这些都是可能导致风险事件的原因。信息传输过程中的风险是由于网上交易的信息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传递的,如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加以防范,则存在着交易信息被篡改和窃取的可能性。银行端和商户端的风险主要来自于黑客入侵、银行和商户的相关业务和产品设计缺陷、内控管理不严、网站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网上交易风险监控能力不足等。尽管目前各家银行、商户网站均采取了防火墙和网络检测等安全措施,然而2011年底以来CSDN等网站的暴库事件表明,针对运营商服务器展开的攻击仍然存在。

商业银行防范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措施

网上银行风险防范不仅仅是银行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本文仅从商业银行角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提出网上银行风险防范对策。

(一)事前防范措施

1.确定风险管理原则,即审慎性原则和安全性与便利性均衡原则。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银行要防范风险,规避风险,减少客户的资金损失,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因此,要坚持审慎性原则。同时,银行也是服务行业,面向广大客户提供服务,要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需求,方便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是客户自助操作,通过互联网公开透明渠道提供服务,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安全手段;然而风险防范措施过于严密,采取过多的安全手段、措施,为防范个别、少数不法分子的作案而采取过高、过多的安全手段,会影响广大用户的方便性,因此,过分强调方便也是不现实的。处理好安全性与便利性的关系是一个难题。银行应以满足广大客户最基本的安全手段、安全措施为基础,在设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手段时应考虑广大客户最基本的需求,统筹兼顾便利性与安全性的平衡。

2.把风险防范嵌入到产品创新和流程优化工作之中。商业银行设计新产品、新业务流程和编写业务需求时,必须同时分析风险点和风险环节,并相应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制度缺陷、流程缺陷和系统缺陷。

3.普及网上银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当用户通过银行网站或柜台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时,银行可结合口头提示、宣传资料、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其进行风险提示,向其揭示网上银行的相关风险,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客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用户身份验证管理,严格审核用户身份证件,防止代人签约网上银行或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开立账户和签约网上银行。此外,还应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公众明示本行正确的网上银行官方网址和呼叫中心号码。网上银行用户自身也要加强学习,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培养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事中防范措施

1.合理制订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内控管理。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设置网上银行有关参数,并进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人员和操作权限。参数管理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网上银行的交易限额管理,银行要对客户的不同情况(例如,使用安全产品的情况),针对不同交易种类合理设置交易限额,防范大额资金风险。

2.加强安全防护手段,根据当前互联网安全形势,持续优化安全产品和手段,不断加固防范措施。积极研发和应用各类维护网上银行使用安全的技术和手段,保证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够持续适应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安全要求。加快网上银行安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的安全性。近期,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推出了二代U盾,与原有普通U盾相比,二代U盾增加了液晶显示屏回显交易信息、物理按钮确认交易两道安全环节,液晶显示屏回显交易信息可让客户再次确认收款人账号和交易金额等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恶意软件篡改客户提交的交易信息;通过物理按键来增加客户干预,可防止不法分子远程控制客户计算机、利用客户插在计算机上的原有普通U盾进行网银交易而给客户造成损失。同时,银行还可提升多渠道信息交互的产品研发,针对较高风险的交易。例如,银行在验证证书或动态口令后,仍不对交易进行处理,而是将登录状态、账户、金额等敏感信息即时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用户手机,待用户核实后,最终决定对交易进行确认或取消。

3.加强假网站监测,定期搜索与本行相关的假冒网站(邮件、电话、短信号码等),做好对“钓鱼”网站的24小时监测和防控工作,并通过专业化工具进行主动搜索、关停。检查本行网页上对外链接的可靠性,并开辟专门渠道接受公众举报,发现风险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众进行通报提示。

4.构建科学的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建立网上银行风险监控系统,对网上银行系统资源使用情况、业务覆盖区域网络性能、外部系统访问情况等进行监控,有效识别、衡量、监督和控制网上银行风险。首先,要建立有效实用的网上银行风险稽核模型,确定具有什么样特征的交易是可疑的交易,进而采用事中监控手段。在日常工作中,应实现对风险稽核模型的动态管理,随着业务发展和客户交易习惯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其次,在此基础上,制订监控规则,并依据监控规则,分析客户交易行为,识别高风险交易,进行事中监控管理。在监控中,应重点加强对大额、频繁、跨地区操作等交易的分析、识别和事中监控,实现对高风险交易的实时监测、事中干预、事后核实、事后提醒等功能,对风险等级高的交易实施事中干预。此外,要完善黑名单的监控类型和控制措施,以作为事中监控的有力补充。对已经发生风险事件的,通过客户服务中心、业务部门以及其他渠道收集风险事件涉及的账号、手机号、证件号以及IP地址,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将涉嫌信息在黑名单中进行登记,关闭其今后的电子银行交易,防止损失扩大。

5.建立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风险信息跨系统、跨渠道共享和联动。建立银行同业之间,以及银行与合作伙伴间的风险联防机制,推进可疑交易跨行追索机制,实现跨行可疑交易账户的快速锁定和资金冻结。

(三)事后补救措施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风险 信息披露 呆帐准备金

从完全无风险意识到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随着中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加入WTO,国际金融业进人中国资本市场,国有商业银行日益与国际接轨,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在逐步加大。

一、不良贷款的处理与银行风险

国际金融界从亚洲金融危机中得到一条重要教训是:银行坏账的推迟核销与累积而不是坏账本身导致了金融危机。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对商业银行的坏帐,美国允许商业银行根据贷款的实际质量自行及时处理,从而对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而日本则对贷款坏帐的核销有严格的限制,而且呆帐的核销银行无权自行决定,必须得到大藏省的批准,结果大量应该核销的坏帐未能及时得到处理,最终促成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在中国,不良贷款主要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垫付款项从垫付日起即作为不良贷款。对于不良贷款的认定,主要由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

中国的商业银行对于呆帐的核销并无太多的自主权。每年,商业银行的各分行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下达的贷款呆坏账核销的范围,提出不良贷款的核销计划,这些计划经当地财监办同意后,报总行批准。由此可见,呆账的核销受到诸多严格限制,而且还要层层上报,这样就使得应该核销的坏账得不到及时处理,暗藏了巨大的危机。

二、应收未收利息的处理与银行风险

在《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之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人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无论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人当期损益,在表外进行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人损益。对已经纳人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做冲减利息收人处理。”显然,规定贷款的应收利息需在结息日后180天以上,才不再计人当期损益。相对于其他国家如英国大部分银行是90天,而美国大部分银行是60天,这一期限过长,事实上,贷款的应收利息在结息日90天后,其收回的可能已大大降低,由此可见中国商业银行的应收利息的坏帐比例远高于西方商业银行,增大了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

三、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提取与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提取准备金应着眼于总体资产的质量,而不应仅仅针对贷款的质量。国际惯例将准备金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特定类别的资产的可能损失所提取的专项准备金;另一类是针对总体资产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损失所提取的普通准备金,也就是一般准备。

与国际惯例相比较,中国的商业银行所执行的呆帐准备金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首先,在大多数国家,对贷款提取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贷款余额的1%~2%,这是基于他们的不良贷款的比例一般是贷款余额的1%左右而设计的。但是在中国,由于目前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商业银行实际承担着很高的信用风险,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远高于1%~2%,因此,商业银行按l%的比例提取的准备金使银行的准备金的充足性受到影响。其次,贷款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l%与上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之间的差额提取,实际意味着当年核销的呆账,当年不再提取呆账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是在次年提取并计人次年成本的。这种做法实质是对贷款损失的推迟确认,违背了稳健原则,累积了风险。最后,将准备金划分为专项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属国际惯例。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一般准备可以作为附属资本参加资本充足率的计算,但专项资本则不可以。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呆账准备金,从提取方法上看,很像一般准备,但实质却是专项准备,以此参加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实际上等于提高了资本充足率,使得8%这一数字失去了实际意义。

四、信息披露与银行风险

从国际金融界的角度看,加强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已是大势所趋。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了新资本协议草案第二稿。该协议于2001年底正式,初步定于2005年正式实施。相对于旧的巴塞尔协议,新协议除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外,更进一步提出了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两项内容。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市场奖惩机制可以迫使银行充足的资本水平。但是,有效的市场约束对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市场参与者才能准确判断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此,新的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在一年内至少披露依次财务状况、重大业务活动及风险度、风险管理状况,具体指标主要包括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比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是较为粗放的。按照中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至于上市银行,则应执行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原则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从总体上看,迄今为止,除上市银行外,中国的商业银行并没有进行全面的信息披露的义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非上市银行,其信息披露是不充分的。特别对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衍生金融产品,目前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财政部均无明确规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商业银行一般是在表外科目进行登记,不在表内处理。而目前各商业银行估算风险时,并没有把表外科目风险计算在内,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披露要求更是近乎空白,忽视了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五、风险防范与会计改革对策

根据新的《巴塞尔协议》标准,制定现代、规范、高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处理与会计披露标准是深化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现代化、国际化商业银行基础。参照国外商业银行的做法,为了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的会计体系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风险是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之一,关系国家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股份制改革背景下,特别在我国加入WT0后,国有银行的风险防范问题,尤为值得关注。本丈在界定商业银行风险基础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戍因,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建议。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结构体系的主体风险问题由来已久,制约商业银行发展在股份制改造背景下,以及我国加入W TO.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问题尤为重要。

一、商业银行风险的界定

商业银行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商业银行处于不确定性环境中加之内部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暴露导致银行价值遭受贬损或者收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性质,导致其经营中的每一项业务都伴随着较高风险,包括存款的吸收,贷款的发放以及衍生金融产品的推出和中介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风险在很大程度上缘自自身管理弊病管理弊病被忽视或得不到根治不断积累和加深在外界风险环境的刺激下就可能发生危机。

新巴塞尔协议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进行了明确分类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各种风险之间相互独立,通常可相互转化。商业银行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自身资本金比率不符合要求:二是内部管理不善,信贷管理水平低下内部控制不健全违规操作现象普遍甚至出现挪用公款、携款外逃现象:三是存款准备率水平低,存款人一旦挤提存款,银行就会出现支付危机:四是贷款核准制度不健全贷款到期时违约.或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银行不良资产增加.收益能力下降.信贷资金周转困难。客户可根据银行活动的一些指标体系初步判断.预警银行风险,减小损失。

二、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分析

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多样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因素。银行风险的内部成因一般容易控制和管理,而外部的环境因素银行个体一般难以控制:但可以利用预警系统发出的信号调整经营策略。概括起来商业银行风险成因主要有

1.资本金比率低御险能力弱

我国经过股份制改造之后的新型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风险并不突出,而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比较严重的资本金风险,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资本充足率是银行安全的重要保证。资本充足率越小,风险越大,安全度也越差因为资本占资产的比率越小当资产一旦发生损失时,给予补充的能力越小。巴塞尔协议为了加强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强行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高,2002年资本净额为188179亿元,虽然比2001年的1827.90亿元略有增加,但由于加权风资产总额由2201020’fZ,元增加到2309861亿元,因此资本充足率由830%降低到815%:而中国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则由2001年的576%下降为2002年的554%。

2004年1月国务院批准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储备注资中行和建行:6月,建行和中行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分别向信达公司移交不良贷款1298亿元和1498亿元。这是政府使建行和中行上市达到8%资本金充足率而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注资。另外,银行自身的利润留存则由于盈利水平低下而难有作为。在资本金补充不力的情况下,资本金的消耗与流失现象却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不良信贷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的贬值等。

2内部管理不善.防险意识差

商业银行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内部管理问题积累的结果,管理不善主要体现为风险意识薄弱,缺乏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来看,银行”重贷轻管”“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贷前调查不细贷时审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力,缺乏动态的跟踪监测。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内部授权授信制度、贷款审核审批制度.信用证和承兑汇票的签发制度等形同虚设.难于有效执行。甚至某些职员游离于内部控制制度之外,无约无束利用职权挪用公款,甚至携款外逃。

商业银行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经营过程中对风险的重视,管理不够。商业银行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如利率、证券市场行情、周边国家经济情况等的变化不够敏感应对风险能力差。

3盈利模式单一化险水平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比重较小只能提供较少的银行服务与产品,利润来源单一。国有商业银行传统产品与业务的收入占总收入的80%以上存在产品单一性.同质性.网点相似性的特点中间业务.个人业务开展不发达。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平均为8%,最高为17%,有的甚至不足1%。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其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

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盈利空间小。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可能导致恶性循环银行为达到业绩要求,往往发放大量放贷争取客户.放松信贷审核标准导致不良资产的增多.为银行风险埋下了隐患另外这种模式的盈利受到国家宏观调控对利率管制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途径

1进行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股份制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最具有代表性的产权体制和企业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产权模式的最佳选择,应当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转换的主要方向。股份制改革能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能够有效理顺国有产权关系,重新定位其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关系彻底消除行政干预。国家作为大股东只能以股东身份发挥作用.真正实行政银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在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同时.可以充分利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集聚资金,解决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单一和资本金匮乏问题。同时.银行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和规模内尝试参与市场交易.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实现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最佳组合。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清除违规操作滋生的土壤。包括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人事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

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建立在丰富的业务数据、科学的管理模型以及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基础上.包括对风险的识别、度量、控制和监测等四个部分。目前,许多外国银行已经开始使用新一代风险测量模型.风险管理部每天用风险价值VARN算市场风险.跟踪信用风险.分析收益与业务量的关系.计算边际收益和违约概率.并据此确定准备金数额和配置经济资本。加入WTO后.利率和汇率管理体制逐步放开.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出现.银行风险敞口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纳入到整体的风险管理范畴,加以全盘统一规划,从组织、技术、人员上做好准备,逐步推行全方位风险管理模式。

3.拓展业务范围,转变盈利模式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商业银行的客户不断流失,银行急需改变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的盈利模式,必须拓展业务范围.进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范文第4篇

易诱发流动性风险因素分析

一是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错配易导致流动性缺口。如果商业银行错配人民币存贷款期限结构,将给流动性风险埋下隐患。以“短存长贷”为例,所谓“短存长贷”是指商业银行把流动性需求很强的短期存款运用到流动性较差的长期资产上,负债流动性高于资产流动性。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导致挤兑,易引发流动性危机。

二是新兴业务易带来潜在的流动性风险。近年来,商业银行新兴业务发展较快,各种表外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代客业务等发展迅猛,新兴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地位日益重要。这些新兴业务虽然并不直接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但却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商业银行客户在进行直接投融资(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时,由于其通过银行运作的资金数额大,通常是集中支出或回流,“大进大出”,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三是其它风险易诱发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存在很强相关性,流动性风险实质上是这些风险长期积聚恶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果这些风险没能得以有效控制,最终将会以流动性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一旦个别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导致存款人对整个金融机构清偿能力的担忧,将会引发行业性系统性风险。

四是负债业务的流动患问题不容忽视。其一,贷存比率的适度性问题。如果商业银行单边一味快速增加贷款量,存款并没有同步增长,便会导致银行业的贷存比过高,潜在的支付压力加大。其二,存款稳定性问题。在银行的负债结构中,公司存款、机构存款和同业存款,虽然单笔金额大,成本低,但稳定性较差,对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的敏感性较强。如果宏观政策或市场稍有变化,就会出现波动,存款就会即刻减少,显然这类存款占比过高,易引起流动性波动。其三,存款质量问题。银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银行间的存款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各银行季末相互竞争冲存款时点数,市场资金面一旦趋紧,一些中小银行有可能为完成存款指标,被迫采取人为手段,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虚拟交易来派生、衍生存款。这种存款不仅稳定性差,而且潜在风险大。

流动性风险预判能力

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商业银行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由于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沿袭了以存贷款为主的模式,流动性风险问题未能受到应有的关注。加之国有商业银行为强大的国家信用所支撑,所以人们总是认为银行的命运与政府的支持联系在一起,认为政府会承担一切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管理理念也相对落后。商业银行缺乏流动性风险意识,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信用风险上,缺乏流动性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体系有待强化,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有待改进。现行衡量和反映银行流动性状况指标比较单薄,只能监测某一时点上银行流动性状况,不能全面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更不能完整反映银行的融资能力。同时,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全程监控流动性风险的机制,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缺位。

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对银行业流动性监管制度有待细化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既包括正常环境下的日常管理、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也包括极端情景下的预防管理,如压力测试等手段。前两者更多体现在事中和事后管理,后者体现在事前的分析预判,而流动性风险来势凶猛且为银行预留的反应时间极少,同时其爆发的低频率也为管理的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对商业银行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流动性动态监管尚有细化的空间,对银行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压力测试也有待进一步常态化。

预防流动性风险的建议

一是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增强忧患意识,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牢固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主动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对风险管理文化给予高度重视,通过政策、制度和培训等方式,学习现代银行风险管理先进理念和技术知识,提高预防风险的实践效率。

二是优化资产配置,降低不良贷款率。首先,银行本身应提高资金运营水平,合理配置各种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有效防范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的前提下,加快金融产品和技术的创新,积极拓展优质信贷市场,培育新的中间业务增长点,优化银行资产配置。其次,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完善贷款业务。严格控制申请贷款、发放贷款和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从而保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再次,保持负债的流动性。主动增加大额存单、债券、拆借、回购、转贴现、再贴现等主动型负债,创新品种,进行资产和负债的综合管理,实现资产与负债在期限或流动性上的合理适度匹配。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

一、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产生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是导致国际贸易融资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业务发展的粗放增长、银行内控制度失效、银行组织结构不合理等方面。其中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粗放增长指的就是在实践中银行开展业务时更多的是关注国际结算量和贸易融资的业务量,导致了部分银行为了完成指标不顾风险,业务量不断增长,但风险也在不断扩大;银行内控制度的失效使得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活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再加上部分业务员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更是增加了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银行国际贸易业务组织结构设置不够合理主要指的是当前部分商业银行仍旧处于审贷不分离的状态,由国际业务部单个部门来承担信贷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等责任,没有将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全行统一信贷管理中,对客户没有实施科学的风险评估、无定期的信贷资金跟踪管理和风险分析。

(二)国际贸易融资活动风险日趋严重

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产生风险一方面是银行自身的相关建设不够完善,另一方也是国际贸易融资行业风险日趋严重造成的,如企业的信用意识较差、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诈骗活动猖獗等都变相的加大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在实践中,有些融资企业并没有制定还款规划,对融资款项长期占用,有的企业认为商业银行和企业同属国家所有,不存在还款问题,逾期贸易融资居高不下等;也有部分国际贸易融资企业对于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驾驭能力较差,企业一直处于亏损或者微利润边缘,导致企业还款能力不足;再加上国内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国进出口企业扩大对外贸易额的热情和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指标上的压力来骗取银行贸易融资例如国外客户采用假信用证、假单据欺骗银行来获取贸易融资款项等。

(三)国家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法律保护不健全

当前我国法律虽然对国际贸易融资有所规定,如《票据法》中对于国际贸易融资金融票据做出了相关规定等,但是仔细分析当前我国的法律条文我们不难发现关于国际贸易融资的法律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是散落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此外,即使部分法律条文和细则涉及到了票据、货物货权质押、保证担保等问题,但是并没有做出具体的法律界定如押汇业务中押汇行对单据和货物的权利如何、进口业务中信托收据的有效性等,都找不到相应的法律解释,由此可见相关法律制度的确实也是导致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加大的一个主要因素。

二、加强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

(一)优化制度建设,提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银行属于制度化单位,所有工作流程、环节和手续都有着严格的规则制度约束,因此优化制度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提高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能力。对此一方面银行要根据企业的风险水平选择性实施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即对每一笔贸易融资款项的支出、资金回笼、货物赊销流转等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对借款人上下游企业的管理将融资款项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运行,以此保证商品变现后能及时偿还贸易融资;另一方面也要贯彻落实流程管控。例如通过岗位制衡制度来落实各个岗位在融资用途、信贷管理、资金流转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实现信息共享和相互制约。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采取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分散策略即以融资方式的多样化来降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抑制策略即在授信客户风险已经产生的情况下提前采取措施抑制风险的恶化;国际贸易融资风险转嫁策略即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通过担保和其它金融交易的方式转移给第三者等手段来提高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

(二)加强对融资企业和产品的风险分析

加强对融资企业和产品的风险分析可以从源头上提高国际贸易风险防范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严格的审查进出口双方贸易的真实性。当前国际市场上诈骗活动的日趋猖獗是导致贸易融资风险加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在进行贸易融资时银行需要严格的审查进出口双方贸易的真实性,例如审查商品合同编号和签订日期、运输方式、起运港和到货港、近期内的进出口量等;其次是做好客户的资信审核工作。一方面对于信用较好的老客户银行应当建立起相应的客户信用档案,以确定其信用水准,另一方面对于银行首次接触的客户应当严格审查该客户在其它银行的业务状况记录,防止客户套取融资;最后是认真分析进出口企业潜在的财务风险。一般来说,进出口企业普遍具有融资大、应收账款大、存货大、费用大、汇率影响大、自身资产小、偿债能力小等特点,使得进出口企业还款能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进行贸易融资之前需要对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仔细的分析,在确定企业无财务风险或者财务风险较小的情况下进行贸易融资。

(三)完善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法律保护

对此一方面积极呼吁并争取立法部门尽早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当前关于国际贸易融资的法律条文散落各个相关法律中的现状要促使相关人员尽早对其进行整合,以此来保证国际贸易融资有法可依。此外,也要明确现行法律中对金融票据、保证担保等权利义务的规定;另一方面鉴于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银行也要深入的分析研究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律之间的异同,避免因法律冲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结语

总而言之,全球贸易融资市场是一个巨大且在不断成长的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这种情况下进出口企业愈发关注商业银行能否提供更加便利的贸易融资服务,这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笔者相信随着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相信未来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的核心利润点。

参考文献

[1]张欣欣.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D].苏州大学.2014.09.

[2]刘晨.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及其管理对策[D].辽宁师范大学.2013.04.

[3]陈希.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问题及风险防范[J].黑龙江科学.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