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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百日整治”查找问题动员会。6月3日,科技局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认真总结“百日整治”活动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第二阶段工作。局长李爱红作动员报告,要求以科室为单位,结合本科室工作职能,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报告,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当前各项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一是印发征求意见函。6月上旬开始,陆续向各乡镇办园(场)、相关部门、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印发征求意见函500多份,请上述单位和个人对科技局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6月26日,已回收征求意见表400多份。二是召开座谈会。6月16日,邀请慧狮塑业、信达化工、绿色家园、裕波纺织、绿生畜牧、万荷堂等15家企业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会上局长李爱红介绍了科技局2013年工作情况、“百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对科技局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三是聘请义务监督员。“百日整治”活动伊始,就聘请了8名社会责任感强、关心发展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活动期间,为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发送短信等形式,与监督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整改方案。
1、认真梳理、公布自查结果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活动期间,通过自查、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100多份,梳理汇总后共有4类15条意见和建议,在科技局网站、机关电子显示屏上向社会公布。
①、关于机关管理:一是科技局办公大楼有科技局、担保公司、九派创投、市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在此办公,前来办事的人员经常找错地方。二是要坚持办好“科技简讯”。
②、关于科技宣传:一是科技下乡活动要覆盖全市,尤其是偏远乡镇。二是科技宣传、成果展示要多进校园,培育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三是加大专利申请、保护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力度,培养知识产权意识。
③、关于科技服务:一是要多组织科技志愿者开展活动。二是多到企业、乡镇调研,多组织权威专家授课。三是要调动农技110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多培育本土科技特派员队伍,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五是作为科技管理部门,在引导和推动本土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要有所作为。
④、关于科技项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科技经费的力度。二是要深入企业指导,提高企业申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培育更多的企业进入项目储备库。四是要加大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支持力度。五是要加大项目的后期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要组织检查。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梳理汇总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的原则,制定了15条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规定了整改时限。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个科室,要求迅速整改落实。
(1)、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2)、在一楼大厅建相关单位办公指示牌。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奖励制度,相关科室每月上报不少于2篇信息。
(4)、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员和农技110专家到郑场、陈场、沙湖等地义务开展实用科技讲座、科技赶集等活动。
(5)、在职院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6)、扩大科技特派员、农技110专家队伍,新聘请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
(7)、落实专家“党群通”手机费用补贴,通过科技项目支持专家到工业农业第一线创新创业。
(8)、开展全市工业、农业科技“三新”的调研、推广等活动。
(9)、组织本土企业代表、市政协提案委员到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观,邀请香港联瑞知识产权集团专家讲课。
(10)、加强产学研合作,在全市建立50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以上5条责任领导:张迎祥、郭冰、张砚平,责任科室: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知识产权局,整改时限:7月31日。
(11)、广泛调研、精心培育新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扩大覆盖面。
(12)、精心组织2013年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申报工作。
(13)、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在材料组织、现场答辩等方面的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14)、在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计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指标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5)、加强项目中、后期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
责任科室: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社发科,整改时限:8月31日
三、全面促进当前工作。
1、转变作风、服务下延,项目管理取得新突破。2013年开始,省科技厅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竞争性申报,这给这样的直管市申报项目带来了前所没有的困难和压力。为确保项目申报成功,尽可能多的为企业争取省、部级科技经费,我局召开项目申报专题会议,决定以“百日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主动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为企业服务。一是认真遴选项目。通过企业申请、业务科室推荐、局党组会讨论等程序,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择了7家在全省同行业中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二是精心组织材料。严格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由相关业务科室亲自联系相关专家到企业指导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三是组织答辩演练。项目通过初审后,省科技厅再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要求项目主体通过ppt进行汇报并现场答辩专家质询。为确保不出差错,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通过了初审的企业反复进行演练,并请专家到场进行模拟质询和答辩。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我县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及黄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科学技术奖。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方针。
第四条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县科技局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设立*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县科技局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评审委员会根据县科学技术奖评审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第六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必须在县科技局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县科学技术奖评选条件和设置
第七条县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人员和组织: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成果的人员;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人员;
(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社会公益性工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五)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组织;
(六)促进我县与县外进行科学技术合作,做出突出贡献,或与我县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县外、境外人员和组织。
第八条县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对在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授予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每次评选1人,可以空缺。
县科学技术奖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
第三章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
第九条县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十条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县科技局认定的其它单位。
第十一条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应当按规定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技术专家进行初审,形成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推荐单位限额推荐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并提出奖励等级的建议。
第十三条评审组做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组的建议,做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决议。
县科技局对评审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县科技局应当在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决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前,在媒体上刊登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天。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获奖人选及其获奖项目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
第十五条县科学技术奖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奖金,其中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由县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六条县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标准: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的奖金数额由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七条县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县财政设立不少于30万元的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以后视经济发展情况可适当增加)。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八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县科学技术奖的,由县科技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十九条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县科学技术奖的,由县科技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参与县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及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条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强创新基金管理,确保创新基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提高创新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1999]47号)和《关于印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财文[2000]9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其目的是吸引各级各类型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第三条创新基金作为匹配资金,优先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
第四条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创新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前提条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要求在技术、工艺或是产品性能上要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要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二章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
第七条创新基金从2002年开始建立。资金来源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从市科技三项费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
(二)市财政根据当年的财政状况,另外安排一定额度;
(三)创新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第八条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的使用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
(一)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急需形成和扩大生产规模的技术创新项目,可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中小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且接受无偿资助的中小企业至少应有等额的自有匹配资金。
(三)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投资项目建成并产生效益的,其投资股权转交**市国有资产(持股)经营公司管理,并可依法转让;如投资项目产生风险,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审批后办理核销手续。
第三章创新基金使用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市行政辖区内且在**市纳税;
(二)企业已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已有主导产品,经营业绩良好,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
(四)项目符合**市产业发展导向,有较高的创新水平且能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转化后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其他技术创新;
(五)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人数的10%以上。
第十条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项目和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及能出口创汇的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一条创新基金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开发和建设、单纯的基本建设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不参与股票、证券、期货、房地产等类项目。
第四章创新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组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市科技局的领导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一)研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选项指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程序性审查;
(二)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申请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的评估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三)委托或组织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
(五)全面负责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设立由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家组成的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领域和重点项目,指导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咨询。
第五章创新基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的创新项目,由企业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申请贷款贴息的,还需提供有关银行的承贷依据。
第十五条项目推荐单位一般应是县(市)、区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创新基金项目推行评估、招标制度。凡符合招标条件的或者同一项目多家申报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
第十七条管理中心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后,送有关评估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评审或者咨询。评估机构或评审专家对申请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和申请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评审后;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管理中心根据招标情况或评估、评审意见,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必要时市科技局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复审。项目建议经市科技局审定并送市财政局备案后,编入创新基金年度支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由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对未通过程序性审查和经评估、评审或竞标失败不予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应当在项目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六章创新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市科技局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创新基金年度预算,审定和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选项指南,批准创新基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审批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审议创新基金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向市财政局通报年度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创新基金监管,参与审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选项指南和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将创新基金拨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同时对创新基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每年分批向社会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在项目申报中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创新基金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或停止对其支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对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确定。市科技局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足额地将创新基金拨至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和合同书的要求使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向管理中心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管理中心按期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管理中心按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另行拟定验收办法,报市科技局审定。
第二十八条因客观原因,承担项目的企业需要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撤消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市科技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已签订过项目合同并经批准撤消或者中止的项目,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退还管理中心。
第二十九条创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七章附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携手共建创新型”的主题,着重突出“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和谐发展”这一主线,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科技方针政策;集中宣传展示我市科技事业发展最新成就;通过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技活动,使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自主创新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广大群众的科学素质有新的提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创新、增强信心、惠及民生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
(一)市年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
1、时间:5月15日
2、地点:市市政广场
3、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
4、活动安排: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为重点,以全民创业科技服务活动为主要抓手,通过设立展板、咨询台、发放科技资料等形式,宣传科技创业典型,举办实用技术论坛,集中展示一批科研单位和企业最新专利技术,同时展示一批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科技成果,向科技下乡小分队授旗等。
(二)开展科技下乡进社区活动
1.时间:5月16日-21日
2.地点:市五县(市)四区
3.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农科院等
4.活动安排:组织农业、农机、林业、畜牧、卫生等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县市区开展科技下乡活动,赠送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图书,培训农业专业实用技术人才,建立科普书屋,重点对种养业、配方施肥、农村沼气管护等进行指导和服务。社区利用科普宣传片、科普展板、科普宣传资料等开展卫生保健、地震安全、专利保护等科学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科学素质。
(三)科技政策论坛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市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4.活动安排:进行知识产权申报管理知识讲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知识讲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讲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讲座;应对金融危机,突出科技创新讲座;产业集聚区发展论坛。提高各县(市区)科技管理人员、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财会人员,产业集聚区负责人政策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快我市科技进步与发展。
(四)省级民营科技园区送科技活动
1、时间:5月18日
2、地点:县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县科技局
4、活动安排:通过县省级民营科技园区专家技术讲座;项目考察对接等系列化活动开展,加快民营科技园区发展,增强园区科技发展后劲。
(五)农业实用技术讲座
1、时间:5月19日
2、地点:市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区科技局
4、活动安排:聘请市养殖专家对区乡“无公害生猪”专业养殖户就“如何有效预防生猪疾病、提高产量”等技术问题进行专场技术指导,开展“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讲座。聘请市种植专家对区宝莲寺镇“早熟西瓜及日光温室大棚无公害蔬菜”百名种植人员进行“如何预防病虫害的发生、怎样及时预防蔬菜疾病”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引导农民充分发挥科技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大力宣传科技活动周,并全民创业科技致富信息。
(六)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
1、时间:5月20日
2、地点:市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区科技局
4、活动内容: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题,组织11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市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活动,举办“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知识讲座,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科技专家入企行动
1、时间:5月21日
2、地点:市开发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4、活动安排: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座谈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讲座;知识产权普及宣传活动;科技普及咨询;技术资料发放。提高高新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及农民科技素质,增强学科技用科技意识,加快经济发展,成为引领我市科技发展的示范区。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支持力度。作为主办单位,要把组织筹备好科技活动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要在总结以往科技活动周举办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今年活动方案,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推出一批适合公众需求的精品活动,办出特色,讲求实效,进一步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在科技活动周具体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社会各界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等单位要组织科技人员、教师等开展科普活动;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要把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周活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科技教育基地等设施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要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支持科协组织在科技活动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调动其他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成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使年科技活动周充分体现行业和地域特色。
一、中期监理的根本状况
依照省科技厅科技方案变革和科技项目治理的有关规则,市科技局约请项目监视员、财政专家、相关营业专家等构成项目监理组,对市内相关单元承当的2011——2012年22项国、省、市重点科技项目进行中期监理。
项目监理组首要反省了项目课题义务书签署状况、项目技能道路及执行状况、项目各项目标完成状况、项目经费拨付及治理运用状况、配套资金落实状况等,经过自查、现场实地调查、听取项目担任人申报、检验相关材料报表、进行质询与辩论、集体评断,逐项定量打分,构成专家小我评价定见、专家组综合评价定见。
项目监理组充沛一定项目施行执行获得的发展和阶段绩效,提出项目施行中存在的缺乏和整改建议,并催促项目单元实时研讨制订整改办法,确保在研项目按期按质组织施行。对很少数施行不力、发展迟缓,评价后果为“差”,经由起劲也难以到达预期目的的项目,项目监理组提出了按顺序报批后中止项目执行的建议。
承受反省的科技项目中,评价结论为“优”的项目有6项,评价结论为“良”的有10项,评价结论为“中”的有4项,评价结论为“差”的有2项。被查项目总体施行状况优越,绝大大都方案项目完成了合同或义务书规则的阶段研讨与开拓义务。市科技局实时将反省评价申报反应到了项目承当单元。
二、中期监理的首要成效
(一)具体把握在研项目施行状况。经过项目标中期监理,项目归口治理机关具体把握了方案施行的发展状况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坚苦,增强了协调效劳和监管,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定见,促进项目顺畅组织施行。还,经过深化项目施行单元调查相关财产行业科技开展程度,为项目后期具体完成义务打下了坚实根底。
(二)加强项目承当单元的责任感。项目中期监理评价既加强了项目承当单元实行合同的责恣意识,也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标日常治理,特殊是财政治理环节,推进项目营业治理部分加强协调效劳的认识,一起促进项目施行质量和程度的进步。
(三)充沛发扬评价专家的聪明。参与监理的专家熟习相关行业的科技开展趋向,具有丰厚的科研理论经历,调查很多的出产运营和科技信息。他们在反省评价中,既实行职责,仔细评价项目执行状况,担任地指出项目施行中存在的问题,还也中肯的地提出改良定见和建议,为项目承当单元实时地供应了有用的征询效劳,尤其对中小企业展开的项目施行、治理赐与了有力的指点。
三、建议
(一)增强对项目承当单元治理。严厉掌握承当单元资历审核关,对没有项目承当才能或项目施行差的单元,不予引荐、审批承当项目。还,持续增强对项目承当单元营业培训,增强项目治理政策的宣传,增强项目标绩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