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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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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事项

小学安全事项范文第1篇

2、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

3、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拥挤。

5、文明乘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不坐破旧车辆。

二、注意水的安全不要到河边、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到这些地方必须有家长陪同。

三、电的安全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使用家用电器。

2、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四、注意火的安全1、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119)、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2、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不放。

五、注意饮食安全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严禁吸烟、喝酒。

4、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

六、注意精神安全1、远离网吧。在家里上网要听从父母的指导,不登录、不查看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时间要有节制。

2、不要涉足营业性电子游戏室、台球厅、录像厅、卡啦OK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3、不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活动。

4、不购买、不借阅内容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光碟、录像带;

不看低级趣味的电影、电视。多读健康的书刊,多看乐观的节目。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七、注意其他方面的安全1、不要轻信陌生人,陌生人敲门不要开防盗门。

2、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3、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排队入场,对号入座,做文明观众。比赛或演出结束时,等大多数人走后再随队而出,不可在退场高峰时向外拥挤。

4、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5、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6、不偷不抢,不拉帮结伙,打架斗殴。

7、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小学安全事项范文第2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摊点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整治重点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使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学校食堂是否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食堂内部管理。

1、原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3、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的活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畜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是否烧熟;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样品种是否全、数量是否足,留样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存放处所及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留样记录。

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明厨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与操作储存间分离。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储存,实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蝇、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学校食堂小摊点。依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检查其经营项目与场地是否相适应;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各类证件、设备是否齐全。

7、学校自备井、水塔、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等。

8、学校小卖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

9、学校周边、门口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门口100内是否有小摊点。

10、学区中心校和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底数清楚,建立台账;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宣传培训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学校自查、学区中心校普查和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制度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软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形势,根据季节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新出台的《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发传单、挂横幅、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小学安全事项范文第3篇

以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师生违反交通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师涉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教师驾车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的管理监督意识、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职员工安全驾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监管加强,教育不严、管理不善、思想麻痹、学生幼儿乘坐超员超速车、“黑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和有关部门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等方面问题能得到重点、有效解决。

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印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摘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黑车”、超员车、无牌车、改装车、三轮车等不安全车辆上下学,特别提醒家长不得租车、包车或者固定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同时,利用学校宣传阵地,通过橱窗、板报、专栏,以及校园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介,并以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手抄报竞赛、演讲比赛、讲故事、观看图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学生、幼儿中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车可以坐,什么车坚决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学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12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不得骑车上路等。各学校还要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集中清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各直属学校和各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将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各校、园点等)周边公路上有必要设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减速带、人行横道、安全隔离设栏、禁停禁行和限速标识、限速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清理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乱停放等问题。通过彻底清理并梳理完善后,以直属学校和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存在的问题书面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借本次全县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将缺失的设施补充完善。与此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门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悬挂到位,安全乘车警示牌(内容是:“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车、不乘坐非运营客车、不乘坐车况不良和违章驾驶车”)安装到位,“学生安全乘车监督提醒岗”设置到位。

(三)开展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各学校要迅速动员部署,发放《__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摸底调查问卷》(见附件),对接送本校(园)学生幼儿的所有非运营客车进行一次地毯式的专项普查,逐车逐生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书面上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力求及时整改到位。

(四)建立学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学生上下学集中进出校门时领导带班、教师值守、保安执勤制度,必要时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城区外学校还可联系当地派出所)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校门通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五)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巡查制度。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重点在学生上下学特别是周末和节假日放假时对,接送学生幼儿的“黑车”开展严厉打击,联合整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教师、家长和群众联合监督员队伍,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开展劝导工作。同时,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发现学生乘车违规行为,随时向当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举报。

(六)严格校车安全管理。依法拥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

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__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和质监局《关于加强__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__教发〔2015〕65号),以及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监局《__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实施细则》(__教发〔2015〕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力确保校车规范使用、安全运行。要坚决杜绝学校自备或租用非客运车辆(含学校自备交通车)接送学生、幼儿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组织或默许学生和幼儿乘坐非运营客车和各种超载车辆。(七)严格校园行车停车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私家车进出或停放校园的规定,即:校园面积小(生均面积不达标的),严禁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校园面积较大(生均面积达标且有富余的),可以设校园停车场(位),但要划定专用区域(不占用学生主要生活、活动场地,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职工停车。同时,学校要尽量设置汽车专用通道,如不能开设专用教职工私家车出入通道的,要与学生出入时间严格分开或错峰出入,确保师生安全和有足够的通行和运动空间。按照省教育厅的上述规定,鉴于当前我县学校普遍存在校园场地拥挤等实际问题,原则上我县校园内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辆(含电动车辆),符合省教育厅规定有条件允许教师私家车进出校园和临时停放车辆的学校,可通过召开职工会表决的办法,决定校园内是否停车及停车管理的有关办法。未经允许,任何车辆不准驶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和在进出校园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园行车规定,不准在校园内鸣笛,不准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km并须小心避让行人;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严禁将校园道路和场地用作训练场所;校园场所和设施严禁对外出租或临时借用、租用给社会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等使用。校园内有在建项目并需使用车辆的,原则上不得穿行校园,另外开辟专用通道;确需通过校园的,须设置专用通道,与师生生活学习环境严格隔离;既无法开辟专用通道,又不能设置隔离专用通道的,都必须在师生活动间隙期间通行,不得鸣笛,不得污染环境,时速不得超过20km;施工期间,学校须向施工方作出严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工程车辆在校园发生交通事故。

(八)切实加强教职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以血的教训,教育教职员工驾车要做到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教职员工酒后驾车、违章驾驶和疲劳驾车,确保交通安全。教职员工外出乘车,也要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无牌无照、无资质营运和超载违章等车辆。教职员工的自备车辆,一律不得作为运营(包括临时性搭载客人收费)使用,最好不作拼车使用(更不得拼车收费)。

(九)加强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学校有自备车辆的,要健全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接送学生、幼儿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学校集中放假时,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乘车,更不得联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师生集体外出确需车辆接送时,凡以学校名义租车的,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客运车辆,人数较大的集体外出须制定安全预案,落实随车安全管理教师。

(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视,存在职责不明确、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档案不健全;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混乱,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学生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接送学生而不教育、不报告的,以及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不力、未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对相关学校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及个人当年安全管理评优、评先资格;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法规从严查处。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一次有关责任落实会,细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开一次全体学生教育大会,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印发一封致家长公开信,明确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有关要求;开展一次学生安全乘车情况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规范到位、及时上报、有效处置。

(二)迅速行动,抓好落实。认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小学安全事项范文第4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在3月5日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填报《2021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精心安排,落实整治效果。为确保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与“春雷行动暨三月重点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联合教体局、卫健局、公安局等部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了检查对象、时限、范围、检点和问题整改及工作要求。

(三)严格执法,落实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执法力量迅速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要点表》,从十个方面入手,对照46项内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动态风险分级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学校分管领导和食堂负责人反馈问题,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求限期整改。对校园周边经营店重点检查资质情况、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山寨”和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34个,其中中学食堂10个,小学食堂13个,幼儿园食堂11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2户。共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对34个学校食堂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均为d级。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将所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经营店全部录入系统。

(四)创新监管、推行智慧管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州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督促学校加强阳光餐饮app学习,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止目前,34个学校食堂均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其中32个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均已入驻阳光餐饮app,迈入了线上线下双监管模式(其余2个幼儿园食堂阳光餐饮摄像头正在采购安装中)。

(五)宣传培训,强化防患意识。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流程,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月1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60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多媒体教学的方式,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主要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培训讲解。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向未参会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做好二次培训,确保做到培训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督查情况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学校索证索票不完整,存在大宗食品检测报告与批次不一致的情况,食品安全专卷资料混乱;二是部分学校仍存在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未加标识,操作中存在交叉使用的现象,未区分使用、未定位存放;三是部分学校散装食品标识不全,成品、半成品混放,未使用食品专用包装袋盛装食品,库房通风、防潮设施不全,食堂内存放有杂物或私人物品;四是部分学校留样记录、消毒记录不规范,未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五是部分学校老旧食堂布局不合理,备餐间未封闭,墙壁和屋顶未做防水处理,墙壁有霉斑,需改造;六是阳光餐饮部分摄像头无法正常使用。七是部分学校食堂水质检测报告中的大肠菌群超标,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

小学安全事项范文第5篇

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对照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结果如下:

一、  校园周边环境方面

1、交通安全设施齐全

2、有门卫和值班教师维持交通秩序

3、没有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物

4、紧急疏散通道安全、畅通

5、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网吧

6、学校周边没有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

但学校门口经常有流动摊贩利用上学、放学时间向学生出售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零食、玩具,学校多次出面驱赶仍不能杜绝。

7、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及时

8、学校周边没有人员定点巡逻

9、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已经有效建立

二、内部安全隐患方面

10、学校专门指定一名副校长负责安全工作

11、校长安全负责制已经落实,有专门的门卫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12、学校与分管领导、各个班主任已经分别签定安全责任状

13、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4、校园内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15、严格执行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

16、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7、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8、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19、学校没有开展勤工俭学劳动

20、学生集中上下楼时,由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共同负责疏导、指挥

21、校园网能有效防范不良信息

22、有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23、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4、学校定期请外校专业人员给全体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但没有形成邀请家长参与活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

25、有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26、有并且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27、每个礼拜都安排有安全教育课程,有计划进行活动

28、3月学校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安全教育月”活动,进行知识竞赛,并请专业人员来学校作讲座,指导学生安全演练

29、每年都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并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30、学校经常组织师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31、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通过通知家长、联系派出所甚至联合社区等,结合多方力量对学生进行帮教

32、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33、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都安全畅通;学校主教学楼每间教室装配5盏日光灯,灯光照明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但因资金困难学校目前暂时无法解决;

34、没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和厕所

3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36、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37、使用煤炭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

39、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

40、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专人保管,有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41、锅炉等特殊设备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查

42、医务室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但学校目前因编制问题没有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只能由具备初步药理保健知识的体育老师兼任。

43、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44、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45、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46、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47、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48、学校按上级要求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49、学校没有自备公车

50、51、学校没有租用校车及其他任何交通工具

三、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方面

52、有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53、对各类违规的民办学校是否有限期整改的措施(空缺)

54、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求,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55、新录用或聘任教职工(包括临时人员)时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56、目前尚未有妥善安置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的措施,正在加紧制定之中

57、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

四、严肃查处伤害中小学及儿童的重大案件是否及时侦破方面

58、59、学校未发生伤害中小学及儿童的重大案件

60、学校与福建园派出所签定了《安全保卫责任状》 ,彼此经常沟通,

能严厉并及时有效打击滋扰校园、侵害少年儿童安全的流氓恶势力,防范学生被侵害的治安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说明:以上各检查项目中加粗部分目前尚未达到要求,正在完善补充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