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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推动企业科技研究活动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提高企业研究开发的经济效益,缓解产品开发和市场要求脱节的问题,规范研究行为,提升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增强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科研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指企业为实现科研与标准化工作相同步,在组织保障、标准化战略与体系以及研发过程的标准化方法等方面所建立的工作要求。
第三条本意见适用于高新区内企业在开展所承担的国家、地方科技项目和企业自己开发的科研活动时,建立科研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机制要求。
第二章组织保障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在最高管理层中指明负责研发与标准化同步工作的人员,并设立专(兼)职的标准化管理部门。
第五条企业应有2名以上专职标准化人员,经培训的标准化人员(含专兼职)比例不低于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企业专职标准化人员应有获得有关单位颁发的标准化资格证书。
第六条企业应将标准化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年度标准化经费投入不低于科研经费的10%。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并将标准化成果纳入科研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标准化宣贯与培训制度,加强对标准化基础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全体员工应有标准化意识。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标准化信息、科技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等数据资源的检索渠道。
第三章标准化战略与体系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研发战略,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中长期标准化战略,对科研与标准化的中长期目标作出明确规划。
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化管理办法,促进科研与标准化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以提高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话语权。
第十三条企业应依据《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6),建立内部的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取得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证书。
第四章研发过程的标准化要
第十四条科研人员应不断学习标准化知识,掌握标准化的最新动态。科研人员中专(兼)职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比例不低于10%。
第十五条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标准化,项目组中应明确标准化责任人。
第十六条项目预研阶段,应检索、调查和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国内外标准及知识产权等信息,做好标准查新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立项阶段,应在立项文书中明确标准化目标及经费预算,立项审批时应有标准化人员参加。
第十八条项目设计与研发阶段,标准化责任人应及时对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等标准化审查,跟踪相关的标准、知识产权等信息,研究项目成果标准化的可行性,并确定标准研制计划。
第十九条项目试制阶段,应进行生产工艺、工装的标准化程度与继承性审查,制定相关的工艺流程及作业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并进行验证和完善,同时完成产品企业标准的草案。
第二十条项目成果验收阶段,应有标准化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并对形成的阶段性标准化成果进行评估,形成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转化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及时将科研成果中的自主创新技术与企业标准相结合,并依法备案后,方可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或进行生产。
第二十二条鼓励企业积极将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及时跟踪和收集产品在采购、生产、销售、服务与回收处理过程中的各种质量与技术信息,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工艺,及时修订科研过程各环节系列标准。
第六章企业研发与标准化同步工作考评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科研项目结束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科研项目立项书、承担项目人员及职责分工材料;
(二)预研阶段时收集的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和知识产权信息材料;
(三)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记录;
(四)工艺、工装等标准化手册;
(五)企业标准编制计划、草案和备案文稿;
(六)项目标准化审查报告;
(七)项目验收报告;
(八)产业化报告。
第二十五条高新区经发局和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可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研发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情况按第二十四条要求进行考评。专家组由标准化、经济或科技领域内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第二十六条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评价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对于科研与标准化同步机制考评合格的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在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示范单位评选等工作中给予优先安排。
第七章附则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路线图
1.引言
目前,国内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概念内涵;学结国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果经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具备的条件及对策。
总理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高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总体上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高新技术企业则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
本研究提出的基于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策建议,为湖北省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决策层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服务于湖北省的产业结构升级和新经济增长点的崛起。
2.湖北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基本概况
湖北省已初步确定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和新能源七大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近年来,湖北省年均新增企业上市数量都在8家以上,IPO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都在100亿元以上,2010年上半年就达到150亿元,在中部地区保持领先的地位。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过10亿元的企业总计77家,产值合计3630亿元,同比增长34.7%,比全省高新产业产值平均增速快6个百分点。湖北省的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分别名列2010年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第
18位、第53位,比2009年分别前进了29位和21位。2010年,全省新上市企业7家,其中6家为高新技术企业。
3.湖北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3.1 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北高新技术企业虽然在经济贡献、上市企业数量方面取得了不错的发展,但相比其他省份上市企业增速明显不足,同时面临着区域分布失衡,板块发展失衡,产业集中度较弱、产业特色鲜明等问题。具体陈述如下:
一是湖北省上市企业增速过慢。2010年以上半年为例,全国共160多家新股上市,其中广东30家、江苏28家、浙江18家、北京、山东分别有16家,是湖北的3-6倍;
二是上市企业区域分布失衡。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仍是两极分化。武汉市一城独大,该市现有上市高新技术企业22家,占全省比例高达53%,是排名第二襄阳市的3.5倍。(湖北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区域分布情况,详见图1)十堰、咸宁、天门、随州、恩施、神农架等六个市州尚未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仍发展不平衡。沪深主板方面,获得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企业共28家,占比67%,登陆中小板的高新技术企业共计才6家,创业板相对较好,开通不足三年,已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湖北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分布情况,详见图2)显然,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家数与我省后备资源中80%以上为中小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反差;
四是产业集中度明显不够,特色产业仍不突出。除从事信息技术和交运设备产业上市高新企业分别集中在武汉高新区和襄阳高新区外,其他产业在各地均存在重复发展状况。例如从事普通机械产业的上市高新企业仅3家,但分别落户于东湖高新区、襄阳市和荆州市。
数据来源:湖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通知以及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信息整理统计。
3.2 原因分析
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其自身的发展特点、规律和趋势。传统“各自为阵”“的决策思维使得区域之间、区域与高新区之间、高新区与企业之间缺乏互利的共识,部分管理部门未能对本地区既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优劣势有深入了解,从而对自身的区位优势或比较优势作出错误的估计;“重量轻质”的结果就是难以培养出创新能力的企业;“又快又好”的结果是基础设施和管理体制未能与潜在上市高新技术企业需求配套,同时也不利于创新人才的持续引进。
一是区域之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结构缺乏互补性和协同效用,导致不同区域之间为争夺同质的稀缺性资源可能会导致恶性竞争。从中部六省现已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动意见来看,光伏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电子息等产业都被各省列为其发展重点,这必将会阻碍未来中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高新区发展导向错位,导致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不明显。除东湖高新区的光电子产业、襄阳高新区的汽车产业、宜昌高新区的新材料、孝感高新区的军民结合产业特色较明显外,其他多数高新区产业集聚度偏低,没有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上下游产业链更是无从谈起。
三是创新资源聚集不够,创新体系不完善。除东湖高新区外,多数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滞后,创新创业设施和服务能力薄弱。仅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和荆门等市州高新区建立了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黄冈等高新区才刚刚启动孵化器的基础设施建设,石首等个别高新区还没有实现科技创业体系的覆盖。高新区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风险投资体系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等创新体系还没有普遍建立。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园区承载能力下降。近年来,随着一批重大项目的先后落地,高新区现有的水电气、物流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交通、居住娱乐等生活设施难以满足入园企业的要求。
五是高新区政府缺少与企业沟通的有效平台,从而未能有效提供高新技术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所需的配套服务。同时,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上市后备企业中的观望心态、小富即安心态、畏难心态等仍然存在。
4.对策建议
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首先,它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战略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和长远影响;其次,这些产业是着眼未来的,它必须具有能够成为一个国家未来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可能性。因此,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必是一件系统工程,需要一套不断完善的实施路线图。
4.1 制定、实施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
技术路线图利用视图工具描述技术及其相关因素的发展,是各利益相关者对未来技术发展的共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具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在政府层面需要深入了解本地资源禀赋的基础上,科学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和发展优先序,进而组织社会资源、指导协调利益相关者;其次,在产业层面需要明确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预见未来新兴产业领域技术发展趋势和关键技术难点,从而诱导资源配置,构建产业链;最后,在企业层面需要体现高新技术企业在系统中的位置,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为上下游企业服务。技术路线图制定过程就是一个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高新企业间沟通和博弈的平台,更有利于达成相关方的利益均衡。同时,技术路线图实施过程就是相关方对新兴产业发展状态的动态控制反馈过程,有利于相关方不断协调各自行为,从而实现各自发展目标。
4.2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一手抓政策法规建设,一手抓基础设施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目前,我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支持略显滞后,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比较凌乱,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尽快推出适合产业的长远发展规划。湖北要继续鼓励促进自主创新,在财税、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基础设施、政府采购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搭建创新平台,增强高新区孵化功能。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着力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专业孵化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技术创新要素的融合发展,整体提升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创新人才使用观念,坚持柔性纳才,对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突出抓好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构筑高新区创新人才高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4.3 以高新区建设为主体,以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
推进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突出抓好创新型高端产业集群发展。紧跟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前沿,在高新区内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体系,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实施创业投资引导工程:扩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争取国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培养壮大本土创业投资管理团队,为培育新兴产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规范完善创新投入财务制度,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长期稳定的产学研用的有效合作机制,最终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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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诊所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文件,每3-10万人左右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每1万左右居民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现状
1.基本情况。县城共有23个社区,其中高新区19个社区, 开发区4个社区,总户数8.1万户, 总人数24.8万人。目前,高新区城区内政府办公立机构有:一所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一所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精神病和皮肤病专科医院各一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家;一所中心卫生院、1家区镇卫生计生所、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供给情况。
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位于县城凤山南路8号,占地面积16000m2,建筑面积20000 m2,为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是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计划生育及社区公共卫生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政府办公立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高新区19个社区,现有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复兴站、中大街站、新园站、闸东站、镇南站、二里站、星海站、海光站、新宁站、曙光站),其中:中大街站、闸东站、镇南站为政府提供房屋;星海站租用中心街道房屋,新宁站租用海安镇敬老院房屋,二里站租用私人房屋,海光站与新宁站合署办公;复兴站、新园站、曙光站为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提供房屋。其中:闸东、镇南、星海、复兴、新园、中大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通过县验收。
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海安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医疗保健需求和海安县城市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一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整体服务能力不强。目前县城高新区范围内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只有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一家;近年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相继升为三级医院,而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因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医疗用房不足,仪器设备落后残旧,导致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低,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县城区高新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10个,且多数建设水平不高,社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不强。中心街道4个社区,共42047人,只设有一个星海社区卫生服务站;黎明、洋港、旺池、育才4个核心区域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海光社区卫生服务站因房屋危房目前与新宁站合署办公。导致多个社区内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质量与水平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及设备设施陈旧。曙光站仅114M2,达不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2015年海光站被鉴定为危房,至今未能落实房屋问题;中大街站存在严重白蚁,需要进行整体防治。10个服务站中大部分站标准化建设在2010年左右,当时配备的部分设备设施尤其是办公设备目前已经陈旧,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三、对策建议
顺应海安县撤县建市的需要,结合我县县情,我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应按“补齐配强”的总要求,遵循“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规模适度,满足需求”的基本原则。
(一)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责任
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来源,要让责任主体切实担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责任。
(二)科学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促进我县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资源利用效率。结合海安县城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本着方便城区居民的原则,一般每1万左右居民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人数较少,低于五千的社区可合并设站;小区居民人数较多,达5000人或住户达2000户以上的可单独设置一个站。
【关键词】:城市道路 ;生态建设
自贡市高新区自1992年5月成立以来,随着高新区的开发建设逐步推进,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园区的大力建设带来了众多建设活动,短短25年时间使得曾经的农田变成了如今繁华的新城,城区道路纵横交错,然而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或大或小的干扰。如果我们在建设的过程中只重经济效益和眼前利益,而缺乏生态观念就将导致干扰的范围与强度日益扩大,进而对我们生存环境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本文结合高新区近年来城市道路的建设情况,具体分析了缺乏生态观念的城市道路建设,在导致城市生态系统的非良性发展使城市景观破碎化、孤岛化,并导致生物多样性下降等方面产生的负作用。同时应用景观生态学理论中有关廊道、生态廊道、景观功能与演化等理论来分析城市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针对高新区道路建设提出了三条符合景观生态学理论的思考和建议。
1、高新区城市路网建设情况
近年来,高新区南湖立交桥、迎宾大道、南湖体育中心、南湖生态公园等城市重点基础设施相继建成,极大提升了城市的综合功能。道路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高新区发展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新区的路网建设从2007年至今成效显著,纵横交错的交通通道网络是重要的城市人工廊道,加快了城市化的转换速度,与此同时,大量硬质道路的形成也使得原有的山体、农田因此而遭到破坏,自然景观被道路路网分割成了大大小小的景观碎片,如何在满足道路建设的交通功能和城市形象作用的同时,采用生态的方法恢复原有生态廊道,使被分割的景观碎片有机的结合起来并形成连续与网络状的分布,从而恢复景观连续性和整体性,最大限度的减少道路网络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和破坏,是我们在建设的同时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
2、高新区现状城市道路类型及特点
为了便于分析研究,笔者将高新区现状城市道路分为以下几类:
2.1 通过型道路
这里所指的通过性道路主要位于高新老城区道路,其主要是具备交通通行功能,如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等等,特点是道路绿化带窄或只有行道树,整个道路的景观生态效应差,又因两侧建筑距离道路边线很近,生态改善条件受地理限制,后期生态调节难度较大。
2.2 山体分割型道路
自贡属于丘陵城市,城市道路的规划很容易出现从山体中穿越的情况,从而形成道路将山体分割成两半的格局。道路的穿行势必破坏原有山体的天然植被,使山体的生态状况发生改变。汇东老城区的山体分割型道路大多留下垂直的山壁,因周边已建成为密集的居住区,后期只能采用垂直绿化的方式来做生态景观调节,难度较大;后来建设的南湖及板仓工业园区的山体分割型道路,采用了山体退台的处理方式,更好的解决了山体的生态恢复问题。
2.3 景观道路
景观道路主要是结合道路的建设,在规划阶段就已经预留出了足够的道路绿化空间,使整个道路在绿色廊道中穿行,具有较好的生态效应,能起到生态屏障的作用。
综上,为使高新区的现代化建设始终处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指导下,与自然环境保持健康、良好的平衡关系,就需要加大对城区空间结构的研究、城市生态廊道的景观生态效应研究和城市植被多样性等研究的力度,并把研究成果应用到建设实践当中去,才能更好的实现“生态自贡”的建设目标。
3、对高新区城市道路生态建设的建议
3.1 合理建设道路绿化带,使道路由生态杀手转变为生态载体
笔者认为在城市主干道上,应按照景观生态学要求和国家道路绿化条例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宜设有绿化分隔带,靠行人道路一侧应设足够宽度的路侧绿化带,以充分利用这些绿带的生态属性,发挥其滞尘和净化空气、衰减交通噪音的作用。对于老城区的通过型道路宜在有条件的地方增设、加宽绿化带或采用双排行道树的方式改变原有不合理的道路绿化带、增加老城区的绿量,改善道路生态环境。对于山体分割型道路要丰富山体的垂直绿化形式,结合特有的地理优势做相关的课题研究,成为在生态建设方面的亮点。对于采用退台式处理的山体景观,要找出适合的植物配置方式,尽可能的还原山体的生态结构,并做好每个山体的林冠线设计。
再者,道路绿化带的宽度应符合生态要求。按景观生态学理论,超过12米宽的城市绿带就能产生一定的生物栖息效应,廊道越宽,这种效应就越明显。绿化带内应合理的进行乔灌草搭配,形成丰富的生物群落,生成自然生态食物链和维持正常生态循环所需的环境。
3.2 优化廊道分布,使城市生态廊道结成网络
在城区的扩展过程中,应维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大地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通过在山体种植防护林、打造城区景观节点、设置城区带状公园等将已经被道路分割的景观碎片联系起来,形成城市生态廊道网络。让人们生活在一片绿林的怀抱中,一年四季都能看到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在城市中心也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另外,从道路的规划设计阶段就把道路作为自然过程的连续通道来设计,切忌一味裁弯取直、破山取路,过于注重道路的交通功能而忽略生态景观保护,使道路作为城市的景观界面,达到“步移景异”、“宛若天成”的景观意境。
关键词:高新区;二次创业;对策建议
自2001年科技部提出国家高新区实施“二次创 业”以来,江苏积极推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个 国家高新区加快实施以自主创新为主题,、加快主导 产业发展为主线的“二次创业”,在营造创新环境、建 立创新机制、增强创新能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主导产业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高新区始终保持持 续快速发展的态势,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显著。
1 制定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园区产业 发展的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是指导国家高新区经济和 科技发展的行动方案,对推动国家高新区在已有高 新技术新兴产业集聚的基础上加快形成更加富有特 色和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有效实 施“二次创业”具有重要意义。2001年江苏省政府召 开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会议,颁发了《关 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的意见》, 对高新区“二次创业”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全面 规划和部署。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国家高新区按照国 家和省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编制“二次创业” 产业发展规划,并进一步会同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国 家高新区战略研究院等先后对无锡高新区的“二次 创业”产业发展规划等进行专题论证。同时围绕产业 规划的实施特别是高新区特色主导产业的培育,在 软件、集成电路、工业设计、环保、医药等领域规划建 设了一批主题科技产业园。通过主导产业规划制订 和实施,各高新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主导产业日益 凸现。据统计,2004年四个国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 业实现产值1 322亿元,占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的 35.3%,占全省电子信息产业的39.2%,电子信息产 业已经成为国家高新区最重要的主导产业;四个国 家高新区内生物医药产业、环保产业的销售收入占 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18%和19%,生物医药和环保 产业逐步成为国家高新区的新兴主导产业;在南京、 苏州、无锡、常州四个高新区规划建设的四个国家软 件产业园,已经成为软件产业集聚和发展的重要基 地,全省近60%的软件企业和近80%的软件销售收 入都集中在国家高新区内。
2 加大对高新区自主创新标志性项目的扶 持,抢占产业技术竞争的制高点
依托已有产业集聚优势,打通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产业化转化的通道,实现 科技资源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建立高新区产业 内生机制,是国家高新区实现“二次创业”的关键。从 2003年起,江苏省在国家高新区启动实施以推进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化转化为基 本特征的标志性工程。省政府设立的省科技成果转 化专项资金,优先对国家高新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标志性工程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以提升园区主导 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到目前为止,已经和 即将启动实施的100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属于 四个国家高新区标志性工程项目的总投资25亿元, 其中省拨款2.5亿元,省辖市配套1.3亿元,平均项 目省级资助达1 350万元,最多的省资助达3 000 万元。经过省成果转化资金的强势推动,已经启动的 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已获授权专利178 项,其中41%为发明专利,正在申请或受理专利达 155项,迅速拉动了一批优势领域的产业技术竞争 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实 现了产业技术的跨越发展。
3 建立新型研发体系,提升高新区自主创新 能力
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是国家高新区持续发展的重 要保证,也是体现国家高新区发展水平的基本要素。 在鼓励、引导高新区企业加快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机 构、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江苏省着力引导省内外、 国内外研究开发资源进入高新区,尽快提升国家高 新区的自主研发能力。一是以多种形式引导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等新型科 研机构整建制进入高新区。目前进入国家高新区的 国家和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家,其他各种类 型的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平台已达200多家。二是 大力吸引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积极推进外资企业研 发活动的本土化。目前进入国家高新区的外商投资 研发机构约150家。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增强国 家高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新模式。
4 构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优化高新区创新 创业环境
着力支持国家高新区构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 优化园区创新创业环境,为科技中小型企业滚动发 展和高新技术主导产业逐步集聚和壮大提供有效支 持是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主要产业持续发展的关 键。一是围绕增强国家高新区主导产业的持续创新 能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建设专业性创业服务平台,调 动省内科技资源服务于高新区内创业企业。目前一 批专业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陆续建成,有效提 升了为高新区主导产业领域内中小企业服务的能 力。二是支持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现有高 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孵化服务功能。目前,国家高 新区建设了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孵化场地达 到2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 118家。在省、市的共同 支持和引导下,国家高新区已建立以地方政府或管 委会投资为主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7家,资金 规模达5亿元,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建立的种子资金、 担保资金等类型的创业投资达1亿元。一批科技型 小企业在风险投资的培育下,迅速壮大。三是加大面 向特定创业群体的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力度。国家高 新区在已有7家综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上,近 几年又先后建立了4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和2个大学 科技园。其中,海外留学人员进园创办企业已达600 家,约占全省留学生企业总数的80%。在加快科技 企业孵化器场所及其服务功能建设的同时,积极探 索科技企业孵化器新的运行模式,探索建立了3家 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一批官办民营的科技企业孵 化器。
5 发挥和增强高新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特 色产业基地集群发展
在高新区自身实现产业集聚的同时,不断增强 对周边地区辐射和带动能力则是国家高新区“二次 创业”的重要任务,也是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 导产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江苏十分注重特色 产业基地在国家高新区内及周边地区的规划布局, 先后启动建设了南京高新区电力设备自动化产业基 地、三药产业化示范基地,苏州高新区汽车关键零部 件产业基地等一批技术创新体系完备的国家火炬计 划特色产业基地,有效带动了周边地区形成与之配 套的产品群。到2004年底,全省建有集研究开发、生 产制造、创新服务于一体的特色产业基地35家, 2004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97亿元,特色产业 基地成为继国家高新区之后又一个发展高新技术产 业的重要载体。全省高新区与特色产业基地互动发 展的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