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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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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贸易方式

常见的贸易方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市场采购;金融产品;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4-0085-02

引言

2011年3月4日,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批准设立“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核心是致力于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义乌市场采购贸易面临着发展瓶颈,义乌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义乌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的需要,金融机构缺乏针对义乌市场采购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和市场采购贸易的独特性进行整体金融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创新,金融创新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匹配的问题日益突出,急需金融业在贸易金融领域率先开展探索和先行先试,进一步创新,以此探索贸易金融新模式。

一、义乌国际贸易改革下的金融产品创新实践

义乌实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以来,金融创新形式多样。义乌通过创新委托贷款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12年5月,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授信中国小商品城集团50亿元,并委托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将贷款投向市场。此举突破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的限制,搭建针对市场商户的新型融资平台。工行义乌分行在全国首创供应链易透融资,为外贸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提供贷款,推出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的网络自助式循环贷款“网贷通”。

通过福费廷、国内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供应链融资额度达30亿元,开创了义乌贸易金融的新局面。义乌建行以全球网为载体,推出“e商通”网络贷款担保业务;浦发银行针对义乌国际商贸城市中小企业量身定做推出“银宝通”。中行义乌分行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率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出“义乌通宝”等创新举措。此外,各金融机构相继推出摊位、存货、股权、商标、专利权、林权、排污权等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推出面向市场经营户和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发展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加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和培训,支持当地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拓展企业融资理念。总的来说,这些金融创新产品技术含量偏低,品牌特色不明显,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这些探索创新,还远远不能满足义乌“市场采购”贸易的快速发展以及义乌市场的巨大需求。

二、“市场采购”贸易的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产品功能单一,实用性差,影响客户群体的扩张

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为金融产品创新带来多样化创新格局,但也造成重复产品、雷同产品、劣质产品、不成熟产品泛滥,重数量轻质量、重开发轻管理、较多产品存在功能单一、实用性差的问题,影响客户群体的扩张,阻碍金融服务水平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二)金融产品技术含量低,效仿严重

义乌的金融机构原有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支持水平还达不到升格为“分行”的水准,加上各银行之间信息网络互不兼容,技术性金融产品创新开发缺位现象严重,金融服务产品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效仿严重,助长了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造成银行业始终在无差异竞争、低层次竞争。

(三)缺乏与义乌电子商务发展相配套的金融产品

义乌目前有10万多家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年成交额超过500亿元,义乌日用百货类商品约占全国网络货物交易额的40%,75%以上的日用百货类网货直接或间接来自义乌批发市场,义乌从事B2B、B2C、C2C的网店近5万多家,呈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发展的效应。但这些电子商务企业与网店创业时资金缺口较大,自身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融资渠道少,往往得不到银行的信贷支持。因此,急需进行电子商务领域的金融产品的创新,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

(四)缺乏必要的风险约束

当前,各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规范之间具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和较大的空间差异。在时间上,一般金融产品创新在前,监管机构规范在后,时间间隔较长。在空间上,各银行之间进度不一,办法各异,管理不规范的状态,使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

(五)缺乏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金融产品研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有精通多个行业,多个领域的金融复合型人才作为坚实的后盾。义乌的金融机构本身的层级低、原有的人力资本运用侧重于执行上级行的工作指令,不重视创新能力的培育。人力资源管理上缺乏对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的招聘与培养,一定程度上导致银行创新产品技术含量及质量难以提升,无法为客户量身定制金融服务。

(六)制度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信用观念淡薄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与发展,我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已发生深刻的变化,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变革却没有进一步的完善。诸多银行业务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规范缺失,法律约束或支持不力的情况。金融产品隐藏着随触而发的法律风险。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以社会信用为基础,包括政府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在义乌,偷税、漏税、逃税、商业欺诈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建立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程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包括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在内的经济金融活动的开展。

三、“市场采购”贸易的金融产品进一步创新策略

(一)创新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战略

依据“义乌港”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的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专业化仓储公司、物流公司的合作,完善存货、仓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探索开展标准化仓单质押、存货浮动质押、动态质押、提货权质押等创新业务,满足义乌物流服务体系中仓储、流通、交易等各个环节的融资需求。尽快成立或引入经营运输、装卸工具的融资租赁公司,为物流企业购买大型运输、装卸工具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对金融产品创新进行规模质量高品格定位,不断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开展大型客户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商品提货权融资等资产业务。

(二)开发符合国际贸易资金需求特点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要灵活运用买方信贷、履约保函、信用证、押汇等贸易融资手段,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发展,满足外贸企业特别是自主创新、拥有自主品牌的中小外向型企业的贸易资金需求;积极开发综合运用人民币期权、远期等外汇衍生工具的业务品种,适合中小企业的小额外汇保值业务,满足市场避险保值需求;提供集团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的委托贷款、外币资金池等业务;加大中间业务开发创新力度,为外贸企业与个体商户提供理财、财务顾问、现金管理、贸易结算等多样化和“一站式”金融服务。

(三)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

积极推进支付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的应用,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现代化的支付清算服务。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网上银行、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构建安全高效的支付服务体系。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加大支付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更好地支持义乌电子商务发展,助推义乌建设为“中国电子商务之都”。

(四)加强金融监管,为金融产品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放松金融管制,稳步加强金融监管,监管理念从“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向“法无禁止皆可为”转变,为金融机构留下自主创新的空间;监管模式只规定相应的监管标准,金融机构在标准内根据情况自主创新。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构造金融业良好的竞争环境,保护创新成果。

(五)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引进、培养多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尽快改变目前复合型人才招聘、培养通路狭窄的格局,加快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的改革力度,积极实施包括薪酬、子女教育、税收优惠、住房保障和生活休闲等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吸引金融高端人才到义乌就业;挖掘培养内部人才,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营造重视人才、使用人才,积极创新、有效激励的金融产品开发氛围,为开发金融产品效用的提升夯实基础。

(六)加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法制环境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为综合治理金融信用环境、建立金融信用系统提供保障。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取消一些已不再适用当今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能够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的法律条款,界定金融创新与违规的界限;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创新银行的收益得到保障,避免银行间恶性竞争,使金融产品在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创新发展。同时,通过推进立法进程,改善社会恶劣的信用环境,加快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欺骗市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惩罚,从根本上解决金融秩序混乱、违约失信的问题,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 李楠.供应链金融的融资产品设计与优化[D].天津: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2] 赵敢.中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3] 张立方.供应链金融―――值得关注的金融创新[J].金融纵横,2007,(20).

[4] 黄志平.义乌:全面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J].政策望,2011,(11).

[5] 郭鹰.加快浙江地方金融创新的突破口研究[J].观察与思考,2013,(4).

[6] 李伊琳.银行保险企业三角演义 义乌外贸采购供应链融资逆势输血[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05-25.

常见的贸易方式范文第2篇

一、“备案号”栏

一般来说,加工贸易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都需要办理前期手续,向海关提交相应的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一些表格等向海关进行申请,并需要经过海关批准,这个过程就是备案。海关批准后发给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等备案审批文件,而这些文件上的编号就是报关单上要求填写的备案号。备案号的长度为12位。

“备案号”、“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及“征免”各栏目常见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例1:广州电梯有限公司(440193xxxx)持C51066000019号加工贸易手册向海关申报进口电梯用曳引机一批,该批货物列手册第22项,法定计量单位同成交计量单位。保险费率为0.3%。

相应的,报关单的“备案号”栏填:C51066000019;“贸易方式”栏填:进料对口(或0615);“贸易性质”栏填:进料加工(或503);“用途”栏填:企业自用;“征免”栏填:全免。

例2: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xxxx)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210225xxxx)对外签约出口三氯硝基甲烷(无出口税,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经营单位持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代码x,证号TE050616005)、出口农药登记证明(代码S,证号CH200511818)和出口许可证(05-AA-701226),于2005年5月31日向海关申报,次日货物出口。

根据已知条件,“征免”栏填:照章征税,而不能填:全免。因为“征免”是由“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决定的,与货物本身(如:无出口税)并无直接联系。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报关单表体部分的“项号”一栏与“备案号”一栏也有一定逻辑对应关系。项号的第二行填报该项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征免税证明或对应的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编号。

二、“成交方式”、“运费”与“保费”栏

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是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价格及最终确定完税价格的基础。海关统计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也是按照成交方式来进行的, 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CIF )统计, 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FOB )统计,因此,在填制报关单的过程中,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有着密切的逻辑对应关系。

与《2000通则》不同,报关单中的常见的成交方式有:CIF,CFR,FOB。进口组成CIF价格所需的各数据项内容应当录入齐全正确,出口形成F0B价格所需的各数据项内容应当录入齐全正确。当运费、保险费标志为“1”(费率)时,所输入的费率值不能过高或过低。一般来说,运费不高于30%,保险费不低于0.1% 。当运费、保险费标志为“3”(总价)时,费用币制和金额应当合理;当运费标志为“2”(单价)时,所录运费单价及币制应当合理(保费标志不含单价)。

在实际操作中,成交方式、运费、保费的信息通常会出现在商业发票中价格栏内(实际业务中运费一般不出现在提单中)。运费一般用“Freight”或“Freight Charges”表示;保费用“Insurance”或“Insurance Charges”表示。

例如:商业发票中部分内容:

例如:1 5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1 500/3;

再如:25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5/2;

8%的运费率填报为8/1。

三、“起运国”、“装货港”与“原产国”栏

起运国、 装货港、原产国是进口报关单填制的重要内容,它们不仅涉及到税率的确定,还对海关统计产生重要影响。在具体的报关实践中,它们也存在着一定的规律和逻辑对应关系。

(一)“起运国”栏

“起运国”栏的填制主要看是否是把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如果是,就应填报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如果不是,而是中转货物那就应区别对待。对于未在中转国发生买卖行为的,还是以进口货物的始发国为起运国;对于在中转国发生了买卖行为的,则中转国为起运国。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报关单“起运国”的依据是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通过发票的卖方的国别来判断。例如,中国购自荷兰的产品,如果直接运至中国,“起运国”为“荷兰”;如果只是经香港中转,而没有交易买卖行为,那么“起运国”仍为“荷兰”;如果中国购自香港的荷兰产品经香港转运至中国,“起运国”应为“中国香港”。

(二)“装货港”栏

“装货港”栏要填报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在通常情况下,装货港所属的国家应与起运国对应一致;但货物在运输途中中转换装运输工具,又未发生商业易的货物,此时装货港所属国与起运国可不一致。

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是根据提单(BILL OF LADING)的“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一栏判断货物是否入境,如果卸货港是境内港口,则该提单的装货港(Port of Loading)对应报关单上的“装货港”一栏。例如,中国购自荷兰的产品,货物由荷兰的鹿特丹运往香港,中转后运往中国上海,则该批货物的装货港应填报“香港”,起运国则为“荷兰”。

(三)“原产国”栏

“原产国”栏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若有一个以上的国家参与了一个产品的创造,则是对产品进行实质性改变生产的最终国家即为原产国。

在实际操作中,“原产国”一般根据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或者发票中的“Country of Origin”、“Manufacturer” 或“Shipping Marks”内的“MADE IN XXX”等来判断。

此外,这三个栏目在填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国别的填报不能笼统地填为区域性的名称或国际组织名称,如:欧盟、东南亚、中东地区、联合国等,而必须填报具体的国家名称。

第二,避免将名称相近的国名混淆。如:利比亚和利比利亚、澳大利亚和奥地利,摩洛哥和摩纳哥等。

四、“数量及单位”栏与“件数”、“包装种类”栏

(一)报关单表体部分的“数量及单位”栏与商业发票中单价、数量有逻辑对应关系的

“数量及单位”栏分三行填报。

1.第一行是必须填写的,按海关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例如:

2.凡列明海关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必须填报第一及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填报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例如:

3.以成交计量单位申报的,须填报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转换后的数量,同时还必须将成交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本栏的第三行。如成交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例如2010年6月,上海某报关企业申报出口一批钢卷尺到孟加拉国,法定计量单位为“个”,该企业在第一行已正确填报,可是该批出口货物是按“罗(Gross,1罗=144个)”对外签约并实际成交的(看商业发票),国税部门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上也是按“罗”填制的,这样,报关企业在实际成交计量单位的申报错误(如第三行漏填),会致使货主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由于出口报关单单位数据与实际单位数据不一致,国税部门提出异议而不能及时办理退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件数”、“包装种类”栏目

报关单表头部分的“件数”、“包装种类”栏目是与装箱单、提单当中的相应栏目有逻辑对应关系,即:No. of Packages。

常见的包装种类有:carton(纸箱), wooden case(木箱), pallet(托盘), barrel(木桶), bundle(捆), bale(包), nude(裸装), in bulk(散装)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单据中只要列明托盘个数,原则上,报关单的“件数”和“包装种类”栏要分别填报托盘的个数和托盘。

常见的贸易方式范文第3篇

一、构建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外贸企业是指企业有从事对外进出口的企业,企业商品和服务流通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本文主要研究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流程包括:客户商谈、合同签订、采购、车间生产或委托代工、订舱、报关、货物发运等。业务每个环节都涉及到物料的流动,构成了外贸企业的物流系统运作。

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影响因素的识别是风险预警评价的第一步,是外贸企业物流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在分析对外贸易各环节后,可以建立以下的如下表1-1的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

二、不同贸易方式下的企业物流风险预警评价

出口贸易的最为常见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一般贸易是指企业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与一般贸易相比多了原材料进口这一环节。

(一)层次分析法确定风险指标权重

邀请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预警指标的6个一级指标两两比较打分,得到判断矩阵表,如表2-1:

将上面的判断数据输入层次分析法软件(yaahp)中,可以得到不同贸易方式下企业物流系统风险指标第一层权重,可作为模糊综合评价的因素集:

A=(0.175,0.072,0.36,0.051,0.279,0.038)

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6.426,CI=0.085,CR= 0.068

(二)设定评语集

设定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评级为5个等级,如下:

为了方便定量的计算与分析,可先量化风险等级,如C=(C1,C2,C3,C4,C5)=(10,30,50,70,90),对应的评语集为{很小,较小,一般,较大,很大}。

(三)确定判断矩阵

确定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各个险指标对各风险等级的隶属程度rij,就可构建评价矩阵Rij。邀请专家给出每个风险因素的评定值Cj,则隶属度的计算为:

根据专家给出的不同贸易方式下的隶属度分值,可以得出两种贸易方式下的判断矩阵:

(四)进行模糊综合评价

同时确定了评价矩阵R和权重集后A,就可以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风险进行综合评价:B=A?莓R,式中“?莓”为算子符号,即模糊合成运算,也成为模糊变换,即:

根据隶属度最大原则可知,在一般贸易情况下,外贸公司的物流风险的预警评价等级为“风险较小”,在加工贸易情况下,物流风险的预警评价等级为风险一般”,也就是说加工贸易的出口方式要比一般贸易方式给企业的物流系统带来的风险大一些。

三、基于评价结果的物流风险控制建议

(一)从交货期风险的角度对外贸企业物流系统进行控制

从上节不同贸易方式下的风险分析中可以看出,交货期变动是无论在那种交易方式下都会对企业物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因素,企业在计划环节就要围绕交货期去安排采购、生产,要给交货期限留有余地。

(二)注重关键供应商所带来的采购风险

国外客户如果在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间抉择时,侧面表明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较高。此时企业就要从交期、质量等方面加强对此类的关键供应商的管理,缩短加工贸易下比一般贸易延长的交期、提防质量问题带来的跨国退货或返修。

(三)加强对国际物流风险的防范

??际物流是外贸企业从事国际贸易必经且具有特色的环节,主要包括货运的合作关系及船公司选择。交易方式中,加工贸易需要进口报关,此时对货代的专业程度、服务质量就有着更高的要求。

常见的贸易方式范文第4篇

进入21世纪以来,各国国际资源贸易总额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断提升,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相关调查显示,各国国际资源贸易总值不断上涨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价格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例如,伴随着石油价格的上涨,国际燃料贸易出口额逐步上涨,占整个国际资源贸易总额的很大比重。另外,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国家的工业化得到较快发展,经济体制开始转型,这也给国际资源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下表1是各区域国家资源贸易出口比重图,从表1中可以看出:各国自然资源比重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各国国际资源贸易出口额存在很大差别。

表1 各区域国家资源贸易出口比重

2 不同国家国际资源贸易理论与政策之间的差异

2.1 发达国家的国际资源贸易理论与政策

发达国家的国际资源贸易理论与其经济发展方向有直接关系,生产方式决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迅速,充足的资源是其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资源在集中的过程中,资源贸易理论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发达国家的资源贸易理论主要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超保护贸易学说两大类,前者包含多种经济学说,后者主要涉及国内垄断市场价格的控制和扩大国外市场两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对国家经济技术和制度进行整合。技术整合主要体现在通过经济技术的提升,从而增强国家的整体竞争力,技术整合是国家出台经济政策的基础。制度整合主要是指各发达国家通过制定政策合力控制各资源的进出易,常见的经济整合政策有经济一体化、贸易环保标准以及技术标准等。

2.2 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源贸易理论与政策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分配方式开始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依据。面临着分配方式的转型,发达国家面临着如何整合资源,采用何种资源分配原则等问题。目前,发展中国家生产方式和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依据的消费和生产,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发展舞台上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提高自身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地位,各发展中国家针对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自身的贸易条件。进口替代战略是近几年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国际资源贸易政策之一,该政策主要目的是通过减少国外制成品的进口量,增加本国产品的使用数量来促进本国工业化的发展。另外,为了提高本国经济地位,各发展中国家开始在国际舞台上争取自然资源贸易机会和经济活动的主动权,试图打破国际资源垄断的现状,为本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

3 国际资源贸易政策措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国际资源贸易政策都不受WTO的纪律影响,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WTO关注各贸易国的进口关税,而各贸易国的贸易政策主要是针对出口关税制定的。另外,由于各国资源分布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国家的国内贸易政策直接取代了国际资源贸易政策。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从出口税、进出配额和进口关税三方面对国际资源贸易政策措施的经济效益做了简要分析。

3.1 出口税

为了控制本国资源的出口数量和生产数量,资源出口国通常会采用出口税对其进行控制,以此来影响资源贸易的价格和改变原有的贸易条件。出口税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出口税政策使资源出口国的国内价格降低,出口国内的生产者数量也随之减少,从而提高了政府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该国资源出口较小,会存在福利净损失等问题。另外,资源出口国还可以通过出口税政策结合国内贸易现状,改变原有的贸易政策,为本国国际资源贸易提供基础保障。

3.2 进出配额

进出配额政策与出口税政策相比,其经济效益更加广泛。进出配额政策不仅可以降低出口国国内的资源价格,提高资源国际价格,改变原有的贸易条件,该政策还可以增强国内经济基础较差的生产商在国际资源贸易舞台上的地位。从资源出口国的角度出发,进出配额的主要作用是把该国在国际资源贸易舞台上交易的资源价格转移,为资源出口国获得更大的效益提供经济保障。

3.3 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政策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阶梯关税政策,从名义上降低自然资源的关税率,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关税政策可以减弱出口产品多元化的能力。另外,进口关税政策重视以邻为壑的发展效应,对资源贸易国来说,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常见的贸易方式范文第5篇

随着集团公司各种对外经贸交往的增多,灵活的掌握和使用形式多样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是保障收付安全、加速资金周转的必要条件。当今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等。这几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在促使或监督对方履约方面的力度不同,其交易成本亦不同。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最佳选择应注意在促成贸易成功的大前提下,有效监督对方履约并尽量降低结算成本。

【关键词】

国际结算;信用证;银行保函

1 当前使用的各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1.1 汇付

汇付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但无论是预付货款或者是货到付款都存在着经营风险大和资金负担不平衡的问题。凭单付汇就是进口商先通过当地银行将货款电汇出口地银行,指示汇入行凭出口人提供的指定单据和装运凭证付款给出口商。汇入行根据汇出行的指示向出口商发出汇款通知书,作为有条件付汇的依据。出口商根据汇款通知书向汇入行提交与通知书规定相符的单据并凭单向汇入行取得汇款。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接受。

在外贸实践中,汇付不是主要的结算方式。但在发达国家,汇付是主要的结算方式。

1.2 托收

托收是国际结算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即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一种方法。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出口商委托银行收取的货款,能否收到,全靠进口商的信用,对出口商来说,风险很大。但是,托收方式对进口商来说却是极为有利的,不需要预垫资金,或仅需垫付较短时间的资金。因而,在国际贸易中,托收方式经常被用作一种非价格竞争的手段。

1.3 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增长和国际贸易发展,银行在参与国际贸易结算时从仅提供服务,逐步演变到既提供服务,又提供信用和资金融通,信用证已成为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重要结算方式。

在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中,跟单信用证使用最为广泛,也一直被视为相当保险的一种交易方式。因此,尽管我国出口贸易也接受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多种支付方式,但主要的收汇方式仍然是跟单信用。

1.4 银行保函

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为买方向卖方提供了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但不适用于需要为卖方向买方作担保的场合,也不适用于国际经济合作中货物买卖以外的其他各种交易方式。然而在国际经济交易中,合同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往往需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银行保函就是以银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

2 各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缺陷

2.1 汇付结算方式的缺陷

赊销和预付货款是汇付方式的两种表现形式。赊销是一种简便的支付安排,出口商以记账方式允许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以后的一定时期内偿付货款,不仅向进口商提供了资金融通,而且承担了进口商有可能拒付货款的风险,对出口商最为不利,因此出口商很难愿意以单一的赊销支付方式达成交易。预付货款是汇付的另一种形式,是买方为了争取货源而采取的一种方式,他要承担卖方不发运货物的风险。汇付方式中无论赊销还是预付货款风险较大。

2.2 托收结算方式的缺陷

托收方式中,参与交易的银行只是担当法律上人的角色,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进口商的信誉。在付款交单条件下,出口商要承担进口商不去提货的风险以及转售货物可能发生的价格损失;在承兑交单条件下,出口商有可能既失去货物,又无法收回货款。

2.3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缺陷。

在三种传统的结算方式中,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银行承担了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受益人的收款权利得到银行信用的保障。但是,从开证申请人的角度出发,除了支付高额的保证金外,还要接受开证行严格的审查,随着世界买方市场的形成,进口商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对自己不利的信用证方式。

3 合理运用各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一般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只单独使用某一种方式。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同一笔交易中把两种甚至两种以上不同的方式结合起来使用,在实际业务中,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客户、不同交易的实际情况,全面衡量、取长补短、力求做到既能达成交易,又能维护企业的权益,最终达到确保外汇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扩大贸易,获得更多利益。

3.1 备用信用证和汇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采用汇付结算方式,费用最为低廉。在采用预付货款的情况下,买方最为担心的是卖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发运货物,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将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如果和备用信用证结合使用,不仅使买方能够以优惠的条件争取到货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买方的利益,还可以使卖方的销售渠道得以畅通,并且也保证了卖方的收款利益。

3.2 备用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结合使用

同汇付方式相比 ,托收方式相对来讲风险较小,但是基于托收先发货,后收款的特点,卖方将承担买方不提货的风险,尤其是在承兑交单的情况下,卖方很容易遭受钱货两空的风险,如果仅仅出于安全的考虑,选取付款交单的风险要相对小一些。但是在买方处于决定地位的国际市场上,支付方式的优惠与否,直接关系到交易的成功与失败。承兑交单支付方式如果同备用信用证结合使用,既可以使买方得到资金融通,为卖方争取到更多的客户,又可以使卖方在买方违约时得到赔偿。

3.3 国际保理业务的运用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结算中,基于传统支付方式在实际交易中暴露出来的缺陷,国际保理业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保理业务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新兴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目前已有很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这项业务。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还会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趋向综合化,安全、便捷、融资便利、低成本、高效率成为交易者考虑的综合因素。长期以来,我国进出口贸易结算格局少有变化,传统支付方式仍居重要地位。借鉴国际商务活动中的新理念和新运作,将有助于企业开阔视野,增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爱东.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新发展[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3.02(1):57-58.

[2]张绪斌 王剑华.新型国际结算业务特点和选择标准[J].跨国经营.2003(6):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