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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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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思考

食品安全的思考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采样 小型餐饮户 柠檬市场

中图分类号:F768 . 2 文献标识码:A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但,何谓德义?衣食足而知荣辱,衣食尚且不足,何谈教化德义?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是两会民生所关注的重点,随着三氯氰胺,苏丹红,塑化剂,等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如何保证食品健康,如何打造健康食品城市,抑或如何保障公众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已成为放在食品药品监督所办公桌上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武汉市某区小型个体餐饮户食品安全现状

经过一个月的实习生活,通过亲身走访数十家,查看百余份餐饮操作间笔录,对武汉市某某区小型个体餐饮户食品安全现状作出了初步的分析,以其结果来看,食品安全现状不尽如人意,仅以中型餐馆的量化评分来言,多数为C,少数为B,而A更是凤毛麟角,而个别小型餐饮,快餐店,小吃店更是“脏,乱,差”在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标准(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单位食堂)中所要求的21项,仅三个关键项便有多家餐馆难以达标,在采样分析报告中多家小吃店食品中检测的SO2与游离矿酸甚至是大型餐馆的几十倍甚至数百倍以上,这样的安全现状着实让人忧心。

就目前问题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并对66家餐饮企业笔录进行具体统计与总结,发现主要问题在以下34个方面。

(1)未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擅改餐饮服务许可地址。(2)餐饮服务人员未能出示健康证。(3)操作间内保洁柜无门。(4)现场无专用的仓库,仓库内有积水,库房无门。(5)未见索证索记中心(6)保洁柜内餐盘有水珠成串滴落,圆盘内有油渍。(7)生食存放冰箱有吐司,炼乳。(8)保存食品过期。(9)索证索记登记过期或无索证索记。(10)下水道无坡度。(11)洗碗池与洗菜池未分开(12)成品,半成品,生食混放(13)未见废弃油脂回收记录。(14)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15)无拖把池。(16)餐用具未经消毒,或没有消毒设施。(17)保洁柜数量与用量不适应,保洁柜放有私人杂物。(18)生食海产品间未启用(19)垃圾桶无盖。(20)食用油及熬好的火锅底料直接放在地上。(21)无防蝇,纱门纱窗,及防鼠设施。(22)与申报项目不符合。(23)工作服不应挂在操作间内,人与动物不应在操作间内居住。(24)冰箱无生熟标志。(25)未按标准储藏食物。(26)食品直接放在地上,餐具落地存放。(27)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范围。(28)食品无厂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保存期。(29)库房放有杂物。(30)凉菜间无紫外线灯管。(31)操作间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32)操作间内洗手间与粗加工间,白案间无隔离防护措施。(33)室外加工,搭制简易,棚子设在室外。(34)食品调料及食品无中文标识。(35)废弃油脂没有回收。(36)无食品保存仓库。(37)冷藏库与供餐不相适应。 (38)厕所设在操作间。

统计项中(1)为基本项,即缺少餐饮服务许可证与擅改许可经营地址的餐饮店应依法予以坚决取缔,上述60余家中就有13家缺1项,占总数近20%,而其中无店名小个体餐饮经营户占9户,占总数的13.6%。

其中1.2.3.4.6.9.11.12.16.21是尤为突出的,在总计66家中有12家以上出现此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形式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通过对餐饮业主及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中得知,造成目前这一情况主要是因为餐饮业人员流通量大,鱼蛇混杂,中餐馆的食品添加剂没有统一的标准,餐具的消毒难以落实到位,而对于服务人员的培训上岗更是敷衍了事,索证索记往往嫌麻烦而草草应付,小型户主往往没有足够的面积建立符合标准的操作间,而健康证也因为60元的体检费而难以落实,连最基本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也有人推说“不知道,不清楚”。

这些问题无一不反映了食品安全与卫生的监管与宣传工作并不到位,这些宣传不应该只是片面条款式的照本宣科。而应是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通俗讲解,正如知道了紫外线灯管可以防苍蝇,所以凉菜间要安装;生熟混放,成品半成品混放,荤素于统一水池清洗会造成细菌污染,所以这些应该分开放置。检查与执法不到位,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法,确切落实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标准,而不能最后推说“这不该我管”,“我不知道”,“不知者无罪”,作为违反标准的托词。

二、对比国外食品安全现状——浅谈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

日本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从2001年开始经过10年的发展在食品安全这一范围内作出了突出的成绩,2001年因为疯牛病,日本正式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直接率属内阁,规定了中央,地方,公共团体,生产者,运输者,销售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各自的责任,形成了一个以风险评估功能为中心,具有独立性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一贯性的新的食品安全行政机构。

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要求无论任职或退职时都不得泄露职务秘密。不得在政党以及其他政治团体任职,不得积极从事政治运动,除总理大臣许可外不得经营独立性企业,不得从事取得报酬的其他职务,不得从事其他金钱为上利益为目的的业务。

不得不说日本通过这些规定确立和保障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但如果照搬的话并不符合我国国情,日本毕竟与我国的社会状况有所差异,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些做法却无疑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上,缺乏对消费者的足够重视与尊重,造成了许多信息上的不对等,在论文的后面我将以柠檬市场予以解释和说明,这些信息上的不对等会造成市场的萎缩和不存在。

在这些问题上,日本安全委员会提出了“消费者代表的个人,有助于弥补专家理性上的不足,有助于防止科学家借科学家之名行背叛民众之实。

日本选择了圆桌的沟通方式,生产加工者,消费者,行政者,风险评估专家参与讨论,而委员会必要时可请求行政机关,有一定权威性,独立性与公主性。

借鉴日本经验, 对目前武汉市某某区小型个体餐饮户食品安全现状,特提出以下几条合理化建议:(1)与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相互合作,加大联合执法的次数与力度。(2)建立类似家政中心的餐饮服务中心,直接从中心选取餐饮服务人员,减小并控制餐饮服务的流通。(3)推广洗碗机,在政策上予以支持。(4)建立专门的索证索记中心,并统一检查。(5)给予明确区分条例于成品,半成品,生熟,制成条例挂于操作间。(6)制作健康证标牌,要求服务人员挂在胸前。(7)与相关部门协调,统一回收废旧油脂。(8)统一配给垃圾桶。(9)关键部位装修统一要求,请按要求装修整改。(10)在海关处设置食品安全人员,控制食品添加剂的流入,从源头防治。

但国外的方法未必适应于我国,针对餐饮卫生出现的情况。应采取针对性措施,而不是一味提口号,谈专家,所以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卫生餐饮评级制度,结合工作人员例行的巡检,在笔录的基础上加上综合评级,设置优良中差4个评级制度,出现项目数2项以内为优,5项为良,8项为中,8项以上为差,采用季度评级,针对评级结果指定措施,对优良等级餐饮减少巡检,而对中差等级增加抽样,使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增加效率,而减少应景的应付。同时评级制度也予以公示,将选择的主动权给予消费者。

三、 从采样思考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冲突

2009年6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一个完全的法律制度,然而在实行中却依然有不少疏漏,这是理论与实践的冲突,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制定时的想当然。

1、首先《食品卫生法》并没有确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制度,仅以抽样为例,关于抽检的规定散见于《健康相关食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检管理方法》。

如上所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食品安全抽检的法律制度,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索引,没有一个明确的信息,试想,难道要一个一个翻看上面所述的各个法律,这造成了信息的决对不对等。

2、没有一个专门的抽检食品种类和品种的目录,基本上抽检过程中是哪里有就抽哪里的,这里想抽多少就抽多少,食品种类凑不齐就以餐具代替。

在采样过程中应该减少次数,不应该区里抽完,市里抽,市里抽完省里抽,到最后却不知以谁为准,应该采样的餐饮企业增多而减少每一家采的量

3、于采样的规定而言,详见于《2011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抽检武汉市第二阶段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将采样分为19个批次3800个样。

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在一次采样过程中到底采多少家,1900家采3800个样与19家采3800个样哪一个更具代表性,两者可以等同吗?

4、在2004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划分了农业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职能与工作范围,却造成了各部们工作上的混乱。各个部门之间变得臃肿,责任与处理问题也相互推诿,最后让民众弄不清楚到底谁来负责,到底该找谁。

四、食品安全法的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

在上文所述中,仅以采样而论,相关的食品安全法看似滴水不漏,其实却有漏洞可钻,对采集样品付费也没有确实规定,很多时候只能餐饮店自己意思一下,又如第十九款中规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方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实际上工商局与卫生局却缺乏协调,在工作中,常见有工商登记而无法出示相关证件,在第二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上规定,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还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但实际上,规定的处罚措施并不明确,无法按条例进行处罚,对于进口的食品添加剂要求有中文标示,这应该从海关从源头上把关,而不是被动的检查。

在食品安全法律上,没有法律上的信息,公布安全范围并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没有权威性,即在联合执法中无真正有决定性的部门。

在处理问题上被动而不主动,而且在奖励与举报上的处理并不恰当。

2001年10月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中提出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制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第二款也有类似规定,但《食品安全法》中删去了这一条。就目前来看,食品安全问题多,举报人员却偏少,存在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不反应的情况。

而且职能部门的分工并不明确,需要政府监管,而政府监管又存在监管不到位或监管成本过高,我国的食品安全司法现状是在罪与非罪,宽严量刑间徘徊,没有一个可以的量刑标准,到底如何罚,怎么罚?

同时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存在明显的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但条文规定的犯罪的标准并不一致,使之到最后疑罪从无,重罪从轻,

人在犯罪的各个环节所起的作用不同,适用的罪名的差异,是适用共同犯罪理论,还是每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都进行划段定罪。

而在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强调了食品质量的安全与符合当有的营养要求,却忽略了食品欺诈行为及对后代健康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食品安全的司法量定上,我国还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真正做到依法量人,量人度刑。

附: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其犯罪结果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权益,触犯两个或两个以上罪名。

五、小型个体餐饮户与柠檬市场

1970年,31岁的著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罗夫发表了《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和市场机制》的论文,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他凭着该论文,摘取了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柠檬市场提出了优质商品因为价格高于劣质商品的价格,因而无法获利或者无人购买而被赶出市场。

柠檬市场是指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在市场中,产品的卖方对于质量拥有比买方更多的信息,极端情况下,市场会萎缩和不存在,这是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下文笔者用实习中的两起投诉案件叙述食品安全中的柠檬市场。

1、五块钱的争端。

因为一碗粉该不该免单,我们接到了彭女士的投诉,彭女士因为在一碗粉中吃到了苍蝇所以要求两碗粉都免单,而店主不同意,从而引发了纠纷,我们在现场的观察中发现,这家“都市烧烤“的卫生条件非常差,可为什么生意不差,很多顾客都选择在这里就餐,而附近几家卫生条件相对较好的中型餐馆却少人问津呢?

2、这是柠檬市场还是素质问题。

在一起关于早餐的投诉中,餐馆的老板无法出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不从自身找问题反而咬定顾客是讹人,并声明这附近餐馆都遇到这种问题,对自己经营环境差,卫生条件不达标等已成事实却推说自己“生意”忙不过来。

对于这里的小型个体餐饮,多数执法单位都因为业主生活困难而网开一面,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助长了柠檬市场甚至造成了某些个体餐饮的素质问题。

能在大型餐厅就餐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人都会选择中小型餐馆就餐,要保证人民食品安全健康,保障卫生良好的中小型餐馆利益是重中之重。

柠檬市场中最后提到了柠檬市场的存在是由于交易一方并不知道商品的真正价值,只能通过市场上的平均价格来判断平均质量,由于难以分清商品好坏,因此也只愿意付出平均价格。由于商品有好有坏,对于平均价格来说,提供好商品的自然就要吃亏,提供坏商品的便得益。于是好商品便会逐步退出市场。由于平均质量因此下降,于是平均价格也会下降,真实价值处于平均价格以上的商品也逐渐退出市场,最后就只剩下坏商品。在这个情况下,消费者便会认为市场上的商品都是坏的,就算面对一件价格较高的好商品,都会持怀疑态度,为了避免被骗,最后还是选择坏商品。这就是柠檬市场的表现。如果对卫生条件差的小型餐饮一味纵容视而不见,而不严肃处理,迟早这些餐饮会得寸进尺,甚至原来重视卫生的餐饮店也会同流合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岂一日之功?这些情况这些现实,难道不值得我们警醒吗?取缔卫生条件不好的小型餐饮已是大势所趋,个体餐饮户的生活条件不好难道就因为怜悯他们的生活而漠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吗?好心未必能做好事,如不采取行动,迟早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后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六、杂草理论与构建新型餐饮城市

所谓杂草,是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小型个体餐饮户,夺取禾稻(符合卫生情况的餐饮户)的生活空间与营养水分,如果因为怜悯他们的生活状况而放弃除草,禾稻迟早会因为生存空间与营养不够而枯死。

正如柠檬市场所带来的影响,消费者的逆向选择与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心慈手软,已经成为威胁食品安全的一个严重问题,对小型餐饮户到底该如何处理,是蚊子腹内刳脂油还是一句“下次注意?对于小巷子里与蛇混杂的排挡们,怎么执法,怎么处理,是被动的等人投诉,还是为小金额的纠纷疲于奔命?

只有从源头上想办法解决,不找小型餐饮户主,而处理小型餐馆的租主,罚地而不罚人,对餐馆的房东进行处理而减小对经营个体户的惩罚力度,小型个体餐饮户往往因生活条件不好而难以承担罚款,但租房的房东则有一定经济实力,然后鼓励检举与揭发免责,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油烟扰民的生存空间。”

房子是用来住人的而不是用来开餐馆的,仅仅以书面提出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时远远不够的,真正需要的是各部门协同的合作,在各做中严法执法,知法执法,加大罚款力度在执法中做到“以战养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数管齐下,斩草除根。

治大国若烹小鲜,治餐饮如种大田,除草,扦插等等必不可少,在手续上明确思路,在执行中条理清晰,在执法上不容人情,那么一个良好健康的餐饮区的建立又有什么困难的呢?

而建设新型餐饮区是将城市划分区使餐饮集中营业,这样便于管理,方便处理,方便检查,也方便市民就餐,同时推动流动早餐车巡游武汉三镇大街小巷,推广绿色食品,卫生食品的安全理念。

建立餐饮工会制度以方便餐饮管理。鼓励公平竞争与良性竞争,监督细化,层级追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地方经济特色打造食品健康之都,统一培训餐饮服务人员,做到持健康证上岗,有证经营,并将核查标准真正落实到位。

七、结论

食品安全看似疥癣之患,实则已成顽疾,如不早医,早晚酿成大患,目前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是治标不治本,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实际上,食品安全是真正威胁到经济发展,国民健康乃至于种族存亡的严重问题,而处理这些问题对我国以及我国相关部门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作者单位: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参考文献:

[1]食品药品监督局笔录 2012年3月至8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

[3]柠檬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 乔治.阿克洛夫 经济导刊.2001.000(006).-1-8.

[4]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01,10,24.

[5]2011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抽检武汉市第二阶段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失效】.

[7]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2004.

[8]健康相关食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

[9]产品质量法.

食品安全的思考范文第2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教育体系;公众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3-0212-02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与学历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但仍然缺乏能够对食品生产与流通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的大批标准化、专业化从业人员。消费者缺乏相应的渠道了解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匮乏和安全意识的缺位导致许多居民存在消费误区。一是图便宜,缺乏防范意识,尤其在普遍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偏远农村的食品安全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与农民的安全意识不强有极大的关系。二是过度恐慌,消费信心容易受打击,新闻报道鱼龙混杂,虚假和夸大的报道容易误导消费者,捕风捉影,以讹传讹的现象时有存在,“我们还能吃什么”,起到了误导作用。根据各国的经验来看,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几率随着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增加而减少。许多发达国家已将食品安全列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长远来看,食品安全教育有利于整顿和振兴食品工业,重建我国食品市场秩序,因此,在我国开展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教育非常必要[1]。

一、我国食品安全背景

1.主要食品问题。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较高[2]。食品安全问题中,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1号问题。化学性污染(农残、兽残、重金属、天然毒素、有机物污染)是2号问题。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是3号问题。1987年上海毛蚶导致31万人患甲肝,人数之多至今还是世界记录。2011年,肠出血性大肠杆菌传染病在德国爆发,导致50人死亡。美国估计每年约有4800万例食源性疾病患者,3000人死亡。2号问题很吸引眼球,常引起媒体注意。而1号问题刚好相反。

2.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堪忧。当前,我国农村仍存在着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国家统计局曾做过统计,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占6.8%,小学文化程度占32.7%,初中文化程度占49.5%,高中文化程度占3.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25%[3]。一方面农民作为农产品生产者往往提供不安全的食品。另一方面农民作为消费者深受不安全食品的危害。我国农民数量庞大,部分农民法律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意识缺乏;大量的假冒伪劣食品在大中城市失去市场后转而销往安全卫生意识不强的农村,而农民对假冒伪劣食品的维权意识薄弱。

3.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认识的误区。常见认识误区:①将掺杂使假等同于不安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等于健康损害,质量问题与安全问题混淆;②以讹传讹,2010年奶粉反式脂肪酸事件是典型以讹传讹。将反式脂肪酸夸大危害,认为是餐桌的农药而拒绝;③绝大多数中国居民并不了解转基因食品,而是一味抵制,美国转基因食品是不需强制标记,因此许多消费者误以为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极少;④对食品添加剂存在严重误解,“本品不含任何添加剂”往往误导消费者,实际上,不含添加剂的食品不一定是安全的食品,如农村自制的盐浓度低的酱菜容易感染肉毒梭菌,使用了添加剂的食品不一定是不安全的食品,如几千年来传统食品豆腐使用凝固剂石膏、MgCl2等,天然的不一定是健康的,如发芽的马铃薯,人工合成的也不一定是有毒有害的,如谷氨酸钠;⑤对标准的认识不客观,标准的制定是有国情的,标准的未必是健康的,不符合标准的未必有损消费者健康,我国的大米Cd限量严于国际标准,为0.2mg/kg,国际标准为0.4mg/kg。

4.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薄弱。风险交流是我国当前实施风险分析框架的薄弱环节。人们接受新东西大多来自于茶余饭后谈话、互联网信息、电视报导等,而一些专业文件、科学杂志、政府报告等进入茶余饭后存在真空。

5.媒体报导鱼龙混杂。许多食品安全事件报导的方式:信息多,转载多,表象多;调查少,求证少,科学分析少;采用吸引公众眼球的修辞描述事件;用选择性的观点评论事件;夸大事实,以偏概全,以讹传讹,混淆概念。如某种有害物质“含有就说致癌”是不对的,北京烤鸭皮100%含有3,4-苯并芘,但并不能说北京烤鸭致癌。评论时的观点:个案质疑行业,局部风险解读为系统风险,微观的真实性推论为宏观的真实性,农产品中检出有害物质等于有毒农产品。在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的情况下,往往出现一些妥协的产物。

二、国内外食品安全教育体系

在国外高校中,没有设置专门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而是在相关的学科或专业中设置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课程,如动物科学、食品科学、微生物学、饭店餐饮等,学生根据专业方向被要求选修一定的课程如食品安全研讨、食品化学等来获取学分。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教育大体包括: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教育、职业资格教育、公众教育等。高校专业教学和课程内容体现了食品安全等内容,但课程设计与食品企业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脱节。专业对接市场、课堂对接岗位仍然没有实现。食品安全人才呈现供不应求的状况。2011年5月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下文简称《纲要》),确定每年6月份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总理强调: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十分必要。由此可见,国家已经意识到食品安全教育的针对性问题,并在逐步改正和完善。

三、我国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思考

1.食品安全教育的参与者。王仕平[1]等研究认为食品教育参与者包括:①食品生产加工者;②食品经营者;③食品安全监管者;④食品安全宣传者;⑤食品消费者。值得说明的是2013年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食药局+质监+食安办+工商。因此上述食品安全监管者实际上为食药总局+农业部+卫生计生委。

2.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内容。一是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以食品监督检测为例,食品监管检测仪器投入了许多资金却有许多闲置,人员跨专业、无食品检测背景的现象比较普遍。而食品生产企业以家族式的传统企业为多,还有大量的黑作坊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无专业背景、跨专业、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职业素养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食品安全法律知识[1]。据相关资料显示,西方社会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由大工业化生产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一些不可预知因素所引起的,而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事故大多数是由不法之徒为赚取不义之财而人为造成的。在食品安全教育中,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掌握固然重要,但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的培养于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现状来说更加重要。三是食品安全道德知识。纵观近几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生产者与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是最主要的原因。2011年毒血燕事件中经营人员用鸟粪浸泡普通燕窝而制作真血燕的假象,导致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历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各类注水肉、假牛羊肉、病死肉、“黑作坊”、“黑工厂”等层出不穷,有极少数是出于无知,大部分是明知故犯,甚至不敢食用自己生产的食品。四是公众食品安全教育知识[4]。首先,食品安全相关基础知识如食品标志的识别、转基因食品的判断与选择等。食品储存与烹饪的基本常识等,如三全水饺曾因为在超市未及时冷藏而污染金黄色葡萄球菌,而消费者却往往归咎为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食物的相生相克、天然毒素、生熟食物混搭等引起的问题都应该是消费者需要掌握的常识。其次,伪劣食品鉴别知识。再次,食品安全的维权意识。以往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较为轻微的往往会选择沉默,近年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渐上涨,各个省份也相继公布了各种监督举报途径。最后,食品安全危机处理知识。如发生食源性疾病的处理方式。公众食品安全教育是杜绝各种“回锅油”、“口水肉”的有效方法。

3.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层次 。李书国等研究认为我国食品安全营养教育体系应包括:公众食品安全营养常识的普及教育,农产品生产及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为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教育、研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本科教育和食品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型人才(硕士、博士教育)。目前以下几个方面仍需加强。

一是发挥专业教育的根本作用。我国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众多,所培养的人才逐渐在各个行业发挥重要作用。但高校的食品安全人才教育要真正适应市场需求,课堂要真正适合岗位需求仍然需要不断探索,真正培养能进行食品过程监管的人才。二是加强对非专业学历教育的食品安全意识渗透。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课程众多,化学、微生物学、原料学等,往往高校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无法满足这些需求。在其他专业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意识是必要的。三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职业素质培养。应落到实处,彻底杜绝应付式的培训教育。如食品检验员的职业资格证考试应更严格。四是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政府应该为公共义务教育“买单”。社区的教育培训就是很好的辅助手段。目前许多社区采取张贴海报、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群众介绍食品安全知识。五是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教育。

参考文献:

[1]王仕平,杜波,张睿梅.对我国食品安全教育的探讨[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3):17-20.

[2]陈晓华.“十二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及近期工作重点[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1):5-10.

食品安全的思考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监督;食品立法;信任危机

我国食品安全风波不断,警报频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次次挑战食品工业、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触动我国民众已经极度敏感的神经。据统计,仅一个三聚氰胺就让我国50万儿童,为我国的包括三鹿在内的乳制品企业承担着巨大的终身病痛。双汇的瘦肉精更是让全国数以亿计的民众成为“小白鼠”。种种现实让人触目惊心,信任危机已经跌落至谷底。面对这种局面,我国的亿万民众都在呼唤着早日看到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与严厉的食品立法的出炉。

一、信任危机的症结所在

1.接二连三的食品案件不断加重信任危机

在我国接二连三发生的食品案件令民众应接不暇。先是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快餐中添加的苏丹红使得国人将洋快餐打入了冷宫,立顿案则把一个崇洋藐视中国民众健康的企业现出原现,光明牛奶的废奶回收昭示着企业在生产成本与民众健康的天平上向企业的一己私利完全倾斜,雀巢的超量碘使民众对洋奶粉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孔雀石绿使得民众对水产品望而却步,PVC的保鲜膜则把以工业品原材料生产食品的的企业的丑恶一面划出来,三鹿案件揭开了中国50万受害儿童的伤痛,含苯的可乐类产品对于青少年以及儿童神经系统产生极为严重的毒害,地沟油让全国数以亿计的民众对于到餐桌安全视为畏途,龙凤与思念速冻产品出现不明杂质令人质疑其“企业道德”尚失,五粮液的糖精钠超标将一个国产名牌打下神坛,酒鬼酒的塑化剂事件使得白酒不再成为国人的骄傲而成为了世人的笑料,篡改生产日期的蒙牛也在篡改生产日期的同时向全国人民交了一张“作弊”二字的答卷……对于普通民众而言,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让人产生到了凡能进入人口之物皆有假冒伪劣产品的怀疑程度。而一些监督部门的相关人员却在大言不惭地宣称99%的食品是安全的,这就更是引发了十亿民众的困惑,究竟那1%到底在哪里?对于买到了1%不安全食品的民众而言所造成的危害身体健康的结果是100%。

2.原辅料、品控、环境、规程控制是决定食品品质的源头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个人认为其根源在于企业自身诚信缺失,进而造成公众对企业信任度大大降低。而信任危机源于食品自身的品质,只要控制好食品使用的原辅料,控制好操作环境与操作规程,保证食品本身的品质过硬,就不必惧怕任何机构的检验,也就不会产生轰动媒体的任何信任危机。对原辅料的控制可以在上游源头上从根本解决食品的品质问题,从而使得食品的安全与品质得到根本的保障。原辅料的生产、运输、存储都应在合适的设备中与适合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原辅料的处理流程亦应避免任何污染的可能,在操作规程方面应严格实行保质期与标准食品处理操作规程,以保证食品质量的万全。食品的生产环境应该比药品的生产环境更加严格,我国的多起食品案件的产生都是因为环境因素引发的,因此,定期的严格、规范、安全的杀菌技术的使用是食品品质的必要保证。有报道说,目前应用物质的第四形态——等离子体全方位二十四小时的杀菌在我国的食品工业生产中被认为是较为可行且安全的环境保证措施[4]。提高食品的品控人员对于食品的关注度,加强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包括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配料过程、成品包装等现场过程以及实验室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品质控制与管理。

3.生产企业的道德底线是信任危机的症结所在

自从我国的食品工业出现全面的信任危机,包括媒体在内的我国监督、管控部门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自身都在寻找破解信任危机与解决信任危机症结的钥匙。笔者认为,其实这把钥匙就是我国食品生产企业本身的道德底线。一家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食品生产企业爆发轰动媒体的食品案件是迟早的事情,而一家有道德底线的食品生产企业不仅会将精力不仅放在拓展市场、促进销售等方面,还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抓食品安全生产方面,这样的企业出现负面事件显然几率很低。

诚然,“利己”可以做为企业生产的目的,企业可以为“利己”而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这一点天经地义。但是,任何食品企业都不能将“利己”做为企业生产的唯一目的,那些将“利己”当做企业生产唯一目的企业必然会在“利己”的基础上不择手段,当“利己”已经“损人”时,“利己”就变成了无道德底线的“利己”[5]。任何食品生产企业都应在保证“不做恶”的基础上以道德标准约束企业自身的行为,进而才能在企业的整个食品产业链上全方位地以道德为保证,生产出符合健康标准的绿色食品。找到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容易,但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需要我国各级部门形成全面的责任体系,在企业建设诚信生产的同时,对食品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与食品安全立法惩戒。

三、信任危机下的食品安全监督思考

1.食品安全监督势在必行——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关系百姓健康,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头等大事。食品问题不仅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且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会给整个食品工业形成极难逆转的信任危机。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一条千古不易的铁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食品安全更应当做头等大事来抓。

2.食品监督机构监督职能得到落实

众所周知,对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各级监管部门相应监管职能,也是保证国民健康安全的最基本的义务。一旦食品监管关卡失守,国民的健康将无法得到保障。我国虽然在中央以及各部委分设了诸多食品监督机构,并且省市县亦有相应延伸机构,但是,从近年来看监督工作未见显著成效,质量问题反而愈演愈烈,几成燎原之势。我国民众在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之时,不由引发媒体对我国的各大监督职能机构的拷问,做为食品安全的监督机构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监督职责,是否把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危时刻放在心,但是近年来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的恶性食品安全案件以严峻的事实给社会予以否定的回应。面对现今的食品安全,只有扎实食品监督机构监督职能改革,相应监管职责确实得到履行、落实,方能给予社会正能量的信心。

3.加大力度实现有序监管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是国家以纳税人的资金设立的为纳税人服务、代纳税人行使监督职能的机构,对于这些部门中的工作人员而言,尽职、认真、严格地执行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有序监督责无旁贷。然而,食品监督目前在我国却呈现出一种“无序”的状态,虽然号称各部门“齐抓共管”,但是,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各部门均未能真正做到尽职尽责、认真监管,多部门的责权不仅存在着相互交叉而且还存在着部分缺位的严重现象,这种监管现状必然使得我国的食品监督处于一种松散放任的态势之中。为避免这种现象的继续蔓延,作为食品监管的各部门必须严格划分监管权责,实行出现问题一票否则制,将食品安全与其自身岗位挂勾,一旦出现渎职、未认真监管的行为则一究到底,不但负责监管的直接责任人要下课,相关的直属领导者亦应承担责任。与目前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后单纯曝光企业的做法略有不同的是,一定要将问题企业与监管机构的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者与无良企业一起进行曝光,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有序监管,大力提高食品监督工作效率。

四、信任危机下的食品立法思考

1.高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尽快立法遏制。毒害食品报道频现报端,在这样一个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发期,就必须尽快通过立法遏制食品安全的恶化趋势,否则必将积重难返。世界学者目前已将食品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又一严峻的世界性问题。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食品立法软弱无力,对于食品的违法犯罪处罚整治力度偏轻,食品违法犯罪成本相对于其非法所得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非但食品违法屡禁不止,而且大有泛滥之势。面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挑战,我国的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国家立法,着重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日益猖獗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只有通过立法角度加强建设,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正在让执法者有法可依,让违规者有法可惩。

2.食品安全立法应全面覆盖源头与餐桌。食品从农作物的种植到变成原辅料,再从原辅料的采购到工业化过程,最后从工业包装到百姓的餐桌,整个过程从源头直到最终的餐桌都必须实行全面的严格的管控,对于源头违法的从源头就掐住,对于过程中违法的绝对不能再让其流向最终餐桌。食品安全立法只有全面覆盖源头、最终餐桌以及整个过程,才能最终将食品安全问题消弭于无形之中,才能最终还百姓一个真正健康、绿色、洁净的能够摆上餐桌的食品。

3.食品安全立法宜用重典。乱世用重典。我国的食品安全现在正面临着一个“乱世”,各种毒害原辅料五花八门、各种花样层出不穷,各种加工环境甚至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纷纷登场,各种危害健康的劣质食品集体亮相。针对种种乱象必须施以重典,对于违法现象必须提高执法与打击力度,使得食品违法犯罪者的违法犯罪成本提高到一个令罪犯们望而生畏的高度,唯其如此,方能有望遏制住我国目前的食品乱象。今年“两会”期间,总理多次谈到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立法问题,将食品安全形容为“天大的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他表示,政府应该坚决查处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并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代价。强调“要实现食品安全,需要严格的法规,严格的标准,严厉地制裁违法行为的手段!”为此,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只有坚持“乱世用重典”的从严、从重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小而言之关乎十亿民众的生命安全,大而言之对于民族的存亡续绝亦有着重要的影响。食品安全仅靠食品企业的道德底线已经不能保障,我国近期高发的食品案件,无论是中小食品企业,还是曾经头顶光环的大型食品企业,在“不作恶”这一基本原则的要求上已经丧失了任何道德底线,受伤害的无辜的民众数以亿计,因此,必须对所有的食品企业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国家也应该推出更加严厉的制裁法案、赔偿细则与罚治措施,使食品企业不敢再越雷池一步,唯其如此,才能解除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任危机,还公众一个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郭蔚丽.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

食品安全的思考范文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监管制度 思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笔者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改善有以下几点思考。

1 健全食品相关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多,监管的内容除了食品标准、食品储存、食品卫生外,还对饲料生产、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生产等多方面加以规范[1]。但大都是国家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缺少协调性、系统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有的相互制约,有的交叉重叠,有的又存在盲点,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法律体系[2]。

1. 1 制定操作性强、配套统一的法律法规

2009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法律加紧制定相应配套的操作性强的具体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从上到下形成完善、具体的操作办法,直接作用于监管对象,直接解决实际问题,以保证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在具体工作中的操作和实现[3];同时梳理现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淘汰过时的,修改交叉矛盾的,制定未涉及到但是经常出现问题等方面的法律,从而真正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

1.2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提高准入门槛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流动小吃摊点分散、数量大且不好监管,因此应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制定严格、明确、具体的基础条件准入标准,比如必须有相应消毒设施设备且必须对食品碗柜消毒,环境卫生必须满足基本条件等;再根据餐饮单位的规模制定不同层次的准入标准,比如规模大的、级别高的餐饮企业单位的准入标准较小作坊小餐饮更严格。对满足标准的餐饮单位发放许可证,对未获得许可的禁止经营和试经营[4]。

1.3 加大处罚强度,加强执法力度

对因不法行为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大处罚强度,同时加大卫生执法力度让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深知违法成本、代价很高,从而增强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5]。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失职、渎职,对食品监管人员的监督力度加大。

2 完善监管制度

2.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明晰各监管部门监管职责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实施了多部门分工监管,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而在实际的操作中,食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有些情况下是很难分开的,这样就很容易出现监管漏洞、监管盲区和监管交叉重叠现象。因此,卫生行政部门首先应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统一指挥协调各监管部门活动,明确划分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其次建立以定期会议为形式的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监管运作机制;再次,提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权威性,实现在更高行政层次上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监督和协调。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协调分工,让食品质量监管形成不留空档、不留死角的格局。

2.2 建立食品安全问责制,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机制

食品监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除了追究监管对象的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相应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明确食品监管部门所拥有的职权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制定具体可行的要求和规范,以此增强对食品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的双重约束力。同时,将食品安全与地方政府的绩效挂钩,从而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问责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不仅是落实监管部门职责的必然要求,更是完善食品安全制度的应有之举。

2.3 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监管应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当以预防为主,从源头抓起,主动清除事故因素,防止聚集成势。所以应实施日常监管和专项、重点监管相结合,对食品原材料的购进和储存,包装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采取日常监管和传统节假日突击式检查,重大问题、重点对象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3]。

2.4 借力现代信息技术,助力实时监管

首先要摸清管辖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详细情况,包括有多少家单位及餐饮服务的分布情况,对每个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地毯式的摸底排查;然后对每个单位的详细情况登记建档,录入数据库,建立质量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动态监管;实施“黑名单”制度,对排查发现属假冒伪劣的食品和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及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上报上级质监局并向社会公布,且对黑名单食品及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2.5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管

加强公众参与立法,起草法案前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将食品安全信息全面、细致、真实、及时的公之于众;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建议、诉讼制度,让公民了解举报、建议、诉讼的方式,成立接受举报、建议、诉讼的相应部门,并对有效举报和建议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对隐瞒、篡改、虚构食品安全信息和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的企业严加惩处。

2.6 推进食品产业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至今还未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消费者与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能够正确识别假冒伪劣食品,像一些食品使用我国明令禁止高毒农药甲胺磷作为食品添加剂之类事件非经相关部门曝光,公众是无法获知的。因此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是餐饮服务监管的必由之路。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企业。

3 增加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增加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媒体沟通,一方面可以将事件真实信息及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和预期达到的效果等信息通过媒体第一时间告知公众,取得公众的理解,遏制谣言,避免造成群众恐慌;二是将真实信息及时告知公众,防止事件造成群众损害扩大化;三是能对执法部门起到监督约束作用,使其做到规范、正确执法,经得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 加大政府投入

为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卫生监管部门应该建立一支知法懂法、文明执法的食品监管队伍;为提高质量检测技术,保证常态检测的有效实施,有关部门应该建立监测中心、更新检测设备、开发应用快速先进的监测技术;为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监督意识、企业自律意识,以及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有关部门应利用多方资源强化宣传。这些工作的推行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必须加大投入来推行食品安全问题向积极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1] 贾彩彦.食品安全问题的比较分析[J].兰州学报.2011,10:45-49.

[2]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行政管理.2011:71.

[3]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和建议[C].省部长笔谈.改善民生.2011.10:14-18.

食品安全的思考范文第5篇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建设专业特色食品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全人类的生活、生存与延续,因此一直是全世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其中不乏许多知名品牌牵涉其中,这些都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国民幸福的瓶颈之一。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有多重原因,包括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生产者和经营者道德的缺失、科学检测技术的提高和政府检测监督机制的失灵等,导致在食品生产、加工、储运、检测和消费的产业链上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因此在大学开设食品安全专业,培养大批新型的复合型高科技人才,预防和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率,成为中国食品产业的迫切需要。

2001年,教育部首次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为目录外专业在全国率先设立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到2012年全国已有171所高校开设了食品安全本科专业或相关专业。江苏大学2006年自主设立“食品营养与安全”二级学科博士点,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开设了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4年来,江苏大学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在食品安全专业本科建设上走过了一条艰苦探索的道路,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现将专业建设的探索和思考简介如下。

一、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的设置和培养情况

江苏大学食品安全本科专业建设之初,就对国内外各高校的食品安全专业培养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发现各院校根据其专业发展历史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与专长,主要调研结论如下:

1.江南大学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前身是食品分析专业,1998年,专业更名为食品品质控制专业;2004年,学校设立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目前设有食品科学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研究中心。其专业具有工科特色,面对食品工业的发展趋势,要求学生在掌握食品营养与食品加工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重点掌握解决和控制食品加工过程中质量与安全问题的技能。其研究方向主要为: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控制、食品中生物危害的发生和传播途径及行为效应、食品加工过程化学危害物的产生和迁移变化规律与控制原理以及食品安全检测新技术与新方法。

2.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为理学学士学位,主要培养具有化学、生物学、营养学、卫生学和食品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掌握检验、检疫的专门技能,从事食品品质控制、检验检疫、营养及营销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应了解食品生产的基本工艺和设备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食品全程质量全过程控制管理和安全性保证的基本能力;掌握食品营养与功能成分及安全性检验的基本方法,熟悉食品法规与标准化;了解国内外食品质量及安全领域的发展动态并具备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3.香港理工大学设立了食品科技与食品安全本科专业,为其3年,授理学士学位,要求学生掌握与食品相关的食品化学和分析技术,并掌握食品中的有害微生物及产生的有毒物质和生长条件来确保食品的安全,能应用食品保藏、加工和食品工程相关基础知识来解决食品技术中的安全问题,能整合所学知识来解决食品安全和技术的问题,尤其是食品产品的质量和控制、食品的感官评价、食品危害性分析和公共卫生管理等。

4.调研发现,国内117所高校都开设了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且多个高校设置了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博士点和硕士点,通过多年努力,课程体系建设日渐完善,教学内容日益丰富。多数高校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开设有普通生物学、食品微生物学、基础生物化学、人体机能学(人体生理、生化与病理生理)、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化学、食品工艺学、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食品质量检验技术、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功能食品、食品企业管理,以及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营养与食品安全综合实验、食品质量检验技术实验、食品化学实验等实验课程,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课程体系。

5.调研发现,学校可以依托自己原有的优势课程,利用其教师资源以及教学资源对食品安全专业的发展进行规划,能够更好地提高专业水平,办出高校的专业特色。如浙江工商大学其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前身为食品卫生与检验,其专业的学科重点就是培养食品检验型人才;广东海洋大学利用自身在水产品研究和开发上的优势,将水产品保鲜加工质量与安全作为食品质量与安全的专业特色进行建设;中国计量学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的以检验检疫为特色的院校,质检特色是该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目标,在培养方案上除强调三大检验外,着重食品安全的生物学快速检验,同时加强学生在管理、认证方面的基本技能培养;云南农业大学食品安全专业的建设特色,侧重于对于云南传统畜禽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等的产品原料生产以及产品保鲜加工的安全和质量控制,尤其针对云南民族传统特色食品安全控制的教学科研,也是其专业建设的特色之一。参考每所学校依靠自身优势培养出来的人才特点不同,恰好符合了不同就业领域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人才需求的不同。

6.调研发现,在国外高校中,基本都没有将食品安全独立出来作为一门新的专业,而是将其合并于食品科学等专业中,只学习基本的食品安全相关基础课程,如微生物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安全学等。在此基础上,国外食品院校开设了食品安全相关的硕士专业,如英国开设食品安全专业的有四所高校(诺丁汉大学、利兹大学、肯特大学和卡地夫威尔士大学),包括食品安全与风险分析专业、食品生产管理专业、食品市场和供应链的管理专业和食品安全专业等,一般为期1年,主修课程侧重于食品原料、食品链和食品生产的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的风险评估等。荷兰的瓦格宁根大学(号称食品安全与工程专业世界排名第一)同时开设了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管理两个硕士专业(为期2年),这可能是由于国外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较为完善,而中国的食品安全目前还主要侧重于终端检测,整个食品链的管理体系还有待加强,但整体的趋势还是应该由单纯的技术检测转变为安全管理和检测并重。

分析各校提出的食品安全所修的相关课程,其基本思想是以各自依托的学科背景为基础,把食品产品的目标检验和控制作为重点,没有充分认识和突出食品安全过程控制和预防管理在新时期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缺乏对食品安全专业的清晰认识,还把食品安全定义在食品卫生的角度,而这个定义已经过时。食品安全专业的学生要掌握食品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掌握食品生产的基本工艺和设备基础知识,熟悉食品法规与标准,能够了解国内外食品质量及安全领域的发展动态,具备在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领域从事分析检测、安全评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及企业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已经设置的食品安全专业来看,国内外重点高校在此专业的特色、基础条件和师资力量差别较大,侧重方向多样,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特色专长也各不相同。

二、江苏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建设特色和人才培养情况

1.人才培养目标和招生情况

面对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江苏大学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个性健康、和谐统一的,富有科学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食品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应用型人才,拟培养技术与管理复合性的新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面对新的形势,我校结合本专业特点,努力构建“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个性、广适应、高素质、求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希望学生能掌握化学、生物学、管理学、食品科学、食品安全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能在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检验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环保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分析检测、质量控制、企业管理、生产、安全评价、经营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人才,同时又能成为研究生的合格备选人才。

江苏大学2008年首次进行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招生,共招收21名学生,于2012年毕业,此后,每年招生增加到两个班,目前共有194名食品安全专业本科生在读。

2.专业建设平台和课程教学体系内容

本专业建设平台分为通识教育平台、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和实践环节四大模块。学生主要学习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食品工程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学、食品安全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控制技术及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基本知识,受到食品生产、食品质量管理与食品安全检控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要求学生具有从事食品质量与安全性检测、监测、评价、预警、控制、认证、食品质量与安全标准和法规制定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基本框架如下:

(1)专业基础必修课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导论、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图学C、机械工程基础、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双语)、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化学、食品分析、仪器分析。

(2)基础选修课程

试验设计方法、食品物理学、营养生理学、食品物流导论、食品免疫学基础、分子生物学。

(3)专业方向必修课程

食品工艺学I、食品卫生学、食品毒理学、食品营养学、食品加工机械与设备、食品原料安全控制、食品质量管理学、食品供应链管理、风险评估、食品工艺学II、食品感官评定技术、常见食品的安全检测技术。

(4)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环境学、动植物检疫检验、食品质量认证、食品流行病学风险控制、食品添加剂、食品品质计算机图像处理(双语)、食品工厂建设与监控、食品工程新技术、功能食品导论、学科前沿进展、食品无损检测、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安全焦点案例分析、食品微生物学。

3.江苏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建设特色

(1)依托优势,特色发展。江苏大学依托在食品无损检测方向的优势和长处,根据我校原有的优势课程(现代食品检测技术、食品机械与设备),利用现有教师资源与教学资源对食品安全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修订,将食品安全过程管理、控制(国际接轨)与产品终端检测并重,将本校的食品安全专业人才定位为“懂工艺、精管理、强检验”的全方位人才,办出江苏大学的专业特色,如着重食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利用本院在农产品加工和机械方面的优势,如农产品的无损检测等技术对食品的储藏、加工和流通进行安全管理)。

(2)课程体系设置创新,淡化食品科学专业的影响。江苏大学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方向细分为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检测(生物安全和化学安全)两个大模块,在选课时引导学生进行分模块课程选择,让学生在毕业时就可以成为具备基础知识且精通一个方向(检验或管理)的专业人才。

①通识教育平台课程

根据江苏大学2012版新大纲对英语、计算机、体育和大学物理等课程要求,减少了英语的课时,增加了体育课时,将计算机调整为选修课,并增加了程序设计语言种类。

②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

参考教育部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新规范,适度增加了专业基础课总量,新增了管理学原理、人体生理概论、食品原料学等课程,从而为后续课程开设奠定理论基础。

③专业(方向)课程

参考国外高校的专业设置和就业方向,将本专业方向细分为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检测(生物安全和化学安全)两个大模块,在选课时引导学生进行分模块课程选择。

食品科学工艺类课程:参考其他院校课程设置,对食品工艺学进行拆分,由原来的90个课时拆分成为食品工艺学I(原理部分)和II(工艺部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分离重组技术,食品加工过程模拟优化与控制、食品微生物检验等专业方向课程,顺应食品工业的精深加工、过程自动化的总体发展趋势要求。

食品安全类课程:参考外国高校安全类专业课程设置,新培养计划增加了风险评估、食品原料安全控制、食品供应链管理和食品安全焦点案例分析等课程,便于和国际接轨。

通过新大纲的改革,形成以下几大模块。

食品学科化学基础类: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食品化学。

食品工程特色类:电工电子学;工程图学;机械工程基础——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工艺、食品加工机械与设备——食品工厂设计。

食品质量管理方向类:管理学原理——食品质量管理学——标准与法规、风险评估、供应链管理等。

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基础类(营养与卫生):人体生理概论、微生物——食品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毒理学(含风险评估)。三大课形成了江大食品安全专业的核心课程群,即营养与卫生课程群,并给予842项目资助。

食品安全检测方向类:食品分析;现代食品检测技术;感官评定;食品微生物检验;食品无损检测技术等。

(3)重基础、求卓越、国际化。为了培养创新性和国际化人才,本专业开设了创新方法导论课程;开设了一门全英文课(食品生物技术),四门双语课(食品化学、微生物学、食品工艺学和食品品质计算机图像处理);并开设了四门网络课程(食品文化概论、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安全焦点案例分析、功能食品导论),完善了学科理论基础平台课程,旨在构建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体系,为研究生培养输送合格备选人才。加强了质量管理类、论证、法规等课程,同时完善实践环节,重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增加风险评估、预警等课程,并开设多门双语课程与网络自学课程,顺应食品安全专业的国际化培养趋势!

(4)培养全方位技术人才,促进就业。目前社会舆论普遍都希望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毕业生除了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熟悉各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熟悉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食品检验和质量控制能力。另外,还要求毕业生动手能力强,能够吃苦,愿意下基层工作。江苏大学针对用人单位需求,整合校内外资源,形成一个从大一到大四、从课内到课外、从校内到校外的一体化学生实践平台,如特地新增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等必修和选修的课程,同时开设了多个实践环节(认知实习、认识实习、暑期实习和毕业实习等)和多个基础实验、综合实验(检验检疫综合实验、食品加工综合实验等),每个环节有大概2~3周,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同时,江大和多个认证培训中心联合,开展ISO22000/HACCP、ISO9000内审员、食品安全师、食品检验工以及食品营养师等认证资质培训,促进学生就业。

参考文献:

[1]肖贵平.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学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以福建农林大学为例[J]. 福建轻纺,2010,(1):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