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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已走出一条具有__特点的创新之路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__立足于整体搞活国有经济,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率先设立了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建立了“两级管理、三个体系、三个层次”的体制框架,较好地转变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坚持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围绕“五个机制”、“五个加强”,按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企战略性改组的要求,积极调整和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展再就业工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此,不仅初步改变了国有资产结构不合理状况,还对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__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之路,取得了国有资产结构调整的实效,其主要表现为:
1、国有资产总量在营运质量提高中增长
由于__逐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的体系和机制,使国有资产在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方面有较大突破,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国有资产随着营运质量的提高而不断增长,到20__年底,__地方国有资产总量已达到5257亿元,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长245%,比1995年增值2倍。
2、国有资产结构不断趋于优化
随着国有经济调整和国企改革深化,__的国有资产结构不断趋于优化,大型、特大型国企的国有资产占本市企业类国有资产总量的645%。在调整与盘活中,国有资产已逐步向第三产业与支柱产业集中。到20__年底,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国有资产占本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的626%,比1995年底提高了约9个百分点,分布在六大支柱产业的国有资产占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的40%。大型、特大型国企的国有资产占本市企业类国有资产总量的645%。
3、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国企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联合,既盘活了国有资产,又推进了产权多元化改造。到20__年底,多元投资主体的国企已占全市国企总数的448%,比1998年提高了155个百分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__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国有资产存量与社会资本增量的成功对接,有115户公司通过上市、增发新股、配股等多种形式,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700多亿元;通过国有资产存量与国际资本增量的成功对接,全市已累计吸收了外资合同金额达596亿美元,组建了26万户三资企业,由此,不仅在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效地增强了__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
二、加快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通过多年的努力,__国有资产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__要进一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加快国有资产结构调整的步伐,还面临一些问题与困难,其主要表现为:
1、原有体制下国有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
原有的经济管理体制造成__的国有资产量大、面广。目前,__有一定规模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逾16万家,分布于15个部门及85个行业,其中,竞争性行业比重较大,达527%,由于体制,往往有“政企责权不清、国资多头管理、条块权力分割”的问题,影响了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和合理流动。
2、国企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的思想障碍尚未完全突破
国企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是国有资产结构调整的一种有效形式。吸收多元投资的渠道可以是国资与外资,也可以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民间资本。但由于受长期存在的所有制歧视旧观念的影响,往往会造成一些国企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经营者,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整和退出的积极性不高,特别对吸收民间资本存在着形形的思想障碍,由此,造成国有资产结构调整退出的力度不大。另外有的国企在国有资产结构调整退出变现后的重新投入,依然流向不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使国有资产的战线不仅没有收缩,而且造成新的结构不合理。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监管和运营机制尚未完善
由于按市场化运作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与相关的监管、运营机制尚未健全,目前,在一部分国企,对经营者缺少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造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缺少安全性的保证。另外,在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时,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造成国有资产转移、私分、侵吞等流失现象屡禁不绝,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加大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力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机制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能,大力实施“有进有退、以退为主”国有资产结构调整战略
按照市八次党代会提出的__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机制”的要求,建议:__要按照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资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加快理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政府委办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能,在坚持国有资产管理、授权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大力实施“有进有退、以退为主”的国有资产结构调整战略,加速国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有序流动。一要明确国有独资企业存在的领域和层次;二要加大国有资产对基础性、公益性及先导性等产业领域的投入;三要加快国有资产在适合分散经营、不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和缺乏竞争优势、无发展活力的国企逐步退出的步伐。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有序、规范地促进国有资产流动的同时,要从所有者的角度逐步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的统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系,加快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动的整体调控,形成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__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的新格局。
2、打破所有制的限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
针对__国有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为加速国有资产流动,建议:__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打破各种所有制的限制,大胆吸引外国公司、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企业经营者及其群体来整体收购、兼并、受让国有资产和股权。鼓励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及其群体购买国有资产的产权,并能在国有企业中持大股,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使__在新一轮国有经济调整和国企改革中,形成与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中,应坚持运用市场化方式规范运作,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要提高制度化、透明化程度,形成市场定价机制,国有资产的出售和股权转让,要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有效利用国际
招商、招投标、拍卖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形成一个用国有资产存量吸收社会增量,用社会增量带动国有资产存量增长的共赢机制。
3、加快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改制、重组,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股权多元化和集团公司的改制、重组,是当前__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国企战略改组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议: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改制、重组,一定要根据资产、股权与经营的现状,区别情况,通过兼并、剥离、重组、联合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产权制度的改革。一是对资产实力强、核心竞争力强、主业优势突出的企业集团公司,要积极探索股权多元化,实施集团公司整体的股份制改制,要突破行业、系统、地域的界限,注意优势互补,实现多元资本联合。二是对资产实力相对较弱、核心竞争力不强、主业优势不突出的企业集团公司,可按“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企业集团公司内进行整合后,剥离出优质资产用于重组。三是对资产规模小、主业日趋衰退,不被市场认同的企业集团公司,可采取多种形式的转制搞活。四是对沉淀、闲置的国有资产,在企业集团内盘活有困难的,可采取公开拍卖、转让、融资性租赁等方法,使存量变现。国有资产退出后取得的变现资金,除用来解决集团公司内企业弱势职工的生活问题和偿还部分债务外,应重新投资到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在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中,有效地整合资源,重组后的国有资产,要坚持向优势企业,优良业态和优秀经营者中集中,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激活市场竞争主体,把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做实、做优、做强。
4、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人力资源的社会化、契约化管理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有助于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议:__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当分离的原则,重塑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出资人要选派素质好、业务精、创新意识强的中青年干部出任产权代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国资产权代表的职权,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具体负责企业经营活动的经理人,可通过人才市场进行社会化选择。国有企业的产权代表与经理人都必须与投资主体建立以契约为主要形式的委托关系,承担国有资产保值责任,并以合同规定的业绩作为确定收入标准和参与要素分配的依据。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投资主体可按规范适时解聘产权代表和经理人,以此,深化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大力推行社会化、契约化管理。
5、构筑国有资产的监控运作体系,大力促进对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化与法治化
按照十六大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的精神,建议:__要率先研究与制定符合wto规则、体现__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规范,在加强法制建设中,构筑有利于推动__经济持续发展的国有资产的监控运作体系。并提议在市人大设立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专门机构,着重加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作安全的信息分析,以及研究制订有关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对国有资产运作的外部监督,并检查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件的处罚情况,加大对国有资产运作的监管力度,加快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的进程。
6、建立国有资产运行的风险防范机制,大力营造社会诚信环境
国有企业要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就要建立资产运行监控模式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议:实施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所有者财务管理,对有关国有资产的经营项目、投资项目、筹资项目作出现金流量分析、风险调整贴率分析、肯定当量风险分析和安全边际分析,并需要在内部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内部审计和法律监控三个体系,以有效地防范国有资产营运中的坏账损失和被诈骗的风险发生,以及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国有企业内部的法律研究部门要担当起企业法定权益保护的责任,同时要按照《担保法》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担保行为监督的暂行意见》的精神,认真监督、检查国企对外担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力求避免由于担保不当而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失。增强国有资产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控制能力,不仅需要企业内部有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更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为此,大力营造社会诚信环境,也应该成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提案号:0076)
__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复函:
__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走过了近十年的改革历程,初步构筑了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框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管理工作体系。这些年来,国有资产始终保持着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
近几年来,本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断得以调整、充实、完善。在新一轮国资改革中,__将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第十届全国人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充分总结十年国资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加快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加快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是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我办在大力实施有进有退的国有资产调整战略、促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加快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改制重组、推进企业经营者市场化和职业化、加强国有资产运行监控等方面已有所考虑,部分工作正在进行。根据你们的建议,我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初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国资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构建新型国资管理体制,逐步落实国有资产所有者基
本权能,转变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形成具有__特点的,国有资产有效集中、分类分层,管理、营运和监督相对分离的框架体系。
二是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促进国有资产有进有退、有序流动。进一步收缩国有经济战线,推进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转向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以及重要产业和行业。通过国资的进退,加快推进各种经济成分和各类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是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方式。调整授权经营
管理方式,加大部分授权经营公司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力度,根据不同领域的国有资产功能定位、营运目标、营运方式的差异,逐步实施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业化、市场化管理方式,探索国有资产的契约化管理。
四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选取一批有品牌、有市场、有规模的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探索减轻企业负担、核销不实资产、促其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
五是加强出资人财务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工作。加强对国有资本性投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的调控与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营运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控制能力。
关键词:资产减值; 资产组; 测试; 资产可收回金额
今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建立了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特别是《资产减值》准则在我国已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将有关资产减值的统一到该准则中,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更多考虑的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同时也适当考虑了我国的国情。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资产减值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资产减值》准则的特点,并研究其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我国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现状
1998年1月27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该制度,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必须在会计期末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即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除必须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外,是否确认存货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和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并未作出强制性规定,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1999年第四季度财政部又先后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的解答》,明确无论是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还是其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均应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计提相关资产的损失准备,还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充到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在“四项准备金”的基础上又加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八项资产减值准备金”的提取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挤掉企业资产与利润中的水分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由于会计制度对具体情况界定不明晰,在计提具体内容上也没有明确的程序,因此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八项准备中频繁被部分企业当作调节企业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的的手段。因此如何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防止企业通过准则人为调节利润,提到迫切需要解决的日程上来。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并准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在这场会计准则的性变革中,资产减值准备变革成为了界备受关注的焦点。
二、我国新出台的《资产减值》准则的特点
从《资产减值》准则的全部内容看,相比以往已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会计人员更易理解和操作,因而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有如下特点:
(一)准则中为资产减值准备给出了判断的标准
准则在会计期末就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确规定:首先取决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给出了判断资产减值的八种判断标准,强调只要存在其中一项或几项,应当估计其资产减值的主要要素———可收回金额,然后才与账面价值进行对比,确定减值损失的金额。这八项迹象为:①资产的市价,其跌幅明显高于正常使用的预计的跌幅;②企业经营所处的、技术、及市场当期或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利影响;③市场利率和投资回报率这两个要素已经提高,从而影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④企业的市价(如上市公司股票市价)已小于其净资产账面价值;⑤证据表明资产已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损坏;⑥资产已或将被闲置、重组、终止使用或提前处置;⑦资产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实现的净损益远低于预算;⑧其他迹象表现资产估计已发生减值。
(二)准则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进行详细的规定,便于实务操作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资产减值会计的核心问题。《资产减值》准则在借鉴国际准则的做法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时,按资产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种计量属性中的较高者确定,并且准则对以上计量属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资产净额的确定原则上为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实务中分三种情况确定:①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的:销售协议价格-处置费用金额;②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的:该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买方出价-处置费用金额;③既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又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获取的最佳信息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或结果)-处置费用金额。
2.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此公式关键是对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使用期限、折现率三要素的确认问题,为此,《资产减值》准则作出了明确的应用规定。
(1)净现金流量的确定,包括:①持续使用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为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和持续使用过程中所必须的预计现金流出。②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现金流量-所支付的现金流量。
(2)使用期限的确定。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算或预测,要求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尚未作出的承诺事项(如重组事项、资产改良和筹资活动、所得税的现金流量),进行最佳估计。
(3)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是一个税前、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利率。如果资产特定风险在未来现金流量中已作了调整,则利率中不再考虑资产特定风险;如果未来现金流量未考虑,则利率中应考虑。
(三)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作出了新的规定
《资产减值》准则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我国现行制度和准则仍保持一致。但是,在资产减值损失已确认的情况下,规定“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项规定同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对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出现明显不同。已经确认的资产损失不能转回,主要是针对我国所处的环境,如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计提损失调节利润,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有待提高,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规定的。
(四)准则对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的处理规定
《资产减值》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要求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确定。
1.对资产组的确定,核心是以该组现金流入是否能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资产组认定后的相关规定是:①一经确定,各会计期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予说明;②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应一致;③账面价值中通常不包括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但该负债如不考虑就很难确定可收回金额时,则可包括已确认的负债金额。
2.当总部资产(即企业集团或事业部管理用资产)难以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独立确定现金流入,且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减值的,可按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确定可收回金额及相应的账面价值。
3.当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并按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后,该减值损失作为备抵账户如何列示在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下作为抵减金额,《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了以下顺序进行分摊:①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②其他资产中除商誉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例,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五)准则增加了商誉减值的测试与处理的规定
准则新增商誉,是特指企业合并所形成的“企业拥有独特的优势而具有高于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的资产”,鉴于商誉的特征是不能单独存在及单独价值,因而商誉更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单独产生现金流量。所以准则规定,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1.此处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根据前述相关规定,应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准则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作出组或组合的限定,即不应大于《分部报告》会计准则所作决定的主要分部或者次要分部;
2.企业应当将商誉的账面价按合理的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去,合理的方法是:①以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②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时,以账面价值为基础。
3.会计末期,比较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并根据以上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
三、我国未来执行《资产减值》准则可能产生的
由于从2007年起《资产减值》准则开始在上市公司中使用,并逐步在其他企业中运用,因此对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等方面会起到一定的影响。
1.对企业会计信息影响。资产减值会计突破了成本计量模式,以资产价值代替历史成本计量,将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或费用。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以及当资产发生减值时通过提取减值准备金,可以使得企业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时由于信息披露更加全面,因此可满足各方面的决策需要。
2.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通过《资产减值》准则的施行,可以更好体现谨慎性原则,挤掉企业利润中的水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同时由于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就可以解决一些企业滥用提取资产准备金的做法,前期多提减值准备,“让我一次亏个够”,然后在后期在将减值准备金转回,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因此,我国《资产减值》准则是一项重大变革,“迫使”上市公司提高信息质量,符合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现状。
3.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要求,当企业的资产发生减值时,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企业应该在会计期末根据实际情况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金,增加企业当期损失、费用。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明确规定,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御风险和减少未来费用而发生的支出有关所得税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2]31号)规定,企业按现行税法规定可以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基金外,企业不得在所得税前再预提其他项目的准备金、基金、未来费用等。因此企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金后,会造成企业会计利润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必须认真对待。
各位领导、与会同志: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区加强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和国资监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主要做法
1、理顺国资监管体制。一是党政重视。2007年我区进行政府二轮机构改革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客观分析了我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及监管现状,充分认识到单设国资监管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向省、市国资委汇报工作,争取上级支持。二是单列机构。2007年9月,我区在全市三县一区率先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为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正科级),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全额财政预算。同时,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的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国资委),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区国资办为常设办事机构。三是配齐班子。区委批准成立了区国资办党组,选拔了部分年轻干部进入班子,配齐了党政工班子成员,并从财政、粮食、外贸等部门选调业务骨干充实了工作人员。同时,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内设了七个业务科室,制定和完善了相应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一是确保顺畅运行。区委、区政府将国资监管和企业改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多次专题研究国资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将国资监管工作纳入了执法监督范围,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区国资办行权履责排除障碍、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明确工作职能。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国资办的机构性质和职能职责,明确了国资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机构及企业之间的关系,划入了财政、经委、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职能。三是给予资金支持。拨付资金购置了办公设备,建立了财务统计和产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对清产核资、企业破产清算审计评估、学习培训等专项工作都及时安排拨付资金。
3、落实国资监管措施。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举办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摸清家底。在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摸清了家底。三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将国资监管、投资管理和产权交易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下达了目标任务;建立了中介机构备选库,出台了《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区国资办会同区监察局印发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查处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国有资产转让中严把审批关和交易关,实现了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制度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收支监管统一。四是规范监管。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统一性,加强国有产权登记、国有产权年检、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考核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并将国有产权登记、年检、国有产权转让、资产评估的核准与备案、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等专项工作纳入行政服务范围办理,并落实了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使我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步入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采取专项稽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产权交易、资产流失等重大事项的稽查监督,对案件和违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了社会稳定。五是推进改制。启动了茧丝绸总公司政策性破产程序,保证了实施政策性破产有关优惠政策在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内得到全面落实。
(二)主要体会。一是区国资办成立并运行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区委、区政府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的决定是正确的,理顺了关系,摸清了家底,工作运行卓有成效。二是单独成立国资监管机构,对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有效解决了过去多头管理、分散管理、边缘化管理、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问题,有利于建立完善统一的出资人制度。三是一个新的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涉及相关部门多年来形成的职能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办到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尤为重要。四是有利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布局,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率。五是有利于统一搭建融资平台,提升政府调控手段,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制未完全理顺。目前还存在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脱节即由国资办管资产、有关部门管人管事的状况,多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职能,难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监管尚需加强。尤其是在依托国有资产搭建融资平台,做强做大国有资本方面还未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家底未完全弄清。特别是在非国有企业中政府历年以各种形式投入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未清理界定,导致这部分国有资产游离于监管之外,形成监管“真空”。
(四)国有企业现状堪忧。企业“点多、量小”,资产分散,运营质量差,改制难度大、战线长、成本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清理历年来政府性投入所形成的国有资产为重点,进一步摸清我区国有资产家底。二是以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三是进一步理顺和深化国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出资人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出资人职责,争取尽快公布我区首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四是对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五是积极探索县区国资监管的方式和途径,逐渐扩大监管范围,逐步将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公用事业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等纳入监管范围。六是筹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依托国有资产搭建融资平台,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
[DOI]10.13939/ki.zgsc.2017.02.222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也拥有了更大规模的国有资产。近些年来,行政单位内部的国有资产正在不断扩展,这种现状也增加了管理国有资产的难度。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从根本的体制入手来推进改革,进而强化针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只有更新管理,才能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从现状来看,事业单位内部的多数管理者都逐渐意识到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意义,因而也开始着手强化监管。[1]但是针对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仍没能达到完善的监管水准,日常的管理也较为混乱。较长时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都习惯于重视资金监管,但却忽视了相应的资产监管。为此,行政事业单位有必要反思现状,从全面的角度入手来强化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
1 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这类单位拥有特定规模的国有资产,并且可以妥善利用国有资产。从本质上来看,国有资产应当属于特殊的一类资产,能够用货币衡量。然而,国有资产也具有显著的消耗性特征,单位内部的各部门应当共同拥有这部分国有资产。保护国有资产并且加以适当的管理,这样做能够在根本上确保国有资产自身的完整性,同时也有助于提升资产管理的整体质量。由此可见,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能够防控资产流失,因此起到了必要的保障作用。[2]
近些年来,行政事业单位经历了全方位的体制改革。在新的时期内,国有资产也表现出自身的独特价值。行政单位妥善保管并且有序利用国有资产,能够为单位自身提供长期发展所需的资源。因此,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有利于行政单位履行最根本的公共职责,进而保障各项公共事业的进步和发展。从目前状态来看,行政事业类的单位在持有国有资产的同时,也更加重视了针对性的资产管理,通过完善管理的方式来提供公共事业的根本保障。[3]
2 现存的问题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欠缺必要的意识,通常忽视国有资产的正常管理。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从事各类公共事业都不能够缺少国有资产。同时,单位内部现有的一切财产都应当属于国有。受到认识的局限,事I单位倾向于忽视长效性的资产管理,通常重视采购但是却忽视了管理。在单位的内部,管理人员也欠缺最根本的管理知识,缺乏专门的资产管理能力。管理者通常觉得:国有资产是国家的,因此不必加以额外的管理。[4]由于缺乏必备的宣传,行政单位经常流失宝贵的国有资产。
其次,现有的机制缺乏完善性,存在机制漏洞。事业单位如果要做好资产管理,那么首先要具备全方位的管理机制。但是截至目前,多数单位仍没能着手健全机制,以至于存在较严重的体系漏洞。在资产采购时,资产以及资金预算通常是分离的,两者缺乏必要的融合。对行政单位内部而言,国有资产也表现出较严重的浪费倾向,欠缺必要的监管体系。与此相应,国有资产相关的监督和审计流程也存在漏洞,因此经常会流于形式。
最后,国有资产相关的管理法规并不健全,因此埋下了管理过程中的很多隐患。开展资产管理,最根本的前提就是拥有健全的法规约束。从现状看,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法规仍缺乏体系性,很难避免法规的漏洞。此外,管理国有资产的各个部门也没能紧密配合,经常出现职责分离的状态。
3 探求应对措施
从体制本身来看,国有资产缺乏全面的监管机制,各部门没能明确各自的监管权责。为了改变现状,行政事业单位就要从根源入手,切实杜绝资产监管中的漏洞和弊病。[5]具体而言,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采用措施。
3.1 转变不适当的认识
在事业单位中,国有资产能否得到妥善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单位各项事业的进程。国有资产如果流失,那么很难估测附带的损失。从现状来看,国有资产管理仍暴露了很多弊病,例如某些人员或者过度配置资源。为了妥善应对现存的资产管理难题,相关人员首先就要转变认识,真正意识到国有资产针对事业单位的重要价值。作为资产管理人员,自身就要拥有优良的道德素养,自觉保护国有资产。
3.2 促进机制的完善
作为事业单位,如果要从根源入手来完善资产管理,那么就要设置明确的资产管理规程。只有通过完善体制的方式,才能修补现存的管理机制漏洞。针对资产采购、国有资产配置、评估资产效益的各个方面,事业单位都应当给出健全的机制。应当从法规的角度入手,不断优化配置国有资源。在日常管理中,事业单位也应当依照规程来进行监管,杜绝形式化的国有资产监管。
3.3 引进信息化技术
信息化的新时期内,国有资产管理也有必要融入信息化的整体进程。针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分配,事业单位需要运用信息化的新手段来完善监管。具体而言,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构建国有资产的数据库。事业单位在资源整合的前提下,就可以构建关于国有资产的详细信息库,在信息库中保存各个阶段的国有资产变化信息。此外,各个部门还可以搭设互相沟通的信息化平台,随时明确国有资产的总量变化、资产分配的情况以及增减的变动等,这样做也促进了一体化的资产监管。
4 结 论
从行政单位自身来看,管理国有资产的相关工作包含了较多的环节和流程,因此属于体系化的管理过程。目前的状态下,多数单位都更加重视管理国有资产,同时也致力于健全现存的管理机制。然而不应当忽视,现今时期的国有资产仍缺乏完善的管理,有待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准。为了完善管理,行政单位的相关人员就需要树立必备的管理意识,不断健全资产监管的规定。未来的实践中,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不断摸索经验,妥善应对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难题。只有全面改进现阶段的资产管理,才能够服务于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张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2013(S1):141-142.
[2]沈海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1(8):240-241.
[3]刘株彬,张鸿超,马守凤.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5):18-20.
受公有制理论和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目前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及其效益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宏观层面:所有者失位,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的国有资产产权在法律层面上是明确的,即归全体人民所有,但在运行层面上却并不清晰。从委托角度看,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所有者并没有真正行使初始委托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中,全民或国家其实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国有资产的管理必然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执行机构的政府来代表行使。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初始委托人所有者主体,实质上也是虚位的,都是通过各级政府行使才得以实现的。二是所有者没有机制来监督和约束所有者代表。或可称之为委托链条之间缺乏内在的连接机制。不能像私有企业中所有者与人(经营者)通过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契约条款为依据分担责任并分享利益,实现所有者产权目标与经营者行为目标的均衡。现行的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体制就缺乏约束和规范政府这一方面行为的体制安排,作为此类资产产权最终所有者的全体人民,既不拥有实际控制权,也缺乏有效监督途径。
2.中观层面:管理者权责不清,难以确认
在现行体制下,作为产权管理主体的上下级政府与同一层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由于权责关系缺乏明确界定,往往导致产权管理主体错位、失位并存,极大影响监管效率。如当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超出了其权利时,往往没有积极性维护这种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出现“偷懒”行为。同时中央政府又因无法直接监督,结果很可能加剧其“偷懒”。加上法律上对保护行政事业性资产存在着立法层次低、不严密现象,对违规行为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相应处罚权、惩戒权,使权利主体之间的层次约束虚化,权益上位主体对下位主体监督功能弱化。还比如,当提供资产的目标与政府所追求的其他社会目标矛盾时,常会以行政事业性资产的低效乃至风险性使用为代价,转变这类资产的用途。
二、来自福建的实证分析
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执行的是“统一政策、分级监管”模式,并结合专业性强、资产分布面广、管理使用层次多等情况,在全国率先实行了部分资产委托管理,形成了国资管理部门统一监管、财务主管部门协同监管和行政事业单位基础监管三位一体的分级监管体系,曾被国管局列为“实现合理分级负责”的创新体制之一。但由于也没有实行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全国又尚未出台统一的管理法规,同时缺乏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所以有效的监管机制还在形成之中,效益也有待提高。
1.规章制度约束力弱、监管无法到位由于目前尚未实行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国有资产实际为各单位所有,作为终极所有者(代表者)产权虚置,统一管理失控,导致资产流失。表现为:一是缺乏市场经验及风险意识,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损失。二是资产处置存在“有申报、有审理;不申报、很难理”的问题,一些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改变国有资产使用性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三是一些事业单位在利用国有资产出租、折股、联营时低估其价值,借改制之机转移国有资产,在评估时采用只提供部分资产进行评估等办法,将国家利益化为集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四是违规违法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行政机关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的通知》及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未经财政、国资部门的同意,无权处置国有资产,并严禁用国有资产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但一些单位却违反规定为另外单位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如贷款单位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担保单位则负连带责任,其结果将引起法律诉讼,法院对抵押担保资产进行拍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管理机制不健全、资产配置严重失衡目前福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缺乏从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的有效管理机制,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由于财政经费配置预算软约束,而又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配置标准,致使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国有资产的配置和供需失衡,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任务量与所占有、使用的资产不协调、少数单位利用自身权力和条件占有大量资产。一方面单位利用富余办公房对外出租,另一方面单位则靠租房办公,部门之间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从数量规模到质量档次都差别较大,苦乐不均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性以及缺乏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资产购置方面较为严重的浪费。
3.资产使用效率低、调剂困难资产使用缺乏客观公正的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以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无法对资产的使用效率进行有效评估。而且,存量资产与预算管理脱节,许多单位存在大量闲置资产,只重购置,不重管理,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同时,由于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分割”,事业单位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域设置,分部门管理,资产为部门所有,共享程度低,利用率不高。
三、“南宁模式”的有益探索
针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这些年南宁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进行了大胆改革,以市场化方式统一管理和运营市属资产,将其中相当部分转化为经营性资产,进行企业化运作,转变了过去关于公益性资产不能收取租金的观念,降低了政府与部门的运营成本,盘活了大量这种资产,收到了明显成效。笔者认为,其改革无论对于推动我国行政资产监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将影响重大,值得重视。
1.改革前南宁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存在的弊端
一是制度不全,家底不清,账外资产大量存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国家财政无偿配置,使用不计成本,不计盈亏,相当多的单位只重购置不重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一年到头不清理不对账,甚至根本未设资产账。二是产权意识淡薄,国有资产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相当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缺乏产权观念,视国有资产为部门、单位所有,随意处置、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三是资产分割占有,资源配置失衡,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最突出的现象就是办公资源分配不均,有的单位大量富余,有的单位局促不堪。
2.“南宁模式”的主要做法: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市场经营、资本运作
(1)集中管理。在原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商铺和宾馆等经营性房产、土地、经济实体产权过户到威宁公司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管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各单位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资产由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和统一经营。这些资产主要包括商铺、门面、宾馆等不动产,以及招待所、培训中心、印刷厂等经济实体。二是对行政办公楼集中管理、统筹安排、优化配置,并计划通过筹资建造行政办公区,建立行政办公用房统一建设、商品化供应、单位租赁使用、投资价值补偿、再投资发展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机制。
(2)分类处置。威宁公司对已接收的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分类处置:①部分小资产以直接拍卖的方式变现;②对经营性不动产实行公开挂牌竞价租赁;③对闲置土地及烂尾楼采取直接开发、整体转让、拍卖等方式进行盘活;④对授权托管、代管和直接管理的经济实体进行资源整合,做到有进有退,重新构建具有优势的专业性公司;⑤对行政性办公楼进行集中调配;⑥对已接收的国有股权采取转让、拍卖等方式变现。
四、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
从严格意义上讲,国外没有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完全对等的资产范畴,但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资产范畴与我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许多类似之处,总结归纳他们的管理经验,对我国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一样具有借鉴意义。国外的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管理体制。基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明确的财权和事权划分,西方国家(如美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政府资产管理,基本上实行的是分级所有的管理体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资产无权调剂和支配,各级政府间资产有明确的边界,因而资产管理链条短,监管效率相对较高。
2.产权监管。西方发达国家各国的政府资产管理体制形式各不相同,从政府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角度比较分析,政府资产管理体制可归纳一个共同点——严格的产权控制,即产权的集中统一管理。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将对政府房地产和车辆实行资产统一权属管理,各部门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从制度上杜绝了资产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3.管理机构。与产权的集中统一管理相适应,上述国家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商业化机构),对政府财产实行专业职能化管理,职责清晰,责任明确,避免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美国联邦政府资产的管理机构是联邦总务署,加拿大的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为政府资产管理机构,澳大利亚政府资产授权澳洲工程局管理。
比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国内探索和国际经验,可以发现,我国地方政府进行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改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逐步与国际接轨,如资产产权统一监管,管理机构专业职能化设置,以及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等。同时,应该看到,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的市场化管理探索远未成熟,在法制化管理等方面还有着很大的差距。
五、加强监管与提高效益的新设想
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的国内探索和国外经验表明,为维护所有者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效益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应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管理,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
1.构建新型监管体制基础——分级所有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产权问题,既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难点和热点,也是其中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哪些国有资产应由中央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哪些国有资产应由地方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必须明确定位,实现产权的归属清晰。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宏观上对原有的管理体制进行权力分解,改变地方政府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统一的状况,使地方政府既享有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又承担相应的责任,代表国家履行所辖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把目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改为“分级所有,分级管理”,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