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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加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大举措。成立两年多来,银监会为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和强化我国银行体系做出了贡献。银监会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制,即法规建设;二是监督,即实施。这也正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监管机构界定的职责。
首先,监管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止到今年4月底,共了127件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其次,狠抓落实,持续监管取得新成效。在银行业全面推行了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并及时推广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试点工作;落实降低不良贷款各项措施,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也在继续推进。此外,银监会积极推动金融制度和业务创新。借鉴国际经验,引导我国有关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快面向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等。
这些举措都是银监会履行监管职责、贯彻监管新理念的具体行动。在成立之初,银监会就明确了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作为监管的第一目标以及“三管一提高”的新的监管理念,即“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实际上,我们常说的理念就是指工作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虽然这些基本原则目前国际上已形成共识,这就是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核心原则同样存在面临与时俱进的问题。目前针对核心原则的修改工作,正是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对照核心原则,检查我们监管实践,既可以发现问题,又可以明确方向,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法。
根据银监会的文件和会领导的讲话,银监会“三管一提高”的新的监管理念的内容如下:所谓“管法人”,即考虑到银行监管指标集中体现在法人层面、银行内控制度主要由法人制定、各类风险主要由法人承担的实际,所以需要改变过去总部监管总部、分支机构监管分支机构的分割监管方式,实施法人集中监管。所谓“管风险”,即在加强对银行机构合规性监管的基础上,把监管着力点放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上,进而做到在资源分配上以风险为基础,风险大,多监管,风险小,少监管。所谓“管内控”,即严格监管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提高银行的自控能力。所谓“提高透明度”,即要求银行真实、规范披露信息,让监管部门知情,让存款人知情,让社会公众知情,借此强化市场约束。同时,逐步提高监管部门自身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应该看到,“三管一提高”的监管理念有效指导着银监会的监管实践。然而,随着对我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和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银监会在深入贯彻监管新理念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面临的挑战也很大。
一、“管法人”
“管法人”并不完全等同于国际视野上的“并表监管”。所谓“并表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银行内的所有业务进行适当的监测并认真落实审慎监督各项原则,从机构角度看,其中不仅包括银行的国内法人还包括银行的国外分行、各类附属机构和合资机构。从业务范围上看,监管当局应该审查银行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各项银行和非银行业务,以及国内外机构从事的业务。
在一定程度上,银监会提出的“管法人”是指对单个银行法人实体的监管,但从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来看,即从并表监管来看,一方面,银监会需要制定合理规划,要求银行法人向监管部门报送并表数据和管理信息,强化对银行法人实体的监管。另一方面,银监会要加强与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的沟通,了解银行集团所属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评估其对银行的影响,并视情况采用适当的监管措施。具体来说,实现从“管法人”到并表过渡,银监会要充分发挥与证监会、保监会建立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根据“三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落实好分业监管体制下的监管分工合作框架。
目前各监管部门的合作还是停留在互相“通气”的阶段,在监管工作的开展中,各个部门监管各自分管的行业。从实现对银行有效的并表监管来说,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实际上,国际经验也表明,并表监管能力较弱是许多国家共同的软肋。
二、“管风险”
应该看到,目前银监会提出的“管风险”的主要内容是强化审慎监管,而重点又放在解决长期以来银行资产质量不高、资本充足率偏低的状况。充分说明这一问题的是指导银监会工作的“监管四部曲”,即“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更为具体地来说,首先,银监会督促商业银行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贷款质量形态,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特别考虑到近期出台的有关监测不良贷款迁移率和偏差率的新举措;其次,严格执行充足的拨备制度,要求商业银行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加大损失类贷款的核销力度,做实利润;再次,鼓励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使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从而恢复银行的稳健性。
然而“管风险”并不完全等同于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所谓“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是一种基于对银行主要业务线的识别和全面了解,以及对各主要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按类别进行风险水平、风险发展方向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规划监管行动和检查方案,确定风险评级并采取监管措施和持续监管的有计划、有部署、前瞻式的监管方式。这种监管观念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也是近几年才系统建成并付诸实施的。而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说,只有全面完成了整个银行业的财务重组、实现银行业的稳定后,才可能具备向以风险为本监管过渡的客观条件。
三、“管内控”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银监会在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内部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并修改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促进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商业银行加强信息披露;加大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估与监督等等。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也有了较大的改善。
但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和内控效率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首先,商业银行应该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在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中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着力培育内部控制文化。其次,商业银行应该将内控和内审结合进行。为此,银监会即将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督促商业银行建立专业、规范、敬业和具有独立性的内部审计队伍,从商业银行内部构筑防范风险的防线。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审计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质量,树立内审权威,并建立内审部门与银监会直接汇报渠道。再次,商业银行,特别是拟上市的商业银行应该结合本行的情况,认真考虑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指导原则组建专门的合规部门,以强化和改善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从根子上减少各类大案、要案和违规事件的发生。
四、“提高透明度”
“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要求增强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和银监会自身的透明度。2003年《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和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行资本充足率相关方面的披露,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并表范围、资本、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目前,银监会已经做到按季披露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汇总数据,而且在制定法规时主动征求商业银行的意见。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在近期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完全达到上述办法的要求较为艰难。到2004年底,按照资本充足率新标准达标的银行仅有30家。上市银行特别是境外上市的银行(如交通银行)的信息披露与银监会要求的差距较小,而其他非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与办法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也表明只有财务状况较好的银行能够更加充分和真实地信息披露,而财务状况欠佳的银行则难以做到。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客观上还要实事求是,采取审慎的态度,充分考虑到信息披露的结果可能对市场信心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2011年10月14日,中信银行与第一财经日报联合在京举行“2011中国私人银行发展年会”。作为一项私人银行业界与客户的盛会,中信银行通过“中国私人银行发展年会”这一平台与国内外私人银行专家、同业研究中国私人银行客户新需求,共同探讨中国私人银行业发展的未来之路。
为借鉴国际私人银行市场经验,促进中外私人银行交流、加强专业研究并推进中国本土私人银行业的发展,在本届年会中,中信银行、第一财经日报、BBVA、中国人民大学、欧洲货币杂志、罗斯柴尔德家族等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国际私人银行研究会。国际私人银行研究会将聚焦国际私人银行客户特征、全球私人银行行业发展趋势与世界私人银行监管政策三大主题,力求为中国私人银行业的创新性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
中信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 跻身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五位
2011年10月16日,中国国内权威杂志《银行家》在京隆重举行“2010年度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仪式,公布了中国银行业核心竞争力排行榜,中信银行位列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五位,继续保持了国内商业银行的领先地位。与此同时,中信银行还荣获了“最佳财富管理银行”单项奖。
中信银行荣获2011年哈佛商业评论管理行动奖金奖
2011年10月15日,第五届哈佛《商业评论》“管理行动奖”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作为首次参评企业,中信银行参选的“新员工培训项目”从众多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金奖。郑州分行参选的“变革之旅项目”荣获优秀奖。
哈佛《商业评论》“管理行动奖”自2007年启动,每年举办一次。旨在推动中国企业汲取新理念、实践新理念。评委团成员由国际顶尖管理专家、学者组成,根据企业管理实践的影响范围及有效性评选出优秀奖和金奖。获奖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在管理中乐于吸收新理念,勇于实践新理念,“用行动改变世界,推动理论进步”。此次得奖是对中信银行不断进行管理实践、管理创新的认可,昭示中信银行的管理实践已处于同业领先水平。
简化出国留学流程 中信银行为您支招
中信银行针对赴澳大利亚留学的学生开通了留学贷款资信证明业务,只要在中信银行存入一定的存款,中信银行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放款,并开具留学贷款资信证明。有了中信银行开具的留学贷款资信证明,使馆将免去对存款6个月以上存期的要求。比如说,计划留学时间2年,使馆要求的留学资金是45万元,只要在中信银行存入50万元,中信银行便能给开具一份45万元的留学贷款资信证明,这45万元不再需要6个月以上的存期。此项业务不但提高了获得签证的几率,还能使得资金灵活周转。而办理此项业务的手续非常简单,只需在中信银行存入相应的存款,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当天就可办完所有相关手续。中信银行现在还针对出国金融客户推出了出国金融主题卡回卡,持有回卡办理出国金融业务可享受出国金融九大贴心服务,并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享受一定优惠。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业务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外资银行的青睐。可以说,目前进驻中国内地的几乎所有外资银行,都对私人银行业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在进行多方面的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即将全面拓展此项业务。对国内银行来说,私人银行服务是一个新鲜事物,过去并没有多少实践经验。随着社会高收入阶层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人们新的财富观念的确立,以及金融制度环境的逐步改善,如何加快发展中国式的私人银行服务,是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银行层面:理念先行,产品、组织、人才并举
与一般零售银行业务相比,私人银行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与服务手段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发展私人银行,首先需要商业银行自身不懈努力,认真探索,着重从理念、产品、组织、人才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有序推进。
树立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理念。在我国银行业内,有不少人士认为私人银行服务无非是对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认识实质上是很肤浅的。银行面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服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零售产品、理财产品和私人银行服务。一般而言,零售产品是面向大众客户提供的无差别产品,很少考虑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理财产品是面对某一特定的目标客户群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而私人银行服务则是站在客户个人的立场上为其设计整体的解决方案,其服务理念与其他金融服务截然不同。私人银行服务是一种根据客户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需求设计出的整体解决方案,而非单一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产品的简单堆积。产品仅仅是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而非解决方案本身。私人银行所提供的解决方案不是应客户一时一刻的需求而定,而更多的是考虑和规划客户较长一段时期甚至一生的金融需求。针对客户在事业发展或人生的不同阶段,依据其收入、支出状况的变化,以及各自的风险偏好、投资偏好、资产多少、个人意愿,制定出合理的储蓄计划、投资计划、保险计划、税金对策甚至消费计划等理财方案。国内银行发展私人银行服务,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尽快树立为客户提供量体裁衣的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理念,彻底摈弃简单的产品推介的传统做法。
创新综合多元的金融产品。私人银行服务提供的是整体解决方案,而多种金融产品的有机组合则是构成解决方案的重要内容。因此,发展私人银行服务,能否提供综合多元的金融产品是至关重要的。从国外银行的实践看,随着高净资产客户投资意识和投资能力的提升,那些传统的金融工具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他们特定的投资目的,于是,越来越多的替资品进入了私人银行的服务范畴。这些替资品既包括艺术品、马匹、古玩、美酒等交易不活跃但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实物,也包括与金融市场联系密切的风险资本、私人股权、对冲基金和房地产基金等金融产品。另外,在私人银行解决方案的设计中,客户还经常存在着对一些结构产品的需求。结构金融产品是一种复合型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利率联接产品、股权联接产品、信用联接产品、外汇联接产品以及保险联接产品等。这些琳琅满目的金融产品所具备的不同特点,满足了不同客户的不同投资需求。在现实中,由于一家银行难以做到全面经营,可取的做法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取部分产品做专有产品,而将不具备优势的那些产品外包出去。但不管如何,发展私人银行,必须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特别是替资品和结构产品。
建立事业部制的组织体系。对私人银行而言,客户分布广泛,需求复杂多样,服务层次要求很高,自身的业务独立性也比较强。私人银行业务流程的设计要简捷、快速、方便,而且要高度人性化,有充分人文色彩,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性和私密性。因此,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尤其需要高效的资源配置行动、灵活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集约的经营管理控制,这就对构建一种适应私人银行业务内在发展规律的组织架构提出了迫切要求。西方私人银行业一般在微观经营单位上采取“家庭办公室”(family office)的组织形式,在整体管理体制上采取“一个企业”(one firm)的组织模式。家庭办公室具有很强的专属性,由一组业内顶级水平的财富管理团队专门服务于一个或几个富人家族,为其提供全面的财富管理综合服务。家庭办公室最早是为富豪家族独家打理钱财,后来更多的是一组专家或者一家私人银行同时服务于诸多客户。而且,以前专门为超级富豪所提供的“家庭办公室”服务如今也向那些中等富人们提供。采用“一个企业”模式而不是各自为政的业务单元来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则是当今很多银行的共同做法。比如,在瑞银集团(UBS)看来,整合的业务模式要比各自为政的业务单元更能创造价值,这是因为,无论何时何地,也无论背后是哪个或者哪些部门所提供的产品,客户都将会轻而易举地获得瑞银集团提供的财富管理服务。
国内银行大多是一种传统的宝塔型的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组织体系不适应私人银行的发展需要。根据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实践经验,国内银行发展私人银行,应该加快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构建以业务线为主导的扁平化的纵向组织管理体系。基本思路是可以借鉴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模式,实行事业部制,在上海、北京或深圳等高收入群体比较集中的区域成立私人银行中心。其职责是集中人、财、物等资源并进行统一配置,针对高收入者群体的金融需求,制定全行私人银行业务计划、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推进和管理全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在营销体系上,私人银行中心既要成立自身的直销团队,也要充分依托于国内银行现有的广泛的分支行网点。分支行可成立相应的私人银行分中心(分部),从事营销工作,不归属区域分支行管理而直属私人银行中心总部管理。在现有的体系之外,建立事业部制的组织体系,是国内私人银行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
加快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金融人才。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私人银行业务,无论在内容上还是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的开发设计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财富管理者所具有的典型的个性化、专业化、综合化、信息化和私密性等特征,对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国内银行从业人员对不断涌现的新型产品和业务,如现金管理、结构性产品、金融衍生产品、资产管理等不太熟悉,对私人银行的经营管理流程不太熟悉,高素质、现代化金融人才短缺,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加快高素质专业化的金融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国内银行要积极培养两支专家型队伍,一是以注册理财规划师(CFP)为标准,逐渐建立一支产品经理队伍;二是培养熟悉外汇、证券、基金、保险等方面的投资专家队伍。此外,还要在私人银行的产品研发、营销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引进国际化优秀金融人才的力度。
政府层面: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发展私人银行服务,除了商业银行自身的努力外,还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有关监管当局应努力创造条件,为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大力推进综合化经营,鼓励扶持金融创新。能否及时地开发和推出可供客户选择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决定着私人银行发展的快慢与成败。国内银行业由于仍然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体制,金融产品匮乏,业务结构单一,服务功能很不充分,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受到很大制约。比如,国内银行在资产业务方面,消费信贷的品种非常有限,使用不方便;在负债业务方面,以居民储蓄为主,其他负债业务品种少之有少,几乎没有选择余地。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许多有生命力的金融产品特别是大量跨市场、交叉性的金融产品无法推出,无法满足高净资产客户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综合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另外,我国现行的政策规定中也有不少对商业银行产品创新效率构成制约的地方。如按照相关规定,相当一部分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都还必须履行行政审批程序,必须层层报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业务和产品创新的自主性。而且,在产品定价方面,银行的定价权不充分,有关部门经常过多地进行干预,甚至将银行的一些正常的成本补偿收费视为“乱收费”进行干涉。因此,加快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当务之急是应缓解和卸除套在国内银行身上的各种枷锁,修改或抛弃现行那些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步伐,鼓励扶持银行的金融创新行为。
不断健全金融市场体系。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是私人银行快速发展的基石。私人银行服务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银行市场、证券市场、基金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乃至金融市场以外的其他实物市场如收藏品市场上的种种产品。大力拓展私人银行的服务功能,需要各种不同类型金融市场的存在,以及相互之间的有机联动和合作。另外,私人银行为高净资产客户所设计的解决方案的优劣需要通过金融市场来检验,解决方案的提供者――私人银行专业团队也大都来自于金融市场,并且需要在金融市场上多加磨砺才能快速成长。因此,早日建立健全一个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发展我国私人银行服务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
实施积极的风险监管。根据国际经验,私人银行服务大都属于中间业务,存在着大量的法律纠纷、声誉风险以及洗钱风险。健康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同样需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1996、1997两年,为了加深对私人银行的了解,美联储纽约分行对纽约第二区的40家国内外银行进行了一次大检查,重点就是对各家银行识别和管理与业务相联系的潜在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能力的评估。结果发现,银行之所以存在着上述风险,主要是因为对客户及其业务的背景、财富来源、私人银行账户的使用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通过这次大检查,美联储纽约分行提炼出一些保障私人银行健康发展的基本要素,形成了《私人银行业务健全风险管理指引》。在此基础上,美联储于1998年底对《银行控股公司监管手册》进行了补充,增加了《私人银行职能和业务的监管》一节。此后,西方各国在强化对一般零售银行业务和理财业务监管的同时,也同时加强了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监管。我国发展私人银行业务,一开始就必须高度重视该新兴业务的内在风险点,通过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金融法律体系、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实施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等,切实强化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监管。
社会层面:树立投资和投资服务的新理念
当个人的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有基础通过既已积累起来的财富实现个人财富的增值,投入到金融市场,参与到社会经济循环中去。因此,私人银行要得到顺利发展,社会层面对投资和投资服务的正确认识是必不可少的。
培养个人参与社会投资的理念。
私人银行服务的核心是财富管理,对象是那些拥有高净值资产的个人客户,他们接受私人银行服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发展私人银行服务,归根到底来自于个人客户的投资意识。因此,个人客户树立投资新理念,对私人银行服务的发展尤为重要。
一方面,要树立财富惟有在运动中才能实现保值和增值的理念。
在个人收入中,如果将未消费的部分静态地存放在家中,不参与社会经济循环,就是“死钱”,不能实现价值增值;而如果用来购买股票债券、房地产、收藏品等资产,以赚取未来更大的收益;或者存入银行账户,以获得利息收入,则是能够带来财富增值的投资行为。
在当今经济条件下,要想实现财富的保值和增值,保存“死钱”的做法是行不通的,需要在动态的财富管理中才能完成。因此,要大力提倡“小储蓄、大投资”的投资新理念,促使财富从个人的源头上运动起来。
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社会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需要个人投资的参与。
将个人节余的资金用于投资,会增加社会资金的有效供给,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另外,个人的投资最初往往以真实的投资需求为起点,客观上承担了市场上不可避免的风险并提供充足的交易资金,极大地促进市场的流动性,活跃市场。尤其是在金融市场上,如果没有众多的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交易机会和交易资金就会大大减少,造成市场运行的滞缓不畅。
个人投资活动的另外一种影响是有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个人的理性金融投资往往是在市场价格处于低水平时买进资产,在价格高涨时卖出资产。这样,在市场行情看跌时买进资产,会使需求增加,从而促使市场价格回升;而在市场行情看涨时卖出资产,会使需求减少,供给增加,从而促使价格回落,有助于金融市场的价格稳定。
树立有偿接受专业投资服务的理念。
相对于一般银行服务而言,私人银行的内涵更为丰富,技术含量更高,客户可以得到银行特殊的照料,可以广泛使用银行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完整的银行服务,可以得到符合自身资产景况和投资目标的解决方案,还可以选择交给银行负责投资方案的具体实施,可以随时监测资产组合的表现。如果上述内容表现得非常突出,客户还可以获得平和的心态――这是高端客户所共同追求的。反过来讲,如果客户不接受专业的私人银行服务,在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上,凭借一己之力,奔波于各家金融机构之间,辗转于各类金融产品之中,沉思于各种投资策略的取舍,不仅难以达到自己的投资目标,而且还会身心俱疲,严重降低生活质量。
1.金融产品品种少,规模小,收益低,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探索阶段;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尚有可观的发展空间,还处在待发展阶段。从已开办的新业务的发展水平来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部的约束限制,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比低,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
2.金融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扩张,质量较低,技术含量低。现有金融创新的重点放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在形式的建设上。此外,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比较肤浅,手段也比较落后。
3.金融创新效率不高,缺乏适合市场发展的银行产品的创新机制。一是没有找准产品创新的切入点。中资银行产品创新难,主观上反映出其在政策把握上的担心,怕政策违规,怕承担责任;客观上反映出中资银行的产品研发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研究、企业需求的了解和融资业务的理解深度不够。二是信贷风险控制的经验不足,手段有限。未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客户需求,制定出银行产品的风险检测标准。三是中资银行的激励机制错位,产品研发人员的待遇不如一线营销人员,导致对产品创新的推动力度不够,研发人员没有应有的定位,研发资金不足。
二、当前银行金融创新不足的原因分析
1.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企业创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尚不完善。由于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商业银行产权,银行只是在政府授权下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经营目标往往受制于政府的社会偏好,国有商业银行被迫承担大量的社会职能,导致其经营目标的多元性,必然弱化利润最大化目标。由于所有者虚置,处于经营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最终所有者的监督激励,或者监督激励成本过大而不可行,表现在经营过程中墨守成规,不愿承担失败的风险,不能有意识地、主动地通过金融工具、服务方式的创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金融机构动力不足。
2.金融创新理念亟待更新,指导思想不明确。在金融创新观念上有两种极端。一种是为了逃避监管,或利用监管和政策方面存在的某些漏洞进行创新,这些业务在短期内可能会给部分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潜在的风险很大。另外一种就是中资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在金融创新理念方面的一个重大差异,表现在外资银行一般认为只要在央行的规定中没有明确的限制,在创新时都可以涉及,而中资银行则认为只有央行明确可以涉及的领域才可以搞创新。中资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客户价值评价体系和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市场定位不明确,产品开发不系统,缺乏市场营销的观念,相应的服务和科技手段不配套,盲目开发,造成一些业务推出后市场反应平淡,收效不大。
3.宏观环境、金融监管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首先是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制约了金融创新的步伐;其次是银行间非法竞争、恶性竞争现象依然存在,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第三,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第四、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创新的消极监管和被动的事后监管约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同时对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三、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基本对策
1.加大金融制度创新力度,培育中外资银行有序竞争的良好创新环境。首先、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改善金融机构经营环境。一是要加强目前人民银行贷款证管理系统建设,完善银行对贷款的管理环境。二是要分别加强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塑造个人和企业信用新形象。三是要加快制定有助促进信用环境建设的专项法规,如保护信息收集、技术处理、信息披露的有关法规,保证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其次、全面修改和整理现有的金融法规文件,尽快形成与国际立法接轨,又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资产实力、资本标准、业务范围、内控制度、信息披露、违法处理等方面作出详尽的规定,保护和促进中外金融展开公平竞争。
第三,完善金融创新的市场机制。一是要逐步取消现行的利率、汇率管制,加快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二是要缩短金融业分业管理体制的历史阶段性,在条件成熟时放松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界限,使我国金融机构能与外国金融机构保持平等的竞争地位;三是要有步骤地扩大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允许更多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市场更要向国内资本开放,多方并举,为金融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四是注重培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引导市场需求。
2.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金融业的整合与重组。首先,在确保国有产权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尽可能使产权分散,优化产权结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银行公司化改革中,必须保障产权的流动性,确保外部约束的实现,强化激励与制衡机制,从而塑造金融创新的动力机制。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重组整合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消除国有银行垄断,促进金融业竞争,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其次、加强金融业的整合,大力推进中资银行业的重组。一是对地方所属金融资源进行整合,应争取组建跨行业的金融控股集团。实行“集团混业、法人分业”的集团模式,发挥集团优势,在资金调度、风险分散、业务信息和综合服务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并协调集团内机构间的业务和业务合作。二是吸收民营资本和外资,条件成熟也可以在国内或国外上市。逐步扩大资本和经营规模,参与国际竞争,成为国际上有影响的金融集团。同时通过强化银行外部约束,外资股东、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作为系统外的力量对原内部力量形成制衡,促进银行体制的改革。
3.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促进产品、服务创新,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首先,加大资产业务创新。在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限制和政策支持范围的前提下开展有关投资银行业务,一是开展融资安排业务,包括安排债务重组,本外币项目融资,特许权项目融资业务等。二是为企业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提供咨询、策划和安排,提供资金融通、购并贷款。三是以财务顾问角色开展或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企业境内改制上市业务,但不介入发行、承销和交易工作。
其次,努力提高负债业务创新水平,增加银行资金来源。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并购或者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等资本运营方式增加股本和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促进存款工具和业务的创新,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多功能的金融工具,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增加资金来源。
第三,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银行卡为媒介,大力发展电子货币、网上银行业务,使银行卡渗透到医疗保险、税收、经济贸易等社会生活各个角落;进而利用先进的网络通讯技术,将银行网络同各种证券网络联成一体,大力发展证券交易、证券转账、国债买卖、外汇买卖、结售汇等中间业务,发展对证券基金、保险基金、产业基金托管等业务。基金托管是商业银行一项比较新的业务,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可以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络技术、信息、人才优势,为客户提供多种咨询、理财服务和投资组合方案,全方位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
第四,加快服务创新,加快系统整合,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将“服务”理念贯穿于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对一线员工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员工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新型的多元化、多层次、有差别的银行客户关系。实施客户经理制。按照“以客户为中心,进行一体化服务”的要求,对现有网点综合改造,提升品质,逐步实现城市营业网点对公、对私业务一体化,本外币业务一体化的综合经营模式,通过金融行业内部整合,实现经营方式的网络化,银行规模的大型化,经营功能的一体化;以客户为中心设立机构,对重点行业系统、重点客户实现综合化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为客户提供更方便、安全、快捷的优质服务。
4.深化金融监管改革,促进金融创新。首先,更新监管理念,加快监管体制的创新,缩小监管与创新的技术差距,形成一种鼓励和支持创新、自动协调和平衡创新供求的监管体系。要放开对金融业务创新的限制,除对一些超出目前金融监管水平的业务创新进行限制以外,应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树立风险监管理念,改变长期以来对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和禁止经营的业务进行严格规定的双向控制做法,实行“法无禁止皆可行”的单向控制,减少业务审批项目环节。
一、实施全面风险监管,促进辖区银行业健康稳健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监分局及各县(市)监管组将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线,坚持审慎监管原则,对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机构准入、退出以及系统性风险情况实施现场、非现场监督管理,督促以上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具体规定。对辖区银行机构,以督促其按现代金融企业要求完善自我约束制度,督促其继续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为主要监管措施,同时引入外部力量强化对银行的内控监督,通过加强与商业银行内审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建立由法院、审计、监察、工商行政管理等参与的定期会晤机制,加强监督,发挥好银行业同业协会作用,加强银行自律。对农村信用社则通过强化对其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管,全面推行内控评价评级制度,努力降低其不良贷款的余额及比例等措施,督促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提高经营效益,减轻历史包袱。对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经济处罚、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任职资格、禁止在银行业工作等监管措施,努力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银行业健康发展。
二、以金融创新为手段,助推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推动金融改革,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我市金融改革主要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总体要求,我市现有的140家农村信用社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不同产权形式的改革。##市城区、永安市农村信用社要力争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沙县、尤溪、泰宁等三个县农村信用社要力争改革为农村合作银行,其他县农村信用社要力争改革为统一法人的县联社。为促进改革的顺利开展,我分局将积极向国家财政争取保值储蓄贴补息970万元、专项再贷款或专项票据9000万元以及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将根据农村信用社改革精神和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积极做好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此外,将积极支持建行、中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力争早日上市。版权所有
(二)推动金融创新,努力提升银行业的金融服务水平。##银监分局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一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创新活动。一是创新监管理念。在监管中积极引导和支持银行业开拓创新,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做到在上级授权范围内,在风险防范能够保证的情况下,积极鼓励、支持;超出授权范围的,如果符合经济金融发展方向的,将积极向上级请示,反映情况,争取获得支持。二是创新监管行为。做到业务准入、退出,机构准入、升格、高管人员核准审批及时、高效,积极鼓励银行业提高科技含量,开展金融业务、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现状,适时推出新金融产品,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满足金融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三是创新现场检查方式。将根据非现场监管掌握的情况以及内控评价评级结果,决定对银行业机构的现场检查内容、频率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对积极开展创新、能够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信贷投入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的,将尽量少开展检查或者不检查,反之,则加大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