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绿色金融的功能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马骏:金融机构的能力建设是提高绿色投资回报率和防范风险的基础,而专业化运行则是能力建设的关键之一。比如,专门从事绿色投资的英国绿色银行,启动了两年半,已退出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就达到10%,未来还会更高。再比如,我国的兴业银行在建立了专业化的环境金融事业部之后,不良资产率仅为0.2%。政策支持(包括对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贴息、增信、简化审批程序等)则是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的关键。市场基础设施指的是为绿色金融市场提供规范、基础信息、分析工具等,它们的功能之一是让投资者以最低的成本找到合适的绿色投资标的。法律基础设施包括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在高风险领域实现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明确贷款人的环境法律责任等,目的在于用法律手段来影响金融机构的偏好,起到抑制污染性投资、激励绿色投资的作用。
记者:除了刚才提到的绿色信贷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直接融资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环节。近来国际上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较为迅速,据统计2014年的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是2013年的三倍。绿色债券的吸引力体现在哪些方面,投资者的热情能否持续,相关部门需要做哪些工作来鼓励绿色债券的发展?
马骏:绿色债券应该成为绿色信贷、绿色股权融资之外的一个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的重要渠道。除了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之外,绿色债券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它可以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银行的平均负债期限只有六个月,很难大量支持中长期的绿色贷款。如果可以发行五年、十年的绿色金融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其提供中长期绿色贷款的能力。另外,如果能够培育出一批有绿色偏好的投资者,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和便利,就可能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和提升融资的便利程度。有关监管部门将会在对绿色债券的定义、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规范性意见。
记者: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为发债企业和项目进行评级,以及定量地评估投资项目的环境成本和效益。绿色评级标准应该如何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的缺失是否会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短板?
马骏:这个问题涉及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第三方的认证和评估问题。第三方对绿色债券的认证和评估功能可由专业的研究咨询机构来承担。国外已经有七八家为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和评估报告的机构。在绿债发行之前,发行主体可以请第三方机构提供绿色债券的认证。在发行之后,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对资金用途和节能减排效益的评估。
第二是对发展绿色债券的主体或绿色债券本身进行绿色评级。目前,评级公司评级的内容主要为信用风险,未来应鼓励在评级报告中加入环境影响的分析,形成绿色评级。绿色评级里包含有关发债企业或债券所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的内容,如果环境表现好就加分,差则减分。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者会倾向于看这个绿色评级。如果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绿色评级,就能帮助一些绿色债券降低融资成本。
第三是建立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时,应该要定量评估所投资企业或项目的环境成本(如排放)和减排效益,比如某种清洁能源项目能比普通煤电项目减排多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并在此基础上选择进行哪些绿色投资。但是,这些评估方法、数据是十分专业的,让每个投资者和企业都去开发这样的方法和系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该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这样的系统也将为绿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以及各类绿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评估工具。
关键词:金融生态 资源利用方式转变 协整检验 关系
问题的提出
我国西部地区资源丰富,作为“十二五”规划中的能源基地和资源深加工基地,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带动了西部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一直以来的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利用方式,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温室气体排放量大,造成我国多地雾霾严重,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存发展,而且使资源优势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也越来越弱,西部大部分地区面临着陷入“资源诅咒”陷阱的困境。但基于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禀赋的特点以及新能源技术还不够完善、发达,以传统资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难以大幅度改变。只有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才能减轻环境压力。
目前西部地区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实现,金融主体发展绿色金融以及企业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的主动性不高,紧迫性不强。只有优化金融生态,综合利用经济、金融、政府、法律的手段,完善企业和金融主体的利益机制,才能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金融主体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引导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技术创新,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因此,对西部金融生态与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分析二者之间产生作用的具体传导机制,提出优化金融生态的对策以加快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文献综述
(一)金融生态的概念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学的概念,它是由自然生态的概念引申而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04年的“中国经济学50人论坛”上首次提出金融生态的概念,侧重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即生态学的角度来考察中国的金融环境问题,认为它是指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其中法律制度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的最主要构成要素。这种将金融生态等同于金融生态环境的观点,被称为“金融生态环境观”。李扬(2005)从自然生态系统推演出金融生态的概念,将金融生态理解为包括金融体系和外部环境两大部分且相互影响的动态平衡系统,其中外部环境包括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金融体系由全部金融活动的参与者组成,包括金融资源的生产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消费者(企业、个人、政府)和分解者(中介、监管机构)。这种将金融体系与其外部环境以及二者间彼此依赖的关系视为一个动态系统,被称为“金融生态系统观”。
本文界定的金融生态概念属于“金融生态系统观”的范畴,它是指金融体系内部的各类主体、各种市场活动之间以及金融体系与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之间所形成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彼此依赖的执行一定调节功能的生态系统。金融生态理论的提出表明,金融业不仅只是单纯依靠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工具获得生存和发展,它的运行发展更广泛地依赖于金融活动发生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制等基本环境。
(二)金融生态与绿色金融、生态金融的关系
胡春生(2012)认为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金融业如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指出绿色金融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其二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金融业要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杨喜光、何梅(2012)认为生态金融等同于绿色金融,并强调与金融生态的区别,指出生态金融是一种将金融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经济发展形式,而金融生态是指金融机构在良好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微观制度环境和宏观制度环境的保障下持续健康运行。笔者同意绿色金融等同于生态金融的观点。
金融生态与绿色金融、生态金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都与金融有关,但金融生态是将整个社会环境包括金融体系在内视为一个生态系统,以生态系统平衡促进金融业的发展,而绿色金融、生态金融则是金融主体在运行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环保产业给予更多的金融支持,注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促进自身的发展,但不强调金融主体如何在整个社会环境中的发展。
(三)金融生态与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关系的文献回顾
目前有关金融生态与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关系的研究还较少,国内学者林晶、智叶青(2013)以北京市为例论述了金融生态对产业结构的作用机理,通过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得出金融生态对产业升级有显著影响的结论。高欣(2011)通过相关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认为碳排放量与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内部调节指标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标有较大的相关性,内部调节指标与碳排放量形成了良性循环。国外学者Artur Tamazian等(2009)对金砖四国的金融和环境进行实证研究,认为金融发展与CO2人均排放量下降相关,特别是资本市场和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更高水平的外国直接投资有助于实现更低的CO2人均排放量。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金融生态与产业升级、碳排放、实体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索,尝试将金融生态与其他领域的结合,而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则是有关金融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本文从优化西部金融生态的角度研究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及作用路径,从理论上探索金融生态的优化如何促进绿色金融发展,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资金并打通资金融通渠道,以技术创新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以及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反过来如何促进金融生态的优化。
优化金融生态促进西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的对策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稳定发展经济
西部只有坚定的发展经济,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交易成本降低,才能扩大金融活动的规模,发挥金融的服务功能和中介功能。同时,随着西部人均收入的提高和社会资本的积累,才能使金融发挥资源配置功能,投资资源利用技术创新的项目,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经济发展还将增强金融业的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主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衍生工具,有效规避、分散和化解绿色金融运行的市场风险。同时也将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投身于西部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金融业务。因此,西部地区要立足资源优势,并变资源优势为资源利用优势,对资源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形成资源利用的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要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为目标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技术产业,以信息化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夯实经济增长的基础。
(二)政府监管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在优化金融生态的初期,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应该以战略性的眼光为指导,发挥政府全局性的协调组织职能,使金融、司法、统计等相关部门职责明确,精诚合作,完善西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机制,对金融生态建设做出具体规划。另一方面,要从利率优惠和信用担保等方面, 制定出面向高新技术创新项目的金融制度,通过财政政策发挥政策性资金的作用,完善金融主体发展绿色金融的利益补偿机制,激发金融主体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引导金融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流动,以技术创新驱动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
长期来看,应逐渐减弱“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完善金融主体破产退出机制,杜绝以发展绿色金融为由而享受政策照顾的侥幸心理,促使金融主体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最终使绿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更容易享受到优惠、全面、多种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大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加新型的方式转变。
(三)加强金融主体自身建设并完善金融体系
一方面,金融主体应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同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金融产品,满足西部地区各个行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对金融资源的需求;还应建立发展绿色金融的配套制度,从环境风险评估、合规检查、风险预警机制等方面加强管理和创新,促进绿色金融的长足发展,建立与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的长期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要打破国有银行垄断资本形成的格局,吸引非国有银行积极在西部投资开发,降低银行在西部设立分支机构的准入条件;鼓励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成分,加快区域性证券市场和产权交易中心的培育;发展西部债券市场,对有利于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发行项目债券筹集资金;设立绿色产业的投资基金,还应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开发多种绿色金融衍生工具。通过金融体系的完善,便于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和各种金融资源,解决高新技术创新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加强法制建设并完善相关法律
一要制定有关金融生态建设的法律,完善现行的信息披露、会计准则、外部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要适时出台发展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并不断修改完善,使发展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要加快以完善金融产权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促进现代金融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同时,金融主体也要制定符合绿色金融发展相应的业务操作规程。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反金融法律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惩罚,保障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竞争环境,将发展绿色金融的风险降到最低。通过法律法规切实保护金融资源,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加快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
总之,优化金融生态,推动金融业的发展,为发展绿色金融提供基础条件和外部环境,打通资金流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渠道,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这是一项繁重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适时调整的、长期的过程,需要从经济、政府、金融、法制等相关层面入手,长期不懈的相互配合,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实现西部金融生态与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善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
2.李扬.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研究―初步分析[J].福建金融,2005(7)
3.胡春生.绿色金融:将可持续发展内生化的新经济发展方式[J].改革与战略,2012,28(2)
4.杨喜光,何梅.我国构建生态金融体系探究[J].商业时代,2012(14)
5.林晶,智叶青.金融生态环境对产业升级的影响―以北京市为例[J].云南社会科学,2013(1)
6.高欣.我国碳排放与金融生态系统的相关性研究[J].商业时代,2011(20)
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建立充满创造力和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宏观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立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加快商业性金融机构改革,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结构;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形成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建设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促进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协调发展。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比重,在化解高杠杆率风险的同时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建设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通过绿色金融再贷款、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评级等手段,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信贷等产品,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设立绿色产业基金。
四、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提升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影响力。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
欧盟是低碳研究和新能源产业发达的地区。欧盟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出2020年比1990年减少温室气体20%,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耗的20%、能源利用率提高20%、生物能源占运输能源的20%的整体目标。2009年欧盟出台《欧盟能源与气候变化一揽子方案》,鼓励更好地利用能源,提高能效,避免污染,控制与减少化石燃料排放,推行碳捕捉技术,开发新的低碳能源,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将绿色产业作为支持重点。例如巴西积极支持低碳产业,推动生物燃料业的发展。巴西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跨部门的委员会,由总统府牵头,14个政府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和制定有关生物柴油生产与推广的政策与措施。为此,巴西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比如,巴西的国家经济社会开发银行推出了各种信贷优惠政策,为生物柴油企业提供融资。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碳市场发展迅猛。2008年,全球碳交易量增长至48.1亿吨,是2005年的近7倍。2009年虽然遭遇金融危机的冲击,全球碳市场仍然达到1440亿美元的交易金额。近年来,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每年以超过100%的速度递增。2011年碳交易的规模已达到1760亿美元,较2005年碳排放交易额108亿美元增长了15倍以上。在未来,围绕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将变得更加活跃,并成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金融助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
从国际范围来看,制造业继续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梯度转移,新一轮的产业分工和产业转移为发展中国家加快工业化进程、升级产业结构提供了机遇。国内一直存在的产业结构失衡也迫使我们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到这个阶段,产业的换代升级成为必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减排,防治污染,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国际上,金融助推产业调整升级的成功例子有许多,韩国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20世纪70年代,韩国确立了钢铁、汽车等十大战略产业,政府通过直接控制金融业进行筹资。80年代以后,韩国确立了“科技立国”的战略,重点发展电子和电器工业,政府通过利率和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银行和民间资本加大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进入21世纪,卢武铉总统提出“第二次科技立国”,包括利用银行业在内的多渠道资金,组织成立了科技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为实现自主创新构建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平台。纵观韩国产业升级换代的整个历程,在这么短的时间能成功实现三次转型升级,产业结构由高能耗高污染到高科技低排放,金融服务和创新的及时跟进至关重要。一般来说,传统产业是相对于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新兴工业而言的,主要包括钢铁、煤炭、电力、建筑、汽车、纺织、轻工、造船等工业。“十二五”时期,中国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还非常艰巨,其关键是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理念指导下,依靠技术进步,在提高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同时,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产业的升级换代主要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传统流程工业中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链接技术;机械制造、装备制造、交通工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中的产品生态设计、节约制造以及废旧机电产品的再制造。还包括建筑的节能改造、新型建筑的生态设计和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等等。在这一过程中,中国金融业需要顺应传统产业换代升级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层次和功能,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良性互动,从以下几个方面起到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一是对传统产业中的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供资金支持。使信贷资金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倾斜。同时对“两高一剩”产业建立行业准入门槛,设立环保评判标准和细则,以便提高绿色信贷的操作性。对不符合绿色贷款标准的企业予以“一票否决”。针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过程中对技术依赖较高、资金需求大、可用抵押物少的特点,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贷款抵押方式,以技术专利、升级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等作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贷款抵押物,开拓试行多家企业联保贷款模式。二是针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设备的特点提供金融租赁服务。金融租赁是国外节能服务公司经常采用的融资模式和商务模式,既能有效地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负债率,又利于界定项目资产的归属。“十一五”期间一批金融租赁公司积极探索和尝试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节能项目的租赁业务,在建筑和工业领域都形成了成功案例,初步显现了金融租赁对节能服务市场的特殊功能。金融租赁在“十二五”期间有望成为节能服务行业的主要融资方法之一。三是针对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初期风险大、不确定性强的特点拓宽企业股权融资渠道。随着节能服务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核心竞争能力日益展现,获得风险投资和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将成为新的热点。因此,资本市场需要建立和完善制止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体制与机制。通过立法明确证券发行和上市保荐机构的相关责任,并设立问责机制。四是针对农业产业化加大三农的融资规模。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绿色经济的重要内容。中国农村经济经历了否定之否定和螺旋式上升的多个发展阶段。为了尽快改变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并向两型社会过渡,农业生产走集约式、产业化和园区化的道路势在必行。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条件下,农业生产将逐步改变分散的、个体的生产方式,在更高的层次上向集体生产方式复归。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私人农场和“公司+农户”等农业产业化模式,实现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创业增收;其中的关键要义是节能环保、生产高效和产品符合健康的要求。为此,金融机构应当想方设法,借助土地流转等制度平台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将信贷、保险、信托、担保、租赁和新型中间业务等金融工具以不同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服务于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对安全、绿色和低碳的农产品生产及其深度开发提供再融资倾斜。
三、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除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绿色产业的发展也是关系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核心内容。“十二五”时期,中国政府已经将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六个方面谋划“十二五”时期中国的绿色发展。“十一五”期间,中国绿色产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在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出的4万亿投资计划中,有2100亿投向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带动全社会2万亿的投资。据预测,到2015年,绿色产业增加值将达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GDP的10%左右[3]。因此,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市场层面,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都孕育着巨大的潜力。中国绿色产业的起步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4年,中国环境保护工业协会成立,当时全国有近1000家生产环保设备的工厂。1988年,国务委员宋健提出了发展环保产业的问题,环保产业替代了环保工业,也成为了绿色产业的前身。90年代以来,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从以环保机械装备为核心向环境产品、环境服务和环境建设多领域、全方位方向发展。2009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达4525亿元,比2005年增长89.5%;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1.30%提高到2009年的1.33%。“十二五”期间,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领域、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固体废物处理领域以及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等其他相关产业。绿色产业的发展,包含大量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比如,环保节能产业投入大,投资回收期较长,传统的信贷审核方式难以满足环保节能产业的信贷需求。因此,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必须以金融创新作为驱动力。首先,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力度。发展绿色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鼓励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快绿色产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引导风险投资与发展绿色产业所需要的科技资源相对接,将是否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纳入国有风险投资基金的考核,出台政策鼓励社保、保险等长期资金利用风险投资渠道进入绿色产业。其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支持绿色产业。根据绿色产业的特点不断修订创业板的新股发行条件,推动绿色资源类企业和项目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产品。银行可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吸收大量中长期稳定资金,再以贷款或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于一些周期长、规模大的以循环经济模式运营的环保型产业或生态工程项目;既可以解决环保型企业资金的不足,也可以优化其资产结构。再次,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市政公用绿色产业市场化改革。积极为BOT、BT、TOT等多种建设经营模式的绿色公用项目提供融资。该类建设经营模式大多牵涉到企业与政府间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方面,具有政府补贴或政府担保等特点,能够将企业的经营实力与政府的社会管理经验、政府的声誉有机地结合起来。金融机构对该类绿色项目发放贷款风险低,收益稳定。最后,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服务功能。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服务力度,建立能专门为绿色产业服务的专业性中小金融服务机构,激励担保机构为绿色产业的信贷进行担保,加快保险创新力度,推出针对绿色产业的专项保险产品等。我们应该看到,绿色产业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以各种方式与传统产业伴生成长。有可能是传统行业作为新兴产业供应链的一部分,嵌入新兴产业内部,如传统的玻璃制造业为光伏行业提供太阳能电池的玻璃基板。也有可能是传统产业为新兴产业提供依托,如传统的物流业对电子商务的支持。还有可能是传统产业凭借资金、销售网络的优势,搭建运营平台,使新兴产业与消费者实现对接,主导新兴产业的发展,如国家电网筹建的全国汽车充电站网络,就是对电动汽车行业的极大支撑。因此,走“新旧结合”的发展路径,也需要金融创新的支持。可以尝试研发嵌入期权等资本市场工具的信贷产品;可以与风险投资等直接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还可以与保险业合作,通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专项保险,创新风险分担和损失赔偿机制。可以说,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是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两个轮子,两者缺一不可。
四、构建适合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交易市场
(一)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
1993年,意大利博科尼大学Pagano发表于《欧洲经济评论》的论文《金融市场与经济增长》对内生经济增长模型AK模型重新解释,分析了金融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根据Pagano的分析,金融发展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是,通过影响资本的边际产出率、储蓄率、储蓄—投资转化率,进而影响经济增长。[1]在Pagano模型的基础上,我国一些学者进一步研究了金融作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例如,张宗新认为,融资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过程,主要体现在双轮驱动效应方面:一是体现在实现资本有效动员,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资本支持。二是体现在资本优化配置,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2]李国旺等认为,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增长主要机制有流动性支持、风险分散、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和企业的控制与监督。[3]
(二)金融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机制
发展低碳经济,是推进经济发展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向。而金融创新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4]1.实现资金向低碳经济配置。在低碳经济发展初期,一些产业成熟度不高,经营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不强。同时,资本的逐利特征,导致资金很难流向低碳产业。这就需要通过低碳金融创新,明确产权,降低交易成本,引导资金流向低碳产业,实现资本向低碳经济配置。2.促进低碳技术创新。在现代经济中,技术创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和物力。许多情况下,资本积累往往是新技术应用的决定性因素。通过金融创新,第一,促使金融资本能够迅速地集聚并集中投入到低碳技术开发中。第二,把已经发明的低碳技术应用到低碳经济发展中。低碳技术创新能否转化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取决于可吸收低碳技术创新的金融资本投入量。如果没有金融支持,低碳技术创新不可能获得持续的资金。3.分散低碳经济发展中的风险。发展低碳经济,就企业而言,由于低碳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和发展模式的探索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加之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有限,致使部分企业不愿意涉足低碳产业,制约了低碳经济的发展。而通过金融创新和金融系统功能的发挥,不论是银行信贷还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投资,都可以发挥金融分散风险的功能。
二、金融保障经济发展创新面临的问题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6—2017年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国的综合竞争力排名第28位,金融市场发展水平排名第56位,金融服务满足商业需求排名第64位,金融压抑现象较为严重。[5]
(一)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
1.金融资源在三次产业的配置差异较大。金融资源重点向第二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重化工业配置,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配置不足。这是导致我国第一产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重要原因。2.金融资源重点向大企业配置,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配置不足。[6]近年来,虽然国家鼓励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7]但仍然存在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从贷款余额看,2015年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39万亿元,虽然同比增长13.9%,增速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7个和5.3个百分点,但也只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1.2%。[8]而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7%。[9]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中最具发展活力的群体,但金融支持的缺位,严重桎梏着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10]3.金融对消费需求的支持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终消费率呈现波动中逐步下滑趋势,1978年为62.1%,1981年达到66.7%。而到1995年,呈现明显的下滑趋势,最终消费率降到59.1%。此后,1996—2000年,呈现上升,2000年为63.7%。2000年以来,其下滑趋势更加强烈和明显,2010年,最终消费率仅有49.1%。2011年开始有所回升,为50.2%;2014年为51.4%。[11]即是说,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最终消费率下降了约12个百分点。4.金融资源重点流向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缺乏。这是造成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大的重要原因。我国有学者划分了我国金融发展的三个阶段及包含的地区。第一个阶段是金融自由化阶段,包含的区域范围有北京、上海、广东。第二个阶段是金融约束阶段,包含的区域范围有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海南、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第三阶段是金融抑制阶段,包含的区域范围有云南、贵州、广西、青海、宁夏、内蒙古、。[12]
(二)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存在深层次问题
1.科技金融方面。科技金融是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是推进科技创新和进步的重要途径。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启动科技金融工作以来,特别是2011年10月,科技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指导意见》以来,科技和金融的结合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以下深层次问题:第一,新兴产业金融资源配置不足,存在两大矛盾:一是信贷资产质量低下与新兴产业资金短缺的矛盾。效益相对低下的传统产业占用大量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受资金限制形不成规模效益。二是科技投入高风险与收益周期长的矛盾。金融业担心新兴产业科技贷款投入时间长,贷款风险大,从而对科技开发信贷信心不足、支持动力不足。[13]第二,传统银行信贷模式难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科技型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或质押物、技术风险大、成长性难以把握、放贷成本高、收益相对较低,因此难以成为银行的重点关注对象。[14]第三,科技担保体系尚处于初创阶段,担保公司数量少、规模小,未发挥应有作用。第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发展缓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潜力远未发挥。由于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实际进入门槛仍然较高、发行审核效率偏低,创业板市场对自主创新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不足。债券市场仍不发达,虽然近些年市场规模有较大扩展,但市场上针对中小企业的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债券仍处于起步阶段。[15]第五,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依然处于初级阶段,规模有限、专业投资能力不强。创业投资10年来不足1500亿元,且大多投资于成熟期的、传统产业领域内的企业,仅有约三分之一的资金支持了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16]第六,科技保险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国家层面针对科技保险的资金支持还没做任何安排,对地方的引导和激励缺乏有效手段。二是科技企业保险意识亟待提高。三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如实施细则不够明确、相关税收政策没有落实等。四是相关合作机制不完善,科技保险涉及的部门间缺乏顺畅的沟通和协作机制。[27]2.绿色金融方面。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金融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绿色金融是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以下深层次问题:[18]第一,金融机构的盈利性与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矛盾。作为市场主体的金融机构,追逐利润是其基本目标。这种对利润追逐的内生动力,推动了金融机构的活力和进步。从商业银行的实践看,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环境保护会影响其盈利性,甚至认为盈利性与社会责任、环境保护之间是矛盾的。追逐利润的内生性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外生性之间存在矛盾,致使金融机构在二者之间作选择时,在不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的成本有限的情况下,必然会选择追逐利润。第二,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甄别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能力有限。由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处于发展完善时期,企业公布的环境信息有限,环保部门掌握的企业环境信息也有限。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借款企业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企业可能想尽办法掩盖环境问题,结果,商业银行最终提供贷款的企业可能是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也可能由于利益的驱使,借款企业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要么没有实施必要的环保措施,要么改变资金使用范围,投向高盈利性同时具有污染的项目。第三,绿色金融政策与赤道原则相比差距较大。我国金融机构实施的绿色金融政策中,绿色信贷政策更多是“一票否决制”,绿色保险政策采取的是自愿保险,绿色证券政策采取的是上市公司环境标准审核制度。这些措施更多体现为行政手段。从实施效果看,绿色信贷政策效果比较明显,绿色证券政策次之,绿色保险政策最差。这说明,我国的绿色金融政策停留在行政手段的层面,没有站在潜在污染企业是经济人的角度制定经济性的措施,导致政策效果有限。
(三)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体系结构不合理
1.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比例明显失衡。根据融资规模、总资产及相关指标来看,银行业在我国社会融资格局中占的比例明显过高,直接融资特别是债券市场不发达。目前,我国债券存量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约为50%,远低于美国的150%和日本的250%,也低于发展中国家100%的平均水平。这种过分依赖间接融资的社会融资结构,导致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弱化,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还使得企业财务杠杆率过高,金融风险过多集中于银行体系,增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性。2.市场体系不完善。与实体经济联系密切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发展滞后,不能高效地为企业融通资金,在优化资源配置和鼓励创新等方面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股票市场在一些时期脱离企业基本面和经济基本面暴涨暴跌,无法体现经济“晴雨表”的功能。[19]
三、金融保障经济发展创新的路径
(一)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路径
1.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第二产业的带动,第一产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为此,要优化信贷结构,充分发挥金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第一,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促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第二,加强对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加快发展生产业,大力发展生活业,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第三,加强信贷监管,调整优化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通过提高信贷准入条件、提高信贷利率等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重化工业发展。第三,加强金融对第一产业即农业的支持。通过降低信贷准入门槛、降低贷款利率等措施,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2.大力发展“小微金融”,促进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要全面落实前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同时,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解决小微企业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20]3.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支持需求结构调整。拓展消费信贷范围,促进居民储蓄向居民消费的转化;增强金融对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的拉动作用;引导资金流向,促进投资向科、教、文、卫等事业领域的流入。[21]4.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在国家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战略中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向中西部地区配置。我国学者针对前述我国金融发展的三个阶段及包含的地区,提出了开展分层金融的建议:对处于第一个阶段即金融自由化阶段的地区,给予金融发展的自由权利,适当结合自我特点,向国家化进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国内金融基地,或者是国际金融标杆;对处于第二个阶段即金融约束阶段的地区,各个金融机构应该形成互补的格局,结合自我条件和金融实力,规避恶性竞争,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作绩效;对处于第三个阶段即金融抑制阶段的地区,主要任务是在政府指引下,加强区域内金融体系的完善和优化,借助区位优势,主动加强与周边金融发达地区的互助和合作,实现协调性发展。[22]5.大力发展县域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施金融惠农政策,鼓励、引导县级和农村金融机构将本地金融资源更多用于支持县域和“三农”发展,不断提高县级金融机构存贷比。[23]
(二)发展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的路径
1.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推进科技创新。科技金融是通过金融制度的创新,打破技术和资本的壁垒,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互动发展,产生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价值叠加效应。[24]针对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要通过以下途径加以破解,从而促进科技金融的大发展。第一,促进金融资源向新兴产业配置。“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设立创业投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政策性专项引导基金,提供风险补偿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创投领域,”引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新兴产业融资。同时,“成立类似于美国硅谷银行的科技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实行‘银行+担保+额外风险补偿’的运作模式”。“鼓励和扶持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的成长,”培育多元化的新兴产业科技金融投资主体。[25]第二,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主要从事与高新技术相关的活动,处于产业链的高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是我国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排头兵。[26]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入。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允许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扩大科技保险覆盖范围。第三,建立健全科技担保体系。大力发展科技担保公司,“综合运用资本注入、业务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和积极性,“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担保与创业投资的结合”,推进多层次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7]第四,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目标,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弱化行政审批,增强发行制度的弹性和灵活性,降低股票发行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在继续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同时,继续推进三板股权市场建设;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等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8]第五,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这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关键措施,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为此,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和管理机构,培育优质创业投资项目源,建立创业投资管理团队激励机制,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投资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创业投资发展。[29]第六,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发展。一是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研究建立专业中介机构保障基金。推动巨灾保险立法进程,界定巨灾保险范围,建立由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层次巨灾保险制度。[30]二是加强和完善保险服务。“保险机构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加快培育和完善科技保险市场,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进一步拓宽科技保险服务领域。”“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等支持科技发展的方式方法。支持开展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以及科技人员保障类保险。”[31]2.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金融要支持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碳金融是必经之路。[32]针对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要从以下方面努力,促进绿色金融的大发展。第一,大力宣传,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一是要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移动通信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的认识。二是要宣传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践,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比如,2014年3月14日,《云南日报》以《“绿色金融”服务枝繁叶茂》为题,宣传了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打造“绿色主题银行”,在提供促进节能减排、支持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的绿色金融服务,对其他商业银行就具有启发和借鉴价值。第二,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探索实施的绿色信贷政策,更多是对列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环保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信贷“一票否决制”。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简单,容易操作。然而,尽管有些企业未列入环保黑名单,但有可能对环境的污染处于临界值。因此,商业银行应成立负责企业碳排放评价及碳排放审查的部门,把碳排放评价引入商业银行的信贷流程,使商业银行通过客观、科学评价企业碳排放情况,以此作为是否发放贷款及确定贷款利率的依据。政府应制定科学的碳排放评价测量方法和不同产业碳排放标准,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根据不同企业的碳排放量制定差别利率。第三,完善证券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政策。修改完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使相关制度不仅涵盖企业上市融资的环境要求,而且涵盖企业发行债券等资本市场融资方式。改变绿色保险政策采取的是自愿保险的做法,通过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细则》,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为一种强制保险。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环保部门、保险及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三)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