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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地观察法。调查者在实地通过观察获得直接的、生动的感性认识和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但因该法所观察到的往往是事物的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且受调查者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不能进行大样本观察,需结合其他调查方法共同使用。通常适用于对那些不能够、不需要或不愿意进行语言交流的情况进行调查。
2.访谈调查法。该法是比实地观察法更深一层次的调查方法,它能获得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适用于调查的问题比较深入,调查的对象差别较大,调查的样本较小,或者调查的场所不易接近等情况。包括个别访谈法、集体访谈法、电话访谈法等。但由于访谈标准不一,其结果难以进行定量研究,且访谈过程耗时长、成本较高、隐秘性差、受周围环境影响大,故难以大规模进行。
3.会议调查法。这种方法是访谈调查法的扩展和延伸,因其简便易行故在调查研究工作中比较常用。通过邀请若干调查对象以座谈会形式来搜集资料、分析和研究社会问题。最突出的优点是工作效率高,可以较快地了解到比较详细、可靠的社会信息,节省人力和时间。但由于这种做法不能完全排除被调查者之间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调查结论往往难以全面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且受时间条件的限制,很难做深入细致地交谈,调查的结论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调查者自身因素影响等。
4.问卷调查法。即间接的书面访问,该法最大优点是能突破时空的限制,在广阔的范围内,对众多的调查对象同时进行调查,适用于对现时问题、较大样本、较短时期、相对简单的调查,被调查对象应有一定文字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如对某地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调查、中小学教师队伍科研现状的调查等。由于问卷调查法只能获得书面的社会信息,而不能了解到生动、具体的社会情况,因此该法不能代替实地考察,特别是对那些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因配合其他调查方法共同完成。
5.专家调查法。这是一种预测方法,即以专家作为索取信息的对象,依靠其知识和经验,通过调查研究,对问题作出判断和评估。最大优点是简便直观,特别适用于缺少信息资料和历史数据,而又较多地受到社会的、政治的、人为的因素影响的信息分析与预测课题。广泛应用于对某一方案做出评价,或对若干个备选方案评价出相对名次,选出最优者;对达到某一目标的条件、途径、手段及它们的相对重要程度做出估计等。
6.抽样调查法。指按照一定方式,从调查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进行调查,并用所得结果说明总体情况。它最大的优点是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相对准确的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组织全面调查范围广、耗时长、难度大,常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和验证。比如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调查、流动党员现状社会调查等。局限性在于抽样数目不足时会影响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7.典型调查法。指在特定范围内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特定对象进行调查研究,借以认识同类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及本质的一种方法。在调查样本太大时,可以采用此种方法。但必须注意对象的选择,要准确地选择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有代表性的对象。如某地级市开展对区县市农村党员致富情况的调查,应选取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党员致富能力较强的县市作为典型调查对象。
8.统计调查法。通过分析固定统计报表的形式,把下边的情况反映上来的一种调查方法。由于统计报表的内容是比较固定的,因此适用于分析某项事物的发展轨迹和未来走势。如通过党员统计年报表,可以分析出某地全年党员的发展、转接、流动等情况,并能分析出比上年同期增减情况,还可对下一步趋势作出预测。运用统计调查法,特别应注意统计口径要统一,以统计部门的数字为准,报表分析和实际调查相结合,不能就报表进行单纯分析。如对某一个数据大幅度上升或下降的原因,报表中难以反映出来,只有通过实际调查才能形成完整概念。
【关键词】诉讼法学;研究方法;实证研究
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这本书的最大特点和精华所在便是提供了系统的研究方法论理论,并且详细的介绍了各种具体的社会研究方法的目的、原则、应用条件、操作步骤,为进行社会研究的研究者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和比较具体的研究技术或工具。
笔者在拜读了艾尔·巴比先生的《社会研究方法》这一著作,特别是精度了本书“第三篇 观察的方式”中“第八章 实验法”和“第九章 调查研究”后联系当前我国诉讼法研究领域的相关问题做了如下思考:
一、诉讼法研究对实证研究方法的借鉴
(一)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中所采用的主要方法
法学是一个规范学科,其研究方法总体上遵循规范研究的路径,即通过对目标、结果、决策、制度的合意性的研究,解决经济过程中“应该是怎样”、“应当怎样做”的问题,旨在对各种社会问题做出“好”与“坏”的判断。具体而言,在诉讼法学领域,常用到的研究方法有:
1、阶级分析方法
在法学研究领域,阶级分析方法片面强调阶级意志论的法的本质观;把法的阶级性摆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上;把法单纯视为统治阶级进行的工具。具体到诉讼法领域,把诉讼法作为典型的“镇压犯罪”的法,时刻不忘阶级斗争,用阶级的方法分析问题。但是,把阶级分析方法神化,普遍化,全能化,不是研究的科学态度。
2、注释研究方法
注释研究方法即通过学者们编写出版了大量的诉讼法教材、专著和普及读物,从学理上对诉讼法本身确立的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进行了法学解释。注释研究方法能够使人们了解了诉讼法理念和规则的同时,也模糊了学科体系与法律文本本身的界限,因而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比较研究方法
在比较研究视角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结构并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有时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因素。”[1]制度本身的内部延续性已经足以作为对比研究的逻辑基础,比较研究法的优势在于拓展和借鉴。我国的诉讼法学研究中大规模、普遍地应用比较方法是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前后。现在的诉讼法教材中比较普遍的使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但是,由于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国外,从国外引进了一系列的范畴和概念,难免会出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尴尬,忽视诉讼法的本土化。
以上三种研究方法都是我国在诉讼法研究领域常常用到的,但仔细分析这三种方法,不难看出它们都是偏理性主义、解释主义的研究方法,即所有知识和观点的获得都主要通过单纯的逻辑演绎得到,而没有透过直接或间接的观察或感觉经验去推知结论,没有建立起知识的客观体系。这样纯理论的研究——从理论到理论而得出的结论和观点对实践的指导意义通常不大,所以应该呼吁法学研究者们从书斋里走出来,在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获取大量经验材料的基础上再运用逻辑推理得出结论。
现阶段,我国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未来的法学研究如何进行,就面临着转型。回过头去看我们原有的研究,就会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在过去的研究中常常存在两个不了解:一是不了解外国的情况,我们看到的更多是外国法律制度的文本,这些制度和文本是怎样产生的,在本国实施的状况如何,其学界以及民众的评价如何,我们并不了解;二是不了解中国的情况。我们中国的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民众对法律的需求是什么,我们同样不是很了解。在此情况下,我们要有问题意识,即强烈的中国问题意识。我们要改变视角,改变我们的关注点,改变我们的研究方法,——从实证的角度看问题。
(二)实证研究方法在诉讼法研究中的应用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也曾断言:“法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实验法和调查研究法是实证研究方法中常见的材料(经验事实)收集方法。就几个概念的逻辑关系而言,实证研究方法包含实验法和调查研究法。实证研究方法是种概念,实验法和调查研究法是属概念。
实验法主要用于定量的实证研究中。所谓实验法,就是在控制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研究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实验基本上包括(1)采取行动;(2)观察行动所造成的后果。社会科学研究者通常选择一组受试者,给他们一点刺激,然后观察他们的反应。[2]
调查研究法(survey research)是向研究对象系统询问社会背景、态度和行为,以发现社会现象和过程的原因或影响因素的方法。[3]这种研究方法非常古老,在《圣经·旧约》中就已经提到。调查研究法需要在确定调查总体后,确定抽样的框架,然后进行问卷调查或者是访问式调查,并且需要运用统计的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
作为收集经验事实的方法,实验法和调查研究法都在实证研究中经常使用。调查研究法的优势在于获取某些事实性材料和主观态度的信息。如在刑事诉讼法研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背景等情况,对某些问题的看法等就可以运用调查研究法来获得第一手事实性材料。实验法的优势通过对某些因素的控制,搞清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二者往往结合运用,以便能够更全面地收集资料。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进行的、建立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录音录像(试验)项目的第二阶段就很好地将两种方法进行了综合运用。他们将犯罪嫌疑人分三组进行试验,第一组为目标组,即选择采用律师在场或者录音录像方式进行讯问的犯罪嫌疑人,第二组为对比组A,即选择了传统方式进行讯问的犯罪嫌疑人,第三组为对比组B,即没有参加讯问方式试验的犯罪嫌疑人。试验结束后,还对于参加试验的侦查人员、律师以及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式调查,以了解他们对现行讯问方式的态度,以及改革现行讯问方式的认识程度及差异。[4]再如对证人出庭作证的研究也可以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但目前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具体情况很少有实证的根据,有的称不足10%,有的认为不到8%,有的则在5%甚至是3%以下, 而且对于证人不出庭原因的分析也一般是想当然地分析,而没有实证进行支持。研究的结论和观点自然也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笔者建议对未成年和非完全行为能力证人出庭作证的研究也可以仿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上一项目的方法,将该种证人分成三组:A本人出庭作证,B通过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的方式提交证人证言,C提交书面证词,通过综合运用实验法和调查研究法,对比了解未成年和非完全行为能力证人在那种情形下更能发挥其证人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比研究,不难看出体验、了解现实社会中的诉讼法律规范实际发挥作用状况的重要性,实证研究方法的引入正是对这一过程的规范化校正,使之更符合学术研究的要求,更能体现研究本身的严谨性和科学精神。“研究诉讼法学,归根到底,是为了指导中国的诉讼实践,改善中国的诉讼现状。因此,诉讼实践应当是我们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诉讼法学理论的生长点。脱离实践的研究,是缺乏根基和说服力的。”[5]
二、社会规律的证明在诉讼中的免除
巴比在第一章阐述社会规律时,曾经谈到社会规律有三种论点值得探讨,其中就涉及到有些微不足道的社会规律,并通过讲述萨弥尔·史托佛的实验和达尔文的愚人实验否定了一些“众人皆知”的常识或者说“不言自明”的事实“常常最终被证明是错误的;因此,微不足道不再是阻碍科学的正当理由”[6]
而根据我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在法庭审理中,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也即法律明确肯定了其合法性、正确性而免除了当事人的证明责任。
我国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关于众所周知事实的免证与社会研究方法中对待所有研究对象的态度(包括社会规律在内的所有事实均需要证明,微不足道不是阻碍科学研究的正当理由)看似相互矛盾,但笔者认为这背后却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法律有很多价值,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公平、正义和效率,这也是一对恒久的矛盾。在诉讼中,法律将众所周知的、带有规律性的事实作为正确的、科学的事实从而免除当事人的证明责任,是对效率追求的体现,因为诉讼实践活动毕竟不是法学科学研究,诉讼参加人也不是科学研究者,他们不可能都具有较高的科研素养和能力,如果把对众所周知的、带有规律性的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给他们的话,必然重重得加大其负担,而且也可能使原本简单的案件久拖不决,浪费诉讼时间和司法成本,是有关社会关系长久的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才是对当事人最大的不正义,最终当事人会对法律失去信心,法治国家建设遭到破坏。而且对这种事实的证明完全可以由包括法学研究者在内的社会学研究者进行,在学者们对其有新的研究结论后,再由学术研究反过来知道法律诉讼实践。所以笔者认为我国诉讼实践的规定与社会研究方法并不矛盾。
任何学科都有自己独立的体系与研究方法,但学科体系需要不断的扩充完善,研究方法需要不停的创新借鉴。独立学科之间在研究内容上各异,但却能够在研究方法上相互学习,实现各自的研究目标。据此,社会学科学的研究方法应该在法学规范研究中有其一席之地,在法学研究中应得到重视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建平.《中美社会救助制度比较》,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7月版,第19页.
[2]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第十版),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页.
[3]朱景文主编.《法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
[4]樊崇义,顾永忠.《建立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制度(试验)项目(总结报告)》,载《侦查讯问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会议资料》,2006年第3期.
[5]龙宗智,杨建广主编.《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
[6]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 第十版),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关键词:隐藏群体;概率抽样;非概率抽样
一、隐藏群体。许多领域的研究过程都需要收集样本以获得关于某一群体的信息。然而在医学领域,研究人员难以获得HIV高危人群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本,道德与法律等因素使得这部分人群不愿意暴露在公众的视野内,是典型的隐藏群体。隐藏群体包括注射使用者,男男者,性工作者,艺术家群体,非法移民,无家可归者等,这部分人群被隐藏起来的原因主要包括:群体人数相对较少,导致调查费用昂贵;群体成员难以识别;群体成员出于某些原因不愿意公开身份;群体难以接近。这也是隐藏人口的特点,这些因素导致在研究隐藏人口时难以获得抽样框,以及由于他们的高度敏感性和自我保护性,在信息采集过程中无法收集到真实准确的数据。
二、现有的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分为概率抽样与非概率抽样两大类,概率抽样包括简单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系统抽样与整群抽样等,非概率抽样则包括方便抽样、判断抽样、配额抽样与滚雪球抽样等。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实践教学 教学方法
国家教育部门十分重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实践教学,早在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两课”课程建设新方案》就指出:“要加强‘两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采用读书、讲课、研讨和组织学生参观调查等方式,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教学,引导学生思考和研究。”2006年秋季始全国高校普遍实施思想政治理论新课程方案后,教育部又要求“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方法”,使教学活动真正做到“三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进一步指明了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取向。
一、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之一,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相比,具有更为鲜明、突出的实践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基础”课加强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传统教学模式单一化,较多地强调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灌输,学生只能被动接受教师的灌输,师生之间缺乏互动,空洞的说教不仅影响教学效果,而且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而实践教学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学生的情境感受和活动体悟,帮助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通过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过程逐步实现“知行合一”。这样的教学既符合“基础”课教学目标的要求,又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
我曾就“基础”课教学问题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从学生的反馈信息来看,增加本门课程的实践内容是多数学生的强烈愿望。不少学生认为,部分教材内容以前学习过,再学一遍没有多少新鲜感,而且以教师讲授为主略显枯燥,课堂缺乏互动,学生实践的机会太少,导致对课程的热情度不高。可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学习的内在需要。这就要求教师在本课程教学中坚持实践性原则,体现实践性特征,通过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改进“基础”课教学,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实效。
二、两种相关联的实践教学方式
“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诸多方面加以推进。在高校该门课程实践教学尚未规范化、制度化之前,作为本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有责任行动起来,突破现存的“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把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尝试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从而不断推动“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从以往的教学实际看,课堂中的案例分析、问题讨论、辩论、视频观赏等课内实践教学方式是较为常用的有效方法,但“基础”课实践教学比较复杂,必须选择更为灵活多样的模式,以增强其生动性和针对性,实践教学在层次上也必须从课堂延伸到校园,延伸到社会,在各层次实践中搭建知行统一的桥梁。
基于教育部的要求和学生的建议,同时考虑本门课程的特点,我在教学过程中,根据现有条件,针对教学目的并结合教学内容,对实践教学的方式作出了尽可能多样化的安排,争取使学生通过更多的方式参与实践。这里主要介绍两种相互关联的做法。
(一)调查研究型实践
所谓调查研究型实践,即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完成调查研究课题为动力,搜集资料、拟定调查方案,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和观察等方法,深入生活,进行研究、分析讨论、总结规律、提炼观点、撰写调研报告的一种实践过程。教师的基本任务是结合相关教学内容,设计多个社会调查的课题,如“大学生理想信念调查”、“大学生爱国意识与行为方式调查”、“大学生诚信状况调查”、“大学生恋爱观调查”、“我国公民社会公德现状调查”、“大学生网络道德现状调查”、“大学生择业观与创业观调查”、“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等,组织学生自由组成小组,在校园内外开展社会实践调查,并指导学生根据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这种调查研究型实践活动,有利于活跃学生的思维模式,激发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在调查研究中得到潜移默化的提升。
以“大学生理想信念调查”为例,在调查研究型实践中,教师需要事先获取相关指导信息,为调查研究指明方向。对于调查研究的相关事项,教师必须给予清晰的说明。这些事项涉及:(1)关于知识准备。调查研究在熟悉教材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因此,要求学生认真学习有关理想信念的相关知识,但不必拘泥于课本,可以到图书馆、网上查找相关资料、实例充实和拓展课本内容。(2)调查地点和对象。调查地点可以是校内,也可以是校外;调查对象和范围可以是某个年级或某几个专业的大学生,也可以是随机抽查的大学生。(3)关于调查采用的形式,可以是问卷的形式,也可以是问卷和访谈或观察等方法结合的形式。对于问卷,要求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设计典型问题,发放数量不低于150份。(4)安全和协作问题。要求学生在调查过程中,要讲文明、讲礼貌,并注意安全,组长认真负责,组员积极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共同完成调查任务。(5)调研过程。要求学生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深入调查,把握第一手材料。调查后,对掌握的材料分门别类加以总结,并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从中找出有规律性的东西,最终形成调查研究成果。
对于调查研究的成果要求学生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现,教师同时还要对调查研究报告写作的格式与要求作出说明和指导。比如,格式方面的规范:(1)根据给定的调研主题确定报告标题;(2)报告前言部分要对调查的时间、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涉及的内容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作必要的交代,总领全文,如果是做不同年级、不用学校或不同校区的比较研究,在此部分就应加以说明;(3)报告主体部分要具体叙述调查情况,列举调查数据和典型事例,并作恰当的分析,得出各种基本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在材料的安排上,要把调查得来的大量材料归纳整理出若干条目,采用小标题式写法,注意层次清楚,条理分明,可按问题的几个方面或几个问题并列地安排材料;(4)结尾部分作归纳性说明或总结全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建议。此外,对调查报告字数要求还应作出大致规定,但不必限制过死,以分析阐释完整为准。
对于调查实践的成效和研究结果的形成,教师要及时给予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学生进一步完善。
(二)参与体验型实践
所谓参与体验型实践,即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将课本理论知识与前述调查研究成果相结合,制作课件,并根据需要,以讨论、角色扮演、小品等形式,创设身临其境的辅助情境,在课堂上展示,由师生共同参与评价,使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和感受,增强认知,激感,并将所学所知付诸行动的一种实践方式。这种做法使教材所提供的知识不再是教师传授的内容,而是学生主动建构意义的对象,媒体也不再是帮助教师传授知识的手段、方法,而是用来创设情境、进行协作学习和会话交流,即作为学生主动学习、协作式探索的认知工具。[1]
为满足学生渴望自己站上讲台,真正成为课堂主角的要求,我尝试了让学生将前述调查研究成果转换成媒体文字和图像的做法。即由各调研小组组员合理分工,协作完成与调查成果相对应的PPT课件和其他辅助形式的编排与制作,并在课堂上展示。各组根据需要选派代表承担主讲任务,其他非主讲同学可通过情景表演、对话、小品等形式予以适当配合。在课堂展示中可以穿插提问、讨论等形式活跃课堂气氛。例如,我曾经布置了“大学生恋爱观调查”的调研任务,负责该调研任务的学生制作了图文结合的PPT调研报告,同时,还制作了一个相关的视频访谈短片,其中学生变身记者,采访对象有学生、老师,还包括外教,既有对本校师生的采访,又有跨地域网络连线在北京某大学的学生的访谈内容,十分丰富和精彩。还有一个小组在展示“大学生网络道德状况调查”成果的同时,设计了一个网络骗局的现场情景表演,表演结束后针对其中涉及的网络自律问题请台下同学发表看法,生动而直观的演示,加之意见的表达,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也促使学生积极思考,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认识。
以上实践方式的进行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因此,教师必须根据课程进度做出适当的安排。为了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促使学生认真对待,以上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应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纳入本门课程的考核和评价体系,以形成有效的激励。
至于教学效果,从学生的反馈信息看,多数学生喜欢这样的教学方式,认为虽然辛苦,但有所收获,十分值得。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安排学生展示成果的时间不要过于集中,从大脑细胞的运动规律来看,一种模式持续时间太久,会产生疲劳感,容易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对此,可以将不同小组的展示分开安排在每次课的开始或结束段,如果安排在结束段就要注意留有足够的时间,最好是安排在课程开始,这样便于掌控教学进度。
由于教学方法的有效性需要不断地尝试和实践检验,因此,我还将根据学生的反馈,对以上实践方式进行总结和完善,为达到更加理想的教学效果积累经验、付出努力,请各位同仁不吝指教。
关键词:梵净山缓冲区; 灌木资源;调查研究
我国高等植物计30000余种,乔灌木树种约9100种,其中灌木约6000种余种,占树种资源总数的2/3[1]。近年来,随着灌木在城市园林、生态建设中所占有的优势和地位日益彰显,引起了人们对灌木自然资源的重视和关注。本研究通过野外调查、标本采集和查阅文献等方法,对梵净山缓冲区的灌木植物资源种类现状进行初步的调查研究,旨在为合理开发利用梵净山灌木资源提供参考。
1 自然概况
梵净山自然保护区位于贵州省铜仁地区印江、江口、松桃三县交界处。地处北纬27°49′50″~28°1′30″,东经108°45′55″~108°48′30″,总面积41900hm2,其中核心区25800hm2,缓冲区2800hm2,其间分布着丰富的植物资源。该保护区为中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年均温5.0~17℃, 年降水量1100~2600mm,雨季集中在4~10月份。气候特点为春温多变,夏季酷热,秋雨寒秋,冬季严寒,适宜植物生长。
2 调查方法
笔者采用实地野外调查及文献参考的方法,于2012年4~8月对梵净山缓冲区的灌木资源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查。在实地野外调查中主要采用2种方法。线路调查法:在梵净山缓冲区内按不同方向选择几条具有代表性的路线,沿途记录所遇到的灌木种类、采集标本、实物拍照等;样地调查法:在调查范围内选取8个10m×10m有代表性的样地,在样地内对每一样方的灌木作细致的调查研究,记录样方内所有灌木和灌木个体的种名、胸径、树高、枝下高、冠幅等,并挂牌、标号。对每个个体定位并按比例绘于坐标图上,同时记录样地的生境及群落特征。同时,参考《贵州植物志》[2] 、《中国高等植物图鉴》[3] 、《中国植物志》[4]、《常用中草药彩色图鉴》[5]等工具书对采集的标本进行分类鉴定、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3 结果与分析
3.1 梵净山缓冲区灌木树种资源极为丰富
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梵净山缓冲区灌木树种资源比较丰富,共有灌木植物222 种,隶属39科78属(含变种、变型和亚种,下同),全为被子植物。在调查得出的39科灌木植物种,各科所含种数多少不一,含种数最少科的仅有1种(如古柯科),含种数最多的蔷薇科有58种。含10种(包含10种)以上的灌木优势科有5个,分别是蔷薇科( 58 种)、百合科(20种)、卫矛科( 19种)、杜鹃花科(13 种)、五加科(10种)。以上5 个科的灌木植物种类多达120种, 占总种数的54.05%。梵净山缓冲区的灌木植物中含10 种以下6种以上(包含6种) 的科有芸香科( 9种)、忍冬科( 8种)、大戟科( 7 种)、樟科( 7 种) 等18个,共有灌木植物67种,占总数的30.18%(见表1)。可见,梵净山缓冲区的灌木植物优势科属基本与我国灌木植物优势科属构成大致相同,具有我国典型灌木植物的科属特征,表明梵净山缓冲区科属构成合理。
3.2 梵净山缓冲区灌木植物,根据其用途进行分类
梵净山缓冲区灌木树种资源按用途可以分为观赏类、药用类、油脂类、食用类、工业类、纤维类、饲料类等7大类[6-7]。从表2中显示结果得知,观赏类、医药类和食用类三类灌木种类较多,分别占总数的21.17%、37.39%和14.86%;工业类、纤维类、油脂类和饲料类的灌木植物种数虽然较少,它们的用途却非常广泛,油脂类的灌木植物榨出的油可以供食用(如山胡椒、 野花椒 、花椒、 油茶等),纤维类的灌木植物的纤维可以编筐或织布(如水麻、黄牛奶树、荚蒾等),工业类的灌木植物可以为某些工业产品提供原料,饲料类的灌木植物(如盐肤木、刺槐)是牲口直接和间接的食物,因为饲用灌木生物量高、适口性好,营养成分含量丰富且较高,牛羊猪都喜食,特别是山羊对灌木嫩枝叶的采食量占全部日粮的50%~80%[8,9]。
4 梵净山缓冲区灌木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
4.1 加大灌木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当地群众的灌木保护意识淡薄,滥砍乱伐现象经常发生,在当地还有用火烧田坎的习惯,这些行为都对灌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今后可利用广播、报纸等形式向周边居民大力宣传、教育有关灌木植物资源对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的相关性、重要性,使当地群众自觉地形成和增强保护资源的思想意识。
4.2 加强梵净山及周边地区的保护
严禁在梵净山周边地区建立污染性的工厂,造成灌木植物生长的污染;不要盲目引进外来物种等破坏梵净山的植被。应对梵净山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尽量避免因不合理开发利用及环境污染对梵净山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
4.3 加强对梵净山缓冲区灌木植物资源的保护
对梵净山的灌木植物资源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采集和开发利用,以免造成资源枯竭[10]。在灌木植物资源区建立保护制度, 做好灌木植物资源的管理工作。对某些珍稀或濒危灌木植物资源种类可采取就地建立保护区、迁徙异地、引种驯化等多种方法加以保护;通过大量野外调查和室内种类鉴定,筛选有价值的灌木种类进行引种驯化。(收稿:2013-04-21)
参考文献
[1]程文全,李斌. 小陇山林区优良灌木资源分布调查及保护利用技术[J].林业实用技术,2007(2):13-15.
[2]《贵州植物志》编委会.贵州植物志[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3]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中国高等植物图鉴[ M] .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83.
[4]中国科学院中国植物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植物志[M]. 北京: 科学出版社,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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