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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能力 五年制高级工班 教学体系 宁波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给宁波这个外向型经济城市带来了十分严峻的挑战,部分经济实力比较弱的外贸类相关企业选择转产或者倒闭。虽然宁波的外贸出口市场仍具有很大潜力,但是,目前国内部分高等院校外贸类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量出现了过剩的情况,外贸类相关企业对国际贸易专业的毕业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使得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的对口就业率下降了很多。宁波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摇篮,必须承担起国际贸易专业改革的重任,需要结合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特点和宁波外贸市场的特点,切实地培养出符合企业需要、行业需要、地区需要的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
一、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基本情况分析
1.学生情况分析
宁波中等职业学校国际贸易专业招生情况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三年制职高,其中部分是直接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的专业学生,另外则是以单招单考为目标导向培养的学生。第二类是招收五年一贯制的国际贸易专业学生,这类学生的基本特点是中考成绩与三年制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相比,分数相对较高,女生较多,部分学生的英语成绩较高,形象思维能力较强。但实际教学中,笔者发现,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认知和就业情况不十分明确,抽象思维能力较弱,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较差,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较弱,部分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还亟待提高。
2.师资情况分析
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课教师主要来自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毕业生。传统的高等教育让教师具备较高的理论知识,但是从学校学习到学校工作的经历,又使得教师缺乏实践操作能力,与企业岗位的实操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给教师在平时实践教学过程中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此外,双师型教师的缺乏,使得教师专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逐渐成为中职优化专业结构、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的重要制约因素。
3.实践课程教学环境分析
国际贸易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大部分学生是为了就业导向培养的,这就需要课程教学更加贴近企业真实环境。缺乏相应的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实训实验室是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病。大部分学校的专业实训实验室是商务谈判室和机房实训室,但相对其他专业,对商务谈判室和机房实训室的使用频率很低。
国际商务谈判和国际市场营销专业实践课程由于受到师资、学生和教学基本条件的限制,采用全中文教学的国际商务谈判,采用纯理论教学的国际市场营销,更多课时是在普通教室里完成理论教学,真正的实践教学课时非常少。这样造成了学生不清楚对国际贸易专业对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的高要求体现在哪里,也不清楚如何开展国际市场营销,更不清楚如何制作出口商品的商务策划方案。
4.企业实际需求及岗位分析
从外贸类及其相关企业的调查分析可知,企业非常注重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专业实践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三个方面。就目前宁波地区的就业情况而言,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是国际货运公司的操作员和业务员、报关行的报关员和报检员,小型外贸企业的单证员和跟单业务员。
二、国际贸易专业五年制高级工班毕业生职业能力分解
五年制与三年制的教学相比较,优势在于在校学习时间更长,学生能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在教学中不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就不会好好利用四年的在校学习时间,最终导致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更加薄弱。因此,笔者在对外贸类相关企业岗位如外贸业务员、外贸单证员、跟单员、货运业务员、货运操作员、报关员和报检员的现实及未来需求能力分析后,特别对专业通用能力和专业细化能力进行了分解。
1.能力分解假设:教学第四年专业分流
在校前三年学习国际贸易专业的基础知识,经过三年的专业课程的学习,每个学生的特点、优势和不足都会显现出来。在完成三年专业基础学习后,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分子专业与班级分流。将国际贸易专业细化分成国贸实务、国际货运、商检与报关三个子专业。将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强的学生分流到国贸实务班,营销能力较强的学生分流到国际货运班,性格内向努力好学的学生分流到商检与报关班。
2.细分子专业能力分解
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需要的通用技能主要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能力、与人沟通能力、计算机软件处理能力、网络信息搜索能力、商务合同能力、基本专业英语能力、商务单证制作能力。
(1)国贸实务班专业能力分解。
(2)国际货运班专业能力分解。
(3)商检与报关班专业能力分解。
三、国际贸易专业五年制高级工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根据对国际贸易细分子专业所需的通用和专业能力的分解,设计了以感性认识学习、校内课程实训、校内制度锻炼和校外企业实习,以及第五年的校外毕业实习这四个循序渐进的环节,并将其串联在一起,贯穿于校内外五年的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这是利用校内实训教学环境、校外企业实习环境,全面培养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
1.感性认识学习
根据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弱、形象思维能力较强的特点,专业教师需要对学生加强国际贸易专业感性认识方面的教育。这就要求学校与外贸类相关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方便学生进行国际贸易企业、国际货运企业、报关行、港口、国际物流公司、航运中心等的参观和调研,了解企业的运作流程及企业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也使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自身专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发展地位、现状,以及对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要求,为今后明确学习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细分子专业奠定坚实基础。感性认识实习安排在入学后的前三年,感性认识实习可采用“参观、调研、专家讲座”等方式进行,除了对企业参观以外,可以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来校以讲座的方式与学生进行实践分享。
2.校内课程实训
在二年级到三年级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我们对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程安排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掌握各类专业软件的操作,如各类国际贸易单证的缮制、金融结算、进出口实务软件、国际货运软件的操作、报关和报检软件的操作等单项业务。
在四年级进行了专业细分之后,我们应该根据各子专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实践实训教学。如国贸实务班,除了对各类单证软件操作训练之外,还应加强开发客户、商务谈判、合同签订与履行的实训教学。如采用角色扮演等方法,寻找合适的进出易背景,来掌握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履行的具体操作技能。如国际货运班,增加国际货运相关软件的实操训练,还应加强寻找与开发客户、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具体操作技能;商检与报关班,增加报检和报关的软件操作,角色扮演模拟整个报检与报关的业务流程,强化计算机五笔录入的能力训练(因现在大部分报关行业的输入系统都是采用五笔输入法)。
通过这些实践课程的训练,除了可以增加学生的操作技能以外,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表达沟通的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学生形成团队合作和互相竞争的职业意识。
3.校内制度锻炼兼校外企业实习
学校内部的各种校纪校规和每个班级的管理规章制度都会对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养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我们要求学生利用每年的暑假以“就近原则”下企业实习,企业的类型应尽量选择在生产企业或者外贸类企业。通过学生的每一次下厂实习的经历,锻炼他们适应企业工作的能力,培养并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纠正学生错误的“企业家”观念,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4.校外毕业实习
校外毕业实习是在学生经过四年的专业课学习之后,学校召开实习生选聘会,联系参加企业前来选聘实习生,组织学生在校外的国际贸易相关类企业实习。这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学会分析并解决实际企业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一、传统国际贸易、虚拟物品国际贸易发展现状及意义
(一)传统国际贸易法的形成及意义
传统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最近几十年的发展是引人瞩目的。尤其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传统国际贸易的内涵和外延更是得到了迅猛扩展。然而,国内外学者们对传统国际贸易的确切内涵和外延的理解歧异颇多。传统国际贸易法中对于国际贸易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很比较明确的说明,这里所说的贸易关系是因传统国际贸易法的主体即国家、国际经济组织、公司或个人之间进行管理、协调或从事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国家在其管理对外贸易活动过程中同企业、公司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贸易一词,从本质上讲就是买卖,其内容从狭义讲,指货物买卖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运输、保险、支付。从广义讲,贸易则包括货物买卖、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
(二)当前虚拟物品国际贸易发展现状及分析
随着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贸易全球化为重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对国内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虚拟物品贸易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以网络游戏等盈利模式存在,随着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按时间进行游戏收费的盈利模式逐渐被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交易的盈利方式所取代,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可以通过游戏特有的设计中,进行财物获取。从本质上突显出虚拟贸易的优势,通常来说,传统国际贸易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这种交换关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结。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领域,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己经成长为一个交易额超过百亿的巨大市场。依据专业数据显示的结构得出,虚拟网络贸易的崛起己经势不可挡,并有愈演愈烈之趋势,而虚拟物品国际贸易是由传统国际贸易演变过来的,在交易模式上出现巨大的差别化,传统国际贸易是指营业地或者居所地分出在不同国家的人进行商品、技术或者服务之间的交易。
根据虚拟物品交易贸易的发展规律发现,其进行虚拟物品国际贸易的常规方式主要有三种:B2B模式、B2C模式、C2C模式,其三种主要交易模式是根据不同地方的人、不同的国家对自身不同的虚拟物品需要进行的交易}B2B模式是指处在不同国家的公司或者商家之间,对虚拟物品进行一种国际贸易模式的交易,而B2C模式是指就网络游戏工作室或居住地在不同国家的公司、商家与个人之间的虚拟贸易交易模式,至于C2C模式是指住所地在不同国家的个人与个人就网络游戏虚拟物品进行交易的一种交换模式。
二、虚拟物品国际贸易对传统国际贸易法的挑战
(一)虚拟物品交易的法律属性挑战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以实物交换为主体,交换的大部分都是口常所需、触手可及的物品或商品,而虚拟物品贸易却与之不同,无论是在商品、技术或服务上与传统贸易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其交换的物品一般都是由虚拟网络游戏中的道具进行产业与产业、产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交易,其所在的交易平台有很大的局限性,道具物品的真实性、可靠性低,无法使交易的双方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无法在交易的过程中产生信任,能见度低。比如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它也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因为它与法律确认的现有财产形态相比较,同样具有稀缺性、可控性和价值性等特征,同样存在取得方式的合法性问题。由此可见,法律应该对虚拟物品的贸易予以保护。但在现行立法上却没有相应的规定。
现行法律中没有对虚拟物品的国际贸易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得其在处理相关法律纠纷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在有效解决涉及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权益纠纷方面显得越来越困难。因此,针对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立法很有必要。应该在将来制定的民法典的民事权利部分增加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新的民事权利类型,以满足网络游戏环境下的玩家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应该直接将玩家与网络运营商的权利义务法定化,排除网络运营商单方面制定规则的特权。当然在立法的同时应注意与现行的法律规范的衔接。这正是虚拟网络国际贸易所存在的重大弊端,从本质上与传统国际贸易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从交易模式与交易便捷层次来说,其优势是传统国际贸易无法企及的,在国外法律上虚拟网络游戏交易没有明确的法律属性规定,然而在中国国内,立法上并无对虚拟物品法律属性的明确性规定。然而在相关部门及部分学者的激烈探究中,部分人认为虚拟物品是一种物权,也有说是债权的代表,也有判断为是另一种知识产权,在国内司法过程中,司法部门将虚拟物品作为一种个人私有财产进行保护,但属于何种维权法律内容,却无从定论。在国内,只认可国服游戏上虚拟物品的交易,而西方国家的游戏并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在国内,虚拟物品国际贸易在立法中的界定很模糊,没有相对明确的保护条例,因此,界定虚拟物品进行贸易交易的性质、解决虚拟物品法律属性成为虚拟贸易发展最关键的课题之一。
(二)虚拟物品在交易风险方面的挑战
在虚拟物品贸易交易的过程中,交易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与风险。目前来看,网游玩家广泛运用的交易方式有线下交易、游戏中交易和第三方信用平台交易。简单介绍一下不同虚拟交易方式存在的风险。线下交易如果要突破针对熟人交易的范围局限性,就必须承担虚拟交易中最大的风险,不管是选择同一地区的当面交易,还是通过汇款进行异地交易,玩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对于游戏中交易,玩家出售虚拟物品选择的交易对象,一般只会是一些在该游戏中确立很高信誉的商人,虚拟物品交易是建立在对对方的信任度上,不仅在交易对象和数量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同样,这种方式也有很大的风险性。
但是如果换一种途径,在游戏中直接设置交易NPC,通过完全的中介角色来帮助玩家完成交易,那么,这种方式无疑是最安全的。在这方面,网游虚拟物品交易平台网游GB ( Game-bay就具备完全的优势,其研发的内嵌游戏交易NPC就是完全的中介角色。而就目前虚拟物品交易平台的安全性来说,很多交易平台都在交易流程和信用机制方面进行改进,力图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相对来说,网游GB的交易流程虽然和其他交易平台的交易方式有些区别,但是功能性更强,更能保障玩家虚拟交易的安全性。
(三)虚拟物品交易在支付方式方面的挑战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游戏风靡全球,虚拟物品贸易交易更是迅速发展,然而,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其良好的市场前景是众所周知的。随着国际贸易日益增长,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具有更大的市场需求。因此,在传统国际贸易法下,虚拟物品的国际贸易交易对其构成很大的挑战,从侧面而言,正是这些所谓的方式方法及模式的挑战,才会刺激传统国际贸易的迅速改善、改革。在虚拟物品国际贸易中,其主要的、常用的支付方式分为三种,即买方直接付款、银行托收和银行信用资料。然而由于虚拟物品的国际贸易交易中,因为不设计国际物流问题,因此无法提供开设银行信用政所需要的单证、如提单等。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一般经常使用的就是直接付款,卖家先交付货物。而后买家进行卖家要求的汇款方式进行汇款;也有买家先行付款,卖家根据账户信息交付货物,但是无论是卖家还是买家,对双方来说,都存在着支付风险。
一、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二)对外贸易(Foreign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二、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ofForeign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ofForeign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of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有形货物贸易指有形的、实物形态的、可以看见的货物的贸易。为便于统计和国与国之间进行协调,年联合国秘书处修订了年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现行实施的是1974年修订本。在该版本中,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port)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分布图)等,是一种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的无形财产。
十二、当代世界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世界市场上国际类型的多样化
战后,在世界市场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和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约占70%左右,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约占20%,而社会主义国家和原苏联、东欧国家约占10%左右。
(二)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
出现了一些新贸易形式,主要有: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
(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世界市场上的垄断与竞争更为剧烈
战后,世界市场由卖方转向买方市场,垄断进一步加强,使得市场上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
1、组织经济贸易集团控制市场。
2、通过跨国公司打进他国市场。
3、国家积极参与世界市场的争夺。
4、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改进产品设计、做好售前售后服务等。
5、开拓新市场,使市场多元化。
十三、世界市场的概念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领域。它包括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总和。可见,世界市场这一概念是由其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构成的。世界市场的外延指的是它的地理范围。世界市场的内涵指的是与交换过程有关的全部条件和交换的结果,包括商品、技术转让、货币、运输、保险等业务,其中商品是主体,其他业务是为商品和劳务交换服务的。
十四、世界市场上商品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这是国际贸易最普遍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展览交易方式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长期或短期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种类型的展览会、博览会、贸易中心、为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三)商品交易所
商品交易所是世界市场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是一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例进行的。
(四)国际拍卖
国际拍卖是经过专门组织,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五)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六)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七)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出让使用权相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承租人根据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十五、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形成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全球性电子虚拟市场,十多年来,全球电子商务[1]呈爆炸式地迅猛发展。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世界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贸易形态,产生了新的避税问题,对各国税制造成了很大冲击。如不及时加强对电子商务避税现象的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损害我国税收利益,减少我国税收收入。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基于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交易的空间扩大。传统的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但网络面向全球, 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使异地交易与同城交易、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相差无几。
(二)结算方式不同。传统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支票、汇票等, 而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主要是电子支付, 它可分为三大类: 电子货币类, 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 另一类是电子支票类, 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电子划款; 还有一类是电子信用卡, 如智能卡、借记卡等。所有这些都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来完成信息传输的,而传统结算方式都是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的。
(三)部分交易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电子商务的主要参与者是企业, 但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网络的虚拟企业,这些网络上的企业已不再是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完整的经济实体,它们根本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通常是若干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而不表现为具体的实体形态,具有不确定性。
三、电子商务避税的原因
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为减轻或免除税负所采取的一切正当和不正当的行为。一般进一步将其区分为正当避税与不正当避税,其中正当避税因符合税法宗旨和政策意图,因此常为各国政府所鼓励和提倡。不正当避税则指行为人利用税法的漏洞,通过人为的异常的法律上安排,减轻税负或排除税法适用的各种不正当行为。狭义的避税,则仅指不正当避税,目前学界和国际组织大部分持此种观点。[2]本文所探讨的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指的是狭义上的避税。互联网的全球性、无国界性、高科技性在某种程度上使电子商务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络交易急剧膨胀,加强对电子商务避税问题的研究已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要规制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避税行为,首先要弄清电子商务活动避税的原因:
(一)常设机构的概念受到挑战。在跨国电子商务中,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可以直接在计算机上完成谈判、订货、付款等交易行为,因此,在东道国境内设立营业场所、固定机构或委托人开展业务的传统方式已失去其存在意义,也使物理存在为行使条件的来源地征税管辖权受到规避,因而引起国际避税问题。
(二)电子商务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网络贸易是一种数字化交易, 这种交易方式虽未改变交易的本质, 却打破了世界各国疆域的限制,大批企业纷纷在低税负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网站进行经营,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也会通过互联网从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或服务。
(三)跨国电子商务数字化商品交易性质模糊的特点,使有关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对不同种类所得税率规定的差异进行国际避税。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形式来区分交易所得性质的传统税法规则,对网上交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难以适用。对一些不易划清名目的所得,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采用的税率种类和税率高低的差别规避高税负。
(四)加大了税务稽查的难度。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 必须掌握纳税人有关应税信息, 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依据。但在电子商务中, 由于认购、支付等都在网上进行, 使得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的征税凭据已不复存在,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电子商务企业的运作状况而造成避税。另一方面, 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一些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 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领域,国际避税地的联机银行更成为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避税有效的工具,因为如果信息源为境外某地的银行, 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有效监控, 从而丧失了对逃、避税者的一种重要威胁手段。还有,跨国电子商务某些交易打破了传统交易下国家之间地理疆域的限制,交易标的物无需经过海关,造成关税的流失。
(五)跨国电子商务的迅捷性特点,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能力。电子商务的迅捷、高效显著缩短了交易时间,进一步促进跨国企业集团内部功能的一体化,跨国公司能更轻易、更方便地将产品开发、销售、筹资等成本费用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国的子公司,更灵活地调整影响关联公司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和因素来转移关联公司的利润,掩盖价格、成本、利润间的正常关系。各国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内部的经济往来活动状况更加难以追踪和监管,从而助长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逃避国际税负。
四、对电子商务避税的规制
中国目前尚处于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 提供网络服务的单位少, 规模小, 贸易份额小, 贸易结算大多还没有通过电子支付系统进行,但电子商务无疑会成为未来的国际、国内经济活动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税务部门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税务问题尽早、尽快地进行研究, 从税收政策、税收技术等各方面做好积极准备。
转贴于 (一)完善税法。
1.为了使电子商务有法可依, 更好地解决这种新的交易方式给税收带来的问题, 应在现行税法中增加有关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条款。在不对电子商务增加新税种的情况下, 对我国现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税种补充有关电子商务的条款,完善现行税法。
2. 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 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有形物理标志已失去标示非居民的经济活动与来源国存在持续性、实质性经济联系的作用,突破传统概念框架寻找新的连结因素,修改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概念用语,代之以“在境内实际从事工商经贸活动”等涵盖性较广的用语。
3. 修订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电子商务企业设立、营运的监管措施, 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存相关资料、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办理纳税事项。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
1.建立备案制度。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 就要严格税务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及时申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要求其将通过网络的服务及产品的销售业务, 单独建帐核算, 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材料报送税务机关, 以便于税务机关监控。
2.必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合作,共同进行电子商务认证及电子支付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早日完成内联网( Intranet) 和外联网(Extranet) 的建立,创建一套新型的网上关税体制,防止数字化商品交易利用关税制度的漏洞而发生国际避税行为。
3.针对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下关联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情形,我国应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开展双边或多边情报交流,特别是交流、共享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情报,以及两个成员国的企业在第三国交易以逃避税收的情报。扩大与相关国家的税收监管合作,充分、及时地掌握跨国企业的经济活动信息,在与跨国电子商务关联公司转移定价避税的斗争中取得主动。
4.加强对网络服务商( ISP) 的管理。进入和利用网络的整个过程中,ISP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单机或局域网与Internet 连接均须通过ISP 的中介, 通过对其进行登记管理, 可以了解和掌握Internet 分布及情况。
5.加强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研究。税务机关可联合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作为试点, 从技术角度探索网络贸易征税的解决方案。
(三)培养面向网络时代的税收专业人才。网络经济时代的税收人才应该是复合型人才, 税务部门应加大投入,培养、引进一批既精通税收专业知识, 又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适应网络时代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税收人才, 迎接知识经济对税收的挑战。
「注释
[1]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 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http//oecd.org.
[2]刘剑文、丁一,避税之法理新探(上),涉外税务,2002.8。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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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那力,网上贸易与税收法制,吉林大学学报, 2000.2.
[关键词]电子商务 价值源 互补 壁垒 虚拟市场
电子商务的价值源是对增加电子商务创造总价值的概括。这种价值的主要经过网上共享而实现的。电子商务的四个关联要素分别是:效率、互补、壁垒和创新。
一、效率的提升
在每一次的物品交易中只要使得成本减少就是交易效率提升的表现。所以,只要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数值越高,成本逐渐减少,那么它们所对应的价值也就越多。
企业在传统模式下的经营方式和企业在网络经营都和效率的增减有着极大地关系。综合信息的出现导致了供应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同。而网络的出现又使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方式变得更加快速,使得搜集信息的成本大大的降低了。网络市场的逐步扩大化,使得电子商务成为很多贸易用来决策和交易的必选方式。它不仅对于提升交易成功率、减少分散的成本、使得管理货品方式、交易方式改变、较少错误率,特殊的顾客将会以需求集散和大宗卖货的方式中获得客观利益,实现供应物流管理,使得买卖双方获得利益的过程和订单方式,较以前的成本降低方式会有更多的空间选择。经学者证明网上交易一辆汽车要比实际的支出费用少用一般。在当代这个的效率极高的电子商务平台中,运营成本、交易成本和交流成本都会得到减低,公司的总体价值将会得到扩大。
二、产品和服务的互补关系
互补关系指的是多种商品可以进行单项商品的价值比较。互补关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当顾客挑选同种商品时,如果这个商品包含了对手商品的特点,那么此商品的顾客价值最大。
1.垂直互补和水平互补
生产商和零售商之间可以比作上游和下游的关系,例如,戴尔电脑公司的芯片和主板就是与上游公司的进行的合作关系。很多的网络公司都会有自己的分支销售点,这种是供与求的关系既是销售关系。有些信息可以从网络公司的网站上获得,例如新闻、天气预报、商品交易信息、机票预订等等,网络的预定服务为用户提供了更方面、更快捷的选择。
这些都是市场的交易模式,它都是将交易的过程集中到某一个地点,方便了用户的采购和供求需要,提高了成交的机会,如淘宝、阿里巴巴等。
2.网上与网下的互相作用关系
电子商务可以对于网上的资源进行补充和整合。网上购物的用户都很在意是否能够得到好的售后服务,例如退货等。网络中的互相作用是商务的的基本要素,例如有一家鞋子的销售网站,既可以让用户在网页上浏览,也可以实行退货等业务,在和其他的合作伙伴了解有关的产品的信息。
3.互助产品和服售货
电子商务的产品可以直接为用户提品的互补信息和售后服务。例如,某一个用户社区群不用到真实的地方去就可以进行网络社交,这样的网络公司有着自己的一套销售方式,销售、购买、直销等构建起来的用户群体。该公司可以采用很多优惠措施来继续稳定客源与继续吸引新客户,比如,将采用聊天室与免费软件相互下载结合的方式来吸引顾客。这些服务都与公司本身销售的物品关联不大,但是却在无形中加深了顾客彼此的了解。
电子商务还可以将很多网络活动中的内容和信息联系起来,将供应链的关系更紧密,在很多的技术层面上实现资源互助,一个新的业务构想与新的网络技术相结合才能达到资源整合,实现更大的价值体现。
三、加强贸易壁垒
壁垒是指使客户和合作者间出现了分歧和背叛等综合因素。顾客的多次购买和合作者的对于投资关系的保持,都可以使得电子商务的品牌价值增强,电子商务的创造性价值都是可以通过贸易商务价值而体现的。
电子商务是根据用户的不同要求来设计个性产品网站、建立资料和售后服务,从而增强贸易壁垒。例如,商务网站可以对用户量身设计最合理的、最符合要求的操作系统,将每天的入货、存货、产品销售、变更和限时报价等都及时的更新。在很多的商务网站中已经有了订货的基本模式,但是还是有很网站建立了自己的独特的信息平台,实现产品一体化。个性化的服务宗旨。这些都是通过长时间的顾客信息分析、购买记录、个人资料,建立个性化窗口,进行多种商品买卖而建立起来的丰富的销售经验。
四、超越和创新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电子商务公司也在随着网络的更新改变着他们的运营方式和经营理念,通常是采用新的商务交易方式来对以前的交易方式更加的巩固,摒除不合理的买卖中的不良因素。这种方式可以使得顾客在获得物美价廉的商品的同时更加信赖电子商务公司。在这种运行软件的实际操作中,个体购买者可以列出自己的需求和购买价格。美国的某个销售公司就是利用这种软件改变了他们的销售汽车的方式,他们将客户、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联系到一起,以前无法联系的客户也可以联系到一起,从而形成了统一的一条龙服务,不仅使得的公司竞争性更强,售后更加的完善,删除了双方合作中不必要的效率因素,开辟出了新的市场,为公司创造了更加有力的竞争基础。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是创造新经济体质的一种重要手段,它以信息媒介和网络平台为基础,实现了国际贸易的全球化的运行机制,改变了公司传统的单一经营方式,增加了很多企业的竞争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更加加速了国际间的竞争,是商家在世界范围内的最佳选择,使得商家获得资讯和领域内的信息更加快速,产品交流更加便捷。
参考文献:
[1]刘秀华:论电子商务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