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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建议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市场监管建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市场监管建议

市场监管建议范文第1篇

一、种子市场现状

1.种子经营人员素质较低,售后服务不完善

一是种子经营人员农业科学基础知识、种子使用技术贫乏,不能正常开展咨询服务。二是法制观念淡薄,进N随意性大,不过问种子来源和质量,网点与网点之间随意串换种子,用甲公司的种子销售发票销售乙公司种子。三是对抗检查销售未审定品种种子或者其他违规种子,采取隐蔽销售或者开一本发票,甚至不开发票,逃避检查。四是随意多家种子企业的种子,不按规定变更营业执照和到农业部门备案。

2.种子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县级种子管理人员中有一部分原来从事销售工作,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较低,对于品种实验推广、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性工作较陌生,对种子政策法规知识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也不够,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管理工作。

3.品种引进急于求成,现得利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种子市场的竞争,就是品种的竞争。所以,无论是当地的种子业户,还是其他地区的种子业户,都会把引进和新品种作为企业的目标,而现实中真正的新品种由于育种单位的繁种量有限和实施了品种保护制度,一般关系的种业户根本不可能得到权,所以,大多数种子业户把引种和品种目标投向了邻近省份,希望能引进好品种得到好的经济效益,一些有经验的从业人员将引进的品种先进行一年实验再开始大量销售。而一些对种子专业知识一无所知的从业人员,引进来新品种就大量销售,根本不计后果。

4.监管力度不够

受地方编制限制。种子管理人员少、种子管理经费不足等因素影响,对边远地区的种子经营业户经营状况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对于农村食杂店等无证代销种子的现象只能通过群众举报等形式发现,而有时由于取证难,在现场及时查到几袋种子也无法对其处罚。这样使村屯无证代销种子的现象屡禁不止。

5.种子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把自己企业育成和购买品种权的品种中表现好的一个品种做成5-6个品种的包装。还有的企业以自己企业的一个审定品种名称套装其它企业育成的3-4个品种。个别不法业户为了追逐高额利润,私上包装冒用别人的品牌。盗号套号现象非常严重。更有甚者把滞销品种包装成紧俏品种,把不合格的陈种子与新生产的合格种子混合,以优质种子高价出售,蒙骗群众损害农民的利益。

二、建议

1. 建立准入制度,确保种子质量

实施种子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商品种子入市准入。建立强制性种子质量抽检制度,实现对农作物种子流通入市环节质量全面监测,尤其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的抽检密度;二是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进一步明确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必须具备的资金、设施、设备、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限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提高种子生产经营者入市的门槛。同时建立退市制度,对不合格的种子强制召回、退市,对违法生产经营者注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清退出市场,并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给予处罚,规定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

2.建立种子质量保险制度,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为了平衡种子使用者、经销商利益,使农民在种子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实现生产自救。建议设立种子保险制度以降低经营风险。如发生种子质量问题时,若经营户暂时无力赔偿时,先由保险机构对被保险人先行赔付,从经销商处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向相关的责任主体实施追偿,以真正起到降低生产经营风险作用,使农民的利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

3.加强培训,提高种子经营者综合素质

加强种子经营人员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技能,也是杜绝违法经营,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各种培训渠道,使从业人员能够正确了解种子的特征特性、判定种子质量、识别所经营种子的真假,能够掌握种子储藏保管以及高产栽培、病虫害防治技术等种子专业知识,同时使经营者必须学会如何制作经营档案。总之,使经营者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市场监管建议范文第2篇

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回复公文

**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检行[2019]4**42500052号)共12份检察建议书收悉,感谢贵院对我局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调查核实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建议书情况

**县中华米线(嵩山路店)、**县老街烧烤、**县铉航餐馆、**县星之恋快餐店、**县伟峰餐馆(东环铁锅炖鸡)、**县桔子冷饮店(蜜雪冰城)、**县啊三生煎店、**县赵洁小吃店(1#商铺7号金钱麻辣爆肚)、**县军嫂茄汁面、**县薇儿饮品店(大润发商场二楼6号贡茶)、**县木宁萌小吃店(正新鸡排)、**县尚好咖啡厅(迪欧咖啡)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导致消费者无法判断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和知情权构成影响,同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县中华米线(嵩山路店)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25004594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2209H37,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2、**县老街烧烤已2019年2月份停业,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3、**县铉航餐馆(铉清餐馆)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25004956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2L49TXJ,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4、**县星之恋快餐店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5MXUD7X,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5、**县伟峰餐馆(东环铁锅炖鸡)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250045940;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25613315759,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6、**县桔子冷饮店(蜜雪冰城)持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登记证编号:JYDJ14**4250100036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6QYTU411,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7、**县啊三生煎店持有持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登记证编号:JYDJ24**42504000093;营业执照注册号:924**425MA46QYTU411,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8、**县赵洁小吃店(1#商铺7号金钱麻辣爆肚)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25004704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5FLG77W,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9、**县军嫂茄汁面持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登记证编号:JYDJ14**4250100042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79J2F7X,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10、**县薇儿饮品店(大润发商场二楼6号贡茶)持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登记证编号:JYDJ24**42501000397;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7245X4Q,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11、**县木宁萌小吃店(正新鸡排)持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登记证编号:JYDJ24**42501000115;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0FECY9U,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12、**县尚好咖啡厅(迪欧咖啡)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25005203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5MA4655LM10,未在网络餐饮第三平台“饿了么”经营活动页面上公示;

三、调查结论

**县中华米线(嵩山路店)、**县老街烧烤、**县铉航餐馆、**县星之恋快餐店、**县伟峰餐馆(东环铁锅炖鸡)、**县桔子冷饮店(蜜雪冰城)、**县啊三生煎店、**县赵洁小吃店(1#商铺7号金钱麻辣爆肚)、**县军嫂茄汁面、**县薇儿饮品店(大润发商场二楼6号贡茶)、**县木宁萌小吃店(正新鸡排)、**县尚好咖啡厅(迪欧咖啡)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但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饿了么”进行公示。

经进一步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饿了么”调查约谈取证后,该平台由于工作疏忽、人员较少,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上公示经营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导致消费者无法判断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和知情权构成影响,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之规定。

四、履职情况

1、收到建议书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就检察建议书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规定,对**县中华米线(嵩山路店)、**县老街烧烤、**县铉航餐馆、**县星之恋快餐店、**县伟峰餐馆(东环铁锅炖鸡)、**县桔子冷饮店(蜜雪冰城)、**县啊三生煎店、**县赵洁小吃店(1#商铺7号金钱麻辣爆肚)、**县军嫂茄汁面、**县薇儿饮品店(大润发商场二楼6号贡茶)、**县木宁萌小吃店(正新鸡排)、**县尚好咖啡厅(迪欧咖啡)等相关经营主体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饿了么”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下架,逾期不改的,将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目前,除**县老街烧烤、**县军嫂茄汁面停业下架外,其余10家已全部公示到位。

2、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饿了么”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组织执法人员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开展自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我局已于2019年9月19日将该情况函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饿了么”所在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下步打算

一是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二是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三是要求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准确,画面清晰;

四是要求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五是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加大对投诉举报电话12315的宣传,真正做到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格局,全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稳步促进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

在此,感谢贵院在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现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监管目标;监管范围;监管内容

快递业务的监管对象应该是那些从事快递服务的市场主体。快递服务其实是一种介于邮政服务与物流业之间的新型服务。目前,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主要包括三个类型:一是邮政企业,例如EMS;二是各类物流企业,例如DHL等;三是各类运输企业,例如中铁快运等。由于我国现阶段没有对于快递业务的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各类型企业在实际上都是执行的本部门所制定的部门规定,导致了多头管理、相互矛盾、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甚至出现年终歇业卷款逃跑的案例。因此,对快递业务进行监管时,应该明确专业监管原则,凡是涉及快递业务的所有类型企业,都应该由统一的监管主体进行监管,从而维护一个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监管目标

从快递业务的业务特点来看,快递业务更接近于一个竞争性的行业而非垄断性行业。因此快递业务监管应主要致力于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社会效益、市场竞争公平和产品供应的稳定性。社会效益是指政府应通过对于行业的监管,确保企业能够以最低的成本向社会提供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市场竞争公平是指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防止破坏性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营。产品供应的稳定性,是指对从业企业提供适当的激励,以保证其提供服务的稳定性和质量可靠性。

监管目标的选择对于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具有重大的影响。目标选择合理,则监管机构可以迅速、有效地进行监管,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发展。在目标选择时,除了要顾及到监管机构的内部因素,例如监管模式、职能配置、监管手段、实施程序、机构组织设定、人员构成与素质、管制经费等以外,还要充分重视外部因素的影响。这是因为,第一,外部环境因素会制约监管能力的提高;第二,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会对监管能力提出新的要求;第三,外部环境因素还会影响监管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的发挥。尽管外部环境因素不是监管机构所能左右的,但我们必须区分清楚各种因素对监管带来的不同影响,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管的效果。

二、监管范围

从快递业务的定义和业务特点来看,快递服务业兼具有邮政普遍服务和物流业的某些特点,实际上往往很难将快递业务的归属进行明确划分。我国现行《邮政法》对邮政信件专营和除外条款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法第八条规定如下:“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199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外经贸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业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企业可以接受委托,代为办理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国际快递,私人信函除外”。

1998年1月海关总署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批准,并应当依照本办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三条规定:“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主管部门批准,运营人不得承运私人信件”。第十条规定将“海关现行法规规定予以免税的无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单证、票据”划归快件。上述规定表明,作为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部门的海关总署不仅确认外经贸部门为进出境快递业务的主管部门,而且确认经批准的进出境快递企业可以经营除私人信函以外的所有法律、法规允许进出境物品的寄递业务。

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经国务院批准复函国家邮政局,对“私人信函”作了明确的解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业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中的‘私人信函’是指各类文件、通知以及非私人属性的单据、证件、有价证券、书稿、印刷品等以外的书信”。2005年12月商务部《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企业可以经营除私人信函和县以上党政军公文以外的国际快递业务。

从有关国内外的法律法规内容来看,对于快递业务的监管范围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信函类的快递业务由国家邮政局监管。但由于从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交叉性和混合性,导致邮政监管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因此,我们建议应该按照专业监管的原则,由国家邮政局统一负责快递业务的监管,在具体的政策上,邮政监管部门可以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做出明确规定。邮政监管部门作为信函快递业务的指定监管部门,无论是从监管效率还是从经济效益角度出发,都更适合作为整个快递业务的监管主体。

三、监管内容

根据我们对于快递业务特点和市场发展状况的分析,我们认为快递业务的监管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监管

对于快递服务内容的监管主要是指对于通过快递企业投寄的物品应该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邮政局的有关规定,凡是处于禁寄物品指导目录上的物品是不能通过快递服务企业投寄的。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有:各类武器、弹药;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各类烈性毒药;各类物;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2、服务质量监管

快递业务是一个标准化程度很高的行业,因此对于快递业务服务质量的监管就是快递服务的标准化过程,保证相关从业企业能够按照有关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快递业务服务质量的监管也是维护一个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的重要方面。从具体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时效性要求。快递业务对于时效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因此对于投寄的时限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快递服务时限指快递服务组织从收寄开始,到第一次投递的时间间隔。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服务时限应满足一定的最低时间要求。

(2)准确性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为了确保准确性要求的事实,快递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信息管理能力。快递服务组织应具有与开办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如: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封装器械、办公设备等)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并应严格执行。

(3)安全性。快递服务的安全性主要是指:快件不应对国家、组织、公民的安全构成危害;快递服务组织应通过各种安全措施保护快件和服务人员的安全,同时在向顾客提供服务时不应给对方造成危害;除依法配合国家安全、公安等机关需要外,快递服务组织不应泄漏和挪用寄件人、收件人和快件的相关信息。

(4)方便性。快递服务组织在设置服务场所、安排营业时间、提供上门服务等方面应便于为顾客服务。

3、价格监管

由于快递服务本质上一种竞争性的业务,因此对于它的价格监管并不意味着要实行价格管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快递服务的定价模式。快递服务业是一个竞争性行业,因此在定价模式上应以发挥市场机制为主。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邮政一直是通过交叉业务补贴的方式,来为邮政普遍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所以在快递业务上,中国邮政一直在努力通过维持垄断格局,来弥补普遍服务业务的亏损,因此导致快递服务的价格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随着快递企业的不断增加,监管机构需要注意防范快递企业以牺牲服务质量为代价,进行恶性价格竞争,扰乱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在对快递服务价格进行监管时,除了要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外,还要注重维护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快递服务的定价形式。就目前的现状来看,快递服务通常是以重量计价的。因此快递服务组织应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快递服务计费的起重及费用;快递服务的续重及计费单价;附加服务的费用。

快递服务费用的制定应按照《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快递服务组织不应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市场准入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保证市场竞争秩序的有效;二是保持产品与服务供应的稳定性。快递市场的市场准入监管经历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主要目的是维持中国邮政对于邮政快递市场的垄断地位,因此市场准入的标准相对较高;第二阶段,随着邮政体制的改革以及快递市场的迅速发展,市场准入监管的目的已经发生变化。它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构建一个统一、高效、完善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快递市场的发展。所以在监管过程中,市场准入监管的标准不断降低。由此所导致的好处是市场的竞争环境不断完善,快递服务的供应大量增加,价格不断降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市场准入标准的不断降低,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越来越多,市场竞争的强度不断增强。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企业有可能牺牲服务质量,从而使得服务的供应缺乏稳定性。因此,市场准入标准的选择应该综合考虑,一味的降低市场准入的标准可能会影响到市场竞争环境的有效性。可以根据企业是否具备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相关服务的能力,制定《快递服务企业资质标准》,合理规范市场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 刘成龙.基于SCP分析框架的我国快递产业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1(06).

[2] 李航,侯琳琳.从SCP范式看我国快递产业的发展[J].商业文化,2010(2).

[3] 王道平,杨永芳.民营快递企业的可持续发展[J].北京社会科学,2010(4).

[4] 晏敬东,石银萍,李谦.我国快递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8(18).

[5] 张洪斌,赵玉敏.我国快递业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6(09).

[6] 关姝颖.国际快递在中国[J].物流科技,2009(03).

[7] 沈惠,曾蜂,匡雪峰.关于我国民营快递业发展方向的几点思考[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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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证券监管 纳什均衡 混合策略均衡循环 公众检举

一、监管的现实必要性

作为新兴证券市场的我国,20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我国受制于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各种制度和投资者理念都不成熟,需要更广泛、深入的政府监管,直接参与市场微观结构的构建与完善,更为普遍、严重的信息失灵需要政府更直接、全面的信息监管,投资者的非理性等人文心理因素和投资者构成中的“二元机构”引发过度投机以及垄断操纵等,需要监管部门奉行更多的“家长主义”监管。所以,证券市场监管具有很大的现实必要性。

二、当前证券市场普通监管的博弈分析

(一)监管博弈模型分析

博弈模型的前提假设:

1.该博弈模型为监管者和证券市场参与者之间的2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

2.当监管者采取普通监管时(假设监管成本为零),市场参与者不违规,各自获得正常收益Uj和Y,而没有超额收益或损失。

3.当监管者采取普通监管时,参与者觉得监管者查出它违规的可能性很小。

4.当监管者采取严格监管时(假设监管成本为Cj),

5.当监管者采取严格监管时,参与者不违规,此时监管者和参与者的收益为正常收益Uj和Y。

根据以上假设,建立下表

表1 完全信息静态监管博弈模型

从表1可以得到:

当监管者采取严格监管时,市场参与者的最优策略是不违规;

当监管者采取普通监管时,市场参与者的最优策略是违规;

当市场参与者违规时,监管者会采取严格监管监管;

当市场参与者不违规时,监管者会采取普通监管。

(二)监管博弈的循环

下面分析两种均衡情况:

第一种,当Uj+Pj-Cj≤Uj-Dj时,由画线法可以得出,(普通监管,违规)是该博弈的唯一占优策略,即纳什均衡。

第二种情况,Uj+Pj-Cj>Uj-Dj时,即Pj+Dj>Cj时,监管者采取严格监管查出违规时获得的奖励Pj与采取普通监管未查出违规时受到的处罚Dj之和,大于严格监管的成本Cj,监管者有很高的积极性去采取严格监管,此时该博弈会陷入“监管者严格监管参与者不违规监管者普通监管参与者违规监管者严格监管”的循环之中,表1中的箭头“12341”所示循环,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只存在混合策略均衡。其实这种循环的过程是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过程,其简单博弈示意图如图1动态博弈树所示。

图1 监管混合策略均衡的动态博弈树

图1博弈树中省略了每一轮博弈时监管者和参与者的具体支付矩阵,当监管陷入混合策略均衡循环时,它的具体路径如图中粗线所示的路径,比如第一步监管者采取严格监管,则路径为Ⅰ11―Ⅱ21―Ⅲ31―Ⅳ41―Ⅴ51,节点Ⅴ51处境中,监管者下一步还会继续选择严格监管,再一次进入“监管者严格监管参与者不违规监管者普通监管参与者违规监管者严格监管”的循环;同理,监管者刚开始选择普通监管,则博弈循环为Ⅰ11―Ⅱ22―Ⅲ32―Ⅳ42―Ⅴ52,节点Ⅴ52处境中,监管者下一步还会继续选择普通监管,“监管者普通监管参与者违规监管者严格监管监管者严格监管参与者不违规”的循环。

(三)有公众检举的监管博弈分析

公众检举博弈模型的前提假设:

1.该博弈为社会公众和证券市场参与者之间的2人博弈,社会公众主要包括相关投资者、财经专家、财经媒体、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自律监管组织。

2.公众联合体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有能力发现参与者违规行为。

3.监管部门和法院等接到公众检举后,会及时将违规参与者严查严惩。

4.如果公众是一群发现市场参与者违规时会向监管部门检举的人,则参与者不违规,能获得正常经营的收益Y,此时公众没有违规行为可以检举,所以不需要真正地去检举,此时公众既没有获得奖金也没花费成本。

根据以上假设,建立以下完全信息静态检举博弈模型(见表2)。

表2 证券市场完全信息静态检举博弈模型

从表2可以得到:

当公众检举时,市场参与者的最优策略是不违规;

当公众不检举时,市场参与者的最优策略是违规;

当市场参与者违规时,检举可以获得奖金;

当市场参与者不违规时,公众保持等待检举状态,没有进行实质的检举,不像监管者在监管状态时需要花费各种成本,并不需要花费任何成本,此时公众还会继续保持检举状态,而不是离开市场和不检举,所以不管市场参与者违规与否,公众都会采取检举,得出检举是公众的唯一占优策略,进而导致市场参与者只好采取不违规策略。画线法可得,检举博弈模型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检举,不违规),这种均衡是稳定的,可以持续的。

(四)普通监管和公众检举相结合的新模式

采取严格监管成本太大。我国证券市场规模很较大,有2000多家上市公司及2000多支股票、100多家证券公司及无数的营业部以及许多中介机构,要进行主动积极地去监督、调查和查处违规行为,所耗人力、物力的成本Cj非常大,包括监管的行政成本和执行成本,况且对于证券监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有限人力来说根本无法做到,所以,当市场参与者不违规时,监管者就会由严格监管慢慢转变为普通监管。另外,过于严格的监管还会造成上市公司和证券机构的配合监管的高额支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削弱竞争和抑制创新以及寻租腐败,导致市场效率低下。

现实中,公众有能力检举并且可以分担监管者很大部分成本。公众却有许多优势,包括成本优势、动机优势、信息优势和专业知识优势,投资者因为事关自身切实利益有莫大的动力对潜在违规者进行关注和监督、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有充足的市场信息、财经媒体有舆论监督和社会压力的影响力、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以及财经专家更是有专业知识能力检举,所以公众联合体有能力对市场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最重要的是,成本方面,投资者自己会负责、交易所和证券协会来自会员费、财经媒体由社会消费大众支付、律师会计由客户支付、财经专家更是为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奉献自己,所以公众检举监督的成本较小,而且不需要监管部门负责,可以大大分担监管者严格监管的高额成本,即表中的Cj会大大减小。

再回到,监管博弈模型进行分析,由表2.2的公众检举博弈模型中已经得出,(检举,不违规)是纳什均衡,所以当有广泛的公众检举时,因为违规被检举后会受到监管者的没收所以所得Y+Yc和重罚-F,市场参与者的最优选择是不违规,这导致在监管博弈模型中市场参与者的最优选择还会是不违规,所以原来的混合均衡循环会中断于环节3,如表3所示,博弈结果会停在在(普通监管,不违规),这种均衡是稳定、可以持续的。这种监管者普通监管和公众检举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模式是可行的,这也是本文的最大创新之处。

表3 带有公众检举时监管博弈循环中断的示意图表

三、新模式监管建议

为免去那些大而不当的改革政策,本人从两个监管博弈模型和公众检举博弈模型展开监管具体建议:

首先,对违规者的违规行为大力惩罚,制定严刑峻法,让罚款-F对参与者的威慑力要远远大于违规超额所得Yc诱惑力,才能制止参与者违规。

其次,对于监管者,要降低监管成本Cj,提高监管执行所用的技术,精简机构,加大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合理监管机制,适当分权予社会公众自律监管组织。要加大对立功监管者的奖励Pj;另一方面,加重对监管不力者的惩罚Dj,建立合理、奖赏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

最后,对于社会公众,加大检举有功者的奖赏Pg,监管部门应该大力提倡社会公众和自律组织对检举市场参与者违规行为,明确规定相关的表彰和奖赏并执行;降低公众检举违规的成本Cg,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和简化投诉流程接受公众检举投诉,并且免除检举者相关费用,法院也应该设立专门的金融案件审理部门和简化上诉流程,并且尽量降低检举者的上诉费用。在我国,最重要的还是,法律制度真正的落实。关于惩罚奖赏,其实不用监管部门从自己的行政费用支出,可以重罚违规参与者,将拿来的罚金奖给检举有功者和监管有功者。

参考文献

[1]于维生.博弈论与经济[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陈学彬.金融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市场监管建议范文第5篇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市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议精神,分局在自身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的同时,配合开发区努力推进全区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牵头部门,组织指导本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明确职责任务,建立“一单两库”。2018年,由辽源市工商局牵头、区管委会组织、已经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抽查3次,涉及宾馆、教育培训机构、大型市场和超市等行业。其中,参与部门包括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食药监分局、区商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安监局、区社会事业局、区法制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10个部门,检查企业户数10户,检查人员总数52人,抽查结果全部对外公示。 5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如下:

对1户煤矿类企业即时信息公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10户企业开展全国部分领域定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对195户企业进行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商标及印制行为、家庭装修企业合同格式条款、拍卖活动经营资格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对2017年度,对313户个体工商户、1户农民合作社进行2017年度年报公示信息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双随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是一些部门存在认识误区。双随机抽查不仅涉及工商部门,还涉及环保、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行政部门。虽然工商部门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改革宣传,但仍有部分部门未能及时调整部门决策。在部分执法人员看来,参加抽查成了“额外任务”检查人员自身也存在“查一次就是一次,不必顶真”的应付情绪、“专业问题难以把握”的畏难情绪,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看法。

2. 联合惩戒尚未形成。实施“双随机”综合抽查理应比单项检查项目更全、要求更严、力度更大。但从实际结果看,工商职能范围内处罚最严厉的不过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小企业而言,其违法成本微乎其微,不足以形成震慑。“双随机”抽查制度设计的联合惩戒、联合制约,尚未真正落地。

三、相关工作建议